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农村的夏天,正午到下午这一段时间日头是最毒的,即使是最勤劳肯干的农民也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出门干活。这个时间段是他们的娱乐时间,大家多是在饭后便聚集到村里的茶馆,打打麻将聊聊天,东家长李家短的说说话,又或者躲在家里做点譬如编篦器掰苞谷之类的活计,要到太阳偏西四、五点过了之后才慢悠悠地再去地里转一转。
因太阳确实毒辣,所以李易他们也没有出门,就在屋子里歇凉。住在靠水的地方有好有不好。好的是凉快,不好的是蚊虫多。幸好当初改建时就想到了这一节,那两扇隔门安的浅绿色的薄纱,挡住了蚊子挡不住风。
李易拖了两张躺椅到隔门前,和小莫半坐半躺地看荷塘景色。吹着凉风谈天说地,偶尔呷一口冰冻啤酒,惬意得跟那芝华士打的广告似的。
可能就是太舒服太惬意了,以至于小莫昏昏欲睡。老话说的‘前三十年睡不醒,后三十年睡不着’,他现在正处于睡不醒的巅峰阶段,再加上前几晚又只顾着在游戏里拼命刷钱,睡觉时脑袋里也不得空闲,盘算的全是游戏里的事,所以此刻被小风儿这么吹啊吹的,眼睛慢慢地就闭了起来,起先还能轻轻地应个话,到后来就完全没声音了。
李易好一会儿没听到他出声,忍不住侧脸一看,就见他头往这边歪着,已睡得溜熟。
李易盯着他的睡脸,心中真是又叹又笑,百感丛生。
叹的是这孩子在游戏里防范心甚重,什么骗子都骗不了他,怎么到了现实生活里却是这样大意呢?这样胆大包天地跟着他出来又在他面前睡过去,就不怕自己对他做出什么事吗?
不过,让他笑的也是小莫对他的这份信任,姑且不论这信任到底是来自于浣花和李易中的哪一个身份,反正小莫对他没设防就够让他通身舒泰的,忍不住轻轻地翻了个身,挺有兴致地欣赏起他的睡相来。
凭心而论,小莫的睡相挺好看。他本身就长得不错,一双眼睛不但大眼线也长,两排睫毛密密的投下来在眼下形成两道小小的阴影,让李易很有欲望伸手过去轻轻地在睫毛末端触一触。
他视线滑过鼻梁落在他嘴上。那唇形是种菱形,嘴角微微地向上翘,不笑也象是在笑,再加上少年人血气充足,嘴唇便是一种饱满的红,对于这种嘴唇,人们一般都会用‘很适宜接吻’来形容。
但李易这会儿想的可不是接吻,他盯着他的嘴,忽然微微笑起来了,笑容中透出两分促狭的神气。
他在想中午吃饭前的事。
中午他们在老崔家吃的饭。这些年虽然农村也有液化罐和电饭煲了,但家家户户的厨房里都还保留着那种烧柴火的大灶。一来是因为柴火满山都是,方便、不用钱;二来,大锅大火炒出来的菜要香一些。小莫看到老崔家也是那种灶就随口说了一句‘这个灶可以用来烧苞谷’。乡下人实诚,邀客邀得真心诚意,待客也是真心诚意,于是等到李易他们参观完了房子坐在外面聊天时,两根烧苞谷就热腾腾黑乎乎地出炉了。
啃这玩意儿很难保证嘴部清洁,而李易在外人面前一向都要保持他一贯的高大形象,所以他推辞了。但是他乐意甚至是坏心地见小莫啃。看他尽量吃相斯文却还是不可避免地啃得嘴上一圈黑印,这实在是让李易很乐:啃苞谷的小狐狸不象小狐狸,倒象是只家养的黑嘴小狗。
