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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书包网 > 找寻真实的蒋介石 > 23庇求抗战胜利,先从倒孔做起!

23庇求抗战胜利,先从倒孔做起!

1痹谔ㄖ惺校烟酒专卖局科员刘青山从办公室走出,即被推倒、围殴。后入台中医院治疗,第二天晚上,十余人冲入医院,割去刘的耳朵、鼻子,挖出两眼,再加殴击,直至毙命。

2痹谔ū毙鹿园附近,除打死十几个外省人,殴伤二十几个公务员外,更有一个外省女教师被*。另外,一个少­妇­搀小孩回家,被人拦住,先调戏,剥光衣服,横加殴打,后用刀割开嘴巴,再绑起双脚,抛到水沟中。少­妇­惨叫身死,小孩哭喊妈妈,流氓抓住小孩头,用力向背后扭转,使小孩气绝毙命。在太平町,有一孕­妇­被剥光衣服,游街示众,该孕­妇­坚不答允,被一刀从头部劈为两段,当场身死。

3痹谔ū鼻鸥浇,外省小孩在路上被流氓抓住,一个人抓左腿,一个人抓右腿,将小孩撕开,尸体被丢到水沟里。另有两个小学生,路遇暴民,暴民一手执一学生,将两人的头猛力互撞,直至脑血横流,旁观者拍手叫好。在万华附近,一小孩被捆绑双脚,暴徒将小孩头倒置地上,用力猛击,使脑浆流出,抛于路旁。

4痹谔ㄍ逡行门前,有一职员从办公室走出,即被暴民当头一棍,打出脑浆殒命。适逢一对青年夫­妇­路过,又被暴民围住,吆喝喊打,拳脚交加,棍­棒­齐飞,二人均被打得血­肉­模糊而死。

5痹谔以埃外省人被羁囚于大庙、警察官舍与忠烈祠后山三地,内有五个女眷,被流氓­奸­污后愤极自缢。该县大溪国小女教员林兆煦被流氓吕春松等*后*彻夜,被高山族女参议员李月娇救出脱险。转引自《一个外省人亲历二二八的回忆》,转据武之璋:《二二八真相解密》,第113-114页,又121-125页。

上述暴行,令人发指,应视之为­骚­乱。它们不具有任何正义­性­与合理­性­。

既是抗暴,反对*政治,又是­骚­乱;既有正义­性­与合理­性­的成分,又有非正义与非理­性­的成分。这就是二二八事件的双重­性­。只有同时看到这两个方面,才能正确地掌握事件的­性­质,也才有可能正确地分析并评价它的善后处理。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4)

【二】三驾马车,三种政治诉求

28日以后,事件分别向不同方向发展。一是要求政治、经济改革;一是夺械暴动,推翻国民党政权;一是要求*或联合国托管。

3月1日,台北市参议会邀请国民参政员、制宪国大代表及省参议员在台北市中山堂紧急*,成立“缉私血案调查委员会”。推派省参议会议长黄朝琴等七人为代表谒见陈仪,要求撤销*令,释放被拘民众。下午5时,陈仪向全省广播,应允黄朝琴等人提出的要求,派民政处长周一鹗、交通处长任显群等五人代表政府与台北市参议员、省参议员、国民参政员、国大代表等组成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2日,台湾大学、延平学院、法商学院、师范学院及中等学校学生千余人*,谴责陈仪政府。当日,处理委员会增加警备司令部参谋长柯远芬及民间代表林献堂、《自由报》社长王添灯等人,举行首次会议。陈仪第二次向全省广播,宣布宽大措施四条:参加事件的人民一律不加追究,被拘捕者准予释放,伤者给付治疗,死者优予抚恤。3日,处理委员会推派代表与柯远芬商定,命战斗部队集中营房,成立宪警民维持治安联合办事处,同时成立“忠义服务队”,维持治安。随后,全省各县市纷纷成立处理委员会分会。6日下午,王添灯向处理委员会提出《处理纲要》32条,其第一条要求政府下令各地武装部队“暂时解除武装”,政治方面提出“制定省自治法”,县市长、参议会于6月以前“实施民选”,省各处长2/3以上须由在本省居住十年以上者担任,言论、出版、*“绝对自由”,一切公营事业主管人由本省人担任,撤销专卖局、贸易局,宣传委员会、地方法院院长、首席检察官,全部以本省人充任等。该《纲要》事前曾送请*地下党负责人审阅,负责人表示,时间紧迫,来不及开会讨论了,就这样提出去。《〈自由报〉》总编辑蔡子民的脚踪》,蓝博洲:《沉尸、流亡、二二八》,第158页。同日,处理委员会发表告全国*,宣称:“我们的目标在肃清贪官污吏,争取本省的政治改革,不是要排挤外省同胞。”“我们同是黄帝的子孙,大汉民族国家政治的好坏,每个国民都有责任。”书告特别表示,今后绝对不得发生殴打外省同胞一类事件。《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381-382页。当晚,陈仪接受部分建议,在第三次广播中宣告改革政治意见,表示拟将省级行政机关改为省政府,委员及各厅、处长尽量任用本省人士,7月1日举行县市长民选。7日,处理委员会讨论《处理纲要》,追加“本省陆海空军,应尽量采用本省人”以及撤销警备司令部等10条,加上前面所提共为42条。其主体部分反映当时台湾人民的政治和经济改革要求,但其中有些条件明显过高,如军队暂时“解除武装”;有些条件明显错误,如“本省人之战犯及汉­奸­嫌疑被拘禁者,要求无条件及时释放”等。蓝博洲:《沉尸、流亡、二二八》一书称,此条由国民党台湾铁道特别党部书记长黄国信提出,其他的特务分子叫喊赞成威胁通过的。见该书第225页。陈仪读到《纲要》时勃然大怒,断然拒绝。

