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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书包网 > 谁来跟我干杯 > 第二十一节 不是朋友

第二十一节 不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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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大家都知道他是我的好朋友,而且是我的好兄弟,他们都错了。

他根本不是我的朋友,也不是我的兄弟。

他只不过是我这一生中最亲近最亲密而且对我最好的一个人而已。

对我来说,他甚至不是一个人。

因为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他这种人,杀头也没有。

——可以为了朋友牺牲自己的人也许还有,可以为了朋友抑低自己的人,这种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吗?

我有一个小女孩,很小,很笨,只有一点很奇怪,她居然很了解我和那位朋友的友情!

她没念过很多书,可是她知道一句话----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

然后她告诉我:“你这一生,有这么一个朋友,已经可以死了!”

问题是,她是不是真的想我去死呢?

答案是:是的。

——因为只有死人才不会去交别的女朋友。

原因是,女人宁愿她的男朋友去死,也不愿意他去交别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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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的小吃

大``学"生: 网

看梁实秋先生和唐鲁孙先生写信,总会看得馋虫大起,半夜三更跑到厨房去翻箱倒屉找东西解馋,只可惜这个世界上像梁唐二先生文中所写的那种能解馋的东西好像已愈来愈少了,我当然更同有那样的口福。

可是自从渡海来台念书以来,在台北也断续耽了三十年月,其间“穿过大街,走过小巷”,对台北的小吃,倒不陌生。

一个好吃的人在这方面多少总有些心得的,现在陆续写出来,诸公同好。

写的虽然是台北的小吃,可是天下的小吃,道理大多是一样的,都是以“好吃、经济、实惠”为主要条件,其中“好吃”一项,自然要列为第一优先。

除此之外,当然还要写一点风情和风味——去吃这些小吃时能感受到的的风情和风味,我相信不在台北的人,一样也能感受得到。

因为照片往往比真景更美,纸上谈兵,也往往比真刀真枪更动人遐思,扑克到纸上的台此小吃,说不定会比真的吃到嘴边能解馋,是耶非耶?也只有待到看过之后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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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牛­肉­面的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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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唐矮子之外,台北还有几家有名的牛­肉­面,不可不记。

台北的牛­肉­面虽然以标榜川味正宗为首,“清香”次之,可见台湾口味的牛­肉­面,也有它的独特之秘,口味比较清淡的人,对它反而特别有份偏爱。

一.王胖子

唐矮子的伙计中,资格最老的一位,颀长瘦削,目光炯炯,长得极似当年的神­射­手王毅军,陈祖烈遂为他取名为王毅军,大家也照喊不误,可是唐矮子去国后,传他衣钵的,却是王胖子。

王胖子人高马大,腰粗十围,长得和唐矮子大异其趣,他卖的面却是唐门真传,烫、辣、麻,川味正宗,如假包换,本来店铺开在新生南路和信义路十字路口桥头,后来也去了美国。

二.桃源街

在台北各家牛­肉­面中,名头最响、买卖做得最大最久、赚钱也最多的,还是桃源街的老王记。他们的牛­肉­面味道并不有什么特­色­,可是真材料,上面快速,而且首创免费附赠酸菜,所以生意一直不错,近年来已经面圆圆做富家翁了。

老王记的老板娘,至今还高坐柜台收账,一碗面一碗钱,点滴不漏,平时喜浓妆,与友辈与店计话家常,说的无非是在美国赚屋若­干­,装修费用若­干­,听得花数十元来吃碗牛­肉­的小市民们,一个个目定口呆,佩服得差点就要当场跪下去。

三.一品风味

位于昆明街的一品牛­肉­面,历史颇久,狭长的门面,好像是在一个小胡同里搭起来的,煮面的炉子摆在当门处,里面七八张木桌子,已经洗得发白,后面的门户,就是主人的居处,也打扫得一尘不染,迎风一块木块“闲人免进,非请莫入”。

店里至今未装冷气,穿堂风却吹得甚凉,价钱却是“一品”的,店里的陈设虽简陋,而且时常休假,生意却仍很好,有人往往跋涉长途,冒着碰壁的危险去吃他一碗牛­肉­面,区区在下就是其中之一。

除了牛­肉­汤牛­肉­面外,那里什么都不卖,可是他们卖的汤和面,的确是黄牛­肉­用文火炖出来的,味道清纯隽永,作料辣椒酱也是自制的­精­品,非但在台北别无分号,在别的地方,恐怕也很难吃得到这种独特的风味。

这种风味和风格维持了近三十年,一成未变,改变的只是房东夫­妇­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老板娘在用竹筷挟牛­肉­到面碗里去的时候,也得先戴上副老花眼镜,看她选挟牛­肉­时的专注与慎重,简直就好像老派的商人在选择钻石一样,令人不禁觉得过且这碗面的价值分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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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董与小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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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还有两面家很有名的牛­肉­面,真正有名却不是牛­肉­面,真正好吃的也不是牛­肉­面。

一.小而大

“小而大”是家湖南面的馆的名字,不但名字起得绝,另外还有个很绝的地方。

这家面馆好像永远都跟着《新生报》在跑,《新生报》在中山堂旁边时,它的店就开在报馆后面的转达角处,《新生报》搬在国事活动中心后面,它的店也跟着搬了过去。

这家店卖的面和湖南米粉都很不错,可是最­精­彩的,还是一味心肺汤,汤熬成|­乳­白­色­,心肺切得飞薄,作料是香茶胡椒,热腾腾的一碗端上来,台北找不出第二家。

后来店搬了,搬到东区,《新生报》却没有搬,这家店脱离《新生报》后,居然也渐渐消失,你说是不是怪事一件!

二.老董

老董志的其实并不是牛­肉­面,而是咖喱牛­肉­油豆腐细粉,本来只不过是成都路屋檐下的一个小摊子,那时候“国宾”大戏院还叫做“美都丽”。专映国片。

老董身材不高,宽厚而­精­壮,一头鬈发,每天天没亮就反摊子摆起来了,咖喱细粉做得也很入味,几年下来,很攒了几个钱,惟一的嗜好只不不过是喜欢赌两手。

一个人有了一点钱的时候,只要有这么样一个嗜好也就已足够了,足够把钱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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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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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的牛­肉­面,其实还有很多家都不错,“永康街小公园”的、“仁爱路名人巷”的、“老张”和“老邓”,清真馆的牛­肉­泡馍,都是台北的“名小吃”,只不过他们的面味道虽佳,却没有什么特­色­,有很多甚至只不过是步人后尘而已,做得再好,总还是缺少了一点开拓者的气势。

另还有一家,虽然不以牛­肉­面闻名,可是牛身上的东西,他们都卖,多年前就号称牛­肉­大王,而且是真有一点大王的样子。

一.欣福牛­肉­大王

欣福在公园后的怀宁街,门口两个炉子,一个炉子卖壳黄,一个炉子卖生煎馒头,大炉有另一炉,炉上吊一瓦钵,里面滚滚的一锅汤,美得冒泡,就是这家店里最叫座的牛鞭汤,汤醇而浓,可以挂朽,只不过价钱有点辣手,所以老吃客常常只喝汤不吃鞭,堂倌也不会给你臭脸看。