这想象让他很开心,等小莫啃完后他相当愉快地陪他去洗了脸,又相当愉快地以没洗干净为名扳过他的脸,以一种年长者的爱护神情帮他擦得干净——当然了,这个时间长短的控制是很重要的。李老大吃人家豆腐吃得自自然然滴水不漏,吃得当事人全没被吃了豆腐的自觉,这实在是让人不写个服字都不行。
这个下午成为李易人生中难得的一段悠闲时光。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生意场上所有的事都离他很远很远,家里不争气的老爸和儿子也都暂时抛在脑后,他在这一刻是只为他自己而活的,凉风送爽、随兴所致,他有钱有闲,身边伴着自己喜欢的人……一种难得的幸福感破天荒地漫上他心头,李易无比温情地凝视一眼身旁的小莫,然后放松地也闭上了眼睛。
这场午觉两个人都睡得很舒服,小莫醒过来时已是黄昏。李易先他而醒,坐在旁边看书,见他醒了,转头微笑道:“这么能睡,看你晚上怎么睡得着?”语调里很有一种宠溺的意味。
小莫伸了个极致的懒腰,安静地坐了一会儿,忽然说:“易哥,我饿了。”
李易嗤然一笑,放下书本,“好,我做饭去。”拍拍他的头,满意地想果然现实里接触的做法是对的,他终于把称呼改过来了。
过来凉水这边之前他们到超市买了些材料,李易把东西都拿出来,研究晚餐的菜色。这边小莫洗了个脸,脑子里清醒多了,也坐到厨房的餐台前,下巴搁在手背上看他做饭。
莫文君对于厨艺算不上太精通,做出来的东西只好算‘能下口’。这会儿看李易切葱拍大蒜仿佛很象那么一回事的样子,不由得笑起来。
“易哥,没想到你还会做饭啊。”
“很久没做啦。手艺回潮你也要多包涵。”
“我饿的时候不讲究味道的。”
正说着就有人敲门,李易笑道:“我们打个赌,肯定是老崔。”输的人要应允赢家一个要求——什么要求?暂时还没想到,不过先握个要求在手里不会有坏处。但小莫也不笨哪,脑子一转,一本正经地道:“我也赌是他。”
两边都押一方,赌局自然不成立。李易好笑,拿起黄瓜在小莫头上敲了一记,怪他狡猾。
开门一看,果然是老崔。
农村人讲究贵客踏福地,客人到家里来得越勤越多住得越久,说明你家是福地,待得住人。李易他们自然是贵客,所以老崔盛意拳拳,又来邀请他们吃晚饭了。
其实中午时他已这样邀请过,原话是‘不嫌弃的话这两天就在我家吃’,虽然当时是被李易以‘太麻烦你们’婉谢了,但说不定客人只是客气呢?晚饭时再来请一次,显得诚意更足。
有的农村人走亲戚很是好玩,到了快吃饭时便作客气状要走,这边主人苦苦地留,双方拔河般拉拉扯扯半晌,期间主人家全家总动员挽留,最后一定要问出‘是不是看不起我们家’这种话了对方才象是很不好意思叨扰了似的留了下来。如果李易他们是亲戚,估计老崔也连拉带拽地一定要请这个客了,但问题是不是,李易虽然笑眯眯地仿佛挺和气,但那气势可是有眼睛的人都感觉得到的!老崔没那个胆子去跟他拉拉扯扯,甚至连多作纠缠都不太敢,看他们实在是不去,也只得算了,只是转头去地里又拿了好些新鲜的菜送了过来。
“咦,还有莲子。”
小莫帮忙把菜分门别类地拣出来放好,剩下一小袋莲子就当零嘴儿吃了。李易其实完全可以放下菜刀自己拿,偏偏却要使唤一声:“给我一颗。”他说这话时神情语气再自然不过,莫文君完全没多想,“你也喜欢吃这个啊?”顺手喂了他一颗。
“甜吧?”
