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是突然发现杨珊不在的,他把一堆午餐肉和青豆罐头放在凉亭里,回过头四处张望。别人知道平原在找什么,笑着指指湖边的灌木丛说,“杨珊在那里。”平原就从一个女孩手上抓过唯一的雨伞朝灌木丛那里奔去。
平原穿过灌木丛后突然站住了,他看见杨珊和小卢梭站在一起,小卢梭已经为杨珊撑开了一柄黑色的自动雨伞。平原清晰地听见自动伞弹簧上顶的咯嚓一声,对于平原来说那个声音极其刺耳而富有挑衅意味,他的脸立刻涨红了。这个骗子,他从哪儿又找到了一把伞?平原愤愤地想着,恰好听见小卢梭正在就爱情观教诲杨珊。小卢梭说,“爱情从来都不是专一的,爱情是一种放射物,比阳光更强烈,比天空更博大,爱情不是杯子里的一滴水,它永远不会枯竭,就像我们面前的这片湖水。”“骗子!”平原无法按捺他的怒火,他冲上去用手里的伞去打小卢梭手里的伞。小卢梭猝不及防,那柄黑伞应声掉地。平原的这个袭击动作在当时显得古怪而可笑,但我相信那是他的真情流露,正如许多善良而质朴的男人,他们总是选择一些笨拙的方法来保护别人和保护自己。
美丽的杨珊花容失色,当她明白过来是平原在醋劲大发时,眼睛沁出了屈辱的泪珠。雨丝打湿了她的黑发红唇,她取下白色绣花丝巾随意地包在头上,这使她的仪态更加高贵而优雅。“你把雨伞捡起来。”她的声音不容违抗,平原就把那柄黑雨伞捡了起来。“还给他。”杨珊又说。平原迟疑了会儿,但还是顺从了杨珊。他把伞递给小卢梭时对方脸上浮现出一种鄙夷而自得的微笑,它深深地刺伤了平原的心。问题出在杨珊的最后一道命令上,那时平原已经为她撑开了另一柄细花雨伞,而小卢梭已经讪讪离去。杨珊用谴责的目光注视着平原,说,“你追上去,向他道歉。”平原坚决地摇了摇头,“不,我不向他道歉。”“你到底去不去?”杨珊的声音高了八度,带有最后通牒的意味,但平原仍然摇着头说,“不,我不去,应该他来向我道歉。”
杨珊美丽的脸上出现了一种痛苦和哀怨的神色,然后她一猫腰钻出了那柄细花雨伞,沿着湖岸快步离去。平原懂得杨珊拒绝他的雨伞意味着什么,“别跑,小心淋着雨。”平原唯一能做的是就是紧紧地跟着她,并让手里的雨伞也紧紧地跟着那个发怒的女孩,于是在凉亭里躲雨的朋友们便目睹了那幕滑稽而令人感动的情景。
杨珊是个柔弱的体力单薄的女孩,在平原的紧追不舍下她终于止步,倚靠在一棵柳树上轻轻啜泣起来。平原觉得自己惹了祸,但他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更不知道如何对她作出合理的解释。平原只是举起雨伞为女孩遮挡冰凉的雨水,心里祈望她能早一点原谅自己。他想杨珊的原谅永远是他所需的,但他永远也不需要小卢梭的原谅。
那对情侣在秋雨缤纷的湖岸上站了很久,平原终于等到杨珊红唇轻启了。杨珊说,“平原我告诉你,我不属于你,我只属于我自己。”平原说,“我知道你只属于你自己,可是我不想让小卢梭那种骗子来迷惑你。相信我,他真的是一个骗子。”杨珊这时候猛地抬起头,“他是骗子?你是什么?你是一个庸俗的小市民!”杨珊泪眼朦胧地审视着平原,最后她说,“你真让我失望,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平原看着杨珊再次离开他的雨伞,拎着裙角朝凉亭里的朋友们跑去,他打着伞怔在原地,头脑中一片空白,这时候他才真正感到了这场秋雨的凉意和危害性。
我记得那段时间平原情绪低沉,以往清瘦稚气的面容显得憔悴而苍老。“莫名其妙,她怎么会崇拜一个夸夸其谈的骗子?”平原在我的单身宿舍里大口痛饮山东产的白兰地酒,一边烦躁地捶击着自己的膝盖。他说,“不,不行,小卢梭很快会伤害她的,恶魔总会伤害天使,我要保护好杨珊。”我问平原怎么保护他的天使,“找人把小卢梭揍一顿?”平原听了沉默了很久,但他还是摇头否决了这条粗蛮的建议。“不,不行,”平原几乎是痛苦地叹了口气,他说,“那样杨珊会更讨厌我,她不喜欢动拳头,她说她最痛恨的就是野蛮和粗暴。”事实上平原并没有找到他如何保护杨珊的方案,而杨珊也没有像平原所担心的那样爱上小卢梭。据说雨伞事件发生以后杨珊更显忧伤和多愁善感了,另一方面杨珊在朋友圈子里的表现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给每一个仰慕她的青年以均衡的机会,在家庭舞会上她和每一个伸手相邀的青年翩翩起舞,每人只跳一支曲子。当她独坐一隅抚额沉思的时候,总有人上前赞美她的舞姿、衣饰直至她随身携带的一只羊皮坤包,杨珊微笑着与搭讪者说话,你问什么她回答什么,绝不多说一句话。你从她的眼睛里看见的是忧伤的涟漪,秋天的杨珊,穿蓝黑格子呢裙的杨珊,不管是静是动总归是楚楚动人。但杨珊却不与平原跳舞,不跟平原说话。有饱经情场风霜的朋友告诉平原,既然这样,说明她还爱着你,说明你还有希望。平原于是鼓起勇气像一个影子忠实地跟随着杨珊,而且特意准备了一把三折自动雨伞带在身边,用以防止讨厌的秋雨对杨珊突然袭击,但是很长时间那把新雨伞没有派上用处,而杨珊并不阻止身后忠实的影子,她让平原跟着她,却不看平原一眼。又有人劝慰沮丧的平原说,只要她让你跟着就行,这说明她不讨厌你,说明你还有希望。平原于是抱着希望,带着一把伞在秋风萧瑟的大街上走着,等待三米开外的那个女孩突然回转来,突然对他说,平原,我冷,让我把手Сhā在你的风衣口袋里。杨珊与平原重归于好也许该归功于杨珊的几个知心女友,平原的一片痴情首先打动了她们。有一天女友们约杨珊去郊外远足秋游,在唐代木塔上她们眺望着秋意尽染的远山近水,话题不知怎么转到了平原身上。有一个女孩直率而尖锐地指出,在围绕杨珊的众多追求者中,只有平原可以为她去死。杨珊听后沉默无语,隔了很久才郁郁地说,“我不相信。”这句话似乎显示了某种契机,女友们立即叽叽喳喳起来,她们觉得有必要对平原来一次严峻的考验。