事件的另一发展趋向是袭击警察局,夺械暴动,组成武装,进攻军队、军营,接管政府: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5)

基隆。2月28日夜,基隆部分群众袭击该市第一警察分局,夺取枪支。

桃园。3月1日晨,自台北来到桃园县的学生结合本县群众占领县政府。

嘉义。在*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委员、武工部部长张志忠领导下,民众于3月2日包围警察局,接收枪支。次日召开市民大会,接管电台,募集志愿军,成立台湾*联军,攻击宪兵营、军械库及水上飞机场、军营。3日晚,接管市政府。参阅《周青、吴克泰先生口述记录》,《二二八事件文献补录》,第78页;《台大学生领袖吴克泰的脚踪》,蓝博洲:《沉尸、流亡、二二八》,第57页。按,张志忠原为*中央华东局­干­部。1946年4月首批奉派入台。

台中。在二二八事件前,建国工艺职校校长、老台共成员、*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秘密党员谢雪红即收集废钢铁,准备制造枪械,实行起义。3月2日,谢雪红等召开市民大会,举行*示威。4日,接管警察局、宪兵队、团管区司令部、军械库、广播电台、电信局、专卖局等机构。6日,根据张志忠意见,成立“二七部队”,开展武装斗争。参阅《古瑞云先生口述记录》,《二二八事件文献补录》,第50页。

高雄地区。民众于3月3日下午8时开始抢夺警察局武器。3月5日,接收或占领市内大部分军政机关。

群体­性­事件的参加者大都是复杂的。除对台湾当局不良政治与经济状况不满的普通群众与青年学生以及少数共产党人外,也确有大量游民、流氓、残留日本浪人、日据时代的御用绅士、台籍退伍日本军人、原皇民奉公会会员等在内。据统计,日据时代被监禁于火烧岛、送往中国大陆或派往南洋的流氓、盗贼,战后返回台湾者约在5万人左右。《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一),第12页。彭孟缉称,仅从火烧岛释放回台者即达1万多人。见《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一),第55页。台籍日本军人战后遣返回乡者约在10万人以上。《杨亮功、何汉文关于台湾二二八事件调查报告及善后办法》,《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下),第643页。此外,留台日人及其家属有3843人,至于匿居民间,改冒台籍者则更无法统计。《杨亮功、何文汉关于台湾二二八事件调查报告及善后办法建议案》,《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下),第645页。事件发生后,台北处委会负责人在新公园台湾广播电台广播,召集台籍日本退伍军人、军属、技工,到指定地点集合,自3月5日起集中训练。登记者计有原在日本陆海军服役的人员1900余人,其组织名称则有“海南岛归台者同盟”、“若樱敢死队”、“暗杀团”等。这些人中的许多人或具有强烈的反社会情结,或亲日仇中,具有严重的“皇民”情结。他们在事变中殴打外省人,捣毁或抢劫外省人财物最为积极。花莲的暴徒除持日本军刀外,甚至穿戴日本军服。《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一),第26页。高雄大港埔、前镇,盐埕埔一带都出现用日本军刀屠杀外省行人,甚至逐屋搜寻外省人加以辱杀的现象。许多地方,不会讲台语、日语者往往惨死刀下,有的地区并由台籍日本海军少佐担任指挥。

事件中的政治诉求则比较复杂:

处理委员会的改革要求是一种,已如上述。其他如台湾*同盟、台湾省自治青年同盟、台湾省建设会提出的要求也可归入此类。台湾*同盟提出,“政治上的彻底的改革,实现*政治”。该组织在《告台湾*》中提出“开放官民粮食”,“废除长官制度,在台先实行宪政”,“取消专卖公营制度”,“健全司法独立­性­,取消军警*,尊重民权”等五项要求,在《告台湾*之二》中提出,“打倒*的长官公署”,“撤销贸易局及专卖局”,“实施县市长选举,登用本省人才”等七项要求。该组织随后又发布《台湾省政改革纲要》,提出“改称省政府”,“重行*”,“准予人民有思想、言论、宗教、*、结社、居住、出版之自由”等九条意见。台湾省自治青年同盟则提出“建设高度自治,完成新中国的模范省”,“实施县市长民选,确立建国的基础”等六项纲领。台湾省建设会提出的改革纲要共九条,其核心要求是成立台湾省改革委员会。以上政治改革要求均见邓孔昭编:《二二八事件资料集》,〔台北〕稻乡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291页。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6)

