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ct。传说就是泰坦尼克号女主人公罗丝的那块。极富传奇色彩,1642年产自印度。传说它传到谁手中,其主人必遭厄运。它从印度传到法国富商,后献给法王路易十四。前者被野狗咬死,后者得了天花死去。又传给路易十五,在法国大革命中被砍头;后传给路易十六,他也被送上断头台。后被盗,在伦敦市场又露面,被一银行家霍普(Hope)买下,从此该钻定名为“希望之星”,后来银行家穷困潦倒;以后又传到土耳其商人手中,该家车祸翻下悬崖;1911年传到美国,现藏于美国一家博物馆。
文章到这里,还有一个十分重要人物没有出场~~前面的铺垫有一些多,希望大家多多包涵:)
8、未婚妻 ...
如果光从外型来说,我绝对相信这个女人是湮明未婚妻的不二人选,都一样的国色天香,迷死人不偿命,也一样的冷漠透顶,对人的态度可谓是冰山级的。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我作为新上任的秘书,正坐在董事长办公室外面负责人员的接待。然后,电梯门忽然打开,一个仿佛是超级模特的女人从里面走了出来,脚上大概十厘米高的高跟鞋把花岗岩的地板蹬得咚咚直响。她走到我的面前,居高临下地扫了我一眼,对我说:“湮明在吗?”
我听了,马上一愣。在酒店,上班时间,还不可能有一个人这样直呼董事长的名字。即使是和湮明关系很铁的、很多时候都很不正经的钟家亦,也不例外。
我连忙说:“董事长现在不在,请问您是?”
那个女人又用她的美目扫了我一眼,没再看我,说:“路娜,未婚妻。”
这个表情让我好生熟悉,也弄得我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她的名字叫路娜,而她是湮明的未婚妻。
我轻轻地哦了一声,心里却在大大的八卦。
未婚妻啊,那个冰山小子居然有未婚妻。
我平稳了一下情绪,非常有专业素质地说:“路小姐,要不您在会客室等一下?董事长现在正在开会,应该一个小时以后就会出来。”
这位路小姐听了,不耐烦地又看了我一眼:“我懒得等他,要他来找我。”说完便抬头挺胸的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我忽然觉得好笑。这女的怎么这么别扭?这样风尘仆仆的赶来,不就为了见自己的情郎吗?等个一个小时会怎样?怎么就这样走了?一连串的问题让我越发对这则八卦好奇,回头一定找我的这个继子问个清楚。
还没到一个小时,湮明便从会议室出来了。我上前,轻轻地跟在湮明后面。湮明知道是我,也没有多问,进了办公室,把门关上,问道:“找我什么事?”
这小子,居然知道我找他有很重要的私事,难道通过前一阵的合作我们已经达到了某种默契?我笑笑,说:“董事长,你的未婚妻刚才来了。”
湮明看着我,开始有些茫然,然后可能在思索,最后,过了好久才说:“哦,是不是路娜?”
我点点头,心里又开始八卦起来:怎么,湮明这么聪明的脑子,难道自己的未婚妻是谁都要想这么久?看来里面一定有文章。
看着湮明没有说话,我又说:“她一小时前离开,说是要您联系她。”
湮明看我,也没有任何表示。我忽然又想问问他关于路娜的一些别的情况,谁知湮明却对我摆摆手,我知道那是让我退出的信号。我于是只好收敛起自己心中的近百个问题,准备回家以后再好好打听。
我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却听到湮明说:“明天酒店会举办一个晚会,你跟我一起出席吧。”
一起出席?为什么是我?
我不解地回头看看董事长,问道:“董事长,我去可能不太合适吧?要不我帮你安排一个更适合的人选?”酒店里那么多妙龄女郎盼星星盼月亮和这位董事长接触,随便一个都比我这个继母好很多吧。
湮明却说:“别人太麻烦,另外两个秘书年龄也不合适,就你吧。”又是商量的口吻,命令的语气。
什么叫做别人太麻烦?什么叫做年龄不合适?我心里忽然有些同情那些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子,还有,不知道林姐和李姐听到了会有什么想法。
哎,既然没有办法拒绝,那就去吧。横竖也就是一个酒会,以前和湮龙在一起也参加过,而且肯定还有很多美食,总有好处的。
第二天,我收到了湮明帮我定的晚礼服,是一件很漂亮的黑色露背长裙。
我左看看,右看看,心理无数次地感叹这件礼服的美丽,最后却也只能叹了口气,把它重新放好,然后翻箱倒柜地找出自己很久都没有碰过的一件晚礼服给自己套上,化了点淡妆出门了。
湮明过来接我,一见我,忽然有些不悦:“怎么不穿我给你的那一件?”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我背部有一条很丑陋的伤疤,露出来会吓人的。”
湮明有些震惊:“什么样的伤疤?”
我听了这话,怎么觉怎么都不对劲。难道他要我脱了衣服给他看不成?我可不想现在脱这繁复的晚礼服衣服,好不容易花十分钟穿上,脱下又要十分钟,多麻烦。于是想了想,决定就是简单介绍了一下:“一个十字型的伤痕,挺明显的,所以平时都不穿露背的。”
湮明有些穷追不舍地问道:“怎么回事?”
我又老老实实地回答:“很多年以前弄得,具体怎样不是太记得了。”我的确不记得了,只知道那是自己在非洲的那几年弄上的,可是具体的原因,我可真是不记得了。
湮明又有些怪异地低下头看我,我也抬头看着他,两个人却谁也没再说话。
其实这次的酒会是为了湮明的酒店扩张计划召开的。对于湮明来说,他虽然很想在短时间内就完成七星级酒店的建设,但是也知道自己不能那么的快速,于是决定从现有的酒店规模入手,先打造国内第一家高档六星级连锁饭店,然后再像七星级饭店进军。
我绝对是非常赞同湮明的这种做法,只是这样做所需要的资金非常庞大,很多老董事们不赞同,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湮明要进行人事改革的原因。
恩,我这个继子,还是很聪明的。这虽然跟我没有什么关系,可是我还是很自豪的。
这次的贵宾也来了不少,商界精英,明星大腕,纷纷前来捧场。
我虽然也算盛装出席,但自觉和那些艳光四射,珠光宝气的名媛们比起来,还是有一定的距离,所以,当湮明把我带到晚会现场之后,我就很自觉地把自己摆在了一个不显眼的位置,这样,既省得招惹是非,又可以方便自己品尝各类美食。
我自己一个人正悠哉着在旁边,眼睛开始扫视房间里的美食,嘴上也正吃着鲜美的三文鱼片,
忽然,一双小手忽然拉我的裙摆,我心里一讶异,忙低下头,看见了穿着小西装的帅气的湮迪,我连忙问到:“迪迪,你怎么来了?”
湮迪却一把抓住我的手,声音有一些愤愤的,说:“妈妈,你既然跟我哥哥来参加舞会,怎么也不好好看住他,他现在被一个女巫婆缠住了。”
湮迪非常有男子气概地牵着我整个场地地跑,终于找到了他所说的女巫婆和被女巫婆纠缠的湮明。
我心里好一阵感叹,要是各个女巫婆都长得跟路娜一样,相信所有男人都愿意去哈里波特的霍格沃茨读书了。
湮迪推推我,说:“妈妈,你看哥哥多可怜。”
我看看湮明,两个俊男美女站在一起,我怎么也不觉得他哪里可怜。可回头看湮迪,他已经眼中带泪,凄凄惨惨地说:“妈妈一点都不心疼哥哥,哥哥好可怜。”
我叹了一口气,看来,这次的俊男美女的情景我肯定要掺和进去了。不然,还不知道湮迪还会说出怎样惊世骇俗的言语出来。
我右手拉着湮迪,走到湮明旁边,当着那位美女巫婆的面,左手轻轻地环住了湮明的右臂。然后十分淑女的说:“我们什么时候回家?”心里同时很佩服我自己,电灯泡当得还是很有水平的。
这时,那个美女巫婆发出一个女版的冷漠的声音:“你和我未婚夫什么关系?”
我其实真想跟她解释我和湮明的事情,但是湮迪却紧紧地握了我一下右手,让我万般无奈的对上那双怒气冲冲的眼睛,缓缓慢慢地说:“路小姐,我和你的未婚夫关系比较深。”
这也是大实话,我是他的继母,关系的确非同一般。
路娜一听,眉眼发怒的迹象更加明显,就在我以为她会发火的时候,忽然一个跟她一般的冷漠的声音响起:“路娜,她说的没错。”湮明不知道怎么就神不知鬼不觉松开了我挽住他的手,然后用那只手从后面搂住我的腰部,弄得我的腰部一颤。
我猛然抬头,对上那个声音的主人的双眼,用眼睛暗示到:“把你的手放开。”
可湮明手却搂得更紧,说:“路娜,你以后少来找我了。”
这时候,湮迪也适时地放下了一枚重型炸弹,轻轻地喊了我一声:“妈妈,这个阿姨好凶。”
我心想,这回,有一百条黄河,我也洗不清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懒懒地往湮明身上一靠,头正好搭在他的肩膀上,恶作剧地侧过头,对湮明的耳朵吐了一口气,用自己觉得最慵懒,最性感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说:“好啊,你在外面偷食,看你怎么补偿我。”
说完这话,我明显感觉湮明抓着我的手忽然僵住了好一下。在他还没缓过神来的时候,也同时在我心里偷笑一万下的时候,我面前的那个美人看看我,又看看湮明,再看看我右手牵着的小孩,表现得很有涵养的把酒杯往地上一砸,转身走了。
这时,我才舒了一口气,看看湮明,忽然发现他居然在笑。我这时才觉得原来湮明带我来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拿我当挡箭牌。
于是我完全不顾我们现在亲密无间的样子,毫不犹豫地说:“董事长,你要找个挡箭牌,不如找个更加年轻漂亮的。”
湮明低下头看了一眼,手没有放开,我却可以隐约感到他笑意更深了。
他缓缓地说:“只有像你这样的,才能让路娜相信你是我的真爱。”
这个人!这时候湮迪又轻轻地摇我:“妈妈,哥哥怎么还不把你放开。”
我心猛地又一惊,狠狠地掐了一下湮明搂着我的手,湮明的手终于拿开了。
我低下头,终于问了我一直想问的问题:“迪迪,你怎么来了?”
湮迪笑得很可爱:“姐姐带我来的,他说要我注意一下酒会上有什么好男人,要给妈妈安排相亲。”
我晕,想不到她们还在计划那件事。我还想说什么,可是湮迪却抢先一步说:“我要去外面的花园看看,待会就回来。”说完就跑开了。
我回头看看湮明,发现他的脸色有一些难看,该不会是他刚才把湮迪吓走的吧?
我和湮明站在一起,想想刚才发生的事情,心里有几百个问题要问,却只能从最简单的问题问起。这个最简单的问题是:“你和那个路娜到底怎么回事?”
湮明答得稳妥:“中学时被那个人定的亲。”
我知道湮明口中的“那个人”指的是湮龙。湮明从来不会喊湮龙爸爸,他总是叫他“那个人”。不过,看来湮明和路娜这两个人也算是现代版的“指腹为婚”。
看着湮明不想说话,我想想路娜,脑袋忽然灵光一闪:“你不要告诉我,路董事是路娜的爸爸,路枫是路娜的哥哥?”
龙祥酒店除了湮家的人外,还有三位大股东。一位就是狡诈的老狐狸刑锐,一位是现在已经在美国定居的关山,对于他,即使我和湮龙在一起了两年,也没有见过面。最后一位,就是一天到晚笑眯眯的,也经常不在国内的路明涛。路明涛的资产来自于他的传媒帝国,是传媒界呼风唤雨的人物。
至于路枫,我知道他,则是通过一年一度的贵公子榜。
记得原来工作的时候,女生都人手准备一本叫做“八卦圣经”的杂志。这本杂志可是难得的男女皆宜,老少通吃,即权威又八卦。里面就经常会出一些排名之类的,什么淑女榜阿,财力榜阿,权势榜阿。而贵公子榜就是女性阅读最多的榜单。
据说,贵公子榜是那些杂志资深编辑对于全国各地的太子党在外形,学识,才艺,个性,家世,甚至绯闻等各项进行的综合评判,能名列榜单前十的绝对是三代豪门以上的长相气质颇佳还要绯闻无数的年轻公子。
记得好几年,作为传媒帝国唯一的继承人,路枫可是一直名列前茅。今年的榜单不知道会怎样?湮明如果能像路枫一样招惹一身的绯闻,说不定能荣登榜首。只可惜阿,我心里无限叹惋。
湮明却完全不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只是笑笑:“想不到你还挺聪明的。”
我都没仔细体会他话里的玩味,只是惊讶无比的看着湮明:“这样的话,我们的关系,路娜不出一个小时就会知道。而且,你这样对路娜,不怕把惹恼路董事?”
湮明看向我,眼神很锐利:“我和路娜是私事,和路董事是公事。”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觉得新的文案怎么样?
9、老友 ...
湮明继续回到那个五光十色的交际中心,扮演着他冷面社交天才的角色,而我也依然把自己弄在不显眼的地方,好好地品尝美食。
我忽然看到了离自己不远处的邢锐。昨天在他再次找上我的时候,我已经给了他一个很温柔的拒绝的答复。但是,我知道,他肯定不是那么容易死心的人。
现在,他正在和他的部下谈笑风生,我却总觉得他的眼神在不自觉地扫着我,弄得我浑身不舒服。
于是我放下手中的食物,想转身离开,却一下子碰到了一个人。
在我脱口而出对不起的时候,那个人低低一笑,一个沉稳地声音响起:“天妩,怎么这么久不见,你还是这么莽撞?”
我抬起头,看到眼前的人,也笑出了声。
面前这个身着名牌西装的人却低下头,认真无比地看着我,好久才再次说话:“你真的是天妩!真的是!”
我点点头:“子西,好久不见,都快认不出你了。”
其实刚进入酒会现场,我便看见了巫子西。他当时穿着很绅士的黑色的西装,那是我原来永远不会想到他会穿的衣裳。原来在我面前,他总是很不注意自己的形象,而且总是说那样才是有艺术家的气质。现在,他和名门淑女湮琪儿一起,远看也相得益彰。
怎么说我和他的关系呢?我们从小在孤儿院一起长大,两个曾经青梅竹马,也曾经互相钦慕过对方。但是这是一段青涩的,仿佛永远也不会有结果的恋情。那时候,我们最大的限度,也是拉拉手,连接吻都没有过。后来我们去不同的地方读书。他去欧洲学习艺术,而我,则在国内读一个普通的本科。
巫子西出国前曾对我说过他会经常回来,可是大学几年,他都没有回来过,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来,我在欧洲学习语言,接着还去了非洲,五年内,再也没有踏上国内的土地。所以,我们两个,也真是很久很久没有见面了。
“天妩,你失踪了这么久,我以为,都以为…”巫子西说话有些激动:“当年我回国想看你,可是他们说你已经去了非洲,然后我去你工作的志愿者组织查你,他们都说你已经,已经——”
我知道他要说什么。
当年我决定去非洲当志愿者,把自己所学的医学知识学以致用。当时,我只想在那边呆一年,但是太多变数,太多事情,让志愿者组织会的负责人都认为我在沙漠中死亡。我也真的在非洲待了很多年。后来回来,我也有很长一阵子,都想不起很多以前的很多事情,还是在心理医生的帮助下才慢慢有些恢复。
所以,不是不希望联系巫子西,而是真的不知道怎么联系他。
“我没什么事。那时候非洲通讯设备不发达,我只是离家出走了几天,他们就把我当失踪人口处理了。后来也一直没有纠正过来。”我开起玩笑。
“天妩,你在非洲到底经历了什么?”巫子西关切地问。
我摇摇头:“不太记得了,我忘记了那一段时间发生的很多事情。”
接着,我们聊了很多,仿佛又回到了原来言行无忌时候的样子。我知道了他刚去欧洲时候一段穷困潦倒的生活,他说那时候和要饭的乞丐没什么区别。后来一次机缘巧合,被一个世界级的设计大师赏识,再加上自己的天赋和努力,才有了现在的成就。我也跟他说我记忆中零散的非洲的生活,以及后来嫁给湮龙的日子,当然,其中很多都是记忆的碎片,没有条理,却发现一直在自己的脑海里。
聊天完他离开的时候,我心里还是有很多感叹。
十多年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没钱也没有地位。可那时候我却真的是很倾慕他的才华,而且有一种自己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自信,觉得他以后一定前途无量。
十多年后,我们两个人,却奇迹般的在这样一个场合相逢。他已经事业有成,前程似锦,也成了我的继女的未婚夫。
命运,真是一件奇妙的东西。
回去的路上,湮明送我和湮迪回家。
晚会后面我一直都没有看见湮迪,于是问他:“迪迪,你后来去了哪里?”
湮迪开始看着车外,我有些担心他是不是有些不开心,正要安慰安慰一下,可是湮迪却那样神色凝重地看着我说:“妈妈,你跟姐姐的未婚夫是什么关系阿?”
我心里一乐,想不到这个儿子还在关注我,于是跟他说:“是原来的好朋友。”
湮迪却往我身上蹭了一蹭,眼泪闪闪地说:“妈妈,我还以为你喜欢他呢。我还想,要是你喜欢他,姐姐也喜欢他,我到底要帮谁。”
我心里一震,现在的小学生对感情都这么敏感吗?是谁教成这样的?这样子的敏锐程度和编故事的本领,我活了三十年都没有这种本事。
湮迪又往我身上靠靠,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可是说出的话杀伤力却越来越大:“妈妈,你就喜欢哥哥嘛,这样你就不会走了……”
湮迪说到后面仿佛没了声音,可能睡着了。我心里却在千祈祷万祈祷这话不要被湮明听到。
湮明仿佛也没有怎么留意。过了好一会,他才问我:“你认识巫子西?”语气也十分平淡。
我又重复了一遍:“原来的老朋友。”
湮明说:“他是琪儿的未婚夫。”
这句话,他已经是第二次告诉我。第一次他是无心,可现在,我却稍微琢磨了一下他的意思。
我只是笑笑:“我认识巫子西的时候,湮琪儿还没出生。我和他,也十多年没有见面了。”
我不知道湮明是不是懂我的这句话。其实我说话很讨厌拐弯抹角,但是对于这件事,我觉得还是隐晦一点的好。
湮明又沉默了。我也懒得挑起话端,不自觉地看着窗外。湮迪已经睡着,我把他的头放在我的腿上,让他可以睡得更舒服。
他忽然又对我说:“这个月底,我会去一趟墨洛克,你跟我一起过去。”
我开始还准备放松的身心猛地一紧,小心地问:“可不可以请假?”
湮明没想到我会拒绝:“你最适合,而且你负责过这一个星期的接待工作,对整个计划最了解。”
我仍然在想尽办法地找理由:“你可以找一个会阿拉伯语的翻译去,还有几个星期时间,应该不难找到。 而且我可以跟那人说一下工作的内容,我可以帮你找一个上手快的人。”
湮明听了,沉默了一会,忽然又说话了,语气很平淡,语句却不容置疑:“蓝天妩,你好像没有什么拒绝的权利。”
也许是今天遇到的事情太多,我忽然有一些不悦。我一字一句的说:“这一次,我就算把名字倒过来写,也不想去墨洛克。”
湮明显然没有想到我这么强烈的拒绝,对我说:“给我一个理由。”
我看向窗外,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在自己的脑海中搜索了一圈,却也真的找不到一个可以拒绝的理由。于是,我有些认命,只好回答:“没有理由。”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墨洛克这个国家,大家可以就把他看成摩洛哥。之所以名字有些改动,是因为以后要写一些关于这个国家不太真实的事情,所以觉得还是稍稍改动比较好~
下个星期要去别的地方开会,可能有几天不能更新(没有那么多时间修改文字),不过我争取在走之前再更新一章,也会看大家的评论建议,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
10
10、沙漠 ...
我真的不得不佩服湮明的铁血政策。
和他斗气的结果是,我的名字没有被倒过来写,而现在我也坐在了和他一起去墨洛克的私人飞机上。
当然,我的心里是很不舒坦的。所以导致现在即使和湮明面对面地坐在飞机上,我也一句话也不想对湮明说。
我眼睛直直地盯着有条不紊心无旁骛地低头批阅着文件的湮明,脑子里一直在翻腾:这小子为什么不能像他父亲一样对女人至少宽容一点呢?居然这么的强势。开始还以为跟他相处了两个月,合作了近一个月,他对我应该也觉得比较亲切。可是现在看来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而且,这一次我要出门,湮迪可怜兮兮地抱着我的脚,不准我走,可是还是在他哥哥的压迫之下无可奈何地放走了我。走之前,湮迪还十分委屈地跟我说:“哥哥老是和我抢你,我不撮合你和哥哥了。Qī.shū.ωǎng.”然后泪眼汪汪地目送我远走。
由于真的不想让湮迪小小心灵现在就体会到人事的薄凉,于是我还是决定不跟湮迪说我和湮明是多么的不可能。可是现在我真的想做的,就是马上辞职,一天到晚去孤儿院见见那些可爱的小朋友,再不要见到这个冰山之王。
忽然,湮明抬起头,我连忙收敛起了自己想要射杀他的眼神。
他看看我,忽然说:“你答复刑锐了?”
我点点头:“前几天他又找了我,我把我的想法说的很委婉。”
湮明淡淡一笑:“想不到你还真的能拒绝刑锐的条件,能拒绝他条件的人可真是不多。”
我也回他一个淡淡地笑容:“我早说过,他的条件对我来说,一点也不吸引人。”
湮明又回给了我一个比较温和的笑容,问道:“你一直在那个孤儿院工作?”
我又愣了一下,看来,湮明还真的在查我啊。不过也可以理解,在商界混的,真的不知道谁可以相信,谁不可以相信。我回答:“原来就一直在那里长大,现在只是去做义工而已。”
湮明还想说话,这时,飞机中响起了机长的通知:“董事长,飞机出现了一些故障,气压调控装置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紧急降落。”
一般人听到这个消息,是不是应该紧张万分?可是我这位继子连眼睛也没有眨一下,而是沉着冷静地拿起身边的对讲机,淡淡地问了一句机长:“准备降落在哪里?”
机长说道:“应该会降落在撒哈拉沙漠北部。”
我惊讶:“怎么会在沙漠上面?”
湮明看了看我,把我的话对着对讲机原封不动的重复了一遍。
机长一边进行着紧急降落,一边耐心地解释道:“我们这次的路线绕过撒哈拉沙漠再前往墨洛克,现在我们所处的方位正好在沙漠上方。”
湮明又看我,说:“你还有问题吗?”
我深吸了一口气,看着面前从容不迫的大老板,又接着问到:“那,你帮我问问,我们要在沙漠待多久?”
湮明又十分有耐心地把我的话转述了一遍。
机长回答:“等降落之后,要对飞机进行全面检查。不过最差的情况,明天也应该可以继续飞行。”
那么,也许要在沙漠待一个晚上。我心里想想,也不算太糟。
由于飞机上的氧气供应可能出现了一些问题,今天晚上我们必须在沙漠上露营。
看着湮明把帐篷拿了出来并熟练地准备好,我惊讶万分:“你原来干过这种事?”
湮明仍然是淡淡地回答我:“原来在美国读书的时候经常去露营。”
想不到这个一脸严肃的继子也有如此冒险青春的时候。我心里大大惊讶的时候,湮明居然很绅士的先帮我搭起了帐篷。我则在一旁心安理得地观看。
湮明忽然问我:“你不会吗?我记得你说你原来来过非洲。”
我摇摇头,说:“不会啊。为什么来过非洲的人就一定要会搭帐篷?”