那时候平原就在木塔下的枫树林里徘徊,从树林里仰视木塔上的女孩们间距很大,她们离他很远,但他离她们很近,平原从那堆影象模糊的女孩中间一下子捕捉到了杨珊胸前的白色丝巾,一下子捕捉到了他的心上人。
平原很快地被召唤到木塔上。起初他不知道女孩们的意图,他去看杨珊的脸,杨珊立即转过身去。一个女孩对平原半真半假地说,现在考验你的时候到了,你假如真心爱杨珊,就从这座塔跳下去。平原的目光仍然直直地盯着杨珊,杨珊亭亭玉立的侧影纹丝不动,平原把这种态度理解成默许,他的一腔热血往头顶上冲,“跳就跳”,平原把随身携带的雨伞交给一个女孩,脚步毅然往木塔扶栏走去。
结局是你所预料到的,女孩们尖叫着合力拉住了平原,平原骑跨在木塔扶栏上,用他清澈而悲壮的目光凝视着杨珊,杨珊终于面对平原呜咽起来,她说,“平原,我也爱你。”从郊外归来后平原又牵到了杨珊的纤纤玉手,平原不再到他的朋友那里借酒浇愁和倾诉苦恼,这是我们大家的幸运。秋去冬来,天气变冷了,那个由绅士淑女组成的群体把聚会的地点改在咖啡馆或舞厅,每人轮流做东。听说又有一个业余歌手和朦胧派诗人企图给平原的爱情设置障碍,但都被平原用他的方式一一解决了。
我有好久没见到平原,猜想在寒冷的冬季他与杨珊的爱情如火如荼,作为朋友这就够让人高兴的了。我没想到一个瑞雪纷飞的傍晚,平原忽然挟着一股寒气闯进我的单身宿舍,他的样子看上去失魂落魄,眼睛呆滞无神,手里则照例拎着一只山东产的白兰地酒瓶,我立刻意识到平原又失恋了,因为平原生活的那个圈子通常都把酒瓶作为失恋的标志。“她是谁?”平原在我的洗脸盆里吐出一摊秽物,径直走到床边重重地躺下,突然又弹起来朝我大吼一声,“杨珊,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她是爱神维纳斯,你自己告诉我的。”
“维纳斯?”平原喷出一股酒气喃喃自语,“对,她是维纳斯,她不是真的,是石膏做的。”
我一边为我的洗脸盆和被褥担忧,一边却急于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不明白美丽的杨珊以什么理由再度抛弃如此痴情的恋人。“你永远也猜不到,”平原忽然失控地狂笑起来,“这回是为了一个屁。我不小心放了一个屁。”“别开玩笑。”我说。“谁跟你开玩笑?”平原悲怆地喊了一声,我注意到他的表情并非玩笑,平原用双拳捶着我的床铺说,“真的为了一个屁,昨天在她家吃饭,我不小心放了一个屁。”“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怎么可以在那种场合放屁呢?”“我不是故意的。”平原几乎用哭腔向我表白着,“可是她认为我在她父母面前丢尽了脸,也丢了她的脸。她当场把我赶了出去,这回完了,我知道这回彻底完了。”平原很快昏睡过去,我闻着他的酒气和鞋袜的臭味,怀疑这就是爱情的死亡气息。想想平原和杨珊优美的罗曼司如此告终,想笑却又不忍心笑。我能设想一个倾国倾城的淑女的好恶情感,设想她对优雅礼仪的赞赏和对粗俗鄙陋的憎恶,但我真的为我的朋友平原鸣冤叫屈,美丽的杨珊,她为什么可以原谅他的一切却不能原谅他的一个屁?
就在那年冬天平原怀着一颗受伤的心去了南方一个新兴城市。他带走了他的吉它,也把他的温柔浪漫的琴声从朋友圈子里带走了。朋友们在聚会时常常提到平原,怀念着他的琴声和一颗浑金璞玉般的心,每逢这时杨珊便低垂下她美丽忧伤的眼睛,眼角泛出依稀泪影,为了避免伤及杨珊脆弱的心,朋友们尽量不说平原的名字,渐渐地平原就被朋友们淡忘了。平原一去不返,而杨珊仍然是这个城市绅士淑女心目中的爱神。许多青年男子趁隙向她射去爱情之箭,我听说后来一个绰号叫肖邦的钢琴演员俘获了杨珊的芳心。这件事情自然而然,肖邦修长有力善抚琴键的手指和文雅的谈吐举止颇具绅士风度,一个标准的绅士挽住一个淑女的手,这件事情更是天经地义,我甚至想假如肖邦早一点出现在杨珊面前,平原与杨珊的那个传奇式的爱情故事也许就不复存在了。时光之轮在我们城市的湖岸上飞速运转八圈,八年过去了,湖岸附近现在碧水依旧绿柳依旧,但是你再也看不见那群围坐在草地上吟诗弹琴的青年男女了,他们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连我也不知道他们都跑到哪里去了。
平原曾有信寄来,告诉我他已在南方成家创业,信末有一句附言或许只有我能看懂:代问维纳斯好。我不知道他是以什么样的心情添加这句附言的,问题是世事苍茫多变,从前那个女孩现在肯定是一个雍容华贵的贵妇人了,让我找一个维纳斯雕像容易,在人海中找到一个贵妇人却不容易啦!