“嗯,甜。”
“那待会儿晚上我们悄悄地再摘点去。”
李易笑道:“塘里都是淤泥,你也不嫌脏。”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写得不太顺手,可能是最近看尼罗大的民国文看多了,写这个有点不着调。先发上来给大家看看,明天再来慢慢修改一下。
夏天白昼长,吃过晚饭天空也仍然还亮着。天边几缕夕阳余晖如诗如画。
“易哥,我们出去走走吧。”
李易欣然应允。
两人关了门出来,沿着乡间小路散步慢行。
此刻暑热已散,晚风清凉,归家的农人抑或慢悠悠赶着牛羊,抑或背着一背篓柴火,看到他们面容陌生,忍不住都好奇地多望两眼。
莫文君触景生情,愉快地吹起口哨。
他吹的是首老歌,真的是很老了,老得他都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也不记得是从哪里学来,只依稀记得开头两句的歌词好象是‘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李易一听就忍不住笑起来:小莫这个年纪居然会吹这种调子,真难得,不过与此情此景倒是很符合。
每次跟莫文君单独相处他心态都会变得比较年轻,听到他吹口哨,自己喉咙也忽然有点发痒,咳嗽一声在Gao潮部分加入进去,来了个口哨二重唱。
“……笑意写在脸上,哼一曲乡居小唱,任思绪在晚风中飞扬。
多少落寞惆怅,都随晚风飘散,遗忘在乡间的小路上。
……”
两人一唱一和地把这歌吹完了,相视而笑。李易问:“哪儿学的?”
“不记得了。《同一首歌》?话说这歌到底是谁唱的?”
“张明敏。唱《我的中国心》那个。”
“哦,他呀。我还以为这歌是大陆的呢……”
两个人漫无天际地闲聊着,不知不觉已来到村外的桥头。
这桥不长,也没有名字,底下一条清清亮亮的小河,村里人都习惯在这河里洗衣服。此刻黄昏,只有几个孩童在水里扑腾着玩,水花四溅,引得小莫俯在桥栏上看。
“怎么,你也想下水?”李易目测两眼,说:“太浅了,小孩玩还差不多。你想游得去长江。”
小莫摇头:“我不敢去大河里。”
长江边的小孩都是在江里扑腾着长大的,好玩是好玩,但危险也是真危险——哪年夏天江里不得淹死几个人?莫文君自从十二岁那年也险些成了江中亡魂之后一双脚就再没敢踏进过长江。
“当时是脚抽了筋?”
“不是。是水里有暗流。”
那时候的他到底还是太小了,人小力微,环了个游泳圈拼命地划水却始终不能向岸边前进半分。眼看着就要被冲到囤船下面去,结果还是一个男的游过来玩命地推他才把他救离险境。
“那岂不是你救命恩人。”
“是啊。可惜那时又慌又怕,没顾得上问他姓名。”
等想起来时人家早走掉了,现在连个模糊的印象都没有,就记得有这么个人这么件事儿。
“知道姓名又怎么样?现在不比古时了,难道还要以身相许。”
小莫笑,抬头盘算了一番,说:“以身相许嘛当然是不至于的。不过以我妈那个性子,对方要是年纪大点肯定就叫我认作干爹、小点的就认个哥哥了……救了我的命嘛,把我拜给人家也很正常。”
李易垂眼微笑道:“这么容易就拜给人家啊……那我找个机会也救你一次,把你拉进我李家的门。”
这话说得有趣,莫文君大笑起来:“你要我叫你什么?干爹还是哥哥?”
“我可生不出你这么大的儿子。”
“那倒是……哎,说起来我倒想问问你,浣花号为什么你儿子不玩让你玩了?”
