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小酒
这书一度看得我很想扔掉。
因为逮小酒这只菜鸟实在是太菜了。
难以适应新环境,总是抱怨,听风就是雨,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永远用最错误最无用的方法来解决问题——逃避。看到她错删了素材,储三百和谢某人没说什么,我却是很想冲上去扇这丫头两耳光啊!给我清醒一下吧拜托!
储三百说她有灵气什么的我愣是没看出来,我看到的就是一个啥事不懂净知道惹事事后还摆出一张无辜面孔的白痴。
如果有一个这样的人在我身边工作,我一定无法忍受。
我一边看一边这样想。
然后看到她在茶水间替冷水晶挨了一巴掌。
不知道有多人是和我一样,在这里好像是忽然重新认识了逮小酒。
连冷水晶都觉得她傻,“我跟你又不是好朋友,连朋友都算不上,干嘛要帮我?”
“咱们同来实习,总算是一种缘分。干嘛非要咄咄逼人?”
她这样回答。
这样傻得让人心底发软。终于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多抱怨,为什么那么不适应这个成|人世界的游戏规则,因为还她待在自己明媚的世界里。在那里,我对你好,你对我好;没有心机,没有纷争;看到的都是阳光和笑脸。即使有轻愁,那也如同三月的丝雨,酥酥地就过去了。
这是我们都曾经有过的世界,或者幸福的孩子们仍待在那个世界。因为我是这样看待这个世界的,所以希望这个世界也这样看待我。
最初的我们,都是这样,认为地球是围绕自己的想法在旋转的。
这个总是毛毛糙糙的逮小酒,就是那个时候的自己啊。或者,就是那个睡在我们上铺的爱吃零食的室友。或者,就是上课总看小说的同桌。或者,就是在饭堂里偶然跟你同一桌的校友。
她是我们身边的人。
我一直以为言情小说应该是梦幻的,从来没有想过可以这样亲切得好像是身边某个死党的故事。这就是于佳的成功之处吧,炫彩梦幻,有《涩世纪》;平易近人,又可以如此。
储三百
逮小酒会爱上鬼老大,简直像一加一那样简单,简直像到了零度水就一定会结冰一样简单,像物理规则一样有公理定律可证。
换作是我们,一头扎进一个陌生的世界,只有他是前方最有力最耀眼的领路人。教导你行路的技巧,指引你前进的方向,宛如灯塔一样的存在,让人无条件地全心信赖。仰慕是爱情最好的药引,轻轻一点就能让年轻的女孩子踏入迷梦。
逮小酒是这样普通的女孩子,果然就一头扎了进去啊。
但是储三百,是什么时候爱上小酒了呢?在看到她在茶水间玩喷水游戏的时候?在她莫名其妙骂他色狼的时候?还是在她就那样扑上来替他挡板凳的时候?
这个真是很难分清啊,不知道他在那次违背自己的原则,为了她而叫韦太太出来打麻将时,是怎样一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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