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一样,读者就是我的上帝。
除了做到笑脸相迎,还必须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天使的眼泪”就是我忠实的读者,在我最颓废的时候,她钻入了我的qq,滑进了我的视线。
我的QQ向来都是隐身的,一来读者太多,二来自己根本不喜欢通过那种虚拟的东西跟别人交谈。
聊天本来是一种相互了解,增进感情的过程,那不仅需要语言,更需要神情,特别是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神情。而QQ交流除了几个不知道是否发自内心的字符,根本看不见对方的表情,甚至连对方真正性别都无处可知。
“天使的眼泪”用滴滴的系统消息敲开了我QQ的门,用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敲开了我的嘴。
“不悔,我恨你”
看过小说《来世,我还要做你的新娘》的读者很多,有感动的,有羡慕的,甚至有嫉妒的,却第一次发现有恨我的。
“是不是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我小心翼翼的陪护着,生怕她后面就是破口大骂。
“55555”
恨人也能恨出眼泪来,这深度可不一般。
我好象,似乎,可能,大概没有做过让人如此恨的入骨的事情吧。何况我根本没见过她,也没跟她说过话nAd1(
“你就是个贼”
如果她骂我是流氓,甚至是变态,也许我会承认,因为作家跟流氓原本就没多大的区别,可她骂我是贼,我是穷,有时候甚至穷的只能靠“康师傅”维持生活,但我也不至于低贱到去做一个贼。
“你丢东西了?你丢东西了可以去找警察却不能乱冤枉好人”
“恩,我把心给弄丢了”
我靠,什么世道呀,她把心弄丢了也来找我?不可能吧,心怎么可能会丢呢?难道她是传说中的午夜幽魂,外面的天都没黑,幽魂这么早就出来了?
小说写多了的人对什么玄乎的事情都不会怀疑。
“你是个贼,偷心的贼”
偷心的贼?有种似曾熟悉的感觉。哎,言情电视剧里面最常用的对白。说来说去,不就表明她已经爱上我了吗,直接表白就是了何必饶这么大的圈子,让我虚惊了一场,还以为真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呢。
“你见过我?”
在我的概念里爱是需要以认识为基础的,即使一见钟情也要有见这个前提呀。
“见过,无数次的在梦里”
我晕,难不成我是在梦里把她心给偷走了,这梦也够恐怖的。
“你现在还没睡着吧,那等睡着了再来把心要回去”
什么人?讹人也不带她这样的。
“5555,你欺负我”
又来了,究竟是谁欺负谁呀?做上帝也不能不讲理吧nAd2(
“你就直接告诉我,你怎么了?”
“叔叔。好想和你去海边。让你抱着我吹海风。“天涯海角”陪我去好吗?”
话说到这里我才明白这小呢子思春了,我那本《叔叔,抱紧我》让她把爱的春风吹出来了。
“你走火入魔了,小说就是小说,不能加之太深的感情”
“可我就是爱,爱刘子那冰结的忧伤,那落寞的眼神”刘子是《叔叔,抱紧我》里面的男主角。
“你爱刘子管我什么事呀”
金庸老师笔下的男主角那么多,如果喜欢的女读者都去金庸算帐,估计这帐一辈子都无法算清。
“我觉得你是在刻画自己,那是一个最真实的你”
无可否认,刘子身上有太多自己的影子,可他毕竟在小说里,而我活在现实生活中,现实生活远比小说要复杂许多。
“你爱的太盲目了,而且也许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
“别太看不起人,我很清楚自己的感觉”
“对不起,那我也帮不了你,时间也许能慢慢洗涤你这份盲目的爱意”
我不是罗密欧,我无法接受这样一份虚拟的感情。
“总有一天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总有一天?也许吧。
虽然这位叫“天使的眼泪”的女孩没能给我一份真正的,可以触摸的爱情,但她让我多了几份自信,至少对自己的这本小说多了几分自信nAd3(
我一直认为能真正打动人,能真正钻入读者内心的小说才是一本成功的小说。
至少我做到了,这本小说做到了,不管他是否依然还高高悬挂在网上。
是金子就一定会有发光的时候。
文化公司的电话来了,说很看好我那本小说,约我出去谈谈具体事宜。
相对正规出版社来说,文化公司各方面的实力不算太强,但文化公司目的就是挣钱,只要能畅销,他可不管你有多少华丽的辞藻,有多少艺术的修养,甚至有没有那些不合时宜的话语。
这次也许有戏,如果条件差不多,我就真卖了,也不在乎出版社大牌不大牌,无非就是个名誉问题,看透了也就那会事。
我特意早到了半个小时,还穿上正统的西服,显示自己的诚意。
文化公司的编辑很准时,像他们这种完全企业型的公司时间观点非常强。
从主动握手这一细节我就觉得这编辑的修养不会差到哪里去,暗暗为自己小说找到一个好婆家而高兴。
“刘先生,先谈谈你对自己小说的前景和针对的读者群的看法”
“我个人认为前景还不错,因为从连载开始热度就不断在提高,各大网站的广告也打得很好,至于读者群,这是一本容纳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小说,小到中学生,大到中年上班族都应该会喜欢”
“我也很看好这本小说,虽然是悲剧结尾,从某些方面还是揭示了社会上一些真实的和积极的东西,全文比较流畅,人物刻画也很到位”
这位编辑说话还比较客观,不像一些大牌上来就给你一阵打击,好象挑不出毛病就显示不出自己水平似的。
“我想听听你对我们的要求”
“要求谈不上,只是我一点愿望,首印一万五以上”
“这个没问题,对于我们公司的信誉和声望想必你在网上也了解过了,如果没有其他的要求,我们要草签一份协议,正式出版的那天再签正式协议”
我拿起笔准备在后面落上自己的大名。
第一次合作的首印的部以合作方式,作者本人承担15%以上的销售。
“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我们公司的一个制度,第一次合作的作者都必须以这种方式”
还是一样对新人的不尊重。
我像一个霜打后的茄子,灰溜溜的出了大门。
哎,留给自己以后的儿子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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