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小饭店后,小风一吹,我觉得清醒了几分,猛地想起一个一直盘横在我心里的问题,突然急转身,高喝一声,大声质问道:“银毛!你在广场上为什么突然吻了……吻了……我?”
银毛意味深长地笑道:“原本和小弟们打赌,看看一个小时内谁能在公交车上偷到最多的钱。结果,我输了。惩罚就是去吻一头‘肥猪’。后来在广场上转悠,竟看见了你。新仇旧恨加在一起,我觉得你倒是赚了。”
我了然地点点头,觉得和自己猜测的内容有点儿偏差。原本以为他突然吻我是想报复,不想竟然是他们这些地痞流氓恶搞下的产物!只不过倒霉的我,竟又晃悠进了他的视线,变成了那头可怜的……猪。
银毛仿佛想到什么好笑的事儿,独自呵呵笑了起来,口中还说着:“你当时仰头望天,嘴里还大口咬着什么东西,好半天都没咽下去。两个腮帮都鼓鼓的,看起来像只南瓜头。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特别搞笑……啊!!!”
俗话说酒壮熊人胆,不是没有道理的,尤其当我听到自己的初吻竟然是被他们玩丢的产物,这种无法扑灭的耻辱感就噌噌往上蹿!我当即用眼睛一扫,随手超起堆放在小饭店门口的啤酒瓶子,照着银毛的脑袋就狠砸了下去!
玻璃碎裂的声音在银毛的脑袋上响起,但他并没有像我预计的那样倒下,而是眼神越发清亮地望着我,犹如嗜血的狼王。
我有些惊慌,连忙伸手扫了扫他头上的碎玻璃渣儿,又竖起大拇指,笑得极其献媚道:“哥们儿,练过铁头功吧?真酷!”我转身,一路小跑地溜走。
在一片黑黢黢中,我跌跌撞撞地跑出很远。
酒劲儿随着运动再次涌上脑袋,我整个人又变得忘却所以,哼哼呀呀地不知所云。
我确实有些醉了,脑袋也变得不甚清醒,但我却仍旧没有丢掉回家的本能,一步步向小危楼的方向晃悠走去。
我路过破烂张霸占的狭窄巷子,一脚踩在一个罐子上,身子向前一扑,差点儿啃一嘴泥巴。所幸衣服领子突然被人拉住,没让我手中的汤汤水水供奉给大地。
我的醉酒清醒了一分,想转头去看来人,道一声谢。却隐约记起什么人说过,人的肩膀和脑袋上共有三盏灯,护着人不让孤魂野鬼逗弄去。但凡走夜路的人,都不可以左右摇摆着回头看,若灯被自己扑腾灭了,小鬼就要缠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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