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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书包网 > 经典杂文集 > 5

5

的确如此,儿子不来,就不会有人发现妻子死了。遗嘱也就无法生效。

但是,总有一天会被人发现。尸体会开始腐烂,发出一股恶臭。邻居会闻到这股恶臭,他们会报警,警方来了就瞒不住了。到时候儿子就会一无所有。

但是,儿子不会让那种事情发生。

儿子真地很聪明,那么快就想好了后路。他让我当替罪羊,让我在凶器上留下指纹。

然后他把妻子的尸体放进双开门冰箱。被冰冻的尸体会误导警方得出错误的死亡时间。警方可能会认为,妻子不是被杀那天死的,而是第二天、第三天……不管是哪一天,儿子一定会为自己找好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他还会在这几天把妻子公司的财产都转到他名下。具体怎么­操­作,我不知道。公司的事情,我一窍不通。但儿子是个专家,我相信他会做得很好。他一定可以把公司掏空。那会是一大笔钱。

等他做完这一切,他就会做个孝顺的儿子,来探望他的父母。

他会拿钥匙开门进屋,因为他来的时候门是锁着的。窗户也是锁着的。而且,他可以作证,这个房子的钥匙只有我们三个人有:儿子,妻子和我。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人了。他没有撒谎。

然后他发现妻子的尸体,就马上报了警。

警察赶来取证调查之后,会发现凶器上只有我的指纹。儿子当然会很吃惊,但是他也不能否认,妻子跟我的关系一直很紧张。于是他会跟警方说上面的那种可能­性­,可能是我失手杀了妻子。

他还会跟警方求情,说我患有老年痴呆症,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也许还会责备他自己,如果他能多来看望我跟妻子,也许就不会发生这种惨剧了。

人们都会觉得他是个孝子。

当然,警方也会怀疑儿子,警方会对他说,你也有钥匙。但是儿子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所以,警方最后会草草定案。既然人证物证俱全,警方才不会自找麻烦,将案子复杂化。

当然,也许法院会顾念我的­精­神状态,从轻量刑,把我送进养老院,而不是监狱。

3.

儿子要动手了,就是今天。

儿子不能这么……狠心。

不过如果儿子不这么狠心的话,事情还真不好办了。至少不会像现在这么好办。

儿子把妻子的尸体放好,来到客厅,在我身边坐下。

电视上还是沙沙的噪音和什么都没有的画面。儿子也不觉得无聊,陪我坐着。

儿子难得这样静静地陪我,内疚让他一反常态。不过我又突然想到,也许只是因为尸体从冰箱里拿出来之后,需要时间缓一缓,否则警方很容易发现异样。也许只是因为这个原因,儿子才陪我默默坐着。

我猜得不错。不过我宁愿自己猜错了。

儿子抬起手表看了一眼,从沙发上起身,然后到厨房去看了看尸体,差不多了。

儿子回到客厅,拿出手机。

他­干­嘛要故意回到客厅才打电话呢?对了,要当着尸体的面的确太压抑了……难道他在客厅当着我的面就心安理得?!

他开始按数字键了,1……

“儿子。”我突然开口喊他,这也许是最后一次了,我会这么喊他。

他吃惊地看着我。他当然要吃惊,一个他以为不会说话的白痴突然开口喊他。

他看着我,停下了手头的动作。

“爸?”这也许也是儿子最后一次这么喊我了。

我叹了一口气,就像当时儿子叹气那样。原来即使早就决定­干­了,事到临头也忍不住要叹气。那么多年的父子,终归是有感情的。

我叹了一口气,按下遥控器上的播放键,电视上沙沙的噪音消失了,接着出现儿子跟妻子争执的画面,以及后来儿子怎么杀了妻子、怎么把指纹擦掉、怎么把我的指纹印上去、怎么把妻子的尸体放进冰箱……所有的画面,完整得像是一部连片头跟片尾都没有剪掉的电影。

儿子目瞪口呆,继而露出惊恐的表情。

他攥紧拳头,朝我走来。他想杀人灭口!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这么­干­。”我从沙发上起身。

我不仅没有说话的障碍,连四肢都跟常人一样灵活健全。这突如其来的改变,一定把儿子吓坏了。

“你杀了我,带子就会被送到警方手里。你应该相信我。”

儿子很聪明,当然会相信。我并不是老年痴呆症。他心里一定很疑惑,但那是他的事情,我不会为他解答。从今往后,我跟他再没有瓜葛。

“你杀了我,大家就同归于尽。”

儿子是个明白人。

“其实我只是求财。”我伸出手,比了一个数字。儿子的表情开始狰狞。

不过,他无计可施。

正因为无计可施,表情才会狰狞。要是胜券在握——像我,就会闲庭信步。

我之所以要求这么多,是因为我知道儿子能拿出这个数额。其实,我已经仁慈义尽了,我还给他留了一点,并没有赶尽杀绝。

我们那么多年父子,总归是有感情的。

况且,他还出了那么多力,既有功劳又有全部的苦劳。等他答应了我的敲诈,我就会拍拍ρi股扬长而去,而他,还要负责处理尸体。所以他应该得到一些报酬。

很久之后,儿子才艰难地点点头。孰轻孰重,儿子自然拎得清。

我长吁一口气,朝屋外走去。

屋里实在是太闷了。一想到冰箱里放着具尸体,我就全身不舒服,几乎真地希望自己是个重度健忘的老年痴呆症患者。

虽然我也巴不得妻子死,但遇到这种情况,还是会不舒服。

不过说真的,她真地该死!我曾经无数次想象过将她杀死的场景。

但我不能那么做,我不想犯罪,我不想坐牢。

我也不能跟她离婚,依她的­性­格,如果我跟她离婚,她一定会把财产全转到儿子名下,让我拿不到一分钱。儿子从来跟她一个鼻孔出气,也不会给我一分钱。

我真怀疑他是不是我儿子!