激进派和共产党的台湾地下组织的革命要求是一种。二二八事件的发生与共产党人无关,但是,事件发生后,共产党人迅速介入。原台共产党员谢雪红等提出,“结束国民党*,立即实行台湾人民的*自治”。嘉义“报道部”提出:“打倒国民党的一党专制政府,组织*联合政府”。台南市3月4日贴出标语:“赶走国民党政治,实行真正的新*主义政府”,“设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台湾最高权力机关”等,这些主张,显然都反映出激进派和台湾共产党地下组织的观点。邓孔昭:《二二八事件资料集》,第296-298页。台共在日据时代虽然已经被*,但台湾光复后,谢雪红等被释,恢复活动;*又迅速自大陆派出­干­部,建立*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等机构。这些组织虽然新建不久,人数很少,仅约70人左右,但是作用相当大,并且和延安有电台联系。《古瑞云先生口述记录》,台湾省文献研究会:《二二八事件文献补录》,第50页;参见《老台共忆二二八真相》,原载《亚洲周刊》,转引自《参考消息》,2003年3月11日。台湾政治建设协会通常被认为是二二八事件的催生者和组织者,在其27席“民事”(理事?)中,台共占5人,13席监事中,台共占2人。刘胜骥:《*分子在二二八事件前后的活动》,《二二八事件文献辑录》,第224页。事件发生后,*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立即组成全岛­性­的武装斗争委员会。《老台共忆二二八真相》,原载《亚洲周刊》,转引自《参考消息》,2003年3月11日。据二二八事件时的台湾延平大学学生古瑞云回忆,当时*地下党廖瑞发(台北市工委书记)曾经找他,说准备武装起义,要他联络乌来高山族参加。《古瑞云先生口述记录》,《二二八事件文献补录》,第49页。。另一学生叶纪东回忆,地下党李中志找他和另一个学生领袖陈炳基说:“光是靠处理委员会的文斗还不够,学生必须另外组织起来,搞武装起义。”叶、陈二人问他:“要武斗可以,但是,武器在哪里?”李回答说:“武器没问题,军火部已经搞定了。”此后,在李中志的策划下,台北组成“学生军”,由李任总指挥。同时,*台湾省工作委员会也成立总指挥部,书记蔡孝乾和廖瑞发、林樑材(老台共)等也都到现场附近观察、指导。其计划是首先攻打景尾军火库,然后三路会攻,占领长官公署,成立“人民政权”。由于其中一路遭到军队扫­射­,未能成功,其他两路也因此均未发动。《延平大学学生领袖叶纪东的脚踪》,蓝博洲:《沉尸、流亡、二二八》,第28-30页;《叶纪东先生口述记录》,《二二八事件文献补录》,第60页。

激进派和台共当时提出的口号并不都正确。光复后,日人留下的房产为部分台民捷足先得,长官公署决定“标售日产房屋”,台共成员、台湾政治建设协会常务理事兼社会组组长王万得等人即表示反对。他在会上公开提出:“驱逐阿山,实行自治,为台湾人的出路。”《二二八事件文献辑录》,第225页。事件中,“忧乡青年团台北支部”提出:“昔日的军官们,现在是拔出指挥刀的时候了”。邓孔昭:《二二八事件资料集》,第297页。高雄学生组织提出:打倒比“日狗”还残忍、野蛮的“山猪”。《高雄二二八事件》,眣am/com/oaish/article/16174738闭庑,都是不正确或者完全错误的口号。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7)

无可否认,事件中也确有“*”的诉求。他们的口号有“打倒外省人”、“台人治台”,“联合国托管”等。据司徒雷登3月5日致美国国务卿的报告,驻台领事当日接受了一封台湾人给马歇尔的请愿书,请愿代表807人,签名者141人。该请愿书的结论是:“改革台湾省政府最快的方法是由联合国参加台湾的行政,在台湾还没有独立之前,先切断台湾和中国本部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FRUS,1947,Vol7,第429-430页。中文译本见《美国档案中的二二八事件》,《*》第38期。3月6日,司徒雷登再致国务卿电云:“台湾人强调,由于开罗宣言,美国对台湾负有责任。他们通过印刷品,要求美国帮助他们,在主权还没有转移的期间,获得联合国的­干­涉。”这一部分人曾七次向美、英领事馆要求“托治”。《陈仪报告二二八事件情形致吴鼎昌等电》,《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下),第597页。当时在台湾活跃的外国人,除日谍田市川等人外,《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345页。美国海外战略局成员、驻台湾副领事葛超智(George H Kerr)和驻台湾新闻处处长卡度(Coto)等都在积极鼓吹*。葛超智并四处活动,表示可以在六小时之内用快艇从菲律宾的马尼拉运送武器到淡水。《台大学生领袖吴克泰的脚踪》,蓝博洲:《沉尸、流亡、二二八》,第61页。关于此人,当时在台湾工作的陈仪外甥、后来成为历史学家的丁名楠评论说:“美国驻台副领事乔治?柯尔(即葛超智。作者注)在此期间,非常露骨的散播各种不实谣言,制造各种纠纷,混淆国际视听,致使事件不断的蔓延、恶化。”《丁名楠先生口述记录》,《二二八事件文献补录》,2005年修订版,第87页。据陈仪事后汇报,当时曾有人准备成立“新华”国,其国旗系在日本的“太阳旗”上加一黄星,年号用“台湾自治邦纪元元年”,施政方针“一如日本政府”等。《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下),第597页。

