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明处,意藏在暗处
孙犁在《荷花淀》中有这样一段描写妇女的语言:"女人们到底还是有些藕断丝连。过了两天,四个青年妇女聚在水生家里来,大家商量。"听说他们还在这里没走。我不拖尾巴,可是忘下了一件衣服。""我有句要紧的话要和他说。""我本来不想去,可是俺婆婆非要叫我再去看看--有什么看头啊!""
这几个青年妇女的丈夫都参军走了,她们的共同心理就是很想念自己的丈夫,都很想去驻地探望一下。但是,因为害羞,不好当着众人的面直接说出自己的想法,就各自都找了一个借口来表达本意,好像到驻地去的理由都是很充分的,非去不可。这就委婉含蓄地表达出了自己的本来意愿。
曲径通幽,就是对话时不直截了当,而是从侧面切入,暗中点明自己要说的话的主要含义。将话说在明处,而含义却藏在话的暗处。
一个单位的职员到领导家求领导帮忙办事,领导夫人热情招待,很有礼貌地端果倒茶。这位职员办完事后,竟然在领导家与领导高谈阔论起来。天色已经很晚了,领导的孩子还要早点休息,领导夫人也很疲倦了。但是,客人此时说得正酣,也不好直接请客人出门,怎么办呢?
领导夫人便到厨房收拾了一下家务,然后回到房间对丈夫说:"人家这么晚来找你,你快点给人家想个办法,别让人家总这样等着。"然后又对客人说:"您再喝杯茶吧。"
这位职员听到领导夫人的话,很知趣地听出了领导夫人的弦外之音,马上告辞了。
领导夫人将自己的意思曲折地表达出来,既尊重了客人,不至于让客人难看,又不需直接说出自己的想法。表面看她是在为客人说话,为客人帮忙,但实际却在传达另一个含义。这种因情因势的表达,语言得体,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在我们的正常理解中,说话本应准确、清楚,但在语言的实际运用中,许多话是不必说得过于清楚的。具有一定的含蓄性,反而能让语言表达更有魅力。
比如当你去拜访朋友时,主人热情地拿出水果、零食招待你。如果你直言道:"不吃不吃,我从来都不喜欢吃零食的,再说我也刚刚吃完饭,肚子饱得很,哪有胃口吃这些东西啊!"这样不仅让主人扫兴,还会伤害主人的自尊心。但如果表达含蓄一点,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谢谢,多新鲜的水果啊,多香的糕点。可惜我刚刚吃完饭,没有胃口吃了,真是太遗憾了。"主人听了这样的话,心里无疑会很受用,而你也达到了自己所要表达的含义。
总之,说话不一定要直来直去,委婉含蓄地表达,不仅让人接受,还可深得人心。毕竟春风袭人的语言,人人都爱听。
忠言也能说得顺耳
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人一旦犯了错误,并不说明他一无是处;反之一个人做了件好事,也不能说他做的每件事都是好的。因此,我们在发现别人犯了过失时,既然决定要批评或指出,就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过急或过火必然会招致对方厌烦。然而过轻或过迟,对方则可能根本意识不到。所以,只有及时和含蓄地提出批评或错误,让忠言不再变得逆耳,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当然这里说的含蓄应遵循不失实、不就轻的原则。
在日常生活中,所有的批评和建议如果只提对方的短处而不提他的长处,对方肯定会感到心理上的不平衡,或者感到委屈。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先讲自己的缺点和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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