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男人到了三十二,他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甚至从来没有过男朋友和女朋友,那他一定有生理缺陷。
如果没有生理缺陷,就一定有心理缺陷,如果哪里都没有缺陷,那就只剩下一个解释,他是个火星人。
苗苑从来没有想过她有一天会跟火星人谈恋爱!
这年头,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总有数不清的怪想法。
她们一会儿恼了一会儿高兴,一会儿乖得像猫咪,一会儿哭着说分手。
陈默觉得小女孩都是来自外星球的生物,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与她一起在地球生活。
他是一个狙击手,在沉默中靠近目标,一枪见血从不落空,他是天生的军人,曾经他唯一的爱人是一杆修长的枪。
她是一个蛋糕师,指尖上流淌着牛奶与蜜糖的芬芳,温婉娇柔,笑意盈盈,像新生的蔷薇。
当冰冷的枪口遇到柔美的蔷薇花。
当甜蜜的奶油融化生涩血痕。
生活,让不可能的人相爱。
题记:
“Inmethetigersniffetherose。(我心里有猛虎在轻嗅蔷薇。)”
——西格夫里-萨松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头猛虎,也有一朵蔷薇。
猛虎有猛虎的利爪,蔷薇有蔷薇的芳香。
引子:
那一天。
这世界上所有的故事都会发生在那一天,那一天其实平平无奇,可是回头看,却春光明艳,秋色宜人,而同时你早已经忘记了那一天到底是什么样子。有时候回忆很美,那只是因为让你想要回忆的那个人很美,那时候苗苑甚至觉得只要陈默对她笑一笑,她就会看到这个世界上开满了花。
那一天,在那个人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一切都是寻常的,天空是古城里一贯的晴朗,带着青灰的底色,苗苑工作的咖啡厅在古城东南边的一角,隔开一条街就是武警支队的驻地,清早会看到嫩生生的新兵蛋子们出来跑圈,苗苑和沫沫曾经跟老板开玩笑,说把店开在这里,是不是就图个放心?
老板闻着咖啡香一脸的陶醉,说,那是!板砖还没拎起来,人民子弟兵就能来解救人民了。
苗苑就和沫沫一起没心没肺地笑。其实开咖啡馆又不是开酒吧,哪来那么多拎板砖的。
周六的下午,太阳暖融融的时刻是咖啡馆里生意最好的时候,大幅的玻璃窗里照进来金黄|色松软的阳光,空气里飘浮着蜂蜜蛋糕的气息。
这家咖啡馆装修风格与别家不一样,阳光清冽,没有那种咖啡因爱好者所钟爱的黯淡色调,名字也起得简单,叫:人间。
因为老板说,天堂太远,人间正好。
苗苑站在“人间”柜台后面融化巧克力,透明的玻璃碗浸在热水里,从水浴锅底冒出来的气泡让玻璃碗轻轻地摇晃,苗苑用手里的不锈钢勺搅拌着深褐色的液体,巧克力甜蜜醉人的气息氤氲开来,在空气中跳动,跃跃欲试。
沫沫拿着单子进来做意式浓缩,随手划了搅拌器上的一点奶油含进嘴里。
“唔?”她诧异地皱起眉头。
“好吃吗?”苗苑眉开眼笑。
“像冰激淋一样。”沫沫扔下咖啡杯找勺子挖了一勺。
“这是动物奶油打发的,和我们平常吃的植脂奶不一样。”
“动物的啊!会不会胖……”沫沫紧张了。
“你以为植物奶油就吃不胖?试试这个。”苗苑神秘兮兮地把手边的酒瓶递过去。
沫沫闻一下,酒香绵甜。
“梅子酒,我老爸泡的得意之作。”苗苑快乐地扬着眉毛,用小碗倒出一点点,试探着咽下一小口。酸的,甜的,一点点辣,微醺而醇厚,无数活跃的因子在舌尖上跳动,果然是好物,会让女孩子喝到迷醉的琼浆。
“你又要搞什么了?”沫沫端着餐盘出去。
“回来给你看。”苗苑得意地眨眨眼。
水浴锅里的巧克力顺滑得像一汪丝,加入奶油,加入|乳酪,深褐的色泽被破碎开,搅出大理石的花纹,然后慢慢融合,苗苑把酒液缓缓地加进去,空气中飘浮的气味变得复杂而迷乱,好像狂欢,苗苑感觉到异常的兴奋。
泛着丝光的巧克力液拉成一道细韧的丝线融入打发好的奶油里,打蛋机尽职地工作着,发出嗡嗡的声响,苗苑给奶油碗外面的冰水里又加了一些冰块。这是一个快乐的时刻,她的手很稳,玻璃碗倾斜在适当的角落,苗苑带着一种虔诚的心情等待着她的作品,就像在等待一个新生的婴儿,被全心期待的蛋糕才会让人感觉到幸福。
“怎样?”苗苑紧张地看着沫沫,打发好的奶油看起来脆弱而绵软,像一朵哀伤的云。
沫沫眨了眨眼睛,面无表情地又眨了眨眼睛,她在搞气氛,苗苑扑闪着大眼睛紧张兮兮的样子很好玩,她很想多逗她一会儿。然而大门上的风铃就在这个瞬间被敲响了,那个老板从大研古城带回来的铜铃音质悠远,苗苑下意识地从沫沫身后探出头。
这一秒钟和下一秒种在刹那间变得不一样了。
想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
这个问题问苗苑就再合适不过了,小学时那个借她半块橡皮的同桌,初中时会写一手漂亮粉笔字的数学课代表,高中时永远穿着白衬衫和红色外套的高大的学长……
人间总是充满了奇迹,在某一个瞬间你忽然决定要对某人心动,可能是因为一点微笑,一个低头,或者一点挑眉。这完全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事,然而在你大脑中的某一个脑区却忽然开始疯狂地释放神经递质,让血液中的多巴胺浓度在一瞬间超过了顶点,这种变化让身体开始变得暖洋洋的,轻飘飘的仿佛踏在云端。
理智于是困惑地问情感:我这是怎么了?
情感羞涩地回答:你恋爱了。
是的,苗苑心想,我恋爱了!
眼睛里冒出一颗又一颗粉红色的心。
1.
陈默是一个军人,狙击手,少校军衔。他曾经服役的部队有些冷门,驻地在任何公开的地图上都找不到,任务档案查阅时需要相关密码,挂靠在某军区名下直属,顶着一个比较奇怪的番号,他们是和平时期少有的那一群仍然需要直接面对死亡的军人。陈默拥有着与他的姓名相似的个性,这让他在那个半与世隔绝的地方如鱼得水。
他喜欢那里。
十八岁考军校,二十二岁毕业,二十三岁的时候他争取到进入那支部队的机会,现在他三十一岁,职务是副中队长,正是最当打的时候,经验与体能平衡得最巅峰的时期,然而现在他却在考虑如何离开。很多时候,人们的生活可以与世隔绝,人们的身份却不能,父亲的一场大病让他不得不去面对一个现实:他是某人与某人的儿子!
现在某人与某人要他回家去。
于是,他的队长夏明朗在某个猝不及防的时刻,收到一份异常凌乱的请调报告。当时的夏明朗三十四岁,身上兼任着副大队长的职务,正准备年底正式交权让陈默提正。看着那份请调报告,夏明朗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抽了一夜的烟,第二天另一位副中队长陆臻去上班的的时候,屋子里跟失了火没两样。与陈默同寝的方进跑过来报告说默默不见了,夏明朗挥挥手说,找吧!
这是一个很大的基地,在灰白色调的大楼周围是一片又一片功能各异的训练场地:丛林追击、城巿反恐、400米越野障碍、长纵深移动靶靶场、超远距离狙击训练场……
夏明朗在狙击训练场找到了陈默,他是顺着子弹的声音找过去的,超音速的子弹切开空气时会发出尖锐的啸音,仿佛死神的喟叹。陈默趴在地上仰望他的队长,阳光直剌剌的从夏明朗身后刺到他眼睛里,让他的双眼有种莫名的酸软,过了很久很久之后陈默才明白,那原来是想哭的感觉。
夏明朗迎面踹了他一脚:“你他妈知不知道,你把我全盘的计划都打乱了!!我本来以为你至少还能再呆五年!!”
陈默躺了一会说道:“我担心我爸活不了五年了。”
夏明朗在他身边站了良久,慢慢坐下,陈默陪他坐起来,荒凉的山岗上两个灰黄的背影肩并肩的坐着。
过了很久夏明朗说:“我小的时候,有一次看报纸,说有一个唱歌的,好像是什么劳模表彰的,反正就是一个唱歌的,她有一次要上一个什么晚会,上台之前她家里人打电话给她说她儿子病了,很危急,让她回去看看。然后当然是犹豫啊,痛苦啊……最后她就毅然决然的上台了,说是不能辜负她的观众。”
陈默安静认真地看着夏明朗,此时此刻那张一贯生动的脸上表情仍然丰富,他看起来似乎已经不生气了,虽然陈默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这事我记了很久,一直记得,我当时就想啊,我要是她儿子我这辈子都记得她,我一辈子都不原谅她。这叫什么事?树典型树得连人性都没了。”夏明朗笑一笑,伸手揽过陈默的肩膀:“反正在我看来,放十万个观众的鸽子也比不上回家看自己快死的亲儿子重要,不就是唱首歌嘛,谁还缺了谁不行了?所以,行……我同意了,你走吧!”