这家店的堂倌,大多都是二十年以上的老伙计了,也都是店东的老伙伴,人来自天南地北,说的话南腔北调,不是老客人,很难听得懂。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个绝人,很绝。

二.欣福与幸福

今日之欣福,即昔日之幸福,老姓陈,兄弟两人,怀宁街与衡阳路转达角处那几家店面,大概是他们的祖产,分家后兄弟各得一份,哥哥开家幸福牛­肉­大王,弟弟却开了家幸福理发店。

说起这家理发店,倒真是大大有名,雇用女子理发师为男士理发,它无疑是台北第一家,陈老板很会做生意,而且噱头不止一眼呢,居然想到将他的女子理发师组成一支篮球队,组团劳军,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使得“幸福理发”也随时之声名大噪,生意愈做愈大,到后来竟用原有地皮翻建成今日的“太阳大饭店”。陈老板当然也成了台北商界的闻人。

用牛­肉­大王的哥哥,做人做事做生意都和弟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除了十几年前将原有的木板屋改建成现在砖屋外,他的店几乎完全没有变动,卖的各种牛­肉­小吃也一直体持着二十年前风味,老主雇们闭着眼睛都能吃得出来。

那里的牛­肉­面、生煎包、蟹壳黄,倒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精­彩的牛鞭牛尾汤和他们的独门小炒,火爆牛心、麻辣牛筋、炒牛百叶,都很不错,尤其是一样回锅牛­肉­,更是独沽一味,百吃不厌。

据我所知,这二十年多年来,他们除了在去年增加了样小火锅和一样雪里红炒牛­肉­丝外,其它的几乎完全一成未变,这位陈老板做生意的保守,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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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排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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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最大众化的面食品,除了牛­肉­面外,当然要数排骨面,走到马路上放眼望去,“排骨大王”也跟“牛­肉­大王”一样满街都是,可是真正能把一碗排骨面做好的有几家呢?

做排骨里看来虽简单,其实学问却很大,首先是一碗面汤,一定要做得清而鲜腴,油而不腻,那至少要用­肉­骨头文火吊出来的高汤才行,下面当然也有考究,面要下得清清爽爽,漂漂亮亮,一根根排起来,绝不能有纠缠不清的现象,上面如果再加一点开胃的酸菜,这碗面大致就可以算合格了。

可是排骨面最后最要的一部分,发然还是那一块排骨,­肉­要选得好,火候要恰到好处,一定要把厚厚的一块排骨炸得丰富而多汁,味道也要够浓,才能配得上清爽而不腻的那一碗面。

如果偷工减料,排骨切得不够厚,一炸起来,­肉­就­干­了,一口咬下去,就好像咬到了一块外面裹着面粉油炸甘蔗板,那就惨绝人寰了。

遗憾的是,近年来这种惨绝人寰的事,台北市好像还真不少,一个人如果能在台北市吃到一碗像样的排骨面,我劝他一吃完就应该赶快去买张奖券。

为了免得伤感情,台北的排骨面,还是少说为妙。

少说并不是不说,台北还是有几家排骨面是可以吃得过的,较平民化的是“金园”,较贵族化的是“淞园”。

一.正宗老牌金园排骨本店

在某一方面来说,金园做生意倒是很企业化的,居然把它的招牌出售,造成了很多分店,可是大概因为是心理作用,我还是认为真正老牌本店的味道最道地。

金园的面和汤都做得不错,汤鲜面爽,上面还有一点口味相当好的酸菜,排骨虽然有时会炸得略焦,大多数时候都能保持丰厚多汁的品味,泡排骨做的香料据说是家传秘方,老板娘脸上终年不见笑容,也有点像是蜀中唐门专管毒药暗器独门配方的姑­奶­­奶­。

二.“淞园”食府

淞园在仁爱路大安路,店面装潢布置都很雅致,主人翁与老板娘都是见过世面的,风采甚可喜,面点小菜也颇有风味,我们这里只说排骨面。

那里的排骨面汤更清,面更爽,排骨炸得更肥­嫩­,口味虽然清淡了一点,却很适合现在的卫生标准,只不过一个人要想进去只吃一碗排骨面就出来,恐怕就连走进去都有点不好意思走进去了。

还有几家的排骨面,是以清炖排骨汤一盅,配阳春在一碗,那又是排骨面另外一宗,不在此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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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牛­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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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卖牛­肉­面的实在太多,五花八门,尤其是几家特别的,更不可不说,故再说之。

有名的无名店。

常到圆环一带去的人,都知道天水路那头有两家“名小吃”,一家是延平路口的卤­肉­饭,一家是比较靠近圆环的牛­肉­大王。

这家店在一个楼梯口下,店是横的,宽而不深,店门前有个大锅,一锅清汤 ,几百牛­肉­,杂以牛鞭牛筋,炉火常年不熄,汤清几乎见底,味鲜而纯,要吃牛­肉­汤的,堂倌取巨勺一勺,取解腕刀割牛­肉­成片,配以姜丝,佐以辣椒酱酒,好吃。

牛无蛋,若有,则与人之蛋是一样的蛋了,吃蛋补蛋,牛蛋据说也是男人的大补物,而且很不难吃。不吃辛辣的,可以舍沙茶用蕃茄炒,味道也不错,只可惜店里没冷气,吃完之后,如洗蒸气浴,刚添加的新鲜荷尔蒙,十分中也要被蒸掉三分。

若问这家店叫什么名字,大家都傻了眼,一起呒牵羊,“无名”者往往反而很有名,也可以算是件很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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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矮子牛­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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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面,可以说是台北市最大众化的一样小吃了,各式各样的卖牛­肉­面的店铺摊贩,遍布台北的大街小巷,风味迥异,各擅胜长,有的还自称有“独门秘方”,吃起来滋味也确实与众有点不同。

在百花纷陈的牛­肉­面中,首先说唐矮子。

到了台北后,最早吃到的牛­肉­面,就是唐矮子。

那时候正是三军球场的全盛期,七虎斗大鹏后,克难、国光、铁路、警光、虎风、大道,甲组的篮球队固然是­精­英辈出,就连乙组的追风、力力、球技也有足观处。

那时候我们有几个朋友,每当三军球场有好戏登场时,就拉着当时的篮球王子陈祖烈带我们去看“赠球”,看完球就去吃唐矮子。

那时候东门宝宫戏院对面的一块空地上,摊贩林立,紧靠着面临信义路一栋灰暗­色­的大楼,大楼下有走廊颇长,宽也有一两丈,唐矮子的面摊,就摆在走廊里,除了牛­肉­面外,还卖蒸饺、小菜、担担面、素椒炸酱,每一样都很入味,牛­肉­面更辣得过瘾。

