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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等我给他打过去,志杰的电话已到。
「这人是谁?」我激动地质问志杰。
「唉……就是我公司一员工……」
「你疯了么?」
「你先别激动,这事……」
「你这样对得起文佳么?」
「我也不想的啊……她」
「草,滚蛋。」
我愤怒地挂了电话,仍不相信这是真的。
志杰的短信很快来了:「我知道我不是个东西,可这事儿真是着急,要不然我会跟你说嘛?这女人真他妈烦,非要你们这款午夜巴黎,还非要直接送到公司……这花明天要是送不到,文佳明天就知道那事儿了。明天可是情人节,还是元宵节。只有你能帮我了。」
只有你能帮我了。每次我不想掺和他的事儿的时候,他总是抛出这句话。
放下手机,我想起了大学那时候。太阳从早晒到晚,我们总是在奔跑。在绿树殷茵下,在红砖白墙间。我们追逐着,争取让万事皆有结果,而不知道,那都只是又一次的重新开始。我们努力遵循着规则,但却总无可避免地意气用事,一次又一次地犯规。而文佳,总是那个给我们递来汽水,帮我们擦拭汗渍的姑娘。
我长叹一口气,拿起桌上的电话:「julia,你来一下。」
julia推门进来走到我身边。
我手指屏幕,「0812这个订单,你帮我去处理一下,加急,明天必须送到。」
「都这个点了,哪来得及啊?」
「想想办法,实在不行明天我自己送。」
「好吧。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没事,有点头疼。」
「咖啡还是茶?」
「没事,不用了。」我努力挤出一点笑容。
我拿起手机打给志杰:「喂,帮你搞定了,快递肯定是来不及了,明天我送过去给你。」
「我操,牛逼,我就知道你靠谱!明天你来的时候我们顺便聊聊入股的事儿哈。」
挂了手机。我心里像是有三根粗壮的大麻绳在交缠,分不清哪里是头,哪里是尾,更不知如何去解。我想找人诉说,却不知找谁。很显然,这事儿我已经没人可说,就连刘歆也不例外。我只能将这事烂肚子里。
我拿起电话:「julia,给我来杯咖啡。」
第二天,2月14日,情人节。很巧的是,今年的情人节跟元宵节还是同一天。报上说这一现象19年才会遇到一次,花卖得紧俏也是情理之中。到志杰那已经快5点了,我把花给了他,调头回家。
元宵节啊,晚上应该会有汤圆吧。
到家的时候刘歆已经做好了一桌的菜。她亲自下厨煎了牛排,做了意面。当然,还有汤圆。我们开了红酒,干杯庆祝,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我看着眼前的这一桌菜,倍感温暖,志杰和文佳的事儿也没那么挂念了。我切下一小块牛排放入嘴中,很嫩,肉香四溢。桌上放着我叫人送来的「蓝色茉莉」,散发着阵阵清香。一切都是那么恰到好处。
「对不起啊老婆,我之前忙工作,没能常回来陪你吃晚饭。我想好了,以后不那么拼命了,要加班也回来加。」我心满意足地吞下第二块牛排,就了一口红酒。
刘歆一言不发地看着我,眼含泪花。
「怎么啦?你怎么哭啦?」
「你好久没说过这种话了。」
「是么?我记得我以前一直说的啊。哈哈。」
「多久以前?」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端起酒杯凑过去碰了一下她的。
「对不起老婆,我以后一定控制自己加班的时间。不不不,我想我以后就不加班了。」
她的酒杯死死地扎在桌上。
她直愣愣地看着我,眼泪不住地往下流。
一张我们花店的卡片落在我面前。上面写着:
julia小坏蛋
和你在一起像是一种受罪,不过我喜欢你的咖啡。
冷汗湿了我全身。
「这是你的字……julia是谁?」
我拿起电话,「julia,给我来杯咖啡。」
julia走进办公室,关上门。一边脱了外套一边笑着走向我,「别不开心啦。」
「那订单给安排了么?」
「安排下去了,你就放心吧。那个……明天情人节……」
「这次不行啊,又是元宵,我肯定得回家。」
「那你给我送束花呗。我都想好了,我要午夜巴塞罗那。」
「一句话啊。」
「我还要你亲手写一个贺卡给我。」
「要求真多,那我答应你有什么福利啊。」
「给你更浓的咖啡。」
她眼神迷离地冲我笑了笑,双手解我的皮带,俯身跪在了我两腿之间。
。.
昏前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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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秦超
秦超不会料到,当他闯进加油站超市准备抢劫的时候,他距离死神只有十六分零四秒。后来他躺在冰冷的地上,感到自己的胸膛像着了火,才终于恍然大悟——这原来才是王八瞎子说的大难临头。
这时候,秦超的脑子如同胶带放映机,咔咔咔地闪过很多镜头。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按照原先的剧本,他再过两天就要大婚,当下应该是春风得意马蹄疾才是。一个星期前,他和自己的表哥路过王八瞎子的摊位,王八瞎子说他印堂发黑,近期必遭大难,解决之道就是遇到事情千万别动手。没等王八瞎子说完,秦超就抡起膀子扇了他一巴掌。他整一个瞎子,居然能看到别人印堂发黑!王八瞎子被他扇了之后,竟也不生气。他捂着自己肿大的左脸,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笑笑咧咧地爬开了,嘴里念着:“叫你别动手你偏动手,死定了,死定了。”
扇了这一巴掌,秦超的心情忽然变得有些阴沉。王八瞎子今年没有八十也有七十九了,正是因为他命长,又瞎了眼,大家才管他叫王八瞎子。王八瞎子在这市里浪迹了几十年,混得跟乞丐没两样,但名声倒是很响。秦超是不相信命理这一套的,那都是迷信,是封建社会的残余。但扇了一个老头,秦超心里自然还是不好受。再加上表哥李大牙一直在他耳边喋喋不休地重复摩托车的事,他的脑袋忽然就晕了,跟吃了迷|药似的。
李大牙!秦超总算是想起来了。这一切可不都是李大牙惹出来的,这个倒霉催的!自从他收了两三万块钱的礼金,李大牙就天天缠着自己,要跟自己合伙做单生意。说是搭上了市公安局的赵林赵支队,从他那里搞到一批摩托车,大大小小总计四十多辆。赵林开价五万,李大牙说他已经联系好了下家,一转手必能挣个三五万。不然他以后就改姓史,天天吃屎为生。李大牙虽言之凿凿,可秦超心里仍不放心。他秦超在码头卸货,平常一个月能挣个两千多。他不相信外面的钱有那么好赚,好赚的钱肯定也轮不到他。但这会他是真的晕了,特别是想到婚前婚后的种种开销——他都算不清自己要干几个月才抵得上。