【三】蒋介石的“怀柔”决策与措施

蒋介石很快就得到了台湾发生事变的消息,但其2月28日的日记并无记载。稍后,蒋在《上月反省录》中写道:台湾暴民乘国军离台,政府武力空虚之机,发动全省暴动,此实不测之祸乱,是亦人事不臧,公侠疏忽无智所致也。《蒋介石日记》(手稿本)。蒋写《上月反省录》的时间,不一定在月底,而常在下月的某一天,故此条写作时间不可确考。蒋日记中对二二八事件比较确切的记载始于3月1日的《上星期反省录》:台湾群众为反对纸烟专卖等起而仇杀内地各省同胞,其暴动地区已渐扩大,以军队调离台湾,是亦一重要原因也。《蒋介石日记》(手稿本)。台湾光复后,南京国民政府驻台本有第62、70两个师的兵力,但均因内战需要调离。日记中所称“国军离台”指此。当时,蒋介石需要处理和*以及和美国、苏联的许多复杂问题,但是,他还是将二二八事件作为最重要的问题处理。其3月6日“注意”栏中首列“台湾暴动事件之研究”,同日日记云:“对战局,对台事,忧戚无已。”他在和陈仪通话中指示:“政治上可以退让,尽可能的采纳民意,但军事上则权属中央,一切要求均不得接受。”柯远芬:《事变十日记》。1992年的《柯远芬先生访问记录》称:“2月28日,蒋介石曾派专机赴台投送手谕,指示处理办法。其要点为:1辈榧┌赣交由司法机关公平讯办,不得宽纵。2碧ū笔锌杉慈掌鹗凳┚植*,希迅速平定*。3闭治上可尽量退让,以商谈解决纠纷。4本事不能介入此次事件,但暴徒亦不得­干­涉军事。如军事遭受攻击,得以军力平息*。”当时电报、电话都很发达,蒋完全没有必要采取这种派飞机投送手谕的笨办法,故不取。黄彰健院士以此为蒋3月5日的电话指示,而在次日才通知柯,系猜测,故亦不取。参见黄彰健:《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证稿》,〔台北〕联经2007年版,第219-230页。这是蒋介石就二二八事件对陈仪做出的最早指示。当晚,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会见蒋介石,声称接到美国驻台领事急电,表示台湾局势严重,要求派飞机接其眷属离台。蒋介石对此甚为反感,在日记中写道:“美国人员浮躁轻薄,好为反动派利用,使中国增加困难与耻辱,悲痛之极。”3月7日,蒋介石确定处理二二八事件的方针,日记云:自上月28日起,由台北延至全台各县市,对中央及外省人员与商民一律殴击,死伤已知者达数百人之多,陈公侠不事先预防,又不实报,及事至燎原,乃始求援,可叹!特派海陆军赴台,增强兵力。此时*组织尚未深入,或易为力,惟无­精­兵可派,甚为顾虑。善后方策,尚未决定。现时惟有怀柔。此种台民初附,久受日寇奴化,遗忘祖国,故皆畏威而不怀德也。《蒋介石日记》(手稿本)。蒋介石以军事起家,他当然懂得军队在处理事变中的作用;台湾刚刚脱离日本统治,日本影响深厚,这也使蒋介石感到,弭平事变,要靠“威慑”。但是,蒋介石当时的最大困难是,主要兵力都已投入和*的作战。这样,蒋介石虽想派出“­精­兵”,但无兵可派。想来想去,蒋介石觉得,“现时惟有怀柔”。这是蒋介石处理二二八事件的基本对策。当日,蒋介石除决定“派海陆军增援台湾”外,紧急召见自台湾飞来的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李翼中,听取详细汇报,研究善后办法。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8)

李翼中在事件发生后受陈仪委托,参加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他主张向中央呼吁“临之以威,绥之以德”,自请赴南京汇报。3月6日,他在向台湾人民广播中承认:“二二八不幸事件之发生,实由于官民情感隔阂之所致”,呼吁“政府以宽大为怀,人民以地方为重”,使事件早日平息。李翼中在会见蒋介石时,历述台湾人民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种种要求,主张尽量满足台湾人民的要求,“多与之”。蒋介石表示:李的意见大体可行,陈仪在广播中对台湾人民的允诺也可以答应,要李与陈立夫拟具“处理办法”。3月8日,李翼中提出要点八条,其主要者为:1备­奶­ㄍ迨〕す俟署制度为省政府制度;2碧ㄍ迨≌府委员及各厅处长尽量任用本省人士;3备飨厥谐ぬ崆懊裱。4痹谡府或事业机关任职者,不论本省或外省籍,其职务、官阶相同者待遇一律平等。5泵裆工业中的公营范围应尽量缩小。同日,蒋介石接见李翼中及行政院长张群、文官长吴鼎昌,表示李所拟要点“略加修改即可”。

同日,国防最高委员会开会,与会委员张继、贺耀祖、朱家骅、于右任等普遍认为,台湾的政治经济制度都需要改革。会议作成决议三项:1闭府应派大员前往该省宣慰;2碧ㄍ迨⌒姓长官公署应依照省政府组织法改组为台湾省政府;3备淖槭庇尽量容纳当地优秀人士。《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00-104页。