湮明听了我的话,停下手中的活,看着我,说:“要在非洲生存,这是基本本领。你不记得曾经做过这种事吗?”
我想了一想,依然摇摇头:“记忆中我没有干过这种事情。”
湮明听了,看着我的眼神忽然一黯,摇了摇头,继续他手中的工作。
没过多久,帐篷搭好了。我说了声谢谢,就心安理得地钻了进去。在帐篷里面湮明很细心地准备了一盏灯。我愣愣地看着这盏灯,忽然心里有一丝恍惚,犹豫了一下,伸手将灯关上,准备睡觉。
晚上的沙漠真是很冷,我睡在一个厚厚的睡袋里,把自己裹得像一个蚕蛹一般,可依然觉得阵阵寒意。风吹着帐篷直响,我怎么也睡不安稳,一闭上眼,梦魇又开始袭来,这一次,是原来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梦境。
那是一个开始很美丽的梦。
梦里,我又见到了利达,那个我在非洲大陆认识的第一个人。
当时,我住在利比亚境内最美的绿洲锡瓦绿洲,主要负责沙漠中的营救工作和附近居民的医务工作。
每个月,我要去一趟尼日尔的马腊迪地区的无国界医生组织,向那里的负责人汇报情况,并在那个医生组织工作一个星期。利塔则是负责接送我和其他志愿者在途中往返的司机。
我曾经多次央求利塔,要他开车带我去再去看一看非洲那广阔的沙漠。
虽然每一次在尼日尔和利比亚之间往返我都可以看见沙漠,但是,近一年的时间,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沙漠的夕阳。
可是,利达一直很犹豫。他告诉我,那样做实在危险,现在正是四五月,沙暴最频繁的季节,如果真的遇到沙暴,很少有人能活着回来。而且,看沙漠夕阳一般在是临近晚上,晚上的沙漠又会比白天危险许多。
可是,我却坚持不懈地不断地祈求着他。最后,利达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不过,他却要我答应他两点,第一,天黑之前一定要回到村庄;第二,一定要配上枪支,以防万一。
那时的我,兴奋无比,给了利达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欢天喜地地准备起自己的行李。
梦的后半段,透着无尽的残酷。
利达驾驶着那辆吉普车,在沙漠上走了很久。而我则不时地提出要求停下来拍照。
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利塔不断地催我:“快一点,我们必须尽快回到村庄。”
多年之后我会想,如果当时自己不是那么地拖沓,哪怕是早走那么一小会,也许,一切的事情都不会发生。可是,我却为了拍摄沙漠落日的景象,等了很久。
在回去的路途中,已经渐渐看不到阳光。天要黑了,利塔可能觉得了事情的不妙,把车开得飞快。我当时也觉得有些害怕,沙漠已经没有了白天的炎热,风已经变得寒冷无比。
我手紧紧地抓住腰间的枪,手却在不停地颤抖。
忽然间,我听到利塔的声音:“不好了,前面好象有龙卷风。”说着,利塔开始进行一个急速的掉头。我赶紧紧紧地抓住车窗边缘,防止自己因为惯性而被甩出去。
这时候沙漠已经完全黑了,只有银色的月光指引着前方的道路。
其实,沙漠中并不是所有的龙卷风都那么可怕的,小型的龙卷风我还曾经近入过里面玩耍。可是,在这样的夜晚,即使视线不是那么清晰,我也可以辨认出那个龙卷风的速度和体积,我的心中开始被恐惧占据。
车一直在飞快地行驶着。利达对我说,如果龙卷风追上来,他会大叫我的名字,那时候,我一定要马上跳车。
我点头,抓在车窗上的手却颤抖无比。
夜色中,车开得不那么平稳。
没过多久,我听到了利塔的大叫。可是,我却来不及跳车就仿佛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拖到了天上。我无法呼吸,觉得死神即将临近,全身上下如鞭笞一般的疼痛,接着,就再也没有了知觉。
我从梦中惊醒。
撒哈拉沙漠的外面依然很冷。我打开帐篷的灯,却再也无法闭上眼睛。脑海中,仿佛又开始想起了什么。
刚到非洲的时候,我才二十岁。在大学学习医学的过程中,我偶尔得知了这个非洲无国界医生组织正在招募志愿者。这个组织要求志愿者先在欧洲进行一年的语言和技术训练,然后在非洲志愿工作一年。
那时候我刚好大一结束,于是跟学校申请了两年的实习时间,一年在欧洲学习,一年在非洲工作。
经过一年的培训之后,我选择了去尼日尔的马腊迪地区作志愿者。
尼日尔处在西非,那里是有名的“世界人道主义危机的地区”。同时,那里还容纳着很多从塞拉利昂逃难而来的难民。
那时候,正是塞拉利昂内战,为了钻石进行的内战弄得民不聊生,很多人都逃难在非洲各地,而尼日尔的无国界医生组织营地就是一个主要的收容场所。
我当时,被那个组织派到利比亚的锡瓦绿洲长期驻扎。
记得那次在沙漠中死里逃生醒来后,我躺在一个昏暗的房间中。
我想从床上起来,却由于全身疼痛,摸索了半天,也不能从床上爬起来。
忽然有人出现在我旁边,一下子拽着我的衣服,把我从床上拎起来。我身体悬空,想要挣扎,可是一动全身就撕心裂肺的疼,只好停止了动作。
我想要努力看清那个人的样子。可是,当时房间太暗,最多也只能知道个大概的轮廓。这个拎着我的人十分高大,身材健硕,而且绝对不是我曾经见过的人,不是志愿者组织的人。
我忍着全身的疼痛,颤抖地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是谁?”
等待了好久那人也没有回答,我于是又问:“你见了一个男孩吗?他和我一起。”
面前的人摇了摇头。我不确定是他没有找到,还是没有听懂我的话,于是又边重复了一遍:“就是一个男孩,他应该和我一起。”
可是那人还是在摇头。我依然追问不休,由于太疼,声音不能控制得稳当:“是一个瘦小的男孩!你有仔细找……”
话还没有说完,那个人就用另一只手钳住了我的脸颊,力气很大,我尝到了口中血的味道。
我脑海中一阵空白,全身的疼痛再加上脸部的火辣之感让我不自觉地留出了眼泪。
那只抓着我的脸的手终于松开,手指指腹抚过我的脸颊,抚过我的眼泪。
他终于开口说话,声音很是低沉:“女人,记住,在沙漠中,话不要太多,眼泪不要太多。”是标准的英语。
我忍着脸部的疼痛,再次问他:“你到底是什么人?”
他没有再回答我,把我重新扔在了床上。
当时我遍体鳞伤,所以即使接触的是柔软无比的床垫,也疼得锥心刺骨。这疼痛让我昏昏沉沉,最终昏了过去。
后来怎么样了?
我依稀记得,可能是很久以后,我试着去找过利达。在那片沙漠上,我顶着白天的炎炎烈日和夜晚的寒冷逼人,找了他整整三天,最后自己还是因为严重脱水被别人找了回去。
可是,我却再也没有在那片沙漠中找到过利达。
我忽然想哭,却又哭不出来,心也开始剧烈地疼痛起来。
这时候,帐篷的门却忽然被打开,湮明裹着大衣走了进来。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亮着的那盏灯,问我:“你怎么了?”
我抬头看他,但却说不出话来,只觉得全身仍然在颤抖。
湮明靠近我,又问我:“你是不是冷?”说完他脱下大衣,准备给我披上。
我却一把抓住湮明的手,全身仍然在不停的颤抖,连带着声音也飘飘的:“湮明,你今晚可不可以,可不可以,陪陪我?”
当时的环境,真的不能让我去发现,这句话说的有多暧昧,或者多直接。我只知道,当时自己很需要一个人陪在身边。那样的回忆,或者那些就快想起的事情,让我觉得恐惧和害怕。
我当时也来不及注意湮明的表情,和他的话语,只知道,他最后待在了我的帐篷中。
然后渐渐有些睡着,睡梦中,仿佛有双手在不停地安抚着我,仿佛有温柔的话语在耳边轻喃。
第二天我醒来,湮明已经不在帐篷中了。我当时有一阵很恍惚,觉得昨晚的梦境和湮明的到来都是虚幻。
我走出帐篷,发现湮明正在收拾他自己的帐篷。
也许是湮明听到了我出来的声音,他回过头来看着我。我想说话,可是忽然觉得有些尴尬,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这时机长忽然从飞机上走下来,走到我们面前,对着我们说:“董事长,这次真是非常抱歉,让您在沙漠露营。现在,飞机故障已经排除,可以重新启程了。”
湮明点了点头,又回头看了我一眼,走到我面前说:“你先回飞机上去吧,帐篷我来收拾。”
我愣了愣,然后回过神来点点头。
在登上飞机楼梯进入飞机的一瞬间,我回头看了看那片曾经如此熟悉的沙漠。
这里浩瀚的沙海,有着世界上最美丽的沙丘。而这里日出的美景,更让人觉得窒息。
太阳刚刚升起,在远处可以看到一个红亮的半圆,这让整个沙漠也染上了血红的色彩,混合着大风扬起的沙尘,没有吞噬一切的龙卷风,没有嗜血的猛兽,看上去那样平静安详,却让人觉得神秘而残酷。
作者有话要说:好不容易又一个神秘人物出场了,后面会慢慢地写~
关于撒哈拉沙漠:撒哈拉沙漠是世界上除南极洲之外最大的荒漠,位于非洲北部,气候条件极其恶劣,是地球上最不适合生物生长的地方之一。位于阿特拉斯山脉和地中海以南,西起大西洋海岸,东到红海之滨。横贯非洲大陆北部,约占非洲总面积32%。“撒哈拉”这个名称来源于阿拉伯语?????,是从当地游牧民族图阿雷格人的语言引入的,在其语言中就是“沙漠”的意思。
周日就要起程去参加会议,可能会好几天不能更新,所以赶在走之前更新一章,希望各位不要太怪我:)
我还是会上网看大家的留言建议,只是开会期间可能没有那么多时间码字了。会议回来之后一定赶快更新。
11
11、墨洛克 ...
墨洛克是一个奢华至极的地方,在这里,人们可以过上世界上最奢华的生活。
这里有美仑美奂的天堂酒店,形状像一根桅杆,矗立在海平面上;这里也有久负盛名的黄金街,世界奢侈品牌都云集在这里。
墨洛克却又是一个矛盾的地方,这里伊斯兰教文化和西方文明在激烈的碰撞着。 从头到脚都遮盖起来的姑娘在购物中心仔细寻找意大利内衣。超市里有卖猪肉的屠夫,而在欧洲的影碟商店黄|色影碟是被禁止销售的。这里你可以随处得到美酒和女人,圣诞节的庆祝比斋月的末尾还热闹、还隆重。
下了飞机,一辆加长版的白色劳斯莱斯的就把我和湮明送到了世界上最著名的七星级宾馆。这里布满警卫,安全镜和壕沟,仿佛这里守着的是世界银行的金库。
进了酒店的大厅里,我忽然觉得有些恍惚。我熟悉这个城市的气味,沙尘,烈日,海水,还有从头到脚裹着的伊斯兰妇女。
可是,那种熟悉的感觉是和现在的奢华沾不上边的。
在登记入住的时候,我眼睛不住地往四周打量。伊斯兰部落领袖走过,周围是一群身穿黑色衣服头戴面纱的妇女。
看过一片片人之后,我眼睛定格在了一个方向,然后吃惊地发现,居然遇到了怎么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钟家亦。
在我还没有问话的时候,钟家亦向我和湮明走来,开口问:“两位,你们怎么才到?”
我正想跟钟家亦说一说我们在沙漠的冒险经历,站在我一边的湮明却说话了,语气淡淡:“你怎么在这里?”
钟家亦走了几步,更加靠近我们,语气也压低了一些:“最近在上海争取的那一块地出了一点问题。”
我本来不想听到这些,可是谁叫我耳朵尖,再小的声音都能传到我的耳朵里,我也大概明白了一二。最近湮明正在积极协商的上海的那一块地据说应该已经十拿九稳,可是政府部门却迟迟也没有给湮明准信。
看来最近,那块地又有了问题。
湮明显然有些吃惊,但还是一下子平复了情绪,说:“回房慢慢说。”
然后湮明和钟家亦进了房间。
而我这个外人,也由两个女服务员和一个男仆带我进自己的房间。其中一个女服务员来自巴伐利亚。男仆是菲律宾人,身穿燕尾服。他们带着我七绕八绕,终于绕到了我的房间门口。我有些愣愣地看着这个镀金的大门,上面凹刻着百叶草和油橄榄的图案。那个男仆对我鞠了一躬,然后恭恭敬敬地对我说:“小姐,这就是您的房间。”
我住的客房是红色的欧洲宫廷式的房间,一百八十平米面积,包括自己的大厅。红色的墙,高六米的黄|色的天花板,装饰着一个非常大的枝形吊灯,就好像是从骑士的城堡中弄来的。吊灯下面,弯曲的楼梯带你通向华丽的卧室。高档沙发到处都是,上面有一排排的丝绸和锦缎靠垫。这里到处都是金色的装潢,里面还有厨房和餐厅,最大的一个餐厅里有三台电视机,客厅里的电视机镶了一个宽大的金框架。浴室旁边,还配有小型游泳池。
我呆呆地站在这个大厅好久,才慢慢地深吸一口气:真是个奢华至极的地方。
几步走到落地窗前,我拉开极地的窗帘,上到阳台,看着远处的大海。忽然觉得阳光很刺眼,照得自己有些头疼,于是回到房间,拉上窗帘,坐在床上,还是觉得头疼得有些厉害,于是,决定还是先洗个澡。
就在我洗完澡之后,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我去开门,发现是花花公子钟家亦,问到:“来找我干什么?”
钟家亦左右看了看,说:“你说巧不巧,我随便敲一个人的门,居然就是你,我们还真是有缘。”
我听了,冷笑一下,准备关门。钟家亦却阻止了我,终于有些严肃:“找你问些事情,湮明怎么也不跟我说。”
“什么事情?”
钟家亦又露出了他招牌似的微笑,对我说:“伯母,你不会想要我在这个大众场所议论你的继子的隐私吧。”
我想了想,觉得也是,就打开大门,让他进来。
一进门,钟家亦就像在自己家一样,找了一个最舒适的地方做了下来,问道:“湮明和那个路娜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愣了一下,奇怪地问道:“你怎么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关系?”
钟家亦笑了笑,说:“我原来在美国的时候,见过那女的就不只一两次。官方说法是,路娜是湮明的未婚妻。但是,我怎么看怎么不像。”
然后,他又和盘托出湮明原来在美国读书时,路娜就去美国找过湮明很多次,可每一次,湮明都神通广大地先路娜一部就离开美国,于是,接待这个冷漠女人的重任,就落在了钟家亦身上。当时,最有意思的是,同学都一致以为钟家亦和路娜是一对,这也让钟家亦苦不堪言。
我听了哈哈大笑,想不到他们读大学的时候还有这种好玩的事情。可笑后,又觉得这事情真是不好多说。想想那个路娜如此的大美女,居然为了湮明可以如此尽心尽力,我那个继子真是不出我所望惹桃花第一人。
我于是点点头:“的确,他们两个很有问题。”然后,忽然觉得不对劲,问:“那你现在问这个干什么?”
钟家亦两手一摊,无奈的回答:“湮明最近要我去游说路娜的老爸参与酒店的翻新计划,为这个计划提供资金。你说他自己都不去说,要我说,这怪不怪。”
我问他:“你怎么没问湮明?”
钟家亦摇摇头:“他不跟我说啊。”然后又嬉皮笑脸地看向我,说:“伯母,我觉得湮明最近可相信你了,要不你帮我打听一下,帮我说下情,我可不想干这种苦差事。”
湮明相信我?我怎么没有半点感觉?
我正准备反驳一下,忽然钟家亦又换了一个话题:“你们这回怎么晚到了?”
这一问,就让我打开了话匣子,于是我把和湮明在沙漠遇险的情景描绘了一番,还特意强调了一下那位继子的沉着冷静,英明神武,不过当然没有说湮明在我帐篷里过夜那一段。我可不敢想象钟家亦知道了这事会怎么想。
可钟家亦听了我的描述,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吃惊,只是说到:“这种事,在原来对湮明来说也司空见惯了。”
我虽然也觉得湮明应该曾经有所经历,但是也没觉得他到了司空见惯的地步,于是问:“怎么呢?”
钟家亦说:“原来湮明在美国读书,和我同一个专业,他那时是康纳尔探险社的社长,经常出入世界上最危险的场所。”
我看着他,示意让他继续。起身倒了一杯茶给他。
钟家亦茗了一口茶,语调忽然上扬了许多:“有次,我们也是飞机出了问题,只好降落在沙漠上,那时候,飞机还是较重接地,不过幸好还没有人伤亡。当时,我们比你们还惨。
在飞机出事的时候,我们已经准备好在沙漠露宿。当时是夜晚,沙漠里安静得出奇。我们就完全过起了难民的生活:打柴禾,点火,挖沙沟,然后和衣躺在沙沟里睡。好不容易天亮了,本来我们还想天亮去找挖井取水,可是,顶着炎炎烈日挖了好几个小时,仍然不见水。我们当时口渴难忍,只好做了一件事。”
我这时才发现钟家亦真的有一副好口才。我又给钟家亦到上茶,问:“你们怎么解决的?”
钟家亦缓缓地说:“我们分四次喝了约一千毫升腥燥苫臭的尿液。这可是平生首次。”
我差点把口中的茶喷在钟家亦的脸上。谁会想到那个冷酷又无趣的董事长,居然有年少轻狂做这种事的时候?
谁知,钟家亦又像想起什么似的说:“千万别对湮明说这件事,他可不愿意去回想。”我心里马上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觉得这个题材真是无比之好。看来以后,我有些筹码可以要挟湮明了。
我非常开心地又给钟家亦倒了一杯茶,然后祈祷他说得更多。
可是这个时候,房门按铃却很不知情趣的响了。我心里满是悔恨为什么没有挂上请勿打搅的牌子,却又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开门。
一打开,却发现是湮明。
湮明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在房里的钟家亦,好久才说:“打搅你们了吗?”
打搅了,当然打搅了,我心里不断地再说这样的话,可是表面上还是客套地说:“没有。董事长,有什么事情?”
湮明却没有回答,我忽然觉得湮明的表情有些不自然,这时候钟家亦忽然从舒适的座位上站起来,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行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说这话时眼里居然带笑,还不忘了补充一句:“不打扰了,你们慢慢聊。”
我怪异地看着钟家亦离开我的房间,然后返头看向湮明,可湮明却一直站在那里,没有说一句话。
我觉得湮明和我这样的情景有些诡异,只好开口:“董事长,有什么事情吗?”
湮明没有看我,在房间走了几步,才淡淡地说:“今天晚上和我们的投资人聚会,我们一起参加。”
又去那种地方当一个花瓶?我可不太愿意,于是,我找了一个自己认为合适的接口:“我没有带晚礼服。”
湮明却一下子就破解了我的庸俗借口:“等你收拾一下,我们出去买。”
还是一样,口气不容拒绝。
我只能任命地点点头。
走到门口,湮明忽然转过头来问我:“你和钟家亦在谈些什么。”
我看着湮明如此认真的样子,又想起钟家亦跟我说的湮明的往事,忽然笑了,却摇摇头,强忍着说:“没有什么。”
湮明看我的眼神却越发怪异。看着他的这个样子,想着他心里也许在纠结着我和钟家亦谈话的内容,我心里,笑得更厉害了。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终于回来了,以后我会日更的,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关于墨洛克这个酒店,我是参考了迪拜的帆船酒店:
伯瓷是世界上惟一的建筑高度最高的七星级酒店,开业于1999年12月,共有高级客房202间,建立在离海岸线280米处的人工岛Jumeirah Beach Resort上。工程花了5年的时间,2年半时间在阿拉伯海填出人造岛,2年半时间用在建筑本身,使用了9000吨钢铁,并把250根基建桩柱打在40米深海下。饭店由英国设计师W.S. Atkins设计,外观如同一张鼓满了风的帆,一共有56层、321米高,是全球最高的饭店,比法国艾菲尔铁塔还高上一截。
12
12、晚会 ...
今天的湮明总体让人觉得十分怪异。
帮我选晚礼服的时候,他居然十分的耐心。说实话,其实晚礼服很多穿起来都繁复无比,我试一件起码要十分钟左右,在试了大概五件以后,我已经有一些不耐烦,于是问湮明:“我们是不是该去参加舞会了?”
湮明眼睛却很认真地看着我,说:“你再试试那一件粉红色的。”
我一愣。自己都多大年纪了,还穿这种小女生的服装?别笑死别人就好。可当我心不甘情不愿地穿上这件衣服之后,效果却出奇的好,这也让我不得不佩服湮明的好品味。
我穿着衣服,对湮明笑笑,心想,想不到自己还有这种小女孩的一面。
湮明走过来,站在我面前,轻轻地帮我捋了捋头发,然后打量了我一番,淡淡地说:“这样好看。”
我当时绝对可以用惊讶无比来形容。这应该是我和湮明见面以来他对我说的第一次赞美的话,却真的让我觉得浑身不对劲。
我抬头,对上他的眼神,发现他真的在很认真地看我。我忽然觉得有一丝心悸。
湮明有一双很深的眼睛,漂亮中透着阳刚。我慌忙低下头,开始整理着裙摆。
湮明转到我的背后,忽然又问我:“你真的不记得你背后的伤是怎么回事了吗?”
这好像是他第二次问我这个了。我又一次在脑海中搜索了一遍,忽然仿佛抓到了什么零星的碎片,于是说:“可能是很多年前在非洲弄的。”我现在能想起的,也就这么多了。
湮明站在我后面,帮我整理了一下后面地裙摆,然后说:“还要准备一些首饰,化化妆。”
我点了点头,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恶俗偶像剧的灰姑娘型的女主人公,现在正被王子悉心照顾,认真琢磨,等待着散发出迷人光彩。
也就这个时候,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烂俗的情节会在偶像剧中重复出现。因为这种感觉,实在太过美好,
一系列繁复的准备,导致了我和湮明晚上的舞会迟到了一段时间。不过湮明好像不是很介意。
到达会场之后,我蹬着一双十三厘米的高跟鞋,站在湮明身边。为了保持重心而使自己不容易跌倒,我的手无可奈何地搂着湮明,身体也往他身上靠。
这样的姿势在外人看来可是暧昧十分。我俨然成了一个和湮明身高般配,小鸟依人的女伴。
只是,我在心里想,如果别人知道我是湮明的继母的话,会有怎样的表情。
这次舞会选在在墨洛克最近才开幕的棕榈岛酒店举行。酒店占地一百多亩,坐落在世界最大的人造岛棕榈岛上,体现了墨洛克一向奢侈的风格。据说开幕的时候墨洛克办了最盛大的开幕庆典,耗资了好几千万美元,请来二千多个名人嘉宾。
而今天的舞会则是为了一个墨洛克皇室成员的生日举办的。舞会是露天的,中途会有烟火表演,据说光是此项的费用就是好几百万美金。
湮明带着我穿梭在舞会的人群中,我小心翼翼地挽着他,抓着他手臂的力道也越来越紧。
湮明停下,问我:“怎么了?”
