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林开云本来是京里的翰林,过去就算想得罪人,恐怕也是没有能力机会的。这翰林修撰和通判都是六品,但一个是清水衙门的清贵,一个是地方上的实权,将林开云调到那里,比调升都厉害。
在她看来,高太尉怎么也不像那种息事宁人的,对于林开云都这么厌恶了,断无可能还给她好处的。
高太尉笑道:“阳州知府王进益,知兵事,善谋断,家中只有一夫一侍,不贪色,不酗酒,唯有一点,爱财。”
爱财是人的天性,但被高太尉特地的挑出来,恐怕就不只是简单的爱财了,通判负有监察之职,到了那里,是要同流合污呢还是向上举报呢?
要说举报,恐怕是不成的,阳州在元西路,邻着柔然,大雁必定要找一个知道点兵事的人镇守,那王进益做的好好的,恐怕不容易将她撤下,而一旦林开云向上举报,那王进益又怎会是吃干饭的?而要同流了……高平看了眼高太尉,恐怕自己的这个娘,下面还是有后手的。
想到这里,高平心下感叹,就这么不动声色的,那林开云就被解决了,而林开云知道后,就算背地里不感激高太尉,也绝不会认为这是在对她下绊子。
而这一手,就算新党有人看出了,怕也不会阻止,毕竟甘印曦到那里实施新政,知府中有他们的人自然更方便行事。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这种手段……也幸亏这是自己的老娘,若是自己的对手,恐怕她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只是高太尉手段高杆,其他人的手段又怎么会弱了?
高平越想,越觉得自己离这朝堂远点的好。
她本来就想着到外面去看看,现在这种心情更迫切了,不过也要先将手中的事情安排好。
又过了半个月,蓝春海所说的两位朋友,终于来了一个。当时高平正在为林若鸿梳头。
毕竟身体是成年人的,脑容量什么的也比一岁的小孩要好,这半个月,林若鸿进步可以用神速来形容——当然,是和真正的孩子相比。
他现在自己跑跳已经没什么问题了,简单的对话也没问题了。但也许是因为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是高平,所以特别粘她,只要醒了,就会满院子的找她,找不到就要闹。
高平无奈,只有将他接到自己的院里,又从他原本的屋里挑了两个老实的跟过来。
他头发长,又不喜欢让别人碰,只有高平能帮他梳,但高平自己的头发还是别人梳的,他这么长的,也只能勉强帮他扎个马尾。
好在只要是高平为他做的,林若鸿就都很欢喜,也不会在乎这个马尾巴是不是歪了丑了,扎的松散了。
高平在后面和他的头发搏斗,他在前面玩九连环。高平过去只为自己扎过头发,而且她的头发最多也只到肩膀,并且发丝细,还有脱发的现象,和林若鸿这几乎到后腰的如同瀑布似的长发完全无法相比。
因此她扎的也很辛苦,好在练习了这么多天,也总算有进步,虽然说动作还是很慢,但起码也扎的像个样子了。
她这边刚找发带束好,那边林若鸿已献宝似的将手中的九连环举了起来:“平平,好了,解开了!”
高平看了,果然已经解开了,心中不由感叹,这才子的脑袋就是比她好使,什么事都不记得了,还能这么快解开,换成她,弄一天也不见得能成。
“平平,给你。”
林若鸿把九连环往她怀里塞,高平接了,摸了摸他的头,后者如同猫咪似的眯起了眼。
高平以前觉得林若鸿最难得的是气质,现在却觉得他没了那淡漠飘忽的气质,本身也是可爱的。就像现在,他仰着头,露着酒窝的笑,白嫩嫩的脸,红嘟嘟的嘴,活脱脱一个可爱型正太。
甘草正在旁边收拾梳妆盒,高平梳头的技术不怎么样,需要的东西却不少,又是梳子又是箅子,又是钗又是环的。
甘草将拿出的东西一一放在盒里,见高平看林若鸿的目光越发柔和,有几分欢喜更有几分酸涩。
虽说少夫君现在成了孩子,但和小姐的关系却比以前亲厚多了,而对他,却还只是普通。
他正想着,就看到小厮桃叶从外面过来,他连忙出去,桃叶道:“甘草哥哥,外面说蓝先喻找小姐,说小姐一直等着的人到了。”
桃叶的声音不小,高平在房里也听到,立刻就知道,可能是自己盼望的某个格物爱好者来了,立刻站了起来,她一动,林若鸿就睁开了眼,有些不满有些委屈的道:“平平……”
“你先自己玩,我有些要做,做完了就来陪你。”
“平平说话不算……”
高平有些尴尬,虽然说她现在已经竭力抽时间陪林若鸿了,但总有一些事情要自己做的,于是就唬他“你弄好了这个,我就回来了”或“你做了那个,我就陪你玩”。
一开始这话还有用,而这两天林若鸿进步迅速,又有过去的底子,那些她看来需要一定时间事,他现在已经能很快做好了。
他做好了,高平还没有出现,他自然就认为是高平说话不算了。
“这个,这一次会算的。”
林若鸿瞪着眼看她,他睫毛翘长,眼睛黑白分明,看的高平也有些心虚,最后想了想,道:“好吧,我去办事,你乖乖的让甘草他们陪你,今晚,我让你和我一起睡好不好?”