“队长?!”陈默哑然。
“放心,咱缺人还没缺到这份上,这么大个国还不缺你这么个战士,可你爹就你这么一个儿子,我放你走。”夏明朗撑着陈默的肩膀站起来,背着手,一步步走下山梁,没有人能看到,当时的夏明朗眼中有泪光,然而,那并不全是伤感和遗憾。
八年的时光足够让两个陌生人结出某种紧密的联系,更何况他们是战友,同在生死之线上踩过。
夏明朗仍然清晰的记得七年前陈默第一次参加实战任务,QBU88*一个弹匣里有十颗子弹,陈默的运气不好,堵到了匪徒溃退的方向,他于是一枪一枪的把不同的子弹射入不同的心脏与眉心,一个弹匣几乎全打空。88狙并不是一种上好的枪,即使是像陈默那样出色的神枪手也需要在400米的距离内才能打到这样的精度,夏明朗可以想象当时陈默看到了什么。
回去之后整个心理小组如临大敌,可是陈默从没登门拜访过,几次心理评估的报告都是正常,正常得几乎不正常。
从那之后夏明朗就认定,陈默这小子生来就应该干这一行,沉默冰冷,克制镇定,目标明确,天生的兵器。而现在这个兵器说他要回家了,他父亲病重,他担心错过最后的时刻,夏明朗在痛心之余莫名的松了一口气。
虽然没有任何人在他面前表达过类似的暗示,可是陈默坚持认为这是一种背叛,起初他试图让自己走得损失重大,但夏明朗在陆臻的帮助下很完美的操作了他调走的流程。
几个月后,陈默顺利考入某军事院校攻读函授军事史学硕士学位,并借此转入武警部队。陈默老家西安,父母在这个城巿中仍有一些人脉可用,一个特种部队出来的,在读的硕士,陈默成为了整个武警总队都想争夺的香饽饽,于是,到最后他的职务与待遇都相当好,好得让他心怀愧疚。
回到家乡的城巿,回到父母的附近,回到平淡的生活,陈默从他的天堂跌落人间,开始新的生活。
那天陈默走进人间咖啡馆的时候什么都没感觉到,即使这里曾经是家乡,即使他重新回到这个地方已经快有大半年,对于这块土地他仍然很陌生,长期的特种部队生活已经把他体制化了,从里到外。他老妈说他应该尽快过一点正常人老百姓的生活,他对此很反感,但是并没有合适的理由反对。
三十二岁,说得俗一点叫老大不小,说得严重点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说得猥琐点就是,今天中午刚搭档不久的指导员成辉勾着他的脖子对他说:“兄弟,找一个吧,你这个年纪还单身,看着总让人觉得有点不放心。”
“为什么不放心呢?”陈默转过头冷静地看着成辉,紧抿的嘴角和平静无波的眼神让他看起来有些捉摸不定。
成辉干笑了一下,没多说什么。
陈默发现老成孤身离去的背影似乎带着点萧瑟的意味,他低头默默地思考难道自己刚才又有什么很难沟通的地方了?没有啊……陈默无辜地列举着。
第一,他回答了。
第二,他看着对方的眼睛说话了。
第三,他还用了语气助词。
所以,他妈的,还要他怎么样?于是陈默同志淡定地转身离开了,可是转身之后他莫名地想到了过去,在十冬腊月里做雪地潜伏,陆臻哀号着说,天哪,他绝对不要和陈默一组,天已经够冷了,看到陈默气温还能再降三度。
陈默非常认真地分析对比,诚恳地认定他现在与人交往的热情程度已经是以前的无数倍,然而他在对比的同时不自觉地想到了方进,想到了陆臻,想到了徐知着,想起他所有出生入死的兄弟,他想起临上车前夏明朗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回去了有好有坏,可如果有什么事儿,这里永远是你的家。
一个刚刚下岗哨的士兵向着陈默迎面而来,陈默在行走中随意地回了个礼,士兵在放下手掌之后才反应过来他们新来的冷面死神队长居然在笑,他惊恐地转过头去看陈默,不提防一头栽进了花坛里。
陈默就是带着这样回忆往事的温柔笑意走进人间的,苗苑站在柜台后面呆呆地看着他,武警的新制服妥贴地包裹着他的身体,深绿色的布料切裁出利落的棱角让他看起来如此的高大威武,满足一个女孩在少女时期对英俊这个词的所有幻想。
沫沫在苗苑的石化期英勇地挺身而出引着陈默走向了一个靠窗的沙发位,她把菜单留下,倒了杯柠檬水过去。回到柜台的时候,破石而出的苗苑拉着她的胳臂把脸贴到她的胸口乱蹭。
“好帅好帅好帅……你有没有看到,怎么会这么帅……”苗苑做兔斯基状乱扑腾。
沫沫闭上眼睛回忆了一下陈默的脸,呃……这个基本上,帅嘛,有点儿,可是……至于吗?
“你难道不觉得他帅到飞起吗?”苗苑激动地控诉。
哦……基本上,沫沫点了点头:“还不错!”
“没品味!”苗苑丢出一个鄙视的小眼神,抄起单子,用最优雅的步调走到陈默面前。
啊,不是吧……
沫沫抚额,姑娘,你确定你现在不需要缓缓你那X级的HC射线吗?我怎么觉得那个男人会被你射得全身鸡皮疙瘩暴起,有如遭遇放射性物质。
她很紧张!
陈默在苗苑走近的第一个反应便是,她很紧张。
脸上有不自然的笑容,眼球震颤,手指发抖,咬字过分清晰,陈默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欠起身来看她,视线在瞬间笼罩了苗苑的全身,而同时让自己的身体处于一个随时可以攻击的状态。
苗苑顿时结巴了起来,七零八落地问道:“先,先生,你要……要喝点……什么吗?”
陈默愣了两秒钟,忽然笑起来,这只是一个小姑娘而已,或者是因为新手刚开始上班,还在担心应付不了顾客,所以看到谁都紧张惶恐。陈默认命地知道自己会给身边人带来压力,现在大概又是自己某个不经意的眼神让她觉得害怕了。他于是尽力调动自己最温柔的笑容与最温和的声音,缓慢地说道:“我先看一下。”
苗苑安静地站在他的身边不动。
陈默微微扫了她一眼,他看到这女孩在瞬间流露出兔子似的受惊的眼神,陈默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我不喝咖啡……”
“啊……”苗苑脱口而出。
这种失望太夸张了,几乎会让人有负罪感,陈默猜度着难道真的是新手,或者是生怕自己要走会被老板骂?
“我不喝咖啡,有没有别的饮料可以推荐?”陈默合一下手掌,尽量让自己的牙齿能露出来,极限了,极限了……
“热巧克力喝吗?我们有一个套餐。”苗苑很小声的建议。
“好的!”陈默干脆地拍板,你再不走我真的要翻脸了。
苗苑像梦游一样的回去了,陈默看了表,无聊地等待着他的相亲对象,他有点头疼地按了一下眉心,回想起他妈手上像扑克牌似的那么一大叠照片。不过偶尔出来看看姑娘大概也是应该的,至少可以让成辉看自己的眼神正常点,虽然他总觉得自己其实挺正常的。真的!
苗苑几乎是把自己扔进柜台后面的,沫沫抓着单子拽住她,说:“哎哟,闺女,你慢点儿。”
“帮我撑着!”苗苑手忙脚乱地把巧克力块扔进水浴锅。
人间的热巧克力是13块钱一杯,这样的价钱注定了它不可能是煮的,它只能是现泡的,可是苗苑认定陈默应该在她手上喝到最好的热巧克力。碎乱的巧克力块在玻璃碗里缓慢地融化着,苗苑把整块的蜂蜜蛋糕切开成块,对半剖开一刀,把刚刚调好的巧克力奶油填进去,抹平修边裱花,最后撒上粗颗的栗子粉,沫沫在旁边啧啧地:“你这得卖多少钱?”
苗苑眼巴巴地哀求着:“别说出去!”
“败家啊!”沫沫在她耳朵上拧了一下,苗苑揉着微红的耳尖傻乎乎地笑,得像巧克力一样甜蜜而温暖。
现在这块巧克力蛋糕看起来和柜子里放着的例份巧克力方块并没有任何分别,于是谁都不知道她在里面放了什么,她融化了松露巧克力做底,加了最好的奶油和奶酪,那里面还有她老爸的传世经典,以及她一颗砰砰乱跳的少女心。
苗苑用刀把蛋糕移到白瓷碟子里,她的手很稳,没有任何的波动,做这些事会让她心情平静,她在融化调制好的热巧克力里加入奶沫,然后用一根牙签在上面勾出树叶的图案。
精益求精,我们为我们喜欢的人做事,总是怎样精心都会觉得不够。
“趁热喝。”苗苑把餐盘收在胸前,小声地提醒。
陈默点了点头。
一分钟之后,陈默敏锐地感觉到这姑娘的视线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他困惑地从遥远的角落里把人找出来,苗苑指着他的杯子用口型说:“趁热喝!”
这姑娘简直有点过分敬业了。
陈默用力闭一下眼睛,把杯子拿起来喝了一口,很甜,极致的滑腻,像丝一样的触感滑过喉间,陈默有些疑惑地舔了舔上唇,苗苑抱着单子紧张地看着他,然而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坐到陈默桌前挡住了她所有的视线,沫沫走过来拉苗苑的衣角,声音小小:“人家有女朋友了。”
苗苑失望地抿了一下嘴角,万般失落地:“好像是的。”
从开始到结束,这一次的恋爱经历为三十分钟!破纪录的凄惨!苗苑把头靠到沫沫的肩膀上说:“亲爱的,我失恋了。”
沫沫沉默地摸了摸苗苑的额头,心想,没发烧啊!
QBU88*:88式狙击步枪,为95枪族的成员,全枪长920mm,全枪重4.1kg,有效射程800m,弹匣容量10rds。
番外—从我爱你开始
2.
