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这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首先提到一个我从那儿生长的边疆僻地小城时,实在不知道怎样来着手比较方便些。我应当照城市中人的口吻来说,这真是一个古怪地方!只由于
两百年前满人治理中国土地时,为镇抚与虐杀残余苗族,派遣了一队戍卒屯丁驻扎,方有了城堡与居民。这古怪地方的成立与一切过去,有一部《苗防备览》记载了些官方文件,但那只是一部枯燥无味的官书。我想把我一篇作品里所简单描绘过的那个小城,介绍到这里来。这虽然只是一个轮廓,但那地方一切情景,欲浮凸起来,仿佛可用手去摸触。
一个好事人,若从二百年前某种较旧一点的地图上去寻找,当可在黔北、川东、湘西一处极偏僻的角隅上,发现了一个名为"镇"的小点。那里同别的小点一样,事实上应当有一个城市,在那城市中,安顿下三五千人口。不过一切城市的存在,大部分都在交通、物产、经济活动情形下面,成为那个城市枯荣的因缘,这一个地方,却以另外一个意义无所依附而独立存在。试将那个用粗糙而坚实巨大石头砌成的圆城作为中心,向四方展开,围绕了这边疆僻地的孤城,约有五百左右的碉堡,二百左右的营汛。碉堡各用大石块堆成,位置在山顶头,随了山岭脉络蜿蜒各处走去;营汛各位置在驿路上,布置得极有秩序。这些东西在一百八十年前,是按照一种精密的计划,各保持相当距离,在周围数百里内,平均分配下来,解决了退守一隅常作"蠢动"的边苗"叛变"的。
两世纪来满清的暴政,以及因这暴政而引起的反抗,血染红了每一条官路同每一个碉堡。到如今,一切完事了,碉堡多数业已毁掉了,营汛多数成为民房了,人民已大半同化了。
落日黄昏时节,站到那个巍然独在万山环绕的孤城高处,眺望那些远近残毁碉堡,还可依稀想见当时角鼓火炬传警告急的光景。这地方到今日,已因为变成另外一种军事重心,一切皆用一种迅速的姿势在改变,在进步,同时这种进步,也就正消灭到过去一切。
凡有机会追随了屈原溯江而行那条长年澄清的沅水,向上游去的旅客和商人,若打算由陆路入黔入川,不经古夜郎国,不经永顺、龙山,都应当明白"镇"是个可以安顿他的行李最可靠也最舒服的地方。那里土匪的名称不习惯于一般人的耳朵。兵卒纯善如平民,与人无侮无扰。农民勇敢而安分,且莫不敬神守法。
沈从文笔下的边城
商人各负担了花纱同货物,洒脱的向深山中村庄走去,同平民作有无交易,谋取什一之利。地方统治者分数种:最上为天神,其次为官,又其次才为村长同执行巫术的神的侍奉者。人人洁身信神,守法爱官。每家俱有兵役,可按月各自到营上领取一点银子,一份米粮,且可从官家领取二百年前被政府所没收的公田耕耨播种。城中人每年各按照家中有无,到天王庙去杀猪,宰羊,磔狗,献鸡,献鱼,求神保佑五谷的繁殖,六畜的兴旺,儿女的长成,以及作疾病婚丧的禳解。人人皆依本分担负官府所分派的捐款,又自动的捐钱与庙祝或单独执行巫术者。