4.

原来,他真地不是我的儿子!

我的儿子,我真正的儿子,我几乎是一看到他,就知道那是我的儿子!他跟我,就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要不要让妻子知道呢?以妻子的­性­格,如果知道真相,一定会把眼前的野种赶走,认回自己的儿子。然后她会更加溺爱亲生儿子,她会弥补那么多年来无法亲自养育他的遗憾。然后……

然后,又会变成现在的状况。我仍旧是家里最没地位的一个。儿子还是会被妻子拉到她那个阵线。妻子的凌厉,谁都没有勇气违逆。

妻子仍旧会每天指着我的脑袋骂。想到这个,我就感到绝望。我都已经忍无可忍,装成老年痴呆了,妻子竟然还是不放过我!

我不该作那种愚蠢的决定:假装身患老年痴呆症。我怎么愚蠢到以为妻子会出于怜悯而放过我?!虽然妻子的确有所收敛,但这点收敛比起装作痴呆的痛苦,太微乎其微了!

可是,如果我回复正常状态,妻子恐怕会将我生吞活剥。她会大声指责我竟敢欺骗她——虽然她不确定我之前是伪装还是真的痴呆,但是她会擅自决定我是伪装。她会揪住这个不放,每天借此羞辱我。

我已经骑虎难下。未来一片灰暗。

在对未来完全绝望的预期中,儿子的出现是唯一可能的一丝亮光。

可是,如果让妻子跟亲生儿子相认,眼前的状况,不会有丝毫改善。对这一点,我几乎确信无疑。

得想个办法,想个能让我脱离目前困境的方法。

我给妻子寄了一封匿名信,里面有几张我们亲生儿子的照片,还有一封信。信上说明当年她生产时,医院不小心弄错了,把我们的儿子跟现在的野种调换了。

妻子一看到儿子的照片,肯定像我一样,立刻就会明白那个人是我们的儿子。但是也有可能是我跟外面女人的私生子,所以信的说明是必要的。

当然,这还不足以说服妻子。妻子肯定还有疑虑,但她自己会去消除疑虑。

果然,在野种不知道的情况下,她验了自己跟他的dna,结果可想而知。

既然知道养了几十年的儿子是个野种,妻子当然要找回真正的儿子。这不容易,会花上她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已经够我实行计划了。

妻子的狡诈,让她看起来就像是我这个计划的帮凶。我了解她。在没找到亲生儿子之前,她不会跟眼前的野种撕破脸皮。

当然,以防万一,她还要修改遗嘱。

知道遗嘱的修改内容之后,我真地很生气!虽然我事先就知道她不会留一分钱给我,但当她真地那么做之后,我还是很生气!以前她不知道儿子抱错了,把全部财产留给儿子;现在知道儿子不是亲生的,她宁愿把钱捐给慈善机构,也不留给我!

那么多年夫妻,她竟然这么绝情!

既然如此,我也不必顾念夫妻恩情了。

我设计让儿子知道遗嘱被改的事。同样的,匿名信就能做到。

儿子当然不会尽信,但肯定会去跟律师确认,然后来跟妻子确认。正常人都会这么做。

但儿子不该那么做。

如果他聪明一点的话,悄悄地,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财产转到自己名下,那他就高枕无忧了。

他不像我那么了解妻子。

儿子来了,不知道屋里到处都装了摄像头。

我也想过,也许儿子不会那么狠心或者冲动。也许两个人吵完一架,儿子什么都没有做就摔门而出。这当然也有可能。不过没关系,对于我来说,并没有损失。因为现在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坏的状况了。

不能再坏了。

可惜,面对妻子骂人的丑恶嘴脸,不失去理智是很难的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妻子真地是我的帮凶。

儿子做了,比我想象中的还彻底。儿子拿我当替罪羊。

不管儿子有没有走到这一步,我都会勒索他。不过他走到我一步,我良心上会过意得去一些。

说老实话,当时我假装老年痴呆,只是为了躲避妻子的唠叨而已,没想到,会有这种意外收获。

我终于走出那栋楼,外面阳光灿烂,宛若新世界。

我现在有钱又有自由,一大笔钱和完完全全的自由。

我现在就要去找我的亲生儿子,跟他相认。他一看到我,就会立刻明白,我是他的亲生父亲。

我们两个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我在那部电视剧中第一眼看到那个龙套演员时,就明白了,那是我的儿子!

那种弱智的电视剧,妻子跟那个儿子是从来不屑看的。

、.

汉堡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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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跟我说,我最讨厌情节了,也讨厌故事。因为那都是人们哗众取宠瞎编的,现实中哪有那么多偶然和碰巧?倒反而是人与人之间就像公车左等右等都不来,或者跑了半天也没赶上。谁要是想要按照《故事会》里那样生活,那真是愚蠢透了,一辈子都不会有好结果,最后还会在失望和激愤中死去。

她两道眉毛皱得像卧蚕:“这群贱人!”

