42年产自印度。传说它传到谁手中,其主人必遭厄运。它从印度传到法国富商,后献给法王路易十四。前者被野狗咬死,后者得了天花死去。又传给路易十五,在法国大革命中被砍头;后传给路易十六,他也被送上断头台。后被盗,在伦敦市场又露面,被一银行家霍普(Hope)买下,从此该钻定名为“希望之星”,后来银行家穷困潦倒;以后又传到土耳其商人手中,该家车祸翻下悬崖;1911年传到美国,现藏于美国一家博物馆。
文章到这里,还有一个十分重要人物没有出场~~前面的铺垫有一些多,希望大家多多包涵:)
8、未婚妻 ...
如果光从外型来说,我绝对相信这个女人是湮明未婚妻的不二人选,都一样的国色天香,迷死人不偿命,也一样的冷漠透顶,对人的态度可谓是冰山级的。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我作为新上任的秘书,正坐在董事长办公室外面负责人员的接待。然后,电梯门忽然打开,一个仿佛是超级模特的女人从里面走了出来,脚上大概十厘米高的高跟鞋把花岗岩的地板蹬得咚咚直响。她走到我的面前,居高临下地扫了我一眼,对我说:“湮明在吗?”
我听了,马上一愣。在酒店,上班时间,还不可能有一个人这样直呼董事长的名字。即使是和湮明关系很铁的、很多时候都很不正经的钟家亦,也不例外。
我连忙说:“董事长现在不在,请问您是?”
那个女人又用她的美目扫了我一眼,没再看我,说:“路娜,未婚妻。”
这个表情让我好生熟悉,也弄得我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她的名字叫路娜,而她是湮明的未婚妻。
我轻轻地哦了一声,心里却在大大的八卦。
未婚妻啊,那个冰山小子居然有未婚妻。
我平稳了一下情绪,非常有专业素质地说:“路小姐,要不您在会客室等一下?董事长现在正在开会,应该一个小时以后就会出来。”
这位路小姐听了,不耐烦地又看了我一眼:“我懒得等他,要他来找我。”说完便抬头挺胸的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我忽然觉得好笑。这女的怎么这么别扭?这样风尘仆仆的赶来,不就为了见自己的情郎吗?等个一个小时会怎样?怎么就这样走了?一连串的问题让我越发对这则八卦好奇,回头一定找我的这个继子问个清楚。
还没到一个小时,湮明便从会议室出来了。我上前,轻轻地跟在湮明后面。湮明知道是我,也没有多问,进了办公室,把门关上,问道:“找我什么事?”
这小子,居然知道我找他有很重要的私事,难道通过前一阵的合作我们已经达到了某种默契?我笑笑,说:“董事长,你的未婚妻刚才来了。”
湮明看着我,开始有些茫然,然后可能在思索,最后,过了好久才说:“哦,是不是路娜?”
我点点头,心里又开始八卦起来:怎么,湮明这么聪明的脑子,难道自己的未婚妻是谁都要想这么久?看来里面一定有文章。
看着湮明没有说话,我又说:“她一小时前离开,说是要您联系她。”
湮明看我,也没有任何表示。我忽然又想问问他关于路娜的一些别的情况,谁知湮明却对我摆摆手,我知道那是让我退出的信号。我于是只好收敛起自己心中的近百个问题,准备回家以后再好好打听。
我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却听到湮明说:“明天酒店会举办一个晚会,你跟我一起出席吧。”
一起出席?为什么是我?
我不解地回头看看董事长,问道:“董事长,我去可能不太合适吧?要不我帮你安排一个更适合的人选?”酒店里那么多妙龄女郎盼星星盼月亮和这位董事长接触,随便一个都比我这个继母好很多吧。
湮明却说:“别人太麻烦,另外两个秘书年龄也不合适,就你吧。”又是商量的口吻,命令的语气。
什么叫做别人太麻烦?什么叫做年龄不合适?我心里忽然有些同情那些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子,还有,不知道林姐和李姐听到了会有什么想法。
哎,既然没有办法拒绝,那就去吧。横竖也就是一个酒会,以前和湮龙在一起也参加过,而且肯定还有很多美食,总有好处的。
第二天,我收到了湮明帮我定的晚礼服,是一件很漂亮的黑色露背长裙。
我左看看,右看看,心理无数次地感叹这件礼服的美丽,最后却也只能叹了口气,把它重新放好,然后翻箱倒柜地找出自己很久都没有碰过的一件晚礼服给自己套上,化了点淡妆出门了。
湮明过来接我,一见我,忽然有些不悦:“怎么不穿我给你的那一件?”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我背部有一条很丑陋的伤疤,露出来会吓人的。”
湮明有些震惊:“什么样的伤疤?”
我听了这话,怎么觉怎么都不对劲。难道他要我脱了衣服给他看不成?我可不想现在脱这繁复的晚礼服衣服,好不容易花十分钟穿上,脱下又要十分钟,多麻烦。于是想了想,决定就是简单介绍了一下:“一个十字型的伤痕,挺明显的,所以平时都不穿露背的。”
湮明有些穷追不舍地问道:“怎么回事?”