一切事保持一种淳朴习惯,遵从古礼;春秋二季农事起始与结束时,照例有年老人向各处人家敛钱,给社稷神唱木傀儡戏。旱祈雨,便有小孩子共同抬了活狗,带上柳条,或扎成草龙各处走去。春天常有春官,穿黄衣各处念农事歌词。岁暮年末居民便装饰红衣傩神于家中正屋,捶大鼓如雷鸣,苗巫穿鲜红如血衣服,吹镂银牛角,拿铜刀,踊跃歌舞娱神。城中的住民,多当时派遣移来的戍卒屯丁,此外则有江西人在此卖布,福建人在此卖烟,广东人在此卖药。地方由少数读书人与多数军官,在政治上与婚姻上两面的结合,产生一个上层阶级,这阶级一方面用一种保守稳健的政策,长时期管理政治,一方面支配了大部分属于私有的土地;而这阶级的来源,却又仍然出于当年的戍卒屯丁,地方城外山坡上产桐树杉树,矿坑中有朱砂水银,松林里生菌子,山洞中多硝。
城乡全不缺少勇敢忠诚适于理想的兵士,与温柔耐劳适于家庭的妇人。在军校阶级厨房中,出异常可口的菜饭,在伐树砍柴人口中,出热情优美的歌声。
地方东南四十里接近大河,一道河流肥沃了平衍的两岸,多米,多橘柚。西北二十里后,即已渐入高原,近抵苗乡,万山重叠。大小重叠的山中,大杉树以长年深绿逼人的颜色,蔓延各处。一道小河从高山绝涧中流出,汇集了万山细流,沿了两岸有杉树林的河沟奔驶而过,农民各就河边编缚竹子作成水车,引河中流水,灌溉高处的山田。河水长年清澈,其中多鳜鱼,鲫鱼,鲤鱼,大的比人脚板还大。河岸上那些人家里,常常可以见到白脸长身见人善作媚笑的女子。小河水流环绕"镇"北城下驶,到一百七十里后方汇入辰河,直抵洞庭。
这地方又名凤凰厅,到民国后便改成了县治,名凤凰县。辛亥革命后,湘西镇守使与辰沅道皆驻节在此地。
地方居民不过五六千,驻防各处的正规兵士却有七千。由于环境的不同,直到现在其地绿营兵役制度尚保存不废,为中国绿营军制唯一残留之物。
我就生长到这样一个小城里,将近十五岁时方离开。出门两年半回过那小城一次以后,直到现在为止,那城门我还不再进去过。但那地方我是熟习的。现在还有许多人生活在那个城市里,我却常常生活在那个小城过去给我的印象里。
忆儿时--丰子恺(1)
(1898-1975)
一
我回忆儿时,有三件不能忘却的事。
第一件是养蚕。那是我五六岁时,我祖母在日的事。我祖母是一个豪爽而善于享乐的人。不但良辰佳节不肯轻轻放过,就是养蚕,也每年大规模地举行。其实,我长大后才晓得,祖母的养蚕并非专为图利,叶贵的年头常要蚀本,然而她欢喜这暮春的点缀,故每年大规模地举行。我所欢喜的,最初是蚕落地铺。那时我们的三开间的厅上,地上统是蚕,架着经纬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饲叶。蒋五伯挑了担到地里去采叶,我与诸姊跟了去,去吃桑葚。蚕落地铺的时候,桑葚已很紫而甜了,比杨梅好吃得多。我们吃饱之后,又用一张大叶做一只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蒋五伯回来。蒋五伯饲蚕,我就以走跳板为戏乐,常常失足翻落地铺里,压死许多蚕宝宝。祖母忙喊蒋五伯抱我起来,不许我再走。然而这满屋的跳板,像棋盘街一样,又很低,走起来一点也不怕,真是有趣。这真是一年一度的难得的乐事!所以虽然祖母禁止,我总是每天要去走。
猫咪猫咪你别跳,这是咱们给你的小小教训。你知道你有多可恶吗?不仅抓破了我们的小人书,还跳上桌子,打坏了我们的瓷娃娃;你还特爱逞能,抓了一只小老鼠,就把尾巴翘得高高的,整天围着爸爸的裤腿转,吵着要吃鱼拌饭。爸爸也真宠你,竟把给我留的鱼罐头喂了你,你说可气不可气?
好了,给你戴上"口罩",看你看么叫,怎么吵,怎么逞能?
