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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看不到他的表情,她也能勾画一二。
细浓的眉拧成一团,偏白的肤色绝对是苍白多于红润,他的鼻子又挺又高,双眼皮,这点和她一样。他的眼睫很密,若不近看是无法注意的,而她之所以知道,因为上次被他吻时,她瞪看得非常清楚。
通常,他总是斯文有礼,沉稳适度,微笑得体而不近谄,但在树下制造秽物的他,不能说斯文尽失,但就是没了那种沉稳感,一点也不优雅,一点也不倜傥,偏偏她看了却忍不住想笑。
那个狼狈的男人真的很有趣。仿佛,他完全不受惊吓似的,居然说要“多熟悉几次”,这答案令她意外之余,也让她觉得有趣起来。
通常,人一向不喜见到自己身体内部的东西,胆小的女孩子甚至见血必晕……她实在不明白有什么好晕菜的,除开一层皮,身体里流的不就是那些散着腥味的血。满肚子的内脏也不过如此,好像被人割裂开来看就变得可怕起来,也不想想那是自己赖以生存的器官。
他明明很怕,嘴里说出来的话却背道而驰。为什么,就因为想与她交往?或者,为了迎合她的喜好?呵,有趣的男人,没有知难而退,反倒越挫越勇,公然邀她晚餐……唔,越挫越勇,这种形容好熟悉?
不管不管啦,越挫越勇是他家的事,既然有饭吃,她答应了,就不会反悔……
下午继续读《大白鲨》,下班后兴冲冲往家里跑……别误会,她仍是非常坚持她的不爱观,只是,偶尔生活有些变动也蛮有意思,不是吗?
回到小窝……没人,没人,居然——没、人?
很好,非常好,他敢放、她、鸽、子!
敲门、按门铃、踢门……所有不太费力气又不会弄疼自己的手段全使出来,他的屋内仍然一片寂静,害得她像偷儿一样猫腰在门缝边研究半天,最后决定——自己煮东西吃。
带着愤怒与遭人欺骗的不满,她吃光了橡皮糖。
冲完凉,不再想放她鸽子的男人,打开电脑整理《生物简史》。
夜半十点左右,她在blog(部落格)上写网络日志,首当其冲就是把杜预熙骂个狗血淋头。骂得正痛快之际,门外传来细微的声响,像是有人在门边徘徊,随后声响消失。她蹑手蹑脚猫腰到门边,居然听到一声叹息?
妈呀,有鬼!
好在关了灯,电脑屏的光亮不会透过门缝传出去吧。理他个非洲肺鱼,哼!
揉了揉鼻子,她决定继续写部落格。
门外的声响断断续续了十来分钟,她依稀听到开门声,接着,是极轻极轻的脚步声,以及很有绅士风度的细微关门声。
不理他不理他不理他……她已经决定骂死他了。
然而,从周四那晚开始,周五、周六、周日——直至今天为止,他都未在她眼前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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