我不好意思:“高跟鞋太高了,不习惯。”
湮明低头看了看,然后手忽然揽过我的腰,对我说:“累就靠在我手臂上,待会我们找个座位休息一下。”
我有些愣愣地看着湮明,好半天才点了点头,刚想再说什么,忽然一个衣着尊贵的墨洛克的皇室成员向湮明走来,和湮明寒暄。
我视线回到了那个皇室成员的身上,静静地看着那个人,忽然觉得脑袋的神经有一丝疼痛,手也不自觉地更抓紧抓紧了湮明几分,仿佛是一种条件反射。
送走那人,湮明转头,语气极尽温柔地问:“怎么了?还是高跟鞋不舒服?”
我摇摇头,淡淡地问道:“刚才那个人是谁?”
湮明说:“墨洛克现任王妃的第二个儿子,据说是内定的王位继承人。”
我话没经大脑地说:“看上去挺熟悉,好像在电视上经常看见。”
湮明看着我,好久,才说:“天妩,这个人应该很少在电视上出现的,你原来见过他?”
我摇摇头,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不记得,就觉得他好生熟悉。”然后想想,又说:“可能这个国家的男人都长得很像吧。”
湮明轻轻地握了握我的手,对我说:“你可能有些累了,我们去吧台坐坐吧。”说完,便把我带到了露天吧台上。
我们面对面地坐着,没有话语,我偶尔侧头看着烟火。
我点了一杯干马天尼,低头看着自己桌上的绿色透明的液体,忽然一下一饮而尽。
湮明坐在我对面,皱皱眉,跟我说:“这酒很烈,不要喝太快了。”
我摇摇头,又问服务生要了一杯马天尼。刚准备从服务员手中接过来,酒杯却被湮明截了过去。
他眉头皱得更深:“你怎么了?”
我抬起头,和湮明对视,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出现在这个奢华地会场,就觉得全身提不起劲来;为什么看见刚才那个皇室成员,我会觉得心乱如麻。我随便找了一个理由:“也许是时差没有调整过来。”
然后我笑笑,对湮明说:“把酒给我,这个挺好喝的。”
湮明把酒递给我,然后说:“喝完这一杯我们就走。”
我点了点头。
忽然,一个在不远处温柔低沉的声音响起,那个声音穿过了烟火绽放的声音和音乐的旋律传到了我的耳里。那应该是一句轻轻地低喃,是一个人的名字。
“艾玛丽。”
我全身一僵,然后几乎是用尽了全力让自己回头,心中却在不住地狂跳。
艾玛丽,艾玛丽,我的脑袋开始有点疼。我记得这个名字。
我眼睛不停地搜索,却发现是一个完全不熟悉的面孔对着他的女伴轻声细语。
我有些失落,回过头,对上湮明探究的眼神。
头依然有些疼痛,记忆的匣子仿佛一下子打开,无数的碎片冲进了我的脑海中。我好不容易抓住了一些,然后它们组成了我的一部分记忆。
记忆中,曾经有人冷冷地对我说:“你以后就叫艾玛丽吧。在我这里总需要有一个名字的。”
也有人,曾经用轻柔的话语喊着:“艾玛丽,艾玛丽……”
我隐隐约约想起了那个人的样子。想起了他黝黑的皮肤和琥珀色的眼眸。
记忆中,有很多年,我曾经无数次地喊他的名字,在现实中,在梦里。
他应该出现在沙漠,出现在绿洲,却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不知不觉,湮明已经站在了我的旁边,他手扶着我,说:“你醉了,我们回去。”
我摇摇头,觉得自己没有醉,头却昏昏沉沉:“我还想多待一会。”
可话还没有说完,我就被湮明从座位上拉了起来。
他一手握住我的手,一手揽过我的腰,把身形不稳的我带出了会场。
那个晚上,也许是由于酒精的作用,我又开始没完没了的做梦。
梦中,我又再次从昏迷中醒了。
我挣扎着爬起来,可还是全身疼痛。我侧头一望,发现自己睡在一长很舒服的床上,一个人正坐在离床不远的餐桌旁,手里正在摆弄着一个我开始以为是塑料玩具的东西。
后来想想,也真是觉得好笑,我居然把世界上都享有盛誉的加利尔突击步枪看成了一个塑料玩具。
可是那时候,我对枪支真的一点都不了解。
那个弄枪得人仿佛知道我醒了,停下手中的活,转过来看我,可是由于光线的原因,我看不见那个人的脸,但是我可以肯定,那个人可以看到我的全部表情。
忽然,一个声音从他身边传来,这时我才发现他的身边站着一个人。
那个站着的人开始对我说了一句我不懂的话,然后用英文,口气有些不耐烦地说:“头儿,这个女人的确不会阿拉伯语。”
我当时听了觉得奇怪,想说话,却发现自己的嘴唇已经干裂到一张嘴就疼得厉害,我管不了那么多,忍着疼说话,可是声音却如蚊蚁:“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那个站着的人听了,忽然站到我面前,拍拍我的脸,弄得我的脸生疼。
那人语气不屑:“不错嘛,嘴巴这样还能说话。”
我挣扎了一下,眼睛转向坐着的那个沉默的人,狠狠地瞪着他,却仍然看不清他的样子。
我记得第一次醒来的时候遇到的那个人。我好想看看那个人到底是不是他。
那个站着的人却猛然把我的脸搬过来和他对视。
他威胁说:“记得,赶紧学阿拉伯语。这里是突尼斯,别的他妈的语言绝对不行。”
我震惊。我不是在前一阵还在利比亚做志愿者吗,怎么一下子就来到突尼斯了?
那人仿佛看出了我的疑惑,对我说:“我们的头儿在利比亚沙漠那发现了你,把你带到了这里,你可要好好谢谢他。”说着,跟我指了一下坐着的人。
那个坐着的人仍然在不慌不忙地欣赏着他的枪,仿佛根本就没有听到我们的对话。
站着的人又对我说:“听好了,想在我们这里好好地待下来,可是要干活的。别把自己当女人。想当女人,就去帐篷好好地让男人享受。”
我听了这话,厌恶地想要挣脱开他的钳制,可是力量相差太大,只把自己弄得更疼。
忽然,那个一直沉默的人发话了:“算了,塞勒曼,放开她吧。让她休息一下。”他的声音和我第一次从昏迷中清醒的时候听到得一样。
抓着我脸的人终于把手放开,可我的脸还是火辣辣地疼。
那个说话的人站了起来,走到了我的面前。他比塞勒曼还要高大,把室内的光线遮了一半。他的声音很低沉,吐字很缓慢,却透着威胁:“照塞勒曼的话去做,给你一个月时间学习阿拉伯语。否则不要想到这里待下来。”
他转身准备离开,忽然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侧头对我说:“你以后就叫艾玛丽吧。在我这里总需要有一个名字的。”
艾玛丽,我的新名字。
后来,那个人告诉我,在阿拉伯语中,艾玛丽代表着希望。
希望啊。
我猛然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其实一直都躺在这个金碧辉煌的房间。
记得几年前在做心里治疗的时候,我总是分不清真实的回忆和虚幻的梦境。后来心理医生告诉我,其实很多梦境也是我脑海中真实的一部分,只是我的意识一直在欺骗自己,催眠自己说那些真实的事情都是想象。
可是现在,我的脑袋却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沉寂了那么多年之后,把以前的碎片一点一点地拾了起来,而且,这些碎片,即使时常出现在梦中,也能让我分明地觉得是真实的过往。
我抬手揉揉眼角,却触到一片潮湿的冰凉。
作者有话要说:又有人物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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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怀疑 ...
第二天,我醒来时,已经是中午。房间的电话留言通知说这次的墨洛克之行要提前结束,本来为期一周的旅程,现在临时决定明天早上出发返回。
原因嘛,据钟家亦透露,是因为最近湮明一直在争取的上海的那一块地出了一些问题。竞标的时候,一个韩国财团比湮明所出的价格仅仅高出了百分之二。湮明怀疑是龙祥公司内部人员透露了价格,所以准备回国尽快调查处理这个事情。
于是,在一个这样一个阳光灿烂午后,我只能闷在房里,收拾行李。
忽然听到房间大厅的门口有什么声音,我过去看看情况,却看见本来应该装有指纹识别系统的安全门却被人打开,一下子进来了十个人左右。为首的一个男人穿着传统的墨洛克服装,神情冷酷。其他的人则把站在房间大厅的我围在中间。
我扫了扫身边的人,又看看面前的这个华服男人,不经意地看到了他衣服上绣着的金色的百叶草图案。想想,能在衣服秀上金色的墨洛克的象征百叶草图案的人,除了尊贵的皇室成员也不应该有别人了。
我刚想问他们来房间的原因,这个男人却问我:“你是不是艾玛丽?”
我心里一紧,脑中马上充满警觉:这个人似乎有些来者不善,而且他可能知道我的一些过去。
我平静了一下情绪,摇了摇头,说:“我叫蓝天妩,不知道你说的艾玛丽是谁。”
那人靠近我,眼神犀利地不断地上上下下打量我,最后终于把视线停在了我的脸上,笑得冰冷:“昨天你化了妆,差点没认出你。艾玛丽,真没想到你还活着。”
经他这么一提醒,我猛然想起眼前的这个人就是昨天在舞会遇到的墨洛克的二皇子。
昨天见面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让我感到一种压迫,但当时他却是一派从容,所以那个时候我以为是自己多心。但是今天,我觉得,昨天的感觉没有错。只是没有想到,他居然认识原来的我。
我依然摇摇头:“我真的不知道艾玛丽是谁。”
那人又笑了笑,更靠近了我几分:“艾玛丽,你以为你装失意就可以瞒得过我?我只再问你一遍,你承不承认你是艾玛丽?”语气狠决。
我平静地再次摇了摇头。
二皇子大笑了几声:“艾玛丽,你要知道,我有几百种方法确定你的真实身份。光是你的身上,就有不止一处的证据。”
我忽然觉得有些不妙,还没细想明白,手臂就被人捉住,背后猛地一疼,一个人上前压住了我,正准备撕我的衣服。我大惊,并不是因为羞涩,而是想到了背后那个十字型的伤痕,如果被这些人看见,不知道会怎样。
忽然听见一个人大声呵斥:“你们在干什么?”背后的钳制也猛然被松开,换来的是一个温暖的怀抱。
我被那个人扶起来,身体依然不自觉地有些颤抖,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什么。我抬头一看,是湮明。
湮明脸色铁青,一贯平静的眼眸中怒火汹涌。这次,即使他再怎么控制语气,也让人感觉到他愤怒滔天:“殿下,我希望你跟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说完,他低头看我,语气放缓了一些:“伤着没有?”
我摇头,说不出话,身体还是不住地颤抖,不自觉地往湮明的怀里靠。
二皇子那边可能也没有想到湮明会找到这里,沉默了好久,才说:“以为是遇到了原来的朋友。”
湮明冷笑:“想不到贵为墨洛克皇室,居然是这样招待朋友。”
二皇子无奈,终于改口:“湮先生,不瞒你说,我们开始以为这位小姐是五六年前从我们国家逃跑的一个重刑犯,因为实在长得很像。不信,你可以看一下那个人的照片。”说完,他递给湮明一张照片。
那张照片上有一个女人,头发长长,麦色的皮肤,一张脸却真的长得和我十分相似。
湮明看了看照片,又看了看我,然后说:“不知这个女人犯得是什么罪?”
二皇子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那是我们国家的机密,恕我不能透露。不过,她关系到几十条人命和一件无价之宝。”
湮明沉声说:“殿下,这就更不可能了。天妩是已故龙翔酒店董事长的四夫人,这些年一直呆在国内,不可能和这个重刑犯扯上什么关系的。”
面前的二皇子听了一愣,我觉得他有些怪异地看了一眼我和搂着我的湮明,然后大笑道:“不好意思,湮先生,可能是我们弄错了。真是非常抱歉。”
湮明冷冷地答道:“殿下,蓝小姐好歹也算是龙翔酒店的女主人,你的手下刚才差点对她用私刑,这个事情,也不能就这么罢休,你看,我们是公了还是私了?”
二皇子忙说:“我的手下做错事,我自然会惩罚。”说着,他命令手下把刚才压着我的人拖了出去,然后又说:“湮先生,这次的事情非常抱歉,我待会会吩咐手{奇}下备上一份薄礼,希望这{书}件事情,不会影响我们{网}之间的合作。”
湮明说:“殿下,这次的事情下不为例。龙祥酒店也算在亚洲做的有声有色,这次和贵国合作也是看中了贵国难得的酒店经验。但是如果下次贵国还对我们酒店的人如此不敬,我想,要找到别的合作人,也不是什么难事。”
我听了有些吃惊,抓了抓湮明的手臂,想跟他说不要这样意气用事。这个合作,不是他争取了好久才争取来的吗?
湮明却低下头,轻声问我:“你抖得这么厉害,要不要去看医生?”
我摇摇头,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声音:“什么都不需要,我们待会就离开这里好不好?”
湮明点了点头,抱我的手又紧了一紧。
这次回去,湮明和我还是搭乘着那架私人飞机,中途平稳安全,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我坐在湮明对面,脑海中却一直想着离开酒店坐上劳斯莱斯的最后一刹那,酒店负责人忽然来到车窗前在我耳边说的话。
他说:“二皇子让我告诉你,那个人没有死。”说完,负责人诡异地看着我笑笑。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也来不及问任何事情,车就开走了。
那个人?是谁?是他?我有无数的疑问,却想不清楚。
坐在我对面的湮明忽然对我说话:“天妩,你不想跟我解释些什么事情吗?”
我摇摇头,忽然又觉得不对,于是说:“不是不想,主要是我其实不太记得了。在我刚到龙祥酒店工作的时候,,我基本上没有自己二十岁到二十五岁的记忆。”
湮明又问:“一点都不记得了?那你记得二十岁以前的事情吗?”声音很轻,仿佛在喃喃自语。
可是我的听觉可是一等一,这样细小的回答还是被我听到了。
我点点头:“二十岁之前的事应该记得吧。”我的心理医生说我二十岁之前的记忆还是保存的比较完整的。想想,又说:“不过,最近记得一些以前的事情了。”
湮明很久都没有说话,就在我以为这位大老板不会对我的心理病史感兴趣的时候,他又说:“天妩,如果你不想做这个工作,这次回去之后,我就派别的工作给你。”
我听了,大大地震惊了一下,什么时候,我的继子懂得替别人着想了?
我沉默了一会,再次想到了那个酒店负责人对我说的话,于是摇摇头,说:“没事的,我挺想做这个工作的。”
对面的湮明也沉默了一下,说:“既然这样,这次回去,两天之后,跟我去一趟上海。”
一句话,完全熄灭了我刚才的感激之情。看来我的周末休息的计划要泡汤了,我讪讪地说:“董事长,我们行程还真是紧密阿。我能不能请几天假?”
湮明难得笑了笑:“那你要在这几天做好交接工作,你认为两天时间这些你能办好吗?”
办不好。我认命地点了点头,神情颇有一些萎靡。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大家多多建议哦:)
14
14、误会 ...
一回到国内,湮明再次体现了他从不怜香惜玉的传统,第二天就要我去上班。好在我平时旅游的非常多,调整时差的能力非常快,一下子就适应过来了。
第二天在董事长门口上班,还真遇到了不少的人。
首先是钟家亦。他一见我,就对我说:“蓝秘书,你怎么几天不见,眼睛就肿得像金鱼一样?”
我的好心情瞬间全无,用自己的金鱼眼白了钟家亦一眼:“还不要谢谢你的上司,我昨天晚上凌晨才到,今天早上八点准时上班。”
钟家亦却不明地笑了一下,轻轻地说:“你那位大帅哥儿子不怜香惜玉习惯了,伯母,你需要忍一忍啊。”
我懒得理钟家亦,继续做手中的事情。
可是这个人却突然靠近我,小声说:“那天墨洛克酒店的舞会后,湮明是不是一直和你在一起阿?”语气暧昧无比。
那天酒会?我只记得我醉得很厉害,然后被湮明带了出来,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第二天起来,天亮,被告知要回国,虽然中途发生了一点小意外,但是其他的什么也没发生啊。
我看着钟家亦,说:“你是听谁乱说的?”
钟家亦一脸委屈:“蓝小姐,本人当时就在现场,只是你眼中只有你的宝贝继子,看不到我罢了。”
我虚伪地笑笑:“你还不知道是不是和哪国公主去搭讪了呢。”
钟家亦没有在乎我的话,继续说:“而且湮明基本上一个晚上都没有在他的房间。当时我找了他好久,竞标的事又有急事,他却完全不顾公事,不紧不慢地凌晨三点才从你房间走出来。你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愣愣地看着钟家亦,那天晚上的事情,我是真真正正不记得了。
钟家亦看着我茫然地样子,忽然大笑:“算了,伯母,我估计误会了。”
“误会什么?”我依然茫然地问。
钟家亦却摇摇头,神秘地说:“天机不可泄露。”说完便大笑着离开。
可我自己依然处在震惊之中。湮明为什么在我房间待了那么久?可是,我为什么任何事情都记不起来?而且,我们第二天,不也是在很正常的相处,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吗?
第二个见的人是巫子西。他来找湮明商量事情,但是刚好湮明在开会,我就自告奋勇地负责起了接待巫子西。
有谁能想过十多年后见到自己的青梅竹马外加纯纯初恋会怎样?我的挺多朋友都是装作不认识。可是现在,我却和巫子西坐在会客厅的沙发上,聊得无比开心。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我发现我们之间,还是很有话题。
巫子西和我,从小都呆在孤儿院,后来一直在一起玩。当时我们我可是假小子,经常穿着男生的衣服,和巫子西去打鸟,偷邻居家树上的果实,可谓是无恶不作。
大了一点点,我和巫子西不再在邻居附近混,而是改在学校。我虽然玩得多,但成绩一直不错。巫子西却是一个完全不学习的主,每次考试都要我给他打小抄。开始在一个班还好说,后来不在一个班了,我们便两个人经常一起研究考试作弊作战计划。还曾经因为被老师抓住而被惩罚地很惨。
巫子西问我:“还记得我们高考的时候自习,为了逃过学校门卫,跑到学校外面去玩,做过什么事情不?”
我哈哈大笑起来。
那个时候,学校可不准学生在上课的期间离开校园,除非有特别紧急地事情。可是,巫子西和我从来都是闲不住的主,于是,我们每次都会想出千奇百怪地方法逃出去。开始我们是爬墙而出,可是后来发现学校在加了一层防盗网,这给我们爬墙增添了百分之两百地困难。于是,我们又研究别的方法,什么调虎离山之计了,金蝉脱壳之计了。可是,试过这些众多计谋之后,我们发现,最好用的,还是兵不厌诈之计。也就是,我和巫子西其中一人装病,让另一个人送去医院。这一招真的是十分好用,不仅我们两人可以分别装生病,连生病的种类也可以是千奇百怪,什么急性肠胃炎,急性盲肠炎,胃穿孔,还有腿骨骨折。
想想原来,我心生感叹:“也不知道我那个时候是怎么把你背起来的。”
巫子西大笑:“我们装病过那么多次,那个门卫早就认识我们了。”
他的话一说完,我们两个又哈哈大笑起来。
可这时,会客室的门很不知趣的打开了,我和巫子西的笑脸,就这样映入了来访者的眼里。
而且很不巧的,来访者是我的顶头上司和副顶头上司。
再往旁边一看,居然还有小小的湮迪。
于是,我自动忽视两个品级比我高很多的大老板,对着那个小孩说:“迪迪,你怎么到上班这里来了?”
湮迪上来一把抱住,说:“妈妈,你好多天没回来,我好想看看你,就要哥哥送我过来了。”
这一句话,说得我满心感动,紧紧地回抱了湮迪。昨天晚上回家,我倒头就睡,今天早上又急急忙忙赶来上班,还真的没有时间看看我的宝贝继子。
这时候,钟家亦却开口了:“天妩,你和子西俩个倒好,在这个高档会客室闲话家常,还聊得这么开心。”
我正想说话,可是湮迪却走过去拉着巫子西,童言无忌:“子西哥哥,你不是想追我妈妈吧。”我的天啊。难道是我对湮迪的管教有问题?为什么这么多天以来,他满脑子都是这个东西。
旁边的钟家亦强忍笑意,索性一撒手在旁边看热闹,而在他身边的湮明则是脸色十分难看。
我又看向巫子西,希望他可以一句话结束湮迪小朋友的对大人世界的猜疑,可是巫子西却看似老老实实地回答:“迪迪,我十多年前想过要追求你妈妈,可是现在,我一心一意喜欢你的琪儿姐姐哦。”
我头猛然有些发晕。不过,在我晕倒之前,湮迪小朋友却一下子神情惨惨地说:“怎么办,那么多人喜欢妈妈,哥哥再不努力就不行了。”
巫子西忽然笑出了声。这个人,怎么跟十年前一样那么爱恶作剧?
可这时,平时最喜欢开玩笑的钟家亦却没有了往日的嬉皮笑脸,而是推了推身边的脸色已经不能再难看的湮明,说:“喂,怎么了?巫子西开玩笑呢。”
我想说什么解释,可是巫子西却先我一步,走到湮明面前,说:“开玩笑的。天妩和我是很好的朋友,我们很多年没有见面了,就问问各自的情况。”
钟家亦又推了推湮明。湮明终于发话了,语气却还有些冰冷:“你来到底什么事情?”
看来,湮明这回还真有点动怒了。
巫子西却友善地答道:“关于皇室珠宝展览的设计稿已经完成,模型都放在展览室了,我现在再去准备一下,你们待会过来看。”说完便走了出去。
我悄悄地走到钟家亦旁边,问道:“今天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不好的事情发生?董事长怎么这么不高兴?”
虽然我能理解湮明脸色这样脸色的其中一个原因,想想,谁希望自己风华正茂的时候,跟一个老女人,还是一个结了婚又离婚的老女人扯上关系?但是,即使再不高兴,湮明都不会轻易在别人面前展现情绪奇Qīsūu.сom书。可是今天,他的脸比冰山又多了那么一些寒气,现在的状态应该是北极最高的那个冰山。所以,我觉得肯定有什么别的事情。
钟家亦摇摇头,却看着我意味深长地笑笑:“也许我没有误会。”
就在我准备刨根究底的时候,湮明的声音忽然响起:“蓝秘书,这次的宝物展览,细节由你全权负责。”
什么?我有些惊讶,这件事情,一直都不是我来负责的啊。董事长什么时候这么不事分配了?这展览一进行就要大半年的,这一下,我可真的没有时间干别的事情了。而且,我过两天就要跟这个董事长去上海,这样多的任务,我会累死的。
我是哪里得罪这个脾气捉摸不定地大少爷了?
我于是恭恭敬敬地问道:“董事长,展览的事情,不是都是李秘书负责的吗?”
湮明答道:“李秘书已经怀孕,忙不了这个事情了。”
什么,李秘书都已经有三个小孩了,还要生?
我心中好生羡慕,生孩子的女人就是有优待阿。于是我只好认命地点头答应。
湮明看我点头答应,心情似乎好了一点。他走过我身边,顺便把粘在我身上的小朋友给抱走了。还好心地对满脸依依不舍的湮迪说了一声:“我们还要工作,我要家里司机送你回去。”
然后我就看着那个冰山不顾他弟弟眼泪汪汪呼天喊地找妈妈的样子,把他带走了。
钟家亦却一直留在我的身边,等他们走远,才悄悄地在我耳边说:“想知道我误会什么了?”