我又老老实实地回答:“很多年以前弄得,具体怎样不是太记得了。”我的确不记得了,只知道那是自己在非洲的那几年弄上的,可是具体的原因,我可真是不记得了。
湮明又有些怪异地低下头看我,我也抬头看着他,两个人却谁也没再说话。
其实这次的酒会是为了湮明的酒店扩张计划召开的。对于湮明来说,他虽然很想在短时间内就完成七星级酒店的建设,但是也知道自己不能那么的快速,于是决定从现有的酒店规模入手,先打造国内第一家高档六星级连锁饭店,然后再像七星级饭店进军。
我绝对是非常赞同湮明的这种做法,只是这样做所需要的资金非常庞大,很多老董事们不赞同,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湮明要进行人事改革的原因。
恩,我这个继子,还是很聪明的。这虽然跟我没有什么关系,可是我还是很自豪的。
这次的贵宾也来了不少,商界精英,明星大腕,纷纷前来捧场。
我虽然也算盛装出席,但自觉和那些艳光四射,珠光宝气的名媛们比起来,还是有一定的距离,所以,当湮明把我带到晚会现场之后,我就很自觉地把自己摆在了一个不显眼的位置,这样,既省得招惹是非,又可以方便自己品尝各类美食。
我自己一个人正悠哉着在旁边,眼睛开始扫视房间里的美食,嘴上也正吃着鲜美的三文鱼片,
忽然,一双小手忽然拉我的裙摆,我心里一讶异,忙低下头,看见了穿着小西装的帅气的湮迪,我连忙问到:“迪迪,你怎么来了?”
湮迪却一把抓住我的手,声音有一些愤愤的,说:“妈妈,你既然跟我哥哥来参加舞会,怎么也不好好看住他,他现在被一个女巫婆缠住了。”
湮迪非常有男子气概地牵着我整个场地地跑,终于找到了他所说的女巫婆和被女巫婆纠缠的湮明。
我心里好一阵感叹,要是各个女巫婆都长得跟路娜一样,相信所有男人都愿意去哈里波特的霍格沃茨读书了。
湮迪推推我,说:“妈妈,你看哥哥多可怜。”
我看看湮明,两个俊男美女站在一起,我怎么也不觉得他哪里可怜。可回头看湮迪,他已经眼中带泪,凄凄惨惨地说:“妈妈一点都不心疼哥哥,哥哥好可怜。”
我叹了一口气,看来,这次的俊男美女的情景我肯定要掺和进去了。不然,还不知道湮迪还会说出怎样惊世骇俗的言语出来。
我右手拉着湮迪,走到湮明旁边,当着那位美女巫婆的面,左手轻轻地环住了湮明的右臂。然后十分淑女的说:“我们什么时候回家?”心里同时很佩服我自己,电灯泡当得还是很有水平的。
这时,那个美女巫婆发出一个女版的冷漠的声音:“你和我未婚夫什么关系?”
我其实真想跟她解释我和湮明的事情,但是湮迪却紧紧地握了我一下右手,让我万般无奈的对上那双怒气冲冲的眼睛,缓缓慢慢地说:“路小姐,我和你的未婚夫关系比较深。”
这也是大实话,我是他的继母,关系的确非同一般。
路娜一听,眉眼发怒的迹象更加明显,就在我以为她会发火的时候,忽然一个跟她一般的冷漠的声音响起:“路娜,她说的没错。”湮明不知道怎么就神不知鬼不觉松开了我挽住他的手,然后用那只手从后面搂住我的腰部,弄得我的腰部一颤。
我猛然抬头,对上那个声音的主人的双眼,用眼睛暗示到:“把你的手放开。”
可湮明手却搂得更紧,说:“路娜,你以后少来找我了。”
这时候,湮迪也适时地放下了一枚重型炸弹,轻轻地喊了我一声:“妈妈,这个阿姨好凶。”
我心想,这回,有一百条黄河,我也洗不清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懒懒地往湮明身上一靠,头正好搭在他的肩膀上,恶作剧地侧过头,对湮明的耳朵吐了一口气,用自己觉得最慵懒,最性感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说:“好啊,你在外面偷食,看你怎么补偿我。”
说完这话,我明显感觉湮明抓着我的手忽然僵住了好一下。在他还没缓过神来的时候,也同时在我心里偷笑一万下的时候,我面前的那个美人看看我,又看看湮明,再看看我右手牵着的小孩,表现得很有涵养的把酒杯往地上一砸,转身走了。
这时,我才舒了一口气,看看湮明,忽然发现他居然在笑。我这时才觉得原来湮明带我来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拿我当挡箭牌。
于是我完全不顾我们现在亲密无间的样子,毫不犹豫地说:“董事长,你要找个挡箭牌,不如找个更加年轻漂亮的。”
湮明低下头看了一眼,手没有放开,我却可以隐约感到他笑意更深了。
他缓缓地说:“只有像你这样的,才能让路娜相信你是我的真爱。”
这个人!这时候湮迪又轻轻地摇我:“妈妈,哥哥怎么还不把你放开。”
我心猛地又一惊,狠狠地掐了一下湮明搂着我的手,湮明的手终于拿开了。
我低下头,终于问了我一直想问的问题:“迪迪,你怎么来了?”
湮迪笑得很可爱:“姐姐带我来的,他说要我注意一下酒会上有什么好男人,要给妈妈安排相亲。”
我晕,想不到她们还在计划那件事。我还想说什么,可是湮迪却抢先一步说:“我要去外面的花园看看,待会就回来。”说完就跑开了。
我回头看看湮明,发现他的脸色有一些难看,该不会是他刚才把湮迪吓走的吧?
