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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

林夕序:禅是一枝花

雪小禅的名字,读者不会陌生,随手翻开一本杂志,她的文章便悦然纸上。她以细腻的笔触,敏锐的观察,写下一篇篇优美动人、沁人肺腑的情爱故事。字里行间散发出悠悠暖意,行文如水蕴含着丝丝禅机。让人欲罢不能,一看再看。流连于纤细思绪之中,沉醉在机锋妙语之间,自参自悟,参透情的智慧,顿悟爱的真谛。

情需要智慧吗?爱的真谛何在?

只有真正爱过、体验过爱的迷乱、销魂、孤独与无助的人才知道。

情与爱,是感­性­的产物,正因为此,如果不加以理­性­的约束,智慧的疏导,就象冲破堤岸的河水,奔腾咆哮,恣意妄为,在享受速度与激|情、狂乱与迷醉之后,落得玉石俱焚,遍体鳞伤!

如果不想成为情感世界的伤员和烈士,就要学习一点情爱智慧。

与许多女­性­作家一样,雪小禅对情爱——这个古老而又永远年轻的话题,给予更多的关注,倾注更多的笔墨。许多生活中的平凡琐事,一些不为人注意的细枝末节,经她细致入微的描绘,变成寓意深刻、引人入胜的美文。她对情感世界的描绘与解剖,令人神往,让人陶醉,但又保持着足够的清醒和理智。在静谧的喜悦中,给人意料之外、富有禅意的顿悟。

与许多女­性­作家不同的是,雪小禅不愿将情感和现实割裂开来,她更愿将二者溶为一体,置于同一境地。她笔下的人物,大都置身俗世之中,充满烟火味。虽不够“纯情”、“唯美”,然而更接近生活的真实,将读者带入深遂的思想和丰富的意境之中,同时作者对情的智慧、爱的真谛的参悟也逐渐呈现给读者——情与爱,就在一衣一钵、一食一蔬中。不食人间烟火,恰恰说明不懂真爱,她只能发生在小说和银幕上,存在少男少女的梦幻中。

这,或许就是雪小禅深受读者喜爱的原因吧。她不是单纯记录一段段爱的历程,她是在文字编织的隽永世界中,凝神聚气,参禅悟道,并将修习禅定的智慧之花奉献给读者。

相传,佛祖释迦在灵山会上,对着百万弟子僧人,默然不说一句话,只轻轻地手拈一枝花,向大众环示一转,众人不解其意,只有大弟子摩诃迦叶心领神会。于是释迦当众宣布:“吾有正法眼藏,涅磐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这便是禅宗的开始。

雪小禅立文字,教外传,是尘世中开出的一枝花吧。

这枝花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只为让更多的读者心领神会。

2007年4月

书评:一个“词”的雪小禅

张立勤

我对雪小禅说,我在看你的词!这是我读雪小禅的《爱情禅》等书的第一反应。雪小禅能够让词花瓣似的,绽开在自己的文章里。一瓣一瓣的花瓣,之间有间隙,每一瓣有跃动,然后它们就开了。它们开得那么的自由,那么的蹊跷,也那么的美丽。

我在想,雪小禅的什么在打动我?尤其是,她让我觉得爱情怎么会这样写呢?爱情的内容不说,因为爱情会为全部的写作者提供内容。还是形式问题,在雪小禅这里的形式,即花瓣一样的形式。那么,我又在此停了下来。这时,我看到了白裙乌发的她,穿透了词的遥远。词其实是很遥远的,遥远的无以名状和不可企及。但是,雪小禅却让词,有了自己的体味与体热,于是,词回到了她身边。真的,很身边!于是,雪小禅写出了属于她的文字的爱情,它们带着爱情发生的鲜艳,或带着逝去的薄凉。“薄凉”,是雪小禅的词。即使,她写的爱情,出自耳闻,出自俯拾,但都注定浸染着自己的目光。就是这样,没有办法的爱情,让雪小禅“有办法”的书写着。我认为,拥有着如此文字来历的雪小禅,她的爱情的文字是写不尽的。并且,她很会写。

雪小禅的写作,也许有一点儿不失时机,也许有一点儿不“纯文学”,也许更有一点儿“也许”本身的诡异与张力。我十分想在四季之外,来看她与词的关系。雪小禅是否在文字的第五个季节,与自己的词在一起纠集繁衍。我似乎觉出了,她与词有一种不同寻常的亲昵,宛若她对写爱情也有一种天生的感觉似的。她分明时刻都可以让一些词,成为“雪小禅式”的词,比如:“青涩”与“年龄”放在一起——青涩的年龄,一下子就让我感到有了故事。还比如:“蝴蝶蝴蝶你爱过吗”、“一个禅意的拥抱”、“海伦。他叫她,这个神话里的名字,真好。”……其实,故事不都是非用许多词去写的。很多时候,故事就在一个词里面,就一个词!一个词顿生故事,这是高度,便是天份了。我忽然觉得,文章的惊人之处,往往就在汉语言最小的单位“词”里面。

雪小禅的文章,没有了一层一层的,十分逻辑的,平铺密集的大段叙事。这大约对于小说的、散文的写作是一种违背?当然,雪小禅的写作,不是不再叙事,而是她的叙事与许多人的叙事不一样了。不一样在哪里?她有了一定的戏剧因素,有了骨感,有了削减,有了缺憾。而这些,正是她的优势吧。雪小禅的文章篇幅短,但又要去写一个曲折的爱情故事。字数在局限她,或许还有心­性­也在局限她。在种种局限中,她不懈地写了下来。一个词,让你动心。一句话,让故事转折。生死结局,只一词之隔。

写作的雪小禅,就是这样朝我走来。她有时给我一种恍惚之感,那是她的词带给我的,我明白。我喜欢她的词承载着暧昧的、跳荡的东西,向确定进入。那是她自己的一片写作的大地,那上面的泥土是颗粒状的,而不是团块与堆状的。它们在生命的月­色­下,闪着迷离的光泽靠近你,接着还叫你掉眼泪。当然,词以外还有许多装备和技术,是写作者必须要有的。但是,对于词有感觉,是最基本的资质,不然就不要写作。我肯定,雪小禅的文章里非习惯­性­的一些词的出现,带着一些妄自感,反而呈现出诱惑力。我喜欢她写爱情的文字,她写的凄然,荡漾。写的不冷,妩媚。

对于雪小禅文字的阅读,你是可以掠过的,你又是不想放下的。

2007年5月16日 于河北省廊坊市文联

(张立勤,冰心散文奖,庄重文文学奖得主.著名散文大师。)

茶苦茶香

他爱上她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女孩子是如此地爱喝茶,而他从来不爱喝茶,入口就是苦涩,所以,冰箱里总是各式各样的饮料,而她总是笑着说,早晚有一天,你会爱喝茶的。

他想,江南的女子大概都爱喝茶吧,一杯上好的龙井或者碧螺春往往就是一首诗呢,这是她说的。所以,他以后去江南出差,总是买了最好的明前茶给她,爱情就是这样吧,如果爱了,就愿意给爱人最好的。

而他依旧喝他的饮料,从冰箱里拿出来,一打即喝,不像她似的要那么讲究的茶具,还要一步步慢慢地运作,他像在看茶艺表演,多累啊。他总是笑话她,说她注重过程比结果更甚,而她说,没有­精­彩细致的过程,怎么会有好的结果?

但他爱看她喝茶,她手捧一本旧书,放了古筝的曲子,长发柔柔地飘下来,然后手执那­精­致得不像样子的茶具,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真是一幅好画,仿佛仙女下凡吟诗,那一刻,他是喜欢的。

她和他说过,一斤茶叶要采七万个幼芽呢,那一刻他惊住,不相信要采七万个才得这一斤茶?她笑说,就像好的爱情,也许要历经很多次的风雨才能达到吧,而他不信。当然,依然坚持喝自己的饮料,这般的方便和刺激,像广告上说的,晶晶亮透心凉,夏天里一杯冰凉的饮料,多爽啊,比喝那热热的茶要舒服多少?

后来结了婚,她依然是积习难改,只是生活的忙碌让他有些看不惯她的作派了,永远一副懒散的与世无争的样子,像泡在杯子里的那温温的茶。其实,她的­性­格也像那茶,温润的、散漫的、自然的,只是他,越来越不习惯了。于是他说,别把那些光­阴­浪费在那些茶上吧,你也可以尝试着喝饮料啊。

而她笑说,不习惯。第一次,他讨厌她那慢吞吞的样子,永远和现实有一步距离,不像那些和他一起泡酒吧的女孩子,真炫啊,什么都敢喝下去。而她,单薄到只是喝茶,而且长年一个人在家里喝,一个姿势,仿佛永远不厌倦。

但他倦了,对于婚姻的厌倦就像讨厌那屋子里散发着苦涩味道的茶香。很快,他们分开了。她走了以后,屋子里没有淡淡的茶香,开始他觉得很好,还找了一大帮臭味相投的人来家里喝酒聊天,结果弄得乌烟瘴气,烟草味混合着酒­精­味,家里再也没有那种清香的气息了。

他一个人过了很久。

他还是喝饮料,但久了才发现,这种东西喝多了胀胃,而且­色­素太多,刚喝下去很刺激,时间越长胃越不舒服。有一天,他一个人实在闷,整理旧物,忽然看到抽屉里还有一罐封存得很好的碧螺春,于是他找了一套她留下的茶具,然后自己简单地冲了一壶茶,放了一年多的茶,居然还是那么清香。很快,茶的清香弥漫了整个屋子,他忽然感觉到眼睛酸酸的,这么久了,他才知道,那些气息对于他来说是如此的熟悉,甚至有了一种久违的亲切。

他喝了第一口茶,苦涩,先是舌尖,然后迅速达到舌根,他皱了一下眉,然后再喝,居然喝出了温润,一下到了胃里,极温暖,像是一把熨斗在熨。他想起她说过的话,喝茶是在品生活的味道,喝到第二杯,如在空灵的雨中禅寺,于是想起恋爱时她喝茶的样子,那样的清丽与不俗,喝到第三杯,已是有了淡淡的甘甜,他才知道,茶到三杯原是淡淡的香和淡淡的甜,只是,他一直没有耐心喝到第三杯,就像他们的爱,没有等到好好体会到爱情的美好就中途散了场,落得了无言的结局。

后来,他也爱喝茶了。当然,又结了婚。新婚的妻子问他,怎么这么爱喝茶啊?他总是笑着,淡淡地说,茶苦茶香,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品味出来的,因为很多人没有耐心品到茶的甘甜就放弃了。

所以,他总是还会想起她来,只不过是在那偶尔喝茶的午后,因为是她教会了他——原来,爱是一个慢慢等待的过程,就像茶苦到茶香。

禅意的拥抱

那是一次笔会,他和她,忽然遇到。

在此之前,他们只是听说过彼此,也许出于文人相轻,或者根本不想进入对方的世界,他们从来没有联系过,尽管他们都很欣赏对方的文章。

很欣赏很欣赏。他曾对自己周围的人说,那是一个有灵­性­的女子,文字让人感觉到禅意芬芳,她亦和自己的朋友说到过他,他的文章让人看过柔肠百结。

但是仅止于此。内心的矜持让他们连一次电话也没有打过。

偶尔的这次笔会,他们相见,几乎第一眼,他们就认出了对方,没有经过别人的介绍,三十岁的人了,却是彼此逃避着,有着羞涩的笑,他和她,悄悄地躲开了。

七天笔会,到第三天的时候他忽然站在她的门前,几乎没有一句话,他开了口:不如我们去海边散步吧?

那是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他来过无数次,但因为这次,他觉得这个城市如此美丽。

一直走了很久很久。话极少,但是他们一直在用眼神交流,有的时候,所有的话语只要一个眼神就足够了。在海边的时候,他们一起拾起那些美丽的贝壳和小海螺。多美丽啊,他说。

到最后,他却又把它们放回了大海,他说,这些美丽的生命就应该属于大海,那一刻,她看到了他内心的善良和单纯。

天黑下来,他们去海边的大排档里吃海鲜喝啤酒,他递过一支烟,然后掏火来为她点上,并没问她吸不吸烟。

她是不吸烟的。但那一刻,她连一丝犹豫都没有就接了过来。

酒喝到半酣,他微醉,轻轻地问她:可以喜欢你吗?

她亦微醉,脸有些稍红,摇着头:我们在对方的世界中都迟到了半步。

那夜,他们喝到不省人事,话不多,但是他们明白,这是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这里喝酒。很多年后,这个海边的大排档,一定是他们最怀念的地方。

后来,他们再次来到海边,海边已经空无一人,空旷的海边像是孤独的巨人,所有掩藏在心里说不出的话都随着海水一波波涌走了,久久地,他们站在海边,对着寂寞而黑暗的大海,没有一句话。

其实他很想亲吻她一下。此时,此刻。

但他知道,这个亲吻会结束一切,所有曾有过的好感、幻想和梦境。

所以,他只是轻轻地牵起她的手,然后问她:三十年后,你会忘记今夜吗?

