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夏日总是让人提不起劲,软绵绵地摊在床上,含着已经没有味道的冰棒木棍,看着天花板上悬着的摇摇欲坠的吊扇,想象着如果它掉下来我会怎样的人生思考。
风轻拂过风铃所发出的清脆铃声被外头发疯的知了叫声淹没。
“喂,文琴你是不是又吃了我的冰棒?”随着那颇为中性的声音响起,房门也被很不客气的被推开,明明都上了锁的,都不知道这家伙哪里来的钥匙。
我,文琴,十七岁,目前读高二,是个普通的女高中生。而来者是我的弟弟——文卿,现在浩扬中学就读初二,长相帅气,成绩优异且人缘极好,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从小学习书法,在小学时拿了全省一等奖,也煮的一手好菜。
十四岁的他正处在努力朝男人进化的生长阶段。有点营养不良的头发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金光,秀气的眉毛,纤长睫毛,深邃的黑眸,高挺的鼻梁,粉嫩的薄唇。一身休闲T恤套装搭配他那明明只有159CM却硬要强辩有165CM的身高。好吧,算上他那蓬松的头发和加厚的鞋底,姑且就算是165好了。
“喂,我叫你呢!”见我不理他便恶劣地抓着我的手腕将整个身体拖到地上。
我想,只要我不理他,他应该就会识相的滚人吧。反正他力气大,随他拖好了。
“喂,你这家伙!”帅气的脸庞看不出任何生气的痕迹,但他的行动却是过分到至极。
抬起他那自我感觉良好的大长腿跨过我这横在地上挡路的身体,看着他轻车熟路的拉开我的抽屉在里头翻来覆去,却半天也翻出什么而让他皱眉的样子,我感到莫名的愉悦。
“喂,我说你是不是该出去了?”这家伙,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个人隐私、男女有别啊。
他转过身,走到我脑袋前蹲下,居高临下地盯着我nAd1(
想想这家伙小的时候像个女孩子般娇气,偶尔被我热情的打扮成小萝莉来嘲笑。而现在却慢慢凸显出男性的外貌特征,顶着正太的脸在朝未知的方向进化。
“喂,你的招财猫呢?”他的喉结变得有点肿大,随着话语而上下滑动。
“喂!”他提高音量了,这说明他不耐烦了,也说明我等等又该遭罪了。
迅速起身,却不小心将额头撞向对方那秀气鼻子,听到对方的捂着鼻子所发出的哀嚎声,面带愧色留下句抱歉,却心中默默给自己顶个赞的诡异心情,自发离开这个即将发生惨剧的舞台,认命的去外头接受太阳的热情拥抱。
作为这地广人少的杉镇居民,我居住着由上上上代祖辈所流传下来的这房龄肯定超60的两层式自建小洋房。从玄关进入,右手边是客厅,左边是连着饭厅的厨房,沿着中间的走廊往里分别是爸妈的卧室和洗浴室。角落是连接上下层楼的楼梯,楼梯间有个狭小的储物室。二楼的左侧往里依次的文卿房间、我的房间,对面则是晾晒衣服的露天阳台和厕所。
夹着人字拖踩着老旧的木质楼梯,随着下楼的脚步响起的拖鞋的啪嗒声和木板吱呀声,在静悄悄的的房子里显得格外刺耳。
“妈?”路过厕所,没人,打开爸妈的卧室,没人,瞄一眼厨房,没人,再看看客厅,还是没人。怪不得那家伙这么嚣张,感情是老妈不在家啊。
家里的零食就那么点,还很过分的要两个人友好共享,这怎么可能!所以,吃光属于他的那份已经是常事了。
要知道在消灭最后一只冰棒前我已经翻遍整个屋子,最后是在名为馋虫的‘上帝’的示意下吃了属于他的那支冰棒,所以,这可不能怪我啊。