我和湮明站在一起,想想刚才发生的事情,心里有几百个问题要问,却只能从最简单的问题问起。这个最简单的问题是:“你和那个路娜到底怎么回事?”
湮明答得稳妥:“中学时被那个人定的亲。”
我知道湮明口中的“那个人”指的是湮龙。湮明从来不会喊湮龙爸爸,他总是叫他“那个人”。不过,看来湮明和路娜这两个人也算是现代版的“指腹为婚”。
看着湮明不想说话,我想想路娜,脑袋忽然灵光一闪:“你不要告诉我,路董事是路娜的爸爸,路枫是路娜的哥哥?”
龙祥酒店除了湮家的人外,还有三位大股东。一位就是狡诈的老狐狸刑锐,一位是现在已经在美国定居的关山,对于他,即使我和湮龙在一起了两年,也没有见过面。最后一位,就是一天到晚笑眯眯的,也经常不在国内的路明涛。路明涛的资产来自于他的传媒帝国,是传媒界呼风唤雨的人物。
至于路枫,我知道他,则是通过一年一度的贵公子榜。
记得原来工作的时候,女生都人手准备一本叫做“八卦圣经”的杂志。这本杂志可是难得的男女皆宜,老少通吃,即权威又八卦。里面就经常会出一些排名之类的,什么淑女榜阿,财力榜阿,权势榜阿。而贵公子榜就是女性阅读最多的榜单。
据说,贵公子榜是那些杂志资深编辑对于全国各地的太子党在外形,学识,才艺,个性,家世,甚至绯闻等各项进行的综合评判,能名列榜单前十的绝对是三代豪门以上的长相气质颇佳还要绯闻无数的年轻公子。
记得好几年,作为传媒帝国唯一的继承人,路枫可是一直名列前茅。今年的榜单不知道会怎样?湮明如果能像路枫一样招惹一身的绯闻,说不定能荣登榜首。只可惜阿,我心里无限叹惋。
湮明却完全不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只是笑笑:“想不到你还挺聪明的。”
我都没仔细体会他话里的玩味,只是惊讶无比的看着湮明:“这样的话,我们的关系,路娜不出一个小时就会知道。而且,你这样对路娜,不怕把惹恼路董事?”
湮明看向我,眼神很锐利:“我和路娜是私事,和路董事是公事。”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觉得新的文案怎么样?
9、老友 ...
湮明继续回到那个五光十色的交际中心,扮演着他冷面社交天才的角色,而我也依然把自己弄在不显眼的地方,好好地品尝美食。
我忽然看到了离自己不远处的邢锐。昨天在他再次找上我的时候,我已经给了他一个很温柔的拒绝的答复。但是,我知道,他肯定不是那么容易死心的人。
现在,他正在和他的部下谈笑风生,我却总觉得他的眼神在不自觉地扫着我,弄得我浑身不舒服。
于是我放下手中的食物,想转身离开,却一下子碰到了一个人。
在我脱口而出对不起的时候,那个人低低一笑,一个沉稳地声音响起:“天妩,怎么这么久不见,你还是这么莽撞?”
我抬起头,看到眼前的人,也笑出了声。
面前这个身着名牌西装的人却低下头,认真无比地看着我,好久才再次说话:“你真的是天妩!真的是!”
我点点头:“子西,好久不见,都快认不出你了。”
其实刚进入酒会现场,我便看见了巫子西。他当时穿着很绅士的黑色的西装,那是我原来永远不会想到他会穿的衣裳。原来在我面前,他总是很不注意自己的形象,而且总是说那样才是有艺术家的气质。现在,他和名门淑女湮琪儿一起,远看也相得益彰。
怎么说我和他的关系呢?我们从小在孤儿院一起长大,两个曾经青梅竹马,也曾经互相钦慕过对方。但是这是一段青涩的,仿佛永远也不会有结果的恋情。那时候,我们最大的限度,也是拉拉手,连接吻都没有过。后来我们去不同的地方读书。他去欧洲学习艺术,而我,则在国内读一个普通的本科。
巫子西出国前曾对我说过他会经常回来,可是大学几年,他都没有回来过,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来,我在欧洲学习语言,接着还去了非洲,五年内,再也没有踏上国内的土地。所以,我们两个,也真是很久很久没有见面了。
“天妩,你失踪了这么久,我以为,都以为…”巫子西说话有些激动:“当年我回国想看你,可是他们说你已经去了非洲,然后我去你工作的志愿者组织查你,他们都说你已经,已经——”
我知道他要说什么。
当年我决定去非洲当志愿者,把自己所学的医学知识学以致用。当时,我只想在那边呆一年,但是太多变数,太多事情,让志愿者组织会的负责人都认为我在沙漠中死亡。我也真的在非洲待了很多年。后来回来,我也有很长一阵子,都想不起很多以前的很多事情,还是在心理医生的帮助下才慢慢有些恢复。
所以,不是不希望联系巫子西,而是真的不知道怎么联系他。
“我没什么事。那时候非洲通讯设备不发达,我只是离家出走了几天,他们就把我当失踪人口处理了。后来也一直没有纠正过来。”我开起玩笑。
“天妩,你在非洲到底经历了什么?”巫子西关切地问。
我摇摇头:“不太记得了,我忘记了那一段时间发生的很多事情。”
接着,我们聊了很多,仿佛又回到了原来言行无忌时候的样子。我知道了他刚去欧洲时候一段穷困潦倒的生活,他说那时候和要饭的乞丐没什么区别。后来一次机缘巧合,被一个世界级的设计大师赏识,再加上自己的天赋和努力,才有了现在的成就。我也跟他说我记忆中零散的非洲的生活,以及后来嫁给湮龙的日子,当然,其中很多都是记忆的碎片,没有条理,却发现一直在自己的脑海里。
聊天完他离开的时候,我心里还是有很多感叹。
十多年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没钱也没有地位。可那时候我却真的是很倾慕他的才华,而且有一种自己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自信,觉得他以后一定前途无量。
十多年后,我们两个人,却奇迹般的在这样一个场合相逢。他已经事业有成,前程似锦,也成了我的继女的未婚夫。
命运,真是一件奇妙的东西。
回去的路上,湮明送我和湮迪回家。
晚会后面我一直都没有看见湮迪,于是问他:“迪迪,你后来去了哪里?”
