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盖云集,名人荟萃。媒体追星,闪光灯乱闪。台上台下,人声鼎沸。三本刊物《世界都市》《乐》《青春一族》,摆在显眼的地方,来宾们感兴趣地翻看、议论。大家热烈地跟洪晃握手,祝贺她的成功。
台上,一位著名的音乐家开始表演了,是中国民间情歌的摇滚式演唱。人们的注意力都转到台上。
此刻,洪晃手拿一杯什么喝的东西,多少有点落寞地望向窗外北京城的满城灯火。
洪晃的好友,现代城女老板张欣,注意到洪晃的神情,走上来与她搭讪。
张欣:“洪晃,怎么了?”
洪晃:“没怎么,有点累。”
张欣:“才几年,出了三本杂志,这些品牌都成了你的客户,不累才怪呢。”
洪晃:“我这人不累是对的,累了才怪呢。”
张欣笑:“说吧,你又动什么心思了吧。”
洪晃:“没有,没有,杂志刚刚办得有模有样,谁动别的心思谁小狗。”
张欣:“我还不知道你,你想干什么,还不是说走就走。”
洪晃:“你知道吗?前几年,有人说我回家写东西,一定能自成一派,成为大家。我有时候真想把杂志脱了手,去做这个作家梦。”这时候,一个人走上来跟洪晃握手:“正好,我是贝塔斯曼的代表,我们一直想约你写点东西。”
洪晃:“写什么?”
代表:“就写写你怎么走上了出版刊物这一行。”
洪晃:“行行,我写我写。”
代表有点吃惊地:“这么快就答应了?”
洪晃:“怎么?有问题吗?”
代表:“当然没问题,只是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答应了。”
洪晃:“我干嘛不答应?出了书,能扩大我这三本杂志的影响。”代表:“那好,我们就一言为定。”
张欣:“你又要一心二用?你不把杂志脱手,就不会有时间写书!”
洪晃:“小声点,小声点,我可没说杂志现在就脱手,你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我这几本杂志呢。”
张欣:“那你一定拖期。”
代表:“没关系,答应我们的作者,要跟我们签定合同,一旦拖期,要赔偿我们损失。”
张欣:“洪晃,你可得考虑好。”
洪晃:“你别管行不行?我有办法,我有办法。”
屏幕上出现一行字幕结束语:洪晃的所谓办法,就是读者们现在看到的这本书的样子——洪晃求遍了她的朋友,包括她妈妈,一人给她写五千到一万字,她一个字没写,只当了一下编辑,关于洪晃出刊的书就出版了。
老典2002年6月12日
外婆和干妈
我的外婆是外公的二老婆,据说出身不是特别体面,是吃青春饭的。曾经有外号叫“铁面观音”,因为她从来不笑,的确,在我的记忆中没有她的笑容。据我妈说,我外婆年轻时候的风格是她永远在旗袍的扣眼里放一球新鲜的茉莉花,每天都换。解放后,我外公从香港回到北京,外婆就带着我妈从上海搬到北京。开始,他们住在东四八条的朋友家,等我出生的时候就搬到史家胡同现在的四合院了。我不记得外婆穿旗袍,可能是那时候她老了,也不记得她有茉莉花,但是记得她是全胡同最特别的一个老太太。首先,她留非常短的头发,每一根都整齐地背到脑后面,没有一丝乱发。她穿的衣服永远是素的,没有花的,颜色永远是各种调子的黑、灰和咖啡。她对料子非常讲究,夏天当然是各种丝绸裤子和中式衬衫,冬天是呢子的裤子和中式外套,有时候外面还穿一件缎子的棉背心。外婆人很瘦,个子不高,年轻的时候她剃过眉毛,老的时候也天天自己拿镊子整理一番。我至今还有一套我外婆梳妆用的银具,每一件都是精雕细刻。一共有五件,有一个镜子,一个胭脂盒,其他的几件是干什么用的我也搞不清楚了。我从小有个感觉,外婆是个很讲究的人,她喝茶永远用一个小的紫砂茶壶,凉白开永远是放在一个小铜壶里面,夏天我渴了,拿起壶来对嘴喝水总是要被外婆训一顿,她永远把我的错误归结为保姆和北方人。
我小时候的衣服都是我的干妈做的。如果当时有时尚刊物我干妈可以当服装编辑。她天天研究什么百褶裙、背带裙、连衣裙、卡腰、下摆、袖子的收口等问题。每个周末她的到来都是十足的一场时装秀,她每次都穿得不一样,衣服都是她自己做的。干妈特别喜欢高跟鞋,手提包的颜色和鞋的颜色永远是搭配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是我的干妈,可能她家里和我外公有关系,她就像我的形象设计师,每周都带新衣服来,都不一样,都是她的设计,也是她自己缝的。衣服带来我就得换上然后还要摆姿势,拍照。有时候外婆高兴了就请所有人去中山公园的来今雨轩吃冬菜包子,或者去新侨吃西餐。
身边都是漂亮人
除了外婆、干妈,还有黎姑姑和夏姑妈。黎姑姑叫黎明辉,是上海30年代的影星,据说她由于唱了一曲叫《毛毛雨》的歌走红。解放后就当了幼儿园阿姨。我四岁的时候,父母再不能忍受我在这些30年代摩登女郎身边鬼混,死活要把我送幼儿园。外婆先是不同意,后来妥协了,条件是我只能在黎姑姑当阿姨的幼儿园待半天,这样不会染上太多的北方人的坏毛病。
夏姑妈是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女人,天天小酒喝得高高的。她是巴黎回来的,所以也非常讲究穿,在我的记忆中她比外婆要洋气,头发烫成大波浪,也是一丝不苟地捋到耳朵后面。她有很多特别好看的皮包,都是发亮的。我小时候很想跟她要一个她的皮包,可是每次鼓足了勇气走到她房门口,她都会拿着酒瓶子冲出来,“咚”的一声把我吓得半死,然后她自己大笑着,抱着酒瓶子回屋了。每当这些干妈、姑婆们给我新衣服,我都要穿出来,然后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评论,还必须让我照相,照相的时候还要摆各种各样的姿势。从某种意义上我是这些摩登女郎的时尚发泄点,60年代已经不能随心所欲地打扮自己了,而她们的一生惟一的嗜好可能就是打扮自己,然后把自己像一碟精美的小菜一样贡献给她们的男人。解放后,她们已经不能在大街小巷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时髦亮相给广大革命群众,我这个关在大四合院里的女孩,正好是她们的一个时尚发泄和挥发的小玩具。
我发现我妈妈是个大美人是她调到外交部,从湖北干校回来那一天。那天我去火车站接她,在她从月台到车站的隧道中走出来那一刻,我有一种由衷的自豪,因为我发现我母亲身边似乎有一个光环,她比别人都亮。至今她的光环犹在,当她走进一个房间,她就是中心。我妈妈的美比上海那些摩登女郎要含蓄得多,我当然更喜欢我妈妈这种风格。我妈妈那时候都是穿很严肃的制服,而且颜色很深,但是我记得她总是有一件非常好看,颜色鲜艳一点的衬衫或毛衣穿在深色制服的里面,露出一点点鲜艳的领子。其实我妈妈是很简单的一个人,我小时候从来不记得妈妈涂脂抹粉,和那些上海老女人比起来,她朴素得多了。到了70年代,妈妈已经是外交部长夫人的时候,她的美容用品也不过只有檀香肥皂、友谊牌擦脸油和美加净牙膏。我记得妈妈出国带回来吃的、小人书,从来不记得她买什么口红之类的东西。
小的时候我身边的男人也都不逊色,我外公永远是中山装或中式的马褂。和我外婆一样,他所有的衣服都是好料子做的,我爸年轻时候真是一个帅哥,他对吃、穿都有上海人的感觉,就是经济再不景气,也是非常非常体面的。我爸爸至今打扮得非常得体,从来不穿T恤衫,只穿衬衫,而且是烫得笔挺的衬衫,裤子永远有裤缝,皮鞋贼亮贼亮的。
总而言之,小时候我身边都是漂亮人。
身边都是漂亮人
除了外婆、干妈,还有黎姑姑和夏姑妈。黎姑姑叫黎明辉,是上海30年代的影星,据说她由于唱了一曲叫《毛毛雨》的歌走红。解放后就当了幼儿园阿姨。我四岁的时候,父母再不能忍受我在这些30年代摩登女郎身边鬼混,死活要把我送幼儿园。外婆先是不同意,后来妥协了,条件是我只能在黎姑姑当阿姨的幼儿园待半天,这样不会染上太多的北方人的坏毛病。
夏姑妈是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女人,天天小酒喝得高高的。她是巴黎回来的,所以也非常讲究穿,在我的记忆中她比外婆要洋气,头发烫成大波浪,也是一丝不苟地捋到耳朵后面。她有很多特别好看的皮包,都是发亮的。我小时候很想跟她要一个她的皮包,可是每次鼓足了勇气走到她房门口,她都会拿着酒瓶子冲出来,“咚”的一声把我吓得半死,然后她自己大笑着,抱着酒瓶子回屋了。每当这些干妈、姑婆们给我新衣服,我都要穿出来,然后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评论,还必须让我照相,照相的时候还要摆各种各样的姿势。从某种意义上我是这些摩登女郎的时尚发泄点,60年代已经不能随心所欲地打扮自己了,而她们的一生惟一的嗜好可能就是打扮自己,然后把自己像一碟精美的小菜一样贡献给她们的男人。解放后,她们已经不能在大街小巷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时髦亮相给广大革命群众,我这个关在大四合院里的女孩,正好是她们的一个时尚发泄和挥发的小玩具。