我现在根本没有心情听这个了,白了钟家亦一眼,准备离开,却不想被这个男的一把拖住。
他的声音很轻,但对我却仿佛是晴天霹雳。
他说:“我是觉得,湮明看上你了。”
15
15、禁忌 ...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我已经到家,湮明还没有回来。
我洗完澡,全身光祼地坐在梳妆台前,涂着身体|乳液,脑袋却在不停地高速运转。
现在离钟家亦说那句话已经有将近七个小时,可我还是没有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
只记得钟家亦说过这话之后,我马上反驳,说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可钟家亦却满脸玩味地说:“我和湮明也算是青梅竹马了,他想什么我怎么不知道。”
之后我就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知道自己强装镇定地匆匆地逃离了钟家亦的视野,可是整个下午我都处在脑袋混乱的状况。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啊。先不要说我百分之两百看不出那个继子对我有一点点好感,而且湮明开始那么讨厌我,怎么可能喜欢我呢?我们真正认识,也就是因为最近和墨洛克皇室的合作吧,才短短一两个月时间。难道是我真的反应太迟钝了?
不过,很多人都曾经对我说过,我对感情的事情十分的不敏感,简单的说就是神经大条。所以,我也曾经向一些人讨教过很多两性吸引方面的问题。
原来还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兼情感大师给我一本他自编自写的手册,上面详细阐述了两性吸引的几大特点。
可是现在,我细细回想自己和湮明相处的一个个片断,然后慢慢分析,对照着那本手册看来看去,也觉得即使是超级两性专家也不会看出我们之间有一点点地相互吸引。
于是,我对着镜子,自我总结道,这种情况,只有两个解释:第一:这一切,都是钟家亦那个桃花八卦男在胡说,完全没有这个事情;第二,那就是湮明这个外表酷似情圣的男人,其实没有一点追女人,讨好女人的经验。而这个第二种情况,我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可能,于是在自我安慰之下,心情稍稍好了那么一些。
可这个时候,卧室的门却不知怎的打开了,我回头一看,发现弄得我整天心神不宁的罪魁祸首就站在门口,表情仿佛有一些呆愣。
我想起身把那天在墨洛克发生的事情向湮明问清楚,却猛然发现自己没穿一件衣服,于是大叫一声,三两步逃到床上,钻入被子里面,把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然后只露出一个头,好和湮明对视。
湮明依然站在门口,表情还是有一些呆愣。
我终于沉不住气,问道:“怎么不敲门?”
听到我说话,湮明仿佛终于神游回来,淡淡地说:“刚才敲过门,没人回应。”
我心里叹了口气,刚才正沉浸在分析你对我是不是有好感的事情上,没听见也情有可原。
湮明又说:“就是想通知你一声,后天下午启程去上海,当天晚上会有一个记者招待会,你到时候要帮忙准备一下。”说完,他站在门口仿佛有些犹豫,然后转身准备离开。
我开口叫住了湮明,却想了半天才想到自己要问他什么事情:“我们那天在墨洛克舞会之后,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发生吧?”
湮明背对着我的身体忽然转过来,看着我,很安静。我这时才猛然发现,自己□着躺在床上问一个男人这种问题是多么的暧昧。于是赶紧解释:“因为我那天醉的很厉害,听别人说是你把我送回来的,我酒品不怎么好。而且那天什么都不记得,我只是希望……”这段解释可是绝对的断断续续,口齿不清。
湮明依然静静地看着我,让我觉得有一丝地窘迫,想想是不是应该再解释一下。忽然,他平淡的脸上居然有了一丝笑意:“没什么事情,只不过第一次看见你醉,还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我听了,觉得有些尴尬,看来自己的酒品也不是太好。嘿嘿笑了一下,我为自己圆场:“没什么事情就好,没什么事情就好。”
看见他还没有走的打算,我全身|乳液还没有干,裹在被子里不舒服,于是说:“我要加件衣服,你是不是要出去一下?”
湮明听了,很听话地转身轻轻地把门关上,在门合上之前,他加了一句:“以后这房间的温度要调高一些,不然你这种习惯容易感冒。”
咳咳,我惊吓地咳了两声,心里疑问越来越大:我的这个继子,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他对我,到底有没有意思啊?
躺在床上翻腾了几下,我忽然想到不久后和心理医生的预约,也忽然想到今天下午从那个心理诊所发来的一封信,里面好像有我的失忆症的评论报告。可是由于整个下午我都被湮明那事折腾得茶饭不思,所以也根本忘记看这个报道。
现在虽然心情仍然没有平复,但是比下午还是好了不少,于是我打开信,开始看报告。
报告上面主要是建议我把平时想到的所有记忆碎片记下来,然后,专署医生会每周和我谈话,这样,我可能就会慢慢想起以前的事情。想想,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于是老老实实尊崇嘱托,提起笔,想写下最近的一些零碎的记忆。
记得,那一阵子我一直在边疗伤边学习阿拉伯语。
帮我治疗的是一个和我一般年纪,叫做阿伊莎的女人。其实第一次见到阿伊莎我很是惊艳了一番,她简直就像是阿拉伯童话中出现的公主,精雕细琢的五官,黑色过腰的长发,凹凸有致的身材,这让看惯了非洲难民的我觉得是天仙下凡。
由于治疗,平时我都待在帐篷里面,不方便外出,闷得慌的时候,就经常找阿伊莎聊天。很多时候,对话都是阿拉伯语,东聊西聊,我的阿拉伯语水平也突飞猛进。
“阿伊莎,这里是什么地方?”我问。
阿伊莎坐在身边刚帮我量完体温,答得十分干脆:“托佐尔绿洲,在突尼斯境内。”
我轻轻地哦了一声,然后感叹:“难怪这里的生活条件不错。”这可不是为了讨好阿伊莎,真的是这里的环境是我做志愿者的时候真不能相比的。比如说我住的帐篷,铺设了比较豪华的地毯;比如,床是很柔软的席梦思;比如,这里有书房的,在书房里,我可以找到一切学习阿拉伯语的资料。
阿伊莎笑笑,然后说:“听塞勒曼说你原来是志愿者?”
我点点头,然后问:“你说的塞勒曼是不是就是那个很凶的人?”
阿伊莎这回大笑起来:“塞勒曼可不是这里最凶的人。”
“那谁是最凶的?”我又问。这个一定要打听一下,以防万一。
阿伊莎看了我一眼,收住笑声,靠近我,小声说:“头儿是这里最凶的人,千万别惹他。”
我反应了好半天,才知道她说的“头儿”是那个给我“艾玛丽”这个名字的人。
我有些好奇,问道:“头儿叫什么?”
阿伊莎摇摇头说:“我没问过,反正大家都喊他做头儿,我也这么喊。”
“那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
阿伊莎再次摇摇头:“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反正我当年是被他们救起来的,后来一直都呆在这里。”
“你也是志愿者?”我又问道。
阿伊莎说:“我可不是志愿者,我是苏丹人,那里战乱太厉害,我逃了出来。后来在沙漠上迷了路,被头儿他们救了。”
“那头儿他们是做什么的?”
阿伊莎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说:“艾玛丽,有的事情,我不知道,也不想问。在这里,只要有东西吃,生活舒服,我不会想惹什么别的事情。”
阿伊莎答得坦坦白白。我也忽然记起了第一次和那个男人见面时他说的话:“女人,记住,在沙漠中,话不要太多,眼泪不要太多。” 语气狠绝,行为冷酷。
阿伊莎也许是见我很久都没有说话,开口说:“艾玛丽,你是刚来这里的人,我要给你提个醒,如果没有头儿的允许,千万别去湖边那个蓝顶的帐篷。”
“为什么?”我习惯性地问。
阿伊莎这次倒是很耐心地回答了我:“那是头儿办公和居住的地方,他讨厌女人靠近那里。”
我一愣,还想问问题,阿伊莎忽然把食指往嘴上一放,然后说:“艾玛丽,别再问了,好好养伤,等你好了,我带你到绿洲这附近转转。”
我欣喜地点点头,可心中有些疑问依然挥之不去。
我收回心神,拿起桌边的一张白纸,开始画起当时所居住的绿洲,想趁自己还有记忆的时候,把那个地方的样子画下来。
记得,绿洲很美丽,很原始,中间点缀着棕黄|色的砖瓦建筑和繁茂的棕榈树。在绿洲中心的位置是一个小湖泊,帐篷,房子围着湖泊而建。红色顶的帐篷是人居住的地方,黑色顶的帐篷是大家工作或公共活动的地方。在紧接着湖的北边,有一个唯一的蓝色顶的帐篷,那就是那个男人居住办公的地方。
我停下笔,看着自己的画,忽然感叹,人为什么总喜欢触犯禁忌的东西?阿伊莎曾那样提醒我,让我不要随便去这个蓝顶的房间。可是,我还是误打误撞地进去了。
有些事情,仿佛命中注定。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有一些忙,可能要过两三天更新,不好意思~~
16
16、秘密 ...
那一阵子我在绿洲睡得不是太安稳,躺在床上,全身总是时不时地瘙痒难耐。
阿伊莎检查了一下我的身子,说:“这是伤口正在愈合的正常情况。实在受不了就去湖边凉凉身子,不过千万不能去碰伤口,不然,伤口愈合困难,可能还会留下伤疤。”
我听着,表面上点点头,可想着自己也还是一个医生,于是自我诊断觉得这点小伤不会有事,也没有真的去过湖边。
过了好几天,情况依然没有好转。平时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就忍忍,然后继续睡觉,即使睡不着,也还是会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
可是今天,晚上半夜醒来,四处寂静无声,身上的伤又仿佛比平时难受了几分,我这个从小就乐观开朗的人,居然伤感了起来。
伤感着,伤感着,脑袋居然就想起原来在孤儿院的日子。
记得原来在孤儿院的时候,虽然一生下来就没有父母,我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同。也许自己生来就是一个神经很大条的人。从小,当别的孤儿院小孩自怨自怜自闭的时候,我一天到晚开开心心地打鸟捉鱼,比男孩还野。
还记得,小学时,那个和蔼可亲的孤儿院长因为怕我们这些孩子去普通学校读书会受不了打击或受到别人歧视,把我们都安排在了孤儿院学习。可是我倒好,经常拖着巫子西去很远的小学,然后躲在做后面一排听课,最后被校长抓住了通知了孤儿院院长。 后来孤儿院院长问我,希不希望去正常的小学读书,过正常人的生活,然后还苦口婆心地和当时在读小学的我叙述了很多去正常学校读书会遇到的各种特殊情况。
我当时也没经大脑思考点头说好,还为自己总算可以去更远的地方去了而兴奋无比。然后,去小学报道的那一天,还不忘拖上从来都和我一起打鸟捉鱼的巫子西。
当时也真没想,这样一走,离开那个孤儿院,一晃就是这么多年。
之后初高中,我都在学校住宿,也会遇到一些不懂事的孩子对我说这说那,不过我这种大事小事不放心上的个性,什么事情,过去了,一下子也就恢复了。
后来,我又去了更远的外地读大学,接着,出了国,去欧洲一年培训,现在,又呆在非洲。看来,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够再回到那个孤儿院去了。
我在床上辗转了好一下,终于认清了自己睡不着的事实,索性爬起来,裹了一件大衣,走出了帐篷。
来到湖边,我闲情逸致地坐下来,看着天上的星星。绿洲的夜晚很冷,湖边更冷。冷空气透过大衣触到我的伤口,还真让伤口不再那么难受。
风很凉,一个人在湖边坐久了,也忽然觉得有些寒冷。
于是,我从湖边爬起来,准备回去继续休息。刚跨过草丛,一个有温度东西忽然缠住我的左脚,我猛地往前一倒。好不容易撑起身子,我回头借着月光一看,才发现那个裹着我的脚的是一个人的手。
也许是受过医学院的训练,对人体的各个部位的分解都已经见怪不怪,所以当时,我即使再害怕,也没有慌了手脚,而是心里不停地在提醒自己,要淡定,要淡定。
我小心地靠近拿只手,想把它从自己的脚上拉开,可是却听见了一个人断断续续地声音:“把.....这个……给……头儿。”说完,我才发现手延伸的部分是有一个人的,借着月光看不清他的样子,不过感觉应该是受了伤。他的另一只手也摊在地上,那只手一松,露出一个手掌般大小的铁盒。
也许是不见我动作,他说话有些困难,却还是很坚持地接着说:“快……点,不然……来不及了。”
我刚想问他到底这是怎么一回事,那个人的手慢慢松开,推了推我的脚,说:“快……真的……来不及了。”
我拿过他的手中的物品,走了几步,又回来,把自己的外套往他身上一批,说:“我待回送完东西就过来,你忍一忍。”
当时可能是真的不记得阿伊莎的忠告了,或者真的只想着怎么干完这件事以后回来救人。我想都没想,没有犹豫地去了那个蓝色顶的帐篷。
那里没有像以往一样灯火通明,我以为头儿在休息,所以推门的时候格外小心。门刚打开,却听见一个人低沉的声音:“那个钻石怎么还没有到手?塞拉利昂那边到底怎么回事?”
钻石!塞拉利昂!我愣在了原地,觉得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钻石是永恒和高贵的象征,可是,钻石和非洲相关,就象征着死亡。
我恍惚间记起了我刚到非洲,在志愿者村庄工作时,那里的人最喜欢说的话有两句。第一句是:想要长命,别碰钻石。第二句是:在非洲,最廉价的是生命,最昂贵的,是钻石。
在尼日尔作志愿者的时候,我们就经常会接受从塞拉利昂不远千里来逃难的难民。那时塞拉利昂内战正在进行,一些嗜血的猛徒开采贩卖的走私钻石用来购买武器组织叛军,对抗合法政府或滥杀无辜。那一颗颗打磨之后光彩照人的东西,都经过无辜的人的血的提炼。
我记得自己是如何痛恨那些不法的分子。他们把非洲的那些骨瘦如柴的孩子,从小开始训练,让他们成为杀人恶魔,甚至六亲不认。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在为那些逃难来的难民医治伤口的时候,我心里的恐惧和痛心。那是一个在塞拉利昂拾钻石的工人,因为一次偶尔的隐瞒,被叛军的负责人手指砍断了手指。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历经千辛万苦从那里逃出来并且来到这个志愿者组织的,只记得当时他的手已经腐烂得十分彻底,我和其他工作人员商量,只能截取他的双手,免得炎症扩散。
想到这些,我就这样一动不动的站在办公室外面,一点也没有察觉自己已经哭出了声音。忽然,我的手臂被一个人猛地抓住,一把拖进了办公室,然后被狠狠地甩在了地上。
我艰难地想抬头,背部却被一个人压住,身上刚要愈合的伤口仿佛又再次咧开,脑袋上也忽然被一个冰冷的东西抵住,我疼得叫出了声。
这时一个人走到我身边,语气冰冷透顶地说:“拉希德,放开她,她是我的人。”是头儿的声音。
压着我的那个人仍然一动不动,狠狠地说:“你怎么会放女人在身边?”
那个人回答得依然冰冷:“拉希德,不要我说第二遍,她是我这里的人,要处罚也是我的事情。”
那个叫拉希德的人仿佛犹豫了一下,终于把抵着我的枪收了起来,然后松开我,却说:“少惹女人,都不是好东西。”
身上没有了钳制,我挣扎这想起身,可是背部疼得使不上力气。
我抬头,头儿正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眼神冰冷。
我回头看看拉希德,发现居然从没有在绿洲见过他。他应该不是这里的人。
“拉希德,你去办刚才我交代的事,这周给我答复。”头儿仿佛下了最后通牒。
拉希德点了点头,然后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退出了房间。
我狼狈地撑起身子,头儿站在我面前却纹丝不动,冷冷地看着我爬了起来。
我盯着他,当时脑袋也没想这个人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物,只是一字一句地问:“你在做钻石生意?”
他冷冷地笑,伸手一把抓住我的脖子,把我举起来,力量大得吓人。我双脚离地,觉得自己都快要窒息。
他说:“艾玛丽,你擅自来到这里,你说,要怎么惩罚?”
我挣不开他的钳制,也说不出话,只好挣扎着把那个铁盒在他面前晃了晃。
他见了,瞬间松开抓着我的手,我跌落在地上。
他一把拿过铁盒,问我:“这个东西从哪里来的?”
我揉了揉脖子,声音有些嘶哑:“一个重伤的人给我的,要我交给你,还说什么来不及。”
他眼神锐利地扫着我,说:“那个人现在在哪里?”
我回瞪他,说:“在湖边的草丛。我给他披了件大衣,他伤得很重,要马上治疗。”
头儿听了,猛地转身准备出去,可能想到了什么,忽然回过头,狠狠地说:“艾玛丽,没有我的允许,你给我待在这里,不准离开半步。”
一道天雷把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的我从睡意中惊醒,低头一看,发现自己本来是在书桌上写病情记录,结果还是不知不觉睡着了。
我起身,伸了一个懒腰,走到窗户旁,看着窗外,水帘一片。看来,今晚是个风雨之夜啊。
只是,那件事,后来怎么样了?
好像后来,那个重伤的人还是死了;好像,头儿赶去的时候他就已经了没了气息;好像,当时的我,一直都不曾知晓,那个重伤的人是谁;好像,他要我转交给头儿的东西,对当时的我来说,一直是个谜。
作者有话要说:回来了,争取快快更新~~也希望各位多提宝贵的建议哦~
现在这篇文章在都市言情的编辑推荐榜上~a za a za fighting!!!
17
17、烦恼 ...
在去上海的前一天,湮婷婷找到了正在上班的我。
当时,我正在为准备湮明在上海的新闻发布会而忙得焦头烂额。
“天妩。”一声温柔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我抬头一看,一个穿着夏奈尔套装的淑女就站在面前。
呵呵,这除了湮婷婷还有谁?虽然湮婷婷骨子里是一个超级女强人,可是,外表上,长发配着文秀的五官,怎么看都会让人觉得是个乖巧的大家闺秀。虽然今年已经三十多岁,但由于家境优越,保养得和二十多岁的女生差不多。难怪很多初次到婷婷广告公司的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实习生。
所以阿,外表这东西,都是骗人的。
我对着淑女笑笑,说:“怎么?广告公司的工作这么闲,让你有时间上班的时候来逛酒店?”
湮婷婷也笑了,说:“天妩,走吧,去喝一杯,我请你。”
我左看看,右看看,发现没有人监督,于是对湮婷婷眨了眨眼,点头答应。
“怎么,这么好找我喝咖啡,有什么事情吗?”在咖啡厅坐定,我便迫不及待地问到。
“还不是最近一直在说的那件事。”坐在我对面的湮婷婷满是无奈。
我笑笑,了然于心:还不就是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那则惊天大八卦。
这件事的源头呢,可是要从湮婷婷那段惨痛的婚姻经厉说起。
十年前,湮婷婷嫁给了国内屈指可数的电子业巨头的二儿子,可婚姻只维持了短短五年。
那段婚姻对她的伤害不浅。当时湮婷婷怀孕,可她的老公却在外拈花惹草,还被各大媒体捉到风声。湮婷婷知道消息,心怨囤积,动了胎气,结果流掉了五个月大的胎儿。那个事情,沸沸扬扬地穿了整整一年。
也是那一年,她经常去心理诊所治疗,和同样在心理诊所治疗的我相知相识,成为了好友。
后面的几年,湮婷婷得生活也还算是平平淡淡。她一直单身,也颇有点看破红尘的味道。虽然对于湮婷婷这种人,要媒体完全不报道,其实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但是,媒体的报道却比多年前收敛了很多。
但是最近出的那件事情,又让她出现在了各大媒体的头条板块上,以前的那段婚姻也被再次番了出来。而且,这件事情一炒作,就是整整两个月。
其实说实话,我心里还是有一点小感谢这次的事情,虽然有些不厚道,但是这的确让湮婷婷放很少的心在我的相亲大计了上了。
近两个月来,各大八卦杂志都在报道着湮婷婷和新一代天王江天祺的绯闻。
这则绯闻开始于两个月前,湮婷婷所在的广告公司接待的一个广告宣传片,当时是为江天祺的新专辑做宣传。记得当时湮婷婷为这个事情忙得焦头烂额,还经常给我打电话抱怨江天祺和他的经纪人挑剔无常,蛮不讲理。
可是后来,这种抱怨电话渐渐少了起来,而有一天我看报纸,居然看到了湮婷婷和江天祺约会酒吧的消息,还有好几张照片为证,但是当事人都极力否认。可是媒体依然捕风捉影,最近,各大八卦的头版又出现了江天祺和湮婷婷进出酒店的图片,两人的动作还极为亲密。
其实,这段明星和女老板的恋情,本来不会出现这样的轩然大波。可问题是,这段感情中的明星可不是普通的明星,老板也不是普通的老板。
江天祺是谁?他可是湮婷婷前夫的亲侄子。而且,这几年来。他可以说是在娱乐圈呼风唤雨,外表也被我身边的所有桃花女说是帅的一塌糊涂。这样一个人有了女朋友,不让一匹女人伤心死才怪。
最要命的是,即使大家不知道那一层亲属关系,湮婷婷的年龄,感情经历,也是大家议论的焦点。湮婷婷离过婚,比江天祺还大了八岁。差个一两岁,三四岁都不会有什么,可是八岁,这可不是一小段时光啊。
我看着湮婷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吗?”
湮婷婷想了想,摇摇头说:“天妩,就是想找你聊聊天,跟你谈话总让人觉得挺安心的。”
我笑笑:“随时奉陪。”
可是好久,湮婷婷眼睛低低地看着自己的咖啡杯,没有说一句话。
我只好轻轻地问:“你们两个是认真的?”
湮婷婷没有回答,反问道:“你说什么是认真的,什么事不认真的?我原来以为是假的,可是那个晚上之后,我什么都不确定了。”
那个晚上!我喝了一口咖啡,再次了然于心。
我不是狗仔,但是这个事情我却是第一个知道。
那次,湮婷婷在两人酒后乱性之后,还给我打电话。电话里她是没有完全清醒的,前因后果说的断断续续,我倒还是抓出了一个大概。
那次湮婷婷在酒吧见客户,被客户灌得烂醉,迷迷糊糊,根本就不知道带自己去客房的人是谁。后来,当晚该发生什么,不该发生什么,都不在她自己的掌控之中了。
她也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江天祺会这么碰巧地就出现在那个酒吧,而平时千杯不醉的她为什么那么碰巧的喝得烂醉如泥。
当时,我想了半天怎么安慰湮婷婷,却发现自己的恋爱经验真的不多。虽然经验不多,但由于身边朋友各个是感情高手,加上平时有一些这方面的阅读,所以,还是自信能说出一两点看法来的。
于是,我诚诚恳恳地说,两个人如果酒后真的发生什么,那绝对是两个人都相互有好感。如果两个人相互厌恶,再怎么醉生梦死也不可能有什么事情发生。
记得当时一说完,电话那边没有了声音。那一次通电话之后,我和湮婷婷又有一很长一阵子没有联系。
从今天这情况看来,最近这一阵子了,她和那位天王又发生了很多事情啊。
于是我问到:“你们最近是不是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前夫来找我了。”湮婷婷说的眼皮也没眨一下。
我冷冷一哼:“那个不负责人的人,还有脸来找你?难道是要恭喜你和他侄子好事快近了?”
湮婷婷摇摇头,淡淡地说:“天妩,他和那个人分手了,想和我复合。”
我差点就要冷笑出声:“这可是我听过的最好玩的笑话了。他居然还有脸说出这种话?他难道忘了当初自己是怎么对你的?”
湮婷婷那边没有了声音,我靠近了一点,问:“你不会真的在考虑这件事吧?”
湮婷婷笑笑:“天妩,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不了解吗?这种事情,是肯定不可能的了。我只是觉得最近事情太多,有些累。”
我于是问:“决定怎么办了吗?”
