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在两人都确定了关系以后,才知道郑笑晴的家庭情况的,但那时候,他根本没感觉到自己跟郑笑晴之间有什么差距,就算郑笑晴已经挣下了一份家业,可他也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学毕业出来的大学生!
后来,郑笑晴家人的态度让他受不了,他也融入不了郑笑晴的那个圈子,一顿饭吃掉别人几个月工资,他觉得下不了筷子,他们却习以为常。可是即使如此,他还是很喜欢郑笑晴的,也许因为他并不强势,他就喜欢这样的女人。
可是再喜欢又如何,他也是男人,也是有自尊的,在别人看不起他的时候,他免不了会不满会生气,他不敢对着郑笑晴生气,却免不了在对着儿子的时候带出一些来
“李跃!”郑笑晴风风火火地进来,看到隔壁床铺的那些人,也就压下了心头的火气,坐到了床边看向儿子:“锐锐你好点了没有?怎么样了?”
李锐当然是没反应的。
郑笑晴深吸了一口气,看向自己的丈夫:“李跃,让小惠呆在这里吧,我们出去给锐锐买午饭。”
小惠是郑笑晴刚刚请来的保姆,李跃看了那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子一眼,知道郑笑晴是有话跟自己说,跟着对方就离开了病房。
一离开病房,郑笑晴的眼睛就红了。
她这次铁了心要把儿子的事情查清楚,也确实查到了很多,估计,其中一半,是李锐自己都不记得了的!
“我知道你爸妈不喜欢我,可是锐锐也是他们的孙子,他们这么能这样?”郑笑晴的声音都有些不对劲了。
李跃身材高大,就算郑笑晴穿着高跟鞋,也不过到他鼻子而已,看到一向强势的、当家做主的妻子露出这样的表情用这样的声音说话,他顿时有些不知如何是好,一伸手就搭上了对方的肩膀。
郑笑晴说起了自己查到的事情,以前她以为李锐畏畏缩缩的是因为像了李跃,现在一看,原来还是公婆给逼出来的!
她每个月给那么多的钱,他们知道存着给两个儿子添置这个添置那个,就不知道要好好带带他们的孙子吗?
“我去锐锐以前读的幼儿园问了,幼儿园的老师说锐锐一直都是不爱说话不合群的你爸妈,每次都最后一个去接!因为要先接读小学的大孙子和在另一个幼儿园读书的孙女儿!”李锐读书的幼儿园是郑笑晴托人找的,本来李佳欢也要去读,可是她太过任性还不会自己穿衣服自己睡觉,也就被回绝了。
“笑晴”李跃皱了皱眉头,他的父母年纪也大了,三个孩子,应该有些带不过来吧?
郑笑晴很敏锐地察觉到了李跃的心情:“怎么,你觉得你爸妈带孩子辛苦了?当初是谁回绝了保姆的?我每个月给的钱,够他们请五六个保姆了!李跃,你知道你爸妈有多少存款吗?”
“存款?我爸妈花钱省,估计我们孝敬的钱都攒起来了”李跃脸色变了变,他们逢年过节给的钱不算,每月还给两千的生活费,可是他爸妈一直都说孩子花的钱多
“二十三万!二十三万的存款,你两个哥哥也是家里有着十来万的有钱人。”郑笑晴没有多说,只是看着自己的丈夫,虽然她有钱,可是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时候二十万绝不是什么小数目,特别是,对一对农村出来没工作的老人来说。
他丈夫一直觉得父母把他供到大学不容易,可是二十万怎么都够了吧?
“笑晴”李跃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看到儿子那个样子,他已经后悔了,现在那对跟他哭诉他们没钱,说他两个哥哥没钱的父母有这么多的存款
“我以后不会给他们一分钱,你也不要给,还有,锐锐我要带去上海!”郑笑晴坚定地开口。
李跃没有说话。
“锐锐现在这个样子,再过一个月估计连小学都上不了”郑笑晴眼眶都湿了。
李跃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动了动嘴:“笑晴,锐锐的事情,我们也有责任”他的父母没带好孩子,难道他们做父母的就做的够好了吗?郑笑晴一心扑在事业上,他这个跟前跑后的丈夫都一直被忽视,就更别说李锐了,而他呢?他是不是,对自己的这个儿子太过分了?
他确实对侄子侄女比对儿子还好,但那是面子问题真说起来,李锐是他唯一的儿子,他怎么可能不在乎?
郑笑晴瞪大了眼睛,这几天她已经跟公婆吵过好几次了,也就是把李跃打发来照顾李锐,所以对方并不清楚而已。
可是,她埋怨公婆,却还真忘了自己。
以前她每次离开,李锐都死命抱着她哭,而自己的大儿子,见到自己却客客气气地好像自己就是个客人
有时候,人们总要失去了才知道后悔,可是郑笑晴和李跃后悔了,却不知道还有一场战争等着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忽视孩子的父母真的很多李锐算是给父母下猛药了~
☆、吵架
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确,很多时候,最难办的就是家里的事情。
郑笑晴和李跃打包了几样小菜回去,又在医院里买了饭,然后就一起看着李锐一口口吃着。
可惜,李锐吃的斯斯文文的,看起来一点问题也没有,就是不开口说话。
郑笑晴很清楚,李锐现在的样子,她自己也有很大的责任,也许是不常见的缘故,她跟两个儿子都没办法亲近起来,那时候,她常常安慰自己那也是训练孩子的独立性,可现在看到儿子这个样子,她却很后悔自己以前没有多陪陪这个儿子。
“锐锐的手指没什么问题了,明天我就带他去上海。”郑笑晴本来想说北京,可是想起自己的父母对李跃的不待见,她却改了想法。
她知道父母觉得李跃家世不好,可是家世好有什么用?她的第一任丈夫,她听从父母的话嫁的门当户对的男人,在她大着肚子的时候在外头玩女人!她知道,这种时候,很多人都是选择视而不见的,因为外面的女人再怎么样都动摇不了她的地位,可是她却不愿意,所以她把事情闹大了,在生下孩子五个月以后就跟对方离了婚还把孩子都带了出来跟着自己姓郑,大获全胜。
可是大获全胜又如何?她说到底还是个被丈夫背叛的女人!
不过李跃就不一样了,也许李跃有很多缺点,却是他喜欢也喜欢他的男人。而且,李跃到底也是高材生,很多时候能跟她谈到一块儿,即使他没办法成为一个统领全局的人,却无疑是一个最好的助手。
结婚八年,两人差不多朝夕相对,如果李跃也是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恐怕天天会跟她吵,但李跃不是,李跃习惯了由她来做主,两人性格恰巧互补。
“我等会儿就去跟爸妈谈谈,也让他们来看看锐锐。”李跃多父母已经有了不满,特别是如今,自己的儿子住院五天了,他们竟然没人来看过。
“嗯。”郑笑晴答应了,就算她火大的不行,可是李跃毕竟还是她的丈夫,李跃的家人,大不了以后她不搭理就好了,也别指望她再给一分钱了!
下午的时候,李跃就去找了自己的父母,他以为在现在的情况下,带走儿子、让父母去看看他们的孙子是很正常的事情,却不想他一回家,面对的就是一脸尴尬的哥哥嫂嫂和满脸怒气的父母。
“李跃!你给我跟郑笑晴离婚!”李元一看到儿子,就愤怒地开口。
这几天,一开始听到孙子的消息他们还有点不好意思,可是随着郑笑晴的几次质问,他们早就把这点不好意思扔到九霄云外了!
“爸,你说什么?”李跃以为自己听错了,离婚?干嘛要离婚?
“这样的女人有什么好的?是个母老虎不说,还是只破鞋,她跟别人连孩子都生过了,你到底有什么好稀罕的?”李元真的非常看不惯郑笑晴,他的儿子,从小就这么优秀,还以省里前十的名次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之一,还没毕业呢,周围多少人来说亲的?
最后倒好,他娶了个比他大六岁,结过婚生过孩子的女人不说,竟然还要伺候这个女人!本来,他们一家风风光光的,最后却成了个笑柄!
“爸!你说什么!”李跃脸都青了,郑笑晴再怎么样都是他的妻子!