三月三,风筝飞满天。
孩子们带上刚刚糊好的风筝,牵上自家的小狗,吆三喝六,一起来到郊外的南山上,看谁的筝糊得最美,谁的风筝飞得最高。
阳光暖暖,春风习习,桃花正红,麦苗正绿,燕子呢喃,黄狗吠吠。在一派春光中,风筝带着孩子们的希望,带着孩子们对春天的向往高高地飞起来,飞起来……
蚕上山之后,全家静默守护,那时不许小孩子们噪了,我暂时感到沉闷。然过了几天要采茧,做丝,热闹的空气又浓起来了。我们每年照例请牛桥头七娘娘来做丝。蒋五伯每天买枇杷和软糕来给采茧、做丝、烧火的人吃。大家似乎以为现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时候,应该享受这点心,都不客气地取食。我也无功受禄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与软糕,这又是乐事。
七娘娘做丝休息的时候,捧了水烟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给我看,对我说:做丝的时候,丝车后面是万万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时候不留心被丝车轴棒轧脱的。她又说:"小囝囝不可走近丝车后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软糕。还有做丝做出来的蚕蛹,叫妈妈油炒一炒,真好吃哩!
"然而我始终不要吃蚕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诸姊不要吃的原故。我所乐的,只是那时候家里的非常的空气。日常固定不动的堂窗、长台、八仙椅子,都并垒起,而变成不常见的丝车、匾、缸,又不断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丝做好后,蒋五伯口中唱着"要吃枇杷,来年蚕罢",收拾丝车,恢复一切陈设。我感到一种兴尽的寂寥。然而对于这种变换,倒也觉得新奇而有趣。
现在我回忆这儿时的事,真是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蒋五伯、七娘娘和诸姊,都像童话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来,他们当时这剧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忆!只是这剧的题材,现在我仔细想想觉得不好:养蚕做丝,在生计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数万的生灵的杀虐!所谓饲蚕,是养犯人;所谓缫丝,是施炮烙!原来当时这种欢乐与幸福的背景,是生灵的虐杀!早知如此,我决计不要吃他们的桑葚,枇杷和软糕了。近来读《西青散记》,看到里面有两句仙人的诗句:"自织藕丝衫子嫩,可怜辛苦赦春蚕。
"安得人间也发明织藕丝的丝车,而尽赦天下的春蚕的性命!
我七岁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复养蚕。不久父亲与诸姊弟相继死亡,家道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儿时也过去了。因此这件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二
第二件不能忘却的事,是父亲的中秋赏月,而赏月之乐的中心,在于吃蟹。
我的父亲中了举人之后,科举就废,他无事在家,每天吃酒、看书。他不要吃羊牛猪肉,而欢喜用鱼虾之类。而对于蟹,尤其欢喜。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亲平日的晚酌规定吃一只蟹,一碗隔壁豆腐店里买来的开锅热豆腐干。他的晚酌,时间总在黄昏。八仙桌上一盏洋油灯,一把紫砂酒壶,一只盛热豆腐干的瓷器盖碗,一把水烟筒,一本书,桌子角上一只端坐的老猫,这印象在我脑中非常深,到现在还可以清楚地浮现出来。我在旁边看,有时他给我一只蟹脚或半块豆腐干。然我欢喜蟹脚。蟹的味道真好,我们五六个姊妹兄弟,都欢喜吃,也是为了父亲欢喜吃的原故。只有母亲与我们相反,欢喜吃肉,而不欢喜又不会吃蟹,吃的时候常常被蟹螯上刺刺开手指,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干净,父亲常常说她是外行。父亲说:吃蟹是风雅的事,吃法也要内行才懂得。先折蟹脚,后开蟹斗……脚上的拳头(即关节)里的肉怎样可以吃干净,脐里的肉怎样可以剔出……脚爪可以当作剔肉的针……蟹上的骨可以拼成一只很好的蝴蝶……父亲吃蟹真是内行,吃得非常干净。所以陈妈妈说:"老爷吃下来的蟹壳,真是蟹壳。"书包 网 想看书来
忆儿时--丰子恺(2)
蟹的储藏所,就在天井角里的缸里。经常总养着五六只。