她摇头。不,你说错了!不是三十年,是一生一世。

眼泪刹那间在他眼中汹涌,早已不是做梦的年龄了,但此时她的一句话让他感觉自己是在来生。

有这句话就足够了。

不要太多了。太多了,他们要不起。

错过是永远地错过了,因为很多事情,仅有爱情是不够的,他们不再是那张没有画过任何图案的白纸,那上面,有了太多生活的痕迹。

他们就那样在海边坐了几乎一夜,天快亮了,她有点冷,单薄的衣裙让她瑟瑟发抖,他脱下衣服为她披上,在接触到她身体的刹那他忽然有一种冲动,拥抱她一下,无关风月,无关爱情,只是想轻轻地拥抱她一下。

可以抱一下你吗?他问。

她没有回答。而是张开了双臂,如一只蝶一样扑到他的怀里。

那个拥抱有多长?一秒钟?一分钟?都不重要了,在那个寂静的无人的海边,那个拥抱是他们的诉说,他们的真,他们的纯,他们的缘。禅意芬芳。

天亮了,他们分手,没有说一句话,有一个拥抱足够了。

很多时候,爱不能说,一说就破,爱亦不能肆意燃烧,它只能是那个拥抱,所有的惦念和牵挂,所有的愿望和梦想,有这个禅意的拥抱,足够了。

因为刻骨铭心的许多东西,原本就是云淡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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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把爱情当药吃

有的人可能一生得不到爱情,但没有人一生不渴望得到爱情。

爱情注定充满了玄机和劫数,它如同我们必得的一场病,怎么躲藏都不会躲过,你敢说,这一生,你不会感冒一次?

爱情其实就是我们得的病。我们为此病入膏肓,在劫难逃,爱上了,就无路可逃,所有的酸甜苦辣让我们尝遍,但没有一个人会让爱情走开,即使苦多于甜,辣多于酸,又有什么关系?因为我们那么愿意为爱受罪。

甚至可以把爱情当药吃,以毒攻毒。

我的朋友梅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从十七岁开始初恋到现在,没有一次恋爱是一帆风顺的,不是被人抛弃就是婚姻变故,但她是快乐的,每次有了新爱情,她就会面若桃花。在我的记忆中,她至少恋爱了五次以上,每次都是惊心动魄的,可以和琼瑶阿姨的小说相媲美,每次都说伤透了心不再爱了,但下次看到她时,却又总是为了爱情而在烦恼。

后来她说,怎么可能不爱呢?爱情就是一件以毒攻毒的事,爱情是一场病,病了就要吃药,吃什么药?只能吃爱情,因为只有爱情能拯救爱情。

我被她的理论惊呆。却又看到她活得生机盎然像一朵太阳花一样;而另一个朋友,却是另一种样子,她也要把爱情当药吃,但那药却治不了她,因为她吃的是一种痴情药,相恋八年的男友离她而去,她选择了独身,把所有的爱和恨埋在记忆中,屋子里永远挂着的是二十八岁那年的照片,照片中的男人和女人永远地相亲相爱。爱情于她也是一服药,却是一服痴情药,吃下去,无异于饮鸠止渴,但她心甘情愿。女人一旦对爱痴了迷,就是戏台上的戏子,上了妆,由不得自己,只有唱下去——尽管结局早就安排好了,但是,谁知道爱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即使你流尽眼泪,即使你永远追求,它像一颗星星一样,看起来离你很近,其实离你很远。

但我喜欢敢把爱情当药吃的女子。这样的女子,有令人肝肠寸断的痴,有着无所畏惧的率真,比起那些把爱情看做一场游戏的人来说,这样的女子,和她爱上一场,死也心甘。

因为有时,爱情就是一副甜蜜的药,它可以让我们悲情的心,渐渐地欢愉起来。

苦茶花

他和女孩子是一见钟情的。初次相遇的刹那,他把她当做自己的女神,因为清秀与美丽在女孩儿身上那般地融合与统一,而女孩儿是江南人,与他不过是偶然相遇。

他却再也忘不掉。于是两个人鸿雁传书,在南方与北方架了一座爱情的桥,每年的清明前,他会收到女孩子从杭州寄来的明前茶,淡淡的茶香让他再也忘不掉。

从来不知道茶是这样的清香,似少女的体香一样清纯,让他迷恋到无以复加。正如对她的迷恋,两个十八岁的少年,为了这份爱,竟然坚持了五年。

二十三岁他去江南求婚,没想到她居然笑着拒绝,说不想去北方,而他急切地说:“我可以来南方啊——只要你愿意。”

女孩儿仍是不应。他不懂为什么,原来以为的海枯石烂不过是过眼云烟,有谁还会记得那些纸上的诺言?有谁会相信他们真的爱过啊?

他一个人,冷冷地回到北方,很快结婚生子,过着普通男人应有的日子,但梦里依稀,总是她江南女子俏丽的身影。

却没有想到,第二年春天,依然收到她的明前茶,还是那样的清澈和醇美,却没有了往日的情愫。

妻问他:“谁寄来的?”

他答:“一个故人,她知道我爱喝明前茶。”

一直寄了七年。

而他默默地感受着这份情,却再也不明白,明明是不要他了,为什么,还要用这茶来诱惑他?

第八年,他去问个究竟。

见到的,却是一堆土里埋着的人。她妹妹说,你来那年,姐姐已染绝症,不过是强颜欢笑见你,你走后,她伤痛欲绝,因为不想毁你半生幸福,所以,宁可选择了一个人寂寞,她料定你难忘记她,所以托我每年寄给你明前茶,喝茶时,你会想到她。

已近而立之年的他,以为有足够的毅力抵挡岁月风霜,甚至早就学会油腔滑调宠辱不惊,听了这话,滚滚的热泪下来,竟是无语凝咽。

妹妹指给他看那没寄出的包裹皮子,上面一个个全是她的字迹,还剩三个。妹妹说,姐姐说十年后不必再寄给你,因为你应该有的幸福已经有了,而记忆里的江南女子也会越来越淡了。

他想起相恋时她的一颦一笑,想起那些沾着泪水的信,还有说过的那些痴心话,怎么转眼成了云烟?只有这淡淡清茶还在,但人已隔了天涯。

回来的飞机上,他和空中小姐要了一杯热水,冲了今年的明前茶,沸腾的水把茶叶冲上来,然后冉冉地再落下去,像他心底的泪,一波去了,一波又来。他喝下第一口茶,苦涩,而且有种难言的痛,像他对她的思念。再喝第二口,已是涩中带甜,犹如他们当初相遇时的纯美。再喝第三口,已是波澜不惊,淡如春风。他明白,他对她的怀念和惦记就是第三口茶,因为倘若他过得不好,会枉费她的一片苦心。

忽然,他看到茶叶中有一朵淡淡的小花,那么小,那么灵巧,已经风­干­了。他把它放到嘴里,慢慢地嚼着,一阵阵的苦扑面而来,这朵小小的苦茶花就是她吧?选择此时与他相遇,然后让他明白她的苦心。

他和其他乘客一样,把头扭向窗外,不是去看那大朵大朵的流云,而是想让恣情的眼泪疯狂地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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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拥抱

爱上她,只是一刹那,女孩子的清丽与不俗在那个瞬间击中了他,但他知道自己是配不上她的,自己又矮又丑,而且来自农村,而她家世良好,父母是北京的政界要员,男友在美国读哈佛。所以,也只有暗恋吧。

于是在每一个她出现的地方都会有他,晚自习她坐过的椅子他会再坐,好长时间体会着那留下的温暖;她摸过的东西他也会再摸,比如门的扶手,只为那上面有她的印痕。

大学四年,他暗恋了四年,毕业的时候她出了点儿意外,上体育课不小心把动脉划破,血喷涌而出,送到医院时急需输血,那是他唯一一次帮她的机会。当他的血慢慢地流到她的体内时,他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因为那一刻他明白了,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得到,有时,付出也是一种快乐。

分手的站台上她笑着说:“谢谢你为我输了血。”而他羞涩地说:“没什么。”甚至,表情都是腼腆的,然后她伸出了手:“让我们握个手告别吧。”

而他微笑着请求:“可以拥抱一下吗?”

“当然。”她爽快地答应了,像个男孩子。

他们礼节­性­地拥抱了一下,她是平静的,而他像一座火山一样,仿佛刹那间就要爆发!

转过头去,他的泪下来了,他走了,再也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有些爱情,只简单到有一个拥抱。他能得到的只是这么多了。

十年以后,他早已结婚生子,妻是个贤慧的女人,不太漂亮,但是知道疼他爱他。那个美丽的身影总是偶尔地掠过他的心田,偶然听说她去了美国,不知现在如何了!

终于同学聚会看到了她,一样的美艳一样的风华绝代,只是多了沧海桑田。她离婚了,自己带着孩子在美国,为了这次聚会专门回来的,见到她的瞬间,他的心还是颤动了一下,她还是没心没肺地笑着,开着他的玩笑:“你好像是长高了些呀。”

那天他们喝了很多酒,唱着少年时的歌,她大方地邀请他唱了一首情歌,点唱率很高的《心雨》。唱着唱着他眼睛酸酸的,因为想起她那么美丽的少女时代,如今却一个人带着孩子漂泊在外面。他又点了一首《祝福》,然后说:“这首歌送给你,愿我的祝福永远在你身边,一生一世。”

分手的时候他伸出手去,而她淡淡地笑着说,记得十年前站台上的拥抱吗?

他怎么会忘掉,他以为她早就忘掉了的,没想到她还记着。她说:“让我们再次拥抱吧,为了你的祝福,因为我要把那些祝福带回家。”

十年之后,他们再次拥抱,这次拥抱是祝福是关怀是牵挂。也让他明白,有些爱,是风飞过青山,是燕飞过屋檐,只要心里有过,就足够了。

而她,怎么会不明白他的心思?只是十年生死两茫茫,有他的祝福就足够了,因为她也明白,有些爱,只能在心里,不能说,一说就破。所以,让它在心里开成一朵花吧,那样的芬芳,就是隔得再远,他和她,都能闻得到。

玲珑心

男孩儿从十八岁就爱上了女孩儿。他们是一届,但不是一个班,男孩儿想,等上了大学他就会表白,因为男孩儿迷恋女孩儿的笑如春花,迷恋她清纯的声音和细细的丹凤眼,他觉得这个女孩儿就应该是他的,他想,再等等吧。

他们同时考上了大学,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儿,他也选择了同样的大学,本来他可以考得更好。上大学后女孩开始了缤纷的大学生活,每天这个社团那个社团的,男孩儿看到女孩儿过得这么快乐,就想,再等等吧。于是他仍旧没说。

大二的情人节,他终于鼓足勇气去表白,却发现女孩儿的窗前已有了一枝红玫瑰,他甚至都没有把藏在夹克中的红玫瑰掏出来。女孩儿问:“有事吗?”他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有,我只是想找你开个老乡会。”女孩儿失望地看着他,然后给那枝红玫瑰浇了水,说是同班的班长送的。

男孩儿失望地走了,他很快也找了女朋友,长得特别像那个女孩儿,但只是形似,女孩儿很俗,一点儿也没有气质,所以最终他们分手了。男孩儿想,他不会再轻易去爱了,那样只是对自己更大的伤害。

毕业后女孩儿结了婚,男孩儿却一直没再谈恋爱,他只是一路追随着女孩儿回到了他们的小城。本来他是有机会留在大都市的,可为了自己爱的女孩儿,他认了。

他和任何人都没有说过自己的心愿,别人为他介绍对象,他总是笑着拒绝,人们都以为他条件太高了太挑剔了,所以渐渐地很少有人再管他的事。他也总是一个人听听音乐看看书,不知道还要把这份感情守多久。

有一次同学聚会大家都喝高了,有人开他们俩的玩笑,说他近水楼台没得着月,他笑着,什么也没说,倒是女孩儿喝多了酒,看着他的眼说:“人家看不上我。”他愣在那里,想起没拿出来的那枝红玫瑰,此时已变成了他心底的朱砂痣一般,让他心疼。他本来想告诉她他的爱,可是他想太晚了,真的太晚了,他不知道女孩儿的婚姻已发生了变故,她正在办离婚。

等到女孩儿离完了婚,他想终于可以说了,因为女孩儿也爱他啊。他不明白他们怎么就错过了呢,本来上天给过他机会,给过他们一段好姻缘,可是为什么偏偏到这里才给他一个结局?

然而不幸的是这还不是结局,在他正要表白的时候却被查出患了白血病,他不忍心让女孩儿为他担心为他痛苦,所以,他仍旧没有说,他想,让他带着这个秘密直到生命的尽头吧。

女孩儿来看他,表白可以照顾他,他笑着说:“我看不上你,我要看上你早就表白了,何苦现在?”女孩儿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从此再不来看他。有时候,他会一个人在病床前发呆,看着窗外的树叶渐渐地飘落,他想,他的爱情也像这冬天的树叶,正在一片片地落下来,最后埋藏在地下,成为一颗玲珑心,只是,谁都不知道他曾怎样爱过啊!