“你爸说的没错!”赵红娟开始抹眼泪:“你们结婚的时候,她就嫌弃我们老家的房子,还不肯跪下磕个头,多少人笑话着?都睡你读了大学一点用都没有,他们小学毕业的,还娶个黄花大闺女呢!”他们虽然现在住城里,以前却是乡下人,花了钱娶来的媳妇就是他们家的人了,哪个不是讨好公婆照顾丈夫的?结果到了他们家反到是完全相反了,她儿子现在的情况,跟入赘没什么区别。
“妈,笑晴没有恶意,这些年她哪里亏待你们了?”这样的话,再过委婉一点的,其实李元和赵红娟都跟他说过很多次了,那时候他也觉得自己似乎是白念了书,可是现在,自己的儿子在医院里病着,郑笑晴又刚刚跟他说了父母手里的存款,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听着父母的话,只觉得无比刺耳。
“她哪里不亏待我们了?嫁过来这么久,她做过一次家务没有?不收拾好家里照顾好老公儿子,就知道往外跑,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打扮的妖里妖气的,一看就是不守妇道的!”赵红娟哭起来,每次跟郑笑晴说话,对方的语气眼神就让她觉得自己被鄙视了。
“妈!要不是笑晴,你们能住这么好的房子,有那么多钱吗?”李跃的脸色青了又白,别的不说,他一直都在郑笑晴身边当助理,朝夕相对,郑笑晴是怎么样的人,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郑笑晴对着你说了我们的坏话了吧?我们怎么不能有钱了?我们全家都在帮她做事!就说你,你一个大学生,自己开个公司都是行的,凭什么就要看着她的脸色过活?”这年头才几个大学生?更何况还是那么好的大学!赵红娟一直都觉得自己儿子是最出色的,怎么就娶了这么个女人?
如果没有之前的事情,李跃说不定真会被父母这样的话打动,如果李锐只是受点小委屈,他估计还会在父母的撺掇下反过来埋怨郑笑晴,可现在情况却不一样了!
“我不会离婚的!爸妈,我这次过来就是跟你们说一声,我们要带锐锐去上海看病。”
“那孩子能有什么病?一看就是装的!他跟他妈一样不是好东西!三儿,你出生的时候,瞎子就说你是个不平凡的,要鲤鱼跃龙门,可你现在呢?你就要给个女人打一辈子的工?”李元看着儿子,手都抖起来了!
他大儿子叫李金林,二儿子李金海,三儿子本来也想去找瞎子看看五行缺啥好取名的,结果那瞎子说他这个儿子会很有出息,他也就取了个李跃的名字。李跃一直都没让他失望,除了娶郑笑晴这一点。
“那是封建迷信!”李跃这话听了很多年了,说不定就是父母一遍遍地跟他这么说,他才会那么努力地念书的,可是现在他却只觉得好笑:“一个六岁的孩子能装病?他手指断了是假的吗?”小手指骨折,确实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伤,可是那只是个孩子!
他知道这事他自己也有责任,那天他回来要是再仔细一点,肯定就能看出儿子的异状了吧?结果
父母的解释他也听过,他自己兄弟三个没少给李元打,大哥的儿子李佳杰吵起来的时候李元也不会姑息,他真觉得李锐的事情是意外,可是现在
“那个孩子整天不声不响的,有什么好的,你跟郑笑晴离婚,再找个好女人,难道还不能再生了?”李元一提起李锐就火大,他打孩子的时候多了,怎么就李锐出事?而且那时候李锐一声不响的,谁知道他手指受伤了?莫不是这孩子自己在外头弄断了手指,赖在他身上吧?
“我就是不能生了!有了李锐以后,我就去做了结扎了!”李跃听不下去了,扔下一句话就走了,暂时,他是真不打算回来了!
看着李跃走出家门,大门被“砰”地一声甩上,李元气的一个劲儿地喘气,就说那个郑笑晴是个坏的,都是女人去上环去结扎,哪里有男人结扎的?
“作孽啊!”赵红娟大声哭了起来,长子和次子连忙去劝,一时间家里乱成了一团。
李跃回去以后,一句话也没跟郑笑晴说,不过就算他不说,郑笑晴也猜得出来。
有些话用不着她说,让李跃自己去看看最好,她不指望李跃对父母不管不顾,但她希望李跃能站到自己这一边。
第二天,李锐就被父母带着到了上海,李跃把他照顾的很好,一有空就回家陪他,还会下厨做饭,李锐都有点怀疑,他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父亲了
上辈子,父亲一再创业,屡败屡战,舅舅看不过去还劝过母亲离婚,那时候母亲好像也说过父亲刚结婚的时候是很好的,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会做家务也会做饭那时候他觉得是母亲乱说,因为在他的记忆里,父亲从来都不干这些“女人才做的事情”,可现在,他的父亲,跟上辈子后来那个头发半白,神情阴郁,因为过分自卑而变得自大的男人还是很不一样的。
他却不知道,上辈子的这个时候,李跃也还是不错的,可是就算他一开始不在乎妻子比自己强,随着时间的推移,身边人的撺掇,他渐渐地也就变了
郑笑晴带着李锐去了不少医院,可是一点效果也没有,在她不愿意让儿子进精神病院的情况下,得到的结论也就是让家人多陪陪他。面对这样的结果,她连趁着浦东大开发大赚一笔的心思都歇了不少。
终于,到了8月20号,在她发愁还要不要让儿子去上小学的时候,李锐终于开口了:“朱云轩”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青梅竹马啊~
☆、卖肉
对于朱云轩来说,李锐的突然出现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不过,那天匆匆带饭过来却发现只有儿子一个人在的姜月秀,倒是念叨了几回自己垫付了医药费那个孩子的父母却没留下一句话来的问题。
朱云轩安慰了母亲,却也知道李锐的父母会走的那么快绝对是因为自己,要不是自己每句话都戳到别人心坎里,他们估计也不会那么失礼。
形状像斧头的大刀,把已经杀好的猪分成两半,每一半再分成前腿、肋条、后腿三部分。
朱云轩提着花五分钱打回来的一热水瓶的开水的时候,朱阿大已经在用刀子将前腿上的排骨割下来了。
“爷爷,水打好了!”李锐走了以后,朱云轩很快就说服爷爷让他来镇上帮忙,其实他才六岁,做不了什么事情,可是他爷爷喜欢他,也愿意借着让他帮忙的名头给他点零花钱花花,所以,他就开始了每天早上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就跟着父亲来镇上的生活。
朱阿大在菜场里卖肉,朱成才在菜场外面修自行车也修个摩托车,朱云轩则是两边跑帮忙干点杂活。
不过,相比之下,他还是在朱阿大身边呆的时间多,这时候还没有电子称,朱阿大称了斤两算价钱的时候偶尔会算错,算不了的还会给人除掉零头,有他在身边就好多了。
“轩轩,累不累?”朱阿大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就低头去看自己的孙子。
“不累!”朱云轩从卖肉的台子底下钻过去,站到了里头开口,他个子小,只能从下面钻,那些大人却是从上面翻过去的。
“不累就好。”朱阿大把猪蹄卸下来,又把前腿周边沾血的肉割掉,里面的骨头剔除来,然后,一块四四方方的被称为夹心肉的前腿肉就处理好了,等有人要买前腿肉的时候,一点点切就好。
中间的肋条肉,朱阿大没有急着处理,反而去处理猪后腿了,因为这肋条肉,祭祖的话就要直接切两根,饭店喜欢排骨和大排,快餐店又要五花肉,到时候要还要按客户的需求来处理。
朱云轩在那个爷爷用来喝水的玻璃瓶里倒满水凉上,然后又钻了出去,刚才他好像看到有人办喜事采买来了,这时候还在买蔬菜,等会儿肯定是要买肉的!
乡下办喜事,都会找人拿着原本装饲料或者装化肥的大袋子上街买菜,这会儿那两个年轻人就拿了个写着大大的“尿素”两个字的袋子在买韭菜,让朱云轩忍不住暗自乐起来——他小的时候,他爸就跟他说,尿素是用尿做出来的,后来学了化学知道不是了,却依然记得这个解释。
看对方买好了,他马上就上前搭起话来,果然,用不了几句话,这两个明显乡下过来的人就被引到了朱阿大的摊位前。
以前,在镇上卖肉的都是镇上的人,近几年有乡下人也来租了摊位卖肉,人数却不多,那两个买菜的是乡下过来的人,又没有认识的卖肉的人,自然也愿意跟朱阿大买东西。
朱阿大一贯卖的比别人便宜点,这样的话,他也能早点把肉卖光了回家休息——他的体力终究比不上年轻人了。
文德镇周边的乡下人请客,都会用五花肉切成四四方方的成|人手掌大小,然后裹上裹粽子用的粽叶红烧,上桌的时候又香又好吃,朱阿大把肉一块块切好,用稻草扎上,然后吆喝了一声“猪肝有没有”,就有不少人送过来猪肝,他帮那两人买下了,最后弄了一些瘦肉,当下摊位上就少了不少东西。
朱阿大挺高兴的,他本来就喜欢自己孙子,现在孙子天天来帮忙,以往有人在另一头要买很多例如猪腰子之类的东西的时候他赶不及把腰子送过去,可是朱云轩就不一样了,他动作快,总能挤到前面去,要买东西的看到是个孩子,也愿意连他拿着的一块儿买了。这么一来,以往总要下午两三点才能把肉卖完收摊的朱阿大,现在常常都能赶上回家吃午饭了!