一朵云
我们已经习惯于在人行道或斑马线上行走的城市生活,世界上许多美丽、原始而充满神秘色彩的地方,比如高山、沙漠、冰川、草原和森林,现在只是人们心目中的旅游圣地,有人在夏季搭乘飞机、火车和汽车长途跋涉到达那里,最后带回许多人与自然亲密相处的彩色照片,也有人想去那些地方而最终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成行,不去也没什么,他们的城市生活依然如故。毛拉乌达的诗人兼哲学家、画家浩克的故事非同凡响,但他的荒漠之死却不能让现在的少男少女竖起耳朵,浩克的另外一个朋友有一次不耐烦地对我说,别再提他的事了,提它干什么?连晚报的花边新闻栏也挤不进去。
直到一九八七年春天,我才收到了浩克的一封来信,那时候浩克已经失踪三年之久,他的瘦削的忧郁的脸只是在朋友们的集体合影里闪烁智慧的光芒。应该说当时我已忘了他了,我当时注意到信封和内页的字迹有些怪,它们像树枝或圆圈一样随意搭配,拙劣而粗蛮,与我记忆中的浩克的字迹毫不相干。我怀疑过这封信的真实性,但我想到字与人一样都是会变化的,也许这就是浩克所说的返朴归真呢?我从来没有读过这么奇特的信。信的主要篇幅都用于描写一种叫云阵的自然景观。云。云。云。云是如何在毛拉乌达的天空中巡游和变化的。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能看到云,但是毛拉乌达的云阵是别处看不到的。信的末尾写信人话锋一转,邀请我在五月前往毛拉乌达参加的他的葬礼。令人心惊的就是这个葬礼。后来我的毛拉乌达之行也就是为了参加这个莫名其妙的葬礼。
西北边地在五月仍然是一片雪泥荒漠,火车把旅人扔在铁路尽头的小站上,长途汽车把旅人扔在几座泥坯房和漫天风沙中,而你要去的那个地方仍然遥远,隔着山,隔着沼泽,隔着无边无际的开阔地。我难以忘记我在等待浩克的马车时的心情,长河落日在毛拉乌达显示了古典的壮丽磅礴之势,我在小旅店的窗口看见了从前在画报和电影里见到的西部黄昏景色,我看见了云,我看见一朵云从胡杨树林那里轻盈地浮升,很像一只归圈的羊喘了一口气,站住了,然后继续向上浮升,它的色彩由雪白泛出金黄,最后变成橙红色。很快又有一朵云追逐而来,相缀在第一朵云的边缘,刹那间颤动了一下,两朵云合而为一,一边浮动一边变形。第三朵云。第四朵云。第五朵云。那么多的云信佛听到集结的哨声朝一个方向款款而来,它们的形状和队列像一群孩子的追逐嬉戏;或者就像士兵们在一场战役中的殊死搏斗。
那就是毛拉乌达的云阵,只是在亲临奇境后我才相信那不是浩克的艺术虚构。但云阵毕竟只是云阵,天黑了就消失了。我开始想浩克和葬礼的事。在小旅店昏暗的豆油灯下枯坐,听见大风卷过戈壁荒原,沙粒击打着远处近处的胡杨树,我觉得我正在接近浩克的那种神秘诗化的生活。旅店老板娘不知道浩克的底细,她把浩克叫做北京来的气象员。“北京来的气象员早回北京了,我看见他开着卡车从山口过。”老板娘看见我脸上愕然的表情,高声说,“你那样瞪着我干啥?我不骗你,冬天就走了,我亲眼见他从山口过,他那汽车轮子打滑,我还帮他垫树棍来着,他亲口对我说,他要回北京啦。”剩下的夜晚一下子变成独自猜谜和推理的夜晚,风沙仍然吹打房屋寥寥的小镇,窗外的天空漆黑无边,狼嗥声忽远忽近地传来,我所熟悉的城市生活似乎消失在久远的另一个世纪里。我开始感到某种恐惧,恐惧来自于浩克诡秘的行踪,也来自此次旅程扑朔迷离的终点。
第二天早晨我被旅店老板娘推醒了,她说,“有个女人,有个女人来接你了。”我到窗口朝外一望,看见一辆马车停靠在胡杨树下,一个陌生的扎绿头巾的女人正牵拉着马缰朝旅店窥望,那不是浩克,那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陌生女人。我坐上了娜敏的马车,马车吱扭扭地压过砂石路,驶出去好久,我突然发现身边的一个麻袋活动起来,里面露出一个小男孩枯黄的头发和肮脏的脸蛋。我几乎立刻捕捉到了浩克遗传在男孩脸上的特征,一只傲慢的被朋友们戏称为苏格拉底鼻的鼻子,一双恍惚的充满忧郁的眼睛。男孩大概有三岁,他把油腻污黑的手伸到我面前,左右摇晃着,“饼干,饼干。”我终于听清男孩在向我索要饼干。