我发现我妈妈是个大美人是她调到外交部,从湖北干校回来那一天。那天我去火车站接她,在她从月台到车站的隧道中走出来那一刻,我有一种由衷的自豪,因为我发现我母亲身边似乎有一个光环,她比别人都亮。至今她的光环犹在,当她走进一个房间,她就是中心。我妈妈的美比上海那些摩登女郎要含蓄得多,我当然更喜欢我妈妈这种风格。我妈妈那时候都是穿很严肃的制服,而且颜色很深,但是我记得她总是有一件非常好看,颜色鲜艳一点的衬衫或毛衣穿在深色制服的里面,露出一点点鲜艳的领子。其实我妈妈是很简单的一个人,我小时候从来不记得妈妈涂脂抹粉,和那些上海老女人比起来,她朴素得多了。到了70年代,妈妈已经是外交部长夫人的时候,她的美容用品也不过只有檀香肥皂、友谊牌擦脸油和美加净牙膏。我记得妈妈出国带回来吃的、小人书,从来不记得她买什么口红之类的东西。
小的时候我身边的男人也都不逊色,我外公永远是中山装或中式的马褂。和我外婆一样,他所有的衣服都是好料子做的,我爸年轻时候真是一个帅哥,他对吃、穿都有上海人的感觉,就是经济再不景气,也是非常非常体面的。我爸爸至今打扮得非常得体,从来不穿T恤衫,只穿衬衫,而且是烫得笔挺的衬衫,裤子永远有裤缝,皮鞋贼亮贼亮的。
总而言之,小时候我身边都是漂亮人。
文革改变了一切
1966年,文革开始了,我身边的摩登女郎一个一个开始失踪了。
干妈是第一个,也是印象最深的。我记得那是一个瓢泼大雨的夜晚,我已经睡了,但是听见外面客厅有很多慌张的声音,就起来偷看。从门缝里我看见干妈抱着外公哭,哭得特别伤心,她的头发乱成一团,脸上什么化妆都没有,我几乎都认不出来是她了。过了一会儿,大人们好像给她拿了一些东西,然后她就走了。第二天,我问外婆干妈怎么啦,她只是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问。从此以后我就没有再见到干妈。后来才知道,她就是在那个狂风暴雨的夜晚离开了北京,偷偷地跑到香港去了。
文革以后夏姑妈的酒喝得越来越凶,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外婆就把她送回湖南老家了。只有黎姑姑还经常来家里,但是她们已经没有打扮我的雅兴了。
我忘了是文革的哪一段,我妈居然开始在家自己琢磨怎么做衣服。她学会了如何量体、剪裁和缝纫。我们家为此还添了一台蝴蝶牌缝纫机,我把缝纫机当玩具,学会穿针引线,还把说明书当小人书看,看丢了挨了一顿骂,我妈扬言要打我,我跑到外公身后躲起来,外公还吼了我妈几句,说你小时候我没打过你,你现在也不许打妞妞。此事至今是我妈证明我从小被娇生惯养的重要依据。在60年代和70年代,人是不能讲究穿的。妈妈总是想办法非常小心地把我和她自己都打扮得漂亮了。我还记得的确凉料子出来的时候我妈在百货大楼抢购到一块特别好看的粉色格子的料子,她给我和她一人做了一件衬衫。但是她怎么也配不着好看的扣子,最后终于托人买到了透明有机玻璃扣子,如获无价之宝,全部钉在她的衬衫上了,不给我钉的原因是怕我丢,为这事我也至今耿耿于怀。
1970年我外婆去世了。这是我童年的一个句号。同一年,我妈妈走后门把我塞进北京外国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念英文,当然是为了我的前程考虑才这么做,可是我那时候九岁,不太理解这一切,只是觉得我的好日子没了。
1970年外附招生是要查三代的,必须是红到根上的工农兵子弟,我纯属于混进去的。我和别人的不一样把我自己也吓一跳,那时候我连公共厕所都没有太用过,在史家胡同小学的时候,我外婆叫我不要在外面撒尿——脏,憋半天,回家再撒。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我根本不会用蹲坑厕所,只会用抽水马桶。这真是很晦气的事情,每次撒尿都会走偏,撒到裤腿上,被同学们笑死,真没见过九岁还不会撒尿的小孩。
我小时候几个摩登女郎精心培养的服饰美容意识大概在半年内就被彻底革命化了。在我学会用蹲坑后的不久就开始改变我所有的服装。要穿军装,要白衬衫蓝裤子,要穿解放鞋和军鞋,裙子、皮鞋都是资产阶级的东西,一律扔掉。1973年,我的无产阶级时尚意识刚刚稳定,我妈妈再一次为了我的前程,把我送到纽约。就这样,在短短十二年里,我的“时尚观念”从30年代上海摩登到文革的无产阶级专政又到了70年代纽约嬉皮。
从此以后我彻底乱了,也就不想了。
朱伟说洪晃的家庭(上)
因为创办《华夏记忆》,我进入了洪晃的家庭环境。当时创办《华夏记忆》的想法是要挖掘记忆的财富——中国历史的各种各样个人记忆其实都是一种财富,但好像大家都越来越不珍惜记忆而只看重实际。为表达这种思想,我要了点点红色回忆录中1966年回忆她父亲罗瑞卿的首发权,约张承志写了《饥饿的记忆像一根金属线》、莫言写了《毛主席逝世那一天》、余华写了《医院里的童年》、李欧梵写了《美国六十年代》。而洪晃帮我拉她妈妈写了《史家胡同51号》,她自己则写了《纽约空降红小兵》。
洪晃家——史家胡同51号是个特别漂亮的四合院,从前院走进中院,敞亮,而其气派实在是这院子因为住过不平凡的生命而留下的那种不平凡的生气。我没有看到过洪晃姥爷在这个院子里的照片,但我能想见这所房子里曾经拥有过的藏书,洪晃妈妈说,那些书老爷子去世后都捐给国家了。我看到过现在这房里放着的乔冠华在葡萄架下与洪晃妈妈开怀大笑的照片,据推测,那应该是“乔老爷”春风得意的年代。那时候他们都那么年轻,他们的笑又带来那样的一种美丽,美丽得让你的脚步走在这院子里都生怕惊动了什么。
一个太古老又承载过太多内容的院子,似乎到了晚上,这院子的历史才会更清晰地呈现出来。有客人时候,正房门口的两个大红灯笼被点亮,月光和风在树叶上滑过的声音给这院子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洪晃妈妈的家宴这时候设在东偏房,家宴上总有她拿手的“赛螃蟹”与“八宝鸭”。那是一种令人感动的精致,这精致与这院子在一起,构成了一种这家庭无论遭遇什么周折都值得骄傲的东西——有许多东西被改变了,有许多东西不能改变,历史不过是它周围盘旋的浪花而已。
洪晃小名叫“妞妞”、“妞子”,因为从小跟着姥姥、姥爷长大,她的童年完全是大红门里被八十多岁的老人章士钊惯坏了的“小公主”、“小霸王”。这个大红门内的童年曾经完全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姥姥从来不许她吃外边的东西,所以她说她二十多岁才吃到北京的卤煮火烧。跟着姥爷出门吃饭,她与姥爷一起坐当时象征特权的老式伏尔加,而上幼儿园是姥姥每天推着小铜车接送。上小学时候姥姥不让在外边上厕所,说是外边的厕所脏,撒尿都要憋着回家,所以寄宿前她根本不知道蹲坑是什么样。大院外有小杂院,小杂院的孩子都哄着她玩。而姥爷章士钊每天就是陪她下棋、打扑克哄她赢。这是一个沉浸在过于温馨的“大家”之中的脆弱童年,有关的两个细节,一是因为家里爱吃肉松,洪晃记得就有个福建师傅每个月会来炒一次肉松,“十斤二十斤肉,就在我们家挥汗如雨地炒一天,满院子都是炒出来的香味”。二是洪晃妈妈回忆,说洪晃小时候曾经有一次偷拿了桌上姥姥的钱,自己买了一大堆三分、五分钱的冰棍,坐在大门口门洞里。向过往的小孩免费发放冰棍。
这样的童年,当一下子被推出大红门的时候,真是“一下子被吓着了”。
朱伟说洪晃的家庭(下)
每个人都会珍惜自己的历史烙印。就历史烙印而言,洪晃把自己归为“60年代的孩子”。她看重60年代带给她的反叛精神,尽管这种反叛精神生成于一段畸形的历史之中。
对洪晃而言,最初的反叛意识诞生于走出史家胡同四合院的红门之后,从九岁开始。九岁姥姥去世,父亲在牛棚,母亲在干校,她一下子给送到外语学院附小寄宿。这所学校当时收的都是祖宗三代清一色的工农兵子弟,而阿姨给她准备的却是薄丝绵与厚缎面的两床被子、一条印着英文字母的圣诞节床单、三个盆三条毛巾——一个洗脸一个洗脚一个洗ρi股,还有无数小吃。这把她一下子推成了全班工农孩子们的敌人。早饭是从肉松小馒头一下子变成了窝头咸菜棒子面粥;工农孩子们自觉地都与她划清界线,没人理她没人与她说话;晚上躺在床上,周围小伙伴一个个都会旁敲侧击对她进行批判。在这过程中,一个孩子开始憎恶大院里曾经给过她的那种生活,因为它们带给她太多的灾难。洪晃说,那时候挖防空洞,要求用书包背土,大家为显示不怕苦不怕累都要背大书包。家里人见她回来肩膀是肿的,心疼她,觉得小孩怎么能受这样的罪,于是专给她准备了一个底下有许多小洞的书包。这样每次背土都感觉越背越轻,那书包里的土边走边漏,结果对她又成了极大的灾难。这样的环境里能从孤独中走出来的方式只有与大院生活划清界线——她开始尽量拒绝一切小时候喜欢的东西,回到家一桌子的菜就是不吃,没有补丁的衣服就是不穿,冬天就是恨自己手上没有口子。在不知道什么是价值观的时候,这个社会迫使她“脱胎换骨”地反叛,使她变成了一个极端的孩子——吃饭就是熬白菜好吃,捡马粪她会挑新鲜的往书包里装。洪晃说:“1973年我第一次坐飞机,与妈妈陪姥爷去香港。我那时候真是特别混蛋,亲戚送的欧米茄手表,接过来就扔在地上碎摔了;送的好衣服我全给撕了。这种改变的结果是,1970年姥姥死的时候,我知道伤心,姥姥躺在那儿,我坐在旁边给她梳头,因为我看到姥姥头发乱了,而平时她的头发都特整齐。而姥爷死的时候,真是什么伤心的感觉都没有了。那倒不是因为我觉得我和姥爷之间没什么太多关系,而是我学会了不敢流露真实的感情,姥姥死的时候我给她梳头的那种东西,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去做了。”