王正楠,28岁,身高170,体重55公斤,执律师执照,在法院工作,父亲是巿委组织部长,算得上是后台过硬。陈默在照面第一眼脑海中就映出了对方的全部资料,背景是他妈给的,打在一张A4纸上,身高体重是他刚刚瞄的,当时陈默看着那份像简历似的资料就有一种奇异的穿越感,好像照片上笑容明艳的女孩不是他正在寻找的爱人,而是一个对手,一个彼此之间防备警惕,你争我夺的对手。这个女孩家世过人,条件优越,果然很像是他妈会放在第一个让他见的人。
陈默发现他很难压抑他的视线不下意识地跑到对方的眉间和心脏附近转悠,看到这些关键点完全暴露在他的控制范围,这会让他心安。
这次对绝不是我又变态了,陈默心想,是这个女孩子的气势太过咄咄逼人。
陈默喜欢观察对手,如果时间允许,所有的狙击手都喜欢观察对手,因为这会让他们的射击有更高的精度。
他看到王正楠一落座就交叉起双腿坐得很深,脊背完全贴在椅背上。这是一个很自信的坐姿,证明对方有完全控制全局的欲望,或者说预想。他看到她翻看菜单时盯着纸页上的某一个污渍看了很久,然后皱起眉,坚决地翻过了那一页,这说明她的个性并不随和,执着细节,并且没有经历过困苦。他看到那姑娘脸上细致的粉底和小烟薰眼影,虽然从技术的角度应该已经足够精密,可是在这样的近距离,以陈默精细的视力看来,他其实还真的挺想拉着她去洗洗眼睛的。
陈默喜欢那种一眼就能让他看清眼神的人。
当然,陈默在匆匆一眼就得到全部信息的同时清晰的感觉到这姑娘在审视他,不过他也确定对方应该看不出什么来,
如果说爱情也是一种病,王正楠总觉得自己应该早就成良医了,来来去去的招式就这么多,三十六计七十二变,其实今天她愿意出来看看陈默的理由很简单,年轻的武警少校,母亲是社保处的处长,父亲在税务局工作,这样的家境的确不错,但是并不足以打动王正楠挑剔的眼光。
真正让她觉得心动的是陈默之前的经历,她听说陈默曾经在军区特种部队里任过职,这年头什么都假,军官的水准也良莠不齐,可是一个家庭出身正常良好的家伙居然会选择考军校做特种兵过苦日子,这让她觉得很好奇。在这个男人的血性越来越淡薄的年代里,女人们本能地渴望着接近英雄。然而在见了面之后,她忽然开始觉得心里没底,陈默的态度太奇怪了,或者说,没有态度,她觉得自己眼前就是一道墙,打什么过去都会被吸收掉,连痕迹都不剩下。
王正楠在听了太多,是,不是,不知道,很难说……之后终于按不住性子探身过去问道:“你是不是讨厌我?”
陈默注意到她的腿已经平放,腿尖变转了方向,指向大门口,她想走了。
“不是。”陈默说。
“那你喜不喜欢我?”王正楠问。
“不喜欢。”陈默说。
“为什么?理由呢?”王正楠很生气,她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当面甩过,这让她觉得简直是侮辱。
“没有理由。”陈默安静地看着她。
理由?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喜欢一个人也需要理由。可是我不喜欢你,还得有理由?谁能给他一个一定要在30分钟之内喜欢上谁的理由?
王正楠一拍桌子,怒道:“你有毛病。”
人间的咖啡桌都是独立的小圆桌,根基不稳,王正楠那一下拍得重,桌子直接就要倒,咖啡杯往旁边滑,陈默眼明手快地挡住。王正楠站起身发现陈默完全没有想要挽留的意思,咬牙转身就走。
真见鬼,她决定最近几周都不要再见军人了。
“走了……”苗苑错愕地看着门口。
“飚了?”沫沫拿着单子走回柜台。
“分手了?”苗苑费解地猜测着,接过单子开始做咖啡。
“不会吧……”两位姑娘不约而同地齐刷刷把视线投向陈默,陈默敏锐地感觉到有人在看他,转过头,看到苗苑好像吓了一跳似的指着他的杯子。
这姑娘也太敬业了吧,陈默无奈,看来这家老板手段很厉害。
巧克力已经凉了,馥郁的浓香凝结在一起,粘稠之极,滑过口腔的触感让味蕾战栗,太浓烈,几乎像是一种刺激,让人喘不过气来。陈默一口气喝光了所有,他向苗苑点点头,示意,可以了,别再看着我了。
苗苑连忙走过去问道:“你还要点什么吗?”
“不用。”
“味道……还可以吗?”
陈默想起初始的香浓滋味,诚恳地点头:“很好。”
苗苑马上笑了起来,青春总是好的,年轻的女孩子自己就带着阳光,微笑的模样有如春晓,苗苑兴高采烈地走开了,陈默看她乐得就像是心里开出了花,莫名地,也跟着感觉心情挺不错。如果一句称赞就能让人高兴成这样,那的确不应吝惜。
“他说很好喝!”苗苑一脚深一脚浅地躲进柜台里。
沫沫摸她的额头,果然发烧了。
苗苑躲在柜台的一个死角里偷偷摸摸地看着陈默,他女朋友刚刚摔门而出,可是他现在看起来却非常的镇定,安静如山的男人,苗苑叹了口气:真顺眼啊,怎么看怎么顺眼。那姑娘怎么舍得扔下他就这么一个人走?
沫沫凑过来说,看上了啊?
苗苑蹲着踹她,看上不行啊!
人家有女朋友哎!
苗苑捧着玻璃心:我看看不行啊!
下午的阳光很好,陈默就那么在窗边坐着,看树叶一片一片掉下去,他请了半天事假,目前还没到时候,懒得回去。
当然,他也没在想什么,他只是在发呆,现在的生活比起以前就像是在度假,而这个假貌似会长久地漫无止尽地度下去,像这样大把的不知道如何消耗的时间让他觉得有点空虚。
空虚,陈默苦笑了一下,心想他都学会这个词儿了。
郑楷老大转回地方的时候倒是很乐呵,大概就是因为他有家有业的缘故吧!生活会让人们变得忙碌而琐碎。
你已经离开了,陈默小声地对自己说,所以努力适应吧!
陈默始终感觉到有人在看着他,缠绵的视线,断断续续飘乎不定,陈默从柜台的角落里把苗苑的眼睛给揪了出来,苗苑尴尬地冲他笑笑,指了指他的桌前。陈默低头看到一块小小的深褐色的蛋糕,最普通的样式,每家每户都会有的那种巧克力方块。陈默拿起叉子挖了一块放进嘴里。
苗苑紧张地用力闭了一下眼睛又睁开。
可是……
陈默偏过头,有些意外地用叉子把蛋糕拨开,绵软的糕体之间夹着像奶昔一样的褐色浆液,浓香醉人,不单纯是可可的那种饱满的香气,还有另外的绵长气息,有一点点辣,略带刺激的感觉,醉人的甜蜜。
是酒!
陈默对所有具有兴奋性的气味都非常的敏感,所以他从不喝酒也不喝咖啡。
陈默下意识地舔了舔下唇,搅了一块奶油放进嘴里。入口即化,绵延满溢的口感让人如同坠入梦乡,巧克力香浓的暖意在这个初冬的季节恰到好处地温暖人心,很多男人都排斥甜食,然而甜是我们生命最初最温柔最接近于幸福的记忆。
只有被刺激过度的味蕾才会用苦涩和辛辣代替甜蜜。
苗苑看到陈默脸上露出轻松的近乎于温柔的笑意,心满意足地转过身去。
没有找到画小叶子的热巧克力,只找到了画小雪人的……
可爱的方块……
3.
方形的戚风蛋糕切边分层,填入打发好的秘制巧克力奶油,修边,整形,筛上一半可可粉。把三根牙签的尖端绑在一起,在可可粉上踩出小鸡爪印的效果。而另外一半浅色的部分,苗苑犹豫了一下,用本色的奶油写上了两行字。
天堂太远,人间正好。
苗苑眯起眼睛看效果,长长缓缓地呼出一口气,用蛋糕刀把成形的蛋糕移到白瓷盘里,放进玻璃冷柜的最上层,最精心的作品,总是希望有更多人看到的。
陈默走的时候留意了一下冷柜,他没找到他吃的那种,那种常规的方块蛋糕都放在柜台里面的冷藏柜里,不会专门拿出来做展示,于是他注意到了天堂与人间。苗苑误以为他是想要,便结结巴巴地解释着这是给店里周年庆做的蛋糕,非卖品。
她没有从陈默脸上找到失望的神色,便有些失望。
陈默点了点头,推门离开,门上的风铃声像来时一样的清悠悦耳。
苗苑觉得这个下午果然很美妙。
在这个世界上,有人看着新生的婴儿痛哭,因为知道他们总会老去,脸上生出皱纹变得圆滑世故;也有人看到笔直的坦途而悲伤,因为知道往前走总会出现岔口……
可是我们仍会一次又一次地爱上谁,有时候求不得,有时求到了自己却淡了,有时候你还想维持别人却要离开了,我们被伤害,同时也伤害人,视线却仍然一次次地不受控制。
或者,爱上一个人是本能,如果心里没有牵挂,它会自己去找。
所以我们仍然会有恋爱的感觉,只不过已经明了,所有的爱情终将会消失,所有的爱人到最后都会分离,凡人无可抵御那漫长时间之变。
于是,那又怎么样呢?
苗苑在那个黄昏满室的咖啡与可可的香气中快乐地吹着口哨,就是因为不长久,所以才要在它消失之前好好享受呀!
晚上的周年庆搞得很热闹,各个分店的店员们都凑到了一起,苗苑的新发明备受好评,老板乐呵呵地捧着蛋糕说,小苗,考不考虑量产?
苗苑转了转眼珠,给出一个非常离谱的价钱。
老板捧着破碎的玻璃心离开了。
小小的一点私心,这个蛋糕在出生的时候印上了那个人的记号,于是就希望永远永远只让他一个人吃到,至少在他于她而言还是那么特别的时刻。一个特别的人会让生活充满乐趣,这就像如果我们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仰望星空的时候你就会觉得快乐,好像所有的星星上都开着花。*
苗苑跟同事们告别,一步一跳着走回自己的出租屋,她努力把路边的一块小石子踢回家,夜晚干净清冷的空气扑到脸上,让人鼻子发酸,这是一个陌生的大城巿,苗苑张开手臂转身,看着这暮色深深中的万家灯火。
起初,因为这个城巿太大太古老,生活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的苗苑对这块土地没有任何的融入感。
她在想,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呢?这里有什么特别呢?我为什么不能离开呢?
但是今天,一切都变得意义,如果你在一个城巿里有了一个特别的人,那么遥望万家灯火的时候就会想微笑,想象他在某一个窗口的背后,某一盏灯的前面。
今天,他好像跟他的女朋友吵架了,只希望巧克力能让他觉得快乐一点。
因为那可是能让探险家们都眼睛发亮的,最接近于爱情滋味的,神赐予的美味啊!!
在那个周六之后的好几天,陈默都没有再出现,不过苗苑仍然持续着好心情,恋爱的感觉会让空气染上粉红色,那一瞬间的多巴胺刺激在人的身体里留下长久的痕迹,然后慢慢淡去。
加了砂糖的蛋黄在手下打得发涨,Mascarpone奶酪已经放到了适合的温度,苗苑把蛋黄糖液和奶酪混合到一起,细腻的奶油慵懒地在木勺之下翻滚,被搅拌器拉近彼此的距离,直到亲密无间。听熟客说最近店里提拉米苏的品质大进,苗苑微笑着抿起嘴角,那是因为……
提拉米苏,请带我走啊!*
不知道他和他的女朋友和好了没,如果没有的话……苗苑把咖啡酒液抹在手指饼干上,然后虔诚地祈祷:亲爱的姑娘,如果你已经不爱他了,请狠狠地甩掉他吧,我会帮你安慰受伤的灵魂的,请千万不要有负罪感,不要勉强跟他在一起啊!
