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和我说会话,吃完饭就走吗?”鸿燕盯着我,托腮坐在一边。
为了不至于被看成蹭吃蹭喝的痞子,我像坐在审判席的被告回答着各种各样鸿燕的提问,包括祖籍哪儿的、做什么工作、以前谈过多少次恋爱现在有女朋友没、为什么会出现在马路中间等等。
我是个孤儿,靠的是吃百家饭长大的,社会阅历很复杂被问及父母时,心里难过,没有说真话便把邓二平和老花的的背景搀杂在一起诌了个慌子骗她。
鸿燕问我是不是初恋最难忘。我认真的思考没有能想得起来,只是恍惚中模糊地记得曾有过这么一帮子女孩儿,至于初恋已是想不起来了,因为那时我结交女人的目的很单纯——把肚子填饱。
我问鸿燕为什么要搬出来自己住,她说父母不同意她到夜总会跑场当歌手,整天在她耳边呶呶不休,嫌烦,便出来自己住。
她说,从小到大的理想就是做歌手,为了这个理想吃再多的苦,受再大的歧视都无所谓。因为自始至终她都相信一句话“一份努力,一份回报,执着的人终究能成功。”
在日光灯的照耀下,她双眼盼倩幽幽泛着光泽透着坚毅与自信满满。我没有理想也没有抱负是个从出生就被人们忽视或遗忘的人。我为她的眼神深深吸引迷惑,同时也坚定的相信她会成功。
在我的一再请求下,鸿燕从卧室抱出一把黄|色的古典吉它,挺直腰板翘脚抱着有模样有样坐在我的面前,用大拇指轻拨琴弦,问:“想听什么歌。”
“随便,弹你拿手的。”
“《情非得已》。”
霎时狭窄的大厅回荡着她轻快、深情婉娩地弹唱。曼妙轻快的节奏将我感染,唱到Gao潮时虽然不会唱我也扯着嗓子跟着胡唱几声。
我们一直坐着把所有我们认为流行的歌曲弹唱一遍。我没那么郁闷了,叫鸿燕把吉它给我也试试。在她的指点下我僵硬的抱着吉它,用大拇指笨拙的拨弦,抬头问她:“这样弹对吗?”
“不对,不对。”鸿燕凑过来掰我的手指,“大拇指管4、5、6弦,食指管3弦,中指管2弦,无名指……”
似乎我天生就没这方面的细胞。任鸿燕怎样教都无济于事,仍只能发出阵阵刺耳的锵锵声,急得鸿燕在一旁瞪眼跺脚,“不是这样,错了错了,哎呀,你怎么笨得像头猪……”
一秒记住www点dier22点com,最新小说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