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阳等节候上,缸里的蟹就满了,那时我们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只,或一只半。尤其是中秋一天,兴致更浓。在深黄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场上的月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静,明月底下只有我们一家的人,恰好围成一桌,此外只有一个供差使的红英坐在旁边。谈笑,看月,他们--父亲和诸姊--直到月落时光,我则半途睡去,与父亲和诸姊不分而散。
这原是为了父亲嗜蟹,以吃蟹为中心而举行的。故这种夜宴,不仅限于中秋,有蟹的季节里的月夜,无端也要举行数次。不过不是良辰佳节,我们少吃一点,有时两人分吃一只。我们都学父亲,剥得很精细,剥出来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积在蟹斗里,剥完之后,放一点姜醋,拌一拌,就作为下饭的菜,此外没有别的菜了。因为父亲吃菜是很省的,且他说蟹是至味。吃蟹时混吃别的菜肴,是乏味的。我们也学他,半蟹斗的蟹肉,过两碗饭还有余,就可得父亲的称赞,又可以白口吃下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励节省。现在回想那时候,半条蟹腿肉要过两大口饭,这滋味真是好!自父亲死了以后,我不曾再尝这种好滋味。现在,我已经自己做父亲,况且已茹素,当然永远不会再尝这滋味了。唉!儿时欢乐,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这一剧的题材,仍是生灵的杀虐!当时我们一家团栾之乐的背景,是杀生。我曾经做了杀生者的一分子,以承父亲的欢娱。血食,原是数千年来一般人的习惯,然而残杀生灵,尤其是残杀生灵来养自己的生命,快自己的口腹,反求诸人类的初心,总是不自然的,不应该的。文人有赞咏吃蟹的,例如甚么"右手持螯,左手持杯",甚么"秋深蟹正肥",作者、读者,均囚于习惯,赞叹其风雅。倘质诸初心,杀蟹而持其螯,见蟹肥而起杀心,有甚么美,而值得在诗文中赞咏呢?
因此这件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囝囝的交游,而这交游的中心,在于钓鱼。
那是我十二三岁时的事。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囝囝是当时我的小伴侣中的大阿哥。他是独子,他的母亲、祖母和大伯,都很疼爱,他给他很多的钱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游玩。他家与我家贴邻而居。我家的人们每天赴市,必须经过他家的豆腐店的门口,两家的人们朝夕相见,互相来往。
小孩子们也朝夕相见,互相来往。此外他家对于我家似乎还有一种邻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谊,故他家的人对于我家特别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产的豆腐干、豆腐衣等来送给我父亲下酒。同时在小伴侣中,王囝囝也特别对我要好,他的年纪比我大,气力比我好,生活比我丰富,我们一道游玩的时候,他时时引导我,照顾我,犹似长兄对于幼弟。我们有时就在我家的染坊店里的榻上谈笑,有时相偕出游。他的祖母每次看见我俩一同玩耍,必叮嘱囝囝好好看侍我,勿要相骂。我听人说,他家似乎曾经患难,而我父亲曾经帮他们忙,所以他家大人们吩咐王囝囝照应我。
我起初不会钓鱼,是王囝囝教我的。他叫他大伯买两副钓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许多米虫,浸在盛水的罐头里,领了我到木场桥头去钓鱼。他教给我看,先捉起一个米虫来,把钓钩由虫尾穿进,直穿到头部。然后放下水去。他又说:"浮珠一动,你要立刻拉,那么钩子拉住鱼的颚,鱼就逃不脱。
"我照他所教的试验,果然第一天钓了十几头白条,然而都是他帮我拉钓竿的。
第二天,他手里拿了半罐头扑杀的苍蝇。又来约我去钓鱼。途中他对我说:"不一定是米虫,用苍蝇钓鱼更好。鱼欢喜吃苍蝇!
"这一天我们钓了一小桶各种的鱼。回家的时候他把鱼桶送到我家里,说他不要。我母亲就叫红英去煎一煎,给我下晚饭。
自此以后,我只管欢喜钓鱼。不一定要王囝囝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钓,又学得了掘蚯蚓来钓鱼的方法。而且钓来的鱼,不仅够自己下晚饭,还可送给店里人吃,或给猫吃。我记得这时候我的热心钓鱼,不仅出于游戏欲,又有几分功利的兴味在内。有三四个夏季,我热心于钓鱼,给母亲省了不少的菜蔬钱。
后来我长大了,赴他乡入学,不复有钓鱼的工夫。但在书中常常读到赞咏钓鱼的文句,例如甚么"独钓寒江雪",甚么"羊裘钓叟",甚么"渔樵度此身",才知道钓鱼原来是很高雅的事。后来又晓得有所谓"游钓之地"的美名称,是形容人的故乡的。我大受其煽惑,为之大发牢骚:我想,"钓确是雅的,我的故乡,确是我的游钓之地,确是可怀的故乡。
但是现在想想,不幸而这题材也是生灵的杀虐!王囝囝所照应我的,是教我杀米虫,杀苍蝇,以诱杀许多的鱼。所谓"羊裘钓叟",其实是一个穿羊裘的鱼的诱杀者;所谓"游钓之地",其实就是小时候谋杀鱼的地方,想起了应使人寒栗,还有甚么高雅,甚么可恋呢?