虽然说将他带到了自己的院里,但两个人还是分房的,林若鸿总想和她一起睡,高平却总不应允。此时听高平答应了,他立刻欢喜了起来。
高平松了口气,站起来吩咐了几句,向外面走去。因为有先前的承诺,林若鸿也没有叫闹,就是看着她出了院门,有些闷闷不乐的。甘草拿了些点心哄他吃,他也不吃。
甘露在旁边看了,冷笑道:“你哄这个傻子做什么,以后还不见得怎样呢。”
甘草还没说话,林若鸿已抬起了头:“我不是傻子!”
“你是不傻,你就是不傻才会傻了。”
林若鸿不懂他说的,只是执拗的反驳:“我不傻。”
甘草还想再说什么,被甘露拉到了外面。
“我就是不服。”甘露退下来还对甘草道,“我现在已经认了,但我就是不服为什么小姐要对他这么好,他但有半点为小姐想的心就不会好好的上吊,前一段外面都传成什么样子了?现在好了,没死成却变成了傻子,还让小姐天天哄着,小这姐是娶夫君呢,还是找个儿子回来啊。”
突然多了个儿子这样的感受,高平自己也有,不过见林若鸿白白嫩嫩的,天天童声奶气的叫她“平平”,她又觉得还不错,想着要是真有这么一个聪明伶俐又长的好的儿子倒真是幸运了,不过再想想林若鸿的身份,又会有些尴尬。
“难道我真能将他当儿子养一辈子?还是说养成了将来做夫君?”对于在这个世界找到一个可心的男人,高平不报多少希望了,但如果要由自己一手打造的话…….
每次想到这里,高平都觉得自己还真有些邪恶,想着自己在现代就喜欢看父子年上的,就又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一直都有这种心理,只是过去找不到机会,所以只能YY男男。
不过这种事情,也就是她自己无聊的时候胡乱想想罢了,以后真要如何,她也不能肯定。
高平来到蓝春海的院子,就看到一个极瘦的女子,那女子眼睛大的有些吓人,颧骨很高,嘴唇很厚,穿的破破烂烂的,一件藏青色的儒袍,还有多处的污渍,见到高平,草草的行了个礼,就道:“你就是高衙内,愿意给我钱让我做研究?”
高平顿时无语了,也不知是该感叹她这种研究精神呢,还是叹息这人也未免有些太不懂世事了。
蓝春海也有些尴尬,为高平介绍道:“这位是凌云凌泽义,江洲人士,和我同年中举。泽义最擅长天元术。”
高平并不太清楚天元术是什么,只是大概的这应该是数学。但是数学能做什么她又有些含糊。当然,数学是一切理科的基础,但要说发明创造,在她的感觉中,还是物理化学更有用。
高平这边还在迟疑,那边凌泽义已道:“天元术不过计算方式,这个我自己在家也能算。我目前在做一个仪象台,若成功了,以后再不用沙漏日晷。想知道什么钟点,衙内只需看看仪象台即可。”
说到这里,她的面孔泛红,开始滔滔不绝的说自己的构思、想法,也不管高平听不听得懂,只管手舞足蹈的讲解。
那些东西高平也的确不太懂,不过听到第一句她已经知道凌泽义在做什么了,时钟!这个人,正在研制时钟!