“轩轩,去买几个包子吃。”朱阿大一高兴,就给了朱云轩一块钱,朱云轩喜欢吃小笼包,这时候两毛钱一个个儿还挺大,一块钱能让他吃的肚皮滚圆了。
“谢谢爷爷!”朱云轩把钱收到怀里,笑得眯起了眼睛。
现在还早,他在家里吃过了粥也不饿,所以真要吃包子也要等会儿再去买,他看到朱阿大已经坐下休息了,就开始去整理被泡在水里的猪下水。
猪腰、猪肚、猪心、猪大肠猪小肠等等的东西这会儿跟猪肚子里的被称为“水油”的东西连在一起,而水油,说到底就是跟肠子长一块儿的脂肪层。
猪腰要从大块的脂肪里挖出来,其他东西也要一一洗干净分开,水油和猪大肠猪小肠都要用稻草扎上挂起来才有人会来买
上辈子读初中的时候,因为朱成才要盖房子,就缩减了朱云轩的零花钱,偏偏那时候他又喜欢买好看的衣服或者跟同学一起去吃点粉丝煲之类的东西,就开始给朱阿大帮忙来得到零花钱。
那时候,他给朱阿大打水买早饭,帮他把切好的肉用塑料袋装起来过称,干一些杂活,却是怎么都不肯为了每天上午十块钱的“工资”去碰猪下水的。
不过这会儿一切重来,他却没有那么娇贵了,跟家人决裂以后他为了赚钱什么没干过?区区猪下水又算什么?大不了回去就洗澡!
“轩轩真乖!”朱阿大笑得眯起了眼睛,他是个很慈祥的人,最喜欢夸奖自己的孙子孙女,朱云轩从小就天天听他说自己聪明说朱秋月漂亮,早就习惯了。
不过,朱阿大以往夸赞他的时候没几个接嘴的,这会儿,朱阿大隔壁那些肉摊上的人却都赞同起来,如今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嫌弃菜场气味难闻不肯进来的多了,像朱云轩这样每天早早地来帮忙还是真的帮忙不是借着帮忙要买这个要买那个的却几乎没有。
听着那些人的夸赞,朱云轩不由地脸红,不得不说,上辈子他也嫌弃菜场气味难闻,嫌弃菜场地上常年有水一不小心就会弄脏鞋子而不肯进来,直到不知道九六还是九七年的时候整个菜场重新修建了一遍,他才愿意进来了。
东西一样样用铁钩子挂起来,时间也到了七点,这时候,那些零散客户就来买菜了。
这时候,镇上虽然有屠宰场,但好些人,比如朱阿大,都是自己去乡下杀猪来卖的,因为他脾气好,杀猪的时候跟养猪的人家买猪的时候就不会像有些人一样故意压下一些价格,卖肉的时候卖的又不贵,赚的并不多,可是客户却很多。
朱云轩搬了个凳子,像模像样地帮他招呼客人,也帮他把切下来的肉装袋,然后算价钱,也省的有些客人等不及去了别处。
这一忙就一直忙到九点多,外面太阳大了,来买菜的人也就少了那么早起来干活,朱阿大为了让猪肉新鲜点半夜起来杀猪,到这会儿已经累得很了,早上带来给他吃的粥也早就消化了,当下拿了五块钱给朱云轩:“轩轩,你帮爷爷去买几个包子,多出来的就给你了。”
“爷爷!五块钱呢。”朱云轩有些惊讶,以往朱阿大也会在给他一块钱买早饭的同时再给他两块钱零花,可这次已经给过一块钱了,五块钱买了包子还能剩四块呢!
“轩轩你不是想要一把水枪吗?去买一把吧。”朱阿大笑着开口。
水枪?是以前自己提过的吧?朱云轩没有拒绝,拿着五块钱就离开了菜场。
小笼包一块钱五个,大包子一块钱三个,朱阿大一直都觉得还是大包子实惠,每次让朱云轩买,都买三个大肉包。
包子铺就在菜场外头的马路边上,来来往往的很多人都会买包子吃,要是有空闲的,还会要一碗豆浆或者小馄饨坐下来吃。朱云轩看了看也已经没了早上的热闹劲的包子铺,想了想,花两块钱买了四个肉包子两个咸菜包子。
“你不就是那个卖肉的孩子么。”卖包子的中年女人装好包子,笑着问起来。
“阿姨你认识我?”朱云轩朝着对方笑起来,又充分利用每一个机会:“阿姨你买肉那里买的?”
“我是哪家便宜哪家买。”那女人笑起来,她一般都是中午的时候去买肉的。
“阿姨,我爷爷卖肉很便宜,你要是一直跟我爷爷买,可以给你算便宜一点!”这样的长期大客户要是有了几个,就不怕肉卖不完了!而且
“这么小就知道攀生意了?”那中年女人有些意动,一块儿呆着,朱阿大那里的肉怎么样她还是知道的,不过她去买肉的时候都不早了,常常朱阿大那里已经没有合适做包子的五花肉了。
“阿姨,你每天来买肉都晚了,挑不到好肉,你看,你一直跟我爷爷买肉,我把肉给你送过来多好啊!也不耽误你早上卖包子!”朱云轩也看出来对方的心动了。
其实朱阿大也是有几个长期客户的,一家食堂就一直跟朱阿大买肉,不过这个包子铺开在菜场外面,很多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也会带孩子来吃,每天需要的肉量可不少!
“这倒也好,不过我每天都要很多肉,你爷爷每天那么早就把肉卖完了”
“阿姨,既然都做生意了,肯定会有你要的肉的!”朱云轩想起下半年还要在乡下上幼儿园的朱秋月,马上开口。
“那你去跟你爷爷说说。”那中年女人开口,要是每天有人把肉送过来也是很不错的。
朱云轩得了准信,马上就高高兴兴地走了,他知道朱成才早饭也吃得早,粥不耐饿,就留了一个菜包子一个肉包子给他,自己啃了一个菜包子,然后去了朱阿大的摊位,也把刚才的事情说了。
“臭小子,你爷爷一天杀一只猪就够累了,哪里还能多杀一只?要是只杀一只猪,把肉便宜卖给她还不如卖给那些来买菜的人,赚的也能多点。”朱阿大还是很喜欢朱云轩为着自己想法子的,可是他年纪不小了,每天卖一只猪就是极限了,要不是如今天气热家里又没有冰箱,他以前也不会拖到下午两三点才回家,就说这会儿,才上午九点多,他就累的想睡觉了。
还是冬天的时候好,可以不用晚上十二点起来杀猪而可以下午把猪杀好第二天卖,也不用担心肉会坏掉。
“爷爷,你让大伯也来卖肉吧!”朱云轩连忙开口,他大伯现在都在家里干农活,偶尔在别人盖房子的时候做小工,累不说赚的也少,因此朱秋月都没零花钱可花,可要是大伯这时候也来卖肉了
朱云轩记得很清楚,自己的大伯朱成功在七八年后也是会跟着爷爷去卖肉的,他年纪轻又不怕吃苦,卖了两年,就比爷爷卖的还好了,大伯家的生活也好了不少,到后来甚至于比他家还好很多。现在他既然重生了,当然也不介意让大伯早一点来卖肉,总比他帮人搬一天砖头只赚十块钱来得好,而且这么一来,朱秋月的生活也会好不少吧?另外,朱冬月这一两年里就要被大伯母生出来了吧?他还记得那时候大伯手里没钱,连生孩子的钱都是跟爷爷借的,偏偏奶奶还在一边阴阳怪气嫌弃大伯母又生了个女儿不肯帮把手,最后,大家一团乱的时候,朱秋月就被落下了,一个人哭了一天才被她姥姥带去医院。
堂姐啊朱云轩突然觉得,他已经忍不住想把堂姐当女儿疼了。
☆、家事
这天才十点多的时候,朱阿大就收摊了,他是个很果断的人,当初自己都不会卖肉的时候,他就敢拿着几把刀跟村里的一个老屠户学了杀猪,然后单枪匹马地去镇上上学,这次听到朱云轩的话,他略微一想,也就觉得这是个好办法了!