湮婷婷想了想,终于说:“我决定搬到合院去住一阵子,调整一下心情。”
合院?看来这次湮婷婷需要的可是一大休啊。
合院坐落在蓉城郊区依山傍水的黄金地段,是原来湮龙的父亲居住的地方,最近可能都有很多年没有人居住了,但是那里每天都有人打扫,是个很美丽的地方。我只到那里参观过一次,觉得那里是一个不错的闭关修炼的场所,完全有得到高僧修炼的特点,适合与世隔绝,修身养性。
“江天祺那边呢?”我又问道。
湮婷婷摇了摇头,说:“我最近都没有和他联系。”
我正想接话,忽然远处一个声音:“天妩,我总算找到你了。董事长正找你要新闻发布会的安排呢。你再不去上班,董事长就要勃然大怒了。”我一看,是李秘书,她匆匆忙忙地跑到这个咖啡厅,还上气不接下气。
湮婷婷在一边见了,叹了口气:“哎,我那个弟弟,干什么都一本正经的,而且他干什么一天到晚都霸着你,弄得我想见你都得是上班的时候,真没办法。”
我不好意思的笑笑。虽然湮婷婷这话说得很容易让人误会,但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这几天我的确一睁开眼就对着的是湮明的冰山脸,想休假也不行。
我连忙说抱歉抱歉,还顺便提了一下明天又要被那个大公子拖去出差。
湮婷婷倒是一愣,说:“什么?我早跟湮明说了明天要和你一起吃饭呢,他怎么又要你出差?”
然后又说:“算了,天妩,你回来以后给我打电话,我们到时候再约。”
我点点头。心理却有些愤愤的。
那个大公子,什么都记得,就是不记得我的事情。
第二天下午,湮明和我又风尘仆仆地赶去了上海。拜托湮明所赐,我昨天晚上完全没有睡好。
从昨天下午和湮婷婷分开之后,我一个下午加整整一个晚上都在为上海的记者招待会做前期准备。所以今天一上飞机,我就开始倒头大睡。可是湮明却毫不怜惜把我叫了起来,递给我记者招待会的流程,还有他的演讲稿,让我帮他修改。
我于是开始心不甘情不愿的读起那冠冕堂皇地陈词。忽然,湮明对我说:“这次上海那块地的竞标价格可能是由董事内部的人传出去的。”
我对这件事也有些耳闻:“的确,竞标价格是董事会成员集体决定的。那你说会是谁?”
湮明摇摇头。
我好奇地问湮明:“你这么信任我,跟我说这个,怎么不怀疑是我?”
湮明看着我,笑了笑,却露出了少有的调侃:“我相信你没有那个智商。”
这个人!我把演讲稿一把递给他,说:“董事长,不好意思,你这个演讲稿太词藻华丽,我这个人看不懂。”
湮明终于隐没了笑容,缓缓地说:“天妩,董事会那几个人,我最肯定的,就是你。”
我拿着演讲稿的手瞬间僵在了半空中,觉得这句话有些熟悉。
湮明见我有些微愣,又问:“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收敛了以下情绪,换了一个话题,可是这个话题却是显然没有经过我的大脑:“董事长大人,据婷婷说她今天本来安排要和我一起吃饭,但是您却让我陪你出差,这是怎么回事?”
湮明忽然收敛了笑容:“你那么想去吃饭?”
我不明白湮明这样问是什么意思,想也没想得接话:“当然,很久都没有和婷婷聚了。”
湮明看着我说:“你知道她和你吃饭是为了什么吗?”
我想想说:“不就是聊聊天吗?”
湮明听了,嘴唇有一丝上扬,缓缓地说:“她是想安排你相亲。”
啊?我惊讶得嘴唇张忘记合上。这个婷婷,闭关修炼的时候,也没有忘记我的相亲事宜。
嗯,有这个朋友,也算三生有幸。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今天怎么回事,网速奇慢。而且我的封面也出了问题,正在想办法解决。各位有什么好的建议没有?
18
18、伤口 ...
这次上海记者招待会有几个主题。第一是为墨洛克宝物的展出作宣传,第二是是向竞争对手阐明龙祥酒店对上海那块地势在必得的决心。
记者招待会开始前的一个小时,我到湮明的房间,准备把演讲稿的最终版本给他,却发现他正坐在床边,往自己的手上缠绷带,身边还放着一个急救箱。
我讶异,忙走过去,问他:“你的手怎么了?”
他抬头,眼睛和我对视,手部没有了动作,说:“被东西划伤了。”
我没有多想,也许是出于医生的本能,拉过他的手,轻轻地解开他的绷带,检查了一下,也没有理会湮明的反应,就说:“你的伤口还需要清理一下才能包扎。”
说完,我翻找他身边的急救箱,拿出生理盐水,镊子和棉花,帮他处理伤口。
那道伤口在手腕上。我卷起他的衣袖,以便于处理伤口,却见到他手臂上一道长长的有些丑陋的伤疤。我问他:“你这道伤怎么回事?”
湮明低着头,说:“很多年前在非洲的时候弄上的,那时候被野兽追杀,又碰上沙漠风暴,差点就死在那里。”
我听了,笑笑:“非洲真是个是非之地,我身上的那道伤疤也是在哪里得的,那时候我也快死在那里。”想想,又说:“想不到我们还有很多共同的地方。”
湮明听了,淡淡地说:“说不定我们曾经在非洲见过面。”
我怪异地抬头看了湮明一眼:“怎么可能,我刚到非洲的时候你才多大?”刚说完这话,我觉得湮明被我拉着的手有一些抖动。他语气有些压抑:“你在非洲不是呆过很久吗?”
这话弄得我也全身一抖。我叹了口气,说:“是啊,挺长时间的。”说完,我忽然心里觉得有一些烦躁,又说:“原来的事情不太记得了,不想提了。”
于是,我和湮明谁也没有再说话。
等一切的事情都处理完毕,伤口也包扎妥当之后,我舒了一口气,抬起头,发现湮明正静静地看着我,两人对视,之间有一阵沉默。
我觉得有些尴尬,急着想说些什么打破沉默,却没想好要说什么,只是没头脑地说了这样一句话:“你觉得包扎得怎样?”
湮明低下头,看看包扎得很好的伤口,说:“包扎得挺好的,专业水平。”然后,他又问:“你以前经常做这个吧?”
我点点头,又忽然摇摇头,说:“我原来学医的,在非洲的那段时间这种包扎也算是家常便饭。但是,现在,已经很久都没有做过这个事情了。”
然后,我笑笑说:“这个手艺,就像童子功,无论你多久不练习,只要一会时间,又能重新掌握它。”
湮明起身,从衣柜里拿出一条领结,挂在脖子上,却由于手不方便,在手足无措地和领结奋斗着。
我看不下去,走过去,站在他面前,把领结的两头从他手中拿过来,调侃地说:“有谁相信,堂堂龙祥酒店的老板,能把一条毛巾都折成豆腐块的湮董事长,现在,居然系不好一条领结。”
我抬起头,想看看湮明难得一见的尴尬的样子,却对上了他如海的深的眼眸,心里非常不争气的又抖了一下。
我忽然记起,那本恋爱手册记录的,好像这种女人帮男人系领结,领带的场合,是出现在热恋的情侣之中的。可惜我的神经这么大条,在基本完成了这个动作之后,才记起那个忠告。
这回轮到我尴尬低下头,手有些不听话地颤抖着,却听见湮明开口,仿佛是为了缓和双方的尴尬:“本来也很少系领结,再加上手受伤,所以不太熟练。”
我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领结的任务,然后忙拉开距离,对他说:“弄好了,看看吧。”
他走到镜子前,看了好久,又看看我,淡淡地说:“挺好的。多谢。”
我有些尴尬,不知道说什么,打了声招呼,就转身离开房间。走到楼道里,才想到自己来找湮明的原因,于是又赶紧转回他的房间,把演讲稿交给他。
当时,我心里还在不停地感叹,最近是怎么回事,脑袋怎么这么不记事?
关于记者招待会的发言稿,湮明只扫了一眼,就匆匆赶往会场。
记者招待会在上海的龙祥酒店大厅召开。我看看周围,很多人大牌记者都来了。看来这次的活动真的吸引了极大的关注。湮明站在台上,黑色的西装让他显得气质出众。不得不承认,他在哪里都是一个闪光体。
这时候,一个记者忽然提出问题:“湮董事长,据说您的身份只不过是前董事长的私生子,你一个人继承这个酒店,难道不会有异议吗?”
话一说完,全场一片哗然。我也吃惊不小。不知道是哪个不怕死的记者问出这样的问题。我看看身边的湮明,发现他低下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平静地说:“首先我要说的是,这个酒店不只是我的,而且还是为酒店工作的各位董事,各个工作人员的。其次,继承这个酒店看得是能力,而不是出身。就像我现在实行的新的岗位应聘制度,也体现的是这种思想。能者为上,这个,也是前董事长所希望的。”
好啊!我心里在默默地叫好,一个这样的回答,不仅把公众的视线成功转移,也连带地说出了最近湮明一直想宣布的岗位应聘制度,真是一举两得。
我满脸赞赏地又看向湮明,却发现他给我做了一个手势。我知道那是结束记者招待会的手势,可是心里却觉得奇怪,湮明本来还计划回答大概十五分钟的问题。难道,湮明不想在回答问题了?
记者会提早结束,记者显然不是很满意,都在满会场地寻找着湮明,可是却都没有发现湮明的影子。看不到这个董事长,我也闲得没事,于是端了一碟食物,在会场附近闲逛。
在外场的花园内,我看到了湮明。当时,他正靠在花园桥边的扶手上,却在不停地抽烟。这时的湮明,这样的情景,让我这种神经大条的人都觉得他现在是十分的落寞。
我犹豫了一下,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过去的好,可是又于心不忍,一系列的思想斗争的结果是我慢慢地走进了他的身边。
湮明听到脚步声,转头看到是我,可能觉得吃惊,却没有说话。
我想了想,总觉得要找点话题,可是又不太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就默默地站在湮明旁边,还不忘把手里的食物往他身边摆了一摆。
我一直觉得,心情不好的时候,吃吃美食,人的大脑的重心就会转移,至少对我是这个样子,可是是否适用于我那个继子就不得而知。
我想我们大概沉默了有好几分钟,湮明终于开口了。
他说:“我一直都很恨他。”
我“嗯”了一声,点点头。湮明说的“他”也只能是指湮龙了。而且,这个我早就听湮龙说过,然后据说这个继子也连带着讨厌他父亲的所有老婆,包括我。
忽然湮明又不说话了,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试探:“那你现在还恨他吗?”
他却没有回答我的话,沉默了好久,才继续说:“我原来一直以为,是他抛弃了我的母亲,不给我母亲任何名分,任何补偿,然后让我母亲一个人把我带大。”
湮明吐了一口烟,又说:“后来我才知道,是我母亲主动离开了他。因为我母亲不能容忍他的欺骗,也对自己是第三者的事实很是痛恨。可是我母亲依然很爱他,所以她才会忍受别人的目光把我生下来。”
这绝对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湮明,不再冷漠,却带着点点地颓废和伤感。可是我这时真的不知道怎么劝他,只能十分没有情调地说了一句:“为什么对我说这些?”
湮明看着我,眉头有了一丝有温度的笑意,说:“在我想说的时候,碰到了你,就自然而然的说了。”
他接着仿佛心情好了一些,轻轻地说:“我生在西藏。我母亲为了逃避父亲的寻找,躲到了海拔三四千米的西藏高原上,生下了我。我在那里生活了五年。后来母亲去世,我跟舅舅去了北京,在那边生活学习。奇﹕书﹕网他在我小学毕业的时候找到了我,然后一直努力修补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但是很多事情,我觉得还是不能原谅的。”
我叹了口气。那段往事,其实对于湮龙来说也是永远的伤痛。
其实我能理解当时的湮龙,一个英俊多金的男人怎么可能不吸引一身的桃花债?湮龙说他当年遇到湮明母亲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过自己会爱她爱得那么深。可是,当湮明的母亲知道自己受到欺骗是第三者的时候,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湮龙。
那时候湮龙已经为了和湮明的母亲在一起而和当时的分居夫人离婚,可是那个骄傲的女人却永远无法原谅湮龙的欺骗。
你想想,一个女人愿意自己的后半生都呆在西藏,那真的是铁了心地不让湮龙找到阿。
湮龙找了湮明的母亲整整十年,最后找到的只有她的死讯还有他们的孩子湮明。湮龙那一身的病,也是那段时间落下的。他还总是跟我说,原来商场上的厮杀打压再惨烈,也没有一段失去的感情来得伤神又伤身。
我问道:“那你为什么愿意来龙祥酒店工作?”
湮明摇了摇头:“我母亲临死前要我不要恨他。”
我愣了一会,不禁也唏嘘:“你的母亲,应该是一个很骄傲很坚强很善良的人。”也只有这么骄傲坚强善良的女人,才能让湮龙爱得那么彻底。
湮明看着我,问道:“你怎么就一点也不生气?”
生气?我怪异地看着湮明。猛然想起,他刚才是一直在说我的丈夫的旧情人,作为一个正常的女人,心里妒忌,生气是应该的。
我于是连忙笑笑,说:“湮龙曾经喜欢过这么优秀的女人,能被他看上,我也觉得骄傲。”
忽然又觉得这样说话好像不是很妥当,因为把自己摆在了一个和湮明母亲同样的位置,于是又解释:”不过湮龙最爱的还是你的母亲,这点,我相信我还有后面的几位夫人都承认。“
湮明却淡淡地说:“天妩,什么事情,你都不放在心上吧?”
我连忙摇摇头。我可不是不放在心上,只是我有失忆症,很多东西还没钻到记忆里就被我的大脑自动抹杀了。于是我说:“我有间歇的失忆症,不太记得事情,也许是因为事情不重要,自己不想费脑子去记。“
可说完话,又忽然记起最近几次去看心理医生时,医生给我的忠告。
那个时候,我问过心理医生,为什么我也总是记不起很多最重要的事情。医生告诉我,那是因为那些事情太过重要,却也太过悲伤,所以我的大脑会自动选择将那些事情遗忘。人的记忆,总是会选择快乐的事物。
于是,我又很负责任地加了一句话:“还有,就是事情太重要,可是大脑却怕自己的全部容量都被这个记忆给占据,容不下其它,于是,也自动把一些重要的记忆给剔除了。”
作者有话要说:换了一个外联相册,总算能用了,多谢ancient sin提醒
19
19、相信 ...
回去的那个晚上,我又没有睡着。也许最近的刺激太多,记忆的碎片不断地填充着我的脑袋,我记起了那空白的五年中的很多事情,零零散散,真真切切。
那时我二十二岁。由于那天晚上的突发事件,我被头儿囚禁在了蓝顶的房子里。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这个蓝顶的帐篷内部构造十分的特别。面积很大不说,光暗室就有好几个。而我,正是被关在这几个暗室中的一个。
可是,虽然是被囚禁,我的生活过得也不错。除了光线少一点,身上的伤阿伊莎不能帮忙治疗,只能我自己来之外,其它的,和平时的日子没什么两样。
其实,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头儿不干脆杀了我,以绝后患。许久以后,我也问过他原因。可他也只是回答,这是他所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一天晚上,我正在暗房里准备入睡,忽然听见了头儿的卧室里有人的呻吟,声音很虚弱。我轻轻地靠近暗房的门,想听一个真切,却发现平时紧关的暗房的门居然没有锁。我心里激动,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溜走的机会,于是打开门,小心翼翼地穿过头儿的房间,却发现头儿坐在地上,背部靠在进出的门旁边,手扶着胸部。
我开始以为他是喝醉了倒在那里,想走过去推一推他。可是当靠近才发现他好像是受了重伤,手捂住的胸口已经全是血。
我愣在了那里,头儿抬着眼皮看我。真佩服他在这个时候眼神依然是那样的冷酷。
他没有说话,却仿佛想站起来,可是却虚弱得撑不起自己的身子。
我忙过去扶着他的身子,完全忘了自己到他房间的初衷。这样做我没有一丝犹豫,仿佛是人的本能。
我想把他扶到床上,却不小心碰到他的伤口,引得他一声低低地呻吟。
我侧头看他,他也看着我,然后摇摇头,说:“没事,把我放到床上就行。”
我回过神来,艰难地扶着这个体重可能是我两倍的人,把他放在了床上,然后在他耳边轻轻地说:“我去喊人帮你治疗。”
刚准备走开,手却被抓住,他说:“不要让别人知道。”
我愣了大概几秒钟,愣的原因是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要我叫别人。
我问:“那你怎么办?”
他说:“你会不会止血?”
我点点头,然后说:“我可以救你,但是救了你之后,你要放我走。”
他听了,侧过头,看着床边的我,看了好久,忽然笑笑:“艾玛丽,你要知道,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你现在马上离开这里,离开非洲,我应该再也找不到你。”
他停了一下,又说:“要么,你现在救我,你知道了我这么多秘密,你很难再离开这里。”
我听了,心里闪过一丝犹豫。
即使是很多年以后,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做的是最正确的决定还是最错误的决定。
也许,人的一生,总有些决定让人生的道路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也许,如果当时我离开,回到我的志愿者村庄,一切都会不一样。
可是当时,我看到头儿胸前不断扩大的血迹,唯一能做得决定,就是留下来救他。
他快要有一些昏迷,我必须尽快地帮他止血并缝合伤口。
我东翻西找地好不容易找到了医药箱,拿出棉花和酒精,耐心地帮他擦试着伤口。那是一处刀伤,虽然在前胸,但还好没有伤到心脏和主要血管,但是却由于拖得太久有一些发炎,清理干净之后必须进行缝合。也许是酒精在伤口上过于疼痛,每次的碰触都惹得他身上的肌肉的一阵轻跳。
我知道处理伤口的时候和缝合伤口的时候会非常的疼痛,但是找了许久却找不到麻醉的药物或止疼剂。我于是低下头来,在他耳边问:“我现在要帮你处理伤口,你这里有止疼的药品吗。”
他张开嘴,却只说了一句:“不需要那些,你直接处理吧。”
我又愣了一下,好半天才明白他说了什么。
我本能的拒绝,那可是前胸心口上的一道伤痕,即使没有伤得很深,也会疼死人的。可他闭着的眼睛却睁开了,眼里有着坚决。他也许是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睁开了双眼,我只好说:“刚才帮你擦拭伤口都已经那么疼了,缝合伤口你会疼昏过去的。”
他眨了眨眼,眼神坚定:“原来做过这个事情,没事的。”
我依然没有动。头儿又说:“艾玛丽,我受得了的,做手术吧。”
我叹了口气,最终妥协,对他说:“你等等,我一会就帮你缝合伤口。”
我找来几块布,塞在他的嘴里,怕他疼得会咬破自己的舌头或嘴唇。想了想,又说:“你要争取不能挣扎。”我看到他的眼睛眨了几下,算是答应。我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处理伤口。在处理伤口的时候,我可以感觉他的疼痛彻骨,自己的心也被他每一次肌肉的剧烈收缩所刺痛。
在完成最后的缝合之后,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不是没有缝合过病人的伤口,哪怕最精细的脑皮层我也曾经拿尸体实验过,可是,这是我第一次处理一个没有麻醉并且会条件反射的脑袋比较清醒的活人的伤口。
完成之后,我身上已经出了一身的汗,觉得一阵虚脱。我看看头儿,他闭着眼,我以为他已经昏过去,可不一会,他却睁开了眼,喉咙有些沙哑:“把房门锁上,我没有起来之前,不要让人进来。”
我没想到他居然还能这么镇静地跟我说话。我点头,忽然想起了什么,刚要起身,却被他制止,他说:“艾玛丽,你绝对离不开这里的。”声音虚弱,但却透着浓浓地警告意味。
我看着他,说:“我知道,我只是想给你拿点吃的,你刚做完手术,要补充一点东西。”
他这才放心我走开。
记得原来我在孤儿院的时候,我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照顾过生病的或做过手术的小孩。那些小孩非常地可爱,再恢复期的时候会完完全全地照你的话去做,对你不会有半点怀疑。
但是现在我要照顾的可是一个身高一米九的成年人,而且这个人还对别人疑东疑西。这和小孩可不是一个数量级的。
他开始的时候总是很不放心地看着我走来走去,后来发现我真的只是为了帮他治疗,终于开始慢慢相信我。
于是,我在这个蓝顶的帐篷里,陪了他三天三夜。这几天晚上,他都在做噩梦,嘴里总是喃喃自语,有的时候还会全身冷汗。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睡得这么的不安稳。
第四天深夜,头儿终于清醒了,他挣扎着撑起身体,他这一动,把靠在他床边睡觉的我也惊醒了。我一抬头,借着月光对上他的眼睛。
他看我看了好久。
我被他看的有些窘迫,想找些话题,于是说:“你挺厉害的,那样都能撑过来。”
我不知道他是听到我的话还是没有听到我的话,他坐在床边,一动不动,很是沉默。
忽然,他抓着我的手,力气很大,我觉得自己手腕都要被他捏碎了,疼得叫出了声。这时,他才放开我。
他的语气又是那样冰冰冷冷。他问我:“你为什么要救我?”
我揉揉自己的手,气得反问他:“你希望我看你死在那里?”
他说:“你明明知道救了我之后,你很难再离开这里。”
我冷笑一下:“救一个人哪有什么理由?人的本性而已。只有杀人才有千千万万的理由。”
见头儿没有说话,我又说:“你怎么就这么相信我?不怕我看你受重伤趁机杀了你?”
话还没有说完,我就被他一把抱住,抱得死紧。我都怀疑他胸前的伤口会裂开。我有些挣扎,又不敢挣扎得太用力,可他却纹丝不动。
“艾玛丽”,他说:“那么多人,你和我认识的时间最短,可我居然就是这么相信你。”
他放开我,双手抓着我的手臂,说:“我居然相信你跟他们不同,你也的确跟很多人都不同。”
我听了有些愣,不知道他说的他们是谁,所谓的不同是什么意思。
他看着我,月光透过天窗洒下来,照着他的半张脸。那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柔和的表情。
他轻轻地说:“艾玛丽,你要知道,你不可能再离开这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看文的人渐渐多了,高兴:)
20
20、告白 ...
从上海回去后,我又开始频繁出入心理咨询室。我对心理医生说,自己开始记起了一直以为是空白的记忆,但是仍然记得不全面。
医生当时问,是否真的愿意想起原来的事情,可是我却不能给一个回答。那些事情都忘记了那么久,要一下子都装入我本来就不大的脑容量中,还真是有些困难。而且那些记忆,好像不是全都是美好的。
这几天,还有一条炒得沸沸扬扬的新闻,就是湮明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手段,上海那块地最终被他收入囊中。各大媒体对这个结果非常好奇,各种评论也铺天盖地,可是湮明对自己的这个成绩只字不提。
本来还想稍微打听一下前因后果,可是最近,近半年的墨洛克皇室珠宝展即将开始,我又忙碌起来。于是想知道这件事的欲望也渐渐消散。
珠宝展地点就定在龙祥酒店的总店,由巫子西设计的展厅富丽堂皇来。
当巫子西刚开始设计的时候,就说,希望这次设计是奢华而高贵的。现在看来,效果的确不错。而且,这个展览能请到这位设计新贵,这个本身也是一个大家讨论的话题。
记得前几天,巫子西还和我一起吃过一次中午饭。
当时,我可是使尽了全身解数,终于打听到了他和湮琪儿的浪漫史。
据说他们相识于湮琪儿两年前的欧洲之行。
那时候,巫子西也算是在建筑设计领域崭露头角,可是又觉得压力过大,于是给自己放假,在欧洲做起了旅行画家。不过,开始的时候,他都是画的风景。
他当时只画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湮琪儿。
那一次,还是湮琪儿大小姐主动搭讪。
当时应该风和日丽,巫子西正在塞纳河畔画着人间美景,忽然耳边传来一个甜美的女声:“你画得真好看,能不能给我也画一张素描?”