第四十章 好日子 (上)
在见到凌泽义后,高平突然觉得自己过去想错,其实她不应该总想着弄些这个时代没有的,按照那些穿越小说的主角似的风起云涌。也许她更应该做的,是推一把这个世界原有的一些东西。
事物的发展总是有规律的,比如凌泽义所说的仪象台,从仪象台到时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在 凌泽义的构思中,这是一个水力的东西,靠的是什么天平秤干、简车等东西的原理。
按照凌泽义的说法,这似乎是一个将多种仪器混合在一起的仪器,这并不能说错,但她知道,其实是不用那么复杂的。起码,她的表弟,在八岁的时候,就能将家里的座钟拆了又组合起来。
当然,物理知识一塌糊涂的她是弄不出座钟的,但是她起码知道一点钟摆原理,知道大致的方向。
就算是她这样的理科小白,也知道科学的发展,其实大多数都花费在了摸索上,比如说一个简单的自行车都经过了一百年的发展,从一开始的木马轮小车,到后 来的有脚蹬,有把有链子,再到后来的用橡胶轮胎,经过十多个人的改进才最后定型,而如果现在让她来弄的话,就算不能一步到位,但她起码知道大概的框架,一 开始就会把脚蹬把手的安上,技术达到的话,更会有轮胎链子。
如果由她来指引大方向,而由像凌泽义这样的人来研究探索的话,也许,会有更快的发展?"
高平不知道这个方向对不对,不过她决定试试。反正她本来就是准备找人研究玻璃造纸的,现在不过是换一些东西来研究罢了。不过玻璃还是要研究的,好歹已经有了成绩了。
想好了,她却不准备马上动手。京城实在是人多眼杂,这玻璃的消息还没传出去呢,就有人在庄子附近转悠了,研究地点弄在这里,实在是太不安全。
高平思来想去,觉得最好的地方,还是代州。
第一,那里就相当于古代的广州,算得上是天高皇帝远,而且因为是指射之地,虽然都知道油水充足,却一般不敢往那边去。
第二,那里邻着海,弄出什么东西也可以说是从海外来的,而且如果真有个万一,也可以从海上走。
同时,一般在那里做官的,要不是没什么背景的,要不就是得罪了人的,她这个衙内到了那里,就算是做不成土皇帝,也绝对是有诸多方便。
她想的很好,但马上就在高老夫君那里碰了壁。她想到外面走走,高老夫君虽然不舍,但也不会阻止,不过却不许她去代州。
“那里瘴气毒,你身子又弱,怎么能去那种地方?你若要出行,江洲、桉州,若说看海,到大庆府也可以了。”
高老夫君一口阻止了,她也不好别着劲的非说要去,只好退而求其次的说要到桉州,但高老夫君又怕她偷偷跑到代州去,因此又不让她出门了。
高平被这种关怀弄的哭笑不得,终于知道为什么爹娘都厉害,而儿女都草包了,她要是自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不成纨绔简直就是奇迹。
后来还是高太尉出面劝说,这才允了她离京,不过事后高老太尉又将她叫过去道:“我也不瞒你,之所以让你出去,是因为你有两个表姐要来参加明年的春闱了,你若有心在将来接我的位置,就还留在家中。若无心,出去看看也好。”
对于高太尉这个位置,高平是绝对不想沾的,一个家族的命运,她自认是背负不起的,也不想为了这么一个位置和人斗的你死我活。
“你既然已经有打算了,我也不多说什么,不过有一点,你好也罢,歹也罢,总要把自己照顾好了,不要让你父亲伤心。”
高平肃然道:“母亲放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女儿一定会照顾好自己的。
在现代的时候,看电视中说这话觉得酸,但此时,她才知道,这不是迂腐,而是对于关怀你的人来说,你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虽然准备了离开,但也不可能马上就走的,她去一趟静夜庵就要有诸多准备,更何况这种远行了。
而且她这次还准备带着林若鸿,对于这点,无论是高老夫君还是高太尉都没有说什么。
他们自然是生林若鸿的气的,但现在他都成这个样子了也不会再和他计较。而且他们也知道高平是个有责任的,带着林若鸿,总不会去危险的地方。
除了林若鸿外,蓝春海和刘欣也是要带的,四个丫鬟也要带走三个。按理,这四个人是都要跟着她走的,不过因为玻璃的事必须要留下一个跑腿。
是不是要将杨席二人带走,高平也犹豫过,最后还是决定将二人留下。第一,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外面打开一个局面;第二则是,既然已经引起有心人的窥觑了,贸然有动作倒不好。
至于使年,她准备带上甘草抱琴,执笔留下看院子,至于甘露,那就要看她的选择了。
这些是她挑的贴身的,外面的护卫、粗使丫头就不用她操心了,至于说要带的东西,她倒说一切从简,但最后盘点下去,又是几车。
这一日,她抽空将甘露叫到房里:“前一段,我让甘草给能传了些话,不知道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小姐真是狠心,我……”她还要说什么,见高平脸色不好,咬牙将后面的话吞了回去,转口道,“小姐看着办吧,我没有家,没有娘,有个爹也是不管用的,只有小姐,小姐要我去做什么,我就去做什么。”
他说的干脆,高平却很是头疼,喝了口茶,开口。
“我这里,有两条路,你自己选一个。第一个,你告诉我想做什么,或者有什么可心的人,只要合适,我都可以帮你安排。”
“那第二个呢?”