酥松的手指饼在吸饱了咖啡酒之后变得绵软,苗苑把它们切成小块排进透明的塑料杯中,然后把搅拌好的奶酪浆倒进去。
最近她做任何食物都会有超水平的发挥,因为心里有爱的缘故。
苗苑知道那是一场吉光片羽的邂逅,在我们的生命中有一些人会忽然之间闯进来,然后忽然之间又离去,他们留下一些美妙的痕迹让我们回味不已。
还有谁记得暗恋的感觉吗?
总是偷偷地在看着那个人,注意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看见他就开心,听到他的声音就心跳加速。为他的一个背影痴迷半天,不敢直视他的双眼,听他喊自己的名字,就会感觉血流加速。
每天下午放学之后下楼冲得特别快,只为了站在校门口多看一眼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身影。听说一见钟情是一种缘分,可遇而不可求,苗苑常常遗憾她的青春期在近乎于纯女的师专中度过,现在算是上帝补给她最后一点青春的尾巴吗?
苗苑听到门铃响,抬起头,她看到上帝在那个人身后狡黠一笑。
神说:亲爱的,你要相信我,我还想给你更多!
陈默非常直接地走到柜台前面对她说:“热巧克力。”
苗苑呆呆地点了头,然后转身一头扎进里间的工作室。
“帮我顶着!”她一边手忙脚乱地把巧克力块往玻璃碗里放,一边高声招呼着沫沫。
沫沫摇头叹息:“你说,养个女儿有什么好,倒贴败家。”
可是,没有酒!
苗苑在工作间里急得团团转,她老爹的家传经典被她带回了租屋,可是无论朗姆还是咖啡甜酒都无法代替那种口感。
苗苑把热巧克力拿过去给陈默。
“蛋糕,暂时没有了。”她看着他的眼睛,试图从那里面看到失望或者不失望。
“好的!”陈默平静地点头。
窗外的阳光还是那么好,阳光下人们瞳孔的颜色呈现出一种不纯粹的黑,苗苑心想,那真像巧克力,浓郁的,饱满而富有光泽的颜色。
他失望吗?不失望吗?
或者说,你希望他失望吗?苗苑,你希望他是失望的!
“帮我顶一下!”苗苑把奶油倒进冰水浴的碗里打发,披上外套冲出门去。
沫沫无奈地叹了口气,陈默听到门铃惊跳着响起,他没有转头,不过从余光中看到那个女孩急匆匆地撞了出去。
还是个小姑娘吧!冒冒失失的,陈默心想。
苗苑把酒拿回来的时候看到陈默对面有一个窈窕的背影,惊鸿一瞥而已,她没来得及细看,奶油已经打好了拿下来了,沫沫不怀好意地看着她,苗苑小心翼翼地贿赂:“我等下给你吃好东西行不行?我给你吃很好很好的东西。”
沫沫说:“我不要很好很好的那些,我就要这个!”
苗苑哭丧着脸,沫沫很得意地告诉她,原来这个女人已经不是上周那个,苗苑错愕地停下手,却刚好看到那位姑娘头也不转地摔门而去。
这个这个……于是……
“他应该是在相亲!”沫沫很肯定地说。
苗苑吃惊地张大了嘴。
*星星上的花,是的,我喜欢小王子
注:看来需要解释一下,首先,请大家注意《天堂》的时间轴,这是距离上一章《快乐人生》之后四、五年的事,所以说,在这两个时间点之间还是发生了很多动人的故事的,容以后慢慢细数。其次,陆臻不是退役了,他是上调了……我们用比较良好的心态来说,就是奔着更广阔的前程去了,虽然离开他LP远了,他也很心伤,但是……握拳,好男儿志在四方,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啊!(擦泪……咱也得自己想法安慰自己不是!)最后,默默的眼睛没什么问题,就是像一些姑娘说的,狙击手对视力的保护很精细,烟雾总是不好的,至于为什么队长抽这么凶……汗,那他不是,那啥……哈……
另外:
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目前还是把《天堂》另外分出一篇来。
地址如下:
今后关于这个故事的更新都会在那边,请大家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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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情书
情书
夏队长的情人节礼物,流氓的文艺的,狞坏而柔情似水……
陆臻少校:
你好!
两个礼拜前你开始提醒我,告诉我年头有个节日,它叫情人节。好吧,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你就是想让我给你点表示。所以我这两天想了想,我还有什么花样没折腾过,然后我发现我还没给你写过信。
当然,鉴于白纸黑字的不可靠性,这封信收到之后你要怎么处理,嗯,我就不做具体的指示了。
好的,现在让我来想想,我要跟你说点什么。
首先,我爱你!是的!
基本上这词在你嘴里蹦出来的频率跟我比起来,差不多是100:1的样子。好吧,可能还要再多一点,因为有一天你实在说了太多遍,我怎么数也数不清了。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我认为是你太啰嗦,而我,比起这种碎嘴皮子的事来,我更喜欢做!
严肃点!这个字用在这里,基本上跟你想的一样,它有两种意思,而那两种,我其实都挺喜欢的。
好吧,我现在基本可以想象你在怎么不耐烦地看着我,眨着你无辜的大眼睛,让我说具体点。
所以,我会说具体点的,我的小少校。
让我们从头开始。我喜欢你的眼睛,圆圆的,老是睁得很大特别有劲,特别兴致勃勃的样子,让人看着就喜欢。跟我闹别扭的时候你那眼神真冷啊,可是我一抱你,你的眼睛里就会湿起来,水汪汪的,特别好看。所以我最近老琢磨着怎么把你给整哭了,让你眼泪汪汪地叫我的名字,哦……不过我想你大概会想咬我。
你的牙其实挺好看的,小白牙很齐整,咬出的牙印都比别人好看,所以你是不是就是为了炫耀这个才老咬我呢?其实你应该对我温柔点,别老用牙,用点更软的东西,比如说,你的嘴唇。不过,谢天谢地你老这么没日没夜地磨嘴皮子,也没让它们粗糙起来,还是那么软,颜色很漂亮,我很喜欢。你的嘴里真的很敏感,只要我稍微舔舔你的上腭你就会开始发抖,要是我再钻深点,你差不多就站不住想推我了。
嗯,你的脸上还有什么,让我想想。
对了,耳朵,漂亮的小圆耳朵,我最喜欢的。
只要我在你耳朵旁边吹口气它就会红起来,所以我特别喜欢逗它,有时候你晚上过来给我写报告,我就会故意在你耳朵旁边说话,热热地吹着它,然后它就会一下子红起来,烧着像汪血似的,透明的,等你半张脸都红起来的时候你就会开始躲我。有时候我会放过你,看你红着一只小耳朵埋头干活,像个小兔子似的。
可有时候我不想放过你,我就会,咬咬它,很软,热乎乎的。这时候你会想推我,而我会把你的手捉起来,然后,你就随我为所欲为了。如果我想做得再尽兴点,就会把舌头伸到你耳朵眼里去。
说实话,我这么干的时候你是不是特别受不了?
每次听着你喘气,我都担心会弄死你。哦,然后,当然,然后我就得去照顾一下小陆臻的情绪了,它那时候一般都已经很兴致勃勃地等待着了。
所以,基本上,你脸上的每个地方都我很喜欢。
然后,我们是不是得往下了?
你的脖子,嗯,挺漂亮,很长,比我长。好,你看我已经承认这个缺陷了,所以今后不许你故意贴着我特别近地低头看我,我比你矮不了多少,至少这么点距离,放平了绝对看不出来,你下次要是再敢这么干,我就会把你放平。
其实你锁骨长得挺好的,很敏感,说实话,你其实全身都挺敏感的,所以以后没事别说我老招你,你TM全身上下都是敏感带,我总得找个下手的地方吧,我总不能揪着你头发吧?哦,当然也可以这么试试,我就是担心你到时候告诉我,你头皮也挺敏感的。
哈哈,别生气,我们说到哪儿了?
前几天你跟我抱怨,说你为什么晒不黑,其实晒不黑挺好的,你就现在这样挺好的,手感好。
(囗囗囗囗囗……删除1259字)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既然是情人节嘛,咱们是不是应该互相表示表示?
你看啊,上次我过生日你就给我买了个PSP敷衍我,非常地没有体现出诚意,我责成你今天晚上吃过晚饭后把自己里里外外都洗干净了到我屋里来,我们面对面详细地讨论一下,这个情人节应该要怎么过的严肃问题。
那就这样吧!
祝,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你的队长,夏明朗
200X.2.14
夏明朗写完信之后直接塞到了陆臻手里,贴着他的耳朵根上轻轻说了一句:“情书。”
陆小臻的小耳朵噌的一下就红透了,夏队长吹着口哨乐呵呵地走开,吃晚饭的时候夏明朗没看到陆臻,晚饭后,夏队长在基地里溜了个弯,然后从楼后面爬窗溜进了自己屋里。
房间里静悄悄的,夏明朗开了窗子抽烟,悠然自得地等着鱼儿怎么上钩。
半小时之后走廊上传来极轻的脚步声,门被敲响了,很轻的两下,夏明朗悄无声息地窜到门上面,脚尖踩住门框上那一条边。过了一会儿,陆臻开门进来,基地的门锁都不难撬,用一张薄钢片捅一下就能开,陆臻在这方面是专门训练过的。
陆臻小朋友小心翼翼地点开门,贴地一滚溜进来,等他看到夏明朗的时候已经晚了,夏队长从门上直扑下去,把这小子结结实实地压在身下。
“咳咳……腰断了!”陆臻痛苦呻吟。
夏明朗拎着他站起来:“活该,让你不学好。”
“我跟着你能学好吗?”陆臻不忿。
“跟着我怎么不能学好啊!我现在多有文化啊!”夏明朗握着陆臻的手腕绞到背后去,嘴唇轻轻蹭着他的脖子:“下午给你的信看了吗?”