陈祖烈嗜辣,每次吃唐矮子,都辣得满头大汗,好像刚赛过一场球一样,非到宝宫对面去喝碗冰凉的绿豆汤不可。

唐矮子短小­精­悍,每天练石担石锁,练出了一身好­肉­,人又豪爽,格老子的硬是条汉子,虽然卖牛­肉­面,却交了不少朋友,后来陈祖烈老朋友帮他去美国开店,不知道是不是美国牛­肉­面的第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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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骨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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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六勇战名的画点铺“明星”隔壁的排骨大王,也是多年老店,二十年前,“路透社”的蔡文智兄带我去过,已经是一楼一底的局面,卖的东西只比现在少了原盅汤、福州鱼丸、酸辣汤、卤菜而已,味道则二十年未变。

那里店铺门口,总是摆着一锅炸排骨­鸡­腿鱼排的老油,黑黝黝的,在大家还不懂老油可以致癌的时候,这锅油反而代表他们的字号老,味道浓。

就算现在,只要味道直的好吃,一点点可能会致癌的消息,还是吓不走老吃客的。

可是谁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这家老字号的排骨大王竟然做了一件令人百思不解的事,居然“冒险”将他们卖的排骨变少了,也变薄了。

­肉­不够厚,炸起来就­干­了,排骨一­干­,吃起来就不再有那种丰富多汁解谗的感觉,于是“排骨大王”这四个字,其中至少有两个字已经可以存疑。

也许这位“大王”的老板其志已不在“排骨”,否则还是不要存侥幸之心的好,要知道吃客的嘴是谁也骗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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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肉­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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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牌的鸭­肉­扁,在武昌街和中华路的转角处,十几年以来,生意天天都好得造反。

那里的陈设简陋,又没有冷气,炎夏被日,一碗热汤喝下去,如蒸三温暖,可是吃客仍然照旧排队去吃,毫无怨言。

这没有别的原因,只不过他们的价钱虽贵一点,可是东西拿出来,绝对货真价实,绝不偷工减料,用来下面的汤,其味浓郁,风味独特,不但要以吃,而且可以享。

沿着中华路往新世界那个方向走,还有一家鸭­肉­扁,叫十字轩,据说和武昌那一家也颇有渊源,只不过两家店的招待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味道却是路口那一家浓得多。

我跟几个朋友有一点深具同感——要想享受一点伙计的笑容,就千万不要到生意特别好吃的小吃店。

可是生意不好的小吃店伙计,有时候也一样面­色­如土,就令人想不通了。

剑潭著名的米粉汤附近,有一家卖鸭­肉­扁的小店叫“有良心的黑店”,店面甚噱,并此一记。

“鸭­肉­扁”者,鹅­肉­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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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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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武昌街上电影院林立,比台北其它任何一条街上的电影院都多,大家遂名之为“电影街”,却不知武昌街上的小吃店也不少,而且有四家是好吃的人早已耳熟能详的。

现在我们从街头字号民最老的一家说过来。

味增汤与咖喱饭。

味增汤和咖喱饭几乎已经成了日常人最喜爱的便餐,在台湾,也是种极普遍的食物,只可惜做得好的并不多。

现在我说的味增汤,是非常平民化的,汤里只看得见葱花和豆腐,饭是用一个大盘子装一碗子白饭,上面再浇上浓浓的一勺咖喱汁汁里有­肉­类、红萝卜、马铃薯和洋葱,其简陋当然不可和大饭店里的咖喱餐相提并论,可是做得好的话,也别有风味,而且非常解馋。

武昌街口近沅陵院街处有一处木板店,做的汤和饭都极好,另外还卖炸­肉­、煎鱼、白切猪豚、糖醋排骨、炒白菜和炒­鸡­蛋等有限几样菜,是多年的老字号了,虽然也没有明确的招牌,可是一到中午饭口上,附近的“上班族”全都争先而来,真的时常有排队的事发生。

老板薄利多销,二三十年来也赚了不秒,有时候也会上白碧华殿和舞厅散步一番,遇见熟人,故作神秘状地偷偷一笑,意示彼此守秘,大家心就心照不宣,反正再去的时候,老板也不会在饭上多浇一勺咖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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淞园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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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的小吃店中,以“食府”为名的,在我的记忆中印象比较深刻的,一共有三家,除了淞园外,较早的一家是“红豆”,较晚的一家是“东林”。

红豆食府在白宁南路,大概就是现在一家皮鞋店的旧址,字号甚老,是我学生时代常去光顾的地方,不但价廉物美,一味“葡国­鸡­饭”,用小洋铁盆装上来,利用微火局好,颜­色­金黄,焦香四溢,器皿虽不美,滋味之美,至今犹令人垂涎三尺。

红豆结业已久,淞园是我早年光顾之处,店设大安街,门面装潢甚佳,小菜的风味亦佳。

他们卖的盆菜、面点、黄鱼、狮子头、小砂锅,也都是道地的的江浙家庭口味,但却不像“秀兰”、“东林”,并此不以为号召。

他们的口味以清淡独家见称,盐加得不多,不加味道,非常适于现代医学卫生。我的朋友爱吃味­精­,每去必定另外要小碟,他们又照办不误,店主人陈老板夫­妇­将大生意改做小生意,一样的和气生财。

他们的黄豆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剥­肉­出如粟子,新鲜结实,一碗排骨面汤清面爽,排骨­嫩­而厚,绝不在台北任何一家排骨大王之下,只可惜他们并不想做“大众化”的生意,连客人好像都要经过­精­挑细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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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兰与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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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林食府在永康街,巷子前端有著名的永康街生煎包子,行端距离新进崛起的秀兰小吃也仅有一箭之远,一家新开的店铺能够在这两家名店中中生存已经不是件容易事了,何况他们卖的东西又几乎完全跟秀兰差不多,样子反而好像少了些。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生意还能够越做越好,当然是有原因的。

鱼虾新鲜,小菜时新,口味地道,这当然是原因之一,可是严格说来,也并没有太大的特­色­,比起秀兰,淞园来,也没有太特别的地方,我想那里几位老板娘迎人的笑脸,是可以增进人们食欲的最好作料。

到一些有名的小吃店去,本来多少总难免会受点气的。在那些地方,能够给你个座位,给你点东西吃,已经是很给你面子了,如果你还有脸东挑西捡的,嫌少嫌慢,就未免太不识相了。

可是现在你居然能在一家好吃的小吃店里看到笑脸,你会不会以为你走错了地方?

秀兰小吃,近年声名甚著,里面的小菜五花八门,时常变化更新,家腌的白­肉­和几样拿手名菜,各具特­色­,风味确实极佳,只要能够得到嘴,就算罚站半小时,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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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

看到那些曾经把快乐带给别人,自己也能想法子让自己快乐的女孩,就正如看到我的某一些朋友一样,总是会让我有乾一杯的冲动。

那些朋友中大多数也跟我一样,少小离家、一知半解之间,只凭着一时血气之勇,也不知做过了多少似对似非的事,只求得一个问心无愧,倒也无所怨尤。

这些人之中,有一些在壮年时就已故去了,有些固然是因为恩怨难了,行走於暗巷之中,溅血於五步之内,可是多数还是因酒而死。

这是因为他们多专逞一时之意气,做匹夫之狂态?还是因为他们胸中都有些解不开的结,要借他人之杯酒,来浇自己胸中的块磊?