于是,有美人主动,水到渠成。
我当时边听巫子西的描述,边心里构架着那一幕幕欧洲发生的浪漫爱情。谁知巫子西却打断我的美好蓝图,说:“天妩,这么久没有见你,你还是这么没心没肺阿。”
我诧异:“我怎么没心没肺了?”
巫子西温柔地笑笑:“只有你这种神经大条的人才会听前男友的情事也会听得津津有味。”
我有些微愣,难道,巫子西一直把我当成他的女友?我怎么都没有觉得过?
这个也不太好问,我只能哈哈大笑:“子西,我们都过去那么多年了,而且,你现在就要是我的女婿了,丈母娘自然会对自己女儿女婿的浪漫史很感兴趣。”
巫子西叹了口气:“也是,那时候,你也没认真。”
一句话,说的我却十分伤感。
如果我再年轻个十二岁,回到当初人生初见的时候,我一定会告诉巫子西当初他的离去我伤心得很。也许真的觉得自己是不知道怎么向别人示好。
那时候,巫子西去欧洲学习艺术,我去机场送他,却什么重要的话,像是我爱你,我等你,之类的全没有说,只是送了一个旅途用的挂在脖子上的枕头给他。其实我当时的想法是希望巫子西多回来,所以那个枕头一定用得着。可是,谁叫说我送的东西这么没有女人味,这么的实际呢?
巫子西可能到走都觉得我只把他当作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比好朋友更好那么一点点,却永远不能称作女朋友。
巫子西也许是觉得我有些落寞,于是安慰我说:“天妩,你别这样,原来你特别喜欢笑的,现在怎么很少见到你笑了。”
我摇摇头:“都过了这么多年了,能让自己开心大笑的事情已经少之又少了。”
巫子西又问:“天妩,难道你在遇见湮龙之前那么多年,没有遇到别的什么人吗?”
我的心忽然一颤,忽然有些犹豫要不要说些什么,可是看到巫子西温文的样子,还是微笑着摇摇头,半开玩笑地说:“那么多年,我的心都被你占据,最好的年华都没有了。说,你要怎么补偿我。”
不记得谁曾经说过,故事要说给懂故事的人。巫子西的人生,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和我没有交集。那一段记忆中的往事,再说什么,他也不会明白。
巫子西愣了一会,又笑了起来。笑得还是很斯文,我知道,他一定又以为我在开玩笑。
我低下头,想想,算了。
其实巫子西走后的两年,在我去非洲之前,我都没有见到他。但是我却知道,自己那两年都很想他。
我曾经疯狂地由于一次想他想得紧。为此,我才特地去申请去做志愿者,去欧洲实习。
当时,我买了一张机票去了欧洲,却没有买回程的机票。
我在欧洲溜达了整整一年,各个国家都游遍。当时握有巫子西的旧地址,是在意大利,于是我跑去找他,可是那里的房东告诉我他已经搬走。我只好一个人在欧洲边打工边生活,希望什么时候出现奇迹,能碰到巫子西。
也许自己真应该羡慕湮琪儿,她去欧洲旅行,只有几周的时间,就见到了巫子西并和他相识相知。
我在欧洲待了一年,待到那里基本上每条街道我都熟悉了,可是,我还是没有遇到到巫子西。
命运总是有些无奈,一点都不由人。
昨晚又一天没有睡好,今天去上班,碰见钟家亦,他又开始对我嘻嘻哈哈。
“天妩,你怎么眼睛像个熊猫一样,难道是那个董事长昨天对你说什么了,让你彻夜难眠?”
我没有理会他,继续做着手中的工作。
他忽然又靠近我,问道:“他跟你告白了?”
我冷冷地扫了一□边的这个八卦男,继续没有理会他。
本以为他自讨没趣就会离开,谁知他站在了我的前面,直直地看着我,然后撩起了我的一束头发,我还在愣着钟家亦在干什么的时候,忽然一个冷冷地声音响起:“工作时间,你们这是干什么?”
钟家亦放下我的头发,对声音的主人笑笑,说:“帮忙整理一下天妩的仪容,她昨天没睡好,今天都来不及打理自己。”
这话有说不出的暧昧。我狠狠地瞪了一眼钟家亦,却发现他仍然在笑。
湮明绕过了我,这时我才发现他身后跟着好几个西装革履的精英分子,我记起今天好像是关于筹集资金的商谈会议。他走过我的时候对我说:“开完会你来我办公室一下。”
在我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便大步走近了会议室。
会开完,我来到湮明的办公室。他正在低头批改文件,没有抬头看我。我等了一会,他终于开口:“你以后上班的时候请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给别人不好的影响。”
我听了,一愣,猛地火气就上来了:“请问董事长,我哪些言行给别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了?”
湮明总算抬起头来,他说:“你今天早上和副董事长在那里的亲密举动会让有意和我们合作的客户觉得不满意,觉得我们公司不够严谨。”
我冷笑一下:“董事长,是让那些人不满,还是只是让你不满?”
湮明问:“什么意思?”
我忽然想起钟家亦对我说过的话,也忽然想起他最近很怪得一些状态。
本来,我只是想让这个冰山好好尴尬一下,于是走到湮明的桌前,靠在书桌上,说:“董事长,钟家亦一直在跟我讨论说您看上我了,我可不可以把你最近的表现看成是醋意横飞呢?”
我盯着湮明,想看看他由于受到误解而恼怒的表情。
可是,我却没有从他的脸上捕捉到任何这种类型的表情。
他只是一直看着我,眼神透着炙热。
我觉得自己快被他看出火来了,自己反而有些尴尬,忽然想就这么逃走。
却听见他开口了:“他说的没错。”
我忽然觉得自己跳动均匀的心脏漏了一大拍,刚想问他是不是听错我的话了。
可是他仿佛为了强调一遍,又接着,语气平淡而坚定地说:“蓝天妩,我喜欢你,所以不喜欢别的男人碰你。”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不好意思,最近去了一趟外地,今天刚回来,赶快更新~
21
21、番外 笑靥如花 ...
巫子西今年也三十岁了。
现在的他,被一层一层的光环所笼罩:享有国际声誉的设计新贵,年轻英俊的钻石级单身汉,这是现在;那么未来,就是国际级酒店大亨的女婿,抱有如花美眷。
巫子西喜欢画画,这和他的工作有关。但他通常只画静物素描,唯一只画过两张人物画。一张,是画的他的未婚妻。那一张画创作于欧洲,是一幅定情之画。
另一张画,画的就是他多年的好朋友,青梅竹马,却又有十年没有见面的蓝天妩。
巫子西现在还记得给天妩画画那时的情况,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
那时候,天妩站在苹果树底下,等了整整半天,抱怨声是一声高过一声。
忽然一个熟透的苹果掉在了天妩的脑袋上,天妩居然没有觉得疼痛也没有生气,而是哈哈大笑,笑得很没有形象,也笑得巫子西呆了一呆。
巫子西却觉得那样的笑容真是好看,随心随性,笑靥如花。
说到天妩,巫子西的心中总会不自觉地开心。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什么事情都知根知底。
其实小时候,巫子西一直觉得天妩像个男孩子。两个人经常瞒着孤儿院院长,偷偷跑出去玩。那时候孤儿院靠着一片公园,公园平时都要门票,于是巫子西和天妩便经常早上很早或晚上很晚,人少的时候,爬墙翻到公园去玩。
为此,巫子西还由于一天晚上太黑,不小摔伤,疗养了一个月的伤,还让院长罚了一个月的扫厕所。那时候,天妩陪着巫子西,照顾了巫子西一个月的伤,也陪他扫了一个月的厕所。
巫子西觉得,天妩真是比男生还讲义气。
天妩很喜欢笑。
很难想象一个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生可以那么开朗,那么乐观。
巫子西记得上小学的时候,老师要求完成作文:我的梦想。
当时天妩和巫子西一个班,还是同桌。巫子西想了半天,也没想到自己以后想做什么,于是偷偷地看看天妩的作文。
天妩认认真真地埋头在写自己的作文,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巫子西在偷看。
过了这么多年,巫子西依然记得天妩在作文本上工工整整地写道:我以后,要去世界上最贫困的地区,世界上可怜的人最多的地区去当志愿者。
那时候,还是小学,巫子西自己都不太明白志愿者是做一个什么工作,只是觉得好像这个工作挺神圣的。
巫子西回过神,冥思苦想自己的梦想。忽然天妩凑过脑袋来看,发现巫子西作文本上一个字也没写,于是便提议说:“你要不就当个画家吧,你画的卡通,像变形金刚什么的还挺好看的。”
巫子西当然知道天妩是随便一说。可能,过了这么多年,天妩也不会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说过这样的话。
可是,却一语成谶。
中学了,巫子西和蓝天妩又进了同一个学校。
什么还是没有变,巫子西只是觉得自己一下子长高了,比天妩高出了一个头,可天妩还是没有变,短头发,t恤,牛仔裤,还是像一个男孩子。
他们也还是经常瞒着门卫,偷偷地跑出学校玩。那时候巫子西已经很喜欢画画了,连上课也在画画,于是巫子西成绩也一直的很差。
可是天妩却说她想当医生,然后去非洲当志愿者,免费为别人致病。所以天妩一直很努力地学习,成绩也非常的好。
于是,考试的时候,巫子西经常要天妩帮他作弊,天妩也没有办法,于是想了一套又一套的考试作弊方案。什么扔纸条,打手势都是最初级的,后面,他们还买了无线微型耳机,像间谍一样的,每次都是天妩以最快的速度做完考试题,然后通过高科技无线通信打报告给子西。这样的局面,一直到初中结束,高中开始。
高中,巫子西和蓝天妩仍然在一个学校。那时候的巫子西,身高已经超过一百八,瘦瘦高高,头发长长,脸也长的文气,有了一点白马王子的架势。
而巫子西也注意到蓝天妩有了一些些的变化。原来洗衣板的身材也出现了一些凹凸,虽然还是短头发,可是却越来越觉得像个女孩子。
巫子西觉得,自己好像忽然一下子,很喜欢时不时地看蓝天妩,看她毫不淑女的笑容,看她穿着牛仔裤t恤的样子。
巫子西记得自己牵过天妩的手,那个时候两个人跑到河边散步,天妩的脸红红的,很是可爱;巫子西还记得,自己为了攒去欧洲留学的学费,打工打到一整天都没时间吃饭,还是天妩跑到宿舍,用她不多的零用钱,给自己买了很多吃的,等自己回来;巫子西还记得,自己去北京考国外艺术学院,天妩在火车站送行,把她从不离身的玉佩送给了自己当护身符。
那时候,巫子西一直都觉得是那个护身符给了自己好运。
偶尔,巫子西会想起十八岁那年,天妩为自己送行时候的情景。
那时候,巫子西还三番五次的告诉过天妩不要迟到,因为,天妩在读书的时候,可是踩点的高手。可是,天妩还是踏着迟到的边边来到了机场,气喘吁吁。天妩把礼物送到巫子西面前,这个礼物,让巫子西酝酿好久的伤感情绪瞬间全无,剩下的,只有感动也有无奈。
当时他只是说:“天妩,我会经常回来的。”
可是,刚到欧洲的游学是那样的痛苦。
语言不通,设计圈里的种族歧视,把巫子西几次想回国的念头都生生打断。巫子西也不愿意如此狼狈地回到国内。
两年时间,巫子西边打工,边支付着设计学院高昂的学费,把自己摧残得不成|人形。但他知道,在远方,总有一个人支持着自己。
终于一天,熬到好运降临,他的作品,受到国际设计大师赏识,获得国际设计的大奖。
巫子西这回觉得可以放松一下,于是订了张机票回国,还用自己的奖金带了一份大礼,想见见曾经的好友。谁知,回到国内,到天妩的学校一问,才知道天妩居然真的去了非洲,当了志愿者。
巫子西于是开始联系志愿者组织,也开始等待,等到第二年志愿者工作结束,蓝天妩回国。可是等到第二年,志愿者组织的人告诉巫子西,蓝天妩这个人已经上了他们的死亡名单。
巫子西当时觉得是五雷轰顶,悲痛十分。也是那一阵子,他设计出了另一个让他获得国际大奖的作品,位于欧洲小城的蓝色魔幻现代设计博物馆。
那时候报道都说,这是代表忧郁的建筑界的巅峰之作。
再次看到天妩,是在电视上,比那次机场分别已经过去了十年,巫子西也有了一个交往了一年的女朋友。
那时,巫子西在美国,湮琪儿拿着一盒录像带要巫子西陪她一起看,是关于湮琪儿父亲的婚礼。
婚礼规模很小,只有几个亲朋好友。
当新娘出来的时候,巫子西愣愣地盯着屏幕,差点连手中的茶杯都打翻。
湮琪儿在他身边说话:“这是我爸的第四个老婆,蓝天妩。”
距那次机场离别十二年后,巫子西终于再次面对面地见到天妩,是在湮琪儿的哥哥湮明办的酒会上。
那时,天妩和湮明刚谈完话,巫子西给自己喝了一杯酒,然后慢慢地走近天妩。
他想轻轻地喊一声天妩,看这个穿着晚礼服,留着长发的人到底是不是真的是她。
可是,这个人却莽莽幢幢,不注意看路地撞到了自己身上。
巫子西心里笑笑,面上却不动声色,语气却仿佛多年没有见面的好友似的调侃:“天妩,怎么这么久不见,你还是这么莽撞?”
一句话,惹得面前这人笑出了声。
沧海桑田,笑靥如花。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我会加紧更文的,最近后面有一些情节有些卡,所以还在修改,也谢谢各位的评论.
22
22、找寻 ...
这几天去心理诊所的时候,心理医生给我的评价是压力太大。
也是,我怎么可能压力不大?一个年龄比我小,身份是我继子的人莫名其妙的跟我说喜欢我,一个正常的人都会心乱如麻,夜不能寐吧?
想想,我蓝天妩三十岁的人生中,何曾听到过这样的告白?而且,想破了脑袋我都想不到湮明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
喜欢一个人,总应该有一些前兆吧?可是我三十年的人生阅历再加上这几天的细心观察,仍然搜索不出一点点我的继子喜欢我的线索。
而那个让我心神不宁的人,在说完那番惊世骇俗的话后,居然一个人去了韩国,放我一个人在蓉城做珠宝展最后得准备工作。
真不明白,我的那个继子,到底在想什么?
现在,我坐在心理医生的诊疗室内和医生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医生翻看着关于我的记忆的报告,忽然问我:“蓝小姐,你最近梦见了湮先生?”
我听了猛得一惊,由于脑袋还在想着湮明的事情,把医生所说的湮先生也误会成了湮明,马上反驳说:“我怎么可能梦见他?”
医生奇怪地指着我的报道:“蓝小姐,这好像是你几天前写的吧。”
我拿过来一看,才发现那是上海记者招待会那天自己晚上回去记下的很多事情。
记得,湮龙伤感地跟我说着他寻找湮明母亲十年的经历的时候,我仿佛能完全体会他那种不断地在绝望中给自己希望的感受。
那种感受,我好像也曾经真真正正地体会过。
在绿洲的时候,我尝试着找过利达,那个曾经带我看沙漠落日的人。那是在我二十二岁的时候,在非洲待了一年多,在我救了头儿之后的不久。
那一次,头儿和他手下的几个人又去黎波里办事情,可能要好几天时间。而我,由于之前救过头儿,所以也没有再被他关在暗室,而是有了比较多自由的空间。
也许总认为利达的失踪和自己有关,而且也由于一直相信利达没有死,我瞒着大家,偷偷地去悄悄地驾了一辆吉普出去了绿洲,沙漠中找利达。
在那一望无际的沙漠上,我开了很久的车。视觉疲劳加上炎热缺水,让我很快觉得体力不支。可仿佛是为了惩罚自己,我依然继续驾驶,直到自己渐渐没有了知觉。
那时候的自己,仿佛从来没有畏惧死亡,也没有觉得死亡是一件多严重的事情。
后来我醒来,模模糊糊地觉得自己躺在一个帐篷里,清醒了好久,才发现自己是躺在头儿的房间的床上,侧头一看,阿伊莎在我身边看着我。
在我说话之前,阿伊莎说话了:“艾玛丽,你知不知道头儿找了你整整三天,再晚一点你就要死了。 你身上的伤才刚好,现在全身的皮肤又被晒成这样,你到底要怎样啊?”语气有些无奈。
我看着阿伊莎,好半天才说:“为什么头儿会找我?”一张嘴,发现自己嘴唇连着脸都在疼痛。
阿伊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艾玛丽,你现在是头儿的女人,他不找你,谁找你?”
我震惊得顾不上疼痛,说:“我怎么会是他的女人?”
阿伊莎有些奇怪,说:“你那次私闯他的帐篷他都没有对你怎样,还让你在他的帐篷里呆了那么久,你还不承认是他的人?这消息在绿洲里都传开了。”
我反驳:“我是被他关在暗室了,关了不知道有多久。”
阿伊莎却一声叹气:“艾玛丽,你不知道,原来闯入头儿的地盘的女人都从来没有回来过。”
我心里一凉,问:“什么叫做没有回来过?”
阿伊莎沉默了一会,说:“有人被当作奴隶给卖了,有人也许逃走了,有人……”她停了一会,说:“也许就这么死了。”
我轻轻地问:“为什么头儿那么讨厌那些女人?”
阿伊莎摇摇头:“也许不是头儿讨厌她们。女人知道了太多事情,总是不好。”
她接着又语重心长:“艾玛丽,在这里活,找个男人依靠挺好的,不然自己什么时候死都不知道。”
我摇摇头,刚想解释,阿伊莎却说:“哎呀,我要赶快去跟头儿说你醒了。头儿这次很生气,我还没见过他哪次会气成这样,你到时候好好和他道个歉,好好劝劝他。”
然后还补充说:“艾玛丽,头儿好像真的挺喜欢你的。这次你失踪,他好像挺着急的。你别老惹他生气。”
说完,阿伊莎便走了。
阿伊莎没走多久,头儿便走了进来。
他在我的床边不停地来回走动,终于,他停了下来,看着我,问: “你是不是忘了沙漠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听他的语气,觉得他肯定压抑着自己的怒火。
我摇摇头,说:“一定要让别人知道你去那里,什么时候能够回来。”
他又问:“那你是忘了我说了什么?”
我还是摇摇头。
他狂怒地问我:“为什么不照着做?”
我眼睛盯着天花板,没有回答。
他猛地一拍房间的桌子,我躺在床上都觉得地板震了一震。他说:“艾玛丽,不要骗我。你难道以为我不知道?”
我侧头看向他,好半天都没有想到他要说什么。
他看着我说:“你再怎么找,你的朋友也是不会回来的了。”
我盯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忽然自己也觉得愤怒,凭什么他能一眼就看穿我心中的想法,凭什么他说我一定做不到。
我侧过头不想看他,但头却被他一把搬了过来。他的力气真的很大,我始终挣扎不过他。
他放开了手,我和他对视,看到了他眼中的挣扎。
他说:“艾玛丽,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被别人隐瞒和欺骗。以后,如果你想做什么,一定要让我知道。”
我瞪他,说:“我可不是你的囚犯。”wωw奇Qìsuu書còm网
他听了,笑了一下。他轻轻地拍我的脸,像是在抚摸。
他说:“艾玛丽,你是我的囚犯。要知道,你不可能离开这里。”
我想挡开他的手,却被他一把抱住。我忍着疼痛,狠狠地咬了他的手臂,他身体一颤,终于放开了我。
我刚松一口气,却再次被他抓住,脸也再次被狠狠地被他钳制住,突如其来的吻也落了下来。
我震惊无比,挣脱不过,伤痛心酸一起涌上来,眼泪终于控制不住。
他也许是感觉到了我的眼泪,松开了手,看着我。
这次,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轻轻地帮我擦拭着泪水。
我低喃到:“我是想去找他,我要去找他。他是我害死的,是我害死的。”
曾经以为自己不会哭,当知道利塔可能死地时候,我没有哭;当确定利塔死的时候,我也没有落下一滴泪。
可是现在,在这个冷酷残忍的钻石犯的怀抱中,我却哭得稀里哗啦,无法自制。
头儿抱着我的手忽然紧了一紧。
他轻轻地说:“艾玛丽,等我有时间,我带你去找他。”
我有些惊讶地抬头,正好看进他琥珀色的眼眸。
然后,他居然很温柔地说了一句我终身难忘的话。
他说:“艾玛丽,不要再这样一声不吭地离开我。”
那时候帐篷光线很暗,仿佛又让我回到我第一次看清他的时刻,高大的身影,琥珀色的眼眸。在那样的环境下,我居然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我放下手中的资料,看看周围,发现心理医生在面对面的看着我。
他问我:“蓝小姐,你又记起了什么事情吗?”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记得原来湮龙说自己找过一个人找过十多年,我也在非洲找过一个人很久。”
医生问:“什么样的人?找到了吗?”
我叹一口气:“一个很难忘的人,不过不记得找到了没有。”
那时我二十四岁,不再居住在突尼斯的那片绿洲,而是回到了原来非洲做志愿者工作的地方。
那时,我曾经在非洲疯狂地寻找过头儿。但是,却有一些记忆仍然联系不起来。
比如说,为什么我二十四岁的时候离开了那里,回到了志愿者村庄;比如说,那几年中细节的记忆;比如说,我到底找到了他没有。
他曾经让我不要一声不吭地离开。
可是后来,世事难料,他却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我。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真是不好意思,最近快期末了,快忙疯了!不过又进了榜单,看来还是要努力更新阿
谢谢支持
23
23、相亲 ...
上班回来,已经很晚。
我刚把东西往家里一放,正准备轻轻松松地去洗一个澡,忽然一个小小的身影冲过来,外加弹跳地蹦到我的怀里。满脸写着兴奋:“妈妈,你总算回来了。”
我亲亲湮迪的脸庞,问他:“怎么还不睡?”
湮迪瘪瘪嘴,说:“姐姐还在客厅等你,说给你安排了相亲。”
我刚才的满脑疲劳一下子苏醒,想不到,湮婷婷还没有死心。看来近她在合院闭关修炼得十分不错,没有被各大媒体骚扰,所以时间非常的有多。
我抱着湮迪,走到客房,忽然发现好几天没有见的湮明居然已经从韩国回来,坐在客厅批改文件。
湮婷婷一见我,就说:“天妩,明天我们出去吃饭,这回我可跟弟弟说好了,他可不能再加你的班,带你出差了。”
湮迪眼睛也可怜地看着我,仿佛在说:“看吧,没错吧。”
我本来还想拒绝,可湮婷婷却说:“天妩,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不过,这次是我好不容易安排好的,而且各方面条件绝对都很好。而且,”湮婷婷把一包东西往我面前一放,“你的全身行头都在这里,明天,要漂漂亮亮的哦。”
湮迪这一下从我手中跳下来,一下子跑到还在认真批改文件的湮龙身边,说:“哥哥,你看,姐姐这样,怎么办。”
我心里震惊,湮迪这孩子,虽然心理年龄可能比同龄孩子成熟,可肯定还是参不透我和湮明现在的尴尬情况。
谁知湮明却说:“明天的晚饭也算上我一份。”
在湮婷婷还在愣的时候,我好心提醒:“董事长,你明天晚上不是有约吗?”