他就这么盘算着,李大牙就这么念叨着,到了家,他就糊里糊涂地把钱给了李大牙,外加自己两年下来攒的一万多。可一转眼的工夫,李大牙就失踪了。打电话电话关机,家里厂里通通找不着人。秦超眼睛一下子就绿了,头晕得尤其厉害。他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满大街去找李大牙。他知道李大牙一有钱就会去找小姐,所以他就在李大牙常去的发廊门口蹲了两个夜晚,抽了四十七根烟。等抽到第四十八根的时候,他终于耐不住性子了。他直接冲上二楼,踹开门,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找,愣是没有找到。他还扇了那个跟李大牙往来甚密的妓汝一嘴巴,但依然一无所获。过了几天,他听说除了李大牙,另外还有三个男人也离奇失踪了。事情闹得很大,外头的记者都来了。警方说这很可能是一次连环杀人案,希望知情的民众踊跃反映情况。秦超对案件一点都不关心,李大牙是死是活他也不是很在乎。不过,他倒是很想去派出所,把李大牙拿他三万八千五百块钱的情况反映给青天大老爷们。不过思来想去,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比青天大老爷还不靠谱的人是找不到了,尤其是在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小城市里。而且要是事情闹开,大家都晓得他秦超拿了礼金去做买卖,他也不好交代。
眼看着婚期逼近,秦超每天都像是生活在火坑边上——心急火燎,坐立难安。办酒席,买彩礼,除旧添新,所需的资金没有一笔不在那三万八千五百块里。再这样下去,婚肯定是结不了了。话说回来,这也不是什么坏事。此次婚事,秦超原本就是被赶上架的鸭子。你们没见过他那媳妇,虎背熊腰力盖世。胆小之人光听她那小名——“虎妹”,便能感到腾腾的杀气。秦超认识这个虎妹有些日子了,平时真没觉得这是个娘们。他第一次——似乎也是唯一一次——对她起了念想,是在两个月前一个小雨淅淅的夜晚。当时李大牙生日,他在附近的ktv包了个房,请了几个朋友,其中就有虎妹。那天虎妹有些反常,来了不唱歌,讲话也是羞答答的,还一个劲儿地喝酒。派对结束,虎妹已经不醒人事。他和李大牙费了九牛二虎才把她扛到自己家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趁他洗澡的当口,李大牙居然在自己的床上把虎妹给上了。等她从厕所出来,李大牙已经溜之大吉,留下一个下身赤祼的虎妹。虎妹两腿大张,私|处黑乎乎的,还带了些青黄|色的液体,十分不雅观。这是秦超第一次亲眼见到这种神秘的东西,他虽然在网吧的电脑里见过千百回,脑子里也时时勾勒着,可此时依然觉得不可思议。他没有作者的才华,如果有,他就会这样形容那个东西:“它拥有平凡的肉身,却犹如黑洞般不可捉摸,不可抗拒。而较之黑洞,它又是那么的温暖,仿佛冬日里的暖阳,仿佛游子梦里的故乡。”秦超书读得不多,不懂得吟诗作对,不懂得卖弄风情。但面对诱惑,他的身体有着最本能的反应。第二天早上,他在虎妹的河东狮吼中被踹下了床。爬起来一看,只见虎妹对着床上的一滩血迹哭爹喊娘。他起初以为虎妹哪里受了伤,岂料那血迹竟是她的红花所化。秦超倒不是想逃避责任,可他记得昨晚自己折腾到半夜三更,射出的液体约莫有两个茶杯之多,却从未见过什么血红的颜色。但是秦超丝毫没有辩解的机会,因为在他醒来的半个小时以后,虎妹就在哭哭啼啼中叫来了自己的里亲外亲。一大伙人把秦超的住所围得水泻不通,齐声声地喊着要揍他。秦超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吓得腿都软了,只好叫来自己年迈的父亲。又半个小时过去了,事情得到了解决,秦超和虎妹的婚姻也就此订下。
如此想来,罪魁祸首还是李大牙。对,都是他,这个挨千刀的!秦超躺在地上越想越气,若是爬得起来,他肯定要爬起来向晓丹和赵林哭诉一番。如此不幸的遭遇想必能博得他们二人的同情。但他已经爬不起来,胸膛开了那么大一个窟窿,哪还容他有起身的气力。他的恨他的委屈,只能化作苦涩的泪水,默默流去。此刻,他倒是对蹲在自己眼前的晓丹惭愧不已。几天前,就在他为钱的事急得焦头烂额之际,他无意中听说这里最近值夜班的是个姑娘。姑娘名叫晓丹,虽有些疯疯癫癫,可长得十分俊俏。他便记下了,连续三个夜晚跑来踩点。加油站超市在城市的边上,有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到了夜间,车辆偶尔还有,人反而很稀罕。本来昨晚秦超就想动手了,但忽然来了一阵风,吹得他心惊肉颤。犹豫再三,只好作罢。今晚天空灰蒙蒙的,夜色黑得砸眼,他一下子就来了勇气。时间刚过十一点,他戴上鸭舌帽,背着一个双肩包,拿起刀便冲了进去。他抢光了晓丹收银机里的现金,还从另一个抽屉里搜出四部手机,两个金戒指以及一个男士手表。那手表看起来十分高档,秦超将其戴在手上,居然正正合适,就像专门为他量身打造的一样。秦超别提有多兴奋,可好死不死,公安局的赵林赵支队偏偏这时候来加油。要是没有他,他秦超的胸口也不至于开了窟窿。秦超现在是后悔了,他后悔没有听王八瞎子的话,他确实不应该动手。如果他不动手打王八瞎子,他可能就不会昏了头把钱交给李大牙。如果他不动手抢劫超市,他可能就不会被赵林逮个正着。可罪魁祸首还是李大牙,如果没有李大牙,什么事情都不会有。他恨生命中有李大牙这个表亲,他恨得——肠子都烂掉了……
二、晓丹
后来晓丹在派出所一间灯光幽暗的屋子里向民警说起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她说那天她过来接班的时候就有了不详的预感,她看到天空红了一大片,红得吓人,像是谁往上面泼了血水。晓丹今年二十七了,在过往的生命中,她曾不止一次见过这类吓人的景象,事后没有一次不发生灾难。比如好几年前的一个夜晚,她独自走在冷清的路上,忽然见到天上出现了五轮绿得发紫的月亮。一回头,身后不远的地方就有屋子着了火。大火烧了整条街,生生把黑夜照成了白天。晓丹记得她就是打那晚起成了寡妇的,她的丈夫死在了大火中,被火烧成了炭。说起她的丈夫,晓丹已经记不清他的模样。只是隐约记得他的脑门半秃,嘴里长着两颗金子做的门牙。她丈夫每次跟她说话,她都会被那金灿灿的门牙晃瞎了眼,以至于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她丈夫常常被她气得语无伦次,大骂一声“蠢蛋”,抬起脚就把她踹翻。
派出所的民警说你不要扯远,讲重点,重点。晓丹有些摸不着头脑,她天生愚钝,不知道重点是个什么东西,怎么来讲。晓丹忽然有点难过,她觉得自己活得很失败,这么多年来好像就没做过什么正确的事。晓丹的爹可惜前不久入土为安了,如果此刻他能从泥土里爬出来,他或许会安慰她几句。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晓丹这一生是多么的不幸。晓丹出生那天,就遇上天降暴雨。大雨把大半个城市都给淹了,晓丹的父母无奈被困在一间小平房里。赶来接生的,是个|乳臭未干的护士。护士手忙脚乱了半天,孩子没有出世,母亲倒给折腾死了。护士慌了神,等孩子出来,她抱都抱不稳,直接砸地上去了。晓丹从此烙下了脑残的后遗症,医无可医,治无可治。