李易轻哼一声:“那小子不是个省心的……”两人说着,慢慢地往村外去了。
这一场步散得可够久。
两人睡够了午觉吃饱了饭,精气神都足,不知不觉沿着小路就直走到长江边。夜幕降临,江风吹散了余下的暑气,两人只觉满心凉爽,索性就在江边找了块平坦的大石头坐下说了半天的话。
夜色渐深,那石头亦渐渐透出一点凉意,两人坐累了,又躺下来仰望天空。
一条银白的绸带蜿蜒铺在深黑的夜幕中。莫文君低叫一声:“银河!”
这夜空真是美,繁星密布,星月争辉,不是城市里可以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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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双手枕在脑后欣赏了一会儿,悠然向往道:“不知道会不会有流星。”
“应该有吧。夏天流星最多了。”莫文君嘀嘀咕咕说:“先把愿望想好,免得来会儿来不及。”
但两人边聊边等地等了半天也没等到流星划空而过,倒是夜风越来越凉,以至于莫文君连打了两个喷嚏,坐起来撸了撸鼻子。
李易一看时间,已近十点。“回去吧,不然该伤风了。”
“嗯。”便又往回走。山村夏夜月光明净,走夜路一点不吃力。凉风习习,带着草木庄稼的清香扑面而来,叫人心旷神怡。
走到路上,莫文君停了。
那处是个小点的荷塘,近岸的地方结了个青绿色的莲蓬,又大又饱满,正在夜风中微微摇晃,看来甚是爱人。
莫文君把手伸得老长去够,这才发现其距离比自己预料的要稍长那么一段,他把身子探出去一点,够不着又探出去一点,一只脚抬起来,那姿势几乎象在跳芭蕾。
“你当心掉下去。”
莫文君还逞能:“不怕。”
李易看他那姿势着实不妥,正准备去拉他手,只听那人惊叫了一声,果然扑嗵扑入塘中。
李易一惊,往前跨了一步又站住了。
本地的荷塘不似江南般需划着小船而行,淤泥也只不过齐膝深,莫文君挣扎着爬起,嘴巴微微瘪着,看上去可怜兮兮地。李易凝视他一会儿,忽然噗一声笑起来。
“好。变成泥猴儿了。”
可不是。莫文君一身湿溚溚地又是水又是泥,头上脸上都脏了,还格外散发一阵异样的‘芳香’。偷鸡不着倒蚀米,他又气恼起来。
李易大笑着伸手去拉他:“上来。”
不能白摔这一下,莫文君上去之前还是赌气把那莲蓬扭了下来,看得李易好气又好笑。
“偷来的东西特别好吃。不信你待会儿尝尝,肯定比先前那些还要甜。”
李易笑着瞥他,“先搞定你这一身再说吧。”
村里的水不是自来水,是从山上引的山泉,很细的一股,长年累月慢慢地流,所以家家户户都修了半人高的储水池。
莫文君这一身黏黏糊糊的臭泥水若用那个根本就不可能冲干净。“我去河里洗算了,爽快一点。”
两人走到桥边一看,玩水的孩童早就回去了,底下也没有人,银白色月光照得水面上波光粼粼,河水绕开了石头哗啦啦一路奔流,象首节奏明快的歌。
“在这儿等我啊,我回去给你拿毛巾衣服。”
李易不放心小莫一个人在那儿,快去快回,走到桥头一看,人不见了,估计是受不了已经下了水。
呼唤一声:“小莫?”
“我在下面。”
桥下果然传来了回应,李易正想顺着小路下去,那边过来一人,却是老崔。
老崔估计是刚从茶馆回来,看他拿着毛巾什么的,笑嘻嘻地打招呼:“李先生,洗澡哪?”
李易笑点个头。
“可别洗太久。今晚要下雨,当心要发山洪。”
李易知道这些有经验的农民对天气变化的预测比中央台的天气预报还准,便应了记在心里。
老崔哼着小调走远了,这边李易绕到桥下,目光一扫,只见黑洞洞的桥下一个白生生的祼背,那人正背对他搓身上的泥呢。
李易心神荡漾了那么两秒钟,稳住了:“小莫,水凉么?”