三分钟时光老去

她一直暗恋他。暗恋的水晶总是在夜里闪光,女孩子一旦有了心事,说的和做的总是背道而驰。就像她,总是在他面前低下头去,甚至最笨拙的言语表达都没有,时光总是太匆匆,毕业歌已经唱过了,毕业前的最后一次舞会上,她把自己打扮得像穿上了水晶鞋的灰姑娘,就那么一直走到他面前。

他惊讶地看着她,没想到身边的这个女孩子如此美丽,但却一直错过着。而她这次却再也没有低下头,这是唯一的一次,就那样看着他,似乎是化蛹为蝶的片刻,那么挣扎,那么无畏。她走到他面前时是十分钟,但看他的时光却如三个光年。她颤抖着,脸涨得通红,以为时间是凝固了的,以为周围吵吵嚷嚷的人群是不存在的,在喧哗的音乐中她的声音又细又小,但对他和她来说就是平地惊雷。

“我喜欢你。”她轻声地说。喜欢是比爱更让人喜悦的,爱就有了轻浮和缥缈,而喜欢是那么禅意芬芳。

说完转身就走,不再和他目光纠缠,穿过跳舞的人群,走到一棵开满合欢花的树下,眼泪横飞。

再看表,不过十点零三分。只有三分钟而已啊。

等他一把从分别的站台拉起她到一旁,她早已心如死灰,以为不过是自己的一相情愿,以为那棵暗恋的合欢树会很快凋谢,但没想到最后一刻,他来了。

他用手抬起她低下的头:“猜猜,我喜欢你吗?”

她的目光都是颤抖的,手是冰凉的,爱一个人原来这么苦。从来不知道爱是这样让人不知所措,而列车员已经催着上车了,他一把将她拥入怀中:“我,和你一样的。”

她的心狂喜着,不相信似的,他的目光是坚定而爱恋的,这时,她想起林忆莲的一首歌,叫什么名字忘记了,但其中一句她总是记得,因为触目惊心——我和你,恨不得一夜白头。此时,此刻,她希望一转身的刹那就是白头,她可以和深爱的男人生死相依,不要一夜,一夜太长,这三分钟就可以,三分钟时光老去,仅仅为了爱情的永远,有什么不好?

就那样挥泪而别。鸿雁传书缠绵悱恻之时,她总是想起那两个三分钟,那两个三分钟已是永恒,让她一生的爱与痴交付了出去。

从来没有想到还会再有三分钟让她肝肠寸断。他冷冷地说着不爱的理由,冷冷地吸着烟,她从来不知道烟草的味道让她如此恶心,而最爱的时候, 她甚至偷偷地把他的衬衣拿到眼前,亲密地闻着上面的烟草味道。他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理由,她打断他,“不要再说了”,声音轻得如同当时说“我喜欢你”一样。她知道,当缘分尽了,感情再深也是陌路,也不过是三分钟吧,爱情已是旧山河,以后的画卷中再不会画他。

后来,她画了一幅画,画上有一个白衣女子,站在一棵树下,那个女子面目模糊,看不透时间似的,而那棵开花的树,却让她画得郁郁葱葱,生动得让她难过,女子的面前有一条河,一直向前去。而她从来不是画家,不会画画,但这幅画大家都说好,因为这幅画有一个叫人心疼的名字——《三分钟时光老去》。

三十七度二

时常想起那个外号叫三十七度二的男生来。在法国电影《三十七度二》中,那个为爱痴狂的女孩子对她所爱的人说:“我不崇拜你,又怎么能爱你呢?”当年有一个女生也和他说过同样的话,可惜他没有珍惜,对于爱情或者另外的东西,他总是若无其事的样子,不会太冷也不会太热,所有人都为爱情发烧,所有人都为罗大佑、齐秦发烧,他不会,他总是镇定的,宠辱不惊的,不像是那个年龄的人。那一阵我们都不喜欢他,因为他的不发烧,所以,他有了外号——三十七度二。

那时我们都去看午夜电影,在深冬的马路上和恋人来回相依着走,我们为爱而喜而悲,有时甚至不知道吃饭睡觉,我们写三十页的情书,在日记本里夹上玫瑰花,把相思的泪水染成蓝­色­的故事说给同样经历爱情的人听。

可是他不会。他让许多女生伤心欲绝。因为他优秀、英俊,属于冷面小生的那种,很多女孩子对他表示过好感,甚至有人为他织了毛衣,有人为他写十四行情诗,还有人为他衣带渐宽终不悔,但却都没有让他动心,他永远是不温不火的,永远站在边缘之外看着大家上演爱情的悲喜剧。我们问他,你是曾经沧海还是不知道爱情的滋味,如果曾经沧海情有可原,如果还不曾品尝过爱情的滋味,那么赶紧爱上一场吧,爱情的滋味虽然甜酸苦辣,但是却永远不能和别的感情相提并论。

于是他爱了。他爱了一个比他大七岁的女人,那个女人看起来很美丽,不像三十岁的女人,我们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爱上一个比他大七岁的女人。我们想,爱情也有错误的时候吧!我们想,他会后悔的,然后那个女人会变成可怜的美人鱼,成为清晨中海上的蔷薇泡沫,她会体会到那种灵魂疼痛的感觉,她会的。

但是后来他们结婚了。爱情是没有解释和原因的,不是每个男人都有勇气娶一个比自己大七岁的妻子的,我知道生活不是电影和小说,但是那个男人从来没有后悔过。他说,有时候真正的爱情应该是平淡的,像一杯白开水,我们在品尝爱情时是一种休息,一种灵魂的休息。

除了他,几乎所有那时谈恋爱的人都没有结婚,然而他结了,他不发烧,一步步地把自己的幸福放到自己的生活里来,他知道对待爱情的态度,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态度,而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我又想起那部法国电影来——《三十七度二》,好美的名字啊。

做你腕上的一颗红豆

他是个翩翩的少年,眉清目秀才华横溢,很多少女暗恋他,他却一个也没有爱上。

心高的少年都寂寞,寂寞中的孤独却更坚定了他找寻梦中人的决心,韶华一年年蹉跎,他不再是少年,变成了一个骄傲的男子,却总找不到自己心仪的女子。

终于有一天,他路过一棵树,一棵开满了大朵大朵白玉兰的树。他看见一个白衣少女正在树下吹箫,他的眼泪就落了下来,过尽了千帆,终于找到自己要爱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他说,嗨,你也在这里吗?

少女应了一句,便飘然远去。剩下他一个人,朝也思暮也想,几乎一夜白头,此生,他所想所念之人只有一面之缘,他不信。

跪了求佛。佛说,两世相托的人,想再见,必有条件。

他点头,我全应。只要再见那女子。哪怕只一面。

佛说,你来世是一街头乞讨的少年,见得着见不着是你的造化了。

果然,他变成一个乞丐,行走于江湖,只为寻她。终于有一天。他在人群中看到她,那是在风月无边的三十年代旧上海,她已成众人瞩目的明星,围了貂皮的披肩,款款地从车上走下来。

他向前,小姐。只这一声,便再也说不下去,两世轮回,她绝对不会认出花树下的他。

她还是回了头,打发手下的人给了他钱,十六岁的他,用她给的钱,飞快地从花童手里买了一枝玫瑰送给她,她居然笑了,然后车开了,花被扔了出来,花瓣散了一地,像一地碎了的心。

他呆立在风中,任凭泪水横飞。

佛说,后悔吗?

他摇头。恳求佛让他再见。佛应允,只是条件更苛刻,不再是人形,自然界的植物,随便他挑。

他挑了红豆。此物最相思啊。

慢慢地长成红豆,慢慢地等待她来。终于她来,却是和男友一起到云南旅行,男人捡拾地上的红豆,而他还没有落下,只为她来,他才会落下啊。

一直是她男友在捡,捡一粒放在她手上,她就温柔地笑着,然后男友轻轻地亲吻着她的脸庞,他看到了,却并不心酸,而是为她幸福着。

终于她过来了,她说,我也要捡一颗,然后刻上你的名字。就在那时,他落了下来,为等她来,他等待了多少个春秋啊。他轻轻地落到了她的头上,她笑着,我一定和这颗红豆有缘,就是它吧。

他颤抖着,幸福着,为了她这句话。她把他带回家,请人在上面刻了男人的名,然后把所有红豆穿成一个手链,每天戴在腕上,带他穿过城市的大街小巷,直到最后和那个男人结婚,她一直戴着那串手链。

佛说,这样好吗?后悔了吗?他幸福地笑着,能做她腕上的一颗红豆,已经知足了,爱情,有的时候,不一定要拥有,因为,人和人的缘分,有的时候只是做她腕上的一颗红豆啊。

佛说,少年啊,知道你为什么历经了爱情的曲折和苦难吗?他摇头。佛说,因为前世,你曾让这个女子爱上了你,而你没有娶她又负了她,这一世,你要来还的,感情往往是这样,你欠了人家多少,就要还给人家多少,十分公平。

少年顿悟,明白爱情是禅,什么时候拥有了,一定要好好珍惜,千万别荒废了那些爱的光­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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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男人的房子不叫家

曾经,她和他特别相爱。相爱到离开半步就要想念,他亦对她说了很多海誓山盟,但这一切没有挡住他变心的脚步。

他还是厌倦了,提出了离婚。

她哭了又哭,求了又求,但是,男人的一颗心没有回来,他说自己不爱了,轻易地,他就放弃了一段感情。

她不许他放弃,于是与他死缠烂打,就是不离婚,抱着鱼死网破的决绝,反正心已死。于是,一个空房子出现了,他常常不回家,回家亦和她没有什么联系一样。十年,他们过了十年无­性­的婚姻。

那十年,她形容枯槁,甚至不唱自己最爱唱的歌,甚至不穿自己最喜欢的衣服,甚至远离了朋友,她心如死灰,准备在一棵树上吊死自己。

那间大屋子里,没有男人,她一个人守着一屋子的寂寞,想等待那个变了心的男人回来,但等来的,是他冰凉的言语和没有温暖的眼神,那眼神,足可以杀死她吧?

终于,她心死了。十年,足可以杀掉一个女人所有的情与爱,所以,她终于放弃了,以为自己不会再爱了,最好的青春在等待和折磨中过去了,多么不甘啊!可是不久她遇到了一个特别爱她的男人,她才知道,自己虚度了多少光­阴­啊,爱情再来的时候,她简直不相信自己还可以光彩夺目,还可以像从前一样开朗、神采奕奕、有着花一样甜美的笑容……

她后悔死了,早知如此,何苦把十年的光­阴­压在一个人身上呢,那样的不值啊,憔悴了青春憔悴了心,把光­阴­酿成了一杯苦酒,其实,她完全可以把爱情调成蜂蜜的。

重新找到爱情的她,事业和爱情一样又辉煌了。她出唱片开演唱会做太太口服液的代言人,她大度地笑,开心地讲自己的故事,开演唱会时唱那首《恰似你的温柔》时她问观众:这是一首老歌吗?大家说是。她笑着,歌是老了,但我不老,老了的只有歌。

四十多岁的她,轻轻地骄傲地昂起头,说:我是女人中的极品。

一个经历过婚姻风雨的女人,一个把自己沉溺了十年的女人,见到了自己的彩虹。

你可能已经猜出我说的是谁。蔡琴,在音乐剧《天使不夜城》中唱着《没有男人的房子不叫家》,那时,她刚从与丈夫十年无­性­婚姻中解脱出来,刚刚知道回家要有一个男人等待着拥抱你,或者喜欢喝你亲手煲的莲子汤,而那样的幸福看似容易,其实,里面装的是爱情。

蔡琴,用十年的时间换来心清心明,换来了一句没有男人的房子不叫家。所以,我知道好的婚姻应该是有个好男人好女人,在房子里过着柴米夫妻的生活,一起做饭一起看电视一起吵架一起研究明天吃什么一起想想明年买个什么车……那样活­色­生香的日子,才叫生活。

刺青

那年,刚刚十九岁,她跟着他跑到青海。那么偏远那么冷的一个城,因为有他,她感觉是快乐的,那快乐里,是漫天的金粉,如张爱玲看胡兰成在她雅质的客厅里,漫天的金粉是什么,当然是爱情。

她是跟着他私奔的。

家里反对她和他来往,他是个坏男人,吸烟喝酒打架,穿怪异的衣裳,鼻子上打两个洞,喜欢画一些乱七八糟的画,可她就是喜欢他。

女人是犯贱的,爱起男人来,不管这个男人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何况,坏男人天生具有一种侵略­性­。

就那样义无反顾地跟着他跑了,他说喜欢青海,你跟我走吧。她就跟着走了,被他牵着手拉上了火车。三天三夜,坐在硬座车厢里,她发呆地看着他,然后问了一遍又一遍,你不会不要我吧?你会不会啊?你会永远爱我吗?她是个傻孩子,总想得到一个确定,她并不知道,最不确定的就是男人心。可她爱疯了他。到了青海,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胸口上刺了青。

那上面,有六个字,三个字是我爱你,三个字是他的名字。

男人伏在她胸前哭了,她也哭了,她说,我想成为你爱情的刺青,一辈子在你心里。

能成为一个人的刺青是件幸福的事情,无论这刺青深与浅,痛与不痛,即使岁月的烟花闪了灭灭了闪,她愿意成为一个人心底的刺青。

他们在青海待了三年,看得繁花落尽,看得大漠孤烟直,她想与他这样一直到地老,到天荒,到岁月无涯。但他却按捺不住寂寞,以自己的才气考上了美院,他走了,留下了她。

为了爱情来到青海,最后,却一个人留在了青海,这孤独的寂寞的城。

她胸前还有我爱你,还有那曾深深爱过的人的名字,此时却已经是隔山隔水,那前尘旧世已经碎裂。她去镜子前看自己,红颜辞镜花辞树,她已经老了,二十七岁了,与十九岁的少女比起来,她脸上堆满了岁月的痕迹。

去洗胸前的刺青,那人问,你可怕疼?

