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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书包网 > 佛典譬喻经 > 第11节:旧杂譬喻经(7)

第11节:旧杂譬喻经(7)

②梵声:赞佛的颂歌。

③在:通“才”。

④弹指:即拇指与食指指头强力摩擦,弹出声音;或以拇指与中指压覆食指,复以食指向外急弹。在印度弹指有四义:虔敬欢喜;警告;许诺;时间单位(极短暂时间)。现今一般用来表示时间极短。

⑤不毕三钱:欠三文钱。

⑥主:原本作“王”。

[今译]

从前,一位国王在海边打猎,得遇一位沙门,让他做了艺人。这位沙门夜间诵经赞佛,吟唱梵呗。国王说:“这个艺人真是善于唱歌啊。”只要有来客,就让他唱。

当时一个外国商人居士来到本国。国王让艺人为商人居士唱歌。商人居士听了艺人讲解高深的佛理,兴高采烈地离去。商人居士要为沙门赎身,价钱抬到三千万国王才把沙门交给他。商人居士向沙门施礼,说:“我用三千万钱才把你赎下来。”沙门弹指,跳起来说:“你是赎自己,不是赎我。为何这样说呢?前世,国王是个卖葱的,你买他的葱,欠下三文钱。我当时听任你不还,你就没还这三文钱。现在本钱加利息,总计正是三千万钱。你应该偿还本来的三文钱。”国王闻此顿悟,决心悔过,接受五戒,成为居士。

法师说:“债无论多少,不可以不还,也不该放任别人不还。”

[点评]

居士(优婆塞)出现得很早。佛陀成道后,在差梨尼迦树林结跏趺坐,这时,从北天竺来了两位商人,二位商人用|­乳­酪与蜂蜜供养佛陀,皈依了佛、法、僧,成为最初的优婆塞。看来,最初的居士来自商人,是可信的。

商人居士前世欠钱不还,今世得到报应,说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中国古代有句俗语,叫做“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世界通行的自然法,在任何时候都有效。不遵此法,人类就无法相安无事,无法互助互利,无法传宗接代。

(五)兄嫂悔过喻

佛在世,有小儿与兄嫂共居。儿日日至佛所,受经戒。兄嫂谏不止,后取儿牵抱之,以杖捶之,言:“佛、比丘僧当救汝!”儿啼呼恐怖,自归三尊,则得须陀洹道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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