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一声脆响。
那乞丐忽然站了起来,非常恭敬地欠了欠身,很高兴地道谢说:“谢谢你,小姐。”
开始没觉得什么,隔了两秒,乍然回神,登时吓得闪开三步远。定睛一看,那乞丐弯腰拈起硬币,喜滋滋地揣进兜里去了!
见我怔住,他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
这才发现,乞丐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另外一个健全人。而且,看清以后,发现他居然是个相当之帅的年轻男人——五官很美,合起来又有种男人的阳气;穿着皱巴巴的牛仔裤、白T恤,一双帆布鞋,朴素又潇洒。
我愣了足足半个世纪。
他满面春风地看着我,再次朝我点头致意。然后微微一笑。
心脏竟不受控制,“嗵嗵”地跳将起来,半天“咕咚”咽了口唾沫。这人的笑容有种出乎意料的和煦,使我仿佛刹那看见了一座高山,山脚是连绵不断开着花的草甸,山顶是嶙峋刚锐的山岩。我感到他说了一句话,但显然没有听清。
“什么?”良久,我问。
“小姐,你真大方。”他重复一遍,款语表扬。
“你是谁……你在这儿干嘛?”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这人有点面熟,但想了半天,想不起在哪见过。
“小姐,我是要饭的。”他表情挺郑重,语气也挺郑重。
“你,你也是要饭的?原来那个人呢?”我上下打量他,感到自己的脑子像电线一样纠结起来,差点短路。
“啊哦,想不到你认识原来那哥们儿啊。那哥们儿今天感冒发烧,去卫生院挂盐水了,托我顶他一天班。”他满不在乎地说。
我有点无语。
他眼光在我脸上逗留数秒,神秘地笑了,问道:“你不相信吗,小姐?”
抱着二胡,他像艺人般站着,突然舒心地笑出声来,没心没肺笑半天,说:“嗨,不相信就对了!我逗你的。”朝马路对面虚指一下:“那拉二胡讨钱的,说是影响环境,被新来的居委会大妈叫110送去收容所了,不知道过几天还回来不回来。”
“……”
见他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我不由涨红脸,尴尬极了,质问道:“那你在这儿干什么?”
“我坐一会儿,怎么了?”
瞟了眼他手里破旧的二胡,绝对是那残疾乞丐留下来的物件。
“你在拉二胡!”
“不好意思,我不会拉二胡。”他一听重新坐回了原地,把二胡架在膝盖上,装出一副欲拉未拉,凄凄苦苦的样子。然后抬头正经地说:“不过我也在进行一种艺术,行为艺术。”
“……”我拔腿就走。
“神经病。”不禁在心里骂了句。
“神经病还长这么帅。”又补充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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