湮迪开始看着车外,我有些担心他是不是有些不开心,正要安慰安慰一下,可是湮迪却那样神色凝重地看着我说:“妈妈,你跟姐姐的未婚夫是什么关系阿?”
我心里一乐,想不到这个儿子还在关注我,于是跟他说:“是原来的好朋友。”
湮迪却往我身上蹭了一蹭,眼泪闪闪地说:“妈妈,我还以为你喜欢他呢。我还想,要是你喜欢他,姐姐也喜欢他,我到底要帮谁。”
我心里一震,现在的小学生对感情都这么敏感吗?是谁教成这样的?这样子的敏锐程度和编故事的本领,我活了三十年都没有这种本事。
湮迪又往我身上靠靠,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可是说出的话杀伤力却越来越大:“妈妈,你就喜欢哥哥嘛,这样你就不会走了……”
湮迪说到后面仿佛没了声音,可能睡着了。我心里却在千祈祷万祈祷这话不要被湮明听到。
湮明仿佛也没有怎么留意。过了好一会,他才问我:“你认识巫子西?”语气也十分平淡。
我又重复了一遍:“原来的老朋友。”
湮明说:“他是琪儿的未婚夫。”
这句话,他已经是第二次告诉我。第一次他是无心,可现在,我却稍微琢磨了一下他的意思。
我只是笑笑:“我认识巫子西的时候,湮琪儿还没出生。我和他,也十多年没有见面了。”
我不知道湮明是不是懂我的这句话。其实我说话很讨厌拐弯抹角,但是对于这件事,我觉得还是隐晦一点的好。
湮明又沉默了。我也懒得挑起话端,不自觉地看着窗外。湮迪已经睡着,我把他的头放在我的腿上,让他可以睡得更舒服。
他忽然又对我说:“这个月底,我会去一趟墨洛克,你跟我一起过去。”
我开始还准备放松的身心猛地一紧,小心地问:“可不可以请假?”
湮明没想到我会拒绝:“你最适合,而且你负责过这一个星期的接待工作,对整个计划最了解。”
我仍然在想尽办法地找理由:“你可以找一个会阿拉伯语的翻译去,还有几个星期时间,应该不难找到。 而且我可以跟那人说一下工作的内容,我可以帮你找一个上手快的人。”
湮明听了,沉默了一会,忽然又说话了,语气很平淡,语句却不容置疑:“蓝天妩,你好像没有什么拒绝的权利。”
也许是今天遇到的事情太多,我忽然有一些不悦。我一字一句的说:“这一次,我就算把名字倒过来写,也不想去墨洛克。”
湮明显然没有想到我这么强烈的拒绝,对我说:“给我一个理由。”
我看向窗外,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在自己的脑海中搜索了一圈,却也真的找不到一个可以拒绝的理由。于是,我有些认命,只好回答:“没有理由。”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墨洛克这个国家,大家可以就把他看成摩洛哥。之所以名字有些改动,是因为以后要写一些关于这个国家不太真实的事情,所以觉得还是稍稍改动比较好~
下个星期要去别的地方开会,可能有几天不能更新(没有那么多时间修改文字),不过我争取在走之前再更新一章,也会看大家的评论建议,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
10
10、沙漠 ...
我真的不得不佩服湮明的铁血政策。
和他斗气的结果是,我的名字没有被倒过来写,而现在我也坐在了和他一起去墨洛克的私人飞机上。
当然,我的心里是很不舒坦的。所以导致现在即使和湮明面对面地坐在飞机上,我也一句话也不想对湮明说。
我眼睛直直地盯着有条不紊心无旁骛地低头批阅着文件的湮明,脑子里一直在翻腾:这小子为什么不能像他父亲一样对女人至少宽容一点呢?居然这么的强势。开始还以为跟他相处了两个月,合作了近一个月,他对我应该也觉得比较亲切。可是现在看来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而且,这一次我要出门,湮迪可怜兮兮地抱着我的脚,不准我走,可是还是在他哥哥的压迫之下无可奈何地放走了我。走之前,湮迪还十分委屈地跟我说:“哥哥老是和我抢你,我不撮合你和哥哥了。Qī.shū.ωǎng.”然后泪眼汪汪地目送我远走。
由于真的不想让湮迪小小心灵现在就体会到人事的薄凉,于是我还是决定不跟湮迪说我和湮明是多么的不可能。可是现在我真的想做的,就是马上辞职,一天到晚去孤儿院见见那些可爱的小朋友,再不要见到这个冰山之王。
忽然,湮明抬起头,我连忙收敛起了自己想要射杀他的眼神。
他看看我,忽然说:“你答复刑锐了?”