“还好啦。”刚下水的时候激得他打了个冷噤,现在洗一会儿了倒觉得不冷了。
“那我也来洗洗。”
把衣服放到岸边的石头上,李易拿了毛巾涉水过去。
离得越近,越清楚地发觉小莫的身子在夜色中白得有点晃眼。水面上露出了他赤/祼的上身和小半截臀/部,其实他下面还穿着裤子呢,可是那从背到臀的腰线实在是太流畅太漂亮,以至于凉凉的河水从李易腿间奔流而过,反而让他有种被灼热的错觉。
他这边厢心猿意马,那边莫文君却是毫不知情的,一边洗一边张望四周。
“易哥,我发觉这地方好危险啊。”
“……嗯?”
“你说要是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晚上来河里洗澡,会不会有人偷看的?”
“……”你还有闲心担心人家大姑娘小媳妇啊,李易默默地想:我若是禽兽一点……
莫文君自己也觉想得太多,笑了两声,反手过去搓背。
世人都知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爱其清而不妖,但那淤泥却实在是太倒人胃口了。
又脏又黑,稠稠的、黏黏的,放到大太阳底下都要冒泡,还不知道窖了些什么样的肥料,总归不脱人粪猪粪之类……越想越恶心,莫文君用力地搓,一边嘟着嘴咕咙:“真是。我从来没有象今天这么臭过。”
他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颈上,越发显得肩背纤瘦皮肤莹白,整个人就象李易书架上摆的那个青花薄胎瓷瓶,细腻、白润、清透。
李易站他身后,低头在他肩上轻轻一吻——
于是刹那之间莫文君整个灵魂都僵掉了。
他对肢体接触再不敏感也知道李易这一记轻吻已完全超过了正常的界线,顿时大脑变成一碗过稠的浆糊,搅都搅不动。
李易也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他不是没有感觉到小莫身体瞬间的僵化,可是情难自控,嘴唇还是在他的皮肤上贴了一会儿才慢慢离开。
月朗风清,小河流水。两人都僵站在水里不动。
李易凝视小莫石化的背影。这一吻只因意乱情迷,而吻过之后,肯定有些什么东西要起变化了吧。
仿佛是为了打破这种僵局,他笑了一声,贴着耳朵轻轻说了一句:
“小莫,不臭哦。”
莫文君有那么片刻根本没听懂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还懵着,只下意识地哦了一声。然后他眼睛睁大了一点,忽然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嗖地倒抽一口长气,他全身上下的皮肤唰一下就烧起来,拔腿就往岸上跑。
李易动作敏捷,一把把他拉住。
“不洗啦?”
李易说这话的时候是笑着的,好象刚才那个吻不过是个玩笑,为的就是要看他局促不安的反应一般。
莫文君挣了两下没挣脱,紧张极了。他也不敢看他,只结结巴巴地哼:“要,要下雨了,有山洪……”
敢情刚才和老崔说的那几句他在桥下都听见了。
李易忍不住一笑:“那也别跑那么快呀,不怕硌到脚啊?嗯?”