我打开旅行袋翻找饼干的时候听见空中响起一记清脆的鞭击声,是娜敏的鞭子,鞭梢恰恰落在我的旅行包上。娜敏没有说话,但我觉得她的眼神和表情都在向我发出严厉的警告。娜敏是个黝黑干瘦的西部女人,她的容貌肯定会被城市的朋友们公认为丑陋。但是在毛拉乌达所有对女性的审美标准都显得华而不实,我看着娜敏的绿头巾在戈壁晨风里飘拂,对于浩克的妻子儿子,对于浩克将要展现在我面前的一切,我都不会大惊小怪。我想从我第一眼看见娜敏,看见我朋友浩克的妻子,我就意识到浩克与我已经毫不相干,我来参加一个古怪的葬礼,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再让我大惊小怪的了。“浩克什么时候死的?”我问。
“春天。”娜敏说。“春天的什么时候?”我问。
“下雪封山的时候。”娜敏说。
“具体是哪一天呢?”我又追问。
“下雪封山的时候。”娜敏说。
我不再追问下去,我看着娜敏执鞭驾马的沉静的背影,心里想毛拉乌达的语言或许与我们也是毫不相干的。
早晨的太阳紧贴在高原之上,太阳离我似乎是一箭之遥,但空气仍然清冷袭人。远远的山口那里有骆驼队通过,清脆的驼铃声隐隐地传过来。我记得我搭乘的长途汽车曾从那里通过,但时隔一天,那个山口对于我竟然显得如此陌生如此朦胧。抬眼望去几朵硕大的云正袅袅地挤出山口,继而在澄碧的天空中飘卷、浮动,早晨的云是洁白而轻盈的,但我注意到它们同样组成了奇异的云阵。
“你在看云吗?”娜敏突然回过头说。
“是的,这里的云确实很神奇。”我说。
“那么你看见浩克了吗?”娜敏说。
“没有,浩克在哪里?”我说。
娜敏没有回答,她在空中甩了一记鞭子,马车疾驶过一条浮满冰雪的溪沟,过了一会儿我听见娜敏用沙哑而平静的嗓音透露了浩克的最新消息。
娜敏说,“浩克变成了一朵云。”
事实上到了气象站我才知道我是一批客人中的最后一个。已经有四位浩克的朋友先于我到达毛拉乌达,一位秃顶的西部民歌采集者,一位留着浓胡须的画家,一位自称流浪者的英俊而不修边幅的青年,还有一位表情妩媚而哀怨的女诗人,她早早地穿上了葬礼适用的黑色衣裙,鬓边斜Сhā一朵白色的野花,据说那是浩克从前深爱过的恋人。那些人与我一样,都在不同的地方收到了那种奇怪的邀请信。他们似乎都在等待我的到来,每个人看见我时都用询问的目光望着我。“浩克怎么死的?”“浩克到底有没有死?”
而那位女诗人用一种失控的声音说,“我告诉你们了,你们却不相信,娜敏用巫术害死了浩克,那女人是个女巫。”女诗人显得特别悲愤,不难看出她对娜敏有一种天生的敌意和仇恨。我感到惶惑,我只能对他们说,我只是来参加这个葬礼,别的我一无所知。客人们聚集在油漆剥落的气象观测箱前的草地上,这里或许是毛拉乌达的腹地,或许是世界边缘的边缘了,我们曾经熟悉的浩克身上的诗一般的气息已无从捕捉,我们只能抬头观望浩克热爱的天上的云。云在高原正午的风中呼呼地行走,比浩克的描述更生动,比你的想像更瑰丽。云阵还在毛拉乌达的天上,但发现云阵的人却不在了。在一阵沉默之后,草地上的人们都把目光投向帐篷。帐篷前点着一堆篝火,娜敏正坐在火堆旁煮一壶奶茶。一个像石头一样沉默冷峻的女人,一个不善言辞也不会微笑的女人,她把奶茶分别灌进五只木碗里,把盛着奶茶的五只木碗一字排开,然后返身走进帐篷,娜敏给客人们做饭,但她从来不会招呼你吃饭。“这个女巫。”女诗人愤愤地望着娜敏的背影,她说,“她肯定是个女巫,她说浩克死了,可她没有浩克的遗体,她说浩克死了,可她连浩克的死亡日期也说不上来。”男人们对娜敏是不是女巫并不关心,他们更想了解的是浩克的死亡背景,但是毛拉乌达方圆百里人迹寥寥,娜敏不说,谁又能知道浩克的死亡背景呢?
流浪者第一个注意到小男孩手里抓着的那根骨头。小男孩独自蹲在红柳丛下,用那根骨头在沙土里挖掘着什么,我们都以为那是一根牦牛的骨头,但流浪者多年来浪迹高原野地,对骨骸素有研究,他突然惊叫起来,他对我们说,“看呀,孩子手里的骨头是人骨!”
我们都拥过去看那根人骨,起初只是出于好奇和惊悚,但敏感多疑的女诗人不知被什么灵感触发,她的脸色倏地苍白失血,她一下子倚在画家的肩上啜泣起来,“我知道了,那是浩克的遗骨,多么可怕呀,”女诗人说,“多么可怕,那女巫竟然让孩子玩他父亲的遗骨!”
