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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书包网 > 马克吐温小说 > 第14章 稀奇的经验(1)

第14章 稀奇的经验(1)

军队要塞,来了一个孩子。当时,有关叛军间谍无孔不入的谣言到处都是,孩子的到来引发了一连串的­骚­乱,最后发现……

我现在尽可能回忆出来的这个故事,就是少校说给我听的那个。

这是一八六二年冬天的事,那时我是个司令官,驻守在康涅狄格州新伦敦特伦布要塞。跟在前线相比,那里的生活算是枯燥的了;可任何地方有任何地方的好,我们也不是那么无聊的——没有什么重大事件发生,并不代表我们的大脑就要变成个空壳子。就说这么件事吧,那时候的北方,谣言满天飞——传言说,街上那些鬼鬼祟祟的人都是叛军的间谍,他们要把北方的要塞全炸掉,旅馆全烧掉,还要把带传染病的衣服送到我们这里,这件事你该记得吧?对我们来说,这算是刺激的了,我们的无聊生活全靠它打发呢。还有呢,我们那里其实是个招募新兵的地方——这就意味着,我们根本不可能把时间用在打盹、做梦,或者无所事事地东游西晃上。唉,我们看得再严,每天还是有一半的新兵,刚来的当天晚上就落跑。参军的补贴可是个大收入,所以啊,一个新兵就算把两三百块钱拿给看守他的人,让他逃走,剩下的,对于一个穷人来说,也算是不小的一笔财富了。总而言之,我就是想说,日子也不是那么难打发的。

有一天,我自己在营房正写东西,忽然有个孩子闯进来。这孩子看上去十四五岁,一张脸煞白,衣服穿得跟乞丐似的。他倒挺懂规矩,先冲我鞠了个躬,才说:

“这里是招新兵的地方吗?”

“对啊。”

“长官,能收下我吗?”

“啊呀,你的年纪和个头都不够啊,孩子。”

我的话一定让他失望了,可能不仅是失望,他简直灰心了。他垂头丧气地转身,像要走了一样。顿一顿,他又把脸扭过来,说话的语调我现在想起来都心酸:

“我没有家,也没有亲人,真希望你能收下我啊!”

这怎么可能呢?我只好把语气放得温柔点儿,跟他说明白。然后我把他叫到火炉这里来,让他坐下烤烤火,还问他:

“我这就做东西给你吃,饿吗?”

我没听到回答,也根本就不需要回答;瞧他那双水汪汪的眼睛,透着感激,比说话都明白。他就坐在火炉那儿,我还接着写我的字,时不时悄悄瞅他一眼。看得出来,他的衣服鞋子,虽然脏得跟从垃圾堆里捡出来的似的,又破烂不堪,可是看剪裁质地,都是上乘货。真是引人深思啊!还有呢,他说话柔和动听,眼神沉稳忧伤,态度有礼,措辞文雅——这孩子一定是家里出了什么变故。我的兴致上来了。

我边想边写,写着写着就把这孩子给忘了。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偶尔一抬头才看见他。孩子背对着我,可我能看见他的侧脸——那里有一行泪,正往下淌。

“哎呀,坏了,”我想,“居然把他忘了,这小可怜还没吃饭哪!”我只好为自己的粗心大意道歉,说:“来吧,孩子,和我一块儿吃,今天就我自己。”

他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啊,又这么感激地看了我一眼,表情变得开心起来。走到餐桌那儿,他又手扶椅背立正站好,直到我坐稳了才坐下。我举起刀叉——唉,我只好就这么举着,因为这孩子虔诚地低着头,开始做餐前祈祷。我忍不住地想叹口气了,我也想起了我的老家,我的童年,这些­干­净的、对我来说永远神圣的记忆,还有我的信仰,它们都已经渐行渐远了。说起信仰,对于一颗受过伤的心来说,没有什么是比这更好的药方了,它不只是药,还可以抚慰我的心,让我不再苦闷,重新燃起希望,可这些都跟我无关了。

吃饭的时候,我还看出来,小威克鲁——哦,他叫罗伯特·威克鲁——知道餐巾的用法;他还知道——唉,总之,看得出来,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具体的就不多说了。他还很坦诚、单纯,这一点我喜欢。我们谈了些话,主要是关于他的;弄明白他的来历一点儿都不难。他是在路易斯安那长大的。说到这里,我更可怜他了,这个地方我也住过,密西西比河的入海口,那一带我都熟。那些地方都很合我的心思,我离开也不久,所以时常还会关注那里。就连从他嘴里吐出来的那些名字,我听着也过瘾——就因为过瘾,所以我专门把话题往这里扯,好让他多说。什么巴顿勒什啊,帕勒括明啊,德纳斯维勒啊,六十米点啊,伯尼廓尔啊,大码头啊,开罗顿啊,轮船码头啊,汽划子码头啊,新奥尔良啊,朝勃特勒街啊,斜堤啊,好孩子街啊,圣查里斯旅馆啊,迪普利圆场啊,贝壳路啊,彭彻特兰湖啊,最让我高兴的是,我还能听到“李将军号”啊,“纳彻斯号”啊,“日蚀号”啊,“库德玛将军号”啊,“丹可·肯纳号”啊,这些一度很熟的汽艇名字。这感觉就跟重新回到那里一样,真过瘾啊!这些名字,把这些东西的样子全都带到我眼前来了。­干­脆说吧,小威克鲁是这么回事儿:

他曾经住在巴顿乐什附近的一个农场上,农场产量丰富,属于他们家已经五十年了。他和父亲,以及有病的姑母住在一起。他的父亲因为维护联邦统一,备受排挤,尽管如此,仍不放弃。最后,一个夜晚,一些蒙着脸的人点火烧了他的房子,一家三口只好离开了那里。经历了被人日夜追赶、穷困、饿肚子,以及流离失所中的一切艰难以后,生病的姑母终于经受不住生活的折磨,离开了人世。那一天雷雨交加,她像个乞丐一样死在野外,没有遮蔽,雨水直接打在她身上,头顶雷声轰轰作响。没多久,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捉住了他的父亲。小威克鲁在一旁苦苦央求,可士兵们还是当着他的面把他的父亲勒死了。讲到这儿的时候,孩子的眼神黯淡下来,他喃喃地低声自语:“就算不能当兵,那也没关系——我总能想出主意——我总能想出主意。”勒死他的父亲后,这些人立刻对他说,如果一天内不离开,他就要倒霉了。夜晚,他偷偷跑到河边的一个农场渡口,藏在那儿,直到“丹可·肯纳号”停靠过来。他游过去,在这条船后面带的一只小艇上藏起来。这是条夜行船,一晚上开出了三英里,天还不亮,就到了新奥尔良以外的一个大码头。威克鲁悄悄爬上岸,走了好长一段路,才来到好孩子街,找到他的一个叔父。在这个叔父家里,总算可以不用再受居无定所的苦了。但这个叔父和他的父亲一样,也维护联邦统一,没过多久,这个人就决定,还是不要待在南方了。他不声不响地收拾了行李,带着小威克鲁,乘帆船离开了那儿,来到纽约。他们住在阿兹德旅社。在那里,小威克鲁有过一段愉快的时光,他常去百老汇溜达,见识了很多在南方没见过的北方特景。但世事无常——无常往往意味着变故,这位叔父本来兴致挺高,慢慢地却垂头丧气起来,而且个­性­变得古怪,暴躁易怒,总是说,钱只出不进——“这样下去,能养活一个人就不错,更别说还有一个了”。直到有一天,威克鲁一早醒来,发现他不见了。孩子马上到账房去问,得到的回答是,前一天晚上叔叔就把账结了。旅馆里的人推测,他应该是去了波士顿,可是没有证据,谁也不敢肯定。

孩子孤苦无依,不知该怎么办好,思前想后,还是觉得应该找找他的叔父。他想搭轮船,可来到码头才知道,他荷包里的这点钱,根本就买不到去波士顿的船票——但能买到去新伦敦的票——所以他决定先去新伦敦,并向上帝祈祷,希望能走完剩下的这段路。现在,他在新伦敦已经闲逛了三天三夜,饿的时候就向人讨点儿吃的,困了就在哪个地方随便睡会儿。这样挨到现在,他都有点儿绝望了,既没了胆量,也不再期盼什么。他只希望能到部队里当个兵,就感激涕零了。要是不能当兵的话,那他当个鼓手够不够格呢?啊,如果给他这个机会,他宁可豁出命,也要回报这份恩情!

这就是小威克鲁的经历,可能有点出入,我尽可能回忆,把他的话复原出来。我说:

“这下不用愁了,孩子,这里的人都会是你的朋友。”他一听,一双眼睛闪闪发亮!我让人叫约翰·瑞本上士过来——他老家是海德阜的,现在还在老家待着,你可能认识——跟他说:“瑞本,把这个孩子送到军乐队去吧。好好照看他,别让人欺负他,我想让他当个鼓手。”

到此为止,这个环绕要塞司令和未来鼓手展开的场景就该落幕了,可我还是老想着这个可怜的孩子。我时刻留意着他,希望他一天比一天快乐,但我的心思好像白费了,时间过去这么久,他一点儿变化都没有。他从来不跟别人扯到一块儿,魂不守舍的,不知道在想什么,而且总是一副忧伤的表情。一天早晨,瑞本请我跟他单独谈谈:“您别怪我,司令,有些话不说不行了,军乐队的兄弟都快急疯了。”

“啊,怎么了?”

“就是小威克鲁,司令,他快让弟兄们烦透了,您绝对想不到。”

“哦?你接着说,他怎么了?”

“这孩子总在祈祷,司令。”

“祈祷?”

“对啊司令,这家伙没完没了,一队人都跟着他不得清净。起床第一件事儿就是祈祷,到了中午还是祈祷,晚上——啊,简直就是魔鬼附身!弟兄们想睡觉?不可能!只要他那虔诚的祷告开了头,可就折腾起来了。从乐队长开始,接着号手头儿,再来低音鼓手,他挨个儿祈祷,甚至还领着他们跟他一块儿祷告,非得全队的人都过个遍儿才算完。全神贯注的程度,让你觉得他好像不久于人世了,一定要找个乐队跟他一块儿升天才开心,所以在好好儿地给自己挑队伍,选些可靠的人,到了天上,一奏国歌,也能配得起天堂的庄严。唉,司令,就算冲他扔靴子都不能让他停下来,房间里乌漆黝黑,他又不肯光明磊落,每次都跑到大鼓后边儿跪着。所以啊,就算大家约好了一块儿拿靴子扔他,人家还是无动于衷——不慌不忙,照样祈祷,好像我们在给他叫好似的。弟兄们­干­脆喊起来,‘快闭嘴!’‘消停消停吧!’‘把他毙了!’‘把这小子拖出去!’这也没用,他简直像灵魂出窍了,理都不理你。”瑞本沉思了一会儿,接着说:“其实他是个傻乎乎的乖孩子,每天早晨一起床,先把一地的靴子一双双整理好,各归各位摆回去。弟兄们拿靴子扔他太多次了,所以谁穿什么靴子他全知道,闭着眼睛都能把它们收拾好。”

瑞本又沉思起来。我强忍着不打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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