以前他没想到这一点,一方面是因为如今买肉的人其实并不多,他也受排挤,觉得这活很累不说赚的也一般,可是,再一般,也比大儿子只做点小工好吧?现在大儿子家里,全靠着儿媳妇的工资过活,常常要吃一次肉都很难,他想帮个忙王凤儿又要拦着
因为收摊收的早,剩了猪肺和一块猪前腿的肉,还有一些骨头。
几年以后,这种大骨的价格会飙升,可是这会儿,虽然排骨的价格贵,大骨的价格却很低基本没人买,以往朱阿大都是熟人来买肉的时候顺手送的,有些人还不会要,嫌煮着费柴火。
不过朱云轩来帮忙以后,就会刻意把骨头留下了,每次收摊的时候就让朱阿大用大刀把骨头剁开,回去就送给大伯家,他奶奶虽然不待见大伯一家,可是送点骨头还是不会说的,而骨头炖了做汤又鲜又有营养。
猪肺的价格也便宜,这一带的人都不吃猪肺,运气好能卖上两三毛,运气不好的时候也就只能扔了,又或者送给熟人让他们带回家给狗吃,不过,二十年后曾经在大饭店吃到六十八元一小盘的炒猪肺的朱云轩却觉得可惜了。
猪前腿肉爷爷拿去给了奶奶做菜,朱云轩则提了一大袋子的骨头和那个猪肺回家,今天大伯母上白班,早上八点到傍晚四点,是没空做午饭的,他自然也就愿意让姜月秀来煮骨头汤了!
“这是什么东西?”因为朱云轩态度的改变,这些日子又反常地没去找小伙伴玩而是留在家里,朱秋月就黏上他了,看到他手里的猪肺,一脸好奇。
“这是玩具!”朱云轩笑了笑,把猪肺的肺管接在水龙头上,一打开水龙头,那水就全涌进了猪肺里,整个猪肺一下子胀大了,里面每一个小管子里都被水所灌满,朱云轩一下子都有点提不动。
等他关了水龙头,把那些混着白沫已经变脏的水从猪肺里倒出来,朱秋月就已经跃跃欲试了!
猪肺里面有脏东西,文德镇这边的人很少吃猪肺,真要吃的话就会先灌水洗干净再沿着肺管剪开,把猪肺里较大的管子都用剪刀剪开以后就放白水里煮一下切了沾酱油吃。
朱云轩知道猪肺的处理方法,毕竟上辈子爷爷和大伯都卖肉,他也是吃过很多次的,不过那用白水煮的方法却去不掉猪肺的一股异味,反倒是他曾经吃过的爆炒肺片想想就要流口水了!
朱秋月是个很认真的人,朱云轩让她洗猪肺,她就洗的干干净净的,甚至于还在用剪刀把猪肺剪开的时候想尽办法寻找小孔,差点把猪肺剪成了一堆碎肉。
姜月秀把大骨和猪肺都放水里煮了下,去了白沫拿出来洗了洗以后,就把大骨放进了高压锅做骨头汤,猪肺则打算煮熟了。
“妈,你把大骨和猪肺一块儿放高压锅好不好?”朱云轩开口。
“好。”姜月秀答应了,她是不喜欢吃猪肺的,对骨头汤也没什么好感,既然是儿子要吃的东西,那么全听儿子的也没关系,也许,跟大骨一起煮出来的猪肺也会很好吃?
朱云轩剥了两个自家挂在阳台上的蒜头,如今正是夏天,自家门前的地里种了茄子豇豆空心菜之类的以外,还种了几株辣椒,他也去摘了几个。
江南人也吃辣,但不会吃的太辣,朱云轩家里种的大个头的辣椒当然也不太辣,不过对他们来说却正合适。
“妈妈,你把猪肺切小了,像上次炒肉片一样炒给我吃好不好?”朱云轩拿着辣椒回去,马上就缠起姜月秀来。
对于朱云轩的小要求,姜月秀都是无条件满足的,这时候自然也很快答应了,反正最多也就浪费一点油盐。
最后炒出来的一大碗猪肺出乎意料的好吃,连一向不喜欢吃下水的姜月秀也吃了好几口,朱云轩吃完以后,就专门拿个小碗装了一碗去了隔壁大伯家。
果然,大伯母不在家,朱秋月能吃的也就是咸菜汤和炖茄子了,当然,大伯有空闲的时候,也许还会再炒个鸡蛋。
朱秋月不挑食,相比于小时候这不吃那不吃的朱云轩,朱秋月差不多是什么都吃的,拿一小碗猪肺自然也让她吃的格外满意,甚至于多吃了一碗饭。
不过,朱秋月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搬了个凳子去灶头边上盛饭,大伯却不在。
“秋月,大伯呢?”朱云轩还是坚持不肯叫朱秋月姐姐,眼前的朱秋月,跟上辈子那个借钱给自己安慰自己的姐姐一比,真的是一个黄毛的不能再黄毛的小丫头!
“爸爸被爷爷叫走了,而且他之前就已经吃好了。”朱秋月回答了朱云轩的疑问,知道吃的是自己之前洗的东西的时候,兴致更足了。
“秋月,你要不要去镇上读书?”
“为什么要去镇上?妈妈说下半年我去乡下读大班。”朱秋月有些不解,又有些向往。
“去镇上可以学说普通话,你要读大班的话,可以去镇上读,以后我们一块儿上学好了!”虽然这时候镇上的人都看不起乡下人,但教育条件确实好了很多,乡下就算是上小学初中,有时候老师都不会说普通话的,更别说幼儿园了!上辈子朱秋月在乡下念了一年幼儿园以后跟他一起去镇上上小学,结果普通话都不会说,免不了会被人欺负。
“我也想去镇上上幼儿园,那里有滑梯!”朱秋月眼里满是羡慕,镇上的幼儿园外面有滑梯有跷跷板有很多玩具,乡下的幼儿园跟小学在一块儿,门口只有一块雨天泥泞晴天满是灰尘的泥地,她自然也是对镇上的幼儿园充满向往的。
其实朱云轩希望朱秋月能跟自己一样直接上小学,可是如今镇上的小学为了方便管理只收上过幼儿园的学生,他至少也在乡下上过两年,朱秋月却是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
“我去跟爷爷说!”朱云轩大模大样地拍了拍朱秋月的肩膀。
下午的时候,朱云轩的大伯朱成才和他爷爷就一起搬了个凳子拿了两块磨石在屋檐下的阴凉处开始磨刀了,朱云轩则趁着这个机会开始跟爷爷让朱秋月去镇上上幼儿园的事情,还说了明天要带着朱秋月去镇上吃早餐,他是希望基本没出过家门的朱秋月能见见世面的。
朱阿大并不像王凤儿一样重男轻女,他对孙女儿还是很喜欢的,其实去镇上上幼儿园没什么,就是价格贵了点,因为在学校吃饭的缘故,一个学期要七八百。
他出得起这个钱,可是给了大儿子就要给二儿子一样的,这样就吃不消了,当下看向了身边的大儿子。
朱成功对朱秋月很疼爱,这毕竟是他唯一的女儿,而且因为没文化没手艺连好工作都找不到的他也很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好好读书,当下一咬牙点了点头,就算现在家里的钱只够付半年学费,半年里,他总能挣到这些钱的吧?
得了准信,朱云轩不由地笑起来,朱成功伸手拍了怕他的脑袋:“这泥猴子!”
“大伯,我属兔子的!”朱云轩朝着朱成功笑起来,他爷爷是个好的,所以他大伯和他爸也都不错,就是他奶奶思路奇怪,于是也只有姑姑能跟她走到一块儿。
朱成功看着朱云轩走远了,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他疼爱朱秋月,不过对这个最近乖巧了很多的侄子也很喜爱,他将来要是老了,女儿会照顾他,可他要是死了,搬尸体什么的活估计还要这个侄子来干。
他是给朱秋月报了独生子女的,每个月还拿独身子女费,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女儿了,咬咬牙让她去镇上念书也好,将来也能有出息。
朱云轩已经攒下了十几块钱,下午的时候他仔仔细细地数了一遍,然后找他爸换了一张十块钱的人民币。
在后世十块钱干不了什么,这时候很多人辛辛苦苦干一天却也只有十块钱的收入而已。
原本是很和谐的一天,等朱云轩扯着堂姐说让对方叫声弟弟明天就给她买一个洋娃娃的时候,朱云轩的大伯母冯仙回来了。
上三班倒的班,是四天一轮的,白班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前夜班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深夜班晚上十二点到早上八点,有时候换班的时候只能回家休息八个小时,可是乡下的女人,要洗衣做饭还要顾着地里的活儿,非常辛苦。
朱云轩记得,后来没人找他妈做衣服了以后,姜月秀也是去纺织厂上班的,可惜那时候的他就算知道母亲很辛苦也没有在意这辈子,他却决不能再让姜月秀找这么辛苦的工作了!