"杀",不拘杀甚么,总是不祥的。我相信,人的吃晕腥,都是掩耳盗铃。如果眼看见猪的受屠,一定咽不下一筷肉丝。
杀人的五卅事件足以动人的公愤,而杀蚕,杀蟹,杀鱼反可有助人的欢娱,同为生灵的人与蚕、蟹、鱼的生命的价值相去何远呢?
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的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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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林语堂(1)
(1895-1976)
我生在前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时值满清帝国末叶,光绪年轻,虽然在位,伯母慈禧太后,独握大权,在国势岌岌可危之日,这位老太婆骄奢淫逸。我之降生,正值中日战争起,中国惨败,订《马关条约》,割台湾与日本。中日战争之前,慈禧太后将用以建立中国海军的款项,去修建颐和园。据记载,战争爆发后,中国一艘炮艇,曾以仅有之两发炮弹,参予战斗。腐败的满清官僚曾自各国采购大小不同的炮弹,藉以中饱自肥。日本则在明治维新之下,励精图强,后来在1904年在日俄战争中击败帝俄,满清王朝本已是行尸走肉,若干年之后,依然是行尸走肉。
我生在福建南部沿海山区之龙溪县坂仔村。童年之早期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是山景,二是家父,那位使人无法忍受的理想家,三是严格的基督教家庭。
坂仔村位于肥沃的山谷之中,四周皆山,本地称之为东湖。虽有急流激湍,但浅而不深,不能行船,有之,即仅浅底小舟而已。船夫及其女儿,在航行此急流之时,必须跳入水中,祼露至腿际,真个是将小舟扛在肩上。
板仔村之南,极目遥望,但见远山绵亘,无论晴雨,皆掩映于云雾之间。北望,嘉溪山矗立如锯齿状,危崖高悬,塞天蔽日。冬日,风自极狭窄的狗牙谷呼哨而过,置身此地,人几乎可与天帝相接。接近东南敞亮处,有一带横岭,家姐家兄即埋葬于斯。但愿他俩的坟墓今日仍然未遭毁坏。二姐之挣扎奋斗请求上学的经过,今日我依然记忆如新。
童年时,每年到斜溪和鼓浪屿去的情形,令人毕生难忘。在斜溪,另一条河与这条河汇合,河水遂展宽,我们乃改乘正式家房船直到县中大城漳州。到漳州视野突然开阔,船蜿蜒前行,两岸群山或高或低,当时光景,至今犹在目前,与华北之童山濯濯,大为不同,树木葱茏青翠,多果实,田园间农人牛畜耕作,荔枝,龙眼,朱栾等果树,处处可见,巨榕枝柯伸展,浓阴如盖,正好供人在下乘凉之用,冬季,橘树开花,山间朱红处处,争鲜斗艳。
父母让我和三兄弟到鼓浪屿求学,这样自然就离开了母亲。一去往往是一整年。坐在那种家房船里,我总是看见海上风浪女神妈祖的神龛,放置在船尾,不停的点着几炷香,船夫往往给我们说古老的故事。有时,我们听见别的船上飘来的幽怨悦耳的箫声。音乐在水上,上帝在天宫。在我那童稚的岁月,还能再希望什么更好的环境呢?