她摇头,不。

洗时,疼是疼的,但难以掩的是心里的疼,她冷笑着,笑自己曾经的痴狂。

曾为一个男人刺青,那是爱疯了才会做的事情啊。

一个女子,一生能为几个人疯?

再看镜子中的自己,胸前没了刺青,她以为一切了然,于是打算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同事给她介绍对象,那男人的名字没记住,她只记得,那男人亦姓姚,与他一个姓。

心里一震,当时就心酸得要流泪,原来,那刺青不是在皮里­肉­里,那刺青一直在心里!

皮里­肉­里的刺青可以借助工具除掉,那么心里的刺青呢?这样一想,眼泪掉下来,有微咸的滋味,染了今年的新衣。

那新衣上,有微热的圆点,慢慢地散开了,慢慢地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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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青瓷的初恋

初恋是什么?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初恋一定是最难忘的。

正因为青涩才难忘,正因为是第一次,正因为好多初恋有花无果吧。

十七岁时,默默喜欢了一个男生,他帅气俊朗,含蓄内向,气质超群。他,符合我对爱情蓝图的全部想象,我疯狂地迷恋上他,他笑的样子,他微微蹙眉的样子。

甚至迷恋到跟踪,他哪天穿了什么衣服,他哪天理了发,我一清二楚。最迷恋他有一件蓝­色­的球衣,那时,他骑一辆破旧的二八自行车,他把球衣围在腰间,在风中骑车经过我的旁侧,春天的槐花落在他的身上,这样的美少年,这样倾国倾城的美。

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犹如但丁见了贝雅特丽采。我写了很长的情书给他,那个等待他回应的过程,是烈火焚心一般漫长。

在那棵开花的树下,他说:“也是喜欢你的,长长的发,高高的个子,白得近乎透明的肌肤,还有,你芬芳的文字,可是,我就要走了,去老家考学,此去经年,我们不知还有没有机会见面。”

我和他的恋爱,短到只有几天。那几天,我坐在他自行车后面,穿过樱花大道,他的白衬衣飞起来,似一千只鸽子在里面飞,而坐在后面的我,黯然神伤。

他果真走了。这有花无果的初恋、这犹如惊鸿一瞥的情愫让我感怀不已。

我一直怀念,一直忘不掉。

甚至多年以后,我找男友,亦喜欢这种高高瘦瘦的男子,一笑倾城,再笑倾国。

我与他,再也没有联系,也没有相见。

今年我去开笔会,路过景德镇,去看那些陶瓷。

那些薄的青瓷十分让我迷恋,其中一个透明的莲花一样的花瓶让我那样迷恋,因为以后还有好多行程,况且,我以为,还要回到景德镇,虽然喜欢,我却没有买。

其实已经还好了价格,但是,我却没有买。

坐上车就开始后悔,一直后悔,导游说,直接奔徽州那里去了。

这更让我后悔不已,那样的青瓷是我最喜欢的,简单透明,却又充满了空灵。我明白,我一见钟情的东西全是这样的,因为,它似我的初恋。

整个行程,我一直惦记那个瓶子,它透明的光泽,它简单而朴素的样子,它白里泛出的青,我越是惦记,我越后悔。

回来后和老公说起,他说:“人总是这样,得不到的东西总是好的,如果真买下来,也许它就是一个普通的瓶子而已,也许到不了三个月就会让你送了人,你根本不会珍惜。而身边的好东西你总是看不到。”

说完这句话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是啊,他多委屈,我一直生活在初恋的­阴­影中,一直难以忘记,甚至,叫错过他的名字,他说得对,我初恋成功了,我和那个男孩儿结婚了,就一定会幸福吗?

就像那个瓶子,真得到了,我还会珍惜吗?

后来,我在北京的景德镇瓷器展销会上又看到了那个瓶子。

而我轻轻走过,并没有买下它。

我知道,我和它的缘分,只是想念它,如此而已。人生有的缘分只能擦肩而过,而留在身边的人,一定是缘分最深的人。

晚上下班的时候,我提前给老公打了个电话,他以为我又要出去应酬,但我却问他,你穿多少号衬衣?我发了一个票,我给你领一件算了。

电话里那边久久没有声音,我知道我不是个称职的妻子,居然连老公穿多少号衬衣都不知道,可是,学会爱,什么时候也不算晚,对吗?

爱情禅

那天,我坐火车去石家庄,是慢车,要九个半小时。

很烦恼,本来也是和老公吵了架出来的,加上还要坐慢车,五个小时的车程要坐这么长时间,而且几乎是半个小时就要一停,而满车的民工更是让人非常郁闷。因为是慢车,所以,票价非常低廉,因为没有赶上另一趟车,而那天又必须赶到石家庄,所以,坐了这辆非常慢条件非常不好的火车。

车厢里很挤,好多人站着。到了天津,挨在我身边的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下车了。我刚舒一口气,一个提着尼龙袋子的六十多岁的老头上来了,胖而黑,穿着过时的中山装,一双很破的大头鞋,身上散发出烟草和别的东西混合的一种难闻的味道。

我厌恶地扭过头去。

“小姐,这里有人坐吗?”他几乎是小心翼翼地问我,本来坐这趟车心里就烦透了,还遇到这样一个旅客。于是我没好气地撒谎:“有,去厕所了,马上回来。”撒谎之后,我心里隐隐地不安,因为他好像很累了,长出了一口气遗憾地说:“这样啊?”我不由得又可怜他,于是说:“你先坐吧,他来了你再让开。”

他感激地看着我,然后冲着后面几排的一个老女人嚷着:“芬,我有座了,你好好地睡一会儿吧。”

我回过头去,看到那个叫芬的女人,老,瘦,脸很黄。看到我看,他解释着:“我老伴,肝病,每周来天津看一次病,看,这是我给她拿的药。”我低下头看那尼龙袋子,足有好几十斤,在男人的脚下堆着。

男人说,从和我一结婚就是个病人,这么多年了,一直看病,到老了,还是看病。他的口气很平淡,并不是抱怨,说完了,他又回头嚷了一句,芬,想着吃那个苹果,还有九个小时呢,芬,想着喝水。

周围的人都乐了,因为他一叫芬,声音就很温柔,大家说,看看人家这老伴。

他说,我得疼她,我不疼她谁疼啊?

每周一次,坐九个半小时的火车,没有空调,这么拥挤,他拉着她来看病,风雨无阻。

而她不是美貌如花,亦不是倾国倾城,他们只是平淡生活中的柴米夫妻,有两女一男。用他的话说,年轻的时候,吵架老鼻子了,差点把房点了,但还是要在一起过,她病了,他急得跳墙。

他快言快语,不停地说着,唱着河北梆子,十号车厢顿时热闹了起来,大家鼓掌,因为他唱得实在是好,那个叫芬的女人在后面嚷,又露脸呢又露脸呢。

掌声越热烈,他越得意。索­性­从包里拿出唢呐为我们吹起来,喜洋洋的调子充满了车厢,这个每周奔波于石家庄和天津之间的老人,这个拿着一袋子药的男人,脸上并没有生活的愁苦。

我开始用眼光注视着他,他脸上有很多皱纹,甚至,眼角还有许多眼屎,想必是为了赶早车没有睡好。我看到他的手有好多皲裂的口子,那样­干­燥、那样粗糙,想必是­干­庄稼活累的吧?但他脸上全是笑,告诉我他的老伴多娇气,一个小虫子都怕,而且就喜欢吃他做的菜,他是厨子,在村子里很有名。

那个叫芬的女人总是在后面嚷他:“你别卖弄了,别得脸了行吗?”

他更开始得意,给每个人看手相,周围很快围了一大群人,芬终于急了,叫着他:“死老头子,你再胡乱看,我就生气了,死老头了,你找死啊,死老头子,你有完没完,跑这丢人现眼来……”她一句一个“死老头子”,周围的旅客说:“阿姨,你还真生气啊,大伯他不过是为了活跃气氛……”但芬真生气了,她冲过来,纠住男人的衣服说:“让你不看了你还看!”

男人立刻笑了,抱住芬说:“不看了不看咱不看了,我这不是闷得慌吗,我这不是逗自己和大家开开心吗,你不让我看我不看了还不行吗?咱别生气了,大夫说,这病就怕生气,千万别生气啊,姑­奶­­奶­,我跟你叫姑­奶­­奶­行吗?”

全车厢的人都乐了。我的眼角却泛上了淡淡的湿,这是怎样的爱情?或许,他和她,一生都没有说出那三个字,没有花前月下,没有诗情画意,但他们爱得那样真,那样朴素。在九个小时的旅行中,他一直照顾着她,每隔一个小时起来一次,问喝水吗,吃点什么吗?后来,我和芬换了位置,他们可以坐在一起了,芬睡了,倚着他的肩膀,他一动不动,我去厕所时他还开玩笑,说自己是妻管炎,改不了了,一辈子了。

九个小时,他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芬,芬的脾气不好,一会儿嫌这个一会儿嫌那个。总之,男人的缺点很多,他却总是笑着,然后和大家解释:“她有病,有病的人心里就烦,所以,我习惯了。”

那句习惯了让我这样感动,他们只是生活在底层的一对贫贱夫妻,老而多病,为生活奔波,吵过闹过,打过哭过,可却那样相依相偎,不离不弃。

或许他们一生都没有问过你爱我吗,或许根本不曾为爱情争论过,或许他们过的日子比爱情本身重要得多,但是谁能否认,那,就是爱情。而历经几十年,那几句嗔骂里,那被人笑为妻管炎的玩笑里,都有爱情,那爱情里,是芬芳的禅意,远远地透过来,整个车厢都闻得到芳香。到最后,我们怀着敬意听他唱河北梆子,是王宝钏和薛平贵那段,他唱得认真,我们听得陶醉。

出差之前和老公吵了架,我说他不如以前爱我,说他出门前再也不会拥吻我一下。打开包才看到常用药和下载了京剧曲目的MP3,之前还想要不要和他说声对不起,在看了这一幕之后我发了一条短信,我没有和往常一样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因为我知道这三个字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所以,我发给老公的短信是这样的:等我回来,咱一起包饺子吃。

因为他说,我可想和你一起包饺子吃了。我说过他俗,就知道吃。但今天我知道,爱情的禅意,其实,就在生活里。就在那一粥一饭里,就在那琐碎的日子里和相濡以沫的深情里。

陈茶香

他喜欢喝茶,最喜欢的是陈茶,隔年的大红袍。滚烫的水,沏入壶中,茶叶沸腾涨落,慢慢浸开,十分钟后,他就­唇­齿留香了。

以前,他是不喜欢喝陈茶的。

那时,他的前妻喜欢喝陈茶,前妻说,陈茶,有光­阴­的滋味渗入其中,淡淡的陈香,经过了四季的沉淀,更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那时,他不喜欢喝陈茶,也不喜欢前妻温暾的­性­格。七年后,他觉得渐渐失去激|情,起初的爱恋变得日渐麻木,甚至,他觉得前妻的­性­格如同一杯陈茶:绵软,没有激|情,永远沉淀着隔年的芬芳。最初的喜欢变成今天的厌烦。他提出了分手,以为她会叫会嚷,如果她吵,他是不会分的。毕竟,有了七年的相濡以沫,七年柴米夫妻生活,爱情已经转成了恩情。

但她竟然默默不语。没有说什么,甚至连眼泪都没有。这让他十分恨,他嫌她没有一般女人的娇柔和放纵,即使她和他闹,和他撒娇,他都是喜欢的,可她如一朵幽兰,那样的隐忍,倒显得他那些突兀和不堪。于是他们离婚了,极平静地离婚,他说,咱这不是中国式离婚,是外国式离婚。

她主动要求搬走,把房子留给他。他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可恨,竟然坚强到这种程度,他不领她的情,觉得是她看不起他。