“是你想出来的是吧?好占老头子的便宜!”王凤儿突然从屋子里出来了,她嫁人嫁的早,生大儿子的时候才十七岁,这时候还不到五十岁。
“我占什么便宜了?”冯仙脾气也不好,这时候马上就火了起来。
“哼!不是你让成功跟着老头子去卖肉的吗?一个人卖掉一只猪才赚多少?现在两个人去,还要分一分!你们这是在吸我们的血!”
“去卖肉?”冯仙倒是很惊异,这念头没几个人有手机,家里连电话都没有,她还不知道这事呢!
“奶奶,是我跟爷爷说让大伯去卖肉的!”朱云轩马上站了出来,他奶奶看谁都不顺眼,跟自己两个儿子关系都不好,也只对他稍微好点了。
王凤儿又念叨了几句,朱云轩刚以为她不准备吵了,却没想到她又跳了起来:“你不是说没钱不生第二胎吗?现在不是有钱了?是不是该生第二胎了?”
冯仙和朱成功都是农村户口,第一胎生了个女儿还能再生一胎,可是冯仙一直不愿意,这也是王凤儿不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冯仙也不说话,自顾自进了屋子,她以前不是没跟王凤儿炒过,王凤儿说她偷东西的时候她还曾经跟对方扯着头发对打,可是时间久了,发现老公还是相信自己的,其他人也没人帮着王凤儿,她也就学会了无视对方。
朱云轩暗自松了一口气,自己的奶奶自己知道,她跟大部分的农村妇女一样大字不识没有见识,偏偏又脾气古怪喜欢猜疑,最是无法捉摸,不过,她至少比二爷爷的妻子二奶奶好一点,那可是个走来走去就为了说儿子媳妇还有孙女儿坏话的主儿!他奶奶至少不会把家里的事情宣扬的天下皆知不是?
第二天,朱云轩起得很早,起来的时候,隔壁的屋子就灯火通明了,他打开侧门出去,才知道大伯和爷爷刚刚杀了猪回来。
他爷爷心情很好,一再说着年轻就是好,原来他大伯一个人揪着猪耳朵就把一头猪给拖了出来,省了他不少力气。
朱云轩暗自咂舌,他是见过杀猪场面的,一般都是两个人一前一后才弄得动一头猪,而他的大伯应该是怕奶奶再说他是扒着爷爷吸血吧?
朱成功还是第一次去镇上卖肉,没有自己的摊位,就跟朱阿大挤在一块儿,还好这时候的摊位都很大,里面挤了两个大男人,台子上卸开两只猪也是可以的,不过朱云轩就成了可有可无的了。
“爷爷,我以后就不来帮忙了,我要好好念书,考大学!”这时候在乡下大学生还是很稀奇的,就算朱云轩考大学那会儿遍地都是大学生了,乡下也并不多,那会儿朱成才还特地办了酒席的!
“好好,我家轩轩以后是要上大学的!”朱阿大笑着开口,给了朱云轩五块钱,就让他带着朱秋月去吃早餐。
十多年后,很多人连吃肯德基都不当一回事了,可是对于这时候的朱秋月来说,来镇上吃一顿早餐就是奢侈的享受了,听到这话,她笑眯了眼睛,却不知道接下来还有更让她高兴的。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小锐锐就要出来了~
☆、商讨
十个小笼包,两碗牛肉粉丝汤,花了四块钱,朱云轩和朱秋月都吃的心满意足。
“秋月,我买个洋娃娃给你,你以后可以给洋娃娃做衣服,而不用整天就缝荷包了!”就这么几天,朱云轩已经受到了七八个荷包了!不过,看到朱秋月还用碎布缝了个肚兜自己穿上,还是很好笑的,要不是这会儿家里没有照相机,他一定会拍照留念!
“真的?”朱秋月一脸的惊讶。
塑料的芭比娃娃,因为不是正品,手和腿不能弯曲,却可以轻松拆卸。
漂亮的公主裙再加一些小饰品,收在一个漂亮的包装里,一共花了六块钱。
朱秋月有些受宠若惊不敢拿,朱云轩倒是没当回事——见识广了,六块钱真的不算什么。
接下里的事情都非常顺利,朱成功跟着朱阿大一起卖肉,一开始两人一块儿卖每天晚上分钱,后来王风儿闹了几次就一人卖一头猪了,因为有家包子铺要肉的缘故,朱成功就算卖的比朱阿大慢,也能每天卖完,偶尔多一些就带回家吃了,熬猪油或者做红烧肉,让一只不拒绝吃肥肉的朱秋月都吃的不要吃肥肉了。
不过,朱成功如今一天就能赚上十来块钱,相信未来会变得更好。
朱成功开始赚钱了,自然也就更惦记朱秋月上学的事情。如今文德镇上有两家幼儿园,几年以后,镇上的人口越来越多,没户口根本进不去,如今却好多了,很快,朱秋月入学的事情就办好了。
重生以后,也不过过了半个多月,但重新来这个年代里看着家人努力生活,朱云轩却觉得时间好像已经过了很久很久。
镇上的孩子,三岁就去上幼儿园小班,有些甚至于更早,父母又有文化,所以往往是从小就说普通话的,可是在乡下,大家都说惯了土话,如今朱家没有一个人会说普通话,有人说着普通话来朱阿大朱成功的摊位上买肉的时候,就常常会有鸡同鸭讲的感觉,乡下的学校也说土话虽然朱秋月每天晚上都很认真地坐在电视机前看西游记,可是朱云轩很无奈地发现,她其实很多都是听不懂的。
上辈子,他去镇上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因为听不懂遭过很多罪,那时候幼儿园大班就教很多东西,十以内的加减法什么的,老师发了本子让大家一起开始做,看谁在规定的时间里做的多,结果呢,跟他一个桌的女生骗他说可以做了,他也信了,最后却被老师批评了一顿,说他不老实,还被拎到了教室后面站着
那时候他还不懂辩解,甚至连什么情况都没弄明白,后来想想,那个幼儿园的老师,怎么可以这么轻易地就认定一个孩子是不老实的想要提前做呢?
幼儿园都这样,小学就更严了,文德镇的小学的严格是全市出名的,当然,在所有的公立小学里,它也是这个县级市里最好的一所。
文德镇虽说是镇,但是人口很多,古代的时候这里是县城,二十年这里也被称为小城市,这个镇上有全市最好的小学,全市数一数二的初中,还有一个全市排名第二的高中。
不过后来的二十年里,小学初中都有私人建立的,高中又加建了几所,于是文德镇的情况看着就不显眼了。
在学校不能说土话,说一句土话扣一分,这就是文德镇小的校规之一,因为分数关系着班级评比,老师看的很重,往往被扣一分就要被罚晚上留下来搞卫生,上辈子的他读小学的时候已经适应了说普通话,朱秋月却因为在乡下年幼儿园而很多不会说,于是天天晚上留下来搞卫生,整个人也变得沉默寡言了。
烧制的红砖碎片,能在水泥砌成的晒谷场上轻轻松松地划出一道道红痕来,朱云轩不敢表现的太过,就让姜月秀在晒谷场上写下了朱秋月的名字,一边让朱秋月照着写,一边教她说普通话。
小孩子学东西快,朱秋月对于念儿歌什么的也充满了热情,让朱云轩教的兴致勃勃的,就又写了1234之类的数字教朱秋月。
“朱云轩?”一个有些熟悉的女声想起,原本教的起劲的朱云轩一抬头,就看到了上次见过的李锐的母亲。
她穿着简洁大方的裙子,永远时髦的白色和黑色相搭配的着装,脚下是一双高跟凉鞋,手里拿着一个皮包,正从一辆人力车上面下来,跟这个小村子有些格格不入。
朱云轩看了看家门前那条用水泥和大块石子浇筑的窄窄的道路,这里汽车开不进来,怪不得她会在街上叫了三轮车!
“阿姨,是你啊!”朱云轩朝着对方笑了笑,他没想到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再见到郑笑晴。
郑笑晴也没想到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再次见到这个孩子,不过这次朱云轩给她的感觉,却是跟上次完全不同的。
那时候的朱云轩咄咄逼人,可是不管是这会儿对着她笑的朱云轩还是刚才她看到的在教别人算数的朱云轩,都给人一种温柔的感觉:“朱云轩,你还记得李锐吗?”