“看了。”陆臻一脸正直。
“看了几遍?”
“一遍。”陆臻目不斜视。
“信呢?”
“烧了!”
“很好,会背了吗?”夏明朗笑嘻嘻地看着陆臻的眼睛:“考考你。我喜欢什么?”
陆臻咬着嘴角不说话,眼神湿漉漉的,在暗处闪着光。
夏明朗叹息一声:“你这孩子怎么越来越笨了呢,我记得你以前可都过目不忘的啊!我才给你写多长一封信呐?转眼就给忘了,你太让我伤心了。来,我们复习一下!”
陆臻低头怒视他。
夏明朗宽容地一笑,把他的脖子拉低,火热的嘴唇就贴到了陆臻的眼帘上。
“你的眼睛,我喜欢的,圆的……水汪汪的,又大又亮。”夏明朗低声呢喃,浑润妖异的嗓子此刻磁得让人心醉,他伸出舌尖舔湿陆臻的睫毛。陆臻微微睁开眼,眼眶里已经浸透了水汽,他的嘴唇颤抖:“队长……”
夏明朗偏过头堵了上去。
(囗囗囗囗囗……删除1291字)
“如果我死了?你会怎么样?”
“啊?”陆臻慌乱地转过头。
“你会忘了我吗?”
“队长……你希望,我会怎么样呢?”陆臻的眼睛湿润而明亮:“可是我担心,我担心就算你想让我忘,我也忘不掉了……”
永远也忘不掉了,我的身体已经记住了你,我心里刻着你的名字,我灵魂染上了你色彩,如果你离开,我生命的某一个部分就会永远碎裂,无法补全,无可挽回。
从此以后,再深的笑容都会有阴影,再多的幸福都不圆满,我将永远在人群喧嚣中独自寂寞。
夏明朗,你想提醒我的就是这个吗?
这就是你打算问我要的情人节礼物?
“不,我不想你忘记。”夏明朗深深地看着他。
别对我期待太高,我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高贵的人,我不喜欢你们的高尚规则,我想要你,这辈子你都是我的,生生世世,因为我早就已经赔了一辈子给你,我夏明朗从来不是什么好人,我不做亏本的买卖。
“可是,队长,你不会死的,我们都不死!”陆臻握住夏明朗的手,十指交错相扣,纠缠在一起。
对,我们不会死,我们都不死。
夏明朗喃喃低语,一次又一次地撞进陆臻的身体里,交合,交欢……在一起。
拥在他怀里的这具身体,鲜活的,柔韧的,最好的,最美好的……所以我们都不会死,我们会在一起,我们会活很久,我们相守到白头,我们每天都做/爱,夜夜销魂。
陆臻,你是我在人间的天堂。
公告·印刷纸本
作者有话要说:Q&A
1.关于编号:因为当时印刷厂一直拖进度,所以我只能事先做完了一切可以做的准备工作,连签名都是直接签在扉页上拿过去,为得就是可以赶在胶装好马上就能发出。但是没想到印刷厂装订的时候给我损了很多张,而且胶装顺序也不是像事先说好的那样先胶有编号的,而是中间夹了很多没编号的给我。所以缺书的时候只能把没有编号的书又补签了一批,于是乎就出现了像1500多这样的编号,汗……所以编号是混发的,有可能发书早,但是编号很靠后。
2.关于发书顺序:起初我们也是打算按拍书的顺序来发货,但是后来在实际的操作中发现有很多人会分开几天拍几个东西,为了尽可能的不遗漏,最后只能选择把所有数据都下载下来,然后按用户名排序,以便合并订单,于是就变成了现在这样。抚摸先拍的朋友们。
3.关于下次贩售的时间:因为第一次做书,大家都没有经验,很多事很赶很急,精力与体力都消耗的太大,而朋友们也都是有自己工作要做的人,这些日子来抽空帮忙也已经很疲劳,所以我们都需要休整一下,各自劳碌奔波去。余书清点之后会暂时打包封存,等过些时候大家工作不那么忙了再说。
4.关于发货:目前大规模的发货已经完成,还剩下一些问题件,主要是因为快递单打印软件自的BUG导致地址错误或者快递在中转时投递发生差错,这部分书还在路上周转,我会随时与快递一路追踪下去,直到它们被送到大家手上。有些因为快递在当地联系不到人,而原封退回的,我也都会把书保留着,总而言之,凡是购书的朋友我们一定会保证让大家收到一套完整的麒麟。
5.关于台湾地区:预售版与内地的一模一样,这一点上可以放心,目前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情况是超过20kg的物品顺丰说他不收,而且此家业务员极之难搞极之谨慎,一直孜孜不倦的要求查看是否有书号,是否反动,是否圈圈攻。我只有把书托运去上海寻找空运物流,再由盒子统一邮寄。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六月初,大家就可以收到书了。
现在正式确定套装的细节
照片如图,套装的基本数据:
小麒麟:
《麒麟》目前分为卷一卷二两册,正文总计约43万字。简体横排,正16开(182mm×248mm)。
内页用纸为70g轻型纸,外页用纸为240G特种皱棉纸压凹凸版,扉页为120g特种罗龙纹。
收录部分经典书评和同人,总页数442p。上下册捆绑出售,不拆分,每套60元RMB。
周边赠品:
1.《铭刻》:简体横排,小32开(134*185),内页用纸为70g轻型纸,外页用纸为250铜板纸压膜压凹凸版,扉页为120g特种磐石纹。页数84ρ。
2.纯棉布环保袋:16支纯棉本色布,外袋30*42*10CM,内袋15*15CM有拉链封口,双面双色,印有精心特别设计的LOGO与口号(右边那个绷着一本正经的小脸的是陆臻,左边那个笑很贼很淡定的是队长)
以上是麒麟的标准套装,全套书包括:两本大书《麒麟》、一本小书《铭刻》和一个周边棉布环保袋子。
PS.重要注意事项,因为《麒麟》的封面用了特种纸,纸太好不能压膜,压膜会破坏原纸的质感和纹理,所以本封面不防水,不能擦洗,请爱护,不要带进厕所阅读……
这是铭刻的扉页,签名是印刷的。
这是麒麟的扉页,这个签名是手工的(捏手腕中……)所有的签名都在第一卷。
另外第一卷内页中有不影响阅读的彩蛋一个,请看到时大声朗读,用红笔标出!嘿嘿!
好滴然后让大家看看我劳动的现场:
我会把三本书放在一个自粘袋里,然后包在棉布袋子里放进快递袋。
基本上我会把大家的书宝宝五花大绑成这样子,如果快递不抽风,书应该不会有损伤,我发现这个包如果没有刀,手撕是撕不开的,所以请大家查收时自备凶器,但是大家下刀子要温柔,因为快递袋子下面就是棉布袋。
请大家收货时务必仔细检查,如果发外包装有破损,请马上电话发货人。
如果收到书之后发现内页有漏页,错页码等质量问题,请继续电话发货人,当然更可以淘宝旺旺。
感谢人的名单有些长,请大家无视。
前两天我跟莲子去批发巿场买打包用的纸箱,扛着诺大的纸箱子走过河边的农贸市场,我感慨说为什么别人做个人志我也做个人志,为毛我就做得这么不优雅呢?莲子沉默了三秒钟之后沉着的说:因为你是个卖白菜的!我于是爆笑!
以前与同学一起帮人做过一张地下CD,底封上印得异常BH,从吉它到采样,从人声到和声,长长的一串头衔背后写着两个字:白水。我同学受此启发,印了一张名片,从董事长到跑腿小弟的长长头衔之后印上自己的大名。我如今掰手指计算我名片上可以印下的头衔,摸着手上的茧子,以半个质检打包员的身份很骄傲,然而我毕竟不能像白水那样包圆了所有的一切,这一次有太多人帮助了我,一个卖白菜的植物人在此谢谢大家,非常的感谢。
感谢莲子,感谢这一段你与我寝食同步,共同战斗的日子,在我最忙碌的时候帮助我,在我情绪低落时鼓励我。
感谢白又白,强大的人工智能,万能白。
感谢羽毛与朝阳,你们制作表格的水平让我佩服不已,而你们的耐心与细心更令我自叹不如。
感谢3325与鱼片君,为我这么一个想法多多不靠谱的作者做封面真的是难为你们了。
感谢所有校对组的姑娘们,感谢所有为了这本书付出劳动的朋友。
我们是一群活泼严肃环保团结的植物人。
我们热爱祖国热爱生活,我们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努力花钱。
我们能吃苦,特别能战斗!
哇唬!