洪晃在谈到父母对她的影响时说,她妈妈在她生活中的地位比她爸爸要重要得多。“因为我一直在她身边,所以我跟她最亲,我的生活方式可能跟她更有共同语言。”洪晃说,“我妈给我最大的影响是一个女孩子要好强、要自立。其实在我妈对我的教育中,没有强调要成名这种东西,但她会强调独立精神。我妈属于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女人,她好强,对自己特别较劲,要求自己凡事不能松懈。我妈妈带给我的是一个人要有不断的上进心,这上进心是有强有力的责任心,就是说你不能对自己不负责任。而我爸呢,是截然不同的一个人,他只要活得好就得了。”
洪晃曾经给《三联生活周刊》的《生活圆桌》写过一篇文章,在谈到她父亲对她的影响时戏谑说:“我的坏毛病都是从我爸那儿来的。我爸聪明不用功,我也是;我爸好吃好抽烟,不注意身体,我也那样;我爸结过三次婚,我也整整三次。还在比他小得多的情况下,把三次都结完了。我爸是北大教经济的,他能在课堂上把经济讲得生龙活虎,就是学术文章不好好写,所以人家当头版头条的经济学家了,他却退休了。”洪晃说他父亲是“一个天生的乐天派”。“特好吃”,她回忆,“文革时候一件特别乐的事就是,我爸从干校回来,晒得剧黑,骨瘦如柴。他满街找卖螃蟹的,后来找到一个专供外交人员的供应站,门口有解放军站岗。他那时还是黑帮,就全然不顾地混进去买螃蟹,因为他实在晒得太黑人家以为他是非洲或是印度人,然后就跟他说英文,他也就跟人讲英文,在特别不可想像的情况下提了两大串大闸蟹就回家了。然后就特高兴,虽然他第二天要回干校,但他那天就乐呵呵的。”洪晃记得小时候她爸爸从来不带他去大公园,不去那些挤、闹的地方,比如去圆明园废墟,在那儿捡石头、刻砖,一呆就是半天。“而我妈呢,就是典型的小资产阶级情调,她自己裁衣服、做衣服、绣花。你不可想像,问我妈买多宽尺面的布料,要什么样的袖子、什么样的领子,她就能给你做出来。她被隔离审查时一帮女的看着她,她把这帮女的糊弄得特好,就是把她们都教会了做衣服。我妈也喜欢吃,但她更得意于自己做一手好菜。她的‘赛螃蟹’,我在上海所有饭店吃过的都没我妈做得好。”
洪晃说她父亲留给她的是一种自然、追求自由、无拘无束、什么也不顾的生活态度。而出于平衡,觉得自己过舒服了,她妈妈的影响就会出来,又会觉得做人不能这么舒服,不能对自己、对人家都不负责任,这是要遭人指脊梁骨骂的。所以,她的放松与她的沉重责任感经常反反复复地形成对立,当然,从本质上说,洒脱的力量可能远不敌责任的力量。
被派做小留学生
我十二岁那年,北京外语附校的期中考试提前了,考得好的学生被拉到离学校挺远的医院去体检。大概过了两个月,学校才宣布有十几个被外交部选中做小留学生,将被派到国外去学外语。我真的不记得我当时是不是特别兴奋来着,但是我想即使是高兴得要跳楼,在当时情况下也要压着点情绪。这跟旧社会女孩子出嫁差不多,越喜欢这男人越要哭得伤心,真流露出愿意嫁出去,说不定这门亲事就黄了。人定下来之后,外交部好像给我们开过一个学习班,讲了什么我真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当时告诉我们出国的目的是为了传播毛泽东思想,支援世界革命。这使我们二十八个孩子立刻感到我们像二战时空投到敌区的先遣部队,任务非常艰巨,但绝对光荣。临走之前,外交部发给每人700块人民币服装费,在1973年,这简直是一笔财富。我们一起来到只给高干做衣服的红都服装店。二十八个孩子挑的都是一模一样的料子,全是蓝的、灰的、黑的,每人做了一模一样的衣服。我们协商要穿一样的衣服,为的是将来我们分手到了美洲、欧洲资本主义大本营,也会想到在另外一个遥远的战壕里,有一个小战友,穿着一样的衣服,代表中国儿童正为解放世界上三分之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而奋斗,心里一定非常温暖。
就这么着,我和三个去美国的小朋友在上海登上了法航,路过巴黎去纽约。法航的空姐微笑地欢迎我们,我们克制住强烈的好奇和兴奋,板着一副严肃的面孔迎接新的生活。
在巴黎我们住在大使馆,所以什么都没看着,到了纽约我们被接到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三天没出门,讲外事纪律。第四天学校开学了,我们早早地起来,穿好笔挺的制服,喝了一大碗豆浆,坐着代表团的一辆黑色林肯去纽约格林威治村的小红房子学校就读。
一进学校我们就呆了,这美国人怎么这样!所有学生都穿破破烂烂的蓝色劳动布裤子(后来才知道这叫牛仔裤),在膝盖那儿还有两个大窟窿,上身就是一件小衬衫,都印着英文字(后来才知道这叫T恤衫),不三不四的。老师比学生还糟糕,一点没有中国老师的尊严,老跟学生嘻嘻哈哈,成何体统!开学典礼在一个大礼堂里,所有学生都席地而坐,一点组织纪律性都没有,说话、打闹、嘴里还老嚼着跟橡皮差不多的东西(后来才知道这叫泡泡糖)。
最可怕的是所谓典礼上,就只有一个披头散发的男人,拿着个破吉他,破口琴,没音没调,既不说话也不是唱歌在台上大声哼唧了十分钟,台下的美国孩子跟见到毛主席他老人家似的那么激动,后来才知道这人叫鲍勃·迪伦,他女儿是我同班同学。
在学校里的头三个月一晃就过去了,我们四个孩子的英文一点长进都没有,每天早上“林肯”把我们送到学校,老师开始讲课,我们就开始打呼噜,小红房子学校属于那种进步学校,很随便,学生上课可以爬在地上,把脚放在桌子上,还可以吃糖,所以睡觉根本算不了什么。何况老师知道我们听不懂,怪可怜的,睡就睡吧。
可是代表团的领导们不干了,每个学期中国政府为我们交二千多美金的学费,真是学不好,大概有不少大人的乌纱帽要搬家。那时候主管我们的是张希生,唐闻生的母亲,老太太年已花甲,但非常灵,她想出个鬼点子,让四个孩子全住到美国人家里去。我是第一个被送出去的。我住的那家叫加恩,父亲是美国一家医药公司的职员,母亲是自由职业者,专给杂志和图书画Сhā画。家中有三个孩子,吕贝卡、维多利亚和克里斯托弗。两个大的是女孩,最小的是个男孩才五岁。大女儿吕贝卡是我的同班同学。选家庭时,代表团也使用了“文革”手段,查三代。这家被选中是因为加恩先生的父亲老早老早当过美国共产党,在美国查三代不能要求太高,沾点“红”就可以了。
潜移默化的转变
我住进美国人家的第一个感觉是美国人真他妈不把外宾当回事儿!试想这要是在中国,70年代谁家住进来个黄毛丫头,那还了得,事事都有特殊待遇,就是今天,外国人在中国也是被另眼看待的。我进了美国佬的家门,刚刚安顿下来,头一件事就是学着干家务。这家人喜欢动物,养了一条狗,两只猫,一只鸽子。我在那儿住了三年,每年动物人口都有递增,一直到三条狗、两只猫、一窝子老鼠、一条蛇和一只二尺多长的南美蝎子。孩子们负责管理这些动物的日常生活,遛狗,一日三次,上学前一次,放学后一次,睡觉前一次。换猫粪箱,每日一次。换鸽子笼子,每周一次。还有其他与动物无关的家务:洗碗、倒垃圾、做中午吃的三明治。我本着学雷锋的精神,积极抢干比较脏、累的活儿,比如上学前遛狗和换猫粪箱。吕贝卡和她妹妹拍手叫好,说没想到家里来了个大傻瓜,专干没人愿意干的活。过了很久,当我早就把雷锋是谁都忘得一干二净的时候,吕贝卡告诉我,刚开始她们觉得我傻,挺好欺负,后来看见我“不怕脏、不怕臭”换猫粪箱时那种先进工作者的嘴脸,他们觉得我不正常,有病,而且我的作为都有点假惺惺的感觉,后来我不干了,天天跟她们下棋,谁输了谁干脏活,她们反倒觉得我正常了。
我正常了的第二个迹象是开始表达自己。这是美国人给我上的第二课,加恩一家住在离学校不远的华盛顿广场村。公寓面积不小,但是只有两个卧室,所以我们四个孩子都挤在大卧房里。吕贝卡是老大,所以有自己的床,维多利亚和克里斯托弗睡上、下铺,我有一个折叠床,每天晚上拉出来睡觉,每天早上再放回大女儿的床下面,睡觉的地方有了,但是东西没法儿放,所有的柜子都塞满了,基本上一开柜门就跟雪崩一样:衣服、玩具、书劈头盖脸地倒出来。
怎么办?加恩家不是有钱人,又不好意思跟中国代表团要钱,所以就为我买了一个简易、用硬纸壳做的小柜子,是深蓝色的,我最喜欢的颜色,有六个小抽屉,还配了一个小蓝台灯。柜子搭起来之后我心里非常高兴,但是想到使馆曾教育过我们,收外国人礼物的时候要不卑不亢,千万不得过分感激,好像中国什么都没有,有失我大中华的威严。因此,当加恩先生将他辛苦了一早上的小蓝柜子放在我面前时,我以一个中国部长视察工作的方式看了一眼,说了一句“不错”之类的不阴不阳的话,然后接着看书。据说这一举动把加恩全家的鼻子都气歪了,他们背着我开了个全家会议,差点儿把我送回代表团去,后来还是加恩先生心软,说算了,送回去还不知道代表团里怎么整这个不争气的小丫头。他后来告诉我,他看了好多讲苏联斯大林时期的书,特别是Solghenitsin的《Ivan