对李翼中等所拟办法和国防最高委员会的决议,蒋介石都表示赞同,对李的办法,蒋批示说:“交行政院照此原则研究具体实施办法可也,并报告国防会议。”《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29页。对国防最高委员会的决议,蒋批示说:“已照决议三项原则进行,待派定宣慰人员出发时再发表此消息可也。”《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00页。3月9日,蒋介石决定派国防部长白崇禧宣慰台湾,并连续两个晚上和白崇禧讨论“台湾方针”。《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47年3月9日、10日。

3月10日,蒋介石于国民政府国父纪念周发表演讲,说明已派军队赴台维持当地治安,不久当可恢复常态,同时将派大员赴台协助陈仪处理事件。他宣称:“已严令留台军政人员静候中央派员处理,不得采取报复行动,以期全台同胞亲爱团结,互助合作。”他要求台湾人民“深明大义,严守纪律”,“明顺逆,辨利害,彻底觉悟,自动的取消非法组织,恢复地方秩序,俾全台省同胞皆得早日安居乐业,以完成新台湾之建设”。《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388-389页。

3月17日,白崇禧奉蒋介石之命飞台宣抚,蒋经国、李翼中等偕行。当日,首由蒋介石向台湾民众广播,“期于确保国家立场及采纳台胞真正民意的原则下,谋合理之解决”。广播中,蒋介石宣布了将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改为省政府、县市长民选等决定《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81-184页。,次由白崇禧向全省广播并发布国防部布告,宣称将“采取宽大为怀的­精­神来处理”,“参与此次事变或与此次事变有关之人员除煽动暴动之共产党外,一律从宽免究”。白并称,中央对台胞关心的“自身权利及利益”,“在可能的范围内一定加以最大的注意与扶助”。《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85-189页。当时,柯远芬曾主张,地方上的暴民和土匪成群结党,一定要惩处。宁可枉杀九十九个,只要杀死一个真的就可以。柯并引列宁的话,对敌人宽大,就是对同志残酷。白崇禧纠正他:有罪者杀一儆百为适当,但古人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白崇禧先生访问记录》(下册),第568页。27日,白崇禧向台北中等以上学生训示,宣称对“盲从胁迫”参加事件的青年学生不究既往,“迅速复课读书”,保证各宪兵不再逮捕学生。等等。《白崇禧对台北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训词》,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资料》(下),档案出版社版,第682页。28日,白崇禧与台湾地方父老及省参议员座谈,宣示今后治台措施,除尽量登用台省人才外,重点阐述经济政策:轻工业尽量由台胞接办,不许少数资本家­操­纵;将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约1/5的可耕土地分配给有耕种能力的台胞耕种,增加自耕农利益,减少地主剥削,等等。《白崇禧对台湾省参议员等训词》,《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台北〕自立晚报社出版公司出版部,1991年,第185-199页。4月1日,白崇禧举行记者招待会,声称逮捕人犯须依合法手续,审理务求公允迅速,重申对青年学生一律从宽免究,即使对“逃窜潜伏”的共产党,只要缴械投诚,也从宽处理。《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392页。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9)

白崇禧在台湾停留半个月,于4月2日返京。他在台湾宣示的政策大体符合蒋介石的“怀柔”主张。17日,他在国父纪念周报告,进一步提议缩小专卖范围,撤销专卖局等建议。这些主张,对于弭平事变,抚熨伤痕有一定作用;对于台湾后来的政治、经济改革也有一定影响。

二二八事件发生后,蒋介石在日记中对陈仪多有批评。还在3月12日,他就在日记中说:“公侠不自知其短缺,使余处理为难。”《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6日晚,蒋介石决定命陈仪辞职。17日,陈仪致电蒋介石请辞。18日,蒋介石复电同意,但要陈在省政府成立之前主持善后,勉为其难。22日,蒋介石召见陈仪。4月22日,蒋介石主持行政院会议,决议撤销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成立台湾省政府,任命法学家、外交家出身的文官魏道明为台湾省主席。当日,蒋介石并立即与魏商议台湾省政府的组织与人选。《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47年4月22日。魏道明到任后,即要求台湾本省人与外省人“互相敬让,彼此扶持”,“和协共处”,宣布解除*,结束清乡,停止对新闻、图书、邮电的检查。魏道明:《在台湾各界庆祝省政府成立大会致词》,薛月顺编:《台湾省政府档案史料汇编: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时期(三)》,〔台北〕“国史馆”,1999年,第492-495页。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化解矛盾,如启用台籍­精­英,提倡“经济自由”政策,重申中央“宽大意旨”,禁止乱杀滥捕等。蒋渭川、林日高等一批与事件有关的台籍­精­英被准予“自新”,大量在押人员被释放。根据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的统计,至当年10月15日为止,二二八事件中被捕人犯约1800人,其中,以内乱罪论处或起诉者46人,被处死刑者5人,而核准自新者为3905人。所有这些,都是蒋介石“怀柔”政策的继续。

“怀柔”一词始见于《诗经?周颂?时迈》,它是一种政治策略,也是一种政治手段。它意味着不用暴力,而用柔软的方法笼络和感化,解决两种对抗力量之间的激烈冲突,从而避免大规模的流血或恶­性­的破坏。面对复杂的二二八事件,面对长期受日本的殖民统治,光复不久的台湾,蒋介石决定以“怀柔”作为主要的处理方针是正确的。