我点点头:“前几天他又找了我,我把我的想法说的很委婉。”
湮明淡淡一笑:“想不到你还真的能拒绝刑锐的条件,能拒绝他条件的人可真是不多。”
我也回他一个淡淡地笑容:“我早说过,他的条件对我来说,一点也不吸引人。”
湮明又回给了我一个比较温和的笑容,问道:“你一直在那个孤儿院工作?”
我又愣了一下,看来,湮明还真的在查我啊。不过也可以理解,在商界混的,真的不知道谁可以相信,谁不可以相信。我回答:“原来就一直在那里长大,现在只是去做义工而已。”
湮明还想说话,这时,飞机中响起了机长的通知:“董事长,飞机出现了一些故障,气压调控装置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紧急降落。”
一般人听到这个消息,是不是应该紧张万分?可是我这位继子连眼睛也没有眨一下,而是沉着冷静地拿起身边的对讲机,淡淡地问了一句机长:“准备降落在哪里?”
机长说道:“应该会降落在撒哈拉沙漠北部。”
我惊讶:“怎么会在沙漠上面?”
湮明看了看我,把我的话对着对讲机原封不动的重复了一遍。
机长一边进行着紧急降落,一边耐心地解释道:“我们这次的路线绕过撒哈拉沙漠再前往墨洛克,现在我们所处的方位正好在沙漠上方。”
湮明又看我,说:“你还有问题吗?”
我深吸了一口气,看着面前从容不迫的大老板,又接着问到:“那,你帮我问问,我们要在沙漠待多久?”
湮明又十分有耐心地把我的话转述了一遍。
机长回答:“等降落之后,要对飞机进行全面检查。不过最差的情况,明天也应该可以继续飞行。”
那么,也许要在沙漠待一个晚上。我心里想想,也不算太糟。
由于飞机上的氧气供应可能出现了一些问题,今天晚上我们必须在沙漠上露营。
看着湮明把帐篷拿了出来并熟练地准备好,我惊讶万分:“你原来干过这种事?”
湮明仍然是淡淡地回答我:“原来在美国读书的时候经常去露营。”
想不到这个一脸严肃的继子也有如此冒险青春的时候。我心里大大惊讶的时候,湮明居然很绅士的先帮我搭起了帐篷。我则在一旁心安理得地观看。
湮明忽然问我:“你不会吗?我记得你说你原来来过非洲。”
我摇摇头,说:“不会啊。为什么来过非洲的人就一定要会搭帐篷?”
湮明听了我的话,停下手中的活,看着我,说:“要在非洲生存,这是基本本领。你不记得曾经做过这种事吗?”
我想了一想,依然摇摇头:“记忆中我没有干过这种事情。”
湮明听了,看着我的眼神忽然一黯,摇了摇头,继续他手中的工作。
没过多久,帐篷搭好了。我说了声谢谢,就心安理得地钻了进去。在帐篷里面湮明很细心地准备了一盏灯。我愣愣地看着这盏灯,忽然心里有一丝恍惚,犹豫了一下,伸手将灯关上,准备睡觉。
晚上的沙漠真是很冷,我睡在一个厚厚的睡袋里,把自己裹得像一个蚕蛹一般,可依然觉得阵阵寒意。风吹着帐篷直响,我怎么也睡不安稳,一闭上眼,梦魇又开始袭来,这一次,是原来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梦境。
那是一个开始很美丽的梦。
梦里,我又见到了利达,那个我在非洲大陆认识的第一个人。
当时,我住在利比亚境内最美的绿洲锡瓦绿洲,主要负责沙漠中的营救工作和附近居民的医务工作。
每个月,我要去一趟尼日尔的马腊迪地区的无国界医生组织,向那里的负责人汇报情况,并在那个医生组织工作一个星期。利塔则是负责接送我和其他志愿者在途中往返的司机。
我曾经多次央求利塔,要他开车带我去再去看一看非洲那广阔的沙漠。
虽然每一次在尼日尔和利比亚之间往返我都可以看见沙漠,但是,近一年的时间,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沙漠的夕阳。
可是,利达一直很犹豫。他告诉我,那样做实在危险,现在正是四五月,沙暴最频繁的季节,如果真的遇到沙暴,很少有人能活着回来。而且,看沙漠夕阳一般在是临近晚上,晚上的沙漠又会比白天危险许多。
可是,我却坚持不懈地不断地祈求着他。最后,利达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不过,他却要我答应他两点,第一,天黑之前一定要回到村庄;第二,一定要配上枪支,以防万一。
那时的我,兴奋无比,给了利达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欢天喜地地准备起自己的行李。
梦的后半段,透着无尽的残酷。
利达驾驶着那辆吉普车,在沙漠上走了很久。而我则不时地提出要求停下来拍照。
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利塔不断地催我:“快一点,我们必须尽快回到村庄。”
