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多,尽管他从来没有在六点就上床睡觉的。他打开床脚的另一张被子,把自己给弄暖和了,才移进豆蔻的被窝里。发现了另一个温暖源的豆蔻马山附上来,青山笑得贼贼的。打开床前灯,他翻开书,几分钟后,他还是放弃了,也钻进被子,把豆蔻正在人贴在胸口,睡着了。
八点多。豆蔻先醒过来,她发现她搂着青山的脖子。她惊了一下,但是发现是这个闷骚兼幼稚的男人,好笑比害羞更多了。男人的头发原来这么硬,身体也很硬。嘿嘿。他们贴的很近,然后豆蔻发现这肢体接触还真是无赖。
这是她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同床共枕。对了,一个二十几岁还是处的女人是不会跟别人说的。嘘!不是她愿意被剩,而是她不愿意理人。她的父亲一天打两个电话,甚至一周一个电话都是要火的。更别说,一些她看来甚幼稚的小伙子。打电话,发信息,qq微信追踪对于豆蔻来说完全无效。她一个人在过着舒服的日子。她不想应付别人的笑脸和招呼,不想应和别人的笑话,甚至不想别人叫她的名字,她特烦!
去见青山是父亲的安排。父母急着把她嫁出去,他们都认为她是不适合与人一起生活的。但是又心疼她一个人在大城市。于是父亲托了年轻时的友人,一层一层关系才确认了青山是不错的。而豆蔻本来是不想去的,什么所谓不想父母亲担心完全不是她的考虑范围。
可是,刚好,昨天刚好是圣诞节,前夜是平安夜,不久前还是沸沸扬扬的双十一。豆蔻都是一个人过的。她看书,她去旅游,她努力工作,她看电影,她做菜都无法去除心里循环而来的寂寥感。一些悲怆的情绪不是理智能解决的,就像思想的生理期,准时出现让人烦恼一番。意思是这些天,豆蔻厌烦了一个人。
这个男人很温暖。这是豆蔻的第一印象,也许是因为天冷,也许是因为她好些天没见人类了,顿感亲和。与她的想象有所距离,但与她潜意识的对象更接近。干净。这是第二印象。首先是干净的脸庞,长长的睫毛几乎盖住盈满笑意的眼睛,就像一湾清水。对其他有重度外貌协会症,对自己无要求的豆蔻表示约略性的满意。内脏应该很健康。这是豆蔻的推论。交谈起来,这个男人不夸夸其谈,从不把“我”这个字眼当做第一人称用的现代年轻人太少了啊!于是,凌青山同学不知觉中再次把豆蔻给征服了。
她也知道他对她的感觉不坏。很多人对她的感觉都不坏,她不是很在意,但是她知道,她的五官、气质、表情都迎合了这个时代的某种需要,比如安静和可爱,或者说亲和自然,一个很干净的生命力,旺盛。比如乱发就是生命力的象征。痘痘是非常人能有的青春期的象征。豆蔻坚信无疑。
他问她是否梳过头发。豆蔻听后笑了,瞬间对这个男人有更大的好感。说实话,豆蔻自从剪了短发的一个月都没有梳过头发。她脸上有痘印因为她经常不爱干净不洗脸造成的。她的房间经常乱的不像样。豆蔻一秒内下了决定,既然要脱单,就从这男人开始。于是,她发挥了她的高智商以及天才般的演技,将她孤僻、执拗的性子给藏起来,还表现对青山的特大兴趣。
后来,他们还去了她的小窝。豆蔻之前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好似贤妻一样。她还破天荒动手做了蔬菜沙拉,一起窝在一起看电影,看书,喝酒。这三个月,豆蔻忽略了青山的信息几次,不接听他的电话几次,拒绝约会几次。她给的解释是:不想理他。但是她心情一来,就往他的书店跑,粘着青山团团转。本来青山拉下脸来,可爱的酒窝不知藏哪里去了。她就跟他说这是她本来的性子。
他当时突然就软下来,看着她的眼光就像看可怜的小猫一样,看得豆蔻铁钢一样的心脏上起了一片鸡皮疙瘩。一般她跟其他人说她的任性,别人总是教训她一番,说她不懂爱人,冷漠,被惯坏了,不懂得尊重别人。像他这种反应的,还是第一次,恐怕是触动他的情感键了吧。当时豆蔻这样想。
床头灯还亮着。豆蔻扭头看了下床下的空间,干干净净。这个男人帮她收拾房间,还洗了她的衣裤。之前的电话她知道他要来,按照一贯的形象,豆蔻应该下床来收拾一下的。可是她刚拼命看完几十本书,累的像狗一样,于是,她自暴自弃地想让青山看清她的面目算了。伪装了三个月,也够久了。
这男人睡得可跟猪一样啊。豆蔻亲了他的唇。在他的怀里扭来扭去,终于把这家伙也给扭醒了。
两人两目对视,都亮晶晶的。
豆蔻媚眼如丝,说:“你有没想过你是gay之类的?”
