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也有让我眼睛为之一亮的裙子,但上面标着的价格仍然让我望而却步。停停走走间,我看见一家品牌服装店里发生了顾客与店员的争吵。好奇的人们瞬间围了过去,我也只是随意地一瞟。
吵架的原因是因为一个小孩儿不小心将手上的巧克力抹到了一件艳红色的旗袍上,而小孩儿的母亲并不愿意买这件衣服,服务员更不愿意自己赔款,所以双方就争执了起来。
我看到小孩儿的母亲虽然穿着时尚,但全身上下却没有一件值钱货,大概也同我一样,是个闲逛找感觉的主儿。
眼瞧着两方争执不下,小孩被吓得号啕大哭,我心有不忍,于是对那个服务员说:“衣服包起来,我买。”
服务员在愣神过后,眼中燃起喜悦之色,却仍然很善良地提醒道:“这件衣服的材质在染了巧克力渍后很不容易洗掉。”
我淡淡地笑了笑,说:“没关系,就当是个特殊图腾吧。”
付款时,服务员很够意思地请示了上级领导,给我打了个六折。即使这样,还是花掉了我三千四百八十元!心疼得我差点儿没犯病。最后还是死撑着笑脸,在众人赞赏的目光中,一步步走出了高档商场。
我心里寻思着,既然都破费了,那就索性来个大改造吧。爱美,的确是女人的天性,谁也别想例外。更何况明天对我而言,也确实非常重要--很多投资商和艺术家都会来参加这次展出,盛况应该是空前的。
于是我一狠心,一跺脚,又给自己配了一双六百五十元的鞋子,还消费了二百八十元将头发烫了。当然,化妆品也一一配齐。整个过程下来,我有一种大放血的痛快和烧钱的豪迈!
我将一切都忙活稳妥后,这才爬回艺术馆给准备的单身公寓,将红色旗袍小心地捧出来,用买来的纺织染料在下摆上勾画出写意牡丹。末了,还提了名,用小篆体写着:何必芳华。然后上网找了一款适合旗袍风格的彩妆,对着镜子临摹了半天。最后才惊觉,原来我真变成了一个大美人咧!
我第二天一早爬起来,在激动的心情下对着镜子将自己梳洗一番,并以前所未有的细致化了一个金粉彩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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