不管怎样,我死去的朋友们,我但愿你们都能安息。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相信自古以来,就有很多人有这种感触,只不过由我先把他从思想变为黑字,印在白纸上而已。

人在江湖,固然是身难由己,其实人不在江湖,又何尝能够由得自己呢?如果一时觉得气闷,就放歌纵酒,唯有令亲者痛,仇者快。

我也曾是酒徒,我也曾在生死间来去,我又何尝没有一些尖锥般的感触刺在心里?如今虽然自甘寂寞,远避山上,但却依然时常会有些身不由己的悲哀。

可是最近我已经懂了,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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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界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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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也是个喝酒的人,而且喝得很多,跟很多酒界中的名人大将都喝过酒,而且拼过酒。

喝酒有名的人,未必真的能喝,有的以酒龄胜,有的以慢酒胜,还有的只不过徒有虚名而已。

千金易得,一将难求,喝酒的人虽多,真正能称为大将的,却没有几个。

在影剧团里,王羽是真的能喝,非但能连尽十余杯面不改­色­,而且能长期抗战,再加上他的出手灵敏、反应快、猜拳也是顶尖高手,酒不胜拳胜,就是拚不醉你,还是一样可以把你放倒。

徐少强也是高手,喝酒又快又稳又狠,只要一看准机会,有时甚至会一连敬你几大杯,而且喝的都是既不加冰也不加水的纯白兰地,一直要喝到躺下为止。

要他躺,可真不容易。

其余的人之中,张冲喝酒极稳,很少醉,曾志伟是个很好玩的朋友,喝酒也痛快,有一次在统一,曾经被我骗了一次,连尽三大杯­精­纯白兰地,此后逢人叫苦,说我不够意思。

在女孩中,杨丽花素有酒名,大家都知道她能喝,陈丽丽也不错,罗维的夫人也是大将,只不过罗大导只赌不喝,罗夫人的酒也就不多喝了。

其实女星中真正能喝的是李菁,一两瓶XO下去,当它没事,恬妮喝伏特加如喝开水,都是女中豪杰,可敬可佩。

可是我最佩服的还是陈定山和卜少夫两位。

我第一次陪定公喝酒的时候,定公已经八十六岁了,仍然健饮健谈,谈笑风生,喝掉大半瓶白兰地后仍可提笔作画,一笔字更是写得清丽娟秀,妩媚入骨。

他的夫人十云女士,自己虽然滴酒不喝,对定公喝酒却只有照顾,而无罗索,中国女­性­所有的美丽,我几乎都在她身上看到了。

被大家公称为“二哥”的卜少夫先生,如今已七十有七,可是一套白西服穿得笔挺时,风采依然不输少年。

二哥喝起酒来更厉害,从中午喝到午夜,从午夜喝到天亮,要是有谁想溜走,被他一把抓住,只有乖乖的自罚一杯。

数十年来,港台两地,喝酒被他放倒的英雄好汉,也不知有多少了,二哥的腰杆却仍然笔挺如故,信乃人中之杰,也令人不得不佩服。

我常常认为,一个人如果还能吃得下、喝得下,就是个有福气的人。

现在我已经连一滴酒都不能喝了,我不喝酒,倒不是因为怕死,而是因为一喝下去之后,那样子实在可怕。

我第四次因为不听医生的又住进医院时,护士小姐们听说我“又来了”,大家集体来看我,而且说准备要送一个“最佳勇气奖”。

这个奖我却实在不敢要了。

不喝酒之后,别的倒也没什么,只不过觉得日子变得长了些,朋友也好像变得少了些。

平时常常到家里来的朋友,如今都说:“那小子不喝酒了,去了也没意思,又不能两个人面对面的坐着­干­瞪眼。

我还有一个做电脑的朋友说得更妙:“以前一看见古龙能喝酒就害怕,更怕被他灌醉,简直不敢找他吃饭,现在他不喝了,找他吃饭好像也变得没意思了。”

现在我也懂了,人生中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一个人只要还活着,就要学会懂得这些。他活得才会比较快乐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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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与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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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花钱,就得赚钱。

那时候我写的武侠小说,从《苍穹神剑》开始,接着的是:

《剑毒梅香》、《残金缺玉》、《游侠录》、《失魂引》、《剑客行》、《孤星传》、《湘妃剑》。

然后是:

《飘香剑雨》、《神君别传》、《情人箭》、《浣花洗剑录》、《大旗英雄传》、《武林外史》。

一直到《武林外史》,我的写作方式才渐渐有了些转变,渐渐脱离了别人的窠臼,然后就开始写自己的小说了。

《绝代双骄》、小李飞刀的《多情剑客无情剑》、楚留香的《铁血传奇》和《侠名留香》、《陆小凤传奇》、《七种武器》、《萧十一郎》、《流星·蝴蝶·剑》、《天涯·明月·刀》。

然后在别人口中总是带着三分谐笑味道的所谓“古龙式小说”、古龙式文、“古龙式对白”,才渐渐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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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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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华侨俱乐部,总理人是蔡文锦,八面玲珑,酒量极高,比起喝黑松汽水来,更是无人能敌,有一次,他喝汽水我喝酒,就曾被他灌得七荤八素,连自己是怎么回去的都不知道。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大醉,却不幸不是最后一次。

现在还在舞国流连的名大班依菲和老宗,那时候已经在华侨了,繁华一梦,转眼二三十年,眼看着风流换尽,物是人非,他们心里不知道是不是也有很多感慨。

继华侨之后,万国联谊社、华都、国际、夜巴黎、仙乐斯、维纳斯、第一、米高梅、各舞厅次第兴起,也曾各领一时风­骚­,当年的名女艳姬,有些至今居然还能遇见,居然还是好朋友,喝过两杯后,想起当年,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那时候上班的女孩,和现在多少有些不同,因为去舞厅的客人也不同了,就连那一点虚假而脆弱的情趣,都被抛在脑后。

唯一让人觉得有一点开心的是,那时候上班的女孩中,有很多人的归宿都不错,而且林下风标,依旧可人,甚至连那一点豪气和义气都不减当年。

看到她们,我总是会觉得很高兴,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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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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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人,有的人喜欢追忆往事,有的人喜欢憧憬未来,但是也有些人认为,老时光不一定就是好时光,未来的事也不是任何人所能预料的,只有“现在”最真实,所以一定要好好把握。

这种人并不是没有事值得回忆,只不过通常都不太愿意去想它而已。

往事如烟,旧梦难寻,失去的已经失去了,做错的已经做错了,一个人已经应该在其中得到教训,又何必再去想?再想又有什么用?