晓丹知道自己笨,她也希望自己能聪明些,可聪明这种事岂是想就可以有的?在生命的初期,她也曾上过学。识了几个大字,能写清自己的名字,这已然让她欢天喜地。然而,上学对于她着实是一种煎熬。学校里,老师同伴总拿异样的眼光看她,这令她非常的难受。有两种眼光她这辈子见得最多,这是其中的一种。十几岁的时候,她辍了学,一心一意在父亲的杂货店帮忙。很多叔叔伯伯趁她父亲不注意常偷偷用余光瞟她,那是第二种。晓丹不懂修辞,不知道怎么去形容那些眼神。不过她觉得第二种是带着微笑的,比第一种友善得多。
晓丹的脑子虽不太完整,身体的发育却早得惊人。在她父亲看来,她简直是在一夜之间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那是一个的清晨,她站在椅子上挂一个灯笼。温暖的阳光照了过来,透过她单薄的衣服,她父亲吃惊地看到了一对隆起的双峰。他为此羞愧了很久,并用更久的时间教会她使用文胸。
很多事情晓丹都只是懵懵懂懂,比如她不大理解为什么生意越是兴隆她父亲对她反而越凶,或者是对某个熟悉的叔叔忽然之间她必须改口叫老公。她现在只记得,她后来的丈夫有一段时间经常来杂货店和父亲喝茶下棋,他看她的眼神就是带着微笑的。那一年,晓丹虚岁十八。第二年的春天,她的父亲就把她和她的东西打包好装进车里,一起送去她的丈夫家。婚礼很简单也很短暂,但晓丹至今还念念不忘,因为那几乎是她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刻。当时家中里里外外挤了很多人,晓丹坐在闺房里,几个姑娘把她打扮得花枝招展。晓丹从未见过这么热闹的场面,实在是受宠若惊。但她的欢喜到了夜里就戛然而止了。深夜时分,大伙都已散去,晓丹坐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第一次单独面对自己的丈夫。她的丈夫喝了酒,浑身上下透着难闻的酒气。他像是跟她说了些什么,但晓丹没有听清,因为她一直盯着他那闪闪发光的门牙,心里感到十分惊奇。突然,她的丈夫把她给推到了,还把她漂亮的衣服撕得一干二净。那个夜晚,晓丹还不知道强行塞进自己下体的是什么东西,她只是觉得疼,疼得火辣辣的,俨如着了火。后来她终于看清了那个丑陋的可怕的东西,虽然看多了,慢慢地也习惯了,甚至不介意将其放进自己嘴里,但她始终对它心怀恐惧。它给她制造了太多的痛苦,她搞不懂丈夫是因为淘气还是因为恨自己,居然喜欢玩这样的游戏,而且乐此不疲。后来,他甚至弄来了一个奇怪的架子。每次,她都要脱光衣服爬上架子,然后再被五花大绑。晓丹伏在架子上,觉得自己的姿态像是一条狗,非常的滑稽。但她笑不出来,疼痛很快就从她的下体传到她的脑神经。晓丹总是疼得想喊出声来,可她又不敢。在她看来,眼下发生的事情是极其肮脏极其丢人的。如果某天被人知道了,她说不定会因为无地自容而一头撞死过去。
有天夜里,她的丈夫喝多了,带了几个朋友回来。晓丹做了一天的家务,洗了个热水澡,心情本是十分的畅快。但她刚从厕所出来,她的丈夫就骂骂咧咧地过来扯她的衣服。她很想提醒丈夫旁边还有人在,可他什么都听不进去,甚至还对朋友的袖手旁观义愤填膺。不多时,她就被几个大老爷们抬上架子,绑了起来。他们虽然喝得醉醺醺的,路都走不直,可一旦脱了裤子,倒能折腾得很起劲。晓丹说她过去疼过,后来也疼过,可像那晚那么撕心裂肺的疼法是没有的。她疼得眼泪直流,疼得鼻涕都涌进了嘴里。慢慢地,她的头也开始跟着疼了。晓丹这下子想起来了,她的头痛就是那个晚上烙下的。
那几个大老爷们折腾累了,横七竖八倒头就睡。晓丹自己从架子上挣脱开,趴在冰冷的地上极为疲惫。她也很想睡去,可此刻她的身体异常难受,犹如掉进了粪坑里。她爬进厕所重新冲洗了一次,但她觉得很多肮脏的东西已然进入到她的身体里,怎么也冲不掉了。她回到房里,房里充斥着一股恶心的腥味,她的头便又疼了起来——简直要裂开。于是,她把窗帘点着,想借着火将气味祛除干净。五分钟后,她裹着衣服走在冷清的街道上。垃圾袋仿若讨债的幽灵,在她的头顶盘旋。就是在这时,她看到了五轮绿得发紫的月亮。那景观多么叫人惊叹,晓丹很想招呼别人一块观赏。可他们都跑到了她的身后,她的身后大火通天。晓丹心想,火再大毕竟也是人间的寻常物,怎么能跟五轮月亮比肩?
晓丹有些失落,她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下。一个小孩掉了队,抱着皮球站在她的跟前。小孩三四岁的模样,留着一条小辫,水净的眼睛一闪一闪,甚是可爱。她觉得自己要是能生个孩子,可能也不会这么招丈夫讨厌。但结婚至今也有一段时间,她的肚子始终没有动静。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她父亲带她去王八瞎子那里看病。王八瞎子说了句“吃什么补什么”,就把他们给打发了。不知道为什么,晓丹对这句话记得特别牢。这话常常在她耳边回荡,每当她头疼发作,这话便愈发响亮。就像此刻,晓丹望着身前的小孩,这话就仿佛脱缰野马,在她的脑壳里横冲直撞,令她叫苦不迭。
人们听到小孩的哭声赶过来时,小孩的半边脸已经被啃掉了。晓丹磨牙吮血,头发蓬乱,俨然恶鬼一般。很多当晚在场的人现在都不愿意回忆这件事,晓丹成了他们这一辈子挥之不去的梦魇。
晓丹觉得王八瞎子不愧是半仙,因为没过多久,她的肚子就明显胀大了。那时她生活在一个小房间里,有几个穿着白大褂的人轮流来看她。她向他们宣布了怀孕的消息,他们似乎很紧张,马上把她送进了医院。后来他们告诉她那不是事实,她瞅了瞅自己的肚子,肚子确实已经平复。她想这肯定是由于吃得不够多所导致的,不禁暗自惋惜。
晓丹在那个小房间里呆了几年的光景,然后在某天清晨,她见到了阔别多时的父亲。她父亲年纪不算高,但已是白发苍苍。女儿遭遇了那么多事情,他的生活自然不得安宁。晓丹入院后不久,他便不堪其扰,将便利超市搬到了郊区。现在晓丹虽然平安地回到家,可他依旧忧心忡忡。没过两年,他两脚一蹬,竟与世长辞了,留下一个加油站超市和孤零零的晓丹。
晓丹住在超市的楼上,平日里超市都由她的堂叔打理。不过最近一阵子,晓丹失眠得厉害,便索性辞掉一个店员,自己亲自值夜班。事情的起因是她失手杀了一条狗,那狗是她爸爸养的,已经养了五六年。两个星期前,那狗像是忽然发了疯,一直狂吠不已。晓丹一连几个晚上都被它吵得无法入眠。后来她生气了,随手抓起一把菜刀就抛了过去。那刀居然劈中了狗的腹部,在狗的肚子上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狗的肠子都掉了出来,其中还裹挟着几只小老鼠。晓丹这才明白,那狗原来是怀了孕。可事情已经无法挽回,那狗当场就死了,死的时候还拿眼睛直直地瞪她,瞪得她心里发凉。晓丹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果然,她很快就病了。首先发作的是她的头,接着,她的五脏六腑也酸痛难当。就像是有千百只虫子在她的身体里穿梭,喝她的血,吃她的肉,非要把她折磨成一具尸首。晓丹知道,那只姆狗在报复她。如不赶紧治理,她必然很快就将死掉。