(老规矩,本章请勿打分)
同人志印刷攻略
同人志印刷攻略
——一些经验一些教训,有打算自己印书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麒麟》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从电子稿到大量发货完成,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很惊讶,居然也就这么完成了。似乎我总是这样,一时冲动的撞进一件事里,其实并不知道将要面对的是什么,还曾经诧异过为什么一本个人志要做小半年,而等到发现不对头已经是箭在弦上。前几天与另一位之前做过个人志的作者在网上偶遇,她很同情的对我说:那你一定没有时间吃饭睡觉了。我恍然想想,好像是真的,这一路磕磕碰碰的往前去。遇到很多意外,有好的有坏的,可事后回想起来,都是成长与学习。
所以在此,我想把我这些日子以来的所有经验教训与感悟写出来,与所有有志于自己制作同人志与个人志的朋友,尤其是与我一样的新人分享,只希望前人愚笨犯的错,后人不必重复,只希望我们的每一块钱都可以花在刀口上,花在实实在在的能让读者看得到的地方。
一、选择印务公司
1、尽可能的选择熟悉的人,印刷是一个讲信任的过程,因为最后质量上的控制很难把握,而且个人志身份敏感,即使最后印厂真的交不全货,或者印得质量低下,我们大部分时候都拿他们没撤。除非真的足够信任,否则一定要签订合约,而且在最后一批书提走之前不要结清尾款。
2、不要迷信大厂,尤其是在内页的印刷上,这是我的切身体会。黑白印刷对机器的要求并不高,关键是看工人的责任心。一个有经验的阿姨用单面六开机就是可以比新人用双面对开机印得好。而且大厂的印务繁多,机器24小时连转,工人12小时两班倒,凌晨三、四点的时候谁耐烦给你一版一版的对比色差。而且机器越好,速度越快,损纸也越大,试个色哗啦一下就印坏几十页,折个页子西里哗啦又卡坏几十页。我们做一次书总共才多少本呢,根本经不起这样损的。所以选择一个中小型的比较有口碑不加班的印厂才是王道,管机器的工人最好三十往上,无论业务员怎么说得天花乱坠都不要理他,自己去仓库看看,他们现在做什么东西,做出来的东西是什么样子,这样一切都清楚。同一个厂子里出来的东西总是比较稳定的,他不可能瞬间变好,也不会瞬间变坏。
3、对印刷工人要亲切有爱,活是业务员接的,但书是一线工人印的,他们才是决定你书宝宝质量的人群。所以对业务员可以耍赖,可以砍价,对一线工人请保持微笑并嘴巴勤快,书包常备零食,临去时问好,临走时道别。人都是有情绪的,他对你印象好,自然会好好对待你的书,更何况印刷本来就是个非常辛苦的工作,工作环境噪音大,气味难闻,他们也的确值得尊重。
二、敲定印厂的同时就可以开始做自己的准备工作,印刷业有一个说法是七分印前,一分印中,两分印后。我们自己做书最可以节省成本的地方就是印前。简单介绍一下印刷的整个流程。
内页:WORD电子档=》排好版的PDF电子档=》出胶片=》晒版=》开机印刷=》折页=》配页=》洗背胶装上封皮。
封面:PSD分层文件=》出片制版=》开机印刷
所以印前我们需要准备的东西有:
1.排好版的PDF电子档。排版这个事如果不是图文混排,难度就不是太大,但是非常繁琐,麒麟出书太赶,最后还是招募了职业排版师出手,但是如果时间上可以耗得起,请尽可能的找朋友帮忙,一来用心,二来省钱。文档在排版之前要先校对,这也就是个费时费力的工作,多多组织人手,让一个人校三次的效果不会比三个人校一次来得好。需要注意的是,将文档交给拼版师的时候要记得告诉他们成品尺寸,并且是否预留出血,通常每一页纸在拼版的时候都会在成品尺寸四周放3MM出血,方便后期切裁。这一点一定要沟通好,没有预留的拼版师会给你留,留了就可以直接拼。否则无论是不留出血,或者出血留了两道都是非常麻烦的事。另外,如果打算做内封,也就是像麒麟第二页那样的黑白色封面的,请千万务必记得要把这一页图做得比成品尺寸大,出血最好放到4MM,不能把图就做得跟成品一样,那样装订时一定会留白边,最后只能往小里切,也不一定能把白边都切光。
2.封面PSD分层文件。需要分层,色彩方案为CMYK,尺寸与成品相同,分辨率300。这些都是印刷时的硬性要求,分辨率不足,他们会让你返工。老规矩四周3MM出血,不会留的告诉制版师,他们知道怎么干。书脊宽度自己留的多半不准,最好告诉业务员,你用什么样的纸,有多少页,让他们折一套出来卡一下。
三、以上这两样东西准备好之后,就可以与印厂签合同,商量工期,付定金,基本上如果不拖活,印刷是很快的,最多一周左右,但如果拖活,望天……本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如果有可能,尽量自备纸,有专门卖纸的店,可以先去问问。纸是很贵很贵的,尤其是印刷厂的纸那更是很贵很贵的,麒麟在印内页的时候,因为之前没想到他们损纸会损得那么利害,最后多加三领纸,每领贵了四分之一。
2.买纸的时候最好一次买齐,因为即使同为70G轻型纸或者70G胶,同厂不同批次出来的也会有微小的差别,或者读者看不出来,可是拼在一本书里自己总觉得郁闷。
3.封面如果需要特种纸,要提前调,麒麟的封面当地就不足,然后南京也没货再去北京调,我等得心慌慌的唯恐会天窗。
4.在印刷时每加一道工序都会有新的损耗,这个要记住,很可能纸裁好,印刷时损掉10%就只剩下90%,压个膜再损掉5%,就只有85%,再做个凹凸又损掉10%……我们这种小单子不一定会有业务员全程跟着算,基本上你给他们多少纸,他们印完算数。用250铜版的还好办,出门左右转,撞也能撞着买到,用纸特别的就只能多备一点。如果纸多了……望天,咱就彩打个书签用吧,泪。
5.后期折页=》配页=》洗背胶装上封皮,统称后道,基本上这是一个比较耗时,也容易损失,并且损失起来最心疼的环节,前面那么多步都走完了,最后一刀给我切坏掉,当时看着真想哭,所以唯一的建议就是,如果还有空的话,搬一箱可乐去厂里分发,然后蹲在那里看着他们干。
四、发货
基本上,几天之内发500个件以上,怎么也算是个大生意了,可以提前给各家快递打电话要求讲价,在这个环节需要注意的有。
1.单费,这个神奇的名字我也是这次头回听到,第一次明白快递单子是要钱的。大宗协议付款的快递费会分割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单费,一个是快递费,差不多一个单子一块到一块五毛钱。最初莲子问价时不知道单子也要钱,报价钱给我的时候,我们一起感慨快递好便宜啊好便宜,最后买单子时一起傻眼。所以偶尔有人会收到被我涂改得面目全非也不忍心舍弃的单子,亲爱的,虽然我很环保,但那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还蛮贵的,嗯,关键是他还蛮贵的。@_@
2.超重,江浙沪超重了可以耍赖,因为那不是空运的,快递员也无所谓。但是外围的超重件卡得极死,据说是因为空运是算总重量的,所以超重的部分与首重相差不大。来我这里收件的快递都自备电子称一只,1020g都算超重,非常哭泣。不过话说回来,《麒麟》这次忒争气,绝大多数的单套重量都卡在980~995g之间,让小伙子们称得脸绿。所以大家在准备包裹的时候要注意,索性超多了也就算了,如果件件超20g那是绝对会吐血身亡的。
3.境外购书可以选择淘宝EMS代理,听说可以便宜很多,但是我没有操作过。台湾同胞购书最好的办法仍然是团购,因为单独汇款的手续费很贵,据说要600新台币,所以要在开售之前找好台湾的团购发起人。目前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情况是超过20kg的物品顺丰说他不收,而且此家业务员极之难搞极之谨慎,一直孜孜不倦的要求查看是否有书号,是否反动,是否圈圈攻。我只有把书托运去上海寻找空运物流,目前这个环节还在白老鼠进行时,所以不能给出太多帮助,只能说大家在预算时可能要多留一点,因为邮费加手续费好像还蛮贵的。
五、印刷基本名词扫盲
1.印张:这是一个非常重要并且根本性的概念,印张的计算方式是用总页码除以开数,以《麒麟》为例,全书一共442页加两个内封一个目录,一共448个单页,除以16,就是28个印张。在内页排版时要注意把自己的印张数控制成整数,小数点后余数为四分之一的倍数,0.25,0.5什么的。这是最不损纸的方法。其实《麒麟》在排版时就没能算到刚好,上卷最后一页,有一页全白,这一页其实是不需要的,但是也没有办法不印它。
2.加印:最近常常听到一种说法叫,加印就是净利润,最多就是个纸钱云云。我不知道这种不负责的言论是从哪里起的,但是我希望可以中止在我这里。加印与首印相比,在成本上就只相差一个排版费与出胶片的钱,其它的,从制版到成书的整个过程都是从头再来。PS板在理论上可以保存三个月,但实际三天就会氧化,再印时质量就不会好,所以加印能重复使用的只有那一套胶片。在我们自己印书的过程中,纸价本来就是大头,印费与胶装的后道费用也仍然存在,所以加印一般要达到首印的7成,才可以保持与原来差不多的单本成本,而如果印量大的话,加印与首印的成本几乎相差无几。所以我在印书时老板开机之前问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到底要印多少,你要想清楚。所以我希望今后所有的作者在印书也是这样,到底要印多少,要想清楚,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加印上,加印是一块太肥的肉,看着美味,但很容易消化不良。
3.订价:一直觉得订价就是个你情我愿的事,所以我也就是说一些最初我定价时打听到的一些基本框架,就当是给个参考。基本上教铺材料是最便宜的,一个印张1.4块,普通图书在1.6~1.8,看印量了,畅销书就可以便宜点,印量少的就贵点,而且页码少的书单个印张成本也会更贵,因为封面的成本是固定的。铜版纸页一个印张3块钱左右。当然以上都是黑白文字的价钱,画稿和彩打的都更贵一些,不过这个部分因为我不涉及,所以没打听。于是,仍然以《麒麟》为例,全套加铭刻,印张数为32,扣除周边的成本,定价差不多在1.65的样子。
综上,至此。
菜鸟一只初出庐,以上种种皆是切身体会,现学现卖,说与那些跟我一样菜鸟而茫然却热情的菜鸟听。或有偏差错漏,也请专业人士不吝批评指正。
*为避免吃牌,本章请勿打分!
(自行转载,保留署名)
番外:异化
麒麟人设介绍电子化&犬化
1.陈默——ThinkPad
我在思考,是应该在陈默的头像上放一个小黑做图解呢,还是小黑上贴个陈默做商标,而其实,那是一样的。
我最近买了新本,朋友很好奇,说什么牌子,给我看看。
我说ThinkPad。
她索然,说:哦,那算了,不用看了,我能想象是啥样。
这是多么陈默的一个本,强健,冷静,固执,富于责任感,稳定而沉默……他拥有一个死狗男人全部的优点与缺点。他们不好看,他们千年不变的黑着面瘫的脸,钢铁做的骨架之下有强劲的芯,他们总不够时髦,配置不会顶级,什么都比别人慢一拍,真正精华的全在看不见的地方,比如说镁铝合金的防滚架,比如说小本子上的全尺寸键盘,比如说顶级的散热。
他们不亲切,不友好,不平易近人,还挺贵,嗯,关键是……还挺贵的。
2.郑楷——HP
万年老二的命,外表光鲜,音响过硬,价廉物美,经操耐用,家用机的首选,就是性能差了点,散热真的不太好,然而冬天可捂手,暖心吖!