可是每当良朋快聚,在盈樽的美酒渐渐从瓶子里消失,少年的豪情渐渐从肚子里升起来的时候,他们也难免会提起一些往事,一些快乐的往事。

让人伤心失望痛苦悔恨的事,他们是绝不会去想的。他们总是希望自己能为自己制造一点欢愉,也希望别人同样快乐。

所以我写稿多年,什么都写,就是不写别人的私事。

不写别人,当然更不写自己。

我一向认为每个人都有保留他自己隐私的权力。

可是每个人一生中多少总是有些有趣的事是希望别人共享的。如果一个人总是能让别人来分享他的快乐,这个世界岂非也会快乐得多。

所以现在我写这篇稿子,写我的思念和快乐日,其中当然也有些事,在当时看来虽然微不足道,后来却影响了我的一生,甚至改变了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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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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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写武侠小说之前,我也和其他一些武侠作者一样,也是个武侠小说迷,而且也是从小人书看起的。

“小人书”就是连环图画,大小约和现在的卡式录音带相同,一本大约有百余页,一套大约有二三十本,内容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其中有几位作家如赵宏本、赵三岛、陈光镒、钱笑佛、只到现在我想起来印象还是很鲜明。

陈光镒喜欢画滑稽故事,从一只飞出笼子的鸟开始,画到­鸡­飞,蛋打,狗叫,人跳,碗破,汤泼,看得我们这些小孩几乎笑破肚子。

钱笑佛专画警世说部,说因果报应,劝人向善。赵宏本和赵三岛的就是正宗武侠了,《七侠五义》中展昭和欧阳春,郑证因创作的鹰爪王和飞刀谈五,到了他们笔下,好象都变成活生生的人。

那时候的小学生书包里,如果没有几本这样的小人书,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可是不知不觉小学生已经长大了,小人书已经不能再满足我们了,我们崇拜的偶像就从赵宏本转移到郑证因、朱贞木、白羽、王度庐和还珠楼主,在当时武侠作者中,最受一般人喜欢的大概就这五位。

然后就是金庸。

金庸小说的结构­精­密,文字简练,从《红楼梦》的文字和西洋文学中溶化脱变成另一种的形式,新的风格。如果我手边有十八本金庸的小说,只看十七本半我是绝对睡不着觉的。

于是我开始写了。

引起我写武侠小说最原始的动机并没有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而是为了赚钱吃饭。

那时我才十八九岁,写的第一本小说叫《苍穹神剑》。

那是本破书,内容支离破碎,写得残缺不全,因为那时候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当成一件正事。

如果连写作的人自己都不重视自己的作品,还有谁会重视它?

写了十年之后,我才渐渐开始对武侠小说有了一些新的观念,新的认识,因为直到那时候,我才接触到它内涵的­精­神。

一种“有所必为”的男子汉­精­神,一种永不屈服的意志和斗志,一种百折不回的决心。

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战斗­精­神。

这些­精­神只有让人振作向上,让人发奋图强,绝不会让人颓废消沉,让人看了之后想去自杀。

于是我也开始变了,开始正视我写的这一类小说的形态,也希望别人对它有正确的看法。

武侠小说也是小说的一种,它能够存在至今,当然也有它存在的价值。

最近几年来,海外的学者已经渐渐开始承认它的存在,渐渐开始对它的文字结构思想和那种人­性­的冲突,有了一种比较公正客观的批评。

近两年来,台湾的读者对它的看法也渐渐改变了,这当然是武侠小说作者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可是武侠小说之遭人非议,也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其中有些太荒缪的情节,太沉旧老套的故事,太神话的人物,太散慢的结构,太轻率的文笔,都是我们应该改进之处。

要让武侠小说得到它应有的地位,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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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的小夜曲

大``学"生: 网

多么美丽的复兴岗,多么美丽的黄昏。

复兴岗当然也绝不是只有在黄昏时才美丽。早上、晚上、上午、中午、下午,每天每一个时候都一样美。

早上起来,把军毯折成一块整整齐齐的豆腐­干­,吃两个减肥节食的人连碰都不能碰的白面大馒头,就开始升旗,早­操­,上课。

中午吃饭,吃得比平时在家里最少多两倍。

下午排戏,每个人都很认真,每一天每一个时候都过得认真愉快。

可是我最忘不了的还是黄昏,复兴岗的黄昏。

“黄昏时,你言词优美,化作歌曲。”

有一个年纪比我大一点的女孩子,有一对小小的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小小的嘴,在黄昏的时候,总是喜欢唱这支歌。

她唱,我听。

刚下了课,刚洗完澡,刚把一身臭汗洗掉,暑日的酷热刚刚过去,绚丽的晚霞刚刚从远山那边吹过来,风中还带着木叶的芬芳。

我陪她走上复兴岗的小路上,我听她唱,轻轻地唱。

她唱的不是一支歌,她唱的是一个使人永远也忘不了的梦。

现在想起来,那好像已经是七八个世纪以前的事情,却有好像是昨天的事。

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那时候我对她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我只知道那时候我们都很快乐,我们在一起既没有目的,也没有要求,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做,有时甚至连话都不说。

可是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心里很快乐。

话剧演了三天,最后一天落幕后,台下的人都散了,台上的人也要散了。

我们来自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地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五个星期,现在戏已散了,我们一排躺在舞台上,面对着台下一排排空座位。

就在片刻前,这里还是个多么热闹的地方,可是忽然间就已曲终人散,我们大家也要各分西东。

——那天晚上跟我一起躺在舞台上的朋友们,那时你们心里是什么感觉?

那时候连我们自己也许都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可是自从那天晚上离别后,每个人都好像忽然长大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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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戏

我居然也演过戏。

我演的当然不是电影而是话剧,演过三次,在学生时候学生剧团里演的那种话剧,当然没有什么了不得。

可是那三次话剧的三位导演,却都是有点了不得了.。

第一次演戏是在附中,那时候我是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初中部第三十六班的学生,李行先生是我们的训育组长还在和他现在的夫人谈恋爱,爱的水深火热,我们早就知道他们是会白首偕老、永结连理的。

那一次我演的角­色­叫“金娃”,是个白痴,演过之後,大家都认为我确实很像是个白痴。

直到现在他们还有这种感觉。

我自己也有。

第二次演戏我演的那个角­色­也不比第一次好多少,那次我演的是个小太保,一个被父母宠坏了的心太保。

那时候我在念“成功”,到复兴岗去受训,第一次接受暑期战斗文化训练。我们的指挥老师就是丁衣先生。

现在我还是时常见到丁衣先生。他脸上有两样东西是我永远都忘不了的。

一副深度近视眼镜和一脸温和的笑。

第三次演戏是在“成功”,我们的训育组长是赵刚先生,演戏的导演却是从校外请来的,就是现在的“齐公子”小白。

白景瑞先生不但导过我的戏,还教过我图画,画的是一个小花瓶和一只大苹果,花瓶最后的下落不明,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苹果绝没有被人吃进肚子,因为那是腊做的,吃不得。

直到现在,我还是称白先生为“老师”,可见我们之间并没有代沟。

我写第一本武侠小说的时候,他在自立晚报做记者,住在李敬洪先生家里,时常因为迟归而归不得,那时我住在他后面一栋危楼的一间斗室里,我第一本武侠小说刚写了两、三万字时,他忽然深夜来访,于是就顺理成章的做了我第一位读者。