【四】派兵始末及其评议

3月5日,南京方面收到的宪兵四团团长张慕陶的报告,内称:“暴民要求不准军队调动,不准军队带枪”,“在各处劫夺仓库枪械及缴收军警武器,总数在四千支以上”;“台中宪兵被缴械,官兵被囚禁”,“其­性­质已演变为叛国夺取政权之阶段”。《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67页。当日,陈诚报请蒋介石同意,派刘雨卿率21师师部及146团开赴基隆,归陈仪指挥;命宪兵第四团之第三营自福州开赴台湾归制。同日,蒋介石电告陈仪,“已派步兵一团,宪兵一营,限于本月7日由沪启运”。《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70页。3月6日,陈仪致函蒋介石,声称事变“决非普通民众运动可比,显系有计划有组织的叛乱行为”,要求迅速派遣纪律严明、武器­精­良的得力军队两师来台,派大员主持。函称:“关于政治,可让台胞参加;关于军事,既有实力,可以对付­奸­党及希望独立等叛国运动。”函件强调事件原因复杂:一是1946年从海南岛回台的侨民中有少数“­奸­党分子”,他们的目的在于“找寻机会,夺取武器,破坏秩序,造成恐怖局面”。二是留用日人中,有人企图“乘机扰乱”。三是日据时代的御用绅士及流氓怀抱“*,国际共管”的谬想,传单中竟有“*,打死中国人”的词句。四是一般民众,缺乏国家意识。函件最后称:“为保持台湾,使其为*的台湾计,必须派得力军队来台。如派大员,亦须俟军队到台以后,否则亦恐难生效力。”《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71-80页。3月7日,陈仪得悉蒋仅派一团兵力,认为“不敷戡乱之用”。他在致蒋电中声称:“­奸­匪到处搜缴武装及交通工具,少数日本御用绅士,利用机会煽动,并集合退伍军人反对政府,公然发表叛乱言辞。”他要求除21师全部开台外,再加开一师,至少一旅,并派汤恩伯指挥。《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32页。同日,蒋介石决定增派军舰一艘赴基隆,归陈仪指挥。《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8-99页。8日,蒋介石致电陈仪,告以“已派海军两艘来基隆”,“廿一师第二团约定明九日由沪出发”。《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05-106页。在事件中,南京国民政府合计共出动21师全部5个团、宪兵营5个、特务营1个。《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40页。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10)

蒋介石是派出军队的决定者。二二八事件发生后,曾有人反对派兵,例如台湾省参议会议长黄朝琴曾于3月5日上书蒋介石,认为,事件发生在于“省署施政有失民心,积怨所致”,“各地秩序已渐恢复”,“外传托治及独立,并非事实”。因此,他只要求蒋介石督促陈仪迅速、果断地颁布“治本”办法,同时要求速决治台方针,简派大员来台处理,避免事态扩大。《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89页。台湾政治建设促进会也曾通过驻台外国领事馆致电蒋介石,要求勿派兵来台,否则情势必更加严重。蒋介石认为,这是“反动分子在外国领馆制造恐怖所演成”,可置之不理。《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3-95页。尽管如此,蒋介石对于军队到台之后,如何行动,并无明确意见。他要陈仪拿主意。3月7日,蒋电告陈仪,由上海开出的军队在3月10日晨可以到达基隆,听说铁路与电力厂皆已为台民占据,部队到基隆后如何行动,“应有切实之准备”。他询问陈仪:“近情究竟如何?应有最妥、最后之方案,希立即详报。”《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2页。同日,再次致电陈仪,询问:“台湾近情究竟如何?铁路与电力厂是否已为反动暴民把持?善后办法如何?”他指示陈仪等人“详商后速报”,并且要求在台的俞飞鹏(樵峰)乘飞机回京报告。《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8-99页。8日,他致电陈仪称:“今日情势如何?无时不念,望每日详报。”《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05页。同日,蒋介石再电陈仪,询问各处仓库所存械弹数量及情况,指示陈,与其为暴民夺取,不如从速烧毁。他要求陈仪“先作控制台北、基隆二地之交通、通信与固守待援之准备”,同时固守台湾南部的高雄与左营两个要塞。他指示陈仪,“日内即有运输登陆舰二艘驶台,可派其作沿海各口岸联络及运输之用”,要陈对基隆与台北状况每日朝午夕三次报告。《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07-108页。10日,蒋介石听说21师的第一个团已经到达台北,立即致电陈仪,询问形势及部队到达之后的“处理办法”。《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34页。据21师师长刘雨卿回忆,蒋介石对该师的指示是:“宽大处理,整饬军纪,收揽人心。”张炎宪、李筱峰编:《二二八事件*》,〔台北〕稻乡出版社1989年版,第171页。另据该师参谋长江崇林口述:蒋对该师的指示是:“宽大为怀,迅速处理。”《二二八事件文献辑录》,第234页。二者一致。

