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3年,杭世骏对策称满汉畛域不可太分,被腊肉革职。
1746、1748年,两度禁止福建百姓信仰天主教。
1753年,疯人丁文彬著作案发,丁文彬被凌迟。
1755年,胡中藻因为诗集而被处斩。同年,山西疯人刘裕后因著作而被杖毙。1756年,常熟朱思藻因诗被斩。1757年,彭家屏被逼自尽,因为藏有明朝野史;段昌绪被斩,因为藏有吴三桂檄文。
1751年的假冒奏稿案、王肇基案,1759年的沈大章案,1761年林志公案、阎大镛案、李雍和案、王寂元案,1764年的赖宏典案、刘周祐案,1767年的蔡显案、齐周华案,1768年的柴世进案、李浩案、王道定案,1774年的屈大均案,1775年高纲案,1777年的王锡侯案,1778年的徐述夔案、刘峨案、龙凤详案,1779年的智天豹案、沈大绶案、王大蕃案、石卓槐案、冯王案、祝庭诤案、程树榴案,1780年的魏塾案、戴移孝案、艾家鉴案、吴英案,1781年的梁三川案、吴碧峰案、程明湮案,1782年的卓长龄案、高怡清案、方国泰案、海富润案,1783年的冯炎案、胡元杰案、乔廷英案、楼绳案、吴文世案……
乾隆腊肉制造的文字血案,凌迟了多少人,处死了多少人,流放了多少人,今天,是不是有正义之士,穿越历史的迷雾,作道义的指控呢?
1774年,乾隆腊肉命刑部定聚众结盟罪。
1776年,乾隆腊肉奇招迭出,先是命令其麾下的真理部和宣传作坊删改旧集,也就是说像《1984》(乔治·奥威尔著)中提到的不断洗去记忆,不断创造新语一样,要篡改历史已经有的文献,乾隆指示说:“南宋人书之斥金,明初人书之斥元,其悖于义理者自当从删,涉于诋詈者自当从改。”什么意思,就是说,违背大清统治意志的东西一定要阉割掉,而批评咒骂大清的文字要改为给大清溜须拍马的文字,其虚伪一至何极也!
腊肉的真功夫当然不能只限于虚伪,残忍冷酷、狠毒无情,是其统治术中的核心。1776年推出的重要举措是:命于国史列贰臣传。
这个举措出台,应该会让那些汉奸和党附大清黑帮的人(像吴三桂、吴伟业、钱谦益)恨无地缝可钻。专制腊肉智商高,想象力奇特,对这群汉民族的败类,对这群投降的帮凶从精神上奸杀,凌沧洲先生称这种做法为淫而贱之战略。在大规模摧残中国民气的同时,把他们的汉族拥护者也踩到脚底,明确地宣告:你们已经被永久地征服了。
乾隆腊肉执政的时代,掀起了一阵阵屠杀言论自由的狂潮,而在这个过程中,多少大清国的帮凶官员,在帮助腊肉稳、准、狠地屠杀打击言论自由,迫害特立独行的思想者和###。这些屠杀言论自由、强Jian言论自由的凶犯奴才们,这些帮腊肉主子强Jian大清国全体百姓言论自由的官吏,其实也在奉献着自己的后庭花给腊肉主子,把自己最后一点尊严喂了狗。但在大清的官方史书以及大清遗老的历史著作中,他们是国之栋梁,是忠臣孝子,有的甚至是清官能人。
凌沧洲先生模仿腊肉的金点子,但反其道而行之,写一个屠杀言论自由的黑名单,一个最具前卫效果的“帮凶录”!
这个“帮凶录”先抛出这么些参与大清文字狱的官僚,抛砖引玉,期望各位补充完善:
大学士刚林、鳌拜,吏部侍郎沈近思,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岳钟祺,杭奕禄,史贻直,山西巡抚阿思哈,山东巡抚杨应琚,江西巡抚海成(王作梁案),闽浙总督杨廷璋,河南巡抚图勒炳阿,两江总督高晋,江苏巡抚明德,江苏巡抚陈宏谋,江苏学政刘墉(就是电视上鼓噪的刘清官,手上满是文字狱受害者阎大镛的鲜血)、浙江巡抚熊学鹏,两江总督萨载,安徽巡抚闵鹗元、江苏巡抚杨魁,湖广总督三宝、广东巡抚傅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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