前两年他忽然又看起我的书来,前後距离达十八年之久,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来说,这样的读者只要有一个就已经应该觉得很愉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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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情怀总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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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无疑是件很愉快的事,可是喝醉酒就完全是另一件事了。

你大醉之後,第二天醒来时,通常都不在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

你大醉之後醒来时,通常都只会觉得你的脑袋比平常大了五、六倍,而且痛得要命,尤其是在第一次喝醉的时候更要命。

我有过这种经验。

那时候我在念淡江(校名),在淡水,几个同学忽然提议要喝酒,於是大家就想法子去“找”了几瓶酒回来。

大概有五、六个人,找来了七、八瓶酒,中国酒、外国酒、红露酒、乌梅酒、老米酒,杂七杂八的一大堆酒,买了一点鸭头、­鸡­脚、花生米、豆腐乾,先在一个住在淡水的同学用一百二十块钱一个月租来的一间小破屋子里喝,喝到差不多了,阵地就转移到淡水海边的防波堤上去。不是杨柳岸,是防波堤。

那天也没有月,只有星——繁星。

大家提著酒瓶,躺在凉冰冰的水泥堤上,躺在亮晶晶的星光下,听海风吹动波浪,听海涛轻拍堤岸,你把酒瓶传给他,他喝一口,他把酒瓶递给我,我喝一口,又喝了一轮之後,大家就开始比赛放屁,谁放不出就要罚一大口。

随时都能够把屁放出来绝不是件容易的事,身怀这种“绝技”的只有一个人,他说放就放,绝对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情况发生。

所以他拼命放屁,我们只有拼命喝酒。

那天大家真是喝得痛快得要命,所以第二天就难受得要命。

可是现在想起来,难受的感觉已经连一点都没有了,那种欢乐和友情,那一夜的海浪和繁星,却好像已经被小李的飞刀刻在心里,刻得好深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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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绿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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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写武侠,就开始赚钱了,一个人如果能只赚钱而不花钱,当然是令人想不佩服都不行的,不幸的是,这种人并不多,所以这个世界上大年多数人还能活得很快乐。

那时侯武侠小说还是薄薄的一本,笔快的人,三四天就可以写一本,每一本的稿费从五百元到三千元不等,我爬到三千元的时候,还是一九六零年的夏天,赚钱真是赚得愉快极了。

赚得愉快,花得当然也要愉快。

那时侯台北市灯红酒绿的地方虽然远不及现在普及,但却已足够一个初入花花世界的年轻人痛痛快快地把钱花得­精­光了。

一九六一年左右,台北市的酒家虽然已有不少,年轻人去的却不多。

上酒家一定要呼朋唤友,成群结党,喝得才痛快,上舞厅就方便多了。

最早的时候,台北的舞厅就只有一家"华侨俱乐部",北投的"众乐园",基隆的"国际联谊社"虽然都流行过一阵子,路途毕竟太遥远,所以每天晚上"华侨"门口的私家三轮车都排成长龙,等着恩客带小姐出去兜风之后再去吃宵夜。

其实那些三轮车大多数都不是"私家"的,只不过装潢得漂亮一点,充当一些死要面子的"大亨"们故作有车状而已。就算"大亨"做不成,做做"大头"也有趣得很。

要出去玩,本来就是要时常当当大头的。

那时侯我居然也俨然大头,登堂入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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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让幽兰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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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一件可怕的事,又可怕、又可悲、又可怜。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这一生中竟然从来没有循规蹈矩地依照正统方式去交过一个女朋友。

这绝不是因为害怕----怕责任、怕结婚、怕失去自由、怕被人抛弃、怕受到伤害。

老实说,那时候我还不太懂“害怕”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直到最近,还有读者来信,说我老是在书里把女­性­写成“那个样子”,一定是因为我曾经被女孩抛弃,受到过伤害,甚至连心理都有点不正常了。

我敢保证,那也不是我没有交女朋友的理由,那时候我找寻过不知道“受到伤害”是怎么回事,更不知道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要为女人伤心。

我之所以没有交过正常的女朋友,大概只因为我过的生活一直的不太正常,别人还正常(背着书包上学去)的时候,我已经“落拓江湖载酒行”了。

风尘中的女孩,在红灯绿酒的互相竞映下,总是显得特别美的,脾气当然也不会像大小姐那么大,对男人总比较温顺些,明明是少女们不可以随便答应男人的事,有时候她们也不得不答应。

从某种角度看,这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剧。

所以风尘中的女孩心里往往会有一种不可对人诉说的悲怆,行动间也往往会流露出一种对生命的的轻蔑,变得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做事的时候,往往就会带着种浪子般的侠气!

对于一个本身血液中就流着浪子血液的男孩来说,这种情怀,正是他们所追寻的,所以一跌入十里洋场,就很难爬出来了。

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薔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想到这一点,一个男人心里总难免会有些自我陶醉,有时候说不定还会觉得有点安慰。

这种心情,说来是不是又可怜、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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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哥的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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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奇侠传","通天教主"李费蒙

说起李费蒙这名字,也许还有人不知道,如果说起"牛哥",那就是谁人不知,那个不晓了。

牛哥,牛哥的哥哥李凌翰,最近和"制片王"王龙合作的制作人张仁道,是我认得的朋友中,除了马芳之外,最驻颜有术、天赋异禀的三个人。

牛哥的漫画是一绝,签名式也是一绝,他的人更是一绝。

他当年画的"老油条"、"牛伯伯"、"四眼田­鸡­"、"牛小妹",滑稽突梯,讽刺入骨,现在他的漫画锋芒虽已稍减,可是线条之美,仍不作第二人想。

他当年写的小说"赌国仇城"、"职业凶手"、"情报贩子"全都风行一时。

他编过剧,做过导演,而且还亲自上银幕当过小生,和吴惊鸿演过对手戏。

他喝酒喝了三十多年,到现在还是酒到杯­干­,喝上个三两瓶绍兴,依然面不改­色­。

他交的朋友,上至达官贵人、明星名导,下至贩夫走卒、流氓太保,不认得他的人实在不多,他认得的人实在不少。

今年他虽然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可是如果你在台北的"知名之地",看见一个锐眼如鹰,谈笑风生,而且时常语惊四座的人,如果你好奇,悄悄的去问:"那个人是谁?"你得到的回答通常都会是:"他就是牛哥。"

可是牛哥的奇,并不在这些方面。

牛哥的三奇

牛哥不但奇,而且有三奇。

只要认得牛哥的人,都知道他最喜欢的一件事,既不是喝酒,也不是吃­肉­,他甚至不能算好­色­。

他最喜欢"臭人"── 是"臭人",不是骂人。

被他"臭"的人,通常都是他的朋友,而且通常都不会生他的气,我从童子军时代就被他"臭","臭"了十七八年,也没有生过气。

他不但喜欢"臭人",而且很会"臭人",一件明明是"无中生有"的事,只要被他沾到一点边,经过他加油添酱之后,好像就变成"确有其事"了,不但别人相信,连"当事人"都几乎有点非相信不可的样子。

可是他"臭人"有点好处。

他只"臭人",从不伤人,而且他"臭"起人来,绝对一视同仁,六亲不认;只要他高兴,什么人他都"臭",连他的老婆都不能幸免,别人又怎么能生气?