这话说得我后背发凉,因为我就是个以骗人为糊口的专栏作家,每天以搜刮他人的言论和段子为始,以把这些言语的碎末烩成一勺结束。什么专栏,不过是口水池子当汽水卖,不过反正有人付钱——我还有什么不满足吗?

但她可是说中了本质啊,言语的回声就此像胖女孩软乎乎的巴掌伏在我的心口上。

胖女孩是村上春树笔下穿粉红西装全身宛如覆盖厚雪的女孩,会唱一支“出游的自行车也是粉红­色­”的粉红­色­之歌。不过看到与这一形象相配的真人,却是这样一番荧光粉的刺眼架势。

“好吧”,我边叹气边绑好安全带,“那你觉得人们应该写什么样的故事?”

“不虚伪的。”她向内卷的头发在耳朵边上一晃一晃。

为什么她每句话都像挥舞魔杖的魔法少女那么直接?!可是再被那魔杖敲打几百遍我也是变身不能啊!我只会做个陈词滥调的搬运工而已。现在的女孩子就不能给别人留些面子吗?

“诸位乘客请注意,飞机即将起飞,请让乘务人员帮您检查安全带是否牢固,谢谢您的合作。”

头发逸出淡淡香水味的空姐在拨弄我胸前的安全扣,她头上的蓝­色­小帽子碰到我的鼻子痒痒的。检查好之后,她嫣然一笑,把一个热腾腾的汉堡塞到我怀里。

“那个能给我吗?”胖女孩的眼睛就像漫画人物那样闪闪发亮盯住了我的汉堡。

“可以是可以,不过这个冷了会很难吃。最好趁热吃掉。”

“当然是现在就吃!”

我无计可施地看着她把汉堡拿走,撕开包装纸,跟自己的汉堡叠在一起,好像变成了超级巨无霸汉堡。接下来的景象实在让我叹服:她从自己的包里拿出芥末酱和番茄酱仔细地淋在面包与­肉­之间,那样子就像一个慈祥的祖母在给自己的孙子头发上倒香波……

真是有备而来啊,到底是多爱吃。

“我就是需要能量嘛。”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她嘟哝了一句。

年轻真好啊……我默默地想。

芥末的味道打扰着我。不如还是睡一觉吧。我戴上自己的眼罩,头舒服地往后陷入飞机的座椅之中。

预期之中,起飞的轰鸣声和些微的失重感令人放松,尽管自下而上升高的盛景我已经看过多次,我还是掀起眼罩的一角,瞄着窗外小块小块的街道,城区,梯田,静静品味着自己远离城市的时刻。放下手指,我就再度回到独自的黑暗之中。

睡吧,能享受的单独时光很短暂。下了地就又有没完没了的短信和电话了。

也许过了一两个小时,正当我神游太虚之时,我感到了一阵剧烈的摇晃。象穿着溜冰鞋跌倒了压制不住动势的人一般,我的头重重撞了一下,还来不及喊疼,心里就咯噔一下。

拿掉眼罩,我看到了科幻片一般的场面:所有的座位都像在太空舱里一般飞了起来。所有人都绑在自己的座位上睡得好好的。

除了粉红胖女孩一人驾轻就熟地漂浮在空中。她粉红­色­的运动鞋踏在空气上,仿佛有弹­性­般。

她似乎在找什么人,把座位一个一个翻过来查看乘客的脸。睡着的脸流露无防备和无邪,当然也有的人是无知和无趣。流口水的可能是小孩子,也可能是老年痴呆。

但是到底是为什么要这么漂着啊?还有那女孩到底是谁!

随着她翻过的睡脸越来越多,她的面­色­也逐渐变得越来越凝重。因为没找到而焦虑吗。但是被找到的那个人,搞不好会很惨呢……

她向我的方向迈过来。我赶忙把眼睛一闭,下巴耷拉着。所幸她对我似乎毫无兴趣,没多看一眼。我一边在心里万幸一边把眼皮张开一点点,看着她向我前面的座位走过去。

突然,她的脸像被点亮了一般,舒展开来。看样子是找到了。我很想看看那个倒霉蛋长什么样。

“就是这个人!”她兴奋地嘟囔了一句。把对方的安全带解开。一个穿着艳丽,身材尚未发福的女人弹了出来。看背影大概是二十多岁,不过她转过脸来的时候,会发现虽然长得不算难看,但只是因为妆画得足,眉目间也隐隐有世故之感,大概已经迈入三十岁的后半段了吧。

难道是情敌之类的吗?若是以年龄而论,这可真是一段复杂的人物关系啊。

胖女孩从随身跨的方形小包里拿出芥末酱和番茄酱(啥?)拧开盖子一左一右握在两手,我看得头皮发麻。难道是要吃活人刺身?

还好并没有出现血腥的场面。她只是仔细地把两种酱汁交替浇在女人的身上,一边挤一边念念有词:

“装什么情感专家!写什么心灵­鸡­汤!搞得自己像教主一样,明明自己就嫁不出去,还好意思开导别人!骗子!欺骗少女的心灵!再也不相信你了!”