“当然记得!”朱云轩马上开口,看郑笑晴的模样,他就猜到八成是李锐弄出什么幺蛾子来了。
同为重生大军的一员,李锐过的还那么惨,他还是愿意帮把手的,却不知道这次又是为了什么。
“锐锐很想念你,你愿不愿意跟锐锐一起去上海念书?”郑笑晴在昨天李锐说了朱云轩的名字以后,就重新来到了这个小镇上。
她对朱云轩的印象并不好,不过自己儿子喜欢的话,让他陪着自己儿子一起念书也是好的,起码儿子能多一个玩伴,而且李佳杰李佳欢敢欺负李锐,她相信朱云轩是不敢的就当多个书童好了!
“去上海?”朱云轩眉头一挑,然后马上斩钉截铁地开口了:“我不去。”其实对他来说,去上海好处多多,但是好处多的同时,坏处也是不少的。
他重生以后,最希望能好好相处的就是家人了,要是去了上海,又哪里还能跟家人在一起?另外,虽然在上海会有很多机会提供给他,但是他现在才六岁,就算有机会都没办法用真要去上海也不能现在去。
“小孩子”郑笑晴没把朱云轩的话当回事,在她看来,朱云轩大概是上海在哪里都是不知道的:“你爸妈在不在?我有话要跟他们说。”
朱云轩戒备起来,郑笑晴想跟姜月秀说的,肯定也是把他带去上海的事情吧?该死的李锐,他到底想干嘛?想起那时候李锐看自己的眼神,朱云轩眉头一皱。
李锐应该喜欢自己,不然也不会这么关注自己一重生就找过来,可是他如今打定了主意不会再像上辈子一样鲁莽行事,就算要找对象,也要慢慢来,要是李锐特别急的话
不过,虽然戒备了一会儿,想到父母对自己的疼爱,朱云轩又很快放松了。上辈子他读高中的时候想去市里的高中上学姜月秀都万分不舍,现在让他去上海?姜月秀鬼上身了才会答应!
“我妈在里面。”朱云轩看了一眼郑笑晴,把对方带进了自己家。
朱家的房子建了有几年了,在乡下看着不错,不过在郑笑晴眼里,估计就破破烂烂的了,不过郑笑晴脸上却一点异样都没有,甚至于跟踩着缝纫机的姜月秀拉起家常来。
姜月秀不怎么会说普通话,但还是听得懂的,毕竟当初也上过学现在也天天看电视,而郑笑晴本来就聪明,丈夫婆婆都是这边的人,自然也能听得懂这边的土话,两人之间的交流倒是没有太多的障碍。
郑笑晴感谢了姜月秀当初的帮忙,又提了几句儿子的病,然后才满脸歉意地提出了自己的来意:“大姐,你也知道,现在我家锐锐一句话都不肯说,就认准了小轩了我知道对不住大姐,不过我真没办法了大姐,能不能让小轩去上海陪陪锐锐?”
“上海?这是没关系的,就是九月一日就要报名上学了”姜月秀开口,上海并不远,让朱云轩去一趟倒也没关系。
“大姐”郑笑晴笑了笑:“我的意思是,让小轩去上海念书,他可以住我家,一切费用我来负担上海的教育条件比这里好很多,去了没坏处的。”
“妈,我不要去上海!我要留在家里!要不然我晚上都睡不着的!”朱云轩跑过去就抱住了姜月秀。
“去上学可不行,那么远,我都照看不到!”原本去住几天就够姜月秀揪心的了,真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念书她哪里还受得了?从怀孕开始就没有上班的她,都习惯了朱云轩天天在她身边乱转了。
“大姐,我专门请了保姆,会照顾好这孩子的,上海那边条件也好”
“金窝银窝比不上家里的草窝,总归是家里好,而且保姆照顾孩子能尽心吗?轩轩很多东西不爱吃,晚上总是踢被子,冷了热了都不知道要换身衣服”姜月秀念叨起来。
“就是,锐锐说一年也就见你几次,你对锐锐都不好,能对我好吗?”朱云轩抱着母亲的腰,眨了几下眼睛把眼泪眨了回去。
他的家人对他很好,不管怎么样他都不想离开这个家,上辈子那些不能回家的日子,他永远也不想过了。
郑笑晴的脸色难看起来:“我”她不知道李锐喜欢吃什么,不知道李锐会不会踢被子,就算如今她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其实李锐也是由保姆照顾的。
“我家轩轩喜欢吵闹,以前去外婆家住一晚上都哭着喊着要回家不习惯,真要去上海怕是要哭死了,我也舍不得孩子离开。”姜月秀不是不心动,可是既然朱云轩自己都不愿意,她又哪里会把儿子送出去?而且,她跟郑笑晴还是第一次见面呢!
“大姐,是我鲁莽了”郑笑晴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太草率了,就这么贸贸然地上门,怪不得对方不相信
也许,她可以给朱家人安排一下工作,带他们亲自去上海看看,她就不信到时候他们还会反对!
“阿姨,你为什么不让锐锐来我家,跟我一块儿上学呢?我妈肯定会对他好的!”朱云轩从姜月秀怀里抬头,笑眯眯地开口。
李锐想让他去上海?有本事他来文德镇啊!
郑笑晴一呆。
那是她的儿子,本身跟她就不亲,要是再住到别人家可是住在自己家他就会跟自己亲了吗?照顾他的不还是保姆?
回到镇上的招待所,郑笑晴却看到了应该不会出现在这里的人。
保姆小惠带着她的小儿子站在招待所外面,看到她,李锐一脸的坚定:“我要呆在这里!”
☆、住下
九三年,房地产生意还没几个人做,倒是郑笑晴自己,这会儿在浦东盖房子盖得热火朝天的。不过即使如此,在这个小镇上还是能买到房子的。
因为儿子的坚持,郑笑晴最终还是答应了让儿子住在这里,可真要让儿子住到朱云轩家里她却是受不了的,几次听朱云轩说要让李锐去他家,她本能地警觉了,于是干脆就在镇山买了个小房子。
房子原先是工厂建了分给工人的,两室一厅,总共不到六十个平方,不过单单李锐和保姆小惠住着却足够了,他和李跃来看儿子的话,可以跟儿子挤一挤。
想到这个,郑笑晴突然想到,她似乎从来没跟李锐一起睡过
布置好这边的房子,帮李锐去学校报了名,郑笑晴本来还想多关照几声,后来想了想又作罢了。
她在文德镇呆了三天,直到第三天,才再次带上李锐去朱家。
这次去朱家的时候,朱云轩正在缠着姜月秀用缝纫机给那个娃娃做裙子。
淡蓝色的布料,还有一段旧衣服上拆下来的花边,在朱云轩的指挥下,姜月秀做了一条漂亮的公主裙和一条无袖的旗袍,本来朱云轩还想让她做一件短装上衣,可是娃娃太小了做袖子不方便,姜月秀也就没有答应。
郑笑晴带着李锐进来,一眼就看到了朱秋月在玩的几件衣服:“大姐的手真巧,这衣服做的真漂亮!”
朱云轩很想说自己母亲比她年轻多了,该叫她大姐才对!但看了看穿着老气的姜月秀,最终还是没把这话说出口,反而一脸的天真:“我妈妈最厉害了!”
“云轩。”李锐上前一步,他以后可以和朱云轩在一起,只要这么想着,他就觉得高兴!
上辈子他十一岁的时候被母亲带着离开爷爷奶奶,今后的岁月里一直跟保姆一起独自居住,他知道就算他留在上海了,郑笑晴和李跃估计也顾不上他,既然如此,为什么不选择住到这个小镇上?
“你来干什么?”朱云轩看向李锐,别人不知道,他却是知道李锐根本不是一个孩子的,难道,李锐还打着让他去上海的心思?