Densovitch生活中的一天》他怕我因为做错了事情,被送到中国的西伯利亚去。至于我什么时候开始坦率地表达自己,我实在说不清楚。人的意识的转变永远是悄悄地,潜移默化地。直至后来我回国以后,我的团委书记说我说话不走大脑,我才意识到我真的变了。
在美国我还学到两样东西,其一会给我的后代带来幸福,其二毁了我一辈子的财运。第一件事是因为我和吕贝卡的一次争吵。孩子们在吵架的时候是可以说出恶毒的话的,特别是敏感、聪明的孩子。吕贝卡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吵架的起因早就忘了,我只记得她恶狠狠地对我说:“就是因为你不可爱,你爸爸、妈妈才不要你,把你送到美国来,我们真倒霉,还得收养你。”
我也不依不饶地说:“你懂个屁,只有中国的人尖子才能出国,别的父母想送还送不成呢,我将来是当外交部长的料,你八成是纽约街上的垃圾工人。”
吕贝卡反驳道:“我父母绝对不舍得让我离开他们,我再没出息他们也爱我,我是他们的女儿,你要是再没出息就更没人要了。”我哑口无言,像吃了个苍蝇。至今,我还能清晰地听到吕贝卡的伶牙俐齿。我要是有孩子,我不想也不让他十七岁漂洋渡海求个学业,我一定把他搂在怀里,紧紧不放。我头脑很清楚,我母亲为我做了一切她所能做的,但我心里摆脱不了一种被抛弃的恐惧,因为吕贝卡的话我会在梦里听到。
其二是我们几个孩子在美国的经济状况,当时我们虽然不愁吃不愁穿,但是口袋里没有一分钱。代表团从来没有发过零花钱。我们学校外面有个卖意大利冰的小摊,天热了,孩子们午闲时都去排队买意大利冰吃。我只好看着,别人要请我吃,我还要面子,说不喜欢。有一次学校组织春游,去中央公园,大家都在街上买吃的,我实在感到委屈,居然在一边掉眼泪。我的班主任是个中年妇女,她过来问我怎么回事,我在她怀里痛诉了一番。她笑了,拉着我的手到中央公园里的动物园去了,在那儿我能亲手喂羊、喂马。等我们回来同学都吃完了,我也把事情忘了。回家的时候班主任又过来问我玩得开心吗?我说开心,她笑着说:“明白了吧,开心跟钱没关系,得自己找乐子。”
1995年我去美国最有名的高盛投资银行应聘考试,有一个比我小七八岁的资深副产品交割员死活看不上我,理由是我没有“饥饿感”,就是说我对钱的欲望不够旺盛,使我立刻意识到我十二岁时班主任把我带坏了,十五分钟动物园就让我一生没有了饥饿感。到末了,高盛真的没要我,就是因为我不饿。
现在想想当年小时候洋Сhā队,一半是童话,一半是噩梦。可惜的是我们去了四个孩子,只有一个现在在外交部做事,其他的又都跑出去移民了,国家钱白花了。
复杂的家庭关系
我29岁生日那一天一个人在纽约,早上起来有了个突发奇想,我要和我已经离异多年的父母在一个房间里吃一顿饭。算一算,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在一个空间看见他们两个人了。他们分开的时候我太小,我几乎记不得任何只有我们三个人的场景。那天,我有点预感我和陈凯歌的婚姻不可能维持下去,我特别想叫我的父母都坐在我面前,和所有其他家庭一样,安慰他们的女儿,告诉我,我这辈子还是会找到我爱,也爱我的人。我请他们两个一周后到我这里吃晚饭,但是没有说明任何理由,装着是闹着玩的事,结果是阴错阳差,他们两个都觉得这样不好玩,我也没有办法再找回去说,我又要离婚了,来陪我说说话吧,所以这顿饭就没吃。
我至今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能跟我父母直说:“我又要离婚了,来陪我说说话吧。”
离开纽约之前我决定去看一个心理学大夫,这不是有病的行为,在纽约几乎每个正常人都得看心理学家。我那时候在德国金属公司工作,人事部经理是我的朋友,她知道我要调回中国之前跟我说:“你有一千多块钱的心理学治疗从来没有报过。”我就本着中、美、德通用的“不用白不用”精神去看了一个心理学大夫。
我是被这个心理医生“挤”进来的一个正常人,他实在太忙。纽约正常人太多。我坐在他办公室外期待着我能狂说我自己的45分钟。在我之前,一个西服革履的男人昂首挺胸地跨入医生的办公室,浑身充满了只有投资银行家才有的“宇宙主宰者”感觉。半个钟头以后,这个人擦着眼泪、缩着背从里面走出来,变了个人。我想:“WOW,心理大夫真是神仙。该我喽。”
我很失望这个大夫没有我电影里老看见的可以让病人躺着说话的那种长沙发。我被安置在一个单人沙发里面,虽然很舒服,但是还是没有达到我的期望值。
“你知道你为什么在这个办公室吗?”大夫问。
“我又要离婚,有点不知道我为什么维持不了婚姻。”
“你多大了?”
“29岁。”
“这是你第几次婚姻?”
“第二次。”
“嗯。”大夫好像感觉到我的困惑了,“我们先说说你的家庭吧,你爸爸妈妈是……”
“我爸爸妈妈也离婚了。”
“啊,”大夫记了个笔记,“那他们的父母哪?”
“我的外祖父有三个老婆,第一个是个知识分子,他们过不到一起,所以就分开了,有三个孩子,一个自杀了,一个疯了,还有一个也是半疯,他认为希特勒还活着,而且藏在中国。”
大夫看了我一眼:“是同时有三个老婆?”
“是”。
“在那儿?”
“在中国。”我心里说,你做梦吧你,你没戏,在纽约娶三个媳妇。
他好像看出来我想什么了。“我觉得一个就够受的,你的外公真不是凡人。第二个老婆呐?”他问。
“第二个老婆是我的外婆,带我长大,但是好像原来是青楼里的,我妈妈是抱来的,因为我外婆不能生孩子。”
我看了大夫一眼,他开始疯狂地记笔记。“第三个老婆原来是一个上海黑手党青红帮的头头杜月笙的情人,我外公是黑手党的律师,他们在重庆的时候互相换了情人。我到十二岁才第一次见到他。”
大夫还在写,头也没抬道:“接着说。”
“我爸爸的爸爸有两个老婆,但是我才三岁的时候他们就过世了,我爸爸有七个兄弟姐妹是同父同母,还有四个是同父异母。”我看了大夫一眼,他还在狂记“我爸爸和我妈妈在我九岁那年分开了,我妈妈后来的丈夫是中国前外交部长,我爸爸后来的老婆是个美女演员,有金花的称号”。
“你妈妈的亲生母亲你见过吗?”大夫问。
“噢,对了,”我在他的提醒下想起来,“我妈妈的亲生母亲是原来上海的交际花,外号叫‘康克林西施’,我妈妈是私生女,所以让别人领走了。后来这个漂亮女人又嫁了人,而且有四五个孩子。”
童年往事
大夫摸了一下头上的汗珠,我头一次看见写字也能让人出汗。“你怎么知道这些的?”他问。“有一年大地震,地震第二天瓢泼大雨,我妈让我去火车站接‘外婆’,可是那年我外婆已经死了六年了,还说我有一个表哥叫平平,一个表妹叫罐罐,他们会在火车站的大钟下面等我。我以为我妈给震糊涂了,家里瓶瓶罐罐碎多了,就说胡话了。我说我不去,下这么大雨,接个死了六年的外婆,还要在大钟底下找瓶瓶罐罐,这纯属于瞎胡闹。我妈说,你别闹,快去吧,别让你外婆等。”
“后来呢?”
“后来我就去了,大钟下面瓶瓶罐罐举着伞,见了我就喊我小名,看样子认识我。”
“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进了火车站,接到了一个有严重风湿关节炎的老太太。”
“然后哪?”
“然后就回家了。”
“她漂亮吗?”大夫已经不记笔记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明明是我给他说故事来了,为什么还得付他两百美金?!
“不漂亮。”
“一点都不漂亮?”
“可能年轻时候还行吧,看得出来有点妖气。”我不在乎地说。“你不喜欢她?”他试探道。
“谈不上。我不认识她。”我说。
“我听出来你不喜欢她。”他坚持道。
“那就不喜欢吧,她也不喜欢我,她不是我外婆。”
“你父母什么时候离婚的?”他改了话题。
“我十二岁的时候。”
“你怎么想这件事情?”
“大概是应该的吧,我的记忆中没有他们在一起高高兴兴的时候,都是在吵架。”我开始有点难受,头一次意识到,我父母离婚是我不喜欢谈论的一个事情。
“你父母后来又结婚了吗?”大夫问。
“我妈嫁了外交部长,我爸娶了一个大美妞电影演员。”我回答道。
大夫看了看我,说:“你不是在编故事吧?”
我笑了,有点觉得这个大夫怪可怜的,像我这么乱七八糟的人连纽约都是少见的。我摇摇头,继续给他讲:“我12岁就被送到美国来了,16岁被送回去,因为我妈和她的丈夫下台了,被办了学习班。”
“什么叫学习班?”大夫问。
“就是被软禁了。”我解释。
大夫又吃了一惊。“中国下台的部长都被软禁吗?那你怎么办?”
“现在不,但是那时候软禁就算是照顾了,有好多都在监狱里面。”我不知道如何向大夫解释当时中国的政治斗争和其株连九族的可怕特征,这故事太复杂了。“就这么说吧,”我把事情简单化了一下,“我两年没见到我妈。”
“那你父亲哪?”
“我爸找了个新老婆,跟我不对付。”我叹了口气,这些都是我最头疼讲的事情,但是既然来了,还付了钱,就说吧。“我那时候挺惨的,我的老师提醒我,我大概不可能上大学,因为在中国上大学需要有比较干净的政治背景,我的一个亲戚告诉我,我后妈已经发话,就是我考进大学,她也不愿意让我爸出这份钱。我就一气之下没在中国上大学,去工作了。”
“你最难受的时候是什么?”