3.徐小花——DELL
DELL是最灵活的,他很开明,适于合作,看人下菜,吃遍天下,你要什么他就给什么,那怕他没有。
明明拥有最人性化的产线,可是偏偏没了人情味,顾客从不与他说情份,跟他打交道永远只是做交易,要用时才会想到,一番对比之后实用主义的选择。一手交钱,一手货,一分一厘都要算清,虽然他总是笑魇如花的说我给你大优惠,可是没有人真正会相信。总觉得他狡猾狡猾滴,算盘好精明。
是好东西,但离开顶尖,总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4.方进——神舟
为机平易,亲切可人。
在同价位上,性能绝对凶悍,速度自然够快,可惜头脑爱发热,情绪不稳定。
建议与陈默机搭配使用,如果你选择方进,就需要一个陈默的备份^_^
5.陆臻——Apple
外表轻浮而心理稳定,家学源远,博大精深。
陆臻永远是特别的,牵动众人的视线,他是目光的焦点,每一次变身都华丽惊人,引起业界革命。
他永不止步,剑走偏锋,他使用自己的道理,不与世人兼容,他生着纯白无瑕的面孔,内心固执的惊人。
他前卫时尚,被潮流追捧,他其实很保守,多少年来,血统纯正不改。
他很贵,不好买。
他不太好用,不好养。
可是在某些领域,他的性能强劲,无人可及。
6.夏明朗——联想&Alienware
其实我是真心觉得夏明朗很联想的,二十年从国产土牌到国际大厂,一路走得很传奇。
联想很大众,什么流行就什么样,无定型,啥都做,生产线杂乱得一言难尽,土法上马,卖组装机出道,居然也让他就这么发家了。IBM牛吧,已经在联想手下混了好几年了,最初的时候谁都以为蛇吞象,土联想管不了洋精英,可是诽短流长这些年,新款也一个接一个的出,老顾客说说不买了,其实自然会有新顾客补上。
会玩噱头好A人,口号永远比设计好,广告永远比实际好,常以C青年本领头人形象出面,一脸的道貌岸然,一肚子男盗女娼,当年一个P4+液晶的口号哄了多少无知大叔,懵懂少女,我爹至今认为电脑要买P4的。
作为一个永远指着赛扬睁眼瞎说是奔腾给人装机的实用主义者,我对联想的感情很复杂。
与某人聊起,某队长家臣狠K我,说联想不够酷不够妖,配不上队长,我说要酷干嘛,有钱就好,看着不起眼,其实家大业大,让你丫拽,老子收购你。
她还是不喜,我想了又想,想到了Alienware,这是一个专门出妖怪本的妖怪牌子,使用的全是只存在于广告和概念中的妖怪配置,用一个外星人的脑袋做商标,凶悍的性能永远可以秒杀一切市面大牌。
我发了下图给她,她说甚好甚好。我说死贵死贵。她说队长理应更值钱……
我掰手指算,一个队长等于两个队花,三个陈默,五朵小花,六个楷哥,十个方进……
囧然……
P.S.话说,于是乎,队长一人咋就占了两个牌儿了呢?嗯……其实也好办的,那不是金融危机了嘛,小花,我知道你最近手里紧巴巴,有空把Alienware卖给队长啦!
7.严正——英特尔
甭管你魑魅魍魉,神仙鬼怪;甭管你商务时尚,家庭娱乐;甭管你高配低配,宽屏窄屏……
你们都得用咱家的芯……
英特尔:给电脑一颗奔腾的芯!
灭哈哈哈^_^
犬化
1.陈默——杜宾
长得很黑社会,其实很居家。他们是友善的,镇静的,忠于家庭并且喜爱儿童。他们容易被训练,工作专注,勇气惊人,自信而无畏。血液里流淌着ONE——MANDOG的因子,他们喜欢只忠于一个家庭一个人。
杜宾的身体强健,体型修长而优美,背毛光亮,他们看起来就不可侵犯,自古就是优秀的护卫犬,生命为了守卫某一种值得珍惜的美好而存在。
杜宾是需要关爱的狗狗,他们不喜欢长期户外生活,需要很大的室内空间,他们需要做一个家庭的成员,要给他工作与责任,他们是一个家庭的守护者与保卫者,他们非常懂事。你不能让他们呆在地下室、门外,或者任何让他看不到你的地方。
杜宾需要关爱,需要时时触摸,并觉得被重视,需要会让他更具忠诚度与保护欲。
爱护他,照顾他,合理的训练让他知道你的想法。
他会用一生与你相伴
2.方进——哈士奇
号称史上最二的狗,凶狠的外表之下隐藏着一颗永恒的LOLI心。
非常好奇,非常欢腾,精力过剩,是人就扑,是狗就追,天生的破坏狂,一眨眼就能废了一个家……
喜欢奔跑,需要广阔的天地,喜欢陌生人,喜欢撒欢,毕竟人祖上是拉小车的,OTZ……
然而,然而,他是那么那么的帅!!
我叫方进,人称小侯爷!!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
3.郑楷——金毛寻回犬
很大只,很听话,很忠厚。
哥不丑,哥很温柔,哥还会浪漫,所以表问哥怎么能娶到嘎漂亮的老婆!!
P.S.听说养小哈的生平最悲摧的事就是在追狗的途中看到一只金毛咬着狗绳施施然跟在他的主人身后……
4.陆臻——萨摩耶
活泼好奇,笑容甜美。
想我陆臻年方二十四,青春年少风华正茂,道德高尚思想端正,吃苦耐劳军事过硬,不过就是私底下暗恋个队长,那又怎么了??
5.夏明朗——有一种传奇
在他的身上混杂着五千年的中华,历史翻过一幕幕,他的血管里流淌着起起伏伏的兴衰。
他的洞曾经让人钻过去偷过白狐皮,他是狐朋中的狗友,他是鹰犬中的利牙……
他咬过吕洞宾,也跟着刘安升过天。
他是威武的强壮的,他是流氓的猥琐的。
他可以叫哮天也可以叫旺财……
他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中华田园犬
相信我,看着那老奸巨滑的淡定眼神,那一刻,他决不是一只狗在战斗!!
话说我一直在想,徐知着应该是一种怎样的犬,可惜遍寻不获,直到有一天,有人发给我这样一张图,我终于悟了,原来徐小花是猫!
徐知着—山猫
喜欢独居,长于攀爬和游泳,耐饥性强,擅长潜伏,可以在原地静卧好几天,不畏严寒。性情狡猾而又谨慎,遇到危险时会迅速逃到树上躲蔽起来,有时还会躺倒在地,假装死去,从而躲过敌害。
捕捉猎物时,常借助于草丛、灌丛、石头、大树等做掩体,埋伏在猎物经常路过的地方等候着,两眼警惕地注视着四周的动静。它的忍耐性极好,能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卧上几个昼夜,待猎物走近时,才出其不意地冲出来,捕获猎物,毫不费力地享受一顿“美餐”。如果一跃捕空,突击没有成功,使猎物溜走了,也不会穷追猎物,而是再回到原处,耐心地等待下一次机会。有时它也悄悄地漫游,看到猎物正在专心致志地取食,便蹑手蹑脚地潜近,再潜近,冷不防地猛扑过去,使猎物莫名其妙地束手就擒。山猫也善于游泳,但不轻易下水。它还是个出色的攀缘能手,爬树的本领也很高,甚至可以从一棵树纵跳到另一棵树上,所以能捕食树上的鸟类,尤其是在夜间,当林中一片寂静、栖居在树上的鸟类都进入了梦乡的时候,便伸出利爪得心应手地猎取食物。——“百度百科”
内牛满面……果然天生狙击手!!
严队,我总觉得他应该是引导师。
番外:90分及格
90分及格
虽然都是西南这一块的,各个军都是归属在一个军区里面,但是各军各师的驻地还是离开得挺远。夏明朗领了严正的指示下去看兵源,刚好陆臻最近的工作不忙,顺便也一起捎走,刚好也去挑挑有没有适合的技术类人才。只是毕竟路途遥远地方也偏,他们开到T师师部的时候天已经黑透。
陆臻仰望天空,笑道:“我去小卖部买方便面。”
都到这个钟点上了,食堂早就关门了。
夏明朗把人放在招待所门口,自己开车去行政楼交接证明材料。
十点多,快熄灯了,照理说在这个时候操场上是应该要安静了,夏明朗却在掉头的时候听到操场上有人在跑步。在这个世界上,天才总是很少很少的,看起来天份极高一鸣惊人的人,总是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花费大把的精力,尤其在对于身体的训练这一块。拥有一个聪明的头脑可以一点就透,可即使拥有一个灵活的身体,也还是需要长年累月的练习。
任何强悍的战士,都是练出来的。
夏明朗不由然地心中一动,停车,往操场走去。出乎夏明朗意料之外的,操场上并不止一个人,差不多一个班的人影影绰绰地站在跑道边,三三两两地立着。天黑,离得也远,夏明朗看不清他们的面目,只看到点点的红光,一个班的小子们全跑到操场上抽烟抽这么凶,他们班长哪儿去了?
夏明朗不由诧异。
然而沉重的脚步声从一片浓黑中传出来,夏明朗看到一个并不高大的士兵身上七零八落地背着一整个班的枪械在跑圈。
这,应该算是体罚了吧!
夏明朗皱了皱眉头,站在树丛的阴影里静观其变。
当那名士兵跑到人群旁边的时候,似乎有减速的意思,可是从人群中忽然追上去一个人直接踹了过去。夏明朗的眉头皱得更深,的确,这种体罚的事儿他最擅长,但这里是常规部队,普通的连队普通的班,不是用这种训练方法的。
背枪的士兵又跑了一圈,这一次,他没有选择减速而是直接瘫倒在了跑道上,三三两两的士兵围了上去,有人在抽烟有人在骂,有人动手把他拎起来,一个看起来像班长的人走了过去,夏明朗看着他的手势翻转,似乎是在要求那名士兵做倒桩这一类的战术动作。
这是体罚,毫无疑问,甚至,这应该不是一个以提高军事技能为目的的体罚,这是一场单纯的挟私报复。打架会留下伤痕,被领导追究起来不好解释,所以就选择了这种方式,把人往死里训。
夏明朗很生气,他在犹豫这件事他应该要怎么管,毕竟是别人的地头,他不好太张扬,可是耳朵里忽然钻进了一声哭叫,他看到那个士兵被人背飞摔到地上。夏明朗往前走近了一些,他想先听清楚他们在吵些什么。
在寂静的夜晚,任何压低的声音都会变得更为清晰,夏明朗仔细分辨那些含混短促的句子,在争吵,有人愤怒有人求饶,然而不知道为什么。
忽然夏明朗听到了一个词:屁精!