于是瞬间被压……
这对奇葩的男女,不是常人能理解的。
【以上纯属虚构】
..
也许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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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了,总觉得今天也许又会是一个无趣的日子,而且还很烦,因为课满。
天气转暖了,但是并没有让人觉得好受些,褪下卫衣的皮肤不情愿地接受了汗液的粘稠。空气不说话,它的话准备留给梦想胎死云腹的雨来说。是夏吗?教授说是啊,你们男生在寝室里不都光着膀子吗?吕布无法接受这种设定,教授,我不光膀子,我穿背心。
得知四级只考了两百多分后,吕布就没笑过。据楚楚的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吕布只在学会推塔抢到人头的那一次将将笑出来,除此之外,他就是一副扑克脸。
“你怎么像个娘们似的,一点不顺心就像被谁丢了肥皂一样。”楚楚一边把一杯牛奶递给吕布,一边说。
“我说怎么就你那么烦啊,”吕布喝了一口牛奶,把嘴别到一边,“这也太甜了吧。”
“噢,糖放多了。”楚楚找了个椅子坐下。
“别把你的口味强加给别人,纯纯的不好吗?真是······”吕布站起来自己倒了杯纯牛奶。
“看你的脸像苦瓜一样,我就想灌点甜的给你。”
“你才像苦瓜。有件事我早就想说了,”吕布喝了一口牛奶,把晒干的t恤叠好放进衣柜,“你这么老跑男生宿舍,你就不嫌膈应?”
“那个什么,我是学生会来检查寝室卫生的,你管得着吗?”楚楚扒拉着吕布混乱的书桌,理直气壮地说,“你以为我爱来啊,这里臭得像猪圈一样,谁愿意来啊,还不每次都是我体恤下属,亲自来检查。”
“就你能!”吕布看看手边的牛奶,一仰脖,把那杯打死卖糖的喝了下去。
吕布和楚楚初中是一个班的,平时也不怎么说话,就因为有一次吕布帮楚楚赶跑了街上骚扰她的小流氓,两人就认识了。高中两人在不同的学校念书,高考后,吕布顺利考上心仪的大学,楚楚却因为姨妈那些事儿考得并不好,后来复读了一年,成了吕布的学妹。
两人的关系,说好也并不是太亲密,楚楚来到自己的学校念大学,吕布也是大二了才知道。等到楚楚像块牛皮糖一样成为吕布的兄弟时,吕布已经是大三学长了。
吕布其实并不是很爱和楚楚玩,也不是因为楚楚有多难看。说公道话,楚楚绝对可以算得上是萌妹子一枚。大大的眼睛,可爱的鼻子和嘴,恰到好处的胸部,笑起来能把不管多么坚硬的心融化。吕布只是嫌她好像自己的妹妹一样,老是在自己耳边叽叽喳喳的,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学习成绩还比自己好,更可恶的是,游戏玩得也比自己好,你说可气不可气!
不过生活中也并非总是不幸。
吕布恋爱了。
传说中的恋爱对象是法学院的学姐,人长得很标致,是那种一看就觉着漂亮的类型,身材高挑,五官精致,该凸的地方凸,该匀称的地方匀称。吕布不动声色地偷偷喜欢学姐喜欢了两年,终于开窍要进攻了。
从最初的微博上偷偷点赞,偷偷评论,到后来互相关注,相约吃饭。吕布觉得自己进行得挺顺利,他认为学姐一定也对自己有好感。他开始每天都早起,不管有课没课,他都会买好早餐,在女神的宿舍楼下等她,送她到教学楼。吕布真的觉得好像春天来了,整天像被打开了什么机关一样活力十足。奇怪的是,楚楚也很少出现在吕布眼前,也不知道是不是出现了,只是吕布没有注意。
“那个,晚上要不要去图书馆蹭空调啊?”楚楚在电话里对吕布说。
“不要,我刚刚弄完金工实习,浑身骨头都快散了。”吕布一边看团购网站,一边说。
“好吧,你好好休息,晚上我再给你送牛奶。”
“不用不用,我自己买就好。”
“你都累成狗了,买什么买,交给我吧。”
楚楚没有给吕布回答的机会,直接把电话挂了。
情人节那一天,楚楚帮吕布买了蜡烛和花,他们把蜡烛摆在学姐的宿舍前。夜幕降临时,燃烧的蜡烛围成一个大大的爱心,很好看。学姐久久没有露面,楚楚也就陪着吕布一起等着。
学姐出现时,地上的蜡烛都快烧完了,不过总还可以看得出形状。吕布表白了,向自己的女神。
学姐很感动,然后拒绝了他。
吕布第一次觉得自己的人生也许就是一出戏,一出悲剧。他第一次体会到,被别人津津乐道,反复嘲笑的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原来是那样的苦涩。
妈蛋,这就是青春吗?