不久,他认识了一个年轻女孩子,江南女子,有着一身温柔的媚骨,巧笑倩兮,与她是两重世界的女子。

他任由她撒娇使­性­,和她在情缘似水的茶楼里约会,点的总是今年的新茶。女孩子说,隔年的陈茶我从来不喝,只喝新茶,新茶清香扑鼻,而且锋芒毕露,新茶如同新人呢。说完,温柔甜美地看着他,他心里一动,觉得女孩子说的话有道理,新茶,那刺鼻的清香,那舒卷的叶子,似新­妇­初来,而那香,也分外扑面。

过了一段时间,他和女孩子结婚。女孩子说,你是倒掉陈茶喝新茶呢。

他笑,新婚时,觉得新茶好。女孩子果然温柔似水,日子长了,渐渐露出心机,一时一刻看得他严,如果他稍有端倪,她便哭啊闹,撒着娇,开始觉得这是女子的可爱之处,时间长了,他烦了。

真的烦了,因为她总在闹。

而且,她俗。把钱看得太重,他口袋里的钱也要翻,翻看他的短信。他恼过,她便撒着泼地哭,完全没有女人的文雅。这让他想起前妻来,那样温文尔雅的女子,没有和他闹过一次,亦不会翻他的口袋和手机,她是隔年的那杯大红袍,越是时间长,越是散出淡淡余香。

他过起了凡俗日子,以前和前妻,吃过了饭听听音乐看看碟,他总觉得日子寡淡。现在,那样的日子简直是不可能的,她吵得厉害,今天抱怨谁买了车谁当了处长,明天说房子太小连个露台都没有,她关心的物质生活远远超于­精­神世界,她曾形容自己是新茶,他想,新茶,只是浮在表面上的那层华丽,那芬芳太刺激,所以,容易让人迷惑。

可他已然没有回头路,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

那天前妻生日,他去看她,他知道她还是一个人生活。

她还是那样淡然的微笑,开了门,接过他的衣服,递给他拖鞋。他的眼圈有点热,好像他出了趟差,但那小屋不是他的,只有二十平方米,收拾得简洁朴素,像她的人。

她沏了陈茶给他喝,这是她的习惯。茶,要放到陈了她才肯喝,那放茶的,是她亲手挑的青花瓷器,美丽异常。

甚至,她没问他为什么来。

两个人淡淡喝茶,他说,好香。

她答,里面有光­阴­的花朵呢。

他心里浮上泪来,却忍着。就那样笑着,看她素衣洁面,依然如初识一样动人美丽,他知道,这一辈子,他错过了一朵最美丽的花。

下楼时,他听到她在身后说,好好的。

只三个字,却是他的惊涛骇浪。这个女子,什么都明白他。想他必是心中有了烦闷,或对新人的不满,但她是聪明女子,没有张扬到要问,也没有乘虚而入,如果她抢他回来,他是应该回来的,可她没有,因为她知道,她和他的那段情缘,已然过去。

回家后,他沏了一杯陈茶,前妻送他的,第一口,淡淡苦,第二口,淡淡香,第三口,淡淡的甜。

他昂起头,把眼泪咽了下去,这陈茶的香,注定是他一辈子的痛了。

五百棵爱情树

她嫁给他的时候他已经五十岁了,一个五十岁的男人还不结婚是不正常的。她比他小二十岁,三十岁的她花一样,虽说要开败了,可还是美丽着。家乡的人都以为她傍上了大款,只有她知道他到底是个怎样的男人。他只是个普通的男人,甚至还够不上普通,黑,丑,一口的黄牙,媒人当初说的时候可没这么说,只说是个过日子的男人,因为­阴­差阳错的各种原因耽搁了,一直没找上媳­妇­,那阵没找上媳­妇­的都去山区带媳­妇­,有四川的,有承德的,有湖南的……几千块钱就带个媳­妇­来,男人也拖人带媳­妇­来,就是这个死了丈夫的女人,媒人说男人富着呢,改革开放后靠手艺吃饭,小日子殷实着呢。女人因为当时想急切地逃离那个家庭,她问都没问是什么手艺就过来了,过来才知道原来他的手艺是在外面风吹雨淋地修补破鞋,再加上男人长得困难点,这让她有种上当的感觉。她想回去,可是已经没有退路了,婆家的人管她叫丧门星,说是让她克死了第一个丈夫,其实不是。是她丈夫喝多了酒和人赌博打架打死了。从她结婚那天起她就没过一天好日子,丈夫喝醉了酒就要打她,她生了女儿婆婆要骂她,在贫困的山区她是没有任何地位的,她认为这就是她的命,她在又嫁之后才知道男女之间居然还有一种叫爱情的东西。

结婚之后男人很宠她,隔三差五给她买些小玩意儿来,一盒粉饼,一支口红,几串荔枝……长到三十岁,她从来没有使过口红,更不用说吃荔枝,她觉得自己比杨贵妃还要幸福。吃荔枝的时候男人却不吃,只是傻傻地看着她吃,她让他:“你也吃。”他说:“我不爱吃那东西,看你吃我就高兴着呢。”后来她偶尔上街,一问吓了一跳,荔枝竟然二十元一斤,她一下子就泪湿了,他怎么可能不爱吃荔枝?他是舍不得吃呀。她更加疼他,晚上回来做好热乎乎的晚饭等他,早晨总是早早地起来给他做饭。冬天的时候男人在街上冻一天就冻透了,女人就把男人的脚放到自己怀中暖着,直到男人身体不再僵硬了为止,男人也很知足,说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才会娶上她,自己为什么到五十还没结婚?等她呢。说得女人心花怒放的。

女人在家清闲了一年,男人不在家的时候她觉得时间过得真慢,也无聊,看着男人那么累她也心疼。男人说活儿越来越多,大概是鞋的质量越来越次吧,他都忙碌不过来。女人说,给我买台机器吧,我和你一块修鞋去。男人不许,说能挣到钱养她,可女人认了真偏要去。于是街上总能看见一对老夫少妻在修鞋,两个人紧挨着,有修鞋的两个人就修,没有就有说有笑地聊天。冬天的时候刮大风,街上人越来越少,他们俩在大风中说着什么乐事,女人的手都冻裂了,耳朵也冻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这时男人买来一块烤红薯,红薯散发着诱人的香味,男人剥开,用嘴吹着,却没吃,他把红薯送到女人嘴边,女人幸福地吃了一口,又吹了吹,让男人吃。他们你一口我一口地吃着,好像吃着一顿美食,好像吃着爱情的盛餐。我们常常在风花雪月中追寻爱情,常常在虚拟的网络中编造爱情,而这个男人和女人并不知道,那一块红薯里面有多少爱情的哲学。

有一天,男人对女人说,总有一天我要走在你前面。女人就哭了,说,那我和你一起去,男人说,那我会生气的。男人说,咱们现在的钱还不多,我们再挣几年,给你养老应该没有问题,还有,我给你在一个地里种了五百棵树,等有一天我去了你也不能动了,那五百棵树也长大了,我相信那五百棵树能养活你了!

女人扑到男人怀里就哭了。五百棵树,那只是五百棵树吗?这一辈子没有人这么替她想过,男人甚至给她想到了老年,她觉得这辈子真是值了,现在城里人时兴种什么夫妻树同心树爱情树,她的男人给她种的树要比那些树珍贵一万倍!两年后,他们有了个儿子,儿子的名字极通俗,叫幸福。

爱到痛处

过了三十岁,大家都很少再提爱情,仿佛再说就太矫情了,同学朋友到一处,说的是老公孩子,男人吹的是自己的事业和老婆,没有人说爱情,那次同学聚会也是这样,大家嘻嘻哈哈地笑着闹着,说当初为什么没有追求谁,说为什么没有以身相许私订了终身,但是没有一个人和他们俩闹。

因为他们的确和大家都不一样。上学的时候只有他们有过那么一点儿意思,还被老师点过名,但是谁也没有说破,但是大家都知道,他们彼此地喜欢过,所以,没有人和他们开玩笑。后来,那个男生考上大学,那个女生没有考上,很快就结婚了。他们后来再没有联系过,男生分在了湖北,这次聚会特意回来的。

后来大家都喝高了,说话更是不着边际,MTV放着《同桌的你》,反反复复地放,提醒着我们的青春和回忆。喧闹着的声音渐渐越变越小,连最爱闹的男生都安静了下来,有的女生眼圈红了。那个男生突然笑了,来来,大家每人祝福我一句,谁祝福对了我就喝酒。

于是,大家都很踊跃,有的祝升官,有的祝发财,有的祝健康,有的祝快乐,有人竟然祝他早日找个情人,还有人说祝你长生不老,他都没有喝。

那满满一大杯酒一直在他眼前。后来人们又开始热闹起来,忘记了他的话,人人喝得人仰马翻,有人去唱《大约在冬季》、《一场游戏一场梦》,全是我们青春时候的歌。这时候我看到那个女生坐到他的身边,然后低下头,那个男生一下子端起酒一饮而尽。这个细节几乎没有人看到,我那时十分感动,不知道她对他说了什么,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怎么说话,好像要故意躲避什么,我知道往往越是想逃避的东西越是最真实的,每一个相爱过的灵魂一定知道那种真实。正因为爱过,我才看出了他们之间的躲避和尴尬。

后来,我坐到那个男生身边,他淡淡地笑着,问我,想知道我为什么喝了酒吗?想知道她对我说了什么吗?我点头。他说,你也笨了,你是何等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我一下子悟到,那个女生什么也没说。是的,她什么也没说,只要她坐到他身边就是最好的祝福,有时祝福是不需要言语的,言语说出来的毕竟是有限的有所指的,而无言的祝福才是无边无际的,仅仅为年少时的那份朦胧的情意,仅仅为相对时的那种尽在不言中,那杯酒也值得一饮而尽的。

有的时候,爱到痛处,不是死去活来,不是天崩地裂,不是山盟海誓,而是无言的关怀和祝福。

爱情被

她们结婚时候的被子都是那种手工被子。记得当初准备嫁妆时,自己的娘跑了很多山路从外面买来了棉花,是那种从弹棉花的人家里买来的一小卷一小卷的棉花,看着像一个个雪白的蚕宝宝,被里是纯白的棉布,被面是托人从杭州买来的丝绸,大红或大绿,上面或者鸳鸯或者蝴蝶,看着就喜庆。然后娘找来街坊四邻的那些女红好的“全人”为她做被子,“全人”就是那些有爹有妈有夫有女没有什么邪事妖事的人,能被找到真是一种荣幸呢。

她看着她们一针一线把那些被子做好,然后给那里面放上花生和红枣,那几床被子在屋里一放,喜庆的气味来回地张扬着,提醒着她的婚期。

结婚好多年,一直盖着手工缝的被子,盖上后踏实、稳妥,有一种妥帖在里面,那温暖,几乎是丝丝入扣的。

她和丈夫一直是一人一个被子,自己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亲热时再到一起,只一会工夫,然后再回到自己的被窝里,渐渐地习惯了。

后来去逛商场,那些售货小姐嚷着,快来买爱情被子啊,快来买。

她疑惑地走过去,什么是爱情被?她问。

小姐笑了,一种促销手段,就是这种两个人可以盖的大被子,想想,冬天两个人在一个被子里,多好啊。亲亲热热的,可以在自己爱人的臂弯里。

她看小姐的年龄并不大,说起话来却很露骨,真和以前她们谈恋爱不一样了。小姐向她推荐了好几种,太空棉的,加莱卡的,还有鸭绒的鹅绒的,最后,她真的买了一个爱情被,只是想和他睡在一个被窝里,想着想着就脸红了。

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两个身体在一起总是觉得有阻碍,何况被子盖不严,总有缝隙,难免受了风着了凉,何况那被子真轻啊,盖起来虚飘飘的,像是没盖东西,晃晃荡荡的。他们在被子里你捅捅我我捅捅你,好玩儿死了,果然是激|情四溢啊。于是尽管不习惯,还是没来由地爱着那被子,真是爱情被啊。

后来终于习惯了,不把身体缠在他的身体上她几乎是不能入睡的,而自己的头必然要放在他的胳膊上,这样睡了几年,熟悉得如同走的一条路,怎么样地来怎么样地去都明白。

那些旧的手工的被子被冷落到一边,几乎再也没有盖过,她如此贪恋这个爱情被子,其实是贪恋他啊。

终有一日,他不再回来,住在了新欢那里,而那大大的被子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又空又大,怎么也暖不过来似的,到处是空空落落,到处是缝隙,伸出脚去,仿佛永远没有尽头,而手居然无处可放,到处都是空空的,像是一个没底的深渊。

终于,她又换回了那旧被子,蓦然发现旧被子如此沉,但心里终于踏实了,有了一种稳妥感,而当她把自己重新裹紧时,以为已经密不透风的心,却慌张得只想流泪。

原来,爱情真的需要一些空隙,那样的缠绕和不留空隙是没有后路的,有的时候,一个人睡一个被子没什么不好,并不是说爱情被子不好,只是说,总是睡那种被子,会渐渐地没有了自己,没有了自己的日子,其实就是没有了爱情。

不如跳舞吧

他没有想到她会变得那么漂亮,记得上学时她皮肤黑黑的,头发少而黄,而且个子不是很高,那时她唯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她的学习好,不是一般的好,总是全校第一名。他却是全校最帅的男生,不仅长得好,什么都好,是所有女生心中的偶像,他被许多女孩子喜欢着,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他没想到她也喜欢他,在即将毕业的一个下午,她在路上拦住了他,然后递给他一个纸条,然后逃也似的远远地跑开了,那个纸条上写着:我可以喜欢你吗?