多年之后我会想,如果当时自己不是那么地拖沓,哪怕是早走那么一小会,也许,一切的事情都不会发生。可是,我却为了拍摄沙漠落日的景象,等了很久。
在回去的路途中,已经渐渐看不到阳光。天要黑了,利塔可能觉得了事情的不妙,把车开得飞快。我当时也觉得有些害怕,沙漠已经没有了白天的炎热,风已经变得寒冷无比。
我手紧紧地抓住腰间的枪,手却在不停地颤抖。
忽然间,我听到利塔的声音:“不好了,前面好象有龙卷风。”说着,利塔开始进行一个急速的掉头。我赶紧紧紧地抓住车窗边缘,防止自己因为惯性而被甩出去。
这时候沙漠已经完全黑了,只有银色的月光指引着前方的道路。
其实,沙漠中并不是所有的龙卷风都那么可怕的,小型的龙卷风我还曾经近入过里面玩耍。可是,在这样的夜晚,即使视线不是那么清晰,我也可以辨认出那个龙卷风的速度和体积,我的心中开始被恐惧占据。
车一直在飞快地行驶着。利达对我说,如果龙卷风追上来,他会大叫我的名字,那时候,我一定要马上跳车。
我点头,抓在车窗上的手却颤抖无比。
夜色中,车开得不那么平稳。
没过多久,我听到了利塔的大叫。可是,我却来不及跳车就仿佛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拖到了天上。我无法呼吸,觉得死神即将临近,全身上下如鞭笞一般的疼痛,接着,就再也没有了知觉。
我从梦中惊醒。
撒哈拉沙漠的外面依然很冷。我打开帐篷的灯,却再也无法闭上眼睛。脑海中,仿佛又开始想起了什么。
刚到非洲的时候,我才二十岁。在大学学习医学的过程中,我偶尔得知了这个非洲无国界医生组织正在招募志愿者。这个组织要求志愿者先在欧洲进行一年的语言和技术训练,然后在非洲志愿工作一年。
那时候我刚好大一结束,于是跟学校申请了两年的实习时间,一年在欧洲学习,一年在非洲工作。
经过一年的培训之后,我选择了去尼日尔的马腊迪地区作志愿者。
尼日尔处在西非,那里是有名的“世界人道主义危机的地区”。同时,那里还容纳着很多从塞拉利昂逃难而来的难民。
那时候,正是塞拉利昂内战,为了钻石进行的内战弄得民不聊生,很多人都逃难在非洲各地,而尼日尔的无国界医生组织营地就是一个主要的收容场所。
我当时,被那个组织派到利比亚的锡瓦绿洲长期驻扎。
记得那次在沙漠中死里逃生醒来后,我躺在一个昏暗的房间中。
我想从床上起来,却由于全身疼痛,摸索了半天,也不能从床上爬起来。
忽然有人出现在我旁边,一下子拽着我的衣服,把我从床上拎起来。我身体悬空,想要挣扎,可是一动全身就撕心裂肺的疼,只好停止了动作。
我想要努力看清那个人的样子。可是,当时房间太暗,最多也只能知道个大概的轮廓。这个拎着我的人十分高大,身材健硕,而且绝对不是我曾经见过的人,不是志愿者组织的人。
我忍着全身的疼痛,颤抖地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是谁?”
等待了好久那人也没有回答,我于是又问:“你见了一个男孩吗?他和我一起。”
面前的人摇了摇头。我不确定是他没有找到,还是没有听懂我的话,于是又边重复了一遍:“就是一个男孩,他应该和我一起。”
可是那人还是在摇头。我依然追问不休,由于太疼,声音不能控制得稳当:“是一个瘦小的男孩!你有仔细找……”
话还没有说完,那个人就用另一只手钳住了我的脸颊,力气很大,我尝到了口中血的味道。
我脑海中一阵空白,全身的疼痛再加上脸部的火辣之感让我不自觉地留出了眼泪。
那只抓着我的脸的手终于松开,手指指腹抚过我的脸颊,抚过我的眼泪。
他终于开口说话,声音很是低沉:“女人,记住,在沙漠中,话不要太多,眼泪不要太多。”是标准的英语。
我忍着脸部的疼痛,再次问他:“你到底是什么人?”
他没有再回答我,把我重新扔在了床上。
当时我遍体鳞伤,所以即使接触的是柔软无比的床垫,也疼得锥心刺骨。这疼痛让我昏昏沉沉,最终昏了过去。
后来怎么样了?
我依稀记得,可能是很久以后,我试着去找过利达。在那片沙漠上,我顶着白天的炎炎烈日和夜晚的寒冷逼人,找了他整整三天,最后自己还是因为严重脱水被别人找了回去。
可是,我却再也没有在那片沙漠中找到过利达。
我忽然想哭,却又哭不出来,心也开始剧烈地疼痛起来。
这时候,帐篷的门却忽然被打开,湮明裹着大衣走了进来。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亮着的那盏灯,问我:“你怎么了?”
我抬头看他,但却说不出话来,只觉得全身仍然在颤抖。
湮明靠近我,又问我:“你是不是冷?”说完他脱下大衣,准备给我披上。
我却一把抓住湮明的手,全身仍然在不停的颤抖,连带着声音也飘飘的:“湮明,你今晚可不可以,可不可以,陪陪我?”