晓丹很想仔细地谈谈自己的治疗方案,但眼前的民警似乎没有这个耐心。他不停地拍着桌子,说:“别跟我扯东扯西,我只想知道超市里发生的事情。”晓丹这算搞清楚了,原来这就是他所谓的重点。在晓丹值班的这一个星期里,几乎每个晚上都不怎么太平。所以当秦超拿着刀冲进来时,晓丹一点都不感到吃惊。倒是秦超紧张得厉害,连刀子都拿反了,老拿刀背威胁她。她曾想纠正他,可每回她要说些什么,他都要她闭嘴。男人似乎都一个样,从不愿意好好听别人讲。
秦超不仅抢了她收银机里的钱,连抽屉里的手机和手表也不放过。她告诉秦超那不是她的,秦超二话不说就给了她一巴掌。后来,天下起了雨,电闪雷鸣的,好不吓人。就在这时,外面来了一辆汽车要加油。汽车的喇叭不住地响,可秦超不让她动。她听着喇叭的响声,心里非常过意不去。喇叭声刚停,公安局的赵林赵支队就气急败坏地冲了进来。她很希望能跟他解释一下,可秦超用刀抵住她的腰,在她的耳边说,你要是敢乱来我就捅死你。好在赵支队很大度,他的气很快就消了,还跟秦超聊起了手表。最后,赵支队说你们去帮我把油加满,我还有要紧的事要做。可秦超一动也不动,只说你自己去加,我们不收你钱。晓丹觉得这个秦超既不懂得做生意,也不懂礼貌。她听不下去了,也不顾秦超同不同意,就跑了出去,去把赵支队车子的油加满。她回来的时候,赵支队和秦超已经打成一片。秦超拾起地上的刀子要去刺赵支队,但赵支队从腰间拔出了枪,将他轰得四脚朝天。秦超撞翻了货架,商品散了一地。但她不感到可惜,让她感到可惜的是那艳红的温热的鲜血。她跪在鲜血旁,不知该如何处理。这时,有只手落在了她的背上。那手在她身上游走,她闻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心又熟悉的腥臭。不知不觉,头就疼了起来,疼得她晕头转向。
三、赵林
“我已经在找了,你还要我怎么样?——是,他死了,肯定死了,不死都被你诅咒死了,你满意了吧!”赵林气急败坏地挂了电话,把手机狠狠地摔在副驾驶的位子上。他累积了数日的情绪终于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夜晚爆发。
赵林是市公安支队的队长,他这个队长已经当了六七年。职位虽不算高,可因为国泰民安,日子过得倒也称心如意。不过刚刚过去的一个星期,市里接连发生了四起失踪案,这令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四名失踪者皆为男性,年纪在二十五到四十之间,失踪的时间无一不集中在午夜。赵林凭着多年的经验,觉得这很可能是一次连环杀人案。这几起失踪案已经惊动了一些媒体,今天有个记者采访他,他便把自己的想法讲给他听,还开玩笑说希望广大男性同胞深夜不要出行,因为说不准凶手就是某个角落里的妓汝。不料过了几个小时,关于他的专访就上了城市晚报的头条,题目是:“失踪案变凶杀案,警方称凶手疑似妓汝”。局长连夜打电话将他喊到局里,问他是否掌握了关键的证据。赵林说没有,局长就拍案而起,说:“没有你就敢信口开河,没有你就敢当街放屁?”
赵林开着车行驶在漆黑的马路上,此刻距离他被局长奚落已过去两个小时,距离他开枪打死秦超还有半个钟。他的心情本来已经很低落,妻子的喋喋不休叫他更加疼不欲生。他和妻子结婚十来年了,育有一个女儿。妻子最近正值更年期,遇上什么事都唠叨个没完没了。他和女儿都很烦她,女儿刚刚离家出走,他若是没什么事,基本也不往家里去。当然,女儿的事和他不无关系,假如他不动手打她的小男朋友——那个不要脸的小混混,她大概也不至于一走了之。可他觉得这事怨不得自己,他不过是爱女心切,才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女儿今年十岁,长得跟一朵花儿似的。赵林爱她,疼她,这自不必言。偏偏女儿一点都不领情,凡事都跟自己作对。不久前,她居然还跟一个高年级的混混眉来眼去。赵林气不过,又不忍心打女儿,就跑到学校把那个混混打了一顿。女儿说这是对她的极不尊重,要跟他断绝父女关系。这个不懂事的小屁孩!对女儿,赵林与其说是生气,不如说是伤心。不过,他三更半夜开着车在外奔波倒不是为了找女儿。他知道女儿就在自己妹妹的家里,用不着他担心。他此时要找的是他的小舅子,就在两天前,他的小舅子也失踪了。
这起失踪案还得从一个星期前说起。一个星期前的傍晚,赵林在一间茶馆里等一个叫李大牙的人。赵林的支队先前查获了一些摩托车,他已经和局里的人打过招呼,准备把摩托车偷偷卖掉。李大牙已经付清了款项,现在只消带去他去取。可赵林在茶馆里喝了整整三泡茶,李大牙始终不见踪影。到了晚上,他就听到有人报案,说一个叫李大牙的人失踪了。赵林虽说很困惑,不知道这个李大牙在搞什么名堂,但李大牙倘若就此人间蒸发,那对他无疑是个天大的喜讯。因而对于这个事,他一点也不上心。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局里很快又接到了两起失踪案。到了两天前,连他的小舅子也无缘无故失去了联系。赵林这才紧张了起来,开始四处走访,但总体而言并无头绪。
小舅子这一出事,他的妻子比谁都着急。她原本就是个烦死人不偿命的主,如今更是变本加厉。赵林掐指算了一下,他的妻子平均每一小时零八分四十二秒钟打一通电话询问案情,每次都要哭天抢地。赵林心想失踪的为什么不是妻子,他倒是真的有点想挖个坑把她埋了,以图耳根清静。心平气和的时候,赵林遥想当年,会不由得感叹时光的无情。他的妻子也曾青春靓丽,也曾善解人意。结婚前他们如胶似漆,结婚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也是相敬如宾。可打从有了孩子,妻子就逐渐朝菜市场里做买卖的妇女看齐,不仅声音如雷,身材更是一落千里。不过话说回来,他赵林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赵林眼看要四十了,人们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可他这支花还未盛开就已近凋零。有天早上,他无意中在镜子里看清了自己——身圆体胖,皮肤松弛,两眼无神,头发稀疏。天呀,那居然就是自己的模样!他很伤心,觉得自己确实正在老去。大概只有和小野菊在一起时,他才偶尔能感觉到一些青春、一些朝气。
小野菊今年十九岁,是个孤儿。两年前,她到公安局投诉某某某对她的欺凌。当时赵林坐在办公室里,一眼就被她迷住了。赵林知道某某某,那不过是附近酒吧的一个小头目。于是他当即领着小野菊去了酒吧,并当着她的面狠狠地教训了那个家伙。小野菊感激涕零,当晚,她就被赵林哄上了床。后来,赵林经常在她身上寻欢作乐,这是他生命中最欢快的时光。不过两年下来,他越来越觉得小野菊是个城府颇深的小妖精。她绝不满足于赵林这个市局的支队长,不,事实上,她已经借着赵林勾搭上了他的上司刘副局长。现在,她在赵林面前一改之前的言听计从,变得趾高气扬。就在刚刚,赵林带着满腹的委屈从局里出来,本想到她那里寻求慰藉,却不料被她百般刁难。赵林是个暴脾气,没什么耐心。小野菊不从,他便来个霸王硬上弓。可恰好这时小野菊的手机响了。小野菊一接电话,赵林整个就怂了。