所有人都被女诗人的臆测吓了一跳,纷纷把惊慌的目光投向男孩,民歌采集者抱起了男孩,他故作镇静地抚摸着男孩的脸颊,“淘气鬼,叔叔这里还有饼干,你告诉我这是谁的骨头?”男孩说:“阿爸的骨头。”
民歌采集者与我们面面相觑,然后他又对男孩说,“淘气鬼,叔叔给你好多饼干,你告诉我,你从哪里捡到的骨头?”男孩指了指远处的山口,他的声音变得高亢而夸张起来,“狼。狼。狼。”我们循男孩的手指眺望山口,群山仍然白雪皑皑,高原公路像一条灰布带垂在两座山的腰间,毛拉乌达,从荒原到荒原,从雪山到雪山,出了山口还是毛拉乌达。我们没有看见狼,除了几辆汽车孤独的小虫似的影子,目光所及还是云,是徘徊在雪山顶上的云。
是狼群吞噬了浩克的生命吗?对于一个小男孩的回答所有人都半信半疑,但至少他们觉得找到了一个解开浩克谜底的突破口。我记得我们怀着某种躁动的心情涌进帐篷,每个人都似乎在逼迫沉默的娜敏打破沉默,围绕着浩克之死,他们的问题像乱箭一样射向娜敏。
娜敏端坐在羊皮褥上,面对桌上的一尊神像保持静默,很明显她对客人们嘈杂的声音充耳不闻。当桌上的印度香旋出最后一缕青烟时,娜敏回过头,她说,“我看见浩克了,他变成了一朵云。”我们无法从娜敏口中探听到有关浩克的死亡细节,在毛拉乌达你只能忍受一切不该忍受的东西。葬礼始终未有确定的日子,娜敏对客人们说,再等几天。几天过去了,娜敏还是那么说,再等几天。五位客人终于失去了耐心,在旅程中产生了爱情的画家和女诗人有一天不告而别,双双离开了毛拉乌达,作为对死者的哀悼,他们在气象观测箱的木架上系了一条黑色的丝巾。黑丝巾在风中飞舞的姿态肃穆而多情,它使剩余的三位客人原谅了它的主人的背叛行为。而浩克被狼群吞噬的消息终于被证实了。一个沿溪沟放羊的老人告诉我们,浩克在驾车翻越冰坂的途中被狼群袭击,他说他亲眼看见娜敏带着孩子沿路寻找浩克的遗骨。老人说他不知道浩克为什么要在大雪封山的夜晚驾车远行,他只是根据汽车空空如也的油箱推测,狼群是在浩克下车加油的时候趁机袭击了他,“从来没有人敢空着油箱在毛拉乌达开汽车,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了,大概是想回家想疯了。”老人抚须感叹了一声,“到了毛拉乌达就不该想家,他不该撇下娜敏和孩子一个人走,你们知道吗毛拉乌达人留不住人,毛拉乌达的狼却能把人留住。”我从两个同伴脸上看到了相似的惊悸之色,接着便是黯然。想像的野马狂奔起来,我似乎清晰地看见浩克陷于狼群的围攻之下,看见一个热爱诗歌、绘画和哲学的人与一群嗜血的野狼在荒漠中的搏斗。我忽然想到在那个可怕的夜晚,传奇、冒险和梦想这些美好的精灵就像那辆没有汽油的汽车,它们是废铜烂铁,在浩克遇难的时候它们肯定无动于衷。即便有无数的疑问,我们也只能接受这个残酷无理的事实,失踪三年的朋友浩克,那个在许多城市被人们所崇拜的怪人浩克,如今他已被毛拉乌达的狼群分食于腹中。现在让我来追忆那个死者缺席的葬礼吧。在淡蓝色的晨光中我们登上了娜敏的马车,我们注意到娜敏那天与往日唯一的区别在于她的微笑,葬礼那天她容光焕发,眼角眉梢显现出一份奇迹般的美丽。而娜敏的男孩也洗濯一新,脏污褪去,我们发现男孩其实有着和浩克一样光洁的肤色和乌黑的头发。娜敏说,我们去红柳谷地,浩克已经在那里,你们会见他一面的。没有人提出异议,我把手伸进车角边的布袋里,以为会摸到浩克的遗骨,但摸到的却是还冒着热气的窝头。我没有找到任何葬礼需用的东西,我已经猜到那将是一个奇特的葬礼,但我仍然不知道娜敏将如何让我们见到死者。
红柳谷地的红柳丛在雪泥之中发出潮水似的喧响,这是一个被我们疏漏的风景如画的地方,当我们跟着娜敏走向谷地深处,太阳正从东边的雪山上喷薄而出,谷地里的红柳与人一齐亮了起来,我记得就是那样,红柳与人一齐亮了起来,我头脑中的某个谜团也突然亮了起来,在高原太阳照亮这个葬礼的瞬间,我终于相信我的朋友浩克就在这里。一只黑色的陶罐耸立在雪地红柳间。娜敏后来就是跪在那只陶罐前。我和流浪者以及民歌采集者也久久地站在陶罐前。“浩克就在这里,看见那朵云吗?”娜敏说。我看见陶罐里盛着三寸雪水,我看见娜敏的脸倒映在雪水之上,宁静、庄重而美丽。
“浩克,他变成了一朵云,你们看见那朵云了吗?”娜敏说。我真的看见陶罐里有一朵云,真的有一朵云,它很像浩克的一个背影,一个侧影,我凑过去再看,我发现它不止像浩克的一个背影,一个侧影,它就是我们寻找了三年之久的朋友浩克。娜敏捧着黑陶罐面对太阳的情景令我永生难忘,我记得雪泥卵石最终掩埋了黑陶罐里的水,掩埋了水中的那朵云,也掩埋了我们的朋友浩克。红柳丛在突来的风中飒飒歌唱,一个悲天悯人的声音让我震惊,浩克,你们的朋友,我把他还给你们,带上他走吧。我相信那不是娜敏的声音。
离开毛拉乌达后我再也没去过遥远神秘的西部。我很少远足,我出门时习惯于观察天空的云彩,多年来我一直在探寻人们离家的最佳距离,我想这是很难界定的,假如我说离家太远了你会变成一朵云,你相信不相信呢?