“”李锐嘴巴动了动没说话。
“锐锐以后会在这里念书,就要麻烦大姐你多照顾一点了。”郑笑晴看了一眼朱云轩,相比于自己的儿子,朱云轩明显就是被宠坏了的,就是不知道锐锐为什么就是喜欢这个人
朱云轩一呆,他倒是没想到李锐会放弃在上海的生活住到这里来。
姜月秀也有些惊讶,她结婚的时候跟朱成才一起去过一趟上海买衣服,看过那里的繁华,当下就有些不知所措。
郑笑晴和姜月秀说起话来,姜月秀就打发了朱云轩带李锐去玩,朱云轩想了想,干脆带李锐去了楼上自己的房间。
他们的房子,楼上有两个大房间,朱成才夫妻住一间,朱云轩一个人住一间,其实在重生以前,他虽然缠着父母弄好了自己的房间,大部分时候,却还挤到父母房里去的。
前面有两个大房间,后面却是只有一个撑起了木梁盖瓦片以后留下的放杂物的小房间,说起来,朱家的房子前面是两层的,后面其实却只有一层。
朱云轩的房间很大,不过里面却没有做的地方,他干脆招呼了李锐坐到床上,拿出一盒子积木做幌子以后,直接问道:“你真的打算住到这里来?”
“嗯,反正在上海都没人管我,这里至少还有你。”李锐开口,他想了很多,想过以后一定不能再像上辈子一样全都被人安排好了结果自己碌碌无为,不过那么多想做的事情,他如今年纪太小,在郑笑晴的眼皮子底下要做点什么也难,还不如现在这个镇上念完了幼儿园再说!
什么叫至少还有自己?朱云轩愣了愣,然后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我们也算一起死一起生的好兄弟了!我会罩着你不让你受欺负的!对了,这些日子你都干了些啥?”朱云轩很快转移了话题。
李锐也看出来了朱云轩的意思,相比于朱云轩,他虽然从小内向却是很会看人脸色的,当下也不再多提,而且把自己假扮自闭症患儿的事情说了。
朱云轩听得瞠目结舌:“怪不得你妈愿意让你来这个小地方!都说会咬人的”话刚出口,朱云轩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马上停住不说。
这些日子,重新过上被宠着的生活,上辈子收敛起来的性子他好像又要发出来了记得上辈子,他就曾经在学生会的副会长说吹嘘自己很帅的时候接了一句“蟋蟀的蟀”而被排挤,这辈子可不能重蹈覆辙了!
“你没听过吗?有些沉默寡言的人之所以不说话,就是在想坏主意。”跟朱云轩在一起,李锐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放松了,也有兴趣说笑了。
“那我可要好好防着你!”朱云轩笑了笑,又问:“你的手怎么样了?”
“没事,估计到上学的时候就能全好了。”李锐当过兵,这么点小伤也没看在眼里。
“还是小心一点好,要是长歪了你就成了三等残废了!”朱云轩记得自己的大舅舅个头比较矮,就常常自嘲三等残废。
“我会小心的。”李锐听到有脚步声过来了,顺手就用眼前的积木搭了间小房子。
上来的人是郑笑晴和姜月秀,郑笑晴是个生意人,她刻意跟姜月秀交好,姜月秀马上就把她当好姐妹了,还答应了以后常常带着朱云轩去找李锐或者把李锐接过来。
当天晚上,郑笑晴带着李锐在朱家吃了一顿饭。
姜月秀用泡了一天的黄豆炖猪尾巴,用韭菜炒鸡蛋,又烧了一个丝瓜汤,还炒了一碗家里的泡豇豆。
姜月秀会做泡菜,是跟一个嫁到这儿的外地人学的,还专门去码头上买了个做泡菜的瓮,夏天的时候,她常常用包心菜和豇豆做泡菜下粥,后来朱云轩吃到过很多泡菜,还有有名的韩国泡菜,却完全没有姜月秀做的好吃。
泡豇豆很酸,朱云轩却吃得津津有味,就连李锐和郑笑晴都很喜欢,郑笑晴还连着夸了好几次。
“你看,我天天呆在家里,就容易在吃食上琢磨,还有人说我是闲的慌呢。”姜月秀有些高兴地谦虚着。
确实有人说她,但有更多的人羡慕她有这么一份裁缝手艺可以整天呆在家里照看着捣鼓吃的,这时候乡下的女人,都是又要上班又要照看家里的。
“我妈妈会做臭豆腐干,会做咸鸭蛋,会做很多很多东西!”朱云轩颇为得意地开口。
“臭豆腐干?这是怎么做的?”郑笑晴有心跟姜月秀搞好关系,当下好奇的问道。
“别听这孩子瞎说,我是从别人那里弄来了臭卤才会做的,可惜前些日子那坛子臭卤被我给弄坏了”姜月秀一脸地尴尬,文德镇这边的人做臭豆腐就是拿了豆腐干放进放了臭卤的坛子里。
“怎么弄坏的?时间长了它坏掉了?”郑笑晴更好奇了。
“不管是臭卤还是做泡菜,都是时间越长味道越好的我们这里做了臭豆腐干喜欢蒸着当一盘菜,而且都会放点黄酒,我就琢磨着往臭卤里放点味道会不会更好,也省的后来再放了结果它就坏掉了。”姜月秀说着自己也觉得好笑了。
怪不得,后来家里那个做臭豆腐干的坛子他妈一直不让他乱碰避免掉东西进去朱云轩突然觉得有些囧,不过,对吃食很上心的姜月秀,也是慢慢摸索才会那么多东西的吧?可惜的是后来她工作太忙,就再也没心情下厨给他做好吃的东西了,连泡菜咸菜都不太做了。
李锐低头吃饭,遮掩了嘴角的微笑——朱云轩的妈妈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吃完了晚饭,郑笑晴又提出来要让姜月秀给自己做几声衣服,她让姜月秀量了自己的尺寸,订了三套衣服,又要姜月秀再做四套老人会让的衣服,说要给李锐的奶奶和外婆穿。
姜月秀马上答应了,朱云轩却暗自撇了撇嘴。郑笑晴让他妈妈做的衣服,她肯定不会穿,说到底只是找个由头给点好处罢了。
他可以理解郑笑晴不直接给钱的行为,如果他家的人是贪财的,那么给了钱反倒会让他们对李锐有别样的心思还容易养了一群养不熟的白眼狼,要是他们家的人不贪财,那么给钱就让他们家的人对她感觉不好了不过像让姜月秀做几身衣服多给点钱,上门的时候拿点礼物什么的却是正常的交际往来了。
想到这个,朱云轩又想起来自己在电视剧里不止一次地看到男方母亲给门不当户不对的女方钱让她离开男方的行为那女人真要是个爱钱的,估计会再加一把劲扒着男方吧?毕竟等结了婚那些就能全成了自己的了。
却不知道,到时候李锐爱上不该爱的人的时候,郑笑晴会怎么做想到这里,朱云轩猛然皱起眉头,这事情应该跟他无关吧?应该?
郑笑晴虽然对儿子很愧疚,可要她放下上海的那一摊子她也是不肯的,所以跟李家人一起吃过晚饭的第二天,她就收拾了东西打算回上海。
早上时间还早,她刚起来,却发现家门被敲响了,保姆小惠连忙去开门,门外却站着两个孩子,正是朱云轩和朱秋月。
“阿姨,锐锐起床了吗?我们来找他玩!”朱云轩对着郑笑晴露出一个笑容,手里还拿着一个搪瓷杯子,里头是姜月秀让他带来的泡菜。
也许,这个孩子真的能让自己的儿子好起来?郑笑晴愣了愣,让保姆来招呼这两个小客人,然后离开了这个小镇。
以后周末有空,她就把孩子接去上海吧,那毕竟是她的孩子,她不希望他跟别人的感情比跟自己还要好暗自叹了口气,想到会上海以后要见的人要做的事情,郑笑晴的表情严肃起来。
18
18、小说...