他愣了一下,眼中精光暴长。
接下来的对话就听得比较明白了,似乎是个与同性相关的骚扰事件,于是被骚扰的一方得到了无限的支持,而手脚不干不净那位遭到了无情的惩罚。可是,夏明朗听着那个士兵趴在地上哭,用模糊不清的声音喃喃低语,他说:我是真的喜欢你啊,我又没把你怎么样……
夏明朗终于觉得呆不住了,他咳嗽了一声,从阴影里走出来。
“这是在干什么?解释一下,班长?”他准确地站在一名二级士官的面前,盯住他,寒夜一般的星眸,仿佛一枪穿心似的冲击力。
“哦,这……”士官一下子被惊到,结结巴巴的。
“是这样,这小子欺负战友,兄弟们给他点教训。”另外一个士官站出来说话。
“哦,怎么欺负了?”夏明朗冷冷地横过去一眼,那位说话的士官倒吸了一口冷气,一时开不得口。
夏明朗弯下腰把士兵拉起来,随手拍拍他身上的土,回眸从眼前站着的众人脸上扫过:“说吧,怎么欺负了,自己一个班的战友,也下得了手这么折腾。说啊,都是大老爷们,敢做不敢当是怎么的?”
一个二等兵终于忍不住冲出来骂道:“他妈的这贱人他……他是同性恋,他骚扰我……”
“何鹏!”班长顿时着急地把人拉了回去。
“哦,这样!”夏明朗忽而却笑了:“你说他是同性恋,他怎么你了?他是把你强Jian了,还是把你怎么着了?”
二等兵脸上一红,愤怒道:“他敢,老子抽不死他。”
“哟,那也就是说他没把你怎么样啊!”夏明朗脸色一沉:“那你凭什么说他是同性恋?”
“他他,他说他喜欢我,他还摸我,反正……”
“他说他喜欢你?”夏明朗转过头去看士兵,声音放缓了一些,带着一丝柔软的味道:“怎么,你说过喜欢他?”
士兵有些茫然,张口不言,呆呆地盯着夏明朗的眼睛,夏明朗就这么看着他,用肉眼几乎不可分辨的幅度摇了摇头。
士兵愣了很久,却笑了。
“是啊,我是说过喜欢他……”他笑着说。
夏明朗眉毛一皱。
“我喜欢的男人多来,我还喜欢巴顿,我还喜欢贺龙,凭什么说我是同性恋,他妈的有毛病的人是你,老子当你最好的朋友,你这样对我,我哪点对不起你,你这样……”那个士兵忽然激动起来想要冲过去,夏明朗眼明手快地把他抱住了,厉声向那位班长喝道:“带上你的人,先回去,这小子交给我,我要跟他谈谈。”
班长冒了一头的虚汗,匆忙地答应着,领着自己班上的人先走,仿佛浑然忘记了眼前这位中校先生的眉眼很生,完全不是自己的头上的领导,不过也怪不得他,士官到中校差了无数阶,夏明朗气势汹汹,他又怎么敢反驳。
那名士兵被夏明朗锁在怀里,挣扎得倒不是很凶,眼看着他的那些个战友们消失在夜幕中,身上的劲就像是一下子被抽空了,滑到地上抱着头痛哭。
夏明朗站在他的旁边抽烟,也不催他,由着他哭。
哭了好一阵,哭声渐渐地小了,夏明朗蹲下去拍他的肩膀,递上了一支烟。
“叫什么名字?”夏明朗帮他把火点上。
“许然。”许然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雾吐出来,让面目变得更加模糊。
“到底怎么回事?”夏明朗问道。
许然转头看着夏明朗笑,几乎有点阴冷的神经质似的笑容:“你这人真有意思。”
“觉得我有意思就说说呗。”夏明朗陪着他一起坐在跑道边。
“说就说了,其实也没什么,反正早晚得脱了这层皮,我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许然咬着烟头:“我是被我老子塞进来的你知道吧,他人老糊涂了,还以为我这人有毛病,他想把我送到部队里来上上规矩你知道吧,真是拎不清,把我往男人堆里送。”
“喜欢他?那个叫何鹏的?”
“啊!”许然笑得像哭一样,眼中没有一点神彩,看着夜空无际,愣了半晌,他忽然说道:“其实我跟他关系特好,你相信不?那小子有点二,搞得我一直以为他对我有意思,你知道吧……我他妈要知道他会这样,杀了我,我也不敢告诉他啊……我……”
夏明朗叹气:“你还是莽撞了一点。”
“不莽撞又怎么样?他还能爱上我?”许然笑得白牙森森:“得了,你少安慰我,说实话,大哥,你不容易,这么大个官三更半夜的听我在这儿掰扯我这点破烂事儿,你放心,我明天我就打报告去,这兵我不当了,这地儿我也没法呆了,该干嘛干嘛去,老子早就应该有这觉悟,对吧,他妈的死同性恋还想找感情,我真他妈有病。”
“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啊?”夏明朗一巴掌拍在他后脑上,许然受痛,一下子跳起来,诧异地盯着夏明朗。
“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你还指望谁能瞧得起你?”夏明朗不屑地挑眉。
“别逗了,大哥,本来就没人瞧得起我,你没看那小子那脸,跟看鬼似的……”许然一边笑一边嚷,眼睛里全是泪。
“那是他不懂珍惜,或者,是你不够好,这跟同性恋有什么关系?”夏明朗静静地看着他:“想听个故事吗?我一个朋友,你的同类,听听他怎么去找到的他的感情。”
“你的朋友?是个哦……”
“Gay!……怎么了?很奇怪吗?改革开放都三十年了,我的朋友里有个GAY很奇怪吗?”夏明朗笑容温和。
许然哦了一声,神色渐渐平静下来。
夏明朗说陆臻的故事,改了身份换了名字,摇身一变成了中科院生物研究所的学生,只是一样的品学兼优,一样的才貌双全,一样的平和而宽容,一样的淡定沉着。暗恋某个师兄,安静地守望,最终如愿以偿开花结果。
许然听完了很久都没出声,再开口的时候却不笑了,神色哀伤地说道:“是真事儿吗?”
“名字是假的,但故事是真的。”夏明朗并不避讳。
“他们两个,还好着吧!会一直好下去吗?”
“我相信,一定会的。”夏明朗说得很郑重。
“帮我带声好给你那个朋友,说我羡慕他,一定得好下去。”许然胡乱抹着泪。
“干吗要羡慕别人的人生,他可以做到的,你就不能吗?”
“太难了,你知道吧……”许然苦笑:“你那朋友,90分的完人,我不行,我差太远了。”
“那就做到90分。”夏明朗盯牢他,并不放过。
“为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别人做60就及格,我他妈就一定得活到90分?这个世界不公平。”许然躲不开夏明朗的逼视,忽然却怒了。
“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活着就得承受。拿出行动来,把自己活得像个人样,活得比别人都好,那才叫本事,别蹲在那儿哭天抹泪叽叽歪歪的,你像什么男人?你少给同性恋丢人了!”夏明朗的眼中有火光一闪而过,亮得不可思议。
许然眼巴巴地看着他,被堵得一字不能发,梗了半天,刚刚乍出来的那点锋芒全散了,带着些许哭腔地问道:“大哥,你说为什么我这种人就这么苦呢?”
“做人,别老是想着问为什么,得先想想自己有什么,问那么多为什么,也改变不了现实。”夏明朗按住他的肩:“活着,就得好好活,活出个人样儿来,别动不动就瞧不起自己,也别让任何人瞧不起你。做事情小心点,别给人留把柄,你觉得这日子苦,藏着掖着是不好受,可那不是没办法嘛?你还不如这么想,要革命要争取权利,哪有不流血牺牲付出点代价的?你这一辈算是不错的了,早个十几年,这事儿抓到了还得坐牢呢,是啊,大环境还是不好。可不好怎么办呢?抱怨?哭诉?谁管你啊!由着性子混下去,还不如装紧了骨头做90分的人,说不定等我们这一代撑过去,后面的小孩就能跟别人一起去压60分那条线。这世界是不太公平,可好歹,这世界是奔着更公平这条路上走的。”
许然低了头,默默不语。
“时候不早了,言尽于此,你要不要听是你的事。”夏明朗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明天我会跟你们团长说一声给你换一个连队,自己小心。”
“嗯!”许然用力点头,眼眶又湿起来。
夏明朗回到招待所的时候已经是很晚了,陆臻正在刷着牙,咬着牙刷冲出来,含糊不清地得瑟:“还好我聪明啊,就先泡了我自己的,要不然等到现在都化成水了。”
“路上遇到点事,耽误了!”夏明朗看着陆臻满口的雪白泡泡只觉得好笑。
“哟,果然万人迷啊!就这么个荒郊野外的也有倾慕者围捕啊!”陆臻笑嘻嘻眨眼,缩回去漱口。
夏明朗撑在门框上往里看,浴室里的灯光温暖而昏黄,毛茸茸地给陆臻的轮廓上镀了一层金边,他看得心动,走过去圈住了陆臻的腰。
“唔?”陆臻吐干净最后一口水。
“当时,害怕吗?”夏明朗闷声问道。
“什么时候?怕什么?”陆臻莫名其妙。
“当时,不知道我也喜欢你的时候,害怕吗?”
“怎么想起来问这个啊。”陆臻笑了。
“忽然想起来,怕吗?”
“当然怕啊!”陆臻握到夏明朗的手上:“那时候做梦都梦到你冲过来呼我两巴掌,把我打得爬都爬不起来。”
夏明朗的手臂紧了紧,抬眼,从镜子里看到一双温柔而明泽的眼睛。
“所以我一直都觉得,挺神奇的,真的!”陆臻笑得眼中仿佛有星光在闪:“那时候就觉得你不烦我就挺好了,你还肯认我这兄弟我就烧香了,别的,真的没指望过什么。”
“那你现在可以指望了!”
夏明朗一字一字的,说得极缓,纯黑的眼眸在灯下折出令人心醉的光,他微微偏过头,尝到刷完牙的口腔中清爽迷人的薄荷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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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严正声明
本文从现在起,进入严重架空状态(当然之前也很架空),从此一架万万空,所有自文中出现的部队番号代号均属信口胡扯,任务内容亦不值得推敲,请勿对号入座。
明确一下时间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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