“第二个, 我这里有件事你可以帮我管。你先想好了,这件事,有些枯燥,说不定还有些危险,你如果不知道便也罢了,若是知道了,起码两年内,是连自由都没有的,而就算 你帮我做到了,我所能许给你的,也就是一些黄金白银,再来的,也就是给你个自由身……其实你不做,我现在也可以给你个自由的身份。”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虽然她对这个甘露没有太多的兴趣,但毕竟是她前任的一段情,感情上,她是给不了了,也只能在其他方面弥补些了。
“我选第二个!”
高平一愣,没想到他说的这么干脆:“你再好好想想,我不是开玩笑的,也不是故意吓唬你。”
“我知道,我不知道小姐要我做的是什么,但是我不要过那种嫁个女人,然后生孩子的生活!”
他说的傲然,看向高平的眼神甚至是凌厉的,仿佛在说“若是你,做侍夫我也认了,因为我喜欢你,但若不是,我就不要嫁,因为我不喜欢!”
这种眼神是大胆的甚至无理的,高平却隐隐的有些佩服了,这种性格也许不讨喜,但这种傲骨却难得。
不过佩服是佩服,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的,只是还没有开口,甘露就又道:“我就选这一条,我知道,以后可能还是免不了嫁人生子,但那是以后的事了。”
话说到这里,高平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看了他一眼,又道,“你能写会算,以后再学点东西,未尝没有别的路走。”
甘露点点头,咬着牙,昂着头走了出去。
高平看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这人若为女子,是必定极为出色的,而身为男子,在这个社会却是离经叛道的。不过这种事她也无能为力,中国古代封杀了多少有才华女子?那些人中自有比甘露更出色的,但也是难逃命运。
她正想着,就有人来报,说高老夫君要她过去。她一愣,这都晚上了,高老夫君找她又有什么事?
这样想着,她还是去了。
到了高老夫君处,问了安,闲话了几句,高老夫君道:“我本来是想着过一两年再说的,但既然现在是这个样子,还是都弄妥当了才好。甘草也跟了你这么多年,也不好再拖了,这次出去前,就先把事情给办了吧。
高平一开始还没听明白,反应过来后,顿时愣住了。
高老夫君又道:“我知道你房里还有个叫甘露的,是你中意的,以前我不抬举他是他太闹腾,但现在看来却是无妨了,你若想,就一起都办了也好。”
高平连忙道:“甘露的事我已经安排好了,我准备让她到庄子那里帮着看窑,这也是他自己选的。”
高老夫君有些愕然,高平又道:“孩儿不在,母亲又忙,总要有个人在那里守着才行,他是个要强的,不想走老路,孩儿就许了他一些俗物和将来的自由身。”
高老夫君点点头:“这倒也是他的造化,倒也罢了,那这次就先将甘草的事办了吧,以后你再有喜欢的再说。”
高平见又绕了回来,不由得叫苦。
“我和你娘商量,本也说现在还不合适,但只是抬举一个通房,倒也没什么大碍。你带着甘草出去我是放心的,但在外面,他没有名份,总是不好。我找人查了,这个月二十五,就是个好日子,总算咱们也不是大办,就定在那天吧。”
第四十二章 好日子 (下)
高老夫君一锤定音,高平想要反对也来不及了。见无法反驳,她只有想着把日期向后推,但高老夫君却毫不退让,他虽然宠高平,但在这个问题上却异常坚持,高平无法,最后只有认了。
她不认也不行。
即使在现代,做父母的对儿女的婚姻之事也非常在意,更何况是在这种古代了。虽说只是娶侍夫,但因为林若鸿那个样子,高平若要再娶,哪怕是侍夫,也要再过个一两年。
高太尉就算不在乎流言,但毕竟人言可畏,将通房抬举起来虽然也会有闲言碎语,但是一来只限在府内,二来大家都知道,这不过是个名分上的事,所以问题还不是太大。但若真的要从外面娶,那就不一样了。
高平又要离家,此时又推三阻四,高老夫君怎么会放心?更何况他还知道,将近一年,女儿都没有房事。虽然这种事,不是他做父亲的应该过问的,但他就这么一个女儿,怎么能不操心?