当时的环境,真的不能让我去发现,这句话说的有多暧昧,或者多直接。我只知道,当时自己很需要一个人陪在身边。那样的回忆,或者那些就快想起的事情,让我觉得恐惧和害怕。
我当时也来不及注意湮明的表情,和他的话语,只知道,他最后待在了我的帐篷中。
然后渐渐有些睡着,睡梦中,仿佛有双手在不停地安抚着我,仿佛有温柔的话语在耳边轻喃。
第二天我醒来,湮明已经不在帐篷中了。我当时有一阵很恍惚,觉得昨晚的梦境和湮明的到来都是虚幻。
我走出帐篷,发现湮明正在收拾他自己的帐篷。
也许是湮明听到了我出来的声音,他回过头来看着我。我想说话,可是忽然觉得有些尴尬,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这时机长忽然从飞机上走下来,走到我们面前,对着我们说:“董事长,这次真是非常抱歉,让您在沙漠露营。现在,飞机故障已经排除,可以重新启程了。”
湮明点了点头,又回头看了我一眼,走到我面前说:“你先回飞机上去吧,帐篷我来收拾。”
我愣了愣,然后回过神来点点头。
在登上飞机楼梯进入飞机的一瞬间,我回头看了看那片曾经如此熟悉的沙漠。
这里浩瀚的沙海,有着世界上最美丽的沙丘。而这里日出的美景,更让人觉得窒息。
太阳刚刚升起,在远处可以看到一个红亮的半圆,这让整个沙漠也染上了血红的色彩,混合着大风扬起的沙尘,没有吞噬一切的龙卷风,没有嗜血的猛兽,看上去那样平静安详,却让人觉得神秘而残酷。
作者有话要说:好不容易又一个神秘人物出场了,后面会慢慢地写~
关于撒哈拉沙漠:撒哈拉沙漠是世界上除南极洲之外最大的荒漠,位于非洲北部,气候条件极其恶劣,是地球上最不适合生物生长的地方之一。位于阿特拉斯山脉和地中海以南,西起大西洋海岸,东到红海之滨。横贯非洲大陆北部,约占非洲总面积32%。“撒哈拉”这个名称来源于阿拉伯语?????,是从当地游牧民族图阿雷格人的语言引入的,在其语言中就是“沙漠”的意思。
周日就要起程去参加会议,可能会好几天不能更新,所以赶在走之前更新一章,希望各位不要太怪我:)
我还是会上网看大家的留言建议,只是开会期间可能没有那么多时间码字了。会议回来之后一定赶快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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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墨洛克 ...
墨洛克是一个奢华至极的地方,在这里,人们可以过上世界上最奢华的生活。
这里有美仑美奂的天堂酒店,形状像一根桅杆,矗立在海平面上;这里也有久负盛名的黄金街,世界奢侈品牌都云集在这里。
墨洛克却又是一个矛盾的地方,这里伊斯兰教文化和西方文明在激烈的碰撞着。 从头到脚都遮盖起来的姑娘在购物中心仔细寻找意大利内衣。超市里有卖猪肉的屠夫,而在欧洲的影碟商店黄|色影碟是被禁止销售的。这里你可以随处得到美酒和女人,圣诞节的庆祝比斋月的末尾还热闹、还隆重。
下了飞机,一辆加长版的白色劳斯莱斯的就把我和湮明送到了世界上最著名的七星级宾馆。这里布满警卫,安全镜和壕沟,仿佛这里守着的是世界银行的金库。
进了酒店的大厅里,我忽然觉得有些恍惚。我熟悉这个城市的气味,沙尘,烈日,海水,还有从头到脚裹着的伊斯兰妇女。
可是,那种熟悉的感觉是和现在的奢华沾不上边的。
在登记入住的时候,我眼睛不住地往四周打量。伊斯兰部落领袖走过,周围是一群身穿黑色衣服头戴面纱的妇女。
看过一片片人之后,我眼睛定格在了一个方向,然后吃惊地发现,居然遇到了怎么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钟家亦。
在我还没有问话的时候,钟家亦向我和湮明走来,开口问:“两位,你们怎么才到?”
我正想跟钟家亦说一说我们在沙漠的冒险经历,站在我一边的湮明却说话了,语气淡淡:“你怎么在这里?”
钟家亦走了几步,更加靠近我们,语气也压低了一些:“最近在上海争取的那一块地出了一点问题。”
我本来不想听到这些,可是谁叫我耳朵尖,再小的声音都能传到我的耳朵里,我也大概明白了一二。最近湮明正在积极协商的上海的那一块地据说应该已经十拿九稳,可是政府部门却迟迟也没有给湮明准信。
看来最近,那块地又有了问题。
湮明显然有些吃惊,但还是一下子平复了情绪,说:“回房慢慢说。”
然后湮明和钟家亦进了房间。
而我这个外人,也由两个女服务员和一个男仆带我进自己的房间。其中一个女服务员来自巴伐利亚。男仆是菲律宾人,身穿燕尾服。他们带着我七绕八绕,终于绕到了我的房间门口。我有些愣愣地看着这个镀金的大门,上面凹刻着百叶草和油橄榄的图案。那个男仆对我鞠了一躬,然后恭恭敬敬地对我说:“小姐,这就是您的房间。”
我住的客房是红色的欧洲宫廷式的房间,一百八十平米面积,包括自己的大厅。红色的墙,高六米的黄|色的天花板,装饰着一个非常大的枝形吊灯,就好像是从骑士的城堡中弄来的。吊灯下面,弯曲的楼梯带你通向华丽的卧室。高档沙发到处都是,上面有一排排的丝绸和锦缎靠垫。这里到处都是金色的装潢,里面还有厨房和餐厅,最大的一个餐厅里有三台电视机,客厅里的电视机镶了一个宽大的金框架。浴室旁边,还配有小型游泳池。
我呆呆地站在这个大厅好久,才慢慢地深吸一口气:真是个奢华至极的地方。
几步走到落地窗前,我拉开极地的窗帘,上到阳台,看着远处的大海。忽然觉得阳光很刺眼,照得自己有些头疼,于是回到房间,拉上窗帘,坐在床上,还是觉得头疼得有些厉害,于是,决定还是先洗个澡。
就在我洗完澡之后,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我去开门,发现是花花公子钟家亦,问到:“来找我干什么?”
