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大学每一年都会选择一个年度词汇。2012年,BBC公布了他们选出的风云词——Omnishambles。这个词意味一开始的错误,造就之后的极度混乱。没有什么词比它更加贴切申雅莉的心境了。
国家调研数据显示,近两年内大城市独居的人口将超过20%,富裕的家庭离婚率会持续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她却无法用一个确切的词来定义自己与顾希城的关系。其实工作忙碌的人不仅仅是她一人,之后一日早晨,她从顾希城与下属的通话中得知他同时负责了多项工程,她生日之前其实都一直在西班牙加班,而且他其实并没有什么必要两边跑,只要留在西班牙就可以了。越是清楚这一点,彼此之间见面频率的增加就会令她感到焦虑。
而更令人感到害怕的,是那些陆陆续续被打开的回忆。时间过得久了,被遗忘的往事就好像是古时欧洲人为节省材料而在羊皮纸上刮掉的字,既神秘,又让人觉得遗憾。直到有一天,它们再度被唤醒,才知道原来打开记忆开关的并不一定是最重要的那个人,或许只是普通的朋友,一张简单的照片,一个超冷的笑话,甚至只是一行由无关人写下的字,却会让你想起最重要的人,还有和他们之间发生的事。
周一的早上,申雅莉在公司听候阿凛的工作安排,看他找到纸和笔,歪着脑袋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间,用商用签字笔在本子上写下联系人的名字和电话。她发现好像周边用钢笔写字的人已经非常稀少≡己则是连笔都不怎么拿了。
学生时代好像在任何方面注重的细节都和现在完全不一样:像是每天上课记笔记不知道该把钢笔帽扣在笔上还是放在桌子上;像是坐在老师眼皮底下明明困得不得了但还得坚持睁大眼听课;像是穿了一件白色的新衣服,附近坐了喜欢的男生,对方看了自己一眼,自己却在摘不摘袖套中挣扎;像是每周一全班都会换座位,总是会期待能靠近那个男生和死党的那个星期……
那时候,好像从一开始她就和班上的许多女生一样,对希城的态度怪怪的,喜欢说他的是非,取笑他一些连他哥们儿都不会留意到的特征(例如他刚洗完一定会毛茸茸的发梢),在他面前总是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就像有个星期她的座位调到了他右边前排的位置,那个星期她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他一次,却总是和左后方的女生说话,被同桌问过“你这星期为什么老转过去”以后,她就尴尬地收敛了一些,但每天心情和以往是明显不一样的nAd1(
看见阿凛写字,她想起了当年自己是如此热衷于模仿希城的字。他虽然成绩不好,字却是出乎意料地漂亮。他写的字所有短横都微微往右上倾斜,总是纤长秀气,但诸如“主”下面的一横、“市”上面一横、“要”中间一横、“左”字靠左边的一瞥、“纸”字靠右边的撇钩,等等,都拉得很长,因此看上去又特别大气飘逸。他还特别喜欢用细尖的钢笔写字,这和她恰恰相反。她当时受他的影响,特别去买了细尖钢笔。新的细尖钢笔写字都不好看,要写一段时间字才好看,但写太久字又会变得太粗导致分叉,所以她就以此为借口找他借了笔。笔杆上还有他手掌的余温,那一刻连她自己都没发现,写字时她低着头偷偷地微笑了。
这点事她一直惦记在心上。晚上回家后吃完饭,希城刚好也过来了,他洗完澡出来,半潮湿的头发被揉得乱七八糟,更衬得他皮肤白净年轻。她打开手机,随便找了一条关于工作的长短信,把它和纸笔放在他的面前:“来,你帮我把这个抄一下。”
“好。”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讨论过性以外的话题了。他觉得有些意外,但不敢多问,生怕破坏了此时的气氛,于是坐在桌旁开始写字。看见他的背影,过去的记忆一幕幕涌入脑海。
当她看见熟悉的字迹出现在纸张上,看见那纤细的字体、长长的撇和横,熟悉又陌生的痛楚已无声地扩散在胸口。而当他的沐浴露和洗发香波混着的味道飘过来,她看见他的渐干的头发一如既往变得毛茸茸,这种痛楚已经上升到了极是如此想要从背后紧紧抱住他,可是做不到。她只是和十来岁一样,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看来这些年你真的没怎么写字,高中时写的字漂亮多了。”
他的笔尖停留在纸上没有动,留下了一团小小的蓝色墨晕。他轻轻笑了一声:“你居然还记得我的字。”
她后悔到肠子都青了nAd2(怎么会提到这种话题,这已经不适合出现在他们之间。这样听上去就好像是她很怀念那段回忆一样。她立即狡辩道:“很正常啊,那时我可是班长,全班同学的字都记得。”
他抬头看着她,试探着握住她的手,像是对主人提心吊胆的宠物一样温顺,把她拽到沙发上坐下:“我也记得班长的字,那是和班长美丽气质一点也不搭配的圆溜溜字体。就像现在电脑上的幼圆体一样。”
她忽然炸毛了:“什么圆溜溜的,我的字才不圆好不好!”