因此到了最后,简直就有些怀疑,高平是不是身体上出了问题。
一听这个话头,高平也不敢再说了,她倒不是太在乎担上一个“不行”的名声,只是,到时不说离京出府,恐怕太医要天天来给她调理了。
因此她最后也只有不断的点头,然后讪讪的回去了。
回去后,第一个迎上来的是抱琴,她微微一愣:“甘草呢?”
“甘草被明霞哥哥叫去了,说是挑灯哥哥找他。”抱琴回道,又问,“小姐要做什么?”
高平摇摇头,她本来还想问问甘草的意思。若他勉强的话,那她拼着被人怀疑、吃药,也不能定这个“好日子”。而现在,就算甘草原本有勉强的意思,也是要被做通工作的了。
她在书房里坐了一会儿,练了两张字,抱琴又进来道:“挑灯哥哥刚才使人说,甘草今天不能回来了,小姐这边要是缺人的话,想让谁过来?”
高平摇摇头:“不用了。”说完,她想了想,又道,“你去到甘草房里看看,有什么是他常用的,给他收拾了,使人送过去。”
抱琴一愣,但还是应了去了。
此时,已过了戌时,平时这个时间,高平大多是已经睡了,她今天心中有事,倒没有困意,不过下面的小厮已经准备好了热水用具。
知道自己不睡,一屋子的人都不能休息,她离开书桌,净了手,擦了脸,又坐到椅子上,抱琴蹲下为她脱了靴,解了脚衣,将她的脚泡在盆里。
这种做派,高平一开始是不习惯的,想着要自己来,结果却是一屋惶然,最后她发现,如果她坚持,自己洗手洗脸洗脸是可以的,洗脚却是不行,好像她的手碰到自己的脚,就是玷污了似的,弄到最后,她也只有告诉自己,就当时进了洗脚房算了。
洗完,拖拉着宽松柔软的绸缎面布鞋,回到房间,她床上,林若鸿已经睡熟了。
此时的林若鸿,披散着长发,穿着里衣,嘟着嘴,很是天真。
高平看着他,有些失神。虽说这人是自己的夫君,但从一开始,她就对他没有什么夫妻感情的,也没有那种感觉。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因为林开云的事,还有点厌烦甚至是痛恨。
但是在林若鸿昏迷的那段日子,她不断回想,真的说起来,林若鸿做错了什么?不该看不起她?不该冷淡她?不该自杀?
但若是易地相处,若是她在现代有才有貌,上的是名牌大学,拿的是硕士学位,出版过很多诗词文章,虽说不上成名成家,但也是有一定的名声,然后突然间让她嫁个一无是处的二代男,她愿意吗?
而如果她因为各种情况不得不嫁了,那么她会想着和这个男人搞好关系,过甜蜜的夫妻生活吗?就算这个男人看起来还不是那么不堪,但她会主动吗?
在她的感觉里,是应该男人主动的,但在林若鸿的感觉里,恐怕是应该女人主动的吧。
她想到那一天去找林若鸿要诗词,其实,他本来是高兴的是开心的,这里面,有没有因为看到她主动而喜悦呢?
如果当时,她能处理的更有技巧一些,是不是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这里是女尊,这里的男人会做饭会持家会做男红,而承担责任,支起一个家庭的却是女人,不管她是否觉得别扭,不管她是否能接受,但她现在必须适应。
“以后我会和你变成什么样子呢?”