湮明终于把头抬了起来,眼神比平时更加冷:“那个帮我取消吧。我也想见见我姐姐为继母安排的相亲人选。” 语气虽然平淡,可是却让人觉得压抑。
而且,他的这番话,让我全身一阵恶寒,心里在想:湮婷婷,湮明,我的相亲对象和我,这样的组合,实在是有些诡异。
当我第二天晚上感到圣马丁餐厅门口的时候,忽然发现了正等在餐厅等待席的湮婷婷。
她一看到我,就说:“天妩,我就知道即使给你衣服,你也不会好好打扮。”
说完随手把身边的一个很大的纸袋子递给我,又对我说:“赶快去卫生间化化妆,一定要把自己打扮漂亮,把你刚才工作的倦态都遮住。”
我皱皱眉。其实我承认自己平时是挺不喜欢穿这种洋装,高跟鞋,化妆的。
如果不是在工作,我最喜欢的打扮就是t恤牛仔裤球鞋。
我祈求地对婷婷说:“别让我穿成这样。”
湮婷婷却斩钉截铁:“不行,这次如果你不换衣服,我就把你的相亲频率提高。”
真想不到有这样威胁的。我无奈地听从了湮婷婷的话,用了大概半个小时终于把自己打扮妥当。
出去见了湮婷婷仍然在外面等待,我于是走过去。湮婷婷见到我,看了我好久,然后说:“天妩,偶尔打扮一下,你还是蛮漂亮的。”
我看着湮婷婷,说:“我们到底是要见谁。”
湮婷婷一笑,说:“跟我来吧,我定了一个包厢,人已经到了。”
我蹬着十厘米高的高跟鞋,在湮婷婷的搀扶下,小心翼翼地进了包厢。
包厢里坐着两个人,一个人我不认识,但是总觉得他的面孔极为熟悉,一个,则是最近一直让我觉得见面尴尬的湮明。
想不到他今天还真的来了。
湮婷婷轻轻地把我一带,就让我安坐在了那个陌生人的对面,而她自己,坐在了湮明对面。我忽然觉得这种气氛有些怪异。
这是我第一次这样有目的的去见一个原来从来不认识的男人,美其名曰相亲。
接下来湮婷婷红娘般的介绍词,终于让我对我的相亲对象有所确认:“路总,这个就是蓝天妩,你也知道她是我的继母。天妩,这位是路枫路总,天尚传媒的负责人。”
路枫,天尚传媒。就这两个词,我一下就知道了我对面这个人的身份,脑袋也一下想到了那个八卦单的贵公子排名。
在最新一期的贵公子榜单中,路枫排名仍居前列。还出现了两匹黑马,那就是身无绯闻的湮明,还有另一个超级花花公子钟家亦。
也是看到那个榜单我才知道那个一天到晚不正经的男人钟家亦,也居然出身书香门第,并且还才华横溢,学富五车。
脑袋慢慢转回来,我又开始打量起面前的这个男人。
现在的传媒帝国就属于天尚,而路枫,应该也就是路明涛的那个能干的大儿子,路娜的哥哥。{奇}因为他实在是太过于出名。{书}前一阵子媒体都在报道,{网}这位传媒界的新帝王和无数女明星都传绯闻。
仔细看看,他其实长得也十分不错,一身笔挺的西装被他肌肉型的身材架得极好,外表本来十分粗犷,但一副斯文的眼镜却把他的外表收敛了许多,显得文雅绅士。
就在我眼睛不住地盯着眼前的这个人看的时候,旁边平时最少话的湮明却不知怎么地第一个发话了,语气透着一丝不满:“姐,这怎么回事?”我想,可能就是湮明也没有想到我的相亲对象会是他未婚妻的哥哥吧。难道湮婷婷想亲上加亲?
湮婷婷皱眉看了湮明一眼,却没有回答,倒是对面的路大公子说话了:“其实一直听过蓝天妩的名字,却一直没有见过面。这回从国外回来,就托婷婷帮忙引荐一下。”
这一句话说的湮婷婷松了一口气。我倒觉得有些奇怪,我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怎么路大忙人一直有所听闻呢?于是谦虚道:“不知道路总从哪里听到我这种小人的消息。”
路枫看着我,微微一笑,那笑容十分雅致,看得我都愣了一下:“蓝小姐,其实我一直都有听过很多和你有关的有趣的传闻,所以很想见见你,看到底和我想的是不是一样。”
我又觉得很怪,现在关于我的传闻,无非是我平淡无奇的背景,我麻雀变凤凰的故事,还有湮龙死后我得到的庞大的遗产,都不是什么好的新闻,为什么他会感兴趣?
我于是又谦虚道:“有趣的事情,总是给别人当笑料罢了。”
旁边的湮明忽然说话:“不是笑料,但无非就是原来的那些琐事罢了。”
我是实在不知道湮明这个时候Сhā话进来是为了什么,谁知路枫却放下手中的刀叉,看着湮明,说:“想不到原来什么琐事都不过问的湮总,居然对自己继母的这些琐事这么了解。”
湮明听了这话,皮面上居然笑了一笑,说:“想知道,自然就知道了。”平平淡淡,完全听不出语气。
湮婷婷可能没有料到湮明会这样说话,或者是觉得这个饭局气场不对,于是说:“路总,我和我弟先失陪一下。”然后对着湮明使眼色。
可是坐在对面的这位大公子却纹丝不动。
我终于有些坐不住,于是说自己要去上卫生间,起身逃离现场。
可是刚走到走廊,就听到身后的脚步声,那人两下追到我,抓着我的手臂,把我拦下。哎,我叹口气,不说我也知道这个人是谁。
在他说话之前,我赶紧解释:“董事长,我对今天的事情真的是一点也不知道,所以也完全不知道见面的那个人会是路娜的哥哥。”
想想,湮明也应该觉得生气。他本来就对路娜是自己的未婚妻这件事十分不满了,而且也一天到晚躲着路娜。现在湮婷婷居然又要撮合路娜的哥哥和我,如果这件事成了,他肯定想不见路娜也难啊。
湮明开始人还走在我后面,现在却一把拉着我,把我拉到走廊的一角,和我面对面站着。
厚厚的幕帘可以刚好把我们遮住。
这还要真的感谢这里富丽堂皇的设计,古罗马宫殿华贵风,幕帷是一层又一层,再加上光线昏暗,完全可以当作是个密室构造。
我看着湮明,记起几天前他那番告白,忽然觉得我和他这样面对面站着有些不妥当,想要睁开他的手,却挣扎不开。
他的眼神在这种昏暗的灯下居然一闪一闪的:“不管你怎么想,路枫那人你离他远一点。”
我有些困惑,也没问为什么,只是问出了这几天的疑惑:“湮明,我的事情,不需要你老这么提醒我吧。”
湮明看着我,现在的眼神不仅闪烁还带着炙热。
他的声音很缓慢,热气在我的脸庞,让我觉得有一丝颤抖。我想推开他,却推不动。
他说:“天妩,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在他的注目下,声音居然有些颤抖:“我,我怎么了?”
他又轻轻地问:“天妩,那个人是谁?”
我惊讶地看着他,问:“哪个人?”
湮明说:“天妩,你在墨洛克的时候,醉酒那天晚上一直在喊一个人的名字。你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你喊的那个人是谁?”
那个人,那个人。
我头脑有些混乱,忽然觉得愤怒,为什么我要被自己的继子逼在墙角问这样的问题?
于是我口气有些硬:“我凭什么要告诉你?”
我抬头和湮明对视,昏暗的光线让我觉得他异常危险。我想往后退,却没有了退路。身体被他往前一拉,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嘴唇就被附上。
湮明力气很大,我根本就挣扎不了。他的动作有些粗暴,吻却十分温柔。
他松开我的时候,我的脚居然有些发软,好半天才缓过神来,记起来要扇他一个巴掌,可手却被他一把抓住。
我捂着嘴唇, 动了动手,想挣扎开他的钳制,可是手却被他压得死紧。
我看着湮明,不知怎么的,想着想着,眼眶忽然涌出了泪水。
也许是情绪过于激动,再加上哭泣,我的声音有些激动。
我说:“湮明,你听好,那个人叫做穆塔,他在我心里驻了很多年,没有人能够替代。”
说完这话,我觉得湮明抓着我的手忽然一松,他的眼神有些黯淡。
我的眼泪依然没有停。
湮明沉默了很久,最后用手轻轻扶了扶我,说:“天妩,我现在送你回去。别哭了,把妆都哭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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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番外 西藏 ...
湮明现在还偶尔会回想二十多年前在西藏生活过的日子。
自从五岁的时候离开那里之后,他再也没有回去过。可是,即使他那么小,连大脑发育都不太完全,也仍然对那时的生活记忆犹新。
很多时候湮明都发现,自己的记忆力比一般的人都好出太多。自己从小经历的事情,很多他都可以一个细节都不落下的想起来。
他就出生在布达拉宫边上。那时候,布达拉宫周边还没有像现在一样比较繁华的商业圈,都是藏民或者汉人的平房。
湮明就出生在那样一间有些破旧的平房的里面。
湮明自己觉得不是超乎世界的神童,所以他真正有记忆,是在自己三岁的时候。那时候他隐约觉得自己的家庭有一些奇怪。他没有父亲,别的孩子都有父亲,可他没有。
他问过妈妈自己的父亲,可是妈妈却告诉他他的父亲已经去世。而且每次问这些话的时候,他的母亲就会露出比较失落的表情。从那以后,尽管只有三岁,湮明也知道很多事情是不能够这么直接的问的。他不愿意母亲伤心。
湮明其实很喜欢西藏。那里有着湛蓝的天空,大片大片的绿地,还有最虔诚的佛教徒。
湮明的母亲也是一个很虔诚的佛教徒,但是她不会五体投地地从遥远的山区一直跪拜到布达拉宫或者大昭寺。她只是每个周末去大昭寺为湮明祈福,希望湮明可以永远平安,遇到万事都逢凶化吉。
湮明那时候也很会和母亲一起去大昭寺跪拜着,每次去到那座纯金打造的释迦摩尼的等身像的仿佛前的时候,母亲总是让湮明自己进去拜,自己却跪在外面。
湮明问母亲为什么要这样,那时候母亲总是会说,在赎罪,为自己赎罪。
那座释迦摩尼的纯金等身像据说世界上就三座。一座在佛教的发源国印度,一座在搬运途中沉到了海底,还有这一座,就是现在在大昭寺的这个。这是所有藏传佛教徒的圣物。
那个立着这座等身像的房间里金碧辉煌,任何东西都要纯金打造。佛像上面,镶着无数的宝石。其中一颗宝石据说是大象脑髓里的珍珠,价值连城。
每一个跪拜的人都要顺时针的转圈,在东南西北的四个方位各五体投地的拜一次。那时候,母亲总是跪在外面,要湮明去房间里老老实实地按规矩祭拜,等湮明出来。
一直以来,湮明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母亲会说自己在赎罪,也不知道为什么母亲不愿意靠近那个等身像瞻仰。
湮明和母亲搬过很多次家。
西藏不是一个适合生活的地方,海拔太高,空气过于稀薄,对人的心脏很是不好。而且,湮明的母亲有心脏病,偶尔走得久了,就会全身不舒服。
最后他们住的地方是在林芝。虽然海拔也有三千多米,可是由于绿树环绕,氧气也比较充足。可是,林芝的气候却异常的寒冷,即使是七八月的天气,晚上睡觉也必须盖棉被。
湮明五岁的时候,母亲的心脏病加重。小小的湮明曾经几次想劝母亲要搬离西藏,可是,母亲却一直不同意,而且,湮明也怕路途太远,母亲受不了。
湮明那时候,也从来不明白,为什么母亲明明知道自己有心脏病,却仍然到西藏这种最不适合心脏病人居住的地方生活。
湮明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舅舅是在自己五岁多的时候。那时候他和朋友玩的回家,忽然发现家里多出了一个男人。
他跑过去拦在母亲面前,怕这个男人会对他母亲作出什么事情来。因为母亲一直都很漂亮,原来会发生这种事情。
可是卧病在床的母亲却阻止了湮明,她告诉湮明,这是她的哥哥,他的舅舅。
之后,舅舅就呆在了那里,照顾着自己和母亲。
湮明记得那是一天晚上,自己睡不着,起来,却听见母亲的房间有声音。他走过去,本来想开门,却听见了舅舅和母亲的对话。
母亲的声音很虚弱:“你带着湮明走吧。”
舅舅回答:“你呢?你不走?”
母亲又说:“我走不了了。”
舅舅那边没了声音,好久,传出低低的哭泣。
母亲虚弱地说:“如果你们太辛苦,就带孩子去见他吧。”
湮明不知道母亲说的他是谁。
舅舅还没有回答,湮明就闯了进去,紧紧地抱着母亲:“妈,我不要离开你。”
母亲躺在床上,伸手拍了拍湮明的背,再也没说什么,只是微微地叹了一口气。
可是后来湮明还是离开了西藏。
那次舅舅到来不久,母亲便因为心脏病突发去世了。
那一天是七月份,林芝却阴森寒冷得吓人。
那一天母亲很高兴,湮明也是很久以后来才想到那可能是回光返照。
母亲很兴奋地拉着自己,跟自己说着他的父亲,说他是一个多了不起的人,兴奋的话题却说的有些伤感。
最后,母亲在湮明耳边说,要湮明不要憎恨他。
然后仿佛是一瞬间,母亲动不了了。湮明着急地去找医生,医生说要紧急手术。当时舅舅不在,是湮明在那份手术同意书上签的字。
签字的时候湮明手不停地颤抖。签完字,湮明把笔一扔,全身虚脱了一般。
那一天在医院,湮明和舅舅等在手术室外,从晚上一直到天明,等了整整八个小时,等来的却是母亲的死讯。
之后舅舅说,要是能早去大城市的医院就好了。
大城市里,什么条件都好一些,可是母亲却不愿意。
湮明不记得自己哭了多少个晚上。
原来自己与别人打架受伤,母亲总是对自己说,男孩子绝对不要流眼泪。以后,湮明也没有流过眼泪。
可是,现在,一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母亲,湮明的眼泪就没有停过。以后那么多年,记忆这么好的湮明也不记得自己再有这么难过的时候。
之后有个小小的葬礼,那一整天,湮明都不想离开母亲一步。
因为是佛教徒的葬礼,母亲的遗体最后火化。
到了火葬场,湮明看着母亲的遗体从龛棺中抬出,作为规范姿态的捆绳系数解开,连龛棺一起搁在已架好的柴堆上。
佛教认为尸与棺都得面向西方,这表达了佛门信徒对佛的厚望和对西天极乐世界的向往。母亲的遗体就是按照这样的规矩摆放,接着遗体、棺木上浇浓浓的酥油汁,随之点燃了柴火。
火化过程中,诵经超度僧人要抬高嗓门放声诵经,湮明也要随自己懂得的超度经文高声念诵这一经文。
巨大的诵读声浪遮住了松柏柴火的劈啪燃烧声,把祭祀亡灵的葬礼推向了□。
那一天本来应该寒冷潮湿,可是在整个火葬过程中,火却异常地旺盛,一燃到底,尸体净尽,尸体化成白灰。
僧侣们说,这是吉兆,证明此人生前是善多恶少,会受到佛祖保佑。
第二天湮明和舅舅吧母亲的骨灰带到高山上随风飘撒,撒进江河让流水带向远方。
然后,他们也没有停留。
湮明就被舅舅带到了北京,舅舅生活的地方。
那一年湮明进了小学。
小学老师曾经几次找过舅舅谈话,说湮明这个孩子很是懂事,很是聪明,可是就是平时话太少,朋友也少。
舅舅找过湮明问过几次,可是湮明就是不愿意跟别人说话。
湮明的记忆中,自己在六年小学的时间,和同学说过的话,可能也不过十句。
舅舅不是个很富裕的人。在小学快毕业的时候,舅舅带湮明见了一个人。
也是在那个时候,湮明才知道,自己有一个父亲,而且自己的这个父亲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湮明当时有一个继母,那个继母是父亲的第三个妻子。
湮明的父亲是一个很儒雅的男人,他见了湮明很是高兴。
当时湮明都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男人不用任何亲子证明就认定自己是他的儿子。
后来那个男人让湮明去读了当地最好的私立中学,给了湮明别人羡慕的所有生活条件。
湮明知道,现在的生活跟他在西藏的日子是天差地别,可是,他却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也从来不愿意叫那个人一声父亲。
后来,只有十二岁的湮明非常成熟地和父亲商量,他想出国。
他想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所谓的父亲,去遥远的地方看看。
那个男人居然同意了他的想法。
于是,湮明在自己初中的时候,就踏上了欧洲。
之后,那么多年,湮明在外面一直地漂泊,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却再也没有回到过西藏,回到那有他所有有关母亲记忆的地方。
25
25、原因 ...
那天相亲哭花了妆之后,湮明直接把我带离了饭店。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家的,只知道有人,把我带到了房间。
我满脸丑丑的,妆也没有卸,就倒在床上不想起来。
可是没多久,湮婷婷就追了回来,她二话没说地把睡意朦胧的我从床上拖起来。
“天妩,你和湮明怎么回事?”湮婷婷虽然平时大大咧咧,但是还是明察秋毫。
可我实在不好说说明,只是回答:“也许是我最近工作太不努力,惹大公子生气了。”
湮婷婷做到我旁边:“他一天到晚霸着你,还说你不努力?”
然后又说:“这回路枫那边可是弄得不高兴,不过没事。过几天还有一个好人选,行了,千万别再告诉我那个弟弟,你就请个假,早点下班,在老地方见。”
我有些无奈:“婷婷,我可不可以不去阿?”
婷婷看着我,然后给我一个温和的微笑:“天妩,听好了,在你嫁出去之前,你就好好准备一周三次的相亲活动吧。”
湮婷婷走了之后,我一个人愣愣地坐在床上,脑袋依然有些混乱。
刚才我好像被我的继子强吻了,然后,我鬼使神差的说出了那个人的名字。
我叹了一口气,仰面躺在床上,却再也睡不着。
头儿是个说话算话的人。
他后来真的带我找过我的朋友。
在我擅自离开绿洲的那件事情过去不久,伤也好的差不多的时候,他带着我,开车穿越过广阔的撒哈拉沙漠。
刚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我以为,他也许心情不好,需要一个人陪他开车散心。
开了很久之后,车忽然停了,他递给我一个水壶,让我喝水。
我却摇了摇头,依然觉得无精打采。
他忽然略带蛮横地用手抬起我的头,对我说:“你如果不自己喝,我就想尽一切办法把水从你口中灌进去。”
我狠狠地甩了甩头,想挣脱他的钳制,可是,他却真的说到做到,粗暴地把水灌进了我的口中。看我终于把水吞了下去,他才放开了手,说:“今天你可要打足十二分精神来找人,可不要中途中暑昏过去了。”
我听了,愣了一会,然后大大地震惊:“你是要带我找利塔?”
他没有看我,回答:“我们这一路会一直到你志愿者的地方,只有一天时间往返,路上你要好好看清楚了。”
我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他真的是要带我去找利塔!
“你今天没有事情吗?”我记得他平时白天都挺忙的。
他依然没有看我,抿了一口水,摇摇头说:“艾玛丽,你的心结,总要一个时间解开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柔和。
我轻轻地问:“到了那里,你不怕我逃走?”
他看着我,缓缓地说:“艾玛丽,当初你救我的时候,就不怕我活了之后杀了你?”
我转头看着他,那时候正好正午,阳光把他的皮肤晒得如黄金一般的闪亮。
我的心忽然动了好大的几下。
很多时候我都问自己,哪个才是最真的他?冷漠的他,野蛮的他,强势的他,残酷的他,或是现在这个愿意陪我,开车一千多英里的他?
到了尼日尔的马腊迪地区的志愿者村庄门口,头儿把车停下,转头对我说:“你去问吧,我在这里等你。”
我飞快地下车,问他:“你不和我一起?”
他沉默了一会,那双琥珀色的眼眸深深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我们这样对望了多久,他终于说话,语气居然有些沉重:“艾玛丽,快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我点点头,没有多想,转身离开。
后来我还是没有找到利达。
一个同是负责志愿者后勤工作的男孩告诉我,利达没有再回过这个地方,他们又找了另外一个人代替他。
其实,我的心里也早就知道答案,但是听到了真真正正的事实,我还是那样的难过。
当我走出志愿者村庄,看到头儿靠在车上等我。
我站在他面前,忽然有一阵虚脱。他伸手轻轻地搂着我颤抖的身体,让我不至于滑下。
他仿佛从来就知道结果。
他说:“艾玛丽,这不能怪你,任何人在沙漠中都是弱小的。我们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葬身在这个地方。”
回去的那个晚上,我想自己的伤口也好得差不多了,便收拾东西,回到自己原来的房间。由于今天太累,我一回房间就倒头大睡。
晚上,我还在睡眠中的时候,忽然被一阵声音所弄醒,可是自己还是昏昏沉沉。
忽然,有个人在我耳边轻柔低语:“艾玛丽,我带你去我的地方。”
接着,我就被人打横抱起。我也终于清醒了,一睁眼就望进了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中间有着许多笑意。
我忘记了挣扎,被他抱到他的房间之后,我才猛然记起要问:“怎么要我来你这里?”
头儿轻柔地把我放在床上,说:“艾玛丽,你是我的人。而且,你都单独在我的帐篷里待了这么久,别人不可能不误会的。”
“误会什……”我刚一说出话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连忙收口,说:“我不是你的人。你不可以把我永远的困在这里。”
他看着我,说:“艾玛丽,你就这么不希望呆在我的身边?”
我说:“你为什么总要让我在你的身边?”
他微微一笑,说:“艾玛丽,你说怪不怪,我们认识也不过几个月时间,但是我们却这样彼此相信。 我救了你,你救了我。你几次可以逃离,却还是留在我的身边。”
我看着他,那时候他眼神有些蛊惑。他的话,勾起了我记忆的许多片断。
很多时候,我自己都想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机会逃走,我还是留在了他的身边。
他说:“艾玛丽,今天也是我给自己的一个赌博。你如果躲过我,留在志愿者村庄,我就放你走;你如果依然回来找我,就不要再离开我了。”
他低下头,在我耳边说:“艾玛丽,就待在我身边吧。”
我心跳如雷,一时间忘了回答。
他以为我没有听明白,又轻轻地说了一遍:“艾玛丽,我希望你就这样一直呆在我的身边。”
我总算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努力控制得从容不迫,却不想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我什么都不了解你。”
他起身,很认真地看着我,在我耳边说:“艾玛丽,我告诉你:我叫做穆罕默德.亚细亚.穆塔.我生在墨洛克,十一岁的时候离开那里,之后一直待在非洲。
我在南非受过军人的训练,在中非的草原部落待过两年,还经历过惨无人道的非洲国家内战和部落之间的战争。”
我听着,忽然想到那次救他时看到他身上深深浅浅数不清的伤痕,觉得有些心悸。
他见我没有说话,又接着说:“我喜欢很多东西。我喜欢非洲,喜欢黄金,喜欢钻石,喜欢好的车子,喜欢冒险,喜欢好的武器。但是,我现在,最喜欢你。”
我又愣愣地问:“我们见面才多久,为什么你会喜欢我?”
他看着我,仿佛有些无奈:“艾玛丽,什么事情,你都一定要想一个原因吗?”
他说:“很多事情,是没有原因可以寻找的。”
其实,我并不是什么事情都要求一个原因的。
穆塔,这么多年,也只有你的事情,我希望知道那前因后果。
我睁开眼睛,忽然觉得伤感。
为什么,总是这样?本来应该是那么开心的情景,却让我觉得悲伤?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期末考,更新慢了,请原谅~~
26
26、展览 ...