“我最难受的时候是我16岁刚从纽约回到北京的时候。正好是冬天,又是春节,但是我父母都不在身边,只有一些在我们家看着我继父的人,大年三十让我去给他们买菜,把我关在外面,差点没冻死。”
“那时候你最想谁?”
“最想我外婆。”我觉得嗓子眼有点堵,难受。
“你想你外婆时想什么?”
“想她死的时候头发有些乱,是我给她梳整齐的。”我终于哭了,像小时候受了委屈要跑到我外婆身边一样,哭得特别伤心,我觉得我身边就站着一个拿着紫砂茶壶的老太太,她在轻轻地抚摸我的头,说:“嘘……乖妞……不哭。阿婆给你讲故事……”
我是会撒娇的孩子,为了让她多摸我一会,使劲地哭,没完没了的哭……
我不知道哭了多长时间,大夫递给我一盒纸巾,说:“时间到了,我觉得效果很好,下次我们再谈谈你最近要离婚的事。”
我把脸擦干净,说了谢谢就出去了,大概也是哭哭啼啼,缩着背。
我出了办公大楼才发现,天已经黑了,可是感觉舒服多了。
尽管如此,我再也没有回去,有些事情我最好还是别再去想了。这种自怜偶尔一次就够了,多了不知道会出什么事。
朱伟说洪晃:童年缺失
现在回头看,洪晃历史烙印中还有重要的因素是“童年缺失”。与我们这一代人普遍的“童年缺失”——在童年没有足够的玩具、足够的母爱与父爱、足够的游戏环境不同,洪晃则在幼年太早又经历了“情感缺失”。12岁,她刚刚懂得父母对自己存在不同意义的时候,就经历了父母离异。她说:“从小时候就老觉得他们俩要分手,老觉得要出事,从小就是那种很恐怖的感觉。小时候最深的记忆就是我躺在床上假装睡着,听我爸我妈往死里那样地喊着打架。等我一推门进去,两个人的感觉就是话已经说完了,有一个在哭。这是我惟一的父母在一起的记忆。其实从照片上,我看到我爸我妈和我一起去过公园、划过船,但在记忆中这些一点没有。”她记忆中最清晰的是父母离异的那一天。“那是一个最不好的五一节,我爸把我带到北大的宿舍里跟我谈话,这之前他们其实已经分开了,但我爸还装装样子,有时候还在史家胡同住。这次我爸就对我明说,以后史家胡同就不回去了。那天我爸陪我从北大坐332到动物园倒111路,一直送我到灯市口,然后我就在马路边,看着我爸过马路到马路北边坐111路回北大,我就觉得我爸特惨。而我妈当时处理问题的方式是回避,她不知道这时候应该怎样处理一个小孩的感情。当天晚上,她带我看马戏去了,那时候马戏的票多难弄呵,那是外交部招待外宾的票,就在主席台后边。我记得黑灯瞎火的,我偷偷哭了一整场。回家我一个人一间屋,躺在那儿还在哭。”
三个月后,洪晃带着情感与心理的裂痕就去了美国,当时她是28个被精选出来的小留学生之一,之所以能成为28个“小布尔什维克”,自然多少因为章含之乔冠华的背景。从大红门“脱胎换骨”后,一下子又给戴上了高干子弟的光环。“先是我妈的大红大紫,我在学校,每天大操场广播里毛主席接见外宾都有我妈,老师也就开始对我剧好,我也就觉得我妈特牛。那时我妈能出国,我就让她给带点扑克牌贿赂贿赂老师,那时候国内没有扑克呀。”1974年到美国时候是人上人——乔冠华章含之每年到联合国参加联大,所有人都围着他们转,他们的孩子自然成为28个中最被宠爱者。但不到三年,外交部长迅速成为被审查对象,她从“高干子弟”又一下子变成“可教育好子女”,28个孩子都跟着她一起提前结束学业回国。回国时,她的行李被检查,在美国买的《福尔摩斯探案》及其他一些书被抄没。在机场,别的孩子都被家长接走,却没有人来接她,最后被乔冠华专案组拉回史家胡同。70年代末的中国还是个高度政治化的社会,章含之在外交部受审查,乔冠华在后院隔离,父亲又不知去了哪里,洪晃一人在前院门房,也让她交代检举父母的问题。从美国回来时候正是春节前,洪晃这样描述过她的惨状:“大年三十傍晚,专案组让我上街买东西做饭,说让我到东风市场买点凭本供应的虾。我到那里虾已经卖完,只买到一些虾皮,怕回去不好交代就不敢回家。大年三十傍晚,街上已经没多少人,我只有一个人在街上溜达。最后还是街坊邻居接纳了我,让我到他们家过了个年。”
可能正是史家胡同给洪晃童年带来太多幼小心灵的磨难,才养成了她外表什么都浑不怜,内在又特别渴求亲情的个性。
我妈妈的惊喜
对于一个女儿来说,十六岁之前有个漂亮、聪明的名人妈妈是最值得骄傲的事,而十六岁以后,漂亮、聪明的名人妈妈就成了最大的挑战。一直到五六年前,我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会想,我妈会说什么,我花了二十年的时间向我妈妈证明我没有给她丢脸,也花了二十年时间向我自己证明我能够走自己的路。
我小时候和妈妈在一起的时间很少,她和爸爸都住在学校,只有星期六、星期天才回来。在我的印象中,周末我们家总是好多人,我最多的记忆是跟我爸爸的弟弟和我的表哥在一起玩,好像比跟我妈玩的时间多。文革的时候北大的红卫兵来抄家,我妈妈一把把我抱到最里面的房间,她紧紧地搂着我坐在角落里的一个凳子上。一会我爸爸溜进来,他已经被剃了阴阳头,他是来跟我们打招呼,但是话没说完就被红卫兵又揪出去了。
再后来,我爸爸妈妈就都去干校了,我外婆也去世了,史家胡同只剩下我和外公。我那时候九岁,经常在家装病赖学。就是在我赖学的一个早上,我妈妈的两个同事来到我们家,说:“起来吧,胖妞,你妈给你安排去住校学校学英文啦。”当时我妈还在湖北的五七干校,我觉得她的本事太大了,人都不用回来就把我的学校给安排好了。
到了附校以后才知道,我妈妈是走后门把我塞进去的。那年招生没有东城区,也不招我这种知识分子出身的孩子,最后一个惊喜是我Сhā错班了,比别人都小一岁,跳了一年级。这样一来学校里没有一个不知道我是走后门进来的。我在附校的时候,我妈妈被调到外交部,不久我就在操场的大喇叭里面听见我妈妈的名字,总是在毛主席接见外宾的在场的人名单里有她。这种广播越来越多,我的老师们开始对我越来越好,他们开始喜欢和我聊天,总免不了问一句:“你妈怎么样啦?”我为我妈感到无比的骄傲,自己也觉得不再是臭知识分子的孩子,而有点高干子弟的感觉。
就在我还沉醉在当高干子弟的喜悦时候,我妈妈又为我做了新安排:我被送到美国。等我从美国回来的时候,我妈妈已经被隔离审查,关在外交部了。那时候我十六岁。说实话,我当时非常怨恨我妈妈,每次我刚开始熟悉一个环境,好日子刚开始,她就把我扔到一个新的环境里,我就要从头来起。
而今天回想起来,如果不是妈妈那么狠心教育我,我绝对不会有今天,也不可能度过后来的风风雨雨。我的教育受益最大的当然是我,而我妈妈最倒霉,她给我一个机会去培养独立的性格,后来就独立得不回家了。
我妈妈至今还是能够永远给我惊喜。正当我认为她太怀旧,写的东西太多别人,太少自己,不够自我,她就在和陈鲁豫一个多钟头的采访里说:我要走出我自己的路来。紧接着又写了一本《跨过厚厚的大红门》。
40岁了,看了我妈妈给我写的文章我特别感动,我又一次为我妈妈骄傲。
妈妈说洪晃(上)
大家都说妞妞(洪晃)和我不大像一对母女,因为我们俩都有点“没大没小”。我出书,洪晃对我的责任编辑说:“我妈的书,最好先交给我加点工。我给她加点糖、醋、胡椒面,就好看了。”她打电话来求我办事,我说:“你也有求我的时候,谈个条件吧!起码请我吃意大利餐,麻烦的事就请我乘一次地中海游船吧!”当然,结果是我的书从未让她“加工”,我帮了忙也没能乘地中海游船,意大利餐倒是有过几次。
这一次,她要我为她的书写一篇文章,我得意地问她:“你就不怕我发泄积怨,在文章里骂你?”她说:“不怕!反正你不敢骂我‘王八蛋’,也不敢骂我娘。”她又赢了,我当然不敢!