她看着林若鸿的脸,低声道,心中却是一片茫然。她知道若聪明些,应该将林若鸿直接丢到高家本家,那里自然会有人照顾他,可是这种照顾,恐怕也就是维持着最基本的生存而已吧。
而若是将他留在高府,她相信高太尉高老夫君倒不会对他怎么样,但不待见却是肯定的。
林若鸿现在有她照看着,下面还会有一些闲言碎语,若任他自生自灭,就算比在高家本家强些,恐怕也是有限。
在这种情况下,她只有带着他。至于说以后,那就再看吧。现在也只有希望他成长迅速,能早日的自己照顾自己。
甘草要被抬举的消息,很快就传了出来,高老夫君因喜欢他乖巧,特意先将他留到了自己的院里,这样一来,府里的人都知道,即使甘草是被抬举上来的,也是有些不同的。
再想到林若鸿现在的样子,若不出意外,未来一两年内,高平身边恐怕都只会有这么一个侍夫。
而那时候,甘草说不定也已经生下个一女男了,到时,就算高平再娶夫君进门,或是林若鸿恢复了正常,恐怕也要让他几分。
于是几乎一夜之间,全高府都在谈论高平甘草的事。谈的多了,林若鸿也就听到了,闷闷不乐了一个下午,终于在吃晚饭的时候道:“平平,你要娶甘草吗?”
“……恩。”
“那我呢?我要你娶我!”
高平哭笑不得,但看他嘟着嘴,红着眼,只有道:“傻瓜,我已经娶了你了。”
林若鸿更不高兴了:“你也叫我傻瓜,我忘了,你也叫我傻瓜。”
“好好,不是傻瓜,那叫你……恩,叫你小白吧。”
林若鸿瞪着眼,不解的看着她,仿佛非常疑惑,为什么自己会被叫小白,他叫林若鸿,名字中没有叫白的。
高平忍着笑,道:“你皮肤白,叫这个名字正好。”
说到这里,不由得想到现代某个穿着红衣的小屁孩,虽然当时觉得有些太搞了,但现在想想,却觉得很是温馨。
这样想着,嘴角也不由得带出笑意,林若鸿看她高兴,又听她说自己白,就以为是在夸奖他,因此也高兴了起来:“那,平平你不会不要我吧。”
高平摸摸他的头:“不会,你好好学习,那个……恩,快点长大。
林若鸿点点头,炫耀似的道:“我有好好学,我今天开始学着绣荷包了。”
高平嘴角抽搐,一再对自己说女尊,最后还是忍不住道:“小白,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故事中的人姓花,叫木兰……”
花木兰那首诗她是背不下来的,至于说花木兰参加的是什么军队,敌手是谁,她也不是太清楚,不过这也没有关系,反正她在现代的时候就是写小说的,现在现编也能凑合。
真编不出来了,就拉一段别人的故事顶上。原著中的花木兰一直到最后身份都没有曝光,但在她这里,不到两三年就被人发现了,于是他还经历了诸如被无良女上司调戏之类的狗血故事.
总之到最后,花木兰就被她说成了不要女人,只要事业,一剑横出,天下震动的角色,一开始她还说的很兴奋,越讲就越觉得有些跑题了,这怎么从代父从军变成了武侠仙侠?
想着收尾吧,但不仅林若鸿,屋里的抱琴甘露也眼巴巴的看着她,她正觉得没办法往下编的时候,一个小厮进来:“小姐,府尊找您呢。”
她如蒙大赦,连忙起身,甘露抱琴面带遗憾,但又不好说什么,只有林若鸿拉着她,追问:“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高平沉吟着,心中则在想,自己到底是要古装还是修真,一时也拿不准主意,只有道,“等你什么时候变成花木兰了,我就告诉你然后。”
说完,整理了一下衣服,换了鞋,就出去了。
到了东竹园,发现高老夫君也在,她一愣,来这里快一年了,不时的也能看到高太尉到高老夫君的房里,但要说高老夫君过来的次数却不多。
“这又出了什么事?”
心中想着,请了安。
高太尉开口:“今天叫你过来是因为咱们家出了件事,这事和你也有些关系,你也一起来听听吧。”
高平一头雾水,那边高太尉已吩咐叫带一个人上来了。
带上来的是一个粗使使年,看样子有四十多岁,高平有一点印象,觉得这人好像是林若鸿院里的,不过也不敢肯定。那人面如土色,护卫一丢开,他就摊在了那儿。
“刘家的,你也是府里的老人了,规矩也不用我讲了,说吧。”
高老夫君慢慢的开口,那人哆嗦了一下,然后像突然回过了神似的哀号:“老夫君老夫君,小的不是故意的,是那德茗家的逼我,是他逼我!”