在她的浇灌下,女人的全身好像一座红豆冰山,流着弯弯曲曲的彩­色­轨迹。

真是孩子气的报复方式啊……我暗暗地想。

浇空了二二得四瓶酱汁之后,女人当然还没有醒。不过胖女孩似乎却已经满意了。她舔舔手上的味道,然后饶有兴趣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有一个长长的粉红­色­的特别显眼。她拿着那把钥匙,嘴里一片嘚吧嘚,然后霍的一声,在空中划了奇形怪状的圈圈,继而Сhā向那女人的胸口——

一片白光过后,女人消失了。但她原来的座位上,多出了许多东西。

垒得像山一样高的汉堡。

胖女孩拉过餐车,踏着粉红运动鞋,哼着歌轻飘飘地将汉堡们放进餐车的夹层里。一边搬运一边甩着空空如也的小挎包。

看见这幅景象,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头脑一阵晕眩,胸口一阵烦恶,眼前一阵金星乱冒,就此又睡了过去。可能是我根本不敢继续醒着吧。

迷迷糊糊地,我还是被胖女孩推醒了。“别睡啦该下飞机了!”

乘客们都已经站起来,伸着懒腰揉着肩膀,整理自己的行李。

这也太平和了吧!可我根本不敢问胖女孩她刚才是否做了什么。或许,是我一个人在做梦也说不定。

胖女孩站起来,冲着我挥挥手,“再见!”她正要挤入座椅当中狭窄的人流之间。“谢谢你的汉堡!”

我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垂下眼睛,摆弄自己胸前的安全带。

我的余光瞥见了她粉红运动鞋上溅到的红­色­酱汁。她吃汉堡的时候,我看得清清楚楚,可是一滴都没有落在包装纸外面。

以后坐飞机,我再也不敢吃飞机上的汉堡了。

。。

神貂侠侣

t--

晚上八点,零下三十度,东南西北风,电线杆晃得跟尿急一样。

这种天气,走在路上简直是自己找罪受,所以当有出租车过来的时候,苏芙蕾小姐想都没想就跳上去了,穿着新买的貂,黑­色­,桶形,连帽,底下露出细脚伶仃穿着过膝皮靴的腿。

司机是个大叔,四十几岁,鬓角两撮白发,削瘦,一双小眼贼亮,发出幽幽的绿光。车里暖风开得足,他只穿了件秋冬外套。

东北的冬天冷,打车人多,所以h城的出租车司机都是大爷。他们的行规是酱婶的:必须合乘;去哪儿司机规定;爱坐不坐,不坐拉倒。

所以苏芙蕾看到车里没其他人,还愣了一下,不过买了新貂心情好,这些都不是事。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她苏芙蕾自打还叫苏菲的时候起,就没怕过男人!

“妹子,去哪儿?”

“大鹏酒店!”

司机瞄了一眼副驾这位,穿着貂背着小包,一张脸刷得雪白,晚上八点去大鹏酒店。

“上班去啊?”

苏芙蕾瞅见身份牌上写着:xx汽车公司,马卡龙,准驾证号23333。

“哎呀马哥,你咋知道的!”

“看你这样就是去上班的。”

“可不是么,马哥我跟你说,我今天买了个新貂,就为了买这玩意儿,都没吃上饭,就得去上班了!”

“我也没吃饭呢,饿得前胸贴后背的,这不你一上来,把我高兴够呛!”

“艾玛大哥,你可吓死人了,听着跟要吃人似的!”

苏芙蕾嘴上说,脸上还是娇笑,假睫毛扑扇着,颊边有粉渣簌簌落下。

“妹子你脾气够好的。”

“职业习惯,这不最近都讲究职业素养么,前两天还培训了呢。叫客人打分,差评扣钱。十个好评就有奖金。不是我吹马哥,我可是拿了奖金的,要不能买上貂么!”

“妹子,不是哥说你,你赚点钱也挺费劲的,咋就想着买貂呢,买点啥吃的喝的不好啊!你们你们这些女的,我媳­妇­也是,成天喊着买貂,然后我就得挣命给她挣钱买貂!要不不给摸!”

此时司机马卡龙肚里咕噜一声,好在苏芙蕾没听见,自顾摸着油光水滑的新貂。

“不给摸上我们这来啊,卡龙哥我跟你说,我们酒店可好了,有集点卡呢还,做十个钟送一个,多合适啊!”

“你得了吧,一个貂,也就一两万块,能管一年,让吹箫吹箫,让纠床纠床,早晨出车还能吃上包子。上你们那一万块也就能管个七八次,十次顶天了,回家跪搓板,弄不好还得被小舅子捅。不值当啊。我跟你说,我小舅子练过武术,那可是手底下真捅死过人。”

“艾玛龙哥,我最喜欢那样的了。你介绍给我呗,不收钱。”

“可拉倒吧,我老婆得挠死我。不过我就闹不明白了,这貂吧,是挺暖和,但是没有也死不了啊,你们咋就上吊跳河地呢,为了个貂。”

苏芙蕾从手袋里掏出粉盒补了补妆,一只眼觑着马卡龙开车:“龙哥,卡龙哥,我跟你说,别老一只手开车,不稳当,这道这么滑,一会儿两会儿就掉腚了。”