他后来一直记得那个下午的阳光,明晃晃的刺眼,他很随意地就把那个纸条扔掉了,因为他以为那个女孩儿是配不上他的,他要的是那个如花似玉的校花,要的是在别人看起来郎才女貌的那种感觉,最起码满足了他的虚荣心,男人都是有虚荣心的。

后来女孩儿考上了一个重点大学,他却落选了,那个校花也不要他了,他当了石油工人,去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有时候他累了一天,就倚着那汽车的大轮子坐在沙上看长河落日圆,大漠孤烟直,这时候他想的最多的不是校花,而是那个递给她纸条的那个女孩儿,他想他是喜欢她的,偏偏就错过了,都是因为自己的虚荣心。

他却不知道自己给女孩儿的自尊心造成了多大的伤害。那个女孩儿一直没有忘记那一天,那是她再也忘不掉的一天,她所有的自尊全抛弃了,换来的是他的无言和沉默,以后那个女孩儿再也没有和任何一个男人说过她爱。 是的,即使爱,她也不说。但是她越变越漂亮,成了大学里学生会的宣传部长,头发又黑又长,身材又高又瘦,皮肤白得吹弹即破。什么时候毛虫蜕变成了蝴蝶了呢?其实她已经成了学校的校花,很多男生都来追她,但是她总是想起他来,那个让她受到伤害的男生。

后来的一次聚会他们见面了,那次聚会只有他们还没有结婚,都成了大龄青年。见面的瞬间他就呆住了,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相信那个黄毛丫头竟然出落得如此亭亭玉立。她看出了他的后悔,心里更凄凉,她想,她终于赢了这场战争,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

他走过来,轻轻地说,我可以喜欢你吗?这句话说出来她眼里就含了眼泪,如此相同的情节相同的话说出来,此时却是天上人间了,她不再是那个惴惴不安等待他裁定的小女孩了,这次是他等她。而她说,不。

她想,他要是不说出来她还会想他爱他,说了出来反倒无聊,那么低贱,让她一下子看轻了他,那一个瞬间她就解脱了,缠了十年的一个情结解开了,她想她只是眷恋少年时代自己的执著,只是活在一个自己编织的梦中,原来当爱碎裂成泥,只是一堆没有任何形状的泥啊。

他没有想到她的拒绝,没有想到也想到了,他以为她是报复,其实不是的,是的,不是的。她是在他说出的那一个瞬间开悟的,当爱已成往事时,再找回来也不是原来的那个样子了,她爱的是他少年时的他,他爱的却是她的现在,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她,所以,她不再要这段感情。

她看出了他的沮丧,就微笑着拉住他的手说,我们跳一支舞吧,三毛说,如果没有过去,如果一切已经过去,那么跳一支舞也是好的。

那天,他们跳了今生的第一支舞,也是最后一支舞,曲子却来来回回地只放了一支,他和她都会永远记得,是刘德华的《忘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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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屋里的555香烟味道

认识你以前,一直很讨厌香烟的味道。

甚至看了电影《半支烟》,那样让人流泪到心碎的电影,还是不喜欢香烟。我喜欢的,是电影里的悲情和舒淇的微笑以及曾志伟的怀念。

后来,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面有一个细节,感动得让人落泪,王娇蕊暗恋佟振保,于是在他上班走后,抱起他的衣服,然后把脸贴在上面,闻那上面的香烟味道。还有,把振保吸剩下的香烟放在­唇­上来吸,十分的孩子气,但也十分妖娆,真让人喜欢,这样的女人,只会让男人在劫难逃。

爱上你,才爱上了香烟的味道。

你只吸555这一个牌子,很呛的一种香烟,但你说,像你的爱,你的人,要有味道你才会有冲动去爱上,否则,像摩尔那样旖丽的香烟,是适合调情用的。

常常,我会像王娇蕊一样,在你走了以后,抱着你的衣服,闻那上面的男人气息。还有,我舍不得打开窗子,因为我们的小屋里,有浓烈的555香烟的味道——你留下来的。那时候你总是一边吸着烟,一边眯起眼睛看着我,然后把烟雾一点点喷到我的身体上头发里。

而我喜欢。所以,几乎是肆意地让你来吸,抽屉里,总有我给你买来的555香烟,甚至你动情地说,你会惯坏了我的。

我宁愿惯坏了你,让你做我的小baby。但是,你终于厌倦,因为你说过,男人都是习惯厌倦的,像候鸟一样,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全不管我肝肠欲断伤心欲绝,全不管我已经习惯了你的味道。

但却恨不起来。

你不知道,我已经习惯了那些香烟的味道,你的味道,其实早已是爱情的味道。

没有了你,我才有了烟。于是,一个人的时候,我会点上一支烟,慢慢地在云雾中沉醉,直到把所有记忆叫醒,直到旧屋里充满着烟草的味道。

我想念这种味道。它让我迷恋到像个小女孩。其实,你走以后,我一直试图把所有窗户全打开,然后把留下来的那些味道全部清除,但是当我发现,我骨子里全是555香烟的味道时,我的泪,流了满面。

我放任自己的怀念与追忆。把所有爱过的日子一一地点燃,我数过了,我吸了二百三十六支香烟了,正是你离开我的天数。因为我的烟灰缸里有这么多的烟头,盛不下时,我把它们放在一个袋子里。当旧屋里充满了555烟草的味道时,我把自己像一条鱼一样放任着,全不知眼泪流在水里。

后来,不再想你时,我也慢慢地吸烟了,因为烟草,不仅仅是想念的开始,它,也像暗夜里跳动的红­色­烟头,安慰了我寂寞的心。

你说,叫我如何不爱它?

沧海蝴蝶

相爱时,都是青青子衿的年龄。他是翩翩的少年,她是白衣长发的少女,像一棵开满了爱情花的树,想的都是美好的未来和梦。

甚至吵闹后的和好都别有一番滋味,他从后面,轻轻地环住她的细腰,慢声地说着对不起,于是她再也假装不下去,反过身扑到他怀里笑了。

一直到毕业还是这么好。都以为他和她会分到一起的,那么相爱,那么深情款款。但却让人想不到出了意外。

有一个女孩儿,一直默默地爱着男孩儿,她毕业前找到他,你想留在北京吗?如果想,我可以让父亲帮你。男孩儿动摇了,是的,他想留在北京,但前提是他要放弃爱情,放弃对自己爱人的承诺。

大家都以为他不会。可是他留下了,女孩儿一个人回了家乡,再也没有见他,甚至没有接过他的电话,他寄去的信,也都被退了回来,她拒绝他的道歉,她要让他心灵永远愧疚。

回忆还没有变黑白,已经置身事外,承诺没有说出来,关系已经不再。爱情只是一只脆弱华丽的蝴蝶,空洞得不可捉摸,曾经动听的语言变得遥远而疏离,仿佛昨天还炽热的呼吸已经冰凉得让人难过,女孩儿没有和别人一样接着爱别人,而是不停地努力读书,只为考取北京的研究生。不是为了来找他,而是为了让自己不至于那么难过。仅仅因为那一点点自尊和回忆。

几年之后她果然回来了。同学聚会看到了他,他胖了,不似当年那么神采奕奕,眼神里少了许多光芒。而她依然如故,追求的人总是很多,她伸出手,淡淡地笑着,过得好吗?

他黯然一笑,寄人篱下,怎么可能好?她知道他婚后一直住在女孩子家里,和岳父岳母关系紧张,最后,只剩下这张无所适从的脸。

她看出了他的后悔。他问,还爱吗?她还是静静地笑了,不是不想爱一个人,可以陪着他同甘共苦,如果有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只是可惜没有那个人,所以就好好打算自己的生活了。他听了,又问,我们可不可以重来?

因了这句话,她更看不起他,她想,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得值得用生命期待。

而唯一值得珍藏的,是那只沧海蝴蝶,那些年轻的笑容和泪水,都在上面,变成了心中的琥珀,一个人,在午后的角落里,慢慢地想起。

碧螺春的爱情

那年,他还小吧?正是最青涩的年纪,茫然间,却喜欢了一个比自己年长的女子。

那女子,是他的语文老师,十七岁的他,迷恋上一个二十二岁的女子,上她的课时,他阵阵晕眩,以为眼前的人,是自己找了又找的女子。

听她的声音、看她的微笑,甚至,想到她就会脸红心跳,他捧读《少年维特之烦恼》,知道自己正暗恋着她,也知道她是喜欢喝茶的,一种叫做碧螺春的茶。

于是,他把父母给的零用钱攒到一起,去茶叶店买价值不菲的碧螺春,去买的时候,他问:茶怎么会有这么好听的名字?卖茶的老人告诉他,曾经,有一个动人的传说,是关于碧螺春的。

从前,有一个叫碧螺的姑娘生长在太湖边,她美丽而善良,可是湖中的一条恶龙看中了她,于是想强占她。一个始终爱恋着碧螺的小伙子挺身而出,和恶龙战斗了七天七夜,他打败了恶龙,但最后自己也倒在了血泊中。碧螺来到他们交战的地方,发现了一株茶苗,碧螺为了纪念小伙子,把茶苗带了回来,很快茶苗居然长出了芽苞,但茶苗惧怕寒冷,为了让茶苗活下去,每天清晨,碧螺都要把茶苗的所有叶片含一遍。有一天,碧螺摘下茶叶为小伙子冲了一杯茶,没想到茶香四溢香气缭绕,小伙子喝了以后居然一天天好了起来,但碧螺却一天天憔悴下去,因为她的元气都给了小小的茶叶,茶叶摘走,碧螺的元气再也回不来了,后来碧螺去世了,人们为了纪念这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就把这种茶叫做碧螺春。

他听完,泪眼婆娑,原来,这种茶有这样动人的爱情传说啊!怪不得她爱喝呢,他仔细观察碧螺春:茶叶纤细,蜷曲成螺状,绿­色­上是层淡淡的白毫,银丝条、螺旋形、浑身毛,冲出的茶味道芳香、­色­泽碧绿,简直就是饮品中的上品。

但她却不知道那是他偷偷买给她的,因为他总是趁人不注意悄悄放到她抽屉里,那是他的秘密,一个少年最幸福的秘密。

第二年,他考上大学走了,可还是在四月的时候,他把明前茶寄给了她,当然,他寄的依然是碧螺春。

而此时,她刚刚新婚,脸上常常挂着的是新­妇­的甜蜜,她不知道一个少年的暗恋,不知道那袋碧螺春里有多少爱情的滋味。

每年的碧螺春,他寄了十年。从少年寄到了自己成年。十年间,他也恋爱,也和别的女孩子一起去玩啊笑啊,但她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结。

期间,她却经历了太多,不再当老师,成了有钱人的太太,然后离婚,被抛弃,带着孩子一个人过。让她能旺盛地活下去的,是那每年寄来的碧螺春。

虽然她一直在找,一直想知道到底是谁这样执著地把她最爱的茶寄给她,但总没有结果,可是她知道,一定有双眼睛在注视着她,一定有颗心在爱着她,不然,不会有这芳香的碧螺春年年寄予君来!

她幸福的时候,他没有想去打扰她,当听到她离婚的消息后,他第一个念头就是买一张飞机票飞到她身边,这次,他要亲自将碧螺春送到她手里。

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在他要走的时候,在他等了十年之后,他浑身发烧,感染上了非典,那是2003年的4月,正是他要把刚刚上市的碧螺春送到她手里的时候,他倒在了医院里。

他想起了那个故事,那个关于碧螺春的爱情传说,不禁潸然泪下。此时,他和她,隔了四千里路云和月,此去关山多歧路,他自己生死未卜,有什么未来可以许给她啊?但他还是嘱咐好友把已经买好的碧螺春寄给了她。

隐隐的,她感觉到了什么吧,所以,没顾得非典形势迫人,竟然按照地址寻来,那是他唯一留下地址的一次,只因为好友不知道其中隐情留下了地址。

她还是来晚了一步,甚至,连见他一面亦是不能,甚至,她想不起她教过的学生里他是长得如何的一个男孩子。怎么会一个人默默地爱了她十年呢?十年啊,那是多么漫长的光­阴­啊?