“好好好,不圆不圆。那你写来证明给我看看。”
“写就写!”
她提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发现还是喜欢他的字多过自己的。然而,这好像比两人在床上直白的对话还令她感到害怕。因为做的次数实在太多了,这段时间只要想到他,她的脑中就只有他炽热的体温、触摸自己身体的手指。还有一次比一次粗重的低喘,就好像是从喉咙深处直接发出来的一样。他们很少对话,很少拥抱,连接吻都很少。她逼迫自己把这个人和初恋情人分离开。可是……
“莉莉,你的字还是可爱又工整。”他双臂撑在膝盖上,靠过来看她写的字,“不愧是我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
“不准你说后面那句话。”
“好,不说。”
看见他这样宠溺自己的样子,她觉得心情更加复杂了。按之前的“行程表”来看,他们这时候差不多该进卧房进行惯例活动,可这一刻她多想和他再多聊几句,有一点点想缠住他的胳膊,靠近他的胸口,咬他一口,或蹭蹭他的脸颊——意识到这一点后再次打住自己的妄想。
“对了,好像我回来以后你还没去过我家?要不今晚去我家?”说完以后他像是怕她误会一样,又补充了一句,“可能换个地点会比较新鲜nAd3(”
迫切想要了解他的冲动是这样难以控制,她几乎没经过思考就点头答应了。
可惜这段时间她的状态越来越奇怪,刚到他家也不愿意直接和他进卧房,反而以肚子为借口打发他去楼下给自己买夜宵。待他穿好鞋,她又以“怕你选高热量的东西”为由跟他一起出去。他当然什么都顺着她,也尽量不在外面碰她。但在电梯狭小的空间里,看着她长发盖满背部的背影,他终于忍不住了,轻轻揉了一下她的头发:“莉莉。”
“嗯?”
“以后跟我在一起就不用化妆了。”他看着她因素颜显得有些孩子气的脸,“你素颜很漂亮。”
完全没有任何征兆的,她的脸“唰”的红了,然后匆匆躲开他的视线垂下头去:“真的啊?”其实最开始和他在一起,她任何时候都会带着精致的妆,直到他走了才会去洗手间卸妆。这两天她是中了什么邪,就这样出门了……
“嗯,我很喜欢你这个样子。”
“再,再说吧。”
她努力掩饰的害羞给了他一点点动力,他微微笑着,恰她的手☆让人难以琢磨的地方就在这里,其实他们之间还有什么事没有做过呢?可是她却在是否要回握住他的手这个问题上纠结起来。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斗争,最终她还是什么都没做,手敏感而麻木地摊开,由他这么桥。这种可爱的反应令他不由情动,没穿高跟鞋的她在他面前显得特别娇小。他捻起她的一缕发丝,手指顺次穿过她的长发,微微弯腰,勾下头想要吻她。
她吓得赶紧拧过头去,低声说:“不不不……不要。”
等等,这种恋爱模式是怎么回事啊?他们几时开始变得这么亲昵了?明明和他也就比陌生人熟悉一点,他明明是用来打发时间的道具,是什么时候开始,他的举止表现就跟男朋友一样?
——这是不对的。
这男人是见不得光的,如果他的存在让别人知道,那她的声誉才算是全毁了。然而,生活就是喜欢哪壶不开提哪壶。才有这样的想法,电梯大门打开,她就看见门口站着一个熟人。
那是妈妈的朋友霍阿姨。
她居然和顾希城住在一个小区。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她这晚的表现完全可以打负分。看见熟人她的第一反应竟是先甩掉他的手,然后去按电梯的关门键。可电梯门被霍阿姨挡住了:“雅莉?”
“霍阿姨。”她硬着头皮率先走出去。
“你居然会在这里,太巧合了。”霍阿姨犀利的眼把顾希城从头到脚扫了一遍,脸上绽开了笑,“哦,知道了,男朋友住这里对吧?”
她赶紧摇手:“不是不是,他不是我男朋友。”
一秒记住www点dier22点com,最新小说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