马卡龙抬起档把上的右手:“右胳膊被老婆用菜刀砍过,筋折了,后来接上抬起来就疼,就因为结婚十年纪念日,说好买貂结果没给买。妹子没事,哥都开了十六年车了,车上从来没死过人!你别紧张,接着说你内貂的事,我也研究研究女­性­心理。”

“你媳­妇­这事我说不准,我给你说我是咋想的吧。龙哥你知道我叫啥么,我叫苏芙蕾,内个芙蓉的芙,花蕾的蕾。我原来大名叫苏菲,然后一入行就给改了,我们经理说你叫个卫生巾名还咋出台啊!我一寻思也是,就给改了。听说是个挺好吃的甜点名,但是我也没吃过,老想着看看哪有卖的去吃一口,这都五六年了也没吃上。”

“你别老说吃的事儿,我这挺饿的,等把你送到了得赶紧去吃点儿。”

车里暖风开得足,苏芙蕾又穿着貂,热得把领口松开,露出一大片雪白肌肤。

“行行,我跟你说大鹏酒店后头那条街有个砂锅坛­肉­可好吃了”苏芙蕾眼见马卡龙咽了口口水,一笑,又开始说貂:“我开始想买貂吧,是因为怕狗。我挺小的时候,上高中,上的25中,然后冬天回家吧,晚上天黑,从学校出来有条路,总有狗,一下子就窜出来,五了嚎风地叫,跟要吃人似的。然后我怕狗,吓得我呜呜跑。我一跑狗就追,把我都吓哭了。 后来有一天吧,我刚要跑,看见个大妈,穿个貂,往那一站,狗跐溜就跑了。我当时就觉得艾玛这太神了,我要有钱了一定得买个貂,还必须是那种黑的,连帽,桶形的长款。我跟你说吓唬狗可有用了。然后我就天天放学站那街上帮小孩撵狗。 对了龙哥,25中那儿有家狗­肉­汤也挺好喝的,五块钱一大碗,米饭1块钱无限添,你要不要……”

苏芙蕾觉得马卡龙肚子狠狠地咕噜了几声,尴尬地大笑:“说貂,说貂。后来吧,我这学习不好啊,上高中跟没上似的,老是整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枝红杏出墙来。然后毕业了,也不愿意上班,觉得没啥自由,就来­干­这个了。放学也不用被狗追了,多好。我开始在足疗做,没觉得啥,都得穿制服,露个沟露个大腿就行。后来到酒店了吧,发现这穿衣服是个事。现在客人都挑,你这衣服穿不好,生意就不好。夏天还行,你说这死冷寒天的,穿个薄点的两天就痛经了没法上班,穿个厚点的不招人喜欢,说你没有专业­精­神。我就想啊,要有个貂就好了,比羽绒服暖和贼多。然后里头就穿个那种,蕾丝的胸罩,底下穿个靴子,整个那种吊带的丝袜,往酒店门旁边一靠,衣服一掀:大哥,玩一会不?妥妥的!保证生意贼好!”

“所以你拿了奖金就赶紧去买貂了啊?”

“可不是啊,我这人手滑存不住钱,挣多少花多少的,这回可算让我整到这么大笔钱了,这长款的还挺贵的。”

马卡龙眯起眼,想象苏芙蕾在五星级大鹏酒店的大堂里,把某位男客逼到墙角,手中寒光一闪,掀起沉重的衣襟,里面大块雪白肌肤配黑­色­内衣,令人垂涎欲滴。

“哎,哎龙哥,开过了!”

马卡龙神思不属,车在结冰路面上滑过了大鹏酒店停在砂锅坛­肉­旁边。

苏芙蕾从包里翻钱给车费:“哎呀哥,你看我这光顾买貂了,钱没带够 ,差20啊。”

“你这差的也太多了啊,三块五块的我就不要你的了。”

“我这不也是给忘了么,这貂两万三千二百零五十,我给完貂钱连吃饭钱都没有了就打车了。”

“那咋办,看你穿个貂扬了二正的,还以为你多有钱才拉你呢,你看我都没拉合乘。”

“要不这样吧,大哥我给你免费服务一回行吧,你看我这新貂刚穿上。”

“这…..”

苏芙蕾豪爽地一把拉开前襟:“大家这么熟了客气啥啊,赶紧的我还要上班呢!”

马卡龙心动,把车往前挪了几步:“刚才那儿太亮了。”

半个月以后,25中门口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有个穿貂的男人,每天晚上放学时候,都在学校旁边的背街上站着,他一出现,野狗就都跑了。怕狗的女学生们都感激他,叫他神貂侠。

马卡龙在25中旁边的小店吃完晚饭,从后备箱里拿出那件黑貂披在身上,由于是女式,不大能系上扣,那抬不起的右胳膊就没伸进袖子里,袖子空空地晃荡着。他用左手抹了抹嘴,今天的熏­肉­大饼是不错,但是熏­肉­再­嫩­,也比不上那天那妹子的­肉­­嫩­,放冰箱里吃了半个月才吃完,老婆小舅子都说这回拉对人了。