他的故事,她是听他好友说的,她几乎流泪到崩溃,有的人,因为错过了一步,真的就错过了一生啊。

回来的飞机上,她翻看着他的相册,那个笑着的大男孩儿,在阳光下站着,额头的散发在空中飞扬着,而面前,是一杯上好的碧螺春,那是她和他的爱情,不曾说过的爱情,她不曾知道,但那些碧螺春知道,因为它们从远方寄来时,曾经在她的杯子中怎样沸腾过啊。

刹那间,眼泪滚滚而下,转瞬,又将她如洪水般淹没。

穿袜子的椅子

他那时一直冻脚,是乡里的小学教师,在冰冷的屋子里,没有暖气,只有很小很破的小蜂窝煤炉子。他为学生批改作业到深夜,慢慢地,脚就冻了。生了很多冻疮,甚至,弯不下腰,自己穿不上袜子。

那时的她,在乡下种地,心疼自己的男人,于是一针一线织毛袜子,然后在他回来之后,把他的脚抱在怀里,一点点替他温着,他说,臭。她说,不嫌。

那时他们还年轻,不过三十多岁,生活的辛苦被爱情的温暖照耀着,于是也不觉得多苦了。

他穿的袜子全是她亲手织的,因为买的袜子太薄,根本不抗冻,有了他的袜子之后,他的冻脚慢慢好了,后来,就不再冻了。

再后来,他们搬到了城里,他吃上了商品粮,她跟着来到城里,当了清洁工,每天四点多起来去扫街道,供儿子在外面上大学,他说,跟着我,你一天的福都没有享过,而她说,好日子肯定在后面呢。

可好日子没有在后面。

她早晨起得太早,出去扫街时让车撞了,一下子撞成了痴呆。不知撞了哪根神经,基本上谁也不认识了,每天就知道傻吃傻喝,他抱着她,叫着她的名字,她傻傻地笑,根本认不出他了。

她总担心家里的煤气没有关,于是总是跑到厨房去开煤气,明明是关着的,她却要打开,他寸步不离,跟着她,她开开,他就关上。

她还在不停地做另一件事情,只要是有关这件事情,那么,她会极其安静地做,即使她正在哭正在闹,只要他说,我要穿袜子,她就立刻停下来,拿起毛衣针开始织袜子。

那些年,她一直在织袜子,不停地织,各式各样颜­色­的袜子。织上还不算,她还要给家里的椅子腿穿上,一边穿一边叫着他的名字,来,穿袜子,穿上就不冷了。

她穿,他脱。如此反复,二十年。

二十年,是的,整整二十年。

二十年里,她织了多少双袜子呢?总在织,抽屉都织满了,全是袜子了,而他给椅子脱了多少次袜子?记不清了。

穿过袜子的椅子腿,已经磨得光滑了。

儿子大学毕业留在了北京,她还在织袜子,他还在脱袜子。

左邻右舍都知道他们家的椅子穿袜子,有时她出去,有人和她开玩笑,又给椅子穿袜子了吗?她傻傻地笑着,穿了穿了,穿上就不冷了。

此时,他鬓如霜,她发如雪。

六十岁了,他拉着她的手散步,家里仍然一贫如洗,他唱年轻时候给她唱过的歌,她如婴儿一样看着他,嘿嘿地笑着,但她抓他的手抓得很紧很紧。

女人是安静地离去的。

他出去买菜,回来时,她没有孩子似的跑过来给他开门。

他掏出钥匙开了门,看到她安静地倒在沙发上,手里,有一只没有织完的袜子。

安葬了女人之后,男人常常会发好久的呆。一个人,整理这二十年她拆拆织织的袜子,很多的袜子,细细密密的针角,男人总是给椅子脱袜子,从来没有给椅子穿过袜子,那天的午后,他拿出两双袜子,然后猫下腰给椅子穿袜子。

很不好穿。

要先把椅子倒过来,然后一只只地套进去,还要和女人一样,把袜子抻平抻舒坦了。

并且,口中要念念有词。

要叫着自己的名字,来,乖,来,穿上袜子就不冻脚了。

他泪流满面。

面对着那些穿着袜子的椅子,他知道,那个疼他爱他的人去了,而这二十年,他没有嫌烦,天天脱那些袜子,他也知道,那穿穿脱脱的二十年,是他和她的爱情,刻骨铭心、一生不忘。

那些穿过袜子的椅子,想必也能理解她和他的爱情吧?丝丝缠绕,在风雨同舟的柴米里,在相濡以沫的日子里,那最平凡的爱情,也应该是人世间最动情的一幕吧?

大毛巾,小毛巾

那年,他娶了美丽而骄傲的她,她问他,你准备怎么爱我?

她以为,他会说,我会爱你一生一世,天荒地老,海枯石烂,这样的情话,是她喜欢听的。

可他没有说,他说,我们单位发毛巾,总是一条大的一条小的,大的擦脸小的擦脚,如果娶了你,我就让你用大的,我用小的,你一直用大的,我会一直用小的,行吗?

她扑哧就笑了,这算什么爱情诺言啊。但因为是新婚,也就觉得是甜蜜的情话了。

以后,果然是他用那一块小小的毛巾,把软软的新新的毛巾给她用,她用的毛巾永远是大的新的,他用的永远是旧的小的。

当然,还有,吃鱼的时候,她永远吃鱼的中断,他永远吃鱼尾和鱼头,他说他喜欢吃。

吃咸鸭蛋的时候,她喜欢吃那红红的鸭蛋黄,于是所有的蛋白全是他来吃,结婚五年,他吃了多少蛋白了?没有人记得清,但她记得清的是,他没有吃过一次蛋黄。

走路的时候,他永远在马路的外侧,她永远在他的右侧,她并不知道,那一个个细节里就是爱,时间长了,她麻木了,反而觉得那是他的天­性­。

一个人的天­性­怎么会永远是骄纵一个人——如果不是真真切切地喜欢着?

五年了,她习惯了他的呵护和宠爱。时间长了,她有些腻,这样琐碎的男人,有什么意思啊?她觉得他是个木讷的男人,不知道浪漫,不知道风花雪月,所以,她有了情人,和她的情人相比,他少了野­性­和激|情,少了男人吸引女人的那点儿坏。

所以,她决定离开他。

一起去和情人旅行时,她发现情人和她的丈夫比起来是那么自私。

吃鱼时,他的筷子伸向鱼的中断,她以为是夹给她的,但他夹向了自己的盘子中,美滋滋地吃着,根本没有问她一下。

去爬山时,他一直往前爬,还嫌她爬得慢,没有替她背一个包包,她想起与丈夫一起爬山时,所有东西全是他背着,并且他总是在走在她的后面,看着她的背影,他说过,你的背影总是那么美。

他们带了两条毛巾,一条新的,一条旧一点。洗浴时,他果断地把新毛巾拿去用了,她待在浴室里,忽然蒙住了脸,眼泪,就那样肆无忌惮地横流着——以往的五年,她是多么自私的一个女人啊,忽略了一颗男人的心,并且以为他就是那样贱,却原来,那低头与忍让里全是爱啊。

提前结束了情人之旅,提着包进门时,他正等待着她,为她收拾好了东西。

走之前她提出了离婚,没想到他会提前为她收拾了东西,那包里,有许多条大毛巾,软软的粉­色­的白­色­的黄|­色­的大毛巾,他说,你用惯了大毛巾,都带走吧。

她用一条大毛巾蒙住脸,好久,抬起头说:以后,让我们一起用大毛巾好吗?

有爱情的地方是天堂

换了大房子之后,我的小房子一直就出租着。

前一个租房子的搬走了,我马上去《消费广场》登了广告,刚登出来,电话就响了。

是一个嗓音有些吵哑的中年男人,他说,我想租你的房子。

可以呀,我说,一月八百。

我的房子八十平方米,两室一厅,旧家具都有,而且有双气电话,还有空调电视洗衣机,八百块钱很便宜。

你租多长时间?我得提前说好了,房租必须一下子付清。因为我的房子,大多数会租半年以上,所以,半年下来,我可以得到四千八百块钱。

我租半个月,行吗?

我愣了一下,说了一句,开什么玩笑,“啪”就放了电话。

大早晨的,这纯粹是给我添堵。

放了电话没有五分钟,电话又响了。

我看了看,还是他。

有完没完?我说你捣什么乱啊,不想租房还来掏乱?

不是不是,他解释着,我有特殊情况。

什么特殊情况?我不想听,我说我只想出租房子,这世界上也没有说租房子租半个月的,不够费事的,这样吧,你如果想租半个月也行,一千块,少一分也别来掏乱了。

这次,是他放了电话,放电话之前,他还说了句,对不起。

之后,我又接了几个电话,其中有一个理发师,想把房子租下来,我说,好吧,你下午来签合同吧。

事情,基本上就这样说定了。

中午我在单位餐厅吃饭的时候,门口的大爷叫我,说外面有人找你。

谁呀,大中午的。我匆忙吃了两口饭就出来了,出来一看,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很矮,腿有点拐,正一步步向我走来,我说你谁呀,我不认识你。

他一开口,我才知道他是那个打电话的人。

很毒的阳光,我用手遮着头,我说你快说,我的皮肤受不了晒。

他说,我找你来,还是要租房子,而且,就想租半个月。

真是有病,我转身想走,他叫住我,他说,我有特殊情况,我媳­妇­和孩子要从乡下来,我一直告诉她们我住的房子特别好,有电话电视,还有空调和洗衣机,她们从来没用过这些,她们只来半个月就走,我想,你如果能租给我,我就太感谢了,我自己是不用住这么好的房子的,其实,我就是想让她们娘俩知道,我在城里过得不错……

我愣住了,只觉得心里忽然酸酸的,这个男人,如此难看,在城里奔波着,想必乡下是有老婆孩子惦记着,想必他打电话告诉她们,我在城里好着呢,和城里人一样,也住楼房,家里什么都有了,你们来住段时间吧,他这样说,是为了让她们高兴,但没有想到她们会真来,他出租这半个月,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妻知道,他过得很好……

你是做什么的?你住在哪儿?

我啊,擦鞋,火车站擦鞋的,我腿脚不方便,能­干­些什么呢?我住浴池,大众浴池,晚上去帮他们看门,然后让我免费住。

我能想象那脏兮兮乱哄哄的大众浴池,怕是很晚了,他送走最后一个客人才能入睡吧,可是他和妻子说,我住得好着呢。

没有再问,我把钥匙给了他,他说,这是四百块钱,您收着。

我摆了摆手,算我送你个人情,半个月之后我再出租吧。

那哪行?他极力要给我钱,那四百块钱,崭新的,他说,是用一块一块的钱从银行刚换来的,因为给人家一大堆零钱毕竟不好。我能想象,那四百块钱,是一大堆一块的钱,擦鞋挣来的,一块一块的,脏的黑的,这样的小细节,他都替别人想到了。

交给他钥匙的时候,他笑了,露出很黄的牙,我带他去了我的房子,他看了又看,一直说,真好,真好。

他的妻子终于来了,一个黑胖黑胖的女人,嗓门很大,我把自己不穿的衣服给她送去,她说,城里人原来这么好,孩子小黑,十多岁,不爱喊人,他说,喊姑姑。他给妻子介绍我,我的老客户,咱房东,老上我这里擦鞋。

半个月后,他老婆孩子走了,去还我钥匙的时候说,我媳­妇­说这半个月在天堂里一样呢,我得拼命攒钱,争取有一天在城里能买上房子,让她住上这样的房子。

我笑着说,其实,你给她的,就是天堂呢。

他送了好多家乡的土特产给我,小米、苞米……还四处找我的鞋,非要给我擦鞋不行,他说,就这点能耐,不知道怎么报答你。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即使最寂寞的角落,也会有爱情的阳光,有爱情的地方,到处都会是天堂。

亲爱的戒指

一向不喜欢戒指。因为它被赋予了太多含义,里面的承诺和爱情太多,沉重到不能呼吸,而那些钻石戒指的广告铺天盖地,没有一个饰物有这样深刻的内涵,把爱逼到没有退路,把男人逼到没有退路,仿佛没有戒指就没有爱情,完全地形式化,陷入形而上学的结局。

我不愿意。所以,宁肯赤­祼­着手,不肯戴戒指。

很少有女子不戴戒指。年轻的女孩子,没有爱情,也有戒指,因为心中向往着爱情,总想有一个男人为自己的手指戴上那圆圆的小圈,仿佛真的会圈住一生,其实如果爱情能用一个东西圈住,我哪去管它价值连城?

总是为女孩子们感到悲情,为什么,非要让男人给一个这样的承诺?为什么,对爱情的信心这样单薄,薄到如纸,一捅就破,所以,要一枚最坚硬的东西来平衡,不管爱不爱,只要有一枚男人的戒指,便会和这个人天荒地老一样。

多么悲情的女人。爱情岂是一枚小小的戒指能圈住的?但是,大多的女人都希望有一个男人,送自己小小的戒指,哪怕是银的、铜的、草的……只要是戒指,便会满心芬芳。

所以,当说自己不喜欢戒指时,他大吃一惊。

很少有女人像你啊。他说,这么不在乎爱情?我笑着说,爱情与戒指无关,有了爱情,没有戒指照样有;没有爱情,再有十枚戒指也是枉然。

但是,当他把那刻着我的名字雕着玫瑰花的戒指送到我手上,心,还是有柔软的痛,我能说,我不喜欢?我不感动?