屋外这颗长得过分茂盛的榕树,大片的绿荫将整个房顶覆盖nAd2(最粗的那根枝干下垂着一个麻绳断过N次又再次修好的吊椅。
这吊椅是老爸在我刚上小学那年特地为我做的,用青藤手工编织的吊椅异常的结实,经历风吹雨打十几年,处处都是泛黄的岁月痕迹,但论结实程度依旧不输当年。
这吊椅是我的挚爱,却因为混蛋文卿向爸妈哭诉我不给他玩而暂时借他使用,一借就是7年。
穿着二次元的动漫T恤,配着阿嫲式黑色中裤,走这在太阳的恩惠下变身铁板烧的沥青马路上,画面有点奇怪。
我的混蛋弟弟文卿,在这个没几个帅哥的杉镇里,被邻居的花痴大妈们亲切的称呼为“欧巴小哥”,这个在韩国通用而杉镇里专属于他的称呼。
时不时回头看看后面的情况,好在文卿没追上来,估计是痛晕了吧。
虽然有点担心他会不会被撞到流鼻血然后失血过多进医院,但是再想想自己每个月都得大失血一次都还没死的情况下他留点鼻血肯定也死不了。
再说说我这混蛋弟弟的黑历史。
女孩子么不都喜欢芭比娃娃什么的么,我小的那会儿比较男孩子气,家里有的是弹弓赛车但就是没有可爱的芭比,听说一开始是有的但被我给扔到外太空去了。
因为羡慕着隔壁王美丽那从国外带回来的绝版芭比,金发碧眼,小巧可爱。所以作为一个野了一段时间(和男孩子一起抓蛐蛐等)然后想要变淑女的我,撒娇卖萌装可怜了求爸妈一整晚也没能拥有一个☆后,把那个刚刚学会用脚直立行走、被人夸赞很聪明的小天使,其实还偶尔尿床的笨蛋弟弟拿来当活体芭比。
翻出自己小时候的漂亮衣服,用剪刀适当改造下,再采几朵鲜花用胶带装饰给他穿上,像献宝一样招呼附近的小伙伴们来围观。当那穿着我亲手制作的衣服的‘妹妹’出场时,把王美丽都惊艳到要拿她的宝贝洋娃娃和我换nAd3(
换吗?当然不,比起王美丽那不会动的娃娃,我这真人娃娃可值钱多了。因为模特太美,所以发小沐瑾建议我弄个服装秀,那时因为不怎么会使用针线而且做衣服太麻烦之类的问题,而用老爸收藏的一叠报纸给他做了好几套‘时装’。
演出那天,王美丽还有友情赞助了她妈最爱的那顶金色假发。那时的文卿傻傻的很乖,演出时还很配合摆出依照时装杂志而各种姿势。
最后演出十分成功,之后常常有男孩子向文卿告白,镇长的儿子薛松还向他求婚,放言长大后绝对要开着豪华敞篷跑车来娶他。
女装文卿的风采正好让薛松借来的胶卷相机拍下,并洗了十几张照片。但后来被我给私下抢走,仅留了张因为争执而不小心撕坏的照片给他。
长大后的文卿不知道从哪里听说我保留着他照片的事,到处翻找不到而委屈的落下男儿泪。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的黑历史被我埋在那棵长得茂盛的过分的榕树下。
一想到他的过去就忍不住傻笑,等回过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走方依儿家门口,后才想起来,她这个暑假里全家都去旅游了。本想在她家睡个晚上避避风头,但除现在眼前这个因为空无一人而锁紧门窗的房子,我没有其他地方可以避难。所以,最后的最后只能傻在车站看着夕阳慢慢落下,等着下班的老爸一起回家了。
没等到下班的老爸倒是遇到了卖菜回来的老妈,已经是大孩子的我无耻的依偎在母亲肩上撒娇,意图享受着母爱的温暖,却被嫌弃一身臭汗而被推开。
一进家门就看到以双手环抱在胸前,翘着二郎腿坐在客厅里看球赛的文卿,角度的问题使我看不清他的表情。看着架势,肯定是生气了,没错。
一秒记住www点dier22点com,最新小说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