方言索引,按出场顺序。

贼亮:特别亮。

酱婶(这样式儿的):这样子的,酱紫。

高兴够呛:非常高兴。 形容词+够呛=非常+形容词。

艾玛:唉呀妈呀的简化形式,感叹词。

道:路,路面。

掉腚:以车ρi股为轴旋转若­干­度,在冰雪路面上很容易出现。

掉,转向,例子:掉头。腚:ρi股。

寻(xin2)思:想,猜想。

五了嚎风:丧心病狂。

扬了二正:张扬,得瑟。

作者声明,本人不支持吃宠物狗,吃人,和剥貂皮行为,文中所叙完全为情节需要。

感谢少林修女@顾异的为本文提供写作素材,详见《审美太差的人就不要买貂了》,请自行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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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世界

txt。

简介:这是一个奇异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阳光是毒辣的,空气也浑浊不堪。在恶劣的环境里,­肉­体成了痛苦的来源。而无情却能使人练就铮铮铁骨,进而成为不朽的传奇。

我从一出生便开始死去。

在我成长的那个国度里,没有谁不是从一出生就开始死去的。死亡,是一次狂欢。不朽,在死亡的坟前。

十八岁以前,我从未想过自己有何特别之处。我和其他千千万万的孩子一样,早早地被裹上厚厚的衣布,被送进学堂。教室,一贯是人满为患的地方。人置身其中,往往如同沙粒,如同水滴,连自己都很难找到自己。乘风飘散、随波逐流,这就是生命的轨迹。大概只有我父亲的消失,才算得上是这轨迹中唯一不甚相同的Сhā曲。

我的父亲曾是一名化学教授,在他的有生之年,他一直都在研究一种神奇的化学药水。这种药水能使人在毫无痛苦的情况下脱去­肉­身,变得刚强。他常年将自己反锁在一间密不透风、不见天日的小屋里,人们称那种小屋为实验室。忽然有一天,我的父亲几乎赤­祼­地冲出他的实验室,手里捧着一小杯深绿­色­的液体。他步履轻盈地来到我和我母亲的跟前,手舞足蹈地转着圈。他那­干­枯的双­唇­不停地翕合着,由于颈部肌­肉­的脱落,他早已讲不清话,但我们都感受到了他所要传到的那份喜悦和激动。后来,他当着我们的面将那杯液体一饮而尽。透过他那层依附在骨头上的皮肤,我看到液体顺着他的喉咙流进了他的肠胃。接着,时间仿佛被冻结了,走得十分的缓慢。周围万籁俱寂,声音都被压制在了发源端。只有窗台的尘埃还在阳光的照耀下傲慢慵懒不屑地游弋着。

父亲的眼珠子起初一直在他那深陷的眼眶里打转,不久,那眼珠往上一顶,也一动不动了。这时他的嘴里发出一声闷响,感觉像是打了一个饱嗝。先前的液体不晓得在他的胃里发生了什么反应,绿­色­的雾气竟腾腾地从他的嘴里冒了出来。雾气弥漫至整个房屋,把破败不堪的房子置换成一个草原似的梦。父亲的皮肤明显老化了,萎缩了——但却始终不见脱落。往下发生的事大概会令我终身难忘,我看到一种类似青苔的东西源源不断地从我父亲的胸口处钻了出来,并迅速朝四周爬去。与此同时,一股异样的暖流涌向了我和我的母亲。

那青苔一般的东西很快占领了父亲的整个躯体,他的身子也开始冒起了绿­色­的烟雾。最后,我的父亲倒在地上,化为一滩绿­色­的液体。除了一身衣服之外,他唯一留下的只是一个家传的银手镯。他就这样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不认为我的父亲已经死去。在我看来,他只是用他研制的药水完成了一次匪夷所思的魔术,魔术的结果是将自己从我们眼前变回到实验室里,从此更少露脸而已。

但这种事在那个国度里也是不足为奇的。天底下有着数以亿计的父亲,其中有成千上万是化学教授。他们无一不怀着同样的梦想,后来几乎无一不是以消失告终的。因而我的父亲并没有带给我非凡的感受,他的消失亦如此。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异乎常人,乃始于一个梦。

那是一个漫长又难以醒来的梦。

梦的伊始,我是一棵早已枯死的老树,身上覆盖着厚厚的黄土。我的根扎在一片贫瘠的荒原上,了无生气的杂草包围着我。叆叇的云层纹丝不动地遮蔽了天空。没有阳光,天地之间呈现出一种长夜来临前的黯淡,宛如一张病入膏肓的脸。我不知在这个梦境中驻足了多久,或许有上万年之长。直到我意识到自己并非枯树,一切才有所变换。

我吐了口气,风平地而起。它卷着枯黄的野草,为它们在空中编排了一支动人的舞蹈。我的身体虽然包着厚厚的衣物,但瑟瑟的寒风还是毫不费劲地钻了进去,带给我非比寻常的刺痛。我抱着身子,四处张望着,渴望能寻找到什么。突然,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闯入了我的视野。尽管我从未在课本和标本以外目睹过蝴蝶的风采,一如我从未在课本和标本以外见识过花儿的灿烂,但那就是蝴蝶,我知道得真真切切。我迈开步伐,试图将它捕捉到手。我跟在它的后面,努力地追赶着。风使劲地扑打着我的脸,我仿佛不止在空间中奔跑,还在时光里穿梭。我发现自己渐渐地变成了一个稚­嫩­的孩童,脸上露出越来越明亮的笑容。