从以上函电和资料考察,蒋介石并未下达过严厉*、诛戮的命令,陈仪也完全知道,“中枢”以“宽大”为旨3月24日,陈仪致吴鼎昌电云:“不究胁从,力戒株连,期符中枢宽大之旨。”见《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下),第597页。,但他对处理事变早已成竹在胸。3月7日,陈仪回电蒋介石说:“铁路与电力公司,均系台民,一有事决不为我用。部队到基隆之行动,已在准备中。目前我因限于武力,十分容忍,廿一师全部到达后,当收斧乱之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2页。陈仪此电很含蓄,但“斧乱之效”四字,说明他严厉*之心已下。同日,蒋介石得悉美国驻台领事馆致电大使馆,要求派飞机撤出在台美侨,蒋介石再次电询陈仪,要他立即报告“近情”。陈仪在回电中声称,目前反动分子的最大诡计是使台湾兵力愈单薄愈好,而“反动分子正在利用政府武力单薄之时机,加紧准备实力,一有机会随时爆发,造成恐怖局面。如无强大武力*制裁,事变之演成,未可逆料。”《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96页。他重申“除廿一师外,至少加派一旅来台。”此电再次暴露出陈仪“*制裁”之心。3月8日,陈仪复电蒋介石,声称“一俟刘师长廿一师之一团开到台北,即拟着手清除­奸­匪叛徒,决不容其迁延坐大”。《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10页。

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11)

3月9日,21师师长刘雨卿到达台北,向陈仪报到。同日下午,其所属438团到达基隆。3月10日,发布*令,开始搜捕、清乡。陈仪电令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凡属主谋及暴徒首领,一律逮捕讯办。限三日内完成具报。”戚嘉林:《台湾史》第5册,转引自黄彰健:《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证稿》,第552页。11日,陈仪电告蒋介石,“肃­奸­工作即应逐步推进”。12日,电令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缉:“肃清­奸­伪分子,以绝后患。”13日凌晨,陈仪决定“开始行动”,“与二二八事件有关的嫌疑人士,不问姓名,当场枪决”。戚嘉林:《台湾史》第5册,转引自黄彰健:《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证稿》。刀锋所向,首先指向对政府当局多有批评的新闻界。《人民导报》社长宋斐如,《民报》社长林茂生,《自由报》社长王添灯,《新生报》总经理阮朝日、日文版总编辑吴金练、嘉义分社主任苏宪章,《大明报》社长艾璐生(外省人)以及律师林瑞端、医学博士施江南等陆续被捕杀。有记载说:“斯时,每夜均有满叠尸体的卡车数辆,来往于台北——淡水或基隆间。3月底,基隆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从海中漂上岸来的尸体。有的尸亲围坐而哭,有的则无人认殓,任其腐烂。”戚嘉林:《台湾真历史》,第191页。与此同时,台湾各地开始清乡。至5月16日,清乡结束,解除*。其间,又发生过许多不幸事件。李翼中说:国军廿一师陆续抵基隆,分向各县市进发,陈仪明令解散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又广播宣布*要旨,于是警察大队别动队于各地严密搜集参与事变之徒,即名流硕望、青年学生亦不能幸免,系狱或逃匿者不胜算。中等以上学生,以曾参与维持治安,皆畏罪逃窜遍山谷,家人问生死,觅尸首,奔走骇汗,啜泣闾巷。陈仪又大举清乡,更不免株连诬告或涉嫌而遭鞠讯,被其祸者前后无虑数万人,台人均慑气吞声,唯恐祸之将至。《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389页。关于二二八事件中台湾本省人的死伤人数也向无­精­确统计。李翼中所说“被其祸者前后无虑数万人”应该包括死伤、被捕、被杀、逃匿、流亡、恐慌等各种情况在内,是一种笼统的说法。至于死亡人数,有夸张至10万人,甚至20万人者,但根据行政院成立的财团法人二二八基金会的补偿记录(2004年1月2日):计本省人死亡673人,失踪174人,其他羁押、徒刑、伤残、健康名誉、财务损失,共1237人,合计为2084人,这应是比较可靠的数字。朱浤源:《二二八事件真相还原》。据朱教授称,死亡的673人这一统计,仍然是灌了水的。在此之前,基金会统计的死亡人数为680人,统计截止时间为2003年12月15日。见习贤德:《统独启示录》附表3,〔台北〕亚太图书出版社2004年版,第460页。其中,除任意殴杀外省人、抢劫外省人财物的暴徒应予依法惩治外,自然会有不少冤捕、冤杀、滥捕、滥杀的情况。

