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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哲心里不舒服,杭湛母女拿的是长期签证,入境得到的却是短期居留,比商务签证都短。移民官看杭湛与唯唯带的大包小包,是想常住的意思,于是给个短的,让你住得不舒服。曲哲空手带唯唯过桥,一看就不想多逗留,于是就给个长的,反正也不会多住。
理论上讲,她们20天后就得离开美国,否则就是非法居留。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她们就是合法地进来,再非法地待下去。移民局不管这些,非法后如果碰不上大赦,就一直非法下去。就如同上了贼船,只能做贼一样。当然这不是移民局的错,谁让你上贼船来着?
咨询过律师后,曲哲面前有两条路,要么为她们申请延期,要么出境后重新进来。申请延期风险小,但是等候期间长,得好几个月,期间无法出境,也有不批的可能。出境再入境简单,就是耗费力气,来回跑2000公里,而且风险还大,得冒着被拒绝入境的危险。美国人又不是没把杭湛从边境赶回去过,她当时也是持有效签证的。
曲哲想来想去,觉得还得赌一把。如同在森林里迷失已久的人,已经看到路在前方,即便有陷阱,也要试试。
但是,让患恐惧症的妻子自己带孩子第二次闯关他放心不下。作为主要申请人,他陪家属过境更合情理些,就带她们又回了一次加拿大,再陪她们回来。
曲哲汗流浃背地坐在那辆叫水星的福特车里,紧张地跟着前面那辆北美人俗称灰狗的长途大巴。
大巴里面坐着杭湛和唯唯,她们更喜欢乘大一些的交通工具走长途,如果能坐火车,她们是宁愿坐火车的。因为在车厢里她们可以随意走动,而坐在曲哲小车里是受限制的。至少何时上路,何时休息都由曲哲决定,连她们在途中休息站待的时间长一点都会受到他的催促。
曲哲开车不愿意中途走走停停,像有些人那样,开1000公里车恨不能休息四五次。如果是他,在高速公路上开这个距离的话,除了上厕所,可以一气到底,连吃饭都可以在行车途中进行。只是她们有些辛苦,在车后坐得枯燥无味,加上太阳晒,所以她们喜欢空间大的交通工具。
这一次倒不是因为这个,而是曲哲的车塞了满满一车东西,根本盛不下她们。所以她们乘灰狗大巴,又能多带一些行李,一个人能带两件大箱子,两个人就是四件,还可以带几件随身提包,再加上曲哲一汽车的容量,就基本上可以将家中七七八八的物品从加拿大搬到纽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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