终于,我凭借奋力的一扑将它牢牢收伏。它就在我紧扣的手掌之间,这个­精­灵般神奇的生命!我大概是有点窒息,所以我先是深深地做了下呼吸,接着才小心翼翼地打开双手——那蝴蝶却变成了一把骇人的火苗!我惊慌失措,本能地将其甩出我的掌心。火苗落在杂草上,火势一下子蔓延了起来。我顿时就被大火包围了,退无可退。那大火像是要燃尽一切,甚至是土壤,甚至是苍穹。那咄咄逼人的气势完全把我震慑住了。我面对着眼前的火海,没有一丝的动弹,任由它把我叼入嘴中,一点一点地啃食,咀嚼成粉末,咀嚼成它身体的一部分……

再也没有比火更加恐怖的东西了,这是一个排斥火的世界。即使是那些不怕风吹日晒的人­精­也不能不有所忌惮。那是能毁灭万物的恶魔,没有谁会喜欢。我不应该梦到火,谁都不应该。我是连梦都不应该有的。

从梦中醒来,那场大火似乎还在我的体内燃烧着。我大汗淋漓,衣物尽湿。我坐在床上望着窗外刺眼的阳光,心里涌起了一股冲动。这股冲动来得十分凶猛,以至于我毫无招架之力。那就是我想脱去缠绕在我身上的那层衣布。那衣布虽然经年裹着我的身子,但此时此刻还是让我极为难受——俨然一只扼在我喉咙上的手。事实上,也是时候更换一块新的衣布了。况且我还急于想看看我的身体都有了何种变化。

于是,我用剪刀把衣布割开一个小口,药水的气味立马溢了出来,令人作呕。这种气味已经伴随了我快二十年,可我终究还是难以习惯。虽说脱胎换骨是十六岁以后的事,但几乎每一个人从降临之日起就缠上了这样一块用药水泡制的衣布。这种衣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挡风吹日晒,不过更重要的是,它有助于加速肌肤的老化,为日后的脱胎换骨铺路。

我割开衣布,全身赤­祼­地走到一块修长的镜子前。刹那间,我错愕不已。早在我十六岁之前,我的母亲就一直期盼有一天我的身体能腐烂,然而这一天迟迟没有到来。大约是半年前,我察觉到我的胸口痛痒难当,(一般而言,胸口是最先腐化的地方,只是腐烂得最晚。)我以为我也步入了脱胎换骨的轨道。但镜子里所呈现出来的那具身躯丝毫没有这种迹象。我的身体依旧是完整的,而且那么的白­嫩­,那么的红润,就像刚刚出生的婴儿。我轻轻地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臂,痛楚如冰泉一般清晰地传遍全身。我觉得我应该为此感到悲伤,感到焦虑,可我的身体再一次和我的思想大相径庭。我的心像是呼吸到了最最清新的空气,畅快得几欲翩翩起舞。

这个躯体从此再也接纳不了那些气味熏人的衣布。为了能够走到外面去,我不得不穿得更厚一些。

昨天夜里估计下过一场小雨,街上还残留着一丝水汽。雨水在这个国度里是罕见而珍贵的东西。在这里,一年到头通常只有两种天气——或是烈日当空,或是北风凛冽。无论是哪一种,对于人的­肉­体而言都是苦不堪言的折磨。这也正是人们渴望成为人­精­的主要原因。人­精­,是人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他无血无­肉­,无情无欲。风吹日晒再也不能刺痛他的神经,悲戚或恐慌也无从挑动他的心绪。他无所不能,因为他无所畏惧。他没有追求,因为他就是至高无上的荣誉。

没有哪一个地方不在谈论人­精­,没有哪一个人不在为此作出努力,哪怕这种努力是间接的。像我刚刚经过学校的一块草坪,草坪上那对父子的对话便是一个事例。那位父亲千里迢迢地从城里为他的儿子送来伙食,寒风给他那张正在腐化的脸庞带来了加倍的痛苦。他的儿子关切地轻抚着那张脸,欲言又止。父亲心领神会,淡淡地说了一句:“等你成了人­精­,一切就都好了。”

成为人­精­,是每个人心里最大的期盼。没有这样的盼头,存在似乎便失去了意义。我自然也有这种愿望,可大概是因为那离我过于遥远——人­精­是一种无比高尚又和我绝然不同的形象,这个的梦想在我身上从未显得有多强烈。我只求自己到头来不至于死在寒风与暴晒之下,便心满意足了。

可是这样一来,我又何须上大学?大学本来就是为了培育人­精­而设的。那些教授讲师无非在做这样一项工作,那就是试图从他们所熟悉的领域出发,传授一些关于脱胎换骨的知识。比如告诉我们吃什么样的食物可以减少新陈代谢,做什么样的运动可以抑制身体的机能,忍受什么样的­精­神折磨可以增强骨骼,或者如何根据自己的身体特质调制最适合自己衣布的药水等等。今天,教我们社会学的老师就告诉我们,最亲近的人的牙齿有助于肌­肉­的脱落。于是刚一下课,许多人就在教室里相互撕咬了起来。那场面让我心惊­肉­跳。为何心惊­肉­跳,我却无从知晓。难道我是在担心会有人向我扑来吗?我的心是越来越难以捉摸了。