相亲之后的那天早上醒来,我赖在床上很久才爬起来,确定湮明已经不在之后,才慢慢溜达到客厅吃饭。
说实话,我实在不知道怎么面对湮明。
我跟湮明肯定不可能,但是,我要怎么才能把我的想法不至于很伤人的传达给湮明呢?
一个早餐的冥思苦想的结果是,我必须和湮明好好地谈清楚,趁他还没有陷进去的时候让他打消这念头。而做到这个,必须先知己知彼。
要了解湮明,当然从自称和湮明青梅竹马的钟家亦开始了。
于是第二天下了班,我便主动找上了钟家亦。
钟家亦听了我的各人陈述之后,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说:“怎么?想打听湮明的事情,好事要成了?”
我只能摇头,要他别管太多,告诉我一些湮明的情况就好。
钟家亦眼神一挑,我会意,找了一个极其安静却极其奢华的完全符合钟家亦品味的场所,开始了我的倾听工作。
钟家亦也很够意思,开始有条不紊地说起湮明原来的事情。
说实话,今天提早下班,从下午五点到晚上十点,我都在听着钟家亦的详细陈述。
虽然他讲的趣味横生,生动具体,但是一连五个小时的诉说也让我大脑在后面都快陷入了昏睡之中,但是,重点我可一样也没有拉下。
首先是湮明的学术经历,他小学毕业被湮龙找到之后,中学没读多久,就被送到了欧洲读书,一待就是五年。这五年,他好像是在各国留学,玩过了欧洲基本上的所有国家。
接着湮明又去了美国,在那里一呆就待到最近几个月前。这期间,他基本上没有回过国内。还有呢,就是湮明的冒险旅程,在康奈尔读书的时候,湮明就利用假期,基本上跑遍了世界各地,就连非洲和南美洲,他都去过不下一次。
最后,也就是最重点地,湮大帅哥的感情路程,用一句话概括,可谓是桃花朵朵开, 但是都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当钟家亦跟我说湮明是如何冷酷地扫除身边的狂蜂浪蝶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想象到那种画面。
所以,湮明到现在,也不能说有一个正牌的女朋友。
钟家亦终于讲完,我看了看表,刚好十点,整整五个小时。我正准备说感谢,钟家亦又问我:“怎么?不打算给湮大帅哥任何机会?”
我无奈地看着钟家亦,对他说:“我是湮明的继母,我比他大了那么多,你还要我说别的理由吗?”
钟家亦往真皮沙发上一躺,看着我好久,叹一口气:“最重要的阿,你对你继子有没有感觉阿。”
我听了这话,却是一愣。
我想过很多条理由,却独独没有考虑过自己的感觉。
我在那里想了半天,从开始见面到现在表白,我基本上把自己和湮明相处的每一件事情都想到了,然后准备回答钟家亦的问题。谁知,话在嘴边,却被钟家亦打断:“算了,我看你也完全不像陷入爱情的女人,湮明肯定没有戏。”
我点点头,想,这个男人,观察力还不错,于是开始问一个最令我疑惑的问题:“我真的不知道湮明看上我哪一点。”
钟家亦却说:“伯母,你要对自己有自信拉,能被湮大帅哥这样看上的人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阿。”
然后又自言自语地点点头,说:“不过,他的品味跟一般人比果然不一样。”
那要我怎么办?我于是又问道:“那我怎么跟他说?”
钟家亦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说:“伯母,你不会连怎么拒绝别人的表白都不会吧。”
我听了,又一愣。
也许钟家亦都不会相信,这是我三十年来的感情经历屈指可数欧。不是我不会拒绝别人,实在是因为追求者不多,别人从来都没有给我过机会拒绝。
我于是澄清:“不管你信不信,我从来都没有尝试拒绝过被别人。”
钟家亦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你们两个真是绝配,一个从来都是拒绝别人的告白,一个就压根没有拒绝过告白。”
然后,他又仿佛回味了一下,说:“你就挑个对的时间跟他好好说说就可以了。不过,你那个继子应该从来没有被女人拒绝过的经验。”
我叹了一口气,我怎么知道什么是好的时间,还有,我怎么和湮明说呢?
钟家亦靠近我,拍拍我的肩说:“别想那么多了,船到桥头自然直。”
虽然这么说,可是我的桥头在哪里?船在哪里?
晚上回家,已经快凌晨。我走到家的院子里,却发现客厅是灯火通明,不知道这个时候是谁拜访,弄得湮明还没有休息。可是推门进去,却发现只有湮明一个人在客厅里。他身上还穿着上班的西装,连领带都没有取下。
我刚准备说话,湮明却先说:“怎么这么晚?”
我想了想,觉得最好还是不要把今晚打听的事情和湮明说,于是就说:“和朋友出去聚了一聚。”
可是湮明却显然对我的回答不是很满意,又问我:“哪个朋友?”
我听着一愣,怎么想也不觉得湮明是这种刨根究底的人啊,于是我说:“普通朋友,没有必要问得这么具体吧。”说完我就准备回房。
可湮明却从沙发上站起,一步上前,拦住了我,我抬头,却对上他满满地火气,他忽然说:“我找了你一个晚上,以后这么晚回来,也来个电话。”
我听的一愣一愣,问道:“为什么要找我?”以前我晚回来,不也没什么事情吗?
湮明眼神忽然有些无奈,说:“打你手机没接,怕你出事。”
我这才想起自己的手机,拿出来一看,满满地二十个电话,从晚上十点开始打起,可是我手机静音,又和钟家亦聊得那么开心,所以根本就没有注意。
湮明又说:“快点休息吧,太晚了。”
我点点头,忽然觉得乱感动的,真的很久都没有这样一个人为我等门了。
可是,理智一下子又战胜了情感。
想到钟家亦的话,我又有一些愁绪,湮明那孩子,不会真的已经这么喜欢我了吧。
墨洛克珠宝展明天就要开始,今天是在试展阶段。
我本以为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是谁知道还是被湮明派到展厅充当接待员,讲解员一角。其实说实话,我直到现在,即使在被湮明告白和强吻之后,我都有些疑惑湮明是否真的喜欢我。
一个男人如果喜欢一个女人,不是应该很宠爱这个女人吗?哪有像这个冰山一样,让他喜欢的本小姐我一天到晚累得半死不活的。
像现在,我就穿着工作套装和高跟鞋,站在展厅中央。还要时刻面带微笑,等着给别人介绍着展厅的每一件展品。
而这些介绍资料,也是我用了一个通宵强行记忆才记下来的。
可是心里,想着今天一大早见到钟家亦的情形,又觉得湮明可能还是比较在意我。
钟家亦一大早就跟我说,湮明晚上为了找我,差点把整个蓉城都翻了一遍。
我叹了口气,也难怪他会那么生气。
接着,钟家亦又向我说了一个惊天的新闻,就是刑董事最近在威胁湮明,而他威胁的筹码,很不幸的就是我,所以,湮明最近对我也挺紧张的。
而且,最近湮明还把久居美国的大董事之一关山给请了回来,而且还在积极拉拢路明涛,好像就是为了治一治刑锐。
其实,中间的是非曲折我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湮明也肯定不会告诉我,但是听了这些事情,自己还是有一些感动。
今天还是有些不太幸运。
平时上班我从没有穿过这么高的高跟鞋,今天由于忘记负责展览介绍,所以借了别人的一双高跟鞋。但是毕竟不是太和脚,所以站了一会就开始脚部疼起来。
正在我准备找一个地方休息一会的时候,几个人的脚步声让我猛然清醒了过来,同时,湮明路娜再加上两个老年绅士的出现也让我的眼睛一亮。
毕竟,这种俊男美女外加老帅哥的组合,可是不多见的。
湮明看见我,几步走到我身边,对我说:“天妩,你去跟路董事和关董事介绍一下这次的珠宝展。”
我点点头,觉得有一些兴奋。这可是我第一次见到传媒界的第一把交椅路明涛和神秘难见的关山阿。
想不到,钟家亦早上才跟我提到关山回来,居然现在就到了?
我于是站在了关山旁边,开始一件件地给两位贵宾介绍。
湮明和路娜也走在我的身后,我往后一瞟,居然隔这么远也可以看到路娜害羞的表情。
其实我是不明白这次路娜为什么会过来。也许是因为路明涛对他的女儿和湮明的进展很不满意,所以这次才把她带到这里来创造机会吧。
可是,湮明却是一如既往的冷淡。
我禁不住又往后瞟了一瞟,这回,却接到了湮明看我的眼神。想到这几天我和他发生的事情,我觉得心么来由的一跳,赶紧转回了去,继续做着介绍。
两位董事也真的算是及其绅士,保养得也十分得体。
关山不太说话,倒是路明涛不时地问我一些问题,说话慢条斯理,稳稳妥妥。
可是走起路来,我的脚已经疼地不行。
就在我为高跟鞋而挣扎的时候,两位老帅哥却在展览的镇馆之宝希望之星的柜台前停了下来,我于是只能强撑着脚疼,开始背诵起了长达十多分钟的介绍陈词。
介绍完了,脚疼得也到了一定的境界,走了几步,我放慢了脚步。
两位老帅哥其实已经够慢了,但是我还比他们更慢,两位老帅哥终于回头看我。
可湮明却抢先了一步,走到我的身边,手从后面扶着我,对两位董事说:“不好意思,我先带蓝秘书去一下别的地方有急事。”说完便把我带了出去。
走出了展览室的门,湮明忽然让我坐在长椅上。二话不说的蹲了下来,把我的高跟鞋拖了下来。我很是吃惊,想起来,这要是被别人看见了,怎么好。
湮明却一直低着头,语气冷冷地:“你敢起来试试看。”
这个人,为什么低着头也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说:“董事长,这样被别人看见了不太好。”
话还没有说完全,脚上就一热。这种热度弄得我反射弧一跳,本能的想挣扎,可是却怎么也挣扎不出去他的手。
湮明拿出手机,想打电话,可能忽然记起他现在的贴身秘书也就我一人,所以又挂了电话。
他松了我的脚,对我说:“在这里不要动,我待会过来。”
我也没想到自己这么听话,就这样在那个长凳上等了他近半个小时。
他风尘仆仆地回来,居然给我提了一双平底鞋过来。
他蹲下来,把鞋试我的脚上,居然还刚刚好。难道,他刚才已经观测我的脚的尺码?
我看着湮明,好久才说:“谢谢。”
试完鞋,我本来想站起来,可是湮明却坐在了我的身边,十分沉默。
我不知道他要怎么,也只能坐着。
湮明可能酝酿了一下,才说:“今天路董事来,是要商量我和路娜的婚事的。”
我点点头,想想,也说:“她本来就是你的未婚妻,这也正常。”
湮明侧过头看我,说:“天妩,你完全没有把我的告白当作一回事吧。”
我一愣,他怎么一下子说这个?这要我怎么回答?
在我思前想后的时候,湮明忽然叹了一口气,说:“天妩,我们以前见过面,你记不记得?”
我茫然地看着湮明,回忆了好久,然后说:“怎么可能?”
他看着我,很是认真:“我们见过很多次。”
我又想了很久,然后摇摇头,说:“什么时候,在哪里?”
他也看着我。我忽然觉得他的眼神有一些受伤。但是,他却很快恢复了情绪,没有回答我的话,只是说:“今天晚上在龙翔酒店有一个对外的揭幕仪式,你要参加。”
说完他起身,又跟我说:“好好休息一下,那边的人我去招呼。”
我坐在长椅上,可是却想不明白。
于是甩了甩头,索性不想。
到了晚上,我才知道,这次墨洛克派了特使来参加珠宝展的揭幕仪式。
我没有太理会那些繁文缛节,只是照常在会场寻找着美味的食物。
忽然一个有些沧桑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艾玛丽,好久不见。”
我心里笑笑,转过身,刚想说说他认错人了。
可是看到那个人,我却整个人愣在了原地,刚拿好的食物也掉在了地上。
过了好久,我才找回自己说话的声音,心里却五味杂陈
我问:“塞勒曼,你怎么会在这里?”
27
27、篝火 ...
那是一年一度的撒哈拉联欢节,每年的十二月在突尼斯举行,有很多很好玩的休闲的活动。
在那一段时间,穆塔决定放大家的假。
于是绿洲的所有人都在欢天喜地地,忙忙碌碌地做着狂欢节的准备。
“阿伊莎,这个衣服怎么这么难穿?”
狂欢节早上,穆塔送了一套突尼斯的传统服饰。我拿着那套美轮美奂的衣服,研究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能把衣服套在身上,于是只好找阿伊莎帮忙。
这套礼服,完全由单一的金线刺绣而成。与这件上衣相配的是 一条裤子以及一件蕾丝衬衫。头饰吸引人的地方有鸟形图案、以及珍珠项链和其他黄金饰品。据当地人说,这种鸟形图案是幸福的象征。
阿伊莎见我拿来的衣服,哈哈大笑:“艾玛丽,你穿的这套衣服,突尼斯的女人一生只会穿一次,盛大隆重是应该的。”
我问:“为什么?”
阿伊莎没有直接回答,却故作神秘:“你去问问头儿吧,我相信大家也都很想知道头儿为什么要你穿这个。”
我听到阿伊莎心里提到头儿的名字,心里有些恍惚。
那天晚上,他对我说过话那番话之后就走了,直到最近,都没有再回过他的房间。我总觉得,们好像很久很久没有见面了。
阿伊莎忽然对我说:“艾玛丽,我觉得头儿对你真的很好,以前,从来也不见他对哪个女人这么用心。”
我侧头,问道:“他原来有很多女人?”
阿伊莎又笑,说:“怎么?妒忌?”
“你不是说过他很讨厌女人吗?”我声音很小。
阿伊莎回答:“是啊。不过,男人总是有需求的嘛。可是……”阿伊莎停了一会,又说:“不过,要解决都是在外面,他们也从没有把那种不干不净的女人带回过绿洲。而且,像头儿那么讨厌女人的人,居然让你在他那住了那么久,明摆着他看重你啊。”
我沉默了好久,说:“阿伊莎,你难道真的不知道他是做什么事情的吗?”
阿伊莎停下手中的活,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说:“艾玛丽,在非洲,要想生存,是没有什么选择的权利的。很多事情,就是没有对与错的。
当年,苏丹战乱,我失去了所有的东西,父母,兄弟姐妹,全没了。我因为姿色还不错,也被叛军折磨得死去活来。后来,终于一个人死里逃生。那时候我就想,只要能活着,干什么事情我都愿意。”
阿伊莎声音平平淡淡,仿佛那些曾经的痛苦都是别人经历的一样。
我走过去,轻轻地搂了搂阿伊莎。
阿伊莎微笑一下,就说:“艾玛丽,那些都过去了。现在,我不活得好好的?”
她看着我,又说:“你知不知道,当我见你第一眼,就觉得你是和这个世界上最不同的人。而且,头儿也真的很喜欢你。在这里,你是一个很幸福的人了。”
经过漫长时间的准备,服装终于安安稳稳套在了我的身上。
阿伊莎最后从头到尾看了我一看,满意得直点头。然后说:“头儿上午不在,你先和我还有塞勒曼一起逛一逛开幕式吧。”
其实,关于阿伊莎是塞勒曼的情人的事情,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也怪自己神经太大条,整个绿洲那么多个人,不知道这件事的,可能就是我了吧。
之前,我还很不好意思,因为原来当着阿伊莎的面,还经常抱怨过塞勒曼。
可是阿伊莎听了我的道歉,却大笑,说:“他那个人,就是那个死样,你多说说他也好。”
我当时也只能笑笑,但是颇有一些尴尬。
而现在,我和这一对让我尴尬的情侣,逛起了狂欢节的开幕式。
开幕式非常的有特色。
首先是身披盔甲的壮士,横枪立马在前开路,接着一百只骆驼组成的队列紧随其后,最后面是身着民族服装,表演民族舞蹈的妇女和儿童的行列。
我站在人群中看得极其兴奋,但是由于毕竟是异乡文化,所以觉得还是有很多地方不是很明白,比如说那些妇女跳得是什么舞蹈啊,为什么会有骆驼表演啊,等等。
于是我抓着身边的阿伊莎和塞勒曼问个不停。
塞勒曼本来就是一个黑脸的人,终于被我问得不耐烦:“你怎么话这么多?”
我对塞勒曼做做鬼脸,又问道:“阿伊莎,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骆驼?”
旁边的阿伊莎没有回答,倒是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撒哈拉联欢节又叫骆驼,自然会有骆驼。”
我一侧头,居然是穆塔。我看着他,有些吃惊。
等我回过神来,阿伊莎和塞勒曼已经不知去向。
“你怎么现在在这里?”我十分吃惊。
穆塔笑笑,说:“艾玛丽,这是一年才有一次的盛大节日,当然要和重要的人一起过。”
说着,他一把搂过我,完全不顾别人的眼光,还低下头轻轻地对我说:“人太多,别走丢了。”
开幕式结束后,还有骆驼赛跑,斗骆驼等精彩表演,我又开始兴奋起来,像个孩子一样在路中间跑来跑去,蹦蹦跳跳。
可是无论我跑多快,穆塔总是沉沉稳稳地跟在我身边。
我有些奇怪地问穆塔:“你今天真的什么事情也没有吗?”
他平时都十分忙碌,需要去做什么吗?
穆塔却摇摇头,对我笑笑,说:“今天我让大家放假,我也放假。”
观看赛骆驼比赛的人很多,我不停地往前面挤,希望能到最前面。
穆塔拉了一了一直想往前看的我,说:“小心一点,有的骆驼会边跑边喷口水,你如果不想一身腥味,就不要靠那么近。”
我只好听话的往他怀里缩缩,可前面人太多,我怎么也看不到。我只能不住地踮脚,可是谁让我太过娇小,突尼斯人又太过于高大。
就在唉声叹气地时候,我忽然被穆塔一下抱了起来,让我比别人高出一个头。我有些尴尬,拍了拍穆塔,可是穆塔却纹丝不动。
我抬头看看周围,发现也没有什么人注意到,于是低下头,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首先上场的是两只公骆驼。
它们一上场,立刻就冲向对方打成一团,又咬、又踢、又压,凡是骆驼能想到的打架招式都用上。
不过,这两只骆驼打架,可是不管观众坐在哪,有时打昏头了,两只全往观众堆里冲,只见观众惊叫声、骆驼吼声和主持人的解说的声音,加上沙尘满天,热闹非凡。
穆塔倒一派镇定。他还慢条斯理地跟我解释:“不是所有骆驼都想打架,有的才上场就想跑。不过那样,会引发观众不留情的嘘声。”
所有比赛结束之后,还有参赛的马或骆驼会留在现场。
穆塔问我:“想不想去骑骑骆驼?”
我低下头,有一丝惊喜:“可以吗?”
穆塔点点头。他把我放下,小心地带着我走进了会场,跟一个牵着骆驼的主人商量了一下,就牵着那头骆驼朝我走来。
他对我说:“上去吧,我们再去逛逛集市。”
穆塔扶我上了骆驼,他则在牵着骆驼带着我走。
逛完了集市,穆塔问我:“待会有篝火晚会,想不想去?”
我已经玩得很疯,听他这么一说,又十分欢天喜地。
穆塔把我从骆驼上抱我下来,我的下巴碰到了他的额头。
我低下头,看见他眼睛亮晶晶地在看着我。
我们两人对视了好一会,我觉得尴尬想转头,他的脸却在我面前放大,一下子吻住了我。
这个吻温柔异常。我的脑袋也开始像糨糊一样的思维停滞。
好久,他结束了这个吻,对我说:“那里人多,我们还是走过去吧。”
在去篝火晚会的路上,我们走路的速度很慢,可是我却心跳如雷,脸上的潮红也一直没有退却。
入夜的时候有篝火晚会,是撒哈拉狂欢节最宜人的时候。
人们围坐在篝火旁,一边观赏阿拉伯舞蹈,一边品尝烤羊肉的味道,尽情享受大沙漠独有的欢乐。
今天突尼斯式的晚餐主菜是具有典型突尼斯特色的古斯古斯和鱼。
古斯古斯起源于北非,在那里是日常生活的主要食品。北非传统的制作方法是用蒸锅蒸,但是在突尼斯,古斯古斯是和鱼一起烹制,所以也算是这里独一无二的原创口味。
记得在绿洲的时候,我还曾经让负责饮食的阿姨教我做过,但是,我仿佛天生没有烹饪细胞,做得不是太成功,所以只好放弃。
现在能品尝到最正宗的古斯古斯,我十分欢天喜地。
篝火晚会的舞蹈环节,大家其乐融融。
我由于不懂得阿拉伯的舞蹈,也只好在旁边观看。
忽然一个阿拉伯装束的男人走过来,问我,想不想和他一起跳舞。
可是他刚把手伸出来,往旁边一看,却又把手缩了回去,没说一句话,走了。
我侧头,发现穆塔依然在悠闲地吃着烤羊肉。
我问他:“那人到底怎么了。”
可是穆塔却没有回答,只是放下手中的食物,站起来,对我说:“走,跟我学学最传统的突尼斯民族舞蹈。”
我点点头。
当时突尼斯乐队演奏的是那首十分著名的名叫“风俗”的歌曲,据说是十五世纪西班牙占领突尼斯后由安达卢西亚引进的一种音乐。
在绿洲的时候,我就听过这首歌。那时候阿伊莎还跟我介绍,风俗在突尼斯的演变正是三大宗教文化—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和平共处相互融合的表现。记得当时在绿洲听到这歌,完全没有什么感觉。
可是今天,在现在这种环境,这首歌居然成了绝好的催|情音乐。
在学舞的过程中,在篝火的映衬中,我觉得穆塔是那样的迷人。
他忽然靠近,在我耳边说:“艾玛丽,你知不知道你今天穿的是新娘的服饰?”
我有些惊讶:“为什么给我这样的衣服?”
穆塔看着我,声音异常温柔说:“艾玛丽,你不想成为我的女人吗?”
我抬头看穆塔,他的眼眸在篝火的映衬下闪烁着。
都说,霸道的男人能得到女人的身体,温柔的男人能得到女人的心。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我着了魔似的往他身上靠去,他张开手臂轻轻地搂过我。
这样温情地时刻,我脑海已经没有其他。
只觉得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说:“艾玛丽,等有时间,我带你去看看突尼斯的海滩,那里碧海蓝天,你肯定会喜欢。”
我从回忆中回来,发现自己依然在这个珠宝展览大厅,塞勒曼依然静静地站在我面前。
那晚的篝火,是我在突尼斯沙漠中最甜蜜温馨的记忆之一。可是回去之后的那个晚上,一切翻天覆地,变化措手不及。
过去的爱恨情仇一股脑的涌了上来,我忽然觉得我的心口也有什么赌得荒,声音在不住地颤抖:“塞勒曼,我不知道你怎么还有脸见我。很多年前我就说过,我们之间恩怨可以一笔勾销,但是这辈子我再也不会想见到你!”
塞勒曼毫无表情的脸上忽然有一丝动容,他张了几次嘴,过了好久,才压低声音,说出这样一句话:“艾玛丽,这次我来,是想告诉你,二皇子在找你。你要小心你自己和你的宝贝。”
我冷笑一声:“你什么时候这么好心会告诉我这些?”
塞勒曼好像没有在意我的话,又说:“艾玛丽,他还没有死。现在,只有我知道他在哪里。”
我震惊地看着塞勒曼,忽然觉得心口的那股气一下子冲到了脑袋,眼睛一黑,昏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后面要开虐了~
最近又上榜了,加油更新~也谢谢各位的支持~~希望多多评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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