“喂,是局长呀!”她用十分做作的声音说,“没,没干嘛。在接待你的一个部下。名字嘛,哟,我还真不是很知道。他也没干什么,他敢干什么呀,我可是你的女人。可能,就是想讨好我吧。”
这个可气的表子!刚才她还拒不服从,此刻竟又十分主动。她摆弄着身体,眼睛发着电。她一边和刘局长打着电话,一边慢慢地脱掉了文胸,还把手伸进了裤裆。“要不,我让他跟你聊两句?”小野菊得意地笑着,拿脚跟去挑逗赵林挺拔的命根。赵林憋得脸都红了,可又不能发作,只好甩门而出。表子,表子,臭表子!赵林气得咬牙切齿。他觉得最近谁都跟他过不去,现在连天公也不作美,一通打雷闪电,居然下起了倾盘大雨。
黑暗的道路上出现了些许灯光,那是一个加油站超市,赵林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到了郊区。他把车子开过去,想加点油,但他按了半天的喇叭,也不见有人出来。本来油加不加问题不大,只是赵林心里憋屈,他不相信自己连加个油都费劲。他下了车,怒气冲冲地进到超市。超市的柜台里站着一男一女,两人的神色有些怪异。男人的一只手扶着女人的腰,脸上大汗淋漓。男人说他刚搬了货,热。说完,用另一只手抹了抹汗。那只手戴着一只做工精致的手表,赵林觉得那手表很眼熟,他过去也曾有过一个,可惜被妻子拿去送人了。赵林问男人手表的品牌,男人支支吾吾了半会,只道是山寨,是山寨。赵林又问在哪买的,男人说路边货,不值钱。男人旁边的女人不时地咳嗽,脸色非常难看。赵林记得这个女人,这不就是当年轰动一时的晓丹!那年晓丹被捕时他不在现场,不过审判时他特地跑去看了,晓丹神志不清但又风姿绰约,赵林曾为她惋惜了好些日子。赵林心想,也许今晚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糟糕,上天似乎给他准备了两份厚重的礼物。
赵林想把那个男的支开,便说赶时间,要加油。男人一动不动,扭扭捏捏地说雨大,要不你自己加,他可以不收钱。赵林正准备发火,不想晓丹忽然跑出柜台,冲到了门外。赵林看清了男人藏在晓丹身后的手,手里正攥着一把刺刀。二人对视了约十分之一柱香的时间,然后赵林果断把手伸到了腰间。那男人也不含糊,马上就刺了上来。赵林虽久疏沙场,但毕竟是部队出身,身手还是在的。他一下子就抓住了男人的手腕,使劲一拽,将男人生生拽出柜台。男人的刀掉在地上,他翻了个身赤手空拳地扑了上来。但他瘦骨嶙峋的身板,哪会是赵林的对手。几番纠缠,赵林抓住空档,一脚将他踹开。男人滚到刀子旁边,拾起刀子还想扑上来。但赵林此时已经拔出手枪,枪声响起,男人倒在货架上,一命呜呼了。三分钟后,赵林已为明天的报纸头条拟好标题,就叫:凶案告破,赵林队长单枪匹马勇斗凶犯。赵林之所以认定眼前的男人就是失踪案或凶杀案的制造者,根据是那只昆仑牌的限量版手表。那手表本是赵林的,半年前,他的妻子将其送给了自己的弟弟,也就是他失踪的小舅子。
此刻,赵林本应该打个电话,招来局里的人。不过,他觉得这个美妙的夜晚才刚刚开始。眼下,晓丹就跪在自己的跟前,她头发有些蓬乱,衣冠有些不整。透过单薄的衣服,他看到了她白皙的肌肤。他不由自主就把手伸了出去,他有些紧张,呼吸比方才打斗时还要粗犷。他的手顺着她的背往下滑动,越过极富弹性的ρi股,慢慢地朝最隐蔽的地方探去。他闭上眼睛,在黑暗中享受着无与伦比的刺激,他身上的血液如江水滔滔,如万马奔腾。晓丹的身体有了反应,她在微微地颤抖着。赵林觉得有必要说几句话,调节一下这令人窒息的气氛。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晓丹忽然疯了似的拎起一个酒瓶,砸向了他的脑袋,赵林瞬间就失去了意识。
再一次睁开眼睛,时间已是白天。一束昏黄的阳光从户外照射进来,空气里尘土飞扬。赵林的手脚被捆绑着,整个人被吊在半空。他的脑袋血迹斑斑,数只苍蝇嘤嘤嗡嗡地围着他打转。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张熟悉的脸。赵林认出了那张脸,那人就是他苦苦寻找的小舅子!但倘若真要这么说,又是极不严谨的。因为那人自颈部以下只是一副红得发黑的骨头,他的肉、他的肌肤、他的五脏六腑均已被剔除。赵林惶然四顾,在他的左右两侧分别挂着另外四副类似的尸骨。一阵霍霍的磨刀声从他的身后传来,半个小时后,他赵林就将成为第六副。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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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巧克力的苦味
。txt小./
关上门后小程揉了揉双颊,努力压抑住的狂喜导致面部肌肉几乎痉挛。
“没想到我也有今天!!”,回想起刚刚在Diao丝邻居目瞪口呆的注目下自己从容不迫,颇有风度的将小山似的巧克力一盒盒搬进屋里的身姿,小程不禁发出一阵狂笑。
打娘胎里就没异性缘的小程几乎忘记了2月14日除了世界癫痫日之外的另一个含义,在电车上一对对甜蜜情侣的提示下才想起了这个悲伤的节日。闷闷不乐的小程刚回到宿舍,正巧碰到了自己暗自里所不耻的的李二狗,令他惊讶的是这个在自己内心等价于Diao丝二字的Diao丝面前居然堆着小山一样的巧克力盒。但随即小程注意到了李二狗大睁着双眼,僵硬的双手维持着奇怪姿势,鼻涕混合着口中的分泌物顺着张开的大嘴流下。简直像是没旅过什么游的穷Diao丝好不容易出去玩一次刚巧还碰上了杀人事件在听到侦探宣言“凶手就在我们之中”时所露出的表情。
小程的嘴角露出暗笑,从这个状况推断肯定是二狗下班回到家发现了自己门前的巧克力山,受到了过大的打击导致大脑当机。而证据便是小程瞥见盒子上用可爱的美术字体所写的“love~~ 程 ♥”字样。
“哎呀,真是抱歉,这些东西打扰到您了吧?我这就拿走”,小程切换到面对上司时用的笑脸半嘲讽的说到。说完后便打开门把盒子往屋里搬,也不管不知何时悻悻离开的二狗。
看着眼前的巧克力,小程竟不忍心拆开。这些五颜六色的盒子中,每一盒都装着的少女的心意,羞涩的少女们借由丝带把自己的爱慕隐藏在盒子中,从打结处便可感受到细心与可爱,想到自己心上人而害羞的双颊微红的少女,努力用可爱的字体书写心上人的爱称。想到这里时富有诗意的小程内心感到一点小激动,这个写有“love~~ 程 ♥”字样粉红色包装的肯定是刚搬来楼下的可爱学妹送的,小巧的蓝色包装肯定是常去的那家便利店的店员小妹,她和自己说话时双颊都会泛红,而写有“送给可爱的绪垣~~”的应该是在漫展上认识的大姐姐送的吧,只有她会这样叫自己...