我和妞妞也许更像一对母女朋友。平时我很少见到她,她永远在忙!我不愿意让一个“老妈”成为她的羁绊。但是我们之间有一种默契的牵挂,当然是我对她的牵挂更多一些。但是我们都知道在需要的时候,我们会在彼此的身边。
我和洪晃的“朋友”基础大概是“求同存异”吧。应当说,在许多方面,我们都有共同点。譬如说,她办的那两本刊物我就很喜欢,这反映了我们对生活情趣、时尚爱好的共同点。她的《世界都市》虽然面对的是年轻女性白领阶层,但是对于生活格调的欣赏和追求,我想是不受年龄限制的。有时候,我把《世界都市》送给我的同龄人朋友,她们往往会说:“这是给年轻人看的,回去给我女儿。”我感叹中国的老年人(其实很多人在西方世界只认为是中年),包括众多知识界人士,大概直至今日都过早地把自己与社会时尚隔离,远离五光十色的时髦,进入一个色彩黯淡、情趣单调的世界,所以与《世界都市》这一类的时尚刊物就绝缘了。而我却感觉这类读物使我这个年龄层的女性更加贴近了现代生活,从心理上消除了年龄的距离。我有时在机场候机忘了带阅读的东西,就会随手从机场书摊上买一本杂志,而旅途中最适合的是这一类休闲时尚刊物。因为《世界都市》是洪晃办的,所以我就常常“爱屋及乌”,在众多类似的刊物中买一本《世界都市》。我很喜欢它的简洁、典雅及艳丽。
后来,洪晃又出了一本小小的刊物《乐》。我特别喜欢。听她说《乐》受到了广泛的好评。每当我邀朋友共餐,我常常会从《乐》上寻找适当的饭店。
不知不觉中,我成了妞妞所办刊物的经常读者。不过想当初,她初办刊物时,我却是持极为疑虑态度的。对于她十多年来不断变换工作和职业,我一直很为她担心,也不理解她的“随心所欲”。看看周围一些熟人的子女或是洪晃的与她有相同经历的朋友,他(她)们都“事业有成”,不是跨国公司的中国总裁就是亚洲CEO,或是著名跨国律师行的律师。可是洪晃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是一家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德国大公司的中国总裁,拿着不菲的年薪,享受着优越的生活福利和工作环境,那时她还不到三十岁,真是“前途无量”!谁知她突然厌倦了这种高级打工仔的生活,毅然决然辞去职务,另辟自己的小径。她做过猎头人公司,又同朋友参股投资咨询公司至今。后来她又开始搞刊物,但是当“.com”公司兴起时,她又同在美国的投资合伙人一起办起了一家颇具规模的网络公司。那时我好奇地去看看她的公司,着实把我吓了一跳。员工大约有三百多人,有一间大房间里隔成了八十多个小格子,一人一个电脑。我弄不懂他们都在干什么。在我看来,每个人都面无表情地对着一个电脑屏幕发愣。洪晃招募了一批网络精英,她谈起网络来,头头是道,好像她原来学的专业就是IT.这一点,我真的挺服她的,洪晃学什么会什么,还很快。作为一个外行,她居然能领导一批网络精英,这不仅仅靠资金,她能很快进入并且适应一个崭新的领域。
好景不长!“.com”的泡沫到来时,洪晃当机立断,开始缩小规模,大批裁员。那些“精英”们又被她一个个辞退了。对于我这个终身服从组织分配,一生为党和国家服务的老干部看来,这实在几近残酷。我问她怎么好这样天天裁员,他(她)们找不到新的工作怎么办?她说我的观念太陈旧了,市场的竞争就是残酷的。网络公司收缩之后,洪晃专心致志办她的刊物。我又不满意,告诫她这刊物的事很难办。尤其在中国,这种事业涉及思想意识领域,弄不好要犯错误,惹麻烦。可是洪晃还是按着她的性子去做,眼看着她把《世界都市》做得越来越精彩。我开始下意识地帮她“查摊”。每到一处书摊,总要问问有没有《世界都市》,每到一个饭店,看看有没有《乐》。
当然,正如我所料,办刊物的艰辛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两年洪晃开始出现眼袋,也常显疲惫。毕竟我是当妈的,真的很心疼她,但又帮不上忙,只能弄点上等西洋参给她。她肯定没有把她办刊物吃的全部苦头告诉我。但有一次,她原来约定同我吃饭,却匆匆去了上海。后来知道她在上海的发行部被什么文化工商部门莫名其妙地抄了,刊物被没收了,理由都是虚构的。真正的原因大概是行业中的争斗。我替她捏了一把汗,与此类似的事,大大小小,仅我听说就有过几次。洪晃居然都过来了。还有是她的广告。现在看她的刊物,颇为她的广告设计所吸引,而且那样多的世界著名品牌,都上了她的《世界都市》。我并不了解洪晃的全部辛苦,但从她的行踪,今日上海,明日广州,下一周香港……就可知她为这些广告所花费的精力与心血。
洪晃的成功超出了我的意料。今年初,我在上海与几位上海一家最大的知名刊物的社长、主编一起吃饭。其间,他们说“洪晃现在在出版界挺有名气的”,我很吃惊,问道:“你认识洪晃?她办的不过是一个时尚刊物,哪能同你们这样的相比,她怎么会出名?”主编认真地对我说:“真的,洪晃在我们这行业里挺有名的。她自己还写文章。刊物不在大小,看它的成功是很多方面的。洪晃现在是出版人,她把刊物办成现在这样,真的挺不容易的。”我回到北京,赶紧查《世界都市》,果然洪晃的名字是在“出版人”名下。平时,她总对我说:“别听别人瞎说。你女儿没多大出息,不过是个广告推销员,整天去求爷爷,告奶奶拉广告。”我当然不相信,但在当前铺天盖地、五花八门的刊物中,我也没有想到洪晃居然在短短两三年的时间里已经跻身于出版行业之中,并占有一席之地了。
妈妈说洪晃(下)
我之所以不太了解她的成就,其原因之一是她轻易不大愿意把她的事业与我和她的关系相连。这大概是她从十二岁开始接受的美国教育的成果。早在她为德国公司工作时,她就向我抱怨说她在与中国同行谈判时,第一天一切正常,第二天中国同行不知从何得知她是“章含之的女儿”,于是一部分注意力就转而问她的妈现在如何。堂堂德国公司的中国CEO,老要回答关于她妈的问题,这使洪晃有点烦。我说好多人都觉得爹妈是名人,对自己有好处,你怎么这样?她说她不希望这种关系介入到她的工作中去。所以多年来,她的事业是完全独立的,我很少有机会见到她的工作同行、合作伙伴,因而也很少知道她的成就。
后来,我办公室的同事告诉我说网上关于洪晃的条款有一百多条之多。我又吃一惊,我说她有什么好值得上网的?据说有别人写她的,也有她自己写的文章。在别人写她的文章中,我读到过一篇,题目中给她冠的头衔是“名门痞女”。初看时,我很恼火。但看完全文,我又无法辩驳。洪晃出身名门不假,而她的“离经叛道”,非传统的生活道路也是确确实实的。至于她自己写的文章,我最欣赏的是她早期所写的美国经历“纽约空降红小兵”。那篇文章真的是很绝的。它以轻松调侃的语调描述了70年代初一批9—12岁的孩子们从一个清教徒式的文化大革命环境一夜之间被移植到一个高度资本主义发达社会的心态和经历。但是,后来洪晃写的一些文章虽然我不得不承认都有她的独特风格和灵气,但它们对我的传统观念冲击太大,什么“上一半、下一半”的,听上去就别扭,接受就很难了。但听说她的文章自有她的读者群。这就是今天中国的现实!洪晃从十二岁就在国外受教育,从来没有机会系统学过汉语,我想她看过的中国作品也不会太多,而她竟敢用汉语写文章,近来又要出书,似有进军作家行列之嫌。她的这种勇气大有向我这辈人挑战的意思。也许我们这一辈人也真的不能太低估了她这一代人的这种挑战!
我同洪晃之间的“存异”其实是很实质的。这些“异”涵盖了我们的许多观念上的区别。尽管我们有共同的生活爱好和相投情趣,但从观念上大概是很难融合的。我从未问过洪晃,但我相信她从没有耐心看完过我的文章。尽管我的《十年风雨情》曾经打动过许许多多的读者,但对于洪晃来说,这种“简·爱”式的自我牺牲的爱情观以及那种把自己一生都系于一种刻骨铭心的情感是她所无法接受的。她生活在一个现实得多的感情世界中,不会像我这样为一种逝去的情感、一种虚幻的不复存在的精神伤感一生。我曾经为此烦恼,但现在我想这种差异是两个时代、两代人的差异,难以沟通,更不必去试图融合。
自然,我们的人生观也颇为不同。她对我所经历的时代没有多少兴趣。对于我心中的恩恩怨怨,我所经历的坎坷和不公,她认为都应当抛之脑后,不值得去回顾。照她的话说,她们这一代人,谁还会在乎我们当年经历的那些政治阴谋与斗争。人的价值靠自己来体现,谁愿说三道四,由他们自己去说。生活总是向前的,完全没有必要生活在过去。说实话,我很羡慕洪晃的这种我行我素的行为准则,只是我办不到。所以我写的文章,与她写的文章截然不同。我的文章里有太多让人透不过气的凝重的历史,有太深的剪不断、理还乱的缠绵情感。它们总是带着一种凄美与伤感。而洪晃的文章却是超凡脱俗、嬉笑怒骂、调侃揶揄。我并不完全苟同她的原则,因为我们不能割断历史,也不应当完全摒弃那种刻骨铭心终身不忘的情感,即使这种情感会折磨一个人的一生。但同时,我也终于认识到我必须接纳洪晃和她这一代人。这使我感到一些轻松。毕竟我们的下一代不会再像我们一样背着那么沉重的十字架去生活。我也从洪晃看到我们这个家庭三代人的变迁。所以我与洪晃之间的“异”就让它存在下去吧。它的产生是时代进步的必然,我希望它的包容也是两个时代交汇的结合点。
我在为我自己最近即将出版的集子《跨过厚厚的大红门》写的代序中有这样一段结束语。我愿抄录于此,也将它用作这篇为洪晃写的文章的结尾:我写的四合院总是停留在我们两代人——我的父亲和我与冠华。我从来不曾想过这院中还有个第三代,女儿妞妞。我一直觉得她不属于这个四合院历史的一部分,因为她少年时代就离开了这院子,她无法理解这四合院凝重的历史感。妞妞不赞成我把自己埋葬在这院子里,埋葬在早已逝去的情感恩怨中,我却觉得她完全不能理解我这一代人沉重的心路历程。前不久在上海福寿园为父亲的铜像揭幕,学者们都认真地论述父亲的一生,妞妞最后讲话,却说“我觉得我爷爷特别‘酷’,他我行我素,根本不在乎别人对他说些什么”,还说“我不喜欢老讲继承,我喜欢多讲创新”。听众里老一辈的摇头,中青年的却大为赞赏。回到北京,这件事总在我的脑中盘旋,我渐渐地悟出了一个道理,这个四合院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一个第三代。我们家这一百年中的三代人似乎浓缩了中国社会的进程。一百年前,父亲是反清战士,参与辛亥革命。五十年后我造了父亲的反,成为共产党员。今天,又是一个五十年过去了,妞妞是这院中的新一代,她也正在造我的反,试图把我从过去拉进现在。她降生在这个大红门内,十二岁时从这个大红门中跨出去,但她保留着大红门的情结,十多年后又从大洋彼岸重新跨进了大红门。只是她带进这大红门的已是崭新而陌生的气息。她经营的新概念媒体刊物、她的生活方式都太超前,使我无法完全理解和接受。她的“离经叛道”在我看来已不属于这个院子。但这些天,我却不能不问自己这难道不正是四合院变迁的一个新的里程吗?我凝望着院中那棵最老的海棠树,它的年龄和妞妞相仿,我们搬进51号时,它刚刚栽上,如今已是枝茂叶盛,给了我们半院子荫凉。四十年来,海棠的老枝已经枯死不少,如今旺盛茂密的多半已是新枝。老干新枝交叉在一起,构成了这棵充满沧桑感的老树。历史和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我还想到这大红门中的第一代人我父亲,他的结局是完好的,因为他一生遵循自己的独立人格和信念,决定着自己的命运。而第二代人的我却是个最大的悲剧。也许那正是因为在那个时代,我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也无法实现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梦。现在到了第三代人妞妞,她以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在挑战这四合院的过去。她不会再让任何这院中的悲剧重演。我终于心情开朗起来,似乎在陈旧的院墙中看到了新的生机和未来。但愿这大红门内的四合院会随着妞妞这一代人往前走,周而复始,永不停息!