这话怎么听都包含着一种宠溺的意思,莫文君一怔,渐渐就安静下来。
也许是因为李易的态度实在是太温和,那一份被同性亲吻的震惊也渐渐被他安抚下来。他虽然还是紧张得指尖微颤,但却不挣扎了,只慢慢垂下头去,有一点儿惶然无措似的,象只迷了路的小动物。
李易瞧了他两眼,微微一笑。
他牵着他的手上岸,默不作声地,把拖鞋放到他脚下。
莫小狐狸现在完全没有小狐狸的狡猾劲儿了,他有点发傻。
李易蹲下去给他拿鞋的这个姿势让他忽然间想起了灰姑娘。虽然那双四十码的人字拖和小巧玲珑的水晶鞋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但他从来没被人这样——温柔地对待过,所以格外地懵里懵懂。
他想这人为什么要做到这种地步呢?我明明又不是娇弱的女生……
见他迟迟没动,李易抬头看了他片刻。
两人短暂对视数秒,李易笑了笑,声音微哑:
“你再用这种傻傻的表情看我我可又要亲你了。”
这威胁真是……
莫文君嘴角一抽,忙把头一低,穿上拖鞋,又一把抢过衣服迅速套起来。
裤子还是湿的,贴在腿上,风一吹,真真应了游戏里的某个ID:风吹屁屁凉。但他却无论如何也不敢换了,脖子扭到了似的看向一边,就是不看李易。
李易吁出一口长气,牵起他的手。莫文君本能地向后挣了一下,李易似乎有点难过:“小莫……”语气里带着种祈求,莫文君一犹豫,心又软了。
被牵着手回家的时候他脑子里仍然很混乱。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他简直有点儿反应不过来。所以他异乎寻常的安静,以至于连一向沉得住气的李易都不住地看他,终于轻声问道:“我刚才吓到你了吗?”
小莫先是慢慢摇头,但马上就觉得不对。嘴巴张了两张,改口道:“还,还好。”
李易默了一会儿,微微一笑。
“是吗,那就好……”
还好。潜台词其实是说还是有被吓到吧。也是呵,忽然被同性以这样一种求爱之姿轻吻,任谁都会被吓一跳的。更何况他不过还是个大点儿的孩子,根本还没多少人生经验呢。
可是,虽然如此他也没有拳打脚踢当场翻脸,甚至连事后表达自己的感想都这么委婉,可见他还是有顾虑到他的感受。李易暗暗地叹口气,觉得这孩子真的是很单纯啊很单纯,暴露出这么大一个弱点,叫他不利用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一夜无眠。
发生了这件事,莫文君明显已没有再度假的心情,甚至于他都不知道再怎么和李易相处。而李易对于这一点也很明白,所以两人提前回了城,计划的钓鱼爬山之类的活动全部流产。
黑色的卡宴在莫家茶馆门口停下,门开处,小莫下来了。
莫老娘正烧开水,看到儿子回来,大奇。
“咦,怎么昨天走今天就回来?农村不好玩?”
小莫笑笑。“好玩,只是我择床,晚上没睡好。”
老娘正嘀咕着说‘什么时候你有了择床的毛病’,李易也从驾驶座上走了下来。
他好生客气,对着莫老娘叫‘伯母’,把临走时老崔送的两大包新鲜蔬菜都转送给了她。这些东西虽不值什么钱,但难得人家这份心,尤其李易这大老板模样的人还亲自拎进了厨房,弄得老娘怪不好意思。
“我来就好我来就好,李先生你外面坐,吹吹风。”说着,给自己儿子使个眼色。
但莫文君今天明显的心不在焉,不象以往那么机灵,李易自然是知道为什么,洗了手,一边微笑道:“不坐了,我还要去公司一趟。”
“哦哦。”
莫文君打起精神道:“我送你出去。”
李易看看他,笑着点一点头。
送到车旁李易并没有马上就上车,他半转个身,叫住莫文君。
“好好休息,别胡思乱想——”说到这里小莫瞅了瞅他,乌溜溜的眼珠让李易一顿,自己也觉得这话只怕是有点强人所难。
不思量,叫人如何不思量?换了是他,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似的倒头大睡?
失笑了一下,李易改口说:“不,你好好想想也好。只是别钻牛角尖。”
小莫嘴唇微微一抿,抿出一条直线来,却不作声。
等到李易走了,他转身进屋。莫老娘边洗菜边发问:“他走啦?”