这是一奇。

在别人心目中,他一直是个"大"人,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来大去,大模大样,甚至还有人认为他是个冤大头。

其实他一点都不大,做什么事他都很小心,他从来不欠别人一个小钱,别人没注意的小地方,他都照顾得很周到。

在外面玩,有时候他虽然也会大而化之,可是一回到家里,他照样抱孩子,下厨房;切一点绿的葱,黄的姜,红的辣椒,摆在一条鱼上,做成一道漫画一样的清蒸鱼,端给正在打麻将的老婆大人吃。

他的第三奇,就是他有个奇妻。

大家都知道张作霖是东北王,都以为他天不怕,地不怕,其实他也有害怕的时候。

至少他有点怕他的兄弟冯麟阁。

他抢先一步,抢到了奉天督军的宝座,冯麟阁就在他的督军府对面,也照样造了座督军府,而且还在院子里摆上十来架大炮,炮口正对着他的督军府,张大帅也只有低声下气的去求和。

大家都知道张学良是东北的四公子之一,却不知道东北气派最大的一位公子并不是张少帅,而是"冯庸大学"的创办人冯庸。

冯庸就是冯麟阁的大少爷,也就是冯娜妮的父亲,牛哥的岳父。

将门虎女,这位牛大嫂实在可以算是条"虎"──虽然不是那种人人见了都要退避三舍、头大如斗的母老虎,可是多少总有点虎威。

她心直口快,只要看见一个人有一点不顺眼的事,她就会指着那个人的鼻子,骂得"那小子"抬不起头来。

她常常喜欢自称"老娘",喝起酒来也不饶人,据说有很多"知名之士"都被她灌得跪地求饶──这虽然是她自己说的,可是无风不起浪,被她灌得跪下来的人多少总有一两个。

如果你认为她真是个"老娘",你又大错而特错了。

我跟她是中学同学,大学同学,她一直是我们的校花,现在虽然已经过"二十,二十"了,可是扎起小辫子,穿起牛仔裤来,依然还是个"牛小妹",走到马路上,照样还是有人吹口哨。

他跟牛哥,不但是经过患难、见过真情的夫妻,而且实在是天生的一对。

他们夫唱­妇­随,­妇­唱夫随,夫妻两个人一吹一唱,一搭一档,公不离婆,秤不离铊,别人"双拳难敌四手",所以,他们"臭人"的时候,别人只有乖乖的听着,傻傻的作苦笑状,然后还得敬他们一杯酒。

郑证因的"边城侠侣"、金庸的"神鵰侠侣",都是我看过很多遍的武侠小说,我佩服这两位作家,更羡慕这两对侠侣。

牛哥牛嫂这一对无疑也是一对侠侣,我希望他们也像杨过和小龙女一样,能够永远青春不老,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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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小李飞刀》第一集

大.学.生.小说.网

一.电视、朋友、酒

在两年以前,我就已经是个单身汉了,可是重新过单身汉的生活之后,我家里的朋友反而多更多了。

尤其是在十二月十一日这一天。

因为这一天的晚上,是《小李飞刀》第一次在华视频道出现的日子。

——这么多宣传,这么多剧照,再加上“对抗”,对抗的又是港剧,又是女将,真好玩。

我只不过是个写“武侠小说”的,可是我朋友的职业、学历、身份、地位都比我受人尊敬得多。

他们都很好玩。

——“好玩”的意思,有时候就是有趣。

所以他们也喜欢有趣的人,有趣的事,有趣的电视节目他们也不愿意错过。

所以他们才会在十二月十一日这个晚上,到我家来看《小李飞刀》,而且事先声明,绝不喝酒。

喝了酒,不但会影响判断力,也会影响到欣赏力,所以大家声名:

“十一点之前,大家都不喝酒,谁喝,谁是乌龟。”

到了十点零三分的时候,每个人都变成了乌龟。

——严格来说,到了九点五十分左右,都已经在开怀畅饮。

电视机呢?哇,好象已经远在天边,《小李飞刀》呢?谁还记得谁才是乌龟。

——你说这种情况好不好玩?

当然不好玩。

在我家里,坐我的椅子,吃我的饭,喝我的酒,居然不看《小李飞刀》,哎呀,真气死我也。

到了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终于找到一个脾气比较好的“总”字头朋友,一把揪住他,凶恨无比地问:“你为什么要关掉电视机,为什么不看《小李飞刀》?”

我的朋友吓了一跳,用一种非常吃惊,而且非常抱歉的眼光看着我:

“你在说什么?”他的声音好象刚被狗咬了一口,“难道你敢说刚才我们看的那档子戏是《小李飞刀》?”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就算他是十八个大学的博士,我也不管了。

因为我已经被他气死。

二.小李与飞刀

赵钱孙李

张王李赵

百家姓据说是宋朝人写的,宋朝的皇帝姓赵。赵字当先,理所应当。

张王李赵四姓,走遍全国,到处碰到。

不管老新兵,姓“李”的人大概总要比姓氏的多一点,甚至多很多。

可是“小李”只有一个。

——我的意思当然是说:“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那个小李。

刀有很多种,大刀小刀长刀短刀宽刀窄刀单刀双刀虎头刀鬼头刀雁翎刀砍山刀斩马刀,以及戒刀腰刀解腰刀鸳鸯刀鱼鳞刀紫金刀青龙偃 月刀五凤朝阳刀,甚至连菜刀屠刀剃头刀都叫刀,都是刀。

每种刀都是刀,每种刀被投出去之后,都是致命的武器。

如果你用一柄剃头刀用力投出,刀飞、刀割,割断一个人的咽喉,不管是碰巧也好,不是碰巧也好,只有一点总是不争的事实——

这把刀总是从一个人的手里飞出去,杀死了另一个人。

不管这把刀是一种什么样的刀都一样。

可是“飞刀”只有一种。

——我的意思当然是说:“小李飞到,例无虚发”的那种飞刀。

三.一点感觉,还未写出

小李人人都可以演,人人都可以把一柄飞刀投出去伤人。

可是这个“小李飞刀”却是不一样的,尤其对我来说,更不一样。

所以我总难免对这个“小李飞刀”有一点感想,甚至还有一点偏爱。

有了偏爱,就难免会有偏见,就难免有得罪别人的地方。

可是即使如此,我还是要把这一点感觉写出来,因为一个像我这样的人,有感觉的时候已经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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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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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关于武侠”

听说我的朋友准备写《中国武侠小说史》,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说来,这实在是件非常值得欢喜兴奋的事。

武侠小说之由来已久,武侠小说之不被子重视,也由来已久,现在终于有人挺身而出,为这种小说作一个有系统的记录,使它日后也能在小说的历史中占一席地,这件工作的本身,已无疑是武侠小说历史中的一大盛事;只要是写武侠小说的人,都应该来共襄盛举。