我爸爸的魅力
我没有让我爸爸写任何东西是因为他的眼睛不好,要开刀了。我很疼我爸爸,他像个长不大的大男孩。他和我妈妈离婚的时候,我有一种特别怪的恐惧,我怕我爸爸会死。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爸爸如果没有呼声,我就忍不住要把手放在他的鼻子上方,看看他是不是还在呼吸。我和我爸爸的亲情是在自行车上培养的。我那时候每个星期日的傍晚都要从史家胡同赶回外语附校,我爸爸总是陪我走,我坐车,他骑车,每当我坐的公共汽车赶上他的时候,他都要狂蹬一阵子,逗得我哈哈大笑。我那时候坐111路,到动物园倒车,再坐332在魏公村下车,下车以后要走一段路,每次我爸爸都用自行车带我进去。我坐着他的“二等”和他聊天,觉得我爸爸是天底下最有意思的人。
1977年我从美国回来,我们又开始在一起生活。我爸爸开始教我骑车。其实我已经会骑车,但是我爸爸说我的技术不过关,他不放心,我回家就叫我蹬上车和他去练。现在想想,我爸爸可能是为了找一个机会和我单独在一起,他知道我和朱一景和不来,也难为他了。
我们练车都是去圆明园的旧址,那时候那里没有旅游点,真是一片废墟,我们骑累了就坐在被八国联军推倒的汉白玉柱子上聊天,我爸爸喜欢问我美国人的生活方式,然后他会叹口气说,我研究了20年美国经济,还不知道信用卡长的什么样。
我去美国自费留学是我爸爸给我联系的,对于我没有上大学他不仅不高兴,而且还有些内疚。那时候北京大学经济系有个叫欧文·巴尼特的访问学者,他是纽约州立大学New
Paltz分校的,我爸爸通过他给我弄了一个奖学金,我就第二次自费留学去了美国。
我在New
Paltz上了大一,学期末我爸爸也到美国来了,他在哥伦比亚大学作富布赖特奖学金学者。我没有跟我爸爸抱怨任何学校的事,但是我爸爸却看出来我不喜欢New
Paltz,他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他宿舍里的人都吸毒,而且经常三四对男女在一个宿舍过夜,没人好好念书。我爸爸没说什么,没过两个月,帮我在瓦瑟大学找到一个奖学金,我就转学了。
去年我爸爸回国换肾的时候我写了一篇东西,大概最能说明我爸爸的性格和我们的关系。他那时候在我身边,所以写出来的文字比我这种半夜三更的回忆更加能够把他写活,因为我爸爸是那种需要你体验才能知道他的魅力的人。
我爸爸的逻辑
我妈妈说,我身上的坏毛病都是从我爸爸身上继承的。
也的确是,我爸聪明不用功,我也是;我爸好吃,好抽烟,不注意身体,我也那样;我爸结过三次婚,我也整整三次,还在比他小得多的情况下,就把这三次都结完了。
我爸爸退休前是在北京大学教经济的,据他的学生说,他能把经济讲得生龙活虎,据他的同事说,他就是学术文章不好好写,所以别人都当头版头条的经济学家了而他老人家却退休了。
文革时期,我爸和我妈离婚以后交过一个女朋友,两个人吹了之后她去领导那里告我爸,那时候想整人就提“作风问题”,一整一个准儿,再加上我们家老爷子又是离过婚的人。
领导找我爸爸谈话说:“老洪啊,你怎么犯这种错误呢?本来都要让你复课教学生啦。”
我爸闷头不说话。
领导又说:“老洪啊,干校的苦你还没受够吗?你要是再受一次处分那可就又得回干校了。”
我爸听了有点动心了,大概干校挺不是人待的地方,于是笑眯眯地对领导说:“那我怎么办呢?”
领导看我爸有点悔改的意思,就比较高兴,建议说:“老洪啊,这么着吧,我和党委再说一说,你就跟这个女的结婚吧,以前的事儿,就一笔勾销啦。”
我爸一听,连想都没想,就说:“那就算了吧,我还是回干校吧。”
领导没有见过如此不知好歹的,气愤地问他怎么能做出这种不顾全大局的决定,我爸理直气壮地解释说:“你想想,她没结婚就这么整我,那要是结婚了,还得了!”
就这么着,我爸又回干校放了几年鸭子。
前一阵子,我爸爸住进了朝阳医院换肾,他乐呵呵的,开刀的前一天晚上居然和我后妈一起下馆子吃饭,然后又去看老朋友,气得我骂他们两个人怎么都这么不懂事,然后把他们赶回了医院。
开刀的当天我们都坐在医院里等候他的体格检查结果,手术大夫来了,身后跟着心脏科主任,他们说我爸的心脏不好,做手术有一定的风险,要他再考虑一下,然后又把我和我后妈叫到走廊里,仔细地解释了一遍。我后妈立刻眼泪汪汪,不知所措地回到房间问我父亲是否坚持做手术,我爸斩钉截铁地说:“做,做,做,要不然什么好吃的都不能吃。”我告诉护士我爸爸坚持换肾的原因,她们都笑了,说:“这是什么逻辑。”
我爸爸的逻辑就是这样的,他算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活得比较自在的一个人。我曾经向他抱怨,认为父母离婚让我这辈子不能愉快,他开导我说:“其实你自己活好了就行了,干嘛老想父母的事儿。”那时候我才15岁。别人都说这句话好不负责任,我倒是觉得,这句话救了我,以后我真的活得挺好的。
所以我还是挺高兴继承我爸的逻辑,虽然毛病多了点,但是总而言之还是活得挺自在的。
我的感情生活
我结过三次婚,哪次都不成功,所以在家庭问题上我是失败者。这事不能怪任何人,只能怪我。第一次结婚是和一个美国律师,叫安德鲁,我那时候才21岁,糊里糊涂就结婚了。我不是个安分的女人,没几年就离婚了。我和陈凯歌前前后后好了四五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大多是在纽约度过的。因为谁都不安分,所以注定婚姻要失败。我和琼好了十年,他是对我影响最大的男人,我欠他的最多,我的文化修养和自信是他送给我的,没有他我不会有今天,可以说琼是我崇拜的人。但是我不能和偶像一起生活,我们在一起居住就有无数的小纠纷,所以还是分开了,我们还是好朋友,这至少是个安慰。我没有解除我和琼的婚姻,几乎没有必要,我们俩都不是太在乎。
我和小平是情人,已经好多年了,我们几次企图中断这种关系,但是始终没有成功。我们的事业没有任何共同点,他也不是我的正式家庭成员,但是他是我的微笑,我需要他就像需要血液一样。我的所有朋友都知道我和小平在一起,我从来不用在他们面前掩饰任何东西。在我们的关系很尬的时候,她们给了我理解和友情。他们这种宽容让我觉得我的生活是美好的。
我在感情上非常简单,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散。这方面我从来不勉强自己,也不勉强别人。但是分手真是最不好受的事,我认识的一个人为了离婚手舞足蹈地高兴,居然还开派对庆祝一番。我是百分之百不理解。对于离婚之后互相的怪罪和攻击,我也极其反感,我和安德鲁离婚之后,有不少人说我利用他得到美国绿卡,我和陈凯歌离婚之后又有人说陈凯歌是利用我得到美国绿卡,都很荒唐,任何男女关系都不可能这么简单。每次分手我都非常刻意地去记住我们在一起高兴的时候,其他的都可以舍去,人都不要了,为什么要留坏的记忆?我不是一个怕伤心的人,在我眼里,能够感觉到爱和悲伤比没有感觉好几千倍,几万倍。有首Lenard
Cohen的歌词是这么写的:夜晚突然寒冷爱神准备离去艾丽姗塔在他的肩膀上悄悄穿过你心灵的哨兵这不是戏法,感情的幻想这不是清晨能够驱使的梦幻所以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她曾经躺在你的绸缎上她的吻曾经唤醒你的早晨不要说这一切都只是幻想不要用这种低级手段当这一切即将发生坚定地走到窗口前,感受一下明亮的音乐是艾丽姗塔的笑声你最初的承诺又会出现和她一起度过的夜晚是你的幸运而你的幸运使你崭新不要选择懦夫的借口躲藏在原因和结果后面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我相信有过感情挫折的人都能够理解歌词的意思,我们在失败的时候总是去找原因,去否定过去的一切,不然分手好像特别难。但是所有这些只会使离别更加痛苦,不如“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
我其实挺想写隐私的,因为我有很多感受。我想把婚姻、恋爱、性生活的故事和感觉总结一下,写点像Anais
Nin类的性情小说,有点小小的Se情感觉,但是挺好玩的,一点不脏,虚构的情景,真实的感受。Anais
Nin是二三十年代在巴黎的一个小美女,她和那时候在巴黎文化人一起混,和亨利·米勒有过一段轰轰烈烈佳传。有个电影叫亨利和琼,就是讲这段故事的。Anais
Nin自己也写东西,她把她的性历险变成各种形式的短篇小说,让所有闺房里的乖乖们都饱享眼福。Anais
Nin没有写过自传,她到底当过多少个文豪、艺术家的情人是没人搞得清楚的事情,后人只能从他们的通信中猜测。我觉得这样挺大手笔的。
美女作家出来以后我有点傻眼,这些作品都是作家自己标榜为半自传性质的,最逗人的是我听说有两个美女作家还互相谴责,说另一个是抄袭自己。偷金子、银子的事我知道,但是偷别人的隐私可真是一大发明。我当时想,Anais