起哄看热闹的人群渐渐散去,女神也早已不见踪影。那天晚上天空没有云,月光很柔,星星一闪一闪,只是风有点大。
楚楚不想吕布太难堪,就自顾自地从还跪在地上的吕布手中,拿过了那束自己准备的花。
好的,我愿意。
楚楚一边说,一边摸着吕布的头。
从那以后,楚楚就很少出现在吕布面前,慢慢地,完全消失在吕布的生活中。电话总是不接,消息也总是隔天回复。两人再也没有像以前一样,聊着新番半夜兴奋得睡不着觉。吕布来不及整理自己的心情,也来不及想,那天晚上,楚楚是怎样一个人走回宿舍的。临近毕业,各种各样难以想象的事情挤压着吕布。逐渐地,那点本来就微弱的关系,慢慢就断了。
毕业后吕布没有听父母的话去考公务员,也没有按学校的安排进工厂工作,他和自己的舍友在家乡开了一间咖啡馆。在别人眼里,多么文艺,多么小资的事,自己一做,个中辛苦,只有自己才知道。等到店面开始有点起色时,又过了三个年头。
这一天,吕布在招呼着客人,角落里坐着一位诗人,老相识了,经常窝在店里写写画画的。吕布突然觉得自己的大学就好像诗一样,太短太快了,有好多东西还来不及慢慢品,就没有了。等回头看时,又只会责怪是自己读得太快,好多东西,自己并没有发现,好多东西,也许再也不会实现。
当时间成为一种可以随意挥霍的东西时,你的一切,仿佛都可以随便抹杀。时光静好,白云苍狗,那一分一秒的罅隙里,多少个年少轻狂在肆意地生根发芽。
诗人起身和吕布打了个招呼就走了,他出门的时候,一位客人正好要进来。吕布把手在围裙上抹了两把,标准的笑容浮上脸庞。
“欢迎光临!”
那个瞬间,吕布觉得时间走得很慢,仿佛空气中的每一粒灰尘,每一层水汽都慢慢地沉淀下来。吕布觉得自己的大脑再不呼吸就要缺氧了,可是一股莫名的情绪堵在胸腔里一动不动。
“嗨!来杯牛奶,糖我自己加。”
、.
我们都爱上对的人了
《
「帮我一个忙。」电话里传来志杰略带抱歉的声音。
志杰跟我说这事的时候正是2月13日,情人节前一天。对于这件事,我真的很意外,因为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他和文佳的婚姻是非常美满的。他们总是相伴出席各种场合,表现从容而默契,让人羡慕。像他们这样从大学就开始谈起的恋爱能修成正果还是很不容易的。
文佳手指上戴着的那颗鸽子蛋闪耀无比,刘歆一直开玩笑地跟我抱怨:你看看人家!我总是苦笑着回应:我这不刚创业呢么,再等等,以后一定补给你。
我算是他们爱情的见证人,从志杰开始追文佳起,我就没有旁落他们这段恋情的所有高光时刻。我帮着志杰想买什么礼物,怎么表白,策划生日趴和纪念日趴,俨然是最佳帮手。每次他俩单独出去旅游,我总是要帮着给家长们打掩护。他们结婚,我上台发了言。他们喜欢在家做火锅,文佳熬的骨头汤特别好,他们总会邀请我。他俩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什么事?」我问志杰。
「我在你们网站上订了一份午夜巴黎,已经下单了,但是它跟我说配送时间选不了明天啊。」
「哥,我们的花都是新鲜的,都是现做的,你现在下单,明天肯定来不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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