桥边茶馆
桥边茶馆毁于五十年前的一场大火之中。那个每天吞噬大量谷糠的老虎灶,那些包着蓝布的鹤嘴水壶,还有许多年代各异的结满污垢的杯碟茶具现在早已无处可寻,香椿树街的人们只记得桥边茶馆特殊的外观,三壁长窗,一面临街,一面枕河,一面傍着小石桥,长窗的上方便是由锯齿形木板缀接的楼壁,是漆成赭红色的。从前年盛卿还活着的时候,你从石桥上走过碰巧就能见到他,看见他倚坐在楼窗前读报纸,他的苍白枯瘦的脸几乎贴住了报纸,你会注意到年盛卿耳朵上戴了两只古怪的布套子,是用灰灯芯绒塞了棉花缝制的耳朵套子。假如你见多了这种东西或许就不觉得古怪了,只是一些年幼的孩童往往被年盛卿的背影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跑上桥去问他们的母亲,茶馆楼上那个人,那个人是人还是熊?
一年四季茶客盈门,桥边茶馆的生意一直是很红火的。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前,年盛卿的女人腊梅花独挡茶馆门面。茶客们很少有知道腊梅花的姓名和年龄的,都跟着别人这么喊她,腊梅花,泡一壶新茶来,腊梅花,我走了,明天再来。腊梅花是续弦。年盛卿娶过两个妻子,一个过门没几天,回娘家的时候过铁路给火车撞死了。第二个做了茶馆老板娘,很贤惠也很灵巧,但肚皮慢慢地凸出来,起初人们都以为是怀孕,后来听说不是怀孕,是肚子里长出一个大瘤子。第二任老板娘做了手术后就没能走出市立医院。年盛卿的婚姻出现过一个很大的空白,在那段失去女人的短暂的鳏夫生涯中,他从一个油滑的满嘴脏话的茶馆主人摇身一变,变成一个沉默的郁郁寡欢的男人。茶客们记得有一天当他们在议论女人Ru房形状时,年盛卿突然像热锅上的蚂蚁在窗前来回踱步,我受不了啦,我不要听,我要找样东西把耳朵堵住。年盛卿在盛放茶叶具的柜子里乒乒乓乓地翻找着,最后匆匆地跑到楼上。当他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耳朵上已经戴了那副灰灯芯绒的耳朵套子,茶馆里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而年盛卿若无其事地走到老虎灶旁,用木勺把大铁锅里的沸水舀进鹤嘴壶里,人们难以忘记他当时的表情,我不要听,我不想听了,年盛卿喃喃自语,他的面部肌肉富有节律地抽搐着,眼神黯淡漠然,唇边的微笑含义不明,那恰恰是人们印象中怪人的表情。人们曾经认为怪人年盛卿将不思婚娶,但是好事的媒人又把老西门的腊梅花领到茶馆来了。那是一个夏日午后,腊梅花站在茶馆临街的长窗外,穿一件红花白底旗袍,衣襟上别着两朵白兰花,她朝桥边茶馆楼上楼下里里外外地巡望着,一双杏眼顾盼生辉。而年盛卿也把头探到窗外,朝外面的女人望了一望,神情木然。媒人说,怎么样?年盛卿说,什么怎么样?看见了,是个女的。媒人又说,你再看一眼,长得多漂亮,配你是配得上的。年盛卿的头便再次探出去,朝外面再望了一望,他说,是漂亮,配我配得上。媒人急切地说,到底怎么样?年盛卿捂着他的耳朵套子呆呆地想了一会儿,突然发出一声短促的莫名其妙的笑声,随便,我随便,他对媒人说,反正我戴着耳朵套子。
腊梅花做了茶馆的老板娘,她后来坦率地向熟识的茶客披露她的心迹,我哪儿是看上那个怪物?我是看上了这个茶馆。腊梅花说,你们不知道我这个人,我这个人就是爱热闹,爹娘从小就骂我,说我多嘴多舌喜欢往人前凑,以后嫁到茶馆里去吧,哈哈,没想到让他们说中了,真的嫁到茶馆里去啦。有人居心叵测地问腊梅花,都说年盛卿命硬克妻,你就不怕他再克了你?腊梅花莞尔一笑,挥了挥手说,他克妻,我克夫,到底谁克谁还不知道呢?
茶客们说年盛卿是个怪物,腊梅花却是一个天生的近乎楷模的茶馆老板娘,风骚、直爽,舌头与嘴唇永远都在跑动,这么可爱的茶馆老板娘上哪儿去找呢?从前那些水汽弥漫茶香浮动的日子,懒散而享乐的茶客们在桥边茶馆里济济一堂,听一男一女两个过气的评弹艺人拍响惊堂木,一把月琴一把琵琶,《长生堂》或者《林冲夜奔》,暗哑的嗓音失却了华丽和高亢,却保留着柔婉的韵味。茶客们在击节赞叹之余注意到年盛卿夫妇不同的表现,原先酷爱评弹的年盛卿看来真的仇视任何声音了,他戴着耳朵套子坐在角落里读报纸,他指着报纸对腊梅花说,又死了人,京广铁路火车出轨,死了三百多人。腊梅花却听不见男人的声音,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住两个评弹艺人——主要是盯住那个张先生,忽然亮了,忽然又黯淡了。最后她的目光便像一泓多情的秋水泼在张先生脸上了。你唱得多好,我的心都碎了。腊梅花扯住张先生的长袍说,以后天天来吧,我们这里出得起钱的。张先生大概是见惯了这种老板娘的,他朝腊梅花作了个揖说,多谢老板娘的捧场,腊梅花等着他的下文,张先生却不说话了,只是轻抱双拳,又朝她作一个揖。背着月琴笑盈盈地离去了。腊梅花倚门眺望两个艺人的背影,嘴里哔哔剥剥地咬着她的手指甲,涂过蔻丹的红指甲咬断了好几片,腊梅花突然醒过神来,让他们天天来还不肯,搭的什么架子?腊梅花怅然地问一个老茶客,张先生怕我们付不出钱吗?那个老茶客似乎深谙艺人之道,他说,不是钱的事,是面子上的事,这种过气的艺人跑茶馆是家里揭不开锅了,他们要钱也要面子,来是会来的,就是不会天天都来。腊梅花恍然大悟,嗤嗤地笑着说出一句很难听的话,做了表子还要立牌坊呀?