老师在台上欣赏地望着下面的景象,后来,他的视线就落在了迟迟没有反应的我的身上。那是一张死灰的脸,一对黑洞洞的眼睛在他的脸上仿似两个小小的泥潭。当他凝视着我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正在一点点地陷入其间。这种感觉简直令我不寒而栗。还不等放学,我就钻空跑出了教室。

阳光吸去路面上最后的水分,使之重新变得­干­燥粗糙。只有不远处的那个湖和湖边的小树林还绿意盎然。据说这个湖的源泉来自深山,因而多年来从未­干­涸过。湖边的树荫下,此时正有几个人手牵手围成一个圈,一个上身赤­祼­的女生站在圈的中央,手里抱着一瓶殷红的液体。学校每年都会对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最突出的那一部分就可以获得女生手中的玫瑰花露,那是一种神奇而稀罕的化学药水。而次一等的,则得到一款气味宜人的香水。这种香水能够遮盖身体腐烂所造成的恶臭。不过有不少人虽有香水却从不使用,原因是,在他们看来身体越是臭不可闻,越是能表明其发育之成效。

那几个把女生框起来的想必是她最亲近的亲友。在他们的注目下,女生昂起头,缓慢地喝下那瓶血红的玫瑰花露。与此同时,她的亲友们开始绕着她跳起了舞。他们低着头,时而拍掌时而捶打自己的胸膛,喉咙里发出一种低沉且悠长的咆叫。女生闭着双眼,她的肤­色­逐渐由浅及深,尤其是前胸和后背部分。就像是有一把无形的火在均匀地炙烤着这两部分,致使它们最终变得焦黑。她的亲友们节奏随之加快了,声音也愈发显得高亢。十分钟后,女孩前胸和后背的­肉­脱离了她的身体,并将她那布满血丝的骨头暴露了出来。那几块­肉­刚一落地,她的亲友们便停止了手舞足蹈,一同扑上去分而食之。因为这种­肉­即便不能帮助脱胎换骨,至少也可以减轻身体所遭受的痛苦。

这场仪式吸引了不少人驻足观看,穿过那个女生和她的亲友,我看到了我的朋友思穆。

思穆是我的朋友,是我在学校唯一的朋友。

思穆是个很优秀的学生,他在很多方面都令我十分钦佩,比如他的聪颖,比如他的博学。他的住所和我的相去不远,晚上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告诉我今早那个喝下玫瑰花露的女生是他中学时期的同班同学。不过我刚想进一步打听,他却有意地转移了话题。我同他虽说关系密切,但对他的事其实知之甚少。他不大喜欢和别人谈论他的家庭与过去,感觉那里面埋着地雷,一不小心就会发生爆炸。他既然不愿谈及,我也不好多问。我相信朋友之间只要彼此以诚相待便足矣。

思穆看起来还是有些郁郁寡欢,他以前是很活泼也很健谈的,但不知为何,这学期回来之后他就常常显得忧心忡忡,好像一直被什么事情困扰着。说起话来也失去了往日的条理,总是变幻不定。像今天晚上,他突然一下子提到今早的那个女生,突然一下子又掐断了话题,弄得我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此刻,他眼神涣散地面对着一本摊开的书,也沉默不语。

“你在想些什么?”我忍不住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倒问了我一句:“你听说过麒麟山吗?”

“没有,那是什么地方?”

“那是一个据说最美的地方,一个阳光直­射­不到的地方。”他抬起头,灯光照在他那张略微暗淡的脸上,充满血­色­的眼睛泛着光芒。“那里有各种各样的花朵,包括你能想象的和不能想象的。那里有蝴蝶,有蜜蜂,有蜻蜓,还有一个清澈见底的湖,湖水里到处都是活生生的鱼。”他顿了一下,问道,“你相信吗,你相信有这样一个地方吗?”

“相信啊,为什么不信?”我听得入迷,几乎不假思索地说。

“你什么都相信。”他疲倦地一笑,那样子仿佛是在讥讽一个自称无所不能的小毛孩。

“但是世界这么大,难道连这样一块地方都没有嘛?”

“有时候,事实就是这样。”

“这么说,你不相信?”

“我只相信自己看到的。”

“那你知道这个麒麟山在哪里吗?”

他递过手里的书,说:“这是一个游者写的,他提到了这个地方。他没有明确地给出具体的位置,因为那个地方四面环山,很难确定方位。不过他指出了大概的方向。我研究过,照他的说法,这个麒麟山应该就离我们不远。”

“你是说我们可以去一探究竟?”

“我是有这个想法,你想去吗?”

“那当然了。”这个主意令我热血沸腾, “什么时候去?”

“随便。”

“就我们两个?”

“也许还有一个人会去。”

“谁?男的女的?”

“女的。”

“不会是——。要是那样的话我就不方便去了吧,当电灯泡可不好。”我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说。

“你想太多了,那人只是我表妹,刚入学不久。”

几天后正逢假期,我们毫不迟疑地决定把计划付诸实践。临行前,我见到了思穆口中的那位表妹。那是一个长相秀丽的姑娘,脸上还带着些许稚气。思穆为我们相互作了介绍。

“这是艾彤,这是吴铭旨。”

“无名指?”艾彤睁大了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

“对,无名指。”我故意晃了一下手掌,表示她没有听错。

艾彤笑了起来,脸颊上浮现出一个浅浅的酒窝:“这个名字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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