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与风笛歌正凑成两只落魄逃犯。
宫归艳刚过二十,江湖地位如日中天。
我们相遇于一处偏僻的山野,大叔繁茂,风暖鸟语又花香,很适合调情。不巧的是——我正在做贼。
其实也怪不得我,实在是有不得以的苦衷。
说到底,身为一双朝廷钦犯的女儿,还背负着一个逃狱身份总归是见不得光。我带着风笛歌一路东躲西藏,别提去救爹爹了,当下这番光景就是连自己都照顾不来。
我不是没想过另谋出路,可卖身给大户人家做丫鬟,人家也不一定会收,倘若一个不小心行踪暴露,害了自己不说,还会连累旁人。所以我大部分的时间都拿个钵蹲在路边,日子过得很凄凉。
但凡行乞过的人都晓得,老弱病残者才讨得多,倘若有一技傍身那得到的打赏也将将能温饱。而一介女流,只有卖身葬父的时候,才有人围观。像我这般蓬头垢面四肢健全的乞儿,自然是留不住人,也没人施舍。因此有东西吃的时候总是不多。
那日,
日头很烈。
出门前,我望着这唯一的妹妹,微微有些发愁。
笛歌因撞见我伤了衙役又纵火,受了些惊吓,待窝在攸州这一处小地方后,身子渐渐吃不消了。
我想若是仍讨不到铜板儿,我就只能把自己卖入青楼。
倘若我还在牢里,最终也是要发配为娼的,就算我在青楼被官府逮到,他们又能奈我何。
我们之中,说什么也得保住一人。
老天很厚道,待我尤为不错。
我在山路小道上瞧见了一辆紫檀木夹纱马车。车厢很华丽,也不知里头坐着哪家的小姐。
马儿低头吃着草,远远地望去车外轻纱雾蒙蒙的,唯独不见马夫。
一个胀鼓鼓的包袱就这么放在轻纱外头。
我一个激灵,趴在离马车不远的草垛旁,在心里掂量了一下。
倘若里头包的是衣裳,兴许还能当几个铜板。
若是细软银锭,那就更好了。
如果是干粮……
想到此刻我脑海里就不由自主地浮现了笛歌。
笛歌身子虚本该大补,可无论日子过得多艰辛,无论我们二人有多饿,她却总掰下最大的窝头给我,我每次默默地接了,啃着啃着,却又忍不住为她心疼。我委实觉得,此刻她能保住了性命才是最最要紧的。孔融让梨行善积德之类的事,待身子骨好了之后再做也不迟。在我这个做姐姐的眼里,笛歌看似柔弱但脾气实在倔得很,又是个死脑筋。不像我这般能屈能伸。
比如当下,我就将卖身的念头给屈入了肚子里,把手伸向了只有小姐却没有下人的马车上,将包袱捉在手里。
突然之间,一道轻笑从不远传来,把我吓得够呛。只闻那人道,“平日不见你有多大方,今日怎就这般纵容了。”
风沙尘土之中,出现了头驴子。一个公子哥儿倒骑驴在驴子上,手握着一卷画,身子裹在真红大袖衣袍内。
我第一眼觉得他干净。
第二眼,便觉得此人妖娆。
漫天黄沙中出现在我眼前的这个人便是宫归艳。
那时候他活的还没现今这般高调,出虽不招摇但也算的是别出心裁。他这一番话是对着马车内的小姐说的,一双细长的眼,带着无数桃花,浅笑地望着我。
古今传奇传记里都有英雄救美人,才子遇佳人这一说法。
荒郊野外,一旦落了单的小姐遇上了小偷,自然也就会有侠士现身了。从方才的搭话之中不难猜出,他们二位彼此之间很是熟络。只可惜眼前这位不像侠士,反倒更像一名风流倜傥身子骨却甚单薄的公子哥儿。
我被他瞧得眼皮一跳,心里头一惊。
偷盗不成萌生了强抢的念头。
宫归艳望了望紧紧将包袱抱在怀内的我,低头抚了抚身子圆滚滚的驴子,“你这般动作形容,莫不是想要打劫?”
我呆了呆。
一秒记住www点dier22点com,最新小说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