腊梅花就是那种无所掩藏的女人,所以那年春天她对张先生的迷恋被茶客们广泛地察觉,在一礼拜一次的堂会上,腊梅花看张先生,张先生看他的女搭档,女搭档看茶客们,茶客们则忍不住会瞟一眼坐在角落里读报的年盛卿,年盛卿仍然戴着耳朵套子,读他的报纸,嘴里念念有词,茶客们一时难以判断这个怪人对腊梅花的春心是否有所察觉。事情就是在月琴和琵琶声中慢慢萌芽的,茶客们当时预感到会有一件风流韵事发生在眼皮底下,但他们万万想不到它的结局竟然是那场可怕的大火。
张先生的女搭档有一天带着一个陌生的青年来到茶馆,腊梅花觉得奇怪,她问女艺人,张先生怎么不来?女艺人说,他嗓子破了,不能出来唱了。腊梅花心里咯噔一下,手指便又伸到牙齿间咬着,张先生不来这评弹还怎么听?腊梅花突然斜睨着女艺人说,你这种搭档也够狠心的,人家嗓子一破你就把他丢下了,找这么个小搭档,坐在一起也不配呀。女艺人听腊梅花话说得很难听,脸便沉了下来,莫名其妙,我走码头多少年第一次碰到你这种老板,女艺人冷笑着说,听不听随你便,轮不到你来教我怎么做人,小田,不唱了,我们走。女艺人拉着他的新搭档走出几步,突然又回过头捏着嗓子说,好一个多情多义的老板娘,你爱听张先生干脆把他包下吧。腊梅花倚门而立,半怒半怨地回味着女艺人最后那句话。包就包,我又不是包不起。过了一会儿茶客们听见腊梅花这么回敬了女艺人。腊梅花将一片粉红的指甲狠狠地扔在地上。说到做到,腊梅花就是这种女人。人们记得腊梅花为此三顾茅庐的经历。前两次自然都是高兴而去扫兴而归,老茶客们看着腊梅花伤心的样子都爱怜交加,劝她道,腊梅花你省了这份心吧,人家张先生虽然落魄,面子却要讲的,那小张调以前也唱红过的,人家怎么肯到茶馆来吃软饭?腊梅花立刻柳眉斜飞,说,满嘴喷粪,什么吃软饭?我又不要养他的人,我只要养他的嗓子,我就是迷他的嗓子!老茶客们窃笑着,又指了指头顶上的楼板说,你要养他也说得通,就怕年盛卿不肯养哦。腊梅花这时鄙夷地笑了一声,她说,我才不管他呢,他反正戴着耳朵套子。
腊梅花说到做到,六月的一天,她终于把张先生请到茶馆里来了。人们看见一辆黄包车停在茶馆门口,腊梅花拎着一口皮箱欢欢喜喜地下了车,她冲进茶馆对里面的茶客们高声嚷道,睁大你们的狗眼,看看我把谁请来了?茶客们果然睁大了眼睛,看着张先生怀抱琴套走进了茶馆,张先生朝熟识的人点头作揖,右手大拇指优雅地翘起来,指了指他的喉咙,张先生没说话,但别人都明白他的手势,那意思非常明显:我的嗓子破了,我到这里来是因为我的嗓子破了。张先生客居茶馆楼上的日子其实很短暂,他是个很随和的人,坐在临河的窗前喝一壶茶,一边眺望河上风景一边对谈天说地的茶客点头微笑,茶客们都知道他在养嗓子,不能随便出声,也就克制住和他攀谈的欲望。他们当然会观察年盛卿对客人的反应,可惜年盛卿一如既往地坐在角落里读报,灰灯芯绒耳朵套牢牢地包住了他神秘的耳朵,有人对他喊,年盛卿该把那套子摘掉了,小心捂出痱子。对于这种尖利嘈杂的声音年盛卿极其厌恶,他用谴责的目光诘问那些高声喧哗的人,吵什么?吵死人了,我上楼去看。年盛卿这么抗议着挟上报纸到楼上去了。总是腊梅花独挡茶馆门面,不管年盛卿在楼上还是楼下。腊梅花在老虎灶的小锅里熬一种草药,她用一把铁勺快乐地敲击着锅沿说,这帖药专治倒嗓,再喝上几天,张先生就可以吊嗓了,再过几天,你们大家就竖起狗耳朵,听张先生的小张调吧。香椿树街总有些好事之徒,对于眼皮底下所有暧昧的男女关系急于打探,张先生客居茶馆的某个深夜,有人竟然像壁虎似地爬到茶馆的漏雨管上,听楼上两个房间的动静,结果什么动静也没有,张先生在厢房里循规蹈矩地睡着,茶馆夫妇也同房睡着,偷窥者唯一的收获是发现茶馆夫妇同房不同床,男的女的各睡各的床。
夜里的茶馆无可挑剔,有一天清晨茶馆却有了动静,梦中的人们猛然听见茶馆方向传来一声凄美高亢的评弹唱腔:
一把火烧了马料场林教头是怒恨满腔
人们说是张先生在吊嗓了,张先生的嗓子快好了,当时谁也没想到茶馆之灾竟是由张先生的吊嗓引起的。他太吵了,我要读报,我受不了这么刺耳的声音。让他别唱了,让他停住。年盛卿说。
你不是戴着耳朵套子吗?腊梅花说。
耳朵套子也堵不住了,他的声音太吵,直往我脑子里钻,快去,快让他停住。年盛卿说。