都怪自己整天浑浑噩噩,没有注意到她们的心意。想到自己居然这么的受欢迎,小程居然不争气的流下的泪水。
小程拆开了一盒,是巧克力蛋糕,从卖相上看应该是亲手做的吧?切下一小块放入口中,香甜而又略带苦头的味道弥漫开来,松软的几乎入口即化,看得出制作时一定费了不少心意。想到有人为了自己笨手笨脚的制作出满怀着心意的蛋糕,小程感动的几乎要哭了。
从表面上来看,小程似乎是和二狗同类的吊丝,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小程其实已是第二次收到情人节礼物,只是前一次的记忆却并非这么美好。
第一次的礼物还要追溯到学生时期,那时的小程没事就喜欢跑到图书馆里装成文艺青年,而大学4年只看过几本故事会的他估计自己也没想到真的能勾搭到一个文艺女青年。
小青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在齐额刘海的阴影下更显得灵动。小程在图书馆里找厕所时偶然认识了小青,小青被小程滑稽而又窘迫的模样逗得乐不可支,于是两人也算是认识了,虽然之后也见过几次,终究没有更多的联系。而小程垂涎与小青的美丽,却也有自知之明,只有偶尔yy时会动下和小青交往的念头。谁知不久后小青居然主动约了自己,走了桃花运的小程连上厕所时都是笑着的。
“啊?小青?她不是自杀过几次的那个人吗?好像是被学长劈腿后就自暴自弃,又被几个花花公子玩弄,从那后就疯疯癫癫的,你还是离她远一点的好”,这是小程的前辈告诉他的话,但这时的小青却已缠上了小程。上课时小青偶尔会跑来敲打后门呼唤小程,手机上收到了无数的短信,小程甚至不敢打开去看,有天晚上小青甚至找到小程的寝室并宣言如果不当她的男朋友就去自杀,室友们被吓得躲到了其他寝室。
那一年的情人节,在小程搬出宿舍后的公寓里放着巨大的包装盒。“怎么样啊?我把自己送给你了”,从包装盒中钻出来的小青笑着说到。而小程看到被撬坏的门锁早已吓得心里发毛,“你再不走的话我就报警了!!你这个疯子快滚开!” “你不喜欢我的话,我就去自杀哦” “你去死好了!不要再来纠缠我了”,这是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小程把第二块蛋糕送入口中,细细品味,可能正是情人节里这略微的苦涩让自己回想起本应潜藏的记忆。自那以后小程就没有见过小青,毕业,实习,来到另外的城市工作,一切正常的让人诧异,仿佛之前的混乱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Сhā曲。他偶尔考虑几种关于小青下落的可能性,不过人各有命,就算小青真的去自杀小程也不会认为是自己的错。
小程一直认为自己是这样想的,此刻却被泪水径自的否认。忽然的很想见到她,或许只是忽然的才发现自己一直都很想再见她一面。是出于自责?怜悯?愧疚?或是爱情?不过小程知道了此刻内心的真实想法,这便已经足够了。
小程细细品味着混有泪水的蛋糕,似乎此前的莫不关心只是一层自我保护的外壳,如今的自己居然害怕知道小青的下落,对那其中之一的可能性感到恐惧以至于拒绝任何的发展。
或许..或许也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如果小青还活着..知道我到了这座城市,找到了我住的公寓,她或许会...
苦笑,是在嘲笑自己的天真。小程用双手撕开蛋糕拼命的塞到嘴里。他一次看到小青也是这样吧?像这样独自一人的吞咽着食物与泪水。或许看不惯女孩子伤心,或许只是想趁虚而入,所以自己才装傻取悦她。她被自己的蠢样逗的哈哈大笑,连食物都喷了出来,自己那时的慌张与心跳已经不是演技了吧?既然如此又为什么会顾忌别人的看法?为什么要在意已经过去的事情?
“哈..哈..哈哈,毫无长进啊..过去也是..现在也是...真是..毫无长进.明明在眼前都没有发现...”,小程发疯似的拆开一盒盒的巧克力,脸上的表情已经分不清属于笑还是属于哭,“早就该发现的..”,他享受似的用手碾碎蛋糕涂抹在自己的脸上,手上,疯狂的吞咽着,满足的吸允着,他把巧克力冰淇淋塞到鼻孔,用脸去蹭着蛋糕。他把手指从冰激凌中取出,咀嚼着混有脂肪的黑巧克力,爱抚着巧克力棒中的一根根头发,最后把蛋糕上的巧克力拂开,捧着那张似曾相识的脸亲吻了下去。
终于又见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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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痴呆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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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使患了老年痴呆症,也不代表我是个白痴。
我的症状是重度健忘,有时候连前一秒发生的事都会忘记。一点都不夸张,经常只是转个身,就把事情忘记了。我在说话上也有障碍,事实上我几乎不说话,只偶尔从喉咙里挤出类似干呕的声音。我对周围的感知度,迟钝到几乎为零。简单来说就是:我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即使这样,也不代表我一无所知。
我知道儿子就要动手了。
就这两天,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财产也转移地差不多了,儿子就要动手了。
来了!
我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儿子来了。
他看上去心情不错,估计是财产转移很顺利。
“爸。”他向我打招呼。他很少向我打招呼,这一次大概是因为心里愧疚。其实他不需要,我跟他并没有血缘关系。没错,我们是将他抚养长大,但说到底,我们身上流着不同的血。
他走到客厅,在我身边坐下。客厅的电视机开着,只有沙沙的噪音和画面。儿子一定又因此觉得我是个白痴。
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赤祼祼地对我表示鄙夷,相反地,他关切地问我今天感觉怎么样。
怎么样?不怎么样。再怎么说,我们都是父子。养了你那么多年,有感情的。
我没回答他,老年痴呆症让我没法说话。
“看来你今天状态不错。”儿子自问自答。也许他是在自我安慰,这样他心里多少能好过一些。
也许我心里也会好过一点。
过一会儿,他叹了口气,起身。
既然决定干了,何必要叹气呢?哎,那么多年的父子,终归是有感情的。
他朝厨房走去。那里有一台双开门冰箱,很新很大。冰箱的主体是酒红色,会发亮的质感,很时尚,是年轻人的品位。搁在我们这个陈旧的厨房,显得格格不入。
冰箱是儿子买的。不过妻子收到它时一点都不开心。这很反常。儿子买的礼物,妻子向来视若珍宝。即使儿子送了一堆垃圾,而我送她一个钻戒,她都会觉得儿子的礼物更加顺眼。她对儿子,就是这么无条件的溺爱。
除了儿子,她对任何人都没有好脸色。她那个人就是这样,好像永远都处在更年期,脾气暴躁地天怒人怨。在我变成老年痴呆之前,她就时时刻刻对我指手画脚,挑剔我做的任何事情。如果我因此而自暴自弃,只会使她变本加厉。她会指着我的脑袋,说出让人难以想象的任何难听的话。
我原本以为,我变成老年痴呆后,她会手下留情。但我错了。我早该想到,像她那种人,不践踏别人是活不下去的。
她践踏所有人,除了儿子。儿子是她的心肝宝贝,是她的一切。所以她才会把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全权交给儿子打理。
我想她一定很失望,非常失望。她也一定很生气,养了那么多年、倾注了她全部心血的儿子,竟然不是她的亲生儿子!竟然只是因为医院搞错了而抱给她的、一个不相干的外人!