在《赖柏英》那本书里,我描写生在山间,是以高地的观点写的,而且是与生在平原以"低地"的观点相对的。这完全决定于你的性格。若想把高地和低地的观点说明,我最好是从《赖柏英》第95页引用几句了。细老那个男孩子在和阮娜说山的时候儿,他说:"在黛湖我们有山。可是我在你们那个地方,可没看见那样的山。我们附近的山是真山,不是你在新加坡看见的那种不像样子的山。我们那儿的山令人敬,令人怕,令人感动,能够诱惑人。峰外有峰,重重叠叠,神秘难测,庞大之至,简直无法捉摸。
他以突然兴奋的心情说话,好像倾吐出多年藏在心中的秘密一样,所以听他说话的人竟觉得突如其然,迷惑不解。他则接着说:"你一点儿也不知道。你若生在山里,山就会改变你的看法,山就好像进入你的血液一样……山的力量巨大的不可抵抗。
"-他停下来在思索一个适当的字。他说:"山逼得你谦-逊-
恭-敬。柏英和我都在高地长大。那高地就是我的山,也是柏英的山。我认为那山从来没有离开我们-以后也不会……"
阮娜听见这话,她的眼睛越睁越大。她简直没办法听懂。
她只觉得细老越说越神奇,所谈论的山的影响力,是别人难以听得懂的。
"你意思是说你把对那山的记忆看得很珍贵呀!
"不只是珍贵。那些山的记忆都进入我浑身的血液了。只要童年时成了个山地的孩子,担保一辈子是个山地的孩子,永远不会变的。你可以说天下有一种高地的人生观,还有一种低地的人生观。两者判若天渊,永无接近之日。
阮娜神秘地微笑了。
我的童年--林语堂(2)
她说:"我不懂你说的是什么?我所知道的只是你这个家伙太奇怪。
"细老说:"我给你说明白一点儿。我叔叔的人生观,就是低地的人生观。平
的,什么都是平的。从来不抬头往上望。……我再改个说法。比方你生在那些山间,你心里不知不觉评判什么都以山为标准,都以你平日看惯的山峰为标准。于是,你当然觉得摩天大楼都可笑,都细小得微不足道。你现在懂了我的意思了吧?对人生别的一切你也是同样一个看法。人,商业,政治,金钱,等等,无不如此。
阮娜把头向后一仰,低声嘻嘻的笑了。她说:"噢,那么……可是人都赞美摩天大楼呢。他们不像你把摩天大楼和山相比啊。
细老说:"自然啦,我们童年的日子,童年时吃的东西,我们常去捉虾捉小鲛鱼,泡泡水使脚清凉一下儿的小河--那些简单幼稚的事情,虽然你并不常想,可是那些东西,那些事情,总是存在你心坎儿深处的,并没有消失啊。"在另一本书里,我也写过赣柏英她那山间的茅屋。《赖柏英》是一本自传小说。赖柏英是我初恋的女友。因为她坚持要对盲目的祖父尽孝道,又因为我要出洋留学,她就和我分离了。
"你整个下午都在白鹭窠消磨过了。他们的茅屋在西山的一个突出的地方。一个女孩子站在空旷处,头后有青天做陪衬,头发在风中飘动,就比平常美得多。她决不显得卑躬屈节摇尾乞怜的样子。她浑身的骨头的结构就是昂然挺立的。
我之所以成为这样一个人,也就是因此之故。我之所以这样,都是仰赖于山。这也是人品的基调,我要享受我的自由,不愿别人干涉我。犹如一个山地人站在英国皇太子身旁而不认识他一样。他爱说话,就快人快语,没兴致时,就闭口不言。
父亲是个无可救药的乐观派,锐敏而热心,富于想象,幽默诙谐。在那些长老会牧师之中,家父是以极端的前进派知名的。在厦门很少男孩子听说有个圣约翰大学之时,他已经送自己的孩子到上海去受英国语文的教育了。家父虽然并不健壮,他的前额高,下巴很相配,胡须下垂。据我的记忆,我十岁时,他是五十几岁。我记得他最分明的,是他和朋友或同辈分的牧师在一起时,他那悠闲的笑
声。他对我们孩子,倒是和蔼亲切,但是若以一般年老的父母而论,他也有几分
严厉。纵然如此,他还不至于不肯和我们开玩笑,他还会把一个特别的菜放在母
亲面前,有时也给母亲布菜。厦门是道光二十九年中国五口通商后开放给西洋人