不停,我要让他唱,要不然我就闷死了,我跟着你已经闷得半死不活了,让他唱,你不觉得那小张调很好听吗?腊梅花说。吵死我了,我让他住在这儿,可我不准他这么吵我,我的头快炸开了,让他停住,你不去我去。年盛卿说。你敢去,你真的要去?腊梅花一个箭步扑上去堵住了男人,她的脸突然艳若桃花,你要是敢去我就敢宰了你,腊梅花咬牙切齿地说,怪物,怪物,你是个活死人,我可是个大活人,你不要听我要听。我让他住在这儿,可我要他安安静静的,我不要他在这儿吊嗓。年盛卿执拗地甩开女人往门外撞,他说,我让他马上停住,马上停住。腊梅花追上一步,再次用身体堵住年盛卿,她的杏眼里火光熠熠,火光停在年盛卿的耳朵套子上燃烧了一会儿,腊梅花猛地伸手撕下一只耳朵套子,吵——死——你,腊梅花紧接着就发出了那声刺破天空的狂叫。
年盛卿下意识地蹲下去捂住了他的耳朵,而厢房里的张先生以及邻近的街坊都听见了腊梅花的那声狂叫。张先生抱着琴出来问,怎么啦?出了什么事?腊梅花却对张先生莞尔一笑,没出什么事,你去吊你的嗓吧。
早晨五点钟茶馆开张,第一批茶客一进门就注意到年盛卿仓皇可怜的样子,他的耳朵套子裂开了一个口子,面色灰白,瘦弱的身子时不时地打一个冷战,有人上前拍他的肩问,是不是病了?年盛卿摇着头,指着楼上说,是那声音,我受不了,真的受不了啦。人们侧耳倾听,听见的是张先生吊嗓的最后的余音:一把火烧了马料场,林教头是怒恨满腔。茶客说,唱的是《林冲夜奔》,你原先最喜欢的呀。年盛卿仍然摇着头,他说,不是林冲,是我年盛卿怒恨满腔。年盛卿那天很反常,茶客们却都忽略了他,其实他一整天都木然地坐在楼梯上,没有拾起邮差送来的报纸。人们的注意力一向都是集中在腊梅花身上的,腊梅花那天不知在骂谁:嚼他的狗舌头,身正不怕影子歪,老娘从来不偷汉子,让他烂了那条狗舌头!茶馆的特殊客人张先生更是令人瞩目,那天他兴致很高,向茶客们娓娓叙述他艺人生涯中最风光的时刻。只有一个老茶客记得年盛卿那天也唱了一曲评弹,他作为一个资深票友将《林冲夜奔》唱得有板有眼,轻柔而韵味十足,只是年盛卿将唱词改得很滑稽:一把火烧了老茶馆,年盛卿是怒恨满腔。据说年盛卿纵火之前是向腊梅花下过最后通牒的,那天凌晨时分他叫醒了腊梅花,问,张先生等会还吊不吊噪?腊梅花睡眼朦胧地回答道,吊,怎么不吊?吵死了你拉倒。年盛卿在她床边走了一圈说,那好,那我把茶馆烧了,他可以到别的地方去吊嗓啦。腊梅花以为那是威胁,恶声恶气地说,你吓唬谁?茶馆是你年家的祖传,烧就烧,谁心疼?年盛卿说,我心疼,可我只能烧了它,烧了就安静了。年盛卿到床底拖出一桶火油,他想起了什么,又去拽腊梅花的毯子,马上要着火了,你听见我敲脸盆就该逃了,他说,我不想伤人。腊梅花仍然未加警觉。她骂着说,你去烧好了,怪物,别来搅我的好梦,烧吧,你吓唬谁?
年盛卿又去厢房敲门,他对着房门喊,张先生快醒醒,马上要着火了,你听见敲脸盆就逃,我可不想伤你,我只想让你到别处去吊嗓。张先生从床上爬起来去开门,年盛卿已经走下楼梯了。他听见楼下杂乱地响动了一番,后来便响起了火苗吞木的脆亮的声音,然后就是一只铜盆当当地敲响了,张先生终于猛醒,他提上月琴就往楼下冲,楼梯上已是一片火海,张先生急中生智又跑到厢房打开了临河的窗户,纵身一跳,张先生因此是从河里爬上来逃生的。
香椿树街的人们赶到茶馆门前已经晚了,那些水桶和盆器对火势都已无济于事,隔壁肉店的人一边捶胸顿足一边庆幸风向朝南,火舌涌到石桥上去了,否则半条香椿树街都要遭殃。人们看见年盛卿瘫坐在地上敲击一只铜盆,年盛卿泪流满面地向众人倾诉,我不想烧茶馆,不想烧着人,我就想让他们别来吵我,愤怒的街坊邻居朝年盛卿吐着唾沫,他们看见年盛卿的耳朵套子被火燎出两个洞,露出了那双可恶的|乳白色的耳朵。那是五十年前的一场大火了,我们直到现在仍然回味着那场火,因为它吞噬了一个名叫腊梅花的女人,也因为它毁了我们街上最美妙的地方,那个桥边茶馆。街上从此流行一种奇怪的俗谚:别吵了,再吵年盛卿要来放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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