她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
儿子抓住冰箱门的把手。也许冰箱门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儿子花了好大力气才把它打开。
一只手像丝瓜架上的丝瓜一般垂了下来。这让儿子吓了一跳。即使他早有心理准备,事到临头还是难免心慌。
双开门冰箱就是好,足够大,大到能装下一个完整的尸体。
儿子在冰箱前站了一会儿,才皱着眉头把妻子的尸体从里面抱出来。我想儿子一定很难受。
尸体一定很沉。听说尸体抱起来的感觉,比活人要重很多。
被抱出的过程中,妻子的尸体不小心撞到了冰箱门,儿子为此低声咒骂了一句。终于腾挪着把妻子的尸体抱出来时,儿子已经满头大汗了。
儿子把尸体放到地上,让它仰躺着。尸体有些僵硬了,儿子像掰机械似的,把她的四肢慢慢掰直。
这幅景象让我感到不舒服,好像妻子不是一个人。虽然我很讨厌她,她冲我唠叨的时候我也恨不得掐死她,但是看到她这副样子,还是让我觉得不舒服。
我跟她那么多年,也有感情的。
终于,儿子成功地让妻子像个正常人一样躺在地上。妻子的小腹上Сhā着一把水果刀,一击致命。
儿子就是这样杀了妻子。
2.
我想当时妻子一定是被怒气冲昏了头脑,在得知儿子并非亲生时,她冲动地修改了遗嘱,要把遗产全部捐给慈善事业。向来不问慈善的妻子,如果不是气疯了,绝对不会这么有爱心。当时的她只想着不给这个野种留一分钱,虽然这个野种现在替他打理公司,但说到底那还是她的财产。
当然,妻子立下这种遗嘱,除了冲动,还有其它原因。一方面,她还没找到被医院抱错的我们的亲生儿子,没法在遗嘱指定继承人;另一方面,万一她在找到儿子之前不幸身亡,她要确保野种拿不到一分钱。所以,她才立了这么一个过渡性的遗嘱。
妻子真的很狡猾,即使她心里对野种恨之入骨——想到自己真正的儿子可能在某个穷乡僻壤受苦受难,她就觉得野种剥夺了儿子的优越生活——即使如此,她却没有跟野种撕破脸皮。她一方面利用野种帮她打理公司,一方面想尽办法寻找我们的亲生儿子。
她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从来没有考虑过我。在她眼里,我可有可无。
她的遗嘱里也没有给我留一分钱。可能她觉得像我这种老年痴呆症患者,要钱也没用。她应该不是因为绝情,才没给我留一分钱。我们这么多年夫妻,她不至于如此绝情,我在心里为她辩解。
其实只要想象她真地是因为绝情才那么做,我心里就能好过一点。但在看到她尸体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在心里为她辩解。
儿子偶然知道了妻子修改遗嘱的事,跑来质问妻子——他不该那么做。我跟妻子同床共枕那么多年,我了解她的脾气。我知道儿子不该那么做。
果然,他们两个大吵起来,儿子失手杀了她。凶器是一把水果刀,那是把很锋利,而且绝对不是made in china的水果刀。
我敢说当时妻子脸上的表情,一定很恐怖。她一生骄纵跋扈,没有人敢拂逆她,结果眼前这个野种,竟然对她做出这种事。比起身体上的疼痛,心里的恨对她伤害更深!
儿子不该那么做,因为她死了,儿子更加拿不到一分钱。
我也拿不到。
如果她还活着,也许事情会有转机。
但是她死了,遗嘱立即生效。
当务之急是,不能让人发现她死了。儿子很聪明,一下就想到了。
儿子从小就很聪明,他小时候我是多么地以他为荣。我陪他做功课,跟他一起玩,其乐融融。后来妻子一句“少跟我儿子一起,省得他将来跟你一样没出息”就把儿子跟我隔开了。妻子那么说,好像儿子不是我的。
儿子的确不是我的,但也不是她的。
如果妻子现在还活着,不知道作何感想?儿子现在出息了,出息到把她给杀了。
还不止。
儿子把水果刀上的指纹擦掉。然后他来到客厅,看着我。
我当时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脸痴呆样地盯着电视。不是沙沙的噪音和什么都没有的画面,而是一部电视剧,说实话,剧情糟透了。妻子跟儿子从来不屑看这种低智商的剧集。
妻子不让我管教儿子之后,儿子就变得跟妻子一样,看不起我,觉得我是个废物。他们明明没有血缘关系,性格却是一样的恶劣!在这个家里,我从来都是最没有地位的一个,以前妻子赚钱,现在他赚钱,我从来都要看他们脸色行事。
其实我很庆幸自己得了老年痴呆症,这样一来,我就不必附和他们两个。我可以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我不回应他们,他们也会以我是个白痴的理由原谅我。这在我得老年痴呆症之前是不可能的。
现在,我的老年痴呆症不仅让我自己受益,也很快能让儿子也受益。
儿子走到我身边,看了我一眼,然后将我拉起来。他拉着我到厨房,把我的手放到水果刀上——妻子小腹上的那一把,他的手包裹着我的手,握紧了那把凶器,在上面留下我的指纹。反正这些事情,我一转身就忘了。
不过我仍然记得儿子小时候的事情,儿子小的时候,我也会像现在这样,拿自己的手包裹住他的小手,教他写字。儿子的字跟我一点都不像。长得也跟我不像。
想到这个画面,我就觉得有些伤感。儿子现在对我做的事……我知道他要拿我当替罪羊。
虽然我老年痴呆了,但是拿这把刀捅死妻子还是有可能的。毕竟我还能自己拿东西吃,即使妻子不在了,我还能自给自足。
试想一下,当时妻子正对我大发雷霆,手上拿着水果刀,在我面前挥舞着。妻子骂我是个窝囊废,一无是处。
“你这个废物!你在瞪我吗?!怎么?恨我?想杀我?!”
妻子一边骂我一边把水果刀塞到我手里。
“有种就杀我啊!你这个废物,给你机会你都不敢吧!”
终于,我忍无可忍,拿着水果刀捅了妻子。
类似于这种可能性,还是有的。然后,因为我患有老年痴呆症,从来不会一个人出门。除了儿子,这里也没有其他人会造访。所以妻子被杀后,一直都没有人报警。
的确如此,儿子不来,就不会有人发现妻子死了。遗嘱也就无法生效。
但是,总有一天会被人发现。尸体会开始腐烂,发出一股恶臭。邻居会闻到这股恶臭,他们会报警,警方来了就瞒不住了。到时候儿子就会一无所有。
但是,儿子不会让那种事情发生。
儿子真地很聪明,那么快就想好了后路。他让我当替罪羊,让我在凶器上留下指纹。
然后他把妻子的尸体放进双开门冰箱。被冰冻的尸体会误导警方得出错误的死亡时间。警方可能会认为,妻子不是被杀那天死的,而是第二天、第三天……不管是哪一天,儿子一定会为自己找好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他还会在这几天把妻子公司的财产都转到他名下。具体怎么操作,我不知道。公司的事情,我一窍不通。但儿子是个专家,我相信他会做得很好。他一定可以把公司掏空。那会是一大笔钱。
等他做完这一切,他就会做个孝顺的儿子,来探望他的父母。
他会拿钥匙开门进屋,因为他来的时候门是锁着的。窗户也是锁着的。而且,他可以作证,这个房子的钥匙只有我们三个人有:儿子,妻子和我。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人了。他没有撒谎。
然后他发现妻子的尸体,就马上报了警。
警察赶来取证调查之后,会发现凶器上只有我的指纹。儿子当然会很吃惊,但是他也不能否认,妻子跟我的关系一直很紧张。于是他会跟警方说上面的那种可能性,可能是我失手杀了妻子。
他还会跟警方求情,说我患有老年痴呆症,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也许还会责备他自己,如果他能多来看望我跟妻子,也许就不会发生这种惨剧了。
人们都会觉得他是个孝子。
当然,警方也会怀疑儿子,警方会对他说,你也有钥匙。但是儿子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所以,警方最后会草草定案。既然人证物证俱全,警方才不会自找麻烦,将案子复杂化。
当然,也许法院会顾念我的精神状态,从轻量刑,把我送进养老院,而不是监狱。
3.