“嗯。……妈,没事的话我去躺躺啊。”
回了自己那间小屋,莫文君往床上一倒,睡意是没有的,只睁着一双眼睛望着天花板,怔怔出起神来。
他对李易不是没有好感,可是那种好感,与爱无关,而更多的是象一种……孺慕之思。
对,孺慕。也许是因为出自单亲家庭的缘故,他对于成熟的男人向来比较乐意接近。李易对他很好,两人在一起也很合得来,他笑着拍他的头时会让他有一种被父亲或兄长对待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他一直缺少的,所以更觉美好。
可是他为什么要亲他呢。
小莫对这一点相当的困惑。
他不是把自己当小兄弟来看?
是喜欢自己?喜欢他一个……男生?
……
那不就是同性恋吗?
莫文君想思不定,又惊又疑。他不是歧视同志,只是觉得怎么想都想不通:李易是有儿子的人,他儿子都十岁了!这样一个人,会是同性恋?
同/性恋。
莫文君活了二十二年,生平头一次对这个群体有了想了解一下的欲望。姑且不说他这么急于了解到底是为了确保自己后/庭的平安还是为了想弄明白李易到底心头在想些什么,反正他一连几个小时坐在电脑前就是查阅关于同志的资料来着。
网络真是个好东西,在百度里输入同/性恋三个字,眨眨眼就跳出两千多万条信息。这么庞大的信息量真让莫文君傻眼,很有点不知如何下手的感觉。他一条一条地看下去,没有解惑,反而越看越糊涂。
——本来就是。同/性恋是个很复杂的社会课题,单单在其成因这个问题上就存在着很大争议。莫文君象查找成语解释一样去寻求答案,但这个问题又哪里是简单一两条概念能说清的呢?
看了几个小时,给他印象最深的是一句‘根据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研究所示,社会上每一个人均有双性恋的倾向’,他被这句话震撼了:
每一个人!那么包括李易,也包括他?!
如果用这句话来解释,那李易有个儿子就说得通了。可说到自己也能接受男性……这个问题以往他从未当成问题来考虑过,此番疑惑地抓抓头,想象自己和一个同性亲/热——这种想象让他面部表情有点奇特,类似于抽搐、好奇和无法想象的混合。
如果那个同性是李易……
这突如其来跳出的念头让他条件反射地想到了桥下那个轻/吻。那种温热的触感象是此刻还停留在身体那里,并且渐渐地那处的皮肤发起热来,越来越烫。莫文君迷惑地发现自己回忆的时候居然没有觉得很反感很恶心,只觉得无所达从而已。他不得不承认,活了二十二年,他的人生里终于遭遇了一个以往从未遇过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
男人。
这可太惊悚了,他简直不敢再深入地想下去。象逃避似的,迅速地关掉网页,决定要换些东西来填满自己的大脑。
没有比游戏更能转移他注意力的东西了。
点开游戏图标,他登录帐号。熟悉的背景音乐响起,莫白衣寂寞地站在帮城中央。
还没来得及生出恍若隔世之类的伤感感觉,赤子已经瞅到他的上线提示,火爆爆地在帮派频道里嚷起来:
“小莫你这家伙!你还知道上线!”
这一声吼把混球哥哥他们都惊动了,大家纷纷地同他打招呼:“哟,小莫来啦。”
“最近干什么去了,怎么不象以前上线上得那么勤密了呢?”
“小莫来刷副本,正差个医生。”
莫文君适才那些烦恼都被这些热情迅速给溶化掉,他兴致陡然高昂起来。婉拒了刷副本的邀请,他笑着答赤子的话:“我也没离开几天呀……”
“你上次上线是什么时候?浣花被爆的那天!”
“哦……”莫文君当然不会说他这段时间其实是在玩弓手号,笑着随口扯出一个理由:“我去农村玩了几天。”
“你也去农村玩了几天?”
这个‘也’字用得奇怪,莫文君还没反应过来,屏幕下方忽地跳出一行字:
【私聊】浣花洗剑对你说:小莫……
看见后面那省略号,简直就象看到李易那似笑非笑的样子。莫文君一怔,忽地悟了:浣花久未上线,肯定已被他们问过这几天的行踪——
他脸孔瞬间一红,暗自庆幸幸好这两号平时走得不算太近,旁人一时也想不到他们外出同游的地步去,多半只是当成巧合吧?