朱云轩是被姜月秀催着来找李锐的,他干脆就顺手带上了朱秋月。
朱成功天天上街卖肉,可是冯仙却不像姜月秀那么有空早上能起来做粥,于是朱成功每天到街上以后买个耐饿又便宜的粢饭团当早饭,又把朱秋月的早饭问题托给了姜月秀,送了一袋子大米给姜月秀。
今天早上,朱云轩却是特地交代了,让朱秋月少吃点粥,等他们到了街上再买好吃的。
朱秋月这些日子下来,已经对朱云轩信服无比了,自然马上答应下来,现在到了李锐住的地方,看到保姆小惠在外面搞卫生屋子里只有三个孩子,马上就开口问了:“云轩,我们今天早上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朱云轩什么没吃过?早就对镇上的早餐有了免疫力了。
“我要吃粢饭团!”朱秋月马上开口,朱成功对女儿挺好,每天晚上都会给朱秋月讲故事,没故事讲的时候,就说说自己卖肉的事情。
“我们去买粢饭团吧。”朱云轩看向李锐。
李锐马上点了点头,又想到那个跟着自己的保姆:“让小惠去买好了。”保姆小惠一个月工资六百,郑笑晴又另外给了一千的生活费让她买菜做饭,除此之外,也给了李锐一些零花钱。不过郑笑晴给的零花钱到底不多,一千的生活费却是很高的,也交代了李睿想吃什么都让小惠去买。
粢饭团是糯米做的饭,里面放上东西用布包着用手捏紧做出来的。有甜的也有咸的,甜的外面是不加任何东西的糯米饭,里面放上两勺子白糖拌芝麻,再放上一截在油里炸到松脆位置的油条;咸的却是用加了酱油猪油的糯米饭,里面放几粒花生、一点榨菜还有一点葱花加油条捏出来的。当然,摊子上还有咸菜什么的可以选择。
如今东西便宜,粢饭团有五毛的也有一元的,但大部分人吃个五毛的就足够饱了。
“我要白的糯米饭,里面放咸菜花生和油条,秋月要一个甜的粢饭团,锐锐要一个咸的。”朱云轩让小惠去买的时候是这么要求的,买回来的也合乎他的要求。
饭团捏成椭圆形,两头小中间大,作料都在中间,甜的两头还沾了白糖,让朱秋月吃的很高兴。李锐的咸饭团散发着猪油拌饭的味道事实上他就是带馅的猪油拌饭。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朱秋月吃完东西就去玩李锐带来的拼图了,朱云轩则看向了李锐。
昨天两人没什么时间单独相处,他也没有细问,结果一晚上辗转反侧,重生这样的事情太过玄幻,得到这样的机会以后,基本上每个人都有想要改变的过去实现的愿望的吧?他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幸福一生,李锐呢?说实话,李锐就算什么都不做,也能得到别人努力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那这辈子
“你呢?”李锐反问。
“我想让父母能过上好日子,不过现在我太小了”朱云轩揉了揉自己的太阳|茓,他已经改变了一些了,但根本没多大关系。
现在,他寄予厚望的就是那些自己设计的衣服了,昨天郑笑晴走了以后,他就让姜月秀不要给郑笑晴订的衣服做她常做的样式,这一点让姜月秀非常不理解,觉得他是小孩子多事,甚至决定从昨晚就开始开工
那时候他没有其他办法,只能一ρi股坐到地上开始哭:“妈妈做的衣服不好看,那个阿姨肯定不会穿的!”这才让姜月秀打消了念头,就说今天下午,他还打算陪着姜月秀到镇上买布料然后给郑笑晴做几套能穿得出去的衣服呢!
“我也太小了,以后估计会选择经商现在么,我在想我能不能写小说。”李锐开口,曾经他一度想要成为一个作家,也写过不少东西,不过突然被扔去军营以后,所有的一切就被扔下了。他现在年纪太小不可能有机会去赚钱,但是写写小说还是没问题的。
“你想抄袭那些知名小说?”他们这代人,基本上都看过小说,朱云轩记得自己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就迷上金庸古龙了,再后来也看过一些网文。
不过,以后李锐打算经商这一点倒是让他有些出乎意料。
“你还记得那些小说具体的内容吗?恐怕连情节都记不全吧?”李锐对着朱云轩笑了笑,他不是电脑更没办法过目不忘,早就忘了自己当初看过的那些小说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了,而且别人的东西终究是别人的。
“我记得,你上辈子离家出走好像是作文被抄袭?我们现在的年龄也只能写作文了吧?我现在倒是能保证自己的作文被刊登出来了!”朱云轩记得那时候学校的老师立志于拿着大堆的作文去各个地方投稿,可惜他从来没中过那会儿朱秋月倒是中过一回,还得了五块钱的稿费,这事被家里人念叨了很久,朱秋月还特地收藏了好几本刊登了她的作文的小学生杂志。
写作文?小学生作文基本没稿费不说,这也太幼稚了!“我以前写过一篇武侠,前段时间抽空重写了两万字,你要不要看看?”李锐还记得上辈子自己念初中的时候,内向不敢跟人交流,干脆就用课余时间写小说,那篇文他整整写满了三个厚厚的笔记本,班级里不少人都看过,每次回家还会用电脑慢慢地敲了发到网上去后来他又写过好几本小说,不过说到底,最初的这篇武侠是他注入了最多的心血的。
朱云轩接了那个笔记本,李锐的字很端正,文章没有过多华丽的描写,但是让人看着很舒服,开头就是狗血的杀父之仇,然后没了父亲的主人公投奔了被父亲帮过的一个富商,无意间发现自己带出来的两部功法除了一部是家传武功以外,另一部竟然是魔门的杂学
身为大侠的父亲为何被杀又为何会有魔门的东西?从未出现过的母亲难道跟魔门有关?虽然狗血和烂俗,但很久没见过书本的朱云轩还是一口气看完了:“主人公的母亲不会是魔门圣女,然后魔教为了找回东西杀了他爸吧?”一般来讲,都是这么发展的。
“不是,主角的母亲还在世,当初丈夫无意间救了一个魔教逃出来的女人,那个女人又一直在夫妻两人之间捣乱,刚烈的妻子就在大怒之下扔下孩子远走海外了父亲被杀其实是他的好友算计好了他跟人比武的时间以后下的手,”李锐笑起来,“主人公后来武艺大成,毒术和易容术同样高明,他进入江湖追查父亲的死因,然后跟父亲当年的好友、母亲的入室弟子、魔教圣女、父亲好友的女儿还有江湖上的年轻少侠黑衣杀手之间发生了很多纠葛”
“种马文?”朱云轩好奇起来了。
“不是,他爱的一直是那个帮了他的富商的女儿,最后的结局就是隐居起来当了一个商人。我知道,二十年后这样的文肯定没市场,不过现在应该还可以吧?”李锐也有些不确定,其实他也知道,大部分的写手,都是2000年以后才崛起的,也许现在,他应该去写写杂志文?算了,反正也只是爱好而已,不过,他倒是可以在网络文学出现以后去写写穿到古代改变历史的强国文或者穿到异世最终成神的玄幻文什么的就是不知道那时候他还有没有时间了。
“我前几天去过新华书店,里面基本上没有这样的书其实你可以写写童话,皮皮鲁和鲁西西那可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两个人了。”朱云轩同样不知道这时候武侠小说能不能出版,前几天他在镇上四处看的时候,租书店里最多的还是金庸古龙和琼瑶。
“写了再说,反正也只是爱好而已,就算不能出版也没关系,我早点写了,等十年后放到网上,说不定也能成为一个大神。”李锐笑了笑,没打算把写作当正职,不过他如今再去上小学其实已经没有必要了,既然如此,就抽这辈子最空的这段时间来写写小说好了不管朱云轩怎么决定,他知道自己以后还是要回上海或者回北京的,到时候,就绝对没机会写小说了。
“你一定能成的。”朱云轩笑了笑,从李锐这里找到了纸笔,开始画衣服的样式,画到一半,他突然抬起头来,一口气说了一大串:“我决定了!我要成为年级第一,参加所有的比赛,让我爸妈也为我自豪一回!对了,你有没有兴趣去学书法和绘画?要不要我陪你去?见鬼了,我上辈子竟然一样特长也没有!”
朱云轩上辈子很喜欢摄影,大学以后加入了专门的摄影社,可惜后来为了赚钱还是放弃了。
“好啊。”李锐答应了,上辈子他妈妈让他学钢琴,可是因为爷爷奶奶的关系,李佳欢李佳杰去学了钢琴,他反而只学了一个学费最便宜的书法。
朱云轩想样样得第一,可书法这玩意儿,他估计得不到第一了,其他地方,两人也要比一比才行——自己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就不能太过低调了。
时间过得很快,等朱秋月拼好一幅小红帽的拼图以后,姜月秀就来接朱云轩了。
目送朱云轩出去,看着小惠已经在厨房里忙了起来,李锐无所事事地进了房间继续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着,而朱云轩,跟着母亲去了镇上的布店,对着各种小碎花色彩鲜艳的布料一时无言。
选了很久,到底还是选了几样花纹典雅的布料,文德镇地处江南,乡下家家户户养蚕,朱云轩的棉衣被子里面装的都是蚕丝,而这边的人又会种棉花,布料倒是质量不错又便宜的,如果款式做的新一点,就算郑笑晴不会拿来穿,估计也会发现里面的商机要是郑笑晴真的没有发现,他也只好按原定计划让母亲去附近的厂里问问了,可惜这边的厂规模都不大,如果他们不讲诚信的话,他们可能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最后,等姜月秀在给洋娃娃做了好几身衣服当做练习,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做郑笑晴订制的衣服的时候,9月1日到了,小学开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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