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们期望太高?”
“可以这么说。你贴在嘉年华上的《颠覆》,是方客侠在三更半夜打包发给我的。不瞒你说,我俩还为作者的性别打了一赌,他说是男的,我说凭我阅人无数的功力,这铁定是个美眉。不过我自己也没把握,心想赌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也好。”
齐浩把吃完的铁签子掷回桶里,拽了点脏兮兮的卫生纸擦着手继续说:“可这个捣麝老不出现,我们都有点沉不住气。我这么跟你说吧,方客侠他是因为你的小说对你感兴趣,我是因为这个赌对你感兴趣。”
我点点头,有点明白过来,“就是说这个捣麝是长是扁是高是矮是美是丑你都不在意,只要她是个母的就行?”
齐浩爽快地说:“对!”
我真想踢他。
“这顿你请。”
“我请就我请,老板,多少钱?”
齐浩付了钱,追上我。
“打游戏去不?”
“不去,我对那玩意不感兴趣。”
“那你自己回学校,我去玩会儿。”他急急地跑了。
我一个人沿着马路慢慢地走着,回味他的话。
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个性?不激烈,不突出,什么都可以容忍,动不动就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可是却本能地反抗安逸的生活。
外表呢?梦想漂亮到有足够的回头率,也深深为此努力改造——可是一不留意就露出邋遢本质。
离回学校的时间还早,我找个路边凉亭坐下来,打开方客侠还我的牛皮纸袋,抽出里面的小说读。
信手翻看,心里想:我写得真有这么差?
虽说一心喜爱写作,从8岁起就没变过,但我对自己已经写成的东西全然没有感觉,就好像只是为了体会写作过程的,对于文章本身的质量倒完全不在意。所以要我评价自己写的东西究竟是好是坏,我只有一头雾水。
明明是自己写的小说,我却只有陌生的感觉。
这并不是偶然,我在写作方面就好像得了失忆症,刚写完的东西,隔几天再看就毫无印象,甚至会发出“我写过吗”的疑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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