“小莫你在哪儿?”
大概是因为刚才莫文君没有回应他,浣花这一句问话不再用私聊,而是在帮派里问出来的。果然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莫文君不好再当没看见,只得硬着头皮答:“在市场。”
浣花来得很快,见莫白衣正站在房屋管理员处,一下子受了启发。“这NPC就是管家的吧?”
“嗯。”
“那我们去你家里说,市场太吵了。”
虽然李易这话在游戏里不太经得起推敲,但外面人来人往,的确是看着已觉得太喧嚣。莫文君想了想,也没反驳,就把他带进了家门。
游戏里的家是个挺幽静的小花园,木栅栏围成一圈,里面绿草荫荫还可以种花。倘若玩家有情人或老婆,没什么比送上自己亲手种的花更有意义了——可以增加双方的好感度。
过了花园就是一幢小木屋,里面家具齐全,有桌有椅有床,甚至还有个大大的浴桶!桶里半桶水水波荡漾,李易试了一下,居然真的可以坐下去,水深刚好齐胸。
这游戏设计得倒很生活化,李易倍觉有趣:“今天开始我就挖矿做房屋任务。”
莫文君怏怏地道:“你不是专门为了参观我家才找我的吧?”
“不是。我是想跟你说,待会儿你上一下与光同尘,把银行账号给混球,他帮你找到鞋子的买家了。”
“呃?”这消息来得有点突然,莫文君有点不相信。“不是说了换戒指……”
“戒指我已经向混球买了。”李易温和地说,“你的心意我领了,不过那双鞋是你好不容易冲出来的,我不想占你便宜。”
莫文君忙道:“不存在占便宜……”他没想到那五千块失而复得,高兴是真高兴,但李易这么宽宏大量,也让他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努力强调一下:“那鞋本来就是你送的嘛……”
李易笑:“好了,别谦让,就这样吧。”
这话题就此打住。倘若是以前,随随便便就能转入下一个话题,但此刻两人之间居然出现了冷场,象是一时找不到话来说似的,有些许尴尬。
最后还是李易勇敢一点,直面问题:“小莫,你没有什么话想问我吗?”
当然有!
莫文君有满腹的话想要问呢,只是不知从何问起。此刻见李易率先提起,犹疑片刻,他也决定豁出去了。反正是在游戏里,总比面对面谈这件事要好得多!
给自己打了打气,他鼓起勇气问:“易哥,你是同性恋?”
一发出去小莫就有点后悔。
问得太直白,会伤到人吧?把同性恋那三个字改成Gay应该会委婉点的?
殊不知李易在那头却松了一口长气。
对他来说,小莫肯问就好,最怕他不声不响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那才是老鼠拉龟无从下手。
小莫问他的问题他已思索过很多遍,对此早有答案:“不。我不是。”
同性异性,对他来说区别不大。他二十四岁那年结婚,一年之后就当了爸爸。后来离婚了,又少了一层顾忌,所以他一向玩得很大方,对于情人的要求,是干净就好,性别方面却是从未忌过口。
听了他的回答小莫松一口气,但随即眉头一皱,又有点不快。不是同性恋干嘛要亲他?如果是闹着玩那也过线了啊。
正这么想着,李易那边有个转折来了。
“但是小莫,我喜欢你。”
说到这个,李易坦坦荡荡,很是大方。
“小莫,你别把这事想得太严重。”
“虽然我也希望你能回应我,但我知道感情的事强求不得。所以你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
“如果你不想接受这段感情,只是需要一个年长的、有社会阅历的朋友,那也行,我愿意担当这个角色。”
“只要你别把我当成变/态看,从此不来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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