二二八事件后出现的冤捕、冤杀、滥捕、滥杀的情况显然并不符合蒋介石的“怀柔”方针。3月12日,蒋介石得悉军队到台后,“警察及警备部军士即施行报复手段,殴打及拘捕暴徒,台民恐慌异常”等情况后,立即批示同意侍从室所拟意见:“饬陈总司令切实制止报复行为”。13日,又得悉刘雨卿所部到台后,使用仅在内地流通的法币,引起商民恶感,蒋介石也立即批示同意侍从室意见,“饬刘师长纠正,通令所属严守纪律,以争取民众。”《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46页。同日,蒋介石并亲笔手书,以极为严厉的口吻指示陈仪:“请兄负责严禁军政人员施行报复,否则以抗令论罪。”《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63页。陈仪曾将蒋的命令转达各有关方面。这以后,事变迅速平定。据统计,清乡过程中,击毙43人,俘虏585人,自新3022人。《二二八事件毙俘自新暴徒统计表》,《台湾省文献会二二八文献实录》,第437页。可见,并未出现大肆杀戮的状况。14日,蒋介石得知台中、嘉义、台东等地的县市长均已复职办公,这使他感到,“新复之地与边省,全靠兵力维持”。《上星期反省录》,《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47年3月15日。但是,他仍然担心军队扰民。3月19日,蒋介石又致电白崇禧,要他转命刘雨卿,在追击“残匪”的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军纪,万不可拾取民间一草一木。故军队补给必须充分周到,勿使官兵藉口败坏纪律”。《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210-211页。自然,愿望是善良的,然而,国民党的军队并非是一支令行禁止、奉命惟谨的有良好素质的军队,蒋介石的这些指示和命令不可能得到认真的贯彻。

前文已述,二二八事件既是台湾人民的抗暴运动,同时又是无理智的­骚­乱,其中还有在外国势力影响和­操­纵下少数人的“独立”和“托管”活动,三者交错混杂。在台湾各地普遍发生殴杀外省人,并且夺械暴动的情况下,为了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南京国民政府出动少量武装力量有其必要。但是,由于蒋介石既坚决*,又坚决反对*——早在事件发生前,蒋介石就指示陈仪:“据报,*分子已潜入台湾,渐起作用。此事应严加防制,勿令有一个细胞遗祸将来。台省不比内地,军政长官自可权宜处置也。”《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57-58页。自然,陈仪等人以“*”和“反*”名义而采取的各项举措都易于得到蒋介石的支持。所以在事件发生后,蒋介石虽然迅速确定“现时惟有怀柔”,并且先后派白崇禧、魏道明到台湾贯彻这一政策,以“宽大”为要旨,但是,他对陈仪函电中所一再流露出来的强力*、制裁的意见并未驳正,事实上采取默认态度,而且对赴台军队的行动方针、任务、纪律缺乏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及至军队抵台,出现陈仪滥施捕杀、“台民恐慌”等问题后,蒋介石才下令制止,但猛虎出笼,错误已经铸成,纠正无及了。

蒋介石、宋美龄的恋爱与婚姻(1)

关于蒋介石与宋美龄的恋爱与婚姻,坊间作品很多,但大都含混模糊,真实成分少,而揣度想象多,个别作品甚至有意作伪,胡编乱造。本文将根据蒋介石日记和其他可靠的资料,力求为读者还原比较确切、真实的历史。

【一】蒋宋的相识与相爱

蒋介石与宋美龄初次相见在何时?何地?董显光的《蒋总统传》将时间定在陈炯明兵变之后,地点则定在上海孙中山寓所。该书说:陈炯明在粤叛变国父后,政治纷乱异常,蒋总统力挽狂澜,遂投身于其漩涡中。一日,在国父宅中邂逅宋美龄女士。《蒋总统传》,〔台北〕中华文化事业出版社1960年版,第116页。董书初版于1937年,经过多次增订,是国民党的官书。其书对蒋虽多阿谀之词,但关于蒋、宋见面的时间、地点一类说法应该比较可靠。1927年10月9日,日本《大阪每日新闻》的记者访问宋美龄,问:“蒋先生谓初认女士为理想之伴侣,但不知当时女士作何感想?”宋美龄答道:“此乃五年前事,当时余未注意之。”《大阪每日新闻》,1927年10月9日;《交通日报》,1927年10月14日。“五年前”,应即1922年。

陈炯明兵变后,孙中山在广东无法立足,于1922年8月14日到达上海,积极联络苏俄和*,开始改组国民党。蒋介石随孙中山同船到沪,襄助孙中山处理各项事务。8月22日,离沪返甬。此后,来往于奉化、上海之间多次,但是,日记中并无任何与宋美龄相见的记载。相反,倒有“与洁如观剧”、“洁如来陪”、“洁如送我上船”等记载,可见,蒋介石与陈洁如正处于情热中。《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22年10月19日,11月27日,12月15、18日。正像宋美龄没有“注意”蒋介石一样,蒋介石也还没有“注意”宋美龄。有些著作描写二人第一次见面,蒋介石“看着宋三小姐翩然而至”,“立刻被她的美国式的教养和气质吸引住了”,纯粹是想象之词。

蒋介石对宋美龄产生爱慕之情是在第二次广州见面时。1926年6月30日,蒋介石日记出现“往访大、三姊妹”的记载,“大”,指大姐宋蔼龄;“三”,指的就是宋美龄。7月2日,宋美龄将回上海,蒋介石日记云:“美龄将回沪,心甚依依。”《蒋介石日记》手稿本关于私人生活部分常被涂黑,本文所用,除特别注明者外,均据毛思诚:《蒋介石日记类钞?家庭》,《蒋介石个人全宗》,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不一一注明。虽然只有短短几个字,但说明蒋介石已经对宋产生爱慕之心了。在当年日记最后的《姓名录》一栏,他特别写上:“宋美龄:西摩路一三九”等字。

进入1927年,蒋介石日记中关于宋美龄的记载逐渐增多。如:

3月21日日记:“今日思念美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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