传教的一个都市。父亲说的笑话之中,有一个是关于在厦门传教的先驱搭拉玛博
士。当年的教堂里是男女分坐,各占一边。在一个又潮又热的下午,他讲道时,
他看见男人打盹,女人信口聊天儿。没有人听讲。他在讲坛上向前弯着身子说:"诸位姐妹如果说话的声音不这么大,这边的弟兄们可以睡得安稳一点儿了。"
家父很受漳州的基督徒所爱戴。他的话爽快有味,平常老百姓都能听懂。
据我所知,家父是个自学努力成功的人。他过去曾经在街上卖糖果,卖米给囚犯,获利颇厚。他也曾贩卖竹笋到漳州,两地距离约十至十五里地。他的肩膀儿上有一个肉瘤,是由于担扁担磨出来的,始终没有完全消失。有一次,有人叫他给一个牧师担一担东西,表示不拿他当做外人。那个基督徒对这个年轻人却没有怜悯心,让他挑得很重,那些东西里有盆有锅。那人还说:"小伙子,你很好。你挑得动。这样儿才不愧是条好汉。
"直到后来,父亲还记得在那个炎热的下午所挑的那一担东西。这就是他赞成劳动的缘故。
我记得他和当地的一个税吏打过一次架。那个税吏领有执照,得在每五日一次的集镇上,由他自己斟酌决定收取捐税。有一个卖柴的人,费了三天工夫,砍柴,劈成棍状,烘熏成炭,由山中运到集上卖。每一捆卖两百铜钱,而税吏每捆炭要他纳一百二十铜钱的税。家父赶巧在旁经过。看见税吏欺负穷人,上前干涉,于是恶语相侵。人群围起来。最后,税吏表示尊重家父的长者地位,答应减低捐税--减低多少,已经记不清。但是父亲回家告诉我们这件事时,税吏的邪恶不义,还让父亲怒火中烧。
我的童年--林语堂(3)
家母出嫁得晚。她为人老实直率。她能看闽南语拼音的《圣经》。不管什么农夫,她都会请到家喝杯茶,在热天请人到家乘乘凉。她虽然是牧师的太太,但从不端架子。我记得母亲是有八个孩子的儿媳妇,到晚上总是累得精疲力尽,两只脚迈门坎都觉得费劲。但是她给我们慈爱,天高地厚般的慈爱,子女对她也是同样感德报恩。我10岁,也许是12岁时,我的几个姐姐就能够做家中沉重的事情,母亲才得安闲度日。二姐和我总是向妈妈说些荒唐故事,以逗妈妈为乐。等妈妈发觉我们逗弄她,好像如梦初醒,恍然大悟,就喊道:"根本没有这种事。你们说来逗我乐的。
"母亲一向牙齿不好,每逢在大家面前笑时,总是习惯用手捂着嘴。
我们兄弟六人,姐妹二人,我是倒数第二。在家,男孩子规定是应当扫地,由井上往缸里挑水,还要浇菜园子。把水桶系下井去,到了底下时,让桶慢慢倾斜,这种技巧我们很快就学会了。水井口上有边缘,虽然一整桶水够沉的,但是我很快就发觉打水满有趣,只是厨房里用的那个水缸,能装十二桶水,我不久就把倒水推给二姐做。那时我们还不知道肥皂是什么东西。等我十岁左右,母亲用一种豆饼洗手时,有一种粘液。后来,我们用肥皂,是由商务印书馆买来的。母亲总是在太阳里把肥皂晒硬,好能用得久些。
在夏天,哥哥们回家来了,我们每逢上课前先打铃。父亲就是老师。他教我们念诗,念经书,古文,还有普通的对对子。父亲轻松容易的把经典的意思讲解出来,我们大家都很佩服他。快到十一岁时,我记得二姐常凝视着墙上的影子,用很惋惜,很不愿意的语气说:"现在我得去洗衣裳了。
"在下午,天晚一点的时候,她又看一看墙上的影子,几乎是自言自语的说:"我该把晒的衣裳收回来了。
在晚上,我们大家轮流读《圣经》,转过身去,跪在凳子上,各自祷告。有时候,我弟弟会睡着,大姐就会骂他"魔鬼撒旦",或"魔鬼撒旦的儿子"。我们兄弟姐妹是不许吵架的,实际上我们也没吵过架。理由是:每个人都要"友好和善"。后来,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时,我不得不劝我弟弟不要对每个人都那样微笑表示友好。这个理想主义者的色彩现在还依然植在他心里,由他的来信,就显然可见。他还是相信人人若不遵照耶稣指出的道路走,世界和平便不可获致。也许他对。他是教友会和平主义论者。