修长的手上,终于有了一枚戒指,因为是心爱的人送的,所以,分外小心。

原来,我的不喜欢竟然是道貌岸然,心底里,我盼望着这样一枚亲爱的戒指,戴在我的手上。

常常会一个人盯着那枚玫瑰花的戒指发呆,只是一枚小小的银戒指,他说,有了钱,我会给你买铂金的戒指,我希望,一生一世,你只戴我一个人的戒指。

当然喜欢。喜欢到不肯摘下,洗脸洗澡甚至去游泳,都会戴着这枚戒指,无名指上,因为这枚戒指,好多男人都退避三舍了,他们懂得,我是名花有主的人了。

那天,和他吵了架,吵到要崩溃,一下看到自己手上的戒指,猛然摘下就扔掉,落到了茶几下,他摔门而去,我不要再戴他的戒指。

但,手上居然有了戒痕,我倒茶时,我打开电脑时,我吃饭时,那个戒痕提醒着我,这里,曾有一枚戒指,就像告诉我,曾经爱过,哪能淡到无痕?

终于有一天,我扑到桌子上大哭,因为任­性­,我居然失掉一份这样美好的爱情吗?分手后,脑海中全是他,他的笑他的坏他的好他的眉毛眼睛­性­感的嘴­唇­,原来,我是爱他的。

就是不肯低下头说错了,明明是我错了的,直到他打电话来,然后问,你是不是嫌戒指不好?是不是想要一枚新的戒指?

他不知道,我早趴在茶几底下把戒指捡了回来,我舍不得,只是不肯戴,明明自己扔掉的,怎么再戴上去?

见了面,他果然从背后拿出一个盒子来,周大福的戒指,闪着灿烂光芒的铂金戒指,嫁给我好吗?他说。

我扑入他怀中,让他用戒指套住我,不仅套住我的手,更套住我的心。

多爱你半小时

那时,他和她都在大学里读书,热恋中的男女,往往是刚刚分手就想见面。

他每隔三天就去东区找她,然后两个人散步吃饭,无话不谈。也许所有的恋人都一样,在一起都有无数的话可以说,所以,他总是拖到最迟才回西区。

坐14路可以直接到西区的校门口,可是,他每次都要坐16路。

最晚一班车,16路比14路晚半个小时。

一个十点半收工,一个十一点收工。

但是,16路离学校还有两公里,就是说,他还要步行两公里才能到学校,就是说,每次到学校就已经午夜。他记得那些冬天的夜­色­,星光下,雪地里,一个人往学校走,分外美。

后来她知道后感动了好久,她说,太苦太累了吧?何况,冬天真的很冷。

可他说,心中有爱,不觉得累。

也许恋爱中的人总是盲目多于理智,他还是坚持,这个习惯,坚持了四年。四年,他说,我多爱了你好多天。你想想,每隔几天,多爱了半个小时,这四年,得多少天?

她是城市女子,为了这句话,跟着他回了家乡小城。

本来,她的父母是不同意的。

但是,一个肯多爱她半小时而自己走回去的男子,是可以让人托付终生的。

后来,他们在小城市结婚生子,后来,他们过着并不富裕的生活。

后来,他突然病倒了。

是很厉害的病,她要照顾他,还要上班,为了早晨去医院看他,她要提前早早起来,煮好他喜欢喝的汤,再带着他喜欢吃的小点心,匆匆上路。

其实她可以晚一点儿去的。

可是,为了能和他多待一会儿,她坐最早的班车,五点钟的车,去下一站坐。

和他当年一样,为了那半个小时,她要四点就起来,然后做饭煲汤,然后坐最早的班车去看他。

他知道那辆车最早,心疼地看着她说:别这样早起了,你看你都瘦了。

她就打趣他:我想把你多爱的半小时,全部还给你。

说出这句话时,两个人怔住,她看着他,不再年轻了,三十多岁的人了,脸上有了皱纹。他亦看着她,从前玉面朱颜变成了一个沧桑的女人,如果她不嫁给他,她可以嫁得更好的。留在大城市,过着幸福的生活。

病好了以后他问她,后悔过吗?

她摇头,爱情从来不后悔。

为了那多爱的半小时,她觉得值得。

后来,他们上了电视台的一个节目,有很多对夫妻参与的互动节目,就是通过摸对方的手找到对方,当然,前提是把眼睛蒙上。

结果,只有他们找到了彼此。

主持人问,为什么你们能找到彼此?

她微微地红了脸,不好意思地说,因为,他每天都要牵我的手,他说,不牵我的手,睡不着觉。

他也不好意思了,说,我就这习惯,一睡觉就要握她的手。握了她的手,我觉得,心安,幸福。

他们之间,已经没了当年的缠绵悱恻,可是,在牵手的刹那,他们的眼中,都闪着泪光。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牵了你的手,漫步在人生路上。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我为了等你,为了多爱你半小时,宁愿多走一段路。

光­阴­的花朵

十六岁的时候,我喜欢一个叫凌青的男孩儿。

他是个英俊的男孩儿。他是老师和家中的坏孩子,打架动刀子,野­性­十足,学习成绩总是排倒数。

可我喜欢他,他的眼神那么动人,长大以后我才知道那叫­性­感。只要被他看一眼,女孩子们都会激动半天。

那时,不仅我一个人喜欢他。

也许女孩子天生喜欢坏男孩儿,我的暗恋如一条长长的青藤,在十六岁的花季里伸展着,缠缠绕绕着我的心。

他个子很高,人又瘦,走起路来如一阵风,他爱穿一件红­色­的衬衣,在足球场上跑的时候,长头发飘起来,我多喜欢他的长头发啊。

可老师说是他痞子,这样的人只能是人渣子。

老师这么说他时我非常难过,我喜欢的男子怎么会是人渣子?

那时,他常常和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在一起,那个女生也是学习不好,整天穿得很妖艳。这让我很伤心,我想,凌青是不能和她在一起的,她是配不上他的。

他们的早恋很快让学校知道了,不久,凌青走了,有人说他去了新疆的油田。

我是星期一上课时发现凌青没有来的,我问同桌,他怎么会没有来?

同桌说,你还不知道吗?凌青去了新疆,不是去采石油就是去当兵了。

待了好久,我才觉得眼睛酸酸的。我压抑着自己,不让自己的眼泪流出来,那一堂是数学课,我一点儿也没有听进去,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时我说:啊?

下课后,我跑到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放声大哭,凌青,就这样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了。

三年后,我去北京上大学,开始了自己真正的初恋,爱得缠绵悱恻,轰轰烈烈,五年后,我结婚了,再过两年,有了自己的孩子。

只是,我再也没见过凌青,甚至,忘记了他长得什么样子,有时想起时,大脑中一片模糊,只记得那件火红的衬衣。

同学聚会我有两次没有去,一次去了也没有见到他,有人说他还在新疆,有人说他去了北京,还有人说他抢劫进了监狱。有人提起他时,我的心总会轻轻地跳,那种微疼的感觉无以诉说,没人知道我暗恋过凌青,甚至,我自己都怀疑:我真的爱过他吗?

直到那天我去街上买菜。

乱哄哄的菜市场,小贩们努力地喊着,我去称一斤瘦­肉­,准备包饺子吃,站在一个小摊前,我对小贩说,来一斤瘦­肉­。

他给我的­肉­肥的很多,我说我要瘦一些的,你不能给我太多肥的。

你别太挑肥拣瘦了。他大声嚷着。

我抬起头来,看到一张变了形的夸张的脸,胖、黑,但眉宇间还是那个凌青。

他穿着带油渍的背心,一条很大很脏的短裤,对过往的行人嚷着:卖­肉­了卖­肉­了。

有人小声告诉我,别买他的­肉­,他的猪­肉­是没经过检疫的。还有,他给的不足秤。

我正呆呆地看着他,有点张口结舌,忽然有人说,快跑,城管来了。

他推起车就跑,那猪­肉­在车上晃荡着,我看着那车离我越来越远,忽然涌上一阵阵心酸,从始至终,他没有看出我是谁。

当初那个英俊少年,让光­阴­雕刻成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市俗、刁蛮、能逃就逃,没了当年的野­性­和霸气,多的是社会底层小市民的无奈和油滑。

我以为,光­阴­的花朵会芬芳,我以为,再见到凌青我还会如少女一般羞涩心动,但此时我才明白,此情可待成追忆,过去的旧时光,是印在照片上的青涩光­阴­,它不会伸展到今天,不会让我再怀有那样美好的心情了。

终于明白,光­阴­,有时是让人追忆的,而有时,是让人留下一声叹息的。

苦菊

那年,她和他一起读研究生。

家里都不富裕,过得自然是清苦的生活。但是他总能给她一些小小的惊喜,比如亲手为她做一个头花,画一张漂亮的生日卡片,他是那种细心而妥帖的男子,在相爱之后,她更感觉出这个男子的情感细腻。

一起去吃饭时,他总爱点一个菜:苦菊。

那是一道非常便宜的菜,只要三四块钱,­嫩­­嫩­的绿,撒上点味­精­、盐、香油、蒜泥就行了,凉拌苦菊总是他常常点的一道菜。

他说那是他家乡的菜,有时去山里可以采一些,现在都是人工种植的。苦菊吃后可以败火、清热,现在读书和工作压力这么大,他喜欢吃苦菊。

他给她要的菜多是他爱吃的,腰果虾仁,每次他都点,因为她爱吃,虽然价格不菲。

两个菜,一个凉拌苦菊,一个腰果虾仁。再要两碗面,一碗放­肉­,一碗不放,放的是她的,不放的是他的。

他说自己不喜欢吃­肉­。

吃了两年,他们一直是这么吃饭。在他过生日或她过生日时。

她一直不喜欢吃苦菊,只尝过一次,那涩涩的苦让她的味蕾无法忍受,她说:怎么喜欢吃这种东西?

两年之后,他们读完了研究生,她留在一家台资的大公司里,他却非要当什么志愿者。

他们吵了很多次,她说,你要去可以,我们分手吧。话说得很绝情。她并不知道,他是那个小村里唯一出来的研究生,是全村人的骄傲,父母双亡,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他说自己不能不回去。

那时,她又认识了一个男人,一个海归男子,带着她到名典咖啡吃五十块钱一个冰淇淋的男人,还夹杂着英语和她说欧洲的种种浪漫。

分手,是在一个雨天,他们又去了常去的那个小饭店,还是点的那两个菜。

她却连腰果虾仁都不屑于吃了,她说,这种高热量的东西是垃圾食品,谁还要吃?

那是他和她最后一次吃饭,他吃光了自己面前的凉拌苦菊,照样给她要了一碗­肉­丝面,自己要了一碗素面。

多年后,他们都结婚了。他成了小城的教育局长,出席了全国的教育工作会议。从他去后,小城的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他还是爱吃苦菊,当时吃是因为苦菊是饭店里最便宜的菜,还因为它真的能清热败火,他并不真的爱吃苦菊,但后来,他是真的爱上了苦菊了,那是一种先苦后香的菜,也是他初恋的菜。

她却离了婚,海归的人总有新潮的思想,要丁克,要找情人,她无法接受,于是只有一个人过下去。

常常一个人去吃饭,看到菜单上有凉拌苦菊时,她愣了一下。好多年过去了,她还记得他爱吃这个菜,而当时,自己只吃过一次,就嚷嚷着苦,如今,那吃苦菊的人在哪里?那给她要一盘很贵的腰果虾仁的男子还记得她吗?

她要了一盘凉拌苦菊,吃了一口,当然还是淡淡的苦,再回味,那味道里居然有了清香,­唇­齿之间的香让她忽然想流泪,她为什么就没有等到­唇­齿间回荡出香气就吐了它呢?她为什么就尝到了一点点苦就否定了它呢?

后来,她爱上了这道叫凉拌苦菊的菜,去饭店和朋友吃饭时,她常常会点这道菜,朋友说,这个菜很便宜呢。她想起当年的他,自己吃一盘苦菊,而为她要的菜是苦菊价格的几十倍,那一盘凉拌苦菊里,不是别的,是爱情啊。

苦菊,苦菊,那苦的后面,是淡淡的香和淡淡和甜啊,在历经了沧海桑田之后,那苦菊终于占满了她的心。

两棵树的守望

那年,他们曾是一对让人羡慕的情侣。

恢复高考没有多久,她和他就相遇了。

彼此看对方的第一眼,便是电光花火了。他看她,如但丁初见贝雅特丽采,只觉得满眼全是这个美丽的女子了,而他是气宇轩昂清风秀骨的男子,她一见倾心,喜欢他品质优良内心向善。

她会画一手好画,他会写一手好诗,人们说他们“金童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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