Nin没戏了,惟一可以叫板的是全自传的性情书了。果然,完全隐私的女作家蜂拥而来。自传可以一本到六本地写,一代的COSMO
GIRL终于在中国崛起。
尽管我知道我还没有写的、虚构情节的性情小说根本没希望,我还是想试一把。写这些东西的本身会很快乐、好玩。我就是不死心,我还是想练一把ANAIS
NIN.所以这里,关于我自己的隐私我就先写到这里,细节留给我将来的小说,或者就留给我自己。
我是一个喜欢男人的女人,我喜欢调情的神秘感,喜欢爱情带来的心跳,也喜欢Zuo爱。我只是希望和我在一起的男人给我愉快、幸福,如果这个包裹里还有爱情那当然再好不过。我还喜欢研究一下男人,写点小文章,拿他们开心。没想到那篇《男人分两截》居然还挺受欢迎。这是一篇被《时尚》先生毙了的稿子,原因是没有具体的、男人下半截的升华之道,不实用。文章的成功当然让我小为得意,看样子COSMO
GIRL不是惟一流行的生活方式。我还写过两篇别的关于男人的文章,都放在这里,说不定能够弥补一下我拒绝谈隐私得罪的读者。
男人分两截
男人分两截,上半截和下半截。上半截是修养,下半截是本质。
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大部分是因为他的上半截,喜欢那种修养好的当丈夫。了解一个男人的上半截很容易,有时候一张名片就能把故事讲得清清楚楚的,或者一个存折。细心的女人还会注意一些细节,比如西装什么牌子的,文凭是哪个学校的,房子有多少平方米等等。
男人的下半截是本质,所谓本质是指一个人的本色和他的素质。本色就是他内在的东西,藏在里面不容易看见,男人一般也不愿意暴露他的本色,特别是在女人面前,总是先要把体面的上半截摆出来,把他的本色藏起来。而本色却是决定一个男人是善良、平和、公道、浪漫、温柔,还是凶恶、扭曲、自私、吝啬、暴力的。这跟植物一样,柴木和黄花梨就是没法比,但是"文革"的时候,不知道烧了多少黄花梨的老家具,而柴木的现在也能当古董卖。能辨别出黄花梨和柴木的人不多,能看出男人本色的女人也不是天天可以碰到的。
如果本色是内在的,那素质是通过一个人对其他人的行为所决定的。他的言谈举止、处事为人都被一个人的素质所确定,包括Zuo爱。社会教育女人不结婚就不要和男人Zuo爱真是害了女人。Zuo爱是“性本初”的那种东西,最能表明一个男人的素质。我有一个朋友,我们都叫他“徐大哥”,他谈恋爱的时候经常要求女友跟他上床,他对她们说:“怎么能等到结婚呢,你不跟我Zuo爱,你怎么能了解我呢?你不了解我就跟我结婚不是也太草率了吗!”结果是他经常挨人家一嘴巴子。而我觉得徐大哥是男人中少有的比较真诚的男人。
女人真的爱上一个男人是被他的下半截打动了,不是上半截。但是大部分女人对男人的下半截有一种恐惧感,她们对男人下半截的暴露不感兴趣,而只是求上半截体面就可以了。男人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往往不是一回事,也就是说上半截体面,并不能说明他的本质是好的。一根柴木也能精雕细刻,但还是柴木做的。我的一个朋友,男的,80年代初去美国留学,到了那儿的头一年过分曝光,凡是国内没干过的,他都要尝试一下。他跟我讲,有一次他和一帮美国同学一起吃了“药蘑菇”,这是一种美国印第安人在作仪式时吃的幻觉药,他吃了以后就开始幻想他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分开了,上半截跟着红军上了井冈山,下半截跟着一个美国大妞跑了。这就是说明他的外表是革命的,而他的本质还是小资情调的东西多一点。
让我说,我们女人还是应该多多注意一下男人的下半截,这是最根本的东西。如果下半截没戏,上半截也肯定好不到哪儿去。
爱孩子的男人
B、Q和X先生老在一块儿聚,我认识B和Q就是有一次跟在X的ρi股后面去凑热闹。一进B先生的家门就好像到了幼儿园,大概至少有五个孩子在一个三居室的公寓里大闹天宫,基本上是花果山的感觉。
B的老婆是一名有点名气的民乐家,那天晚上在录音棚里,不知道几点才能到家。Q和X的太太都是法国人,在公司里加班。这花果山的五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里有他们每家的孩子,还有B的亲戚的两个孩子,其中有一个剃了个秃瓢,还扑了好多痱子粉。说老实话,看见这么多孩子我头皮直发麻,心里有点后悔,怕这三个老爷们把我一个人撂一边儿,给他们看孩子。
进了门就开始准备晚饭,B先生在厨房里挥汗如雨地炒菜,Q跑到楼下(B住在六楼!)抱了一箱燕京啤酒上来,累得气喘吁吁的。X马上进入了孩子王的角色,把五个孩子叫到一边,挨着个儿地在他腿上翻跟头,这些孩子好像已经很熟悉这个游戏,玩儿得很开心。我一个人在客厅里看电视。
饭做好了,B、Q和X就招呼五个孩子吃饭,一人一个小碗儿,三个当爹的来回给几个孩子加菜,还嘱咐着要多吃什么,少吃什么。孩子们吃完饭被X哄到另一个屋子里去玩游戏,大概饭前折腾得可以,这五个小祖宗吃完饭倒是安静下来了。
这时候B又从厨房里端出几盘下酒的菜,Q和X各持一瓶啤酒,B不喝酒,开了一瓶可乐。我和他们聊天才知道这三个男人都不用坐班,B也是民乐队的,但是好像不是拉贝斯,就是拉大提琴的。民乐队里拉西洋乐器,大概想忙也忙不起来,所以B平常在家里还带几个学生。Q原来是学板胡的,现在和一个巴黎的朋友一起做家具生意,在家里办公。X有一支装修队,天天跑工地。这三个老爷们的时间比普通人都充足,安排上也比任何人自由。而他们的老婆却都是天天忙得团团转,不是在乐队就是在公司。
很显然,老婆忙得脚朝天,这三个男人就开始管家,管孩子。不知道他们本来就是有这个天赋,还是给锻炼出来了,我这一晚上看着他们很自然地安排好了孩子的娱乐、吃饭和休息,不慌不忙,有条有理。从他们的表情中我似乎觉得他们很高兴,特别是跟孩子在一起的时候,小孩叫一声“爸爸”,他们眼里就发光。三个人抢着跟孩子玩儿。
可是跟他们聊天才发现他们是挺痛苦的。最大的苦衷是社会压力,怕人家笑话他们没出息,还不如自己的女人在外面挣钱多,特别是Q和X,洋老婆在洋公司挣钱当然要比任何中国白领都多出好几倍,更不要说她们这两个自由职业者的丈夫。
现如今能找到这么爱家的男人真是太不容易了。看着他们带孩子,我才意识到男人爱孩子的样子是非常诱人的,似乎是金不换的那种感觉。比一个男人疼女人要神圣得多。
解剖男人
英文里面有一句话说:“The way to a man"s heart is through his
stomach."就是说女人如果想讨好男人,必须给他做好吃的。事实的确是这样。我所知道的,相对美满的婚姻都是夫妻双双,津津有味地到处找好吃的东西。吃不到一起就肯定住不到一起。
男人的胃对女人很重要,而女人有时候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口味来迎合男人。我认识很多嫁给老外的中国女人,原来肯定是根本不沾奶酪之类的洋食品,而现在却非常重视发掘有好的奶酪的商店,朋友一起吃饭,她们也能夫唱妇随地跟着啃奶酪,而且有时候还赞不绝口,对自己丈夫的“洋胃口”有钻研精神的女人还学会了给奶酪配酒,让所有人都认为她的“胃”已经真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相反来讲,有不少女人没有搞明白男人的“胃”对她们夫妻关系的重要性。我认识一对志同道合的阿姨和叔叔,两个人都是老革命,南征北战都过来了,就是没办法在一起过日子。原因是叔叔是山东人,阿姨是江苏人,在延安的时候没什么好吃的,填饱肚子就不错,可是一解放就完了,物质生活丰富了,什么吃的都有,两个人反而合不来了。叔叔要吃面,还要吃生葱、生蒜,阿姨跟他这么多年都没发现她根本受不了葱、蒜的味道。阿姨爱吃米,做菜还撒把糖,和所有江南女人一样,她还爱吃零嘴,叔叔认为这些都太“小资”。由于他们是同时参加革命,所以级别是一样的,阿姨根本没有让自己的“胃”服从叔叔的“胃”的概念——两个都是“局长胃”,凭什么我的吃法要服从于你?阿姨认为世俗的生活习惯是大男子主义,总是要把自己喜欢的食品强加于别人,如果不服从,还给人戴政治高帽。久而久之,阿姨和叔叔就不在一起吃饭了。叔叔和自己的山东战友在外面的面馆里吃一晚上大葱蘸酱,阿姨在家里给自己做点甜兮兮的小灶。后来因为每天晚上我叔叔都是一嘴大葱味道,阿姨也不跟他睡一个床了。好在两个都是干部,家里有四居室,就干脆一人一间了。
由此看来,轰轰烈烈的革命事业不如吃能够把夫妻捆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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