我最早就有想当作家的愿望,8岁时我写了一本教课书。一页是课文,接着一页是Сhā图。是我秘密中作的,很细心不使别人看到。等大姐发现时,我好难为情,不久之后,所有兄弟姐妹都能背了。文句是:
人自高终必败持战甲靠弓矢而不知他人强他人力千百倍
以所用的字汇论,写得算不坏。写这篇文字时,是与新教堂正在建筑中的那些日子的情形,联想在一起的。
另一页是写一个蜜蜂采蜜而招到焚身之祸。有一张画儿,上面画着一个可以携带的小泥火炉。课文今已忘记,也是同样道德教训的意味。
我也以发明中国药粉治疗外伤为戏,名之为"好四散"。当时童年的幻想使我对这种药粉的功效真是信而不疑。几位姐姐因此常跟我开玩笑。
我曾写过一副对子,讽刺老师给我作文的评语。老师给我的评语是"如巨蟒行小径",此所以言我行文之拙笨。我回敬的是"似小蚓过荒原"。现在我想到这副对联,还颇得意。
我还想起来,我十几岁时的头脑,常常想到别人想不到的事。在很早的时候,我就问上帝是否是无所不在,若是的话,那一定是"头上三尺有神明"。还有,为什么我们每逢吃饭前先要感谢上帝。我很早就推出了结论,那就是,虽然我们吃的米不见得是上帝赐与的,我们总是要谢谢那位原始的赐与者,就犹如在历史有一段太平的岁月时,老百姓要感谢皇帝一样。
二姐比我大4岁,是我的顾问,也是我的伴侣。但是我们一块儿玩儿起来,还是和她玩得很快乐,并不觉得她比我大。
我们俩的确是一块儿长大,她教我,劝我,因为我是个可爱的孩子,又爱淘气。后来她告诉我,我既顽皮,又爱发脾气。我一听见要挨一顿棍子时,脸就变得惨白,父亲一见,手一松,棍子就掉在地上了。他的确是很爱我。他在十点左右吃点心时,往往是猪肝细面,他常留下半碗,把我叫进去吃。我从来没吃过味道那么美的猪肝面。
有一次,家里关上门,不许我回家,我往家里扔石头。母亲不知道把我怎么办。我再三纠缠母亲。我忽然想出一个妙计。我知道二姐必须洗衣裳,我就躺在泥里说:"现在你得给我洗衣裳了吧。
二姐的眼睛特别有神,牙又整齐又洁白。她的同学都把她看做学校中的美女,不过这个我不想说什么。她的功课很好,应当上大学。但是我父亲要供给几个儿子。供给儿子上大学,可以;供给女儿,不行。福州的女子大学一学期学费要七、八十块钱。我父亲实在办不到。我深知二姐很想受高等教育。她已经在鼓浪屿上完了中学;那时是二十二岁,正是女孩子有人提亲的时候。但是她不管。在夜静更深时,我母亲就找个机会和她说亲事。她总是把灯吹灭,拒绝谈论此事。
最后,她看到别无良策,只好应允婚事。那年,我就要到上海去读圣约翰大学。她也要嫁到西溪去,也是往漳州去的方向。所以我们路上停下去参加她的婚礼。在婚礼前一天的早晨,她从身上掏出四毛钱对我说:"和乐,你要去上大学了。不要糟塌了这个好机会。要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做个有名气的人。这是姐姐对你的愿望。
"我上大学,一部分是我父亲的热望。我又因深知二姐的愿望,我深深感到她那几句话简单而充满了力量。整个这件事使我心神不安,觉得我好像犯了罪。她那几句话在我心里有极重的压力,好像重重的烙在我的心上,所以我有一种感觉,仿佛我是在替她上大学。第二年我回到故乡时,二姐却因横痃性瘟疫亡故,已经有八个月的身孕。这件事给我的印象太深,永远不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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