钟家亦左右看了看,说:“你说巧不巧,我随便敲一个人的门,居然就是你,我们还真是有缘。”
我听了,冷笑一下,准备关门。钟家亦却阻止了我,终于有些严肃:“找你问些事情,湮明怎么也不跟我说。”
“什么事情?”
钟家亦又露出了他招牌似的微笑,对我说:“伯母,你不会想要我在这个大众场所议论你的继子的隐私吧。”
我想了想,觉得也是,就打开大门,让他进来。
一进门,钟家亦就像在自己家一样,找了一个最舒适的地方做了下来,问道:“湮明和那个路娜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愣了一下,奇怪地问道:“你怎么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关系?”
钟家亦笑了笑,说:“我原来在美国的时候,见过那女的就不只一两次。官方说法是,路娜是湮明的未婚妻。但是,我怎么看怎么不像。”
然后,他又和盘托出湮明原来在美国读书时,路娜就去美国找过湮明很多次,可每一次,湮明都神通广大地先路娜一部就离开美国,于是,接待这个冷漠女人的重任,就落在了钟家亦身上。当时,最有意思的是,同学都一致以为钟家亦和路娜是一对,这也让钟家亦苦不堪言。
我听了哈哈大笑,想不到他们读大学的时候还有这种好玩的事情。可笑后,又觉得这事情真是不好多说。想想那个路娜如此的大美女,居然为了湮明可以如此尽心尽力,我那个继子真是不出我所望惹桃花第一人。
我于是点点头:“的确,他们两个很有问题。”然后,忽然觉得不对劲,问:“那你现在问这个干什么?”
钟家亦两手一摊,无奈的回答:“湮明最近要我去游说路娜的老爸参与酒店的翻新计划,为这个计划提供资金。你说他自己都不去说,要我说,这怪不怪。”
我问他:“你怎么没问湮明?”
钟家亦摇摇头:“他不跟我说啊。”然后又嬉皮笑脸地看向我,说:“伯母,我觉得湮明最近可相信你了,要不你帮我打听一下,帮我说下情,我可不想干这种苦差事。”
湮明相信我?我怎么没有半点感觉?
我正准备反驳一下,忽然钟家亦又换了一个话题:“你们这回怎么晚到了?”
这一问,就让我打开了话匣子,于是我把和湮明在沙漠遇险的情景描绘了一番,还特意强调了一下那位继子的沉着冷静,英明神武,不过当然没有说湮明在我帐篷里过夜那一段。我可不敢想象钟家亦知道了这事会怎么想。
可钟家亦听了我的描述,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吃惊,只是说到:“这种事,在原来对湮明来说也司空见惯了。”
我虽然也觉得湮明应该曾经有所经历,但是也没觉得他到了司空见惯的地步,于是问:“怎么呢?”
钟家亦说:“原来湮明在美国读书,和我同一个专业,他那时是康纳尔探险社的社长,经常出入世界上最危险的场所。”
我看着他,示意让他继续。起身倒了一杯茶给他。
钟家亦茗了一口茶,语调忽然上扬了许多:“有次,我们也是飞机出了问题,只好降落在沙漠上,那时候,飞机还是较重接地,不过幸好还没有人伤亡。当时,我们比你们还惨。
在飞机出事的时候,我们已经准备好在沙漠露宿。当时是夜晚,沙漠里安静得出奇。我们就完全过起了难民的生活:打柴禾,点火,挖沙沟,然后和衣躺在沙沟里睡。好不容易天亮了,本来我们还想天亮去找挖井取水,可是,顶着炎炎烈日挖了好几个小时,仍然不见水。我们当时口渴难忍,只好做了一件事。”
我这时才发现钟家亦真的有一副好口才。我又给钟家亦到上茶,问:“你们怎么解决的?”
钟家亦缓缓地说:“我们分四次喝了约一千毫升腥燥苫臭的尿液。这可是平生首次。”
我差点把口中的茶喷在钟家亦的脸上。谁会想到那个冷酷又无趣的董事长,居然有年少轻狂做这种事的时候?
谁知,钟家亦又像想起什么似的说:“千万别对湮明说这件事,他可不愿意去回想。”我心里马上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觉得这个题材真是无比之好。看来以后,我有些筹码可以要挟湮明了。
我非常开心地又给钟家亦倒了一杯茶,然后祈祷他说得更多。
可是这个时候,房门按铃却很不知情趣的响了。我心里满是悔恨为什么没有挂上请勿打搅的牌子,却又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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