儿子要动手了,就是今天。
儿子不能这么……狠心。
不过如果儿子不这么狠心的话,事情还真不好办了。至少不会像现在这么好办。
儿子把妻子的尸体放好,来到客厅,在我身边坐下。
电视上还是沙沙的噪音和什么都没有的画面。儿子也不觉得无聊,陪我坐着。
儿子难得这样静静地陪我,内疚让他一反常态。不过我又突然想到,也许只是因为尸体从冰箱里拿出来之后,需要时间缓一缓,否则警方很容易发现异样。也许只是因为这个原因,儿子才陪我默默坐着。
我猜得不错。不过我宁愿自己猜错了。
儿子抬起手表看了一眼,从沙发上起身,然后到厨房去看了看尸体,差不多了。
儿子回到客厅,拿出手机。
他干嘛要故意回到客厅才打电话呢?对了,要当着尸体的面的确太压抑了……难道他在客厅当着我的面就心安理得?!
他开始按数字键了,1……
“儿子。”我突然开口喊他,这也许是最后一次了,我会这么喊他。
他吃惊地看着我。他当然要吃惊,一个他以为不会说话的白痴突然开口喊他。
他看着我,停下了手头的动作。
“爸?”这也许也是儿子最后一次这么喊我了。
我叹了一口气,就像当时儿子叹气那样。原来即使早就决定干了,事到临头也忍不住要叹气。那么多年的父子,终归是有感情的。
我叹了一口气,按下遥控器上的播放键,电视上沙沙的噪音消失了,接着出现儿子跟妻子争执的画面,以及后来儿子怎么杀了妻子、怎么把指纹擦掉、怎么把我的指纹印上去、怎么把妻子的尸体放进冰箱……所有的画面,完整得像是一部连片头跟片尾都没有剪掉的电影。
儿子目瞪口呆,继而露出惊恐的表情。
他攥紧拳头,朝我走来。他想杀人灭口!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这么干。”我从沙发上起身。
我不仅没有说话的障碍,连四肢都跟常人一样灵活健全。这突如其来的改变,一定把儿子吓坏了。
“你杀了我,带子就会被送到警方手里。你应该相信我。”
儿子很聪明,当然会相信。我并不是老年痴呆症。他心里一定很疑惑,但那是他的事情,我不会为他解答。从今往后,我跟他再没有瓜葛。
“你杀了我,大家就同归于尽。”
儿子是个明白人。
“其实我只是求财。”我伸出手,比了一个数字。儿子的表情开始狰狞。
不过,他无计可施。
正因为无计可施,表情才会狰狞。要是胜券在握——像我,就会闲庭信步。
我之所以要求这么多,是因为我知道儿子能拿出这个数额。其实,我已经仁慈义尽了,我还给他留了一点,并没有赶尽杀绝。
我们那么多年父子,总归是有感情的。
况且,他还出了那么多力,既有功劳又有全部的苦劳。等他答应了我的敲诈,我就会拍拍ρi股扬长而去,而他,还要负责处理尸体。所以他应该得到一些报酬。
很久之后,儿子才艰难地点点头。孰轻孰重,儿子自然拎得清。
我长吁一口气,朝屋外走去。
屋里实在是太闷了。一想到冰箱里放着具尸体,我就全身不舒服,几乎真地希望自己是个重度健忘的老年痴呆症患者。
虽然我也巴不得妻子死,但遇到这种情况,还是会不舒服。
不过说真的,她真地该死!我曾经无数次想象过将她杀死的场景。
但我不能那么做,我不想犯罪,我不想坐牢。
我也不能跟她离婚,依她的性格,如果我跟她离婚,她一定会把财产全转到儿子名下,让我拿不到一分钱。儿子从来跟她一个鼻孔出气,也不会给我一分钱。
我真怀疑他是不是我儿子!
4.
原来,他真地不是我的儿子!
我的儿子,我真正的儿子,我几乎是一看到他,就知道那是我的儿子!他跟我,就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要不要让妻子知道呢?以妻子的性格,如果知道真相,一定会把眼前的野种赶走,认回自己的儿子。然后她会更加溺爱亲生儿子,她会弥补那么多年来无法亲自养育他的遗憾。然后……
然后,又会变成现在的状况。我仍旧是家里最没地位的一个。儿子还是会被妻子拉到她那个阵线。妻子的凌厉,谁都没有勇气违逆。
妻子仍旧会每天指着我的脑袋骂。想到这个,我就感到绝望。我都已经忍无可忍,装成老年痴呆了,妻子竟然还是不放过我!
我不该作那种愚蠢的决定:假装身患老年痴呆症。我怎么愚蠢到以为妻子会出于怜悯而放过我?!虽然妻子的确有所收敛,但这点收敛比起装作痴呆的痛苦,太微乎其微了!
可是,如果我回复正常状态,妻子恐怕会将我生吞活剥。她会大声指责我竟敢欺骗她——虽然她不确定我之前是伪装还是真的痴呆,但是她会擅自决定我是伪装。她会揪住这个不放,每天借此羞辱我。
我已经骑虎难下。未来一片灰暗。
在对未来完全绝望的预期中,儿子的出现是唯一可能的一丝亮光。
可是,如果让妻子跟亲生儿子相认,眼前的状况,不会有丝毫改善。对这一点,我几乎确信无疑。
得想个办法,想个能让我脱离目前困境的方法。
我给妻子寄了一封匿名信,里面有几张我们亲生儿子的照片,还有一封信。信上说明当年她生产时,医院不小心弄错了,把我们的儿子跟现在的野种调换了。
妻子一看到儿子的照片,肯定像我一样,立刻就会明白那个人是我们的儿子。但是也有可能是我跟外面女人的私生子,所以信的说明是必要的。
当然,这还不足以说服妻子。妻子肯定还有疑虑,但她自己会去消除疑虑。
果然,在野种不知道的情况下,她验了自己跟他的dna,结果可想而知。
既然知道养了几十年的儿子是个野种,妻子当然要找回真正的儿子。这不容易,会花上她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已经够我实行计划了。
妻子的狡诈,让她看起来就像是我这个计划的帮凶。我了解她。在没找到亲生儿子之前,她不会跟眼前的野种撕破脸皮。
当然,以防万一,她还要修改遗嘱。
知道遗嘱的修改内容之后,我真地很生气!虽然我事先就知道她不会留一分钱给我,但当她真地那么做之后,我还是很生气!以前她不知道儿子抱错了,把全部财产留给儿子;现在知道儿子不是亲生的,她宁愿把钱捐给慈善机构,也不留给我!
那么多年夫妻,她竟然这么绝情!
既然如此,我也不必顾念夫妻恩情了。
我设计让儿子知道遗嘱被改的事。同样的,匿名信就能做到。
儿子当然不会尽信,但肯定会去跟律师确认,然后来跟妻子确认。正常人都会这么做。
但儿子不该那么做。
如果他聪明一点的话,悄悄地,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财产转到自己名下,那他就高枕无忧了。
他不像我那么了解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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