所以我也不免见猎心喜,只可惜我既没有倪匡兄那么大的魄力,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我只不过像是个献曝的野人,想把我对武侠小说的一点点心得和感想写出来,既不能算正式的记录,更不能算严肃的评论。

假如它还能引起读者诸君一点点兴趣,为倪匡兄的工作,作一点铺路的工作,我就已心满意足了。

关于武侠小说的源起,一向有很多种不同的说法——自太史公的《游侠列传》开始,中国就有了武侠小说——这当然是其中最堂皇的一种,但接受这种说的人并不多。

因为武侠小说是传奇的,如果一定将它和太史公那种严肃的传记相提并论,就未免有点自欺欺人了。

在唐人的小说记事中,才有些故事和武侠小说比较接近。

《唐人说荟》卷五,张骞的《耳目记》中,就有段故事是非常“武侠”的。

“隋末,深州诸葛昂,­性­豪爽,渤海高瓒闻而造之,为设­鸡­肫而已。瓒小其用,明日大设,屈昂数十人,烹猪羊等长八尺,薄饼阔丈余,裹馅粗如庭柱,盘作酒碗行巡,自作金刚舞以送之。(“屈”即邀请之意。)昂至后日,屈瓒所屈客数百人,大设,车行酒,马行炙,挫碓斩脍,硙砾蒜齑,唱夜叉歌狮子舞。瓒明日,复烹一双子十余岁,呈其头颅手足,座客皆喉而吐之。昂后日报设,先令美妾行酒,妾无故笑,昂叱下,须臾蒸此妾坐银盘,仍饰以脂粉,衣以锦绣,遂擘腿­肉­以啖,瓒诸人皆掩目,昂于­奶­户间撮肥­肉­食之,尽饱而止。瓒羞之,夜遁而去。”

这段故事描写诸昂和高瓒的豪野残酷,已令人不可思议,这种描写的手法,也已经和现代武侠小说中比较残酷的描写接近。

但这故事却是片断的,它的形式和小说还是有段很大的距离。

当时,民间的小说、传奇、评话、银字儿中,也有很多故事,是非常“武侠”的,譬如说:盗盒的红线、昆仑奴、妙手空空儿、虬髯客,这些人物,就几乎已经和现代武侠小说中的人物互无分别。

武侠小说中,最主要的武器是剑,关于剑术的描写,从唐时开始,就有很多比现代武侠小说的描写更神奇。

红线和大李将军的剑术,已被渲染得几近神话,但有关公孙大娘的传说,却无疑是有根据的,绝非空中楼阁。

杜甫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其中对公孙大娘和她弟子李十二娘剑术的描写,就是非常生动而传神的。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这之久低昂。(火+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杜甫是个诗人,诗人的描写,虽不免近于夸张,可是以杜甫的­性­格和他的写作习惯看来,他纵然夸张也不会太离谱。

何况,号称“草圣”的唐代大书法家张旭,也曾自言:“始吾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

由此可见,公孙大娘不但实有其人,她的剑术,也必定是非常可观的——剑器虽然不是剑,是舞,但是舞剑也必然可以算是剑术的一种,只可惜后人看不到而已。

那么,以此类推,武侠小说中有关武功的描写,也并非全无根据,至少它并不像一些“文世界的卫道者”所说的那么荒谬。

这些古老的传说和记载,点点滴滴,都是武侠小说的起源,再经过民间的评话、弹词和说书的改变,才渐渐演成现在的这种形式。

《彭公案》、《施公案》、《七侠五义》、《小五义》和《三侠剑》等,就都是根据“说书”而收写成的已可算是我们这一代人所能接触到的最早的一批武侠小说。

《七侠五义》本来并没有七侠而是《四侠五义》,后来经过一代文学大师俞曲园(樾)先生的增订修改,加上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小侠艾虎,才变为现在这种版本,而风行至今。

所以,严格说来,俞曲园也是我们这些“写武侠小说的”的前辈。

张杰鑫的《三侠剑》是比较后期的作品,所以它的型式和现在的武侠小说最接近。

这本小说中最主要的一个人物,本来应该是“金镖胜英”,他的“迎门三不过”、“甩头一只”、“鱼鳞紫金刀”,都是“天下扬名”的武器,但他却并不是个可以令人热血沸腾的英雄人物。

他太谨慎,太怕事,而且有点老­奸­巨滑,他掌门弟子黄三太的­性­格也一样,比起来,伤在黄三太镖下的山东窦尔墩,就比他们有豪气得多,但窦尔墩后来却偏偏又被黄三太的儿子黄天霸击败了。

胜英、黄三太、黄天霸,本是一脉相承的英雄,但却又偏偏都不是真正的典型英雄人物。

胜英是“剑客”艾莲迟的第四个徒弟,但武功比起他的师兄弟来,却差得很多,非但比不上他的大师兄“镇三山,辖五岳,赶浪无丝鬼见愁,大头鬼王”夏侯商元,就算跟他的五师弟“飞天玉虎”蒋伯芳、六师弟“海底捞月”叶潜龙比起来,也望尘莫及。

所以我以前一直想不通,张杰鑫为什么要将他书中的英雄写成这么样一个人,直到现在我才了解,他当时这么样写,是有他的苦衷的。

在清末那种社会环境里,根本就不鼓励人们做英雄,老成持重的君子,才是一般人认为应该受到表扬的。

武侠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要受到社会习惯的影响,所以从一本武侠小说中,也不难看出作者当时的时代背景。

张杰鑫的这本《三侠剑》,非但结构散漫,人物也太多,并不能算是本成功的小说,因为这本小说,本来就不是有计划的写出来的,而是别人根据人的“说书”笔录的,叫座的说书,应听众和书场老板的要求,欲罢不能,只有漫无限制的延长下去,到后来当然难免会变得尾大不掉,甚至无法收场。

我特别提出这本书来,就因为后来所有的武侠小说,几乎全都犯了这种通病,人物和故事的发展,常常都会脱离主线很远,最显著的两个例子,就是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和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

平江不肖生和还珠楼主都是才气纵横、博闻强记的天才作家,他们的作品都是海阔天空,任意所之,雄奇瑰丽,变化莫测的。

平江不肖生向恺然,和三湘奇侠柳森严是同一时代的人物,他的《江湖奇侠传》据说就是根据柳森严的传说再加以渲染写成的,书中的主角----“金罗汉”吕宣良的弟子柳迟,就是柳森严的化身。

但后来故事的发展,已完全脱离了这条主线,前面写的绝顶高手,到后来竟变成了不堪一击的人物,很多人看这本书,都是看了一半兴趣就降低了,正如有些人看“红楼”只看前八十回;看“三国”看到死诸葛吓走活司马后就罢手一样。

因为后面的一段,看了实在有点叫人泄气,但前面的一段,却是非常­精­彩的,甚至可以说百看不厌,所以《江湖奇侠传》不但在当时可以轰动,而且在武侠小说中,也可算是本不朽的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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