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术学院,我跟朱丽相好,其实还不够一年。
1994年9月15日,应该是我一生中第一个最难忘的日子。
那天我穿了一件白色“梦特娇”短袖衬衫——不过不是纯棉的,是在乡下小镇上,花了15元钱买来的冒牌货,还有“鳄鱼牌”西裤——没错,是“鳄鱼牌”深兰色尼龙西裤,产地是福建省晋江的某个小镇,,售价25元。白色球鞋是正宗的国产货“回力牌”,有着悠久的历史。
我扛着快掉皮的行李箱来到省美术学院,象陈焕生第一次上城,因为我脚下还堆放了一只装满书的编织袋。美院教导处宽敞的办公室里,站満了刚来报到的新生,我们94级油画系的同学站成一堆,个个手里都拿着录取通知书,等候班主任叫名字。朱丽高挑丰満的身材,站在人群里如鹤立鸡群,神采飞扬。她身穿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脚穿淡兰色高跟凉鞋,乌黑浓密的长发逢松地垂在肩上,光滑如玉的鹅蛋脸宛若桃花,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顾盼有神,笔挺的鼻子下面是一张樱桃小嘴,嘴角两边漩着两个浅浅的酒窝,即使她不笑,你也会觉得她充满善意而摄人心魂。
第一次看见朱丽,我就被她迷得魂不附体,如果你当时没有看见我嘴角已经流下的口水,你就不知道朱丽到底有多美。
其实喜欢朱丽的人,不单止我和李远华,对她流口水的,排起来应该有一个团。连大四的帅哥都想“偷香窃玉”,幸亏有我和李远华这两个“护花使者”,朱美人才不至于“花落泞泥辗作尘”。我跟古代那些穷书生一样寒酸,看见漂亮妞就赖着脸皮送些诗词给她,以为可以博取美人的欢心,从来没有一点实际行动。可惜朱丽对我那些才华横溢的诗词一点都看不懂。李远华倒比我阔绰,对朱丽实行“三包”:“包吃、吃穿、包玩”。要是比靓仔,李远华肯定没戏。我一米七五的个头,李远华才一米六五,属三等公民。可是李远华他老爸是市国税局的局长,我父亲只是山里默默无闻的“地球破坏者”。在美术学院,当我们这些“乡巴佬”穿着十几块钱的回力鞋在足球场上“冲锋陷阵”的时候,李远华已经全副Nike“武装”——“谈笑间,足球破门而入……”
这就是朱丽对我时冷时热的原因。
当然啦!女人在爱情面前都比较明智,只有男人会变得比较糊途。
但这并不影响我追求朱丽的热情,听说美女都特别崇拜“英雄”,任何时代都有不同的英雄偶像。
我联合了九三级和九四级油画系的男生,组建了一支“幽灵”足球队,我自任队长。那时候“上帝之手”马拉多纳是我们的偶像。我们“幽灵”队成员个个披着长发,像黑豹乐队的主唱手窦唯。我和李远华任前锋。
虽然我们在情场上是“敌人”,但是在球场上却是“盟友”。
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李远华的传球技术出神入化,我是“幽灵”足球队的首席射手。我到新华书店搜罗欧洲和南美洲最顶级足球队的培训资料。每天下午强化训练“幽灵”足球队每个成员的作战技巧。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奋战,终于换来一点点可喜的成果。“幽灵”足球队开始在美术学院所向披靡,就连隔壁轻工学院的“公牛队”,在我们脚下也变成了“蜗牛队”。
可惜流星只是昙花一现,1995年1月1日,“幽灵队”和“蜗牛队”的一场争霸赛,早早结束了我的“足球生涯”。
那时候,美术学院穷得连一张球门网都买不起,若大的足球场只有面对面两个大祼框。
95年元旦杯足球争霸赛,正混战得如火如荼,李远华带着足球过关斩将,向“蜗牛队”的球门迅速挺进,杀将过来。就在足球即将杀入禁区的时候,“蜗牛队”里两个身高八尺的“程咬金”用肉墙向李远华狠狠地撞过去,李远华说时迟那时快,突然一个左脚传中,我如猛虎扑食杀入禁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补上一脚,连马拉多纳都要拍手称快的漂亮一脚——球进了。
球场四周排山倒海般传来喝采声,突然“哎哟”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如一颗子弹击碎了一幅硕大的玻璃幕墙,尖叫声足以让鼎沸的喝采声嘎然而止。原来足球穿过无网的球门不偏不倚正好射在一个观赛女孩的脑门上。女观赛者应声倒地,趴在地上象断了翅膀的白鸽,所有的球员都慌了神,比赛被迫终止,我如大祸临头来不及考虑。冲上去扶起倒地的女孩,校医跑过来掐她的人中,没有一点反应,我抱起昏迷不醒的女孩,她的手脚软软地耷拉下来,我感觉就象抱起一张棉被,轻飘飘的。大概也只有七八十斤。“幽灵队”的五六个成员跟在我的后面,一起轮流背着她赶往5里外最近的省中医院。
在急救室里,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的医生护士进进出出,忙作一团,其他球员都回美术学院继续比赛,我是“罪魁祸首”,哪敢偷溜,瘫坐在中医院走廊的长椅上,象个“杀人犯”,脑子里一片空白。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女孩是大三国画系的学生,叫颜如玉,她父亲是省公安厅的副厅长。半个钟头后,颜如玉的警察父亲穿着警服赶来,再过五分钟,她的母亲一边抹眼泪一边走进急救室,我象个泄了气的皮球,呆呆站在他们身后,颜厅长气冲冲地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你这个丧门星,看看你干的好事,我女儿如果有个三长两短,看我怎么收拾你。”我从小就害怕这些戴大盖帽的警察叔叔,平时一见他们就腿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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