作者有话要说:
恩正常更新,然后因为收藏到一千八,留言到两千,还多了一个长评,所以是欠大家四千了,俺会拿本子记着的,到一万,俺就去申请榜单,然后来日更= =
那什么,林若鸿自一出来就被人诟病,我不知道说什么,他自然是不讨喜的,但,他真的罪大恶极?他最大的罪过也就是没在一开始就爱上主角,然后拼命的为主角考虑吧。
俺以前说过,CP未定,因为对于这样 一个人物,俺也有迟疑,不知道让他做男主好不好,在他自杀那一章,我甚至一开始是把他写死的。可是我想了又想,他死了,能出来一个什么样的人?甘草那样 的?那何必再找别人,干脆就甘草吧,但是就算要被敲打俺也是要说的,在高平那个环境里,她不可能真的让甘草做正夫君的。有爱一切皆有可能?
首先,俺是写不出那种,因为他们爱了,所以所有人都觉得他们是可以被原谅被祝福的那种东东的。其次,高平也不是那种人。
这个人现实平庸,就像楔子里所说的,她的梦想就是中个大乐透做米虫,她已经不相信爱情,比起男人爱情这种东西她更相信的是钱。
她不淡漠不潇洒也没有什么特殊能力的,她不可能一穿越就马上智商提高N倍,玩的连高太尉这种人见了都要佩服,她甚至连办公室斗争都没有经历过。
老实说,在这里俺已经算开了金手指了!
总之,她就是这么一个普通平凡的人,以后也不见得会有什么大出息,觉得不爽快的,请现在就点上面的红叉吧,真的,拜托不要再拐弯抹角的讽刺我了,我都在文案上说了我小白脑残了,能不能看在我自己承认的份上饶了我?
至于说甘草,我同样在一开始也是犹豫的,可是最后还是觉得不能将他踢出去。将他踢出去他能做什么?自己开创一片事业?找一个真心的爱人?远目……
恩,到了现在CP俺已经确定了,就这么一个正夫君,一个侍夫了,不会再有第四人,就算以后又出现非常优质的,高平也不会收的,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鞠躬,爬走……
第四十三章 桃红 (上)
高平开始听的莫名其妙,什么刘家的德茗家的,她都不知道,再之后又听那人吆喝什么他不是故意杀人的,更是惊讶。
看出她还没明白过来,高老夫君道:“这人是藕花院的粗使,那个德茗家的是红芍院的。今天发现那个死在了红芍院的门房。
府里死了人,是谁也不敢隐瞒的,立刻就报给了高老夫君。听到是红芍院,高老夫君也没有马上报官。
高老夫君的几个侍夫都在红芍院,这里也的确不太方便,好在凶手很快就找到了,就是这个刘家的。
杀了人,刘家的本来就够害怕了,也不用吓唬,很快就说出来了,高老夫君本以为被挖出来的可能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却不知牵出的竟是林若鸿。
“他天天找小的要钱,小的实在受不了了,我只想吓吓他的,没想过要他死的!小的实在没想过啊!”
刘家的在下面不断的叩头,高老夫君看了高平一眼:“他为什么要找你要钱?”
“就是因为那封信,就是因为那封信!小的真不知道那封信里写的是什么。小的猪油蒙了心,收了林家姑奶奶的钱,小的不该,小的该死!”
听到这里,再加上高老夫君的解释,高平慢慢明白了。
大概一个月前,这个刘家的在外面遇到了林开云。她们这样的粗使和房里的使年小厮不同,虽然平日也是在二门内的,但轮流有假,毕竟他们一般都是有家有孩子的。
当然,他们的孩子妻主,也一般都是在府里做事的,也住在高府里。但那已经是外围边缘了,和外面的来往也容易。
那次他到外面买东西,就碰到了林开云。林开云不记得他,他对这位姑奶奶印象却是深刻的,他在藕花院做,林若鸿就是他的主子,更是将来的高夫君,他是绝对不敢得罪林若鸿的这个同胞姐姐,于是也不管对方是不是认识他,就上前见礼。
林开云也的确是不认识他的,在听他表明了身份后才反应过来。
见了礼,他也就要走了,林开云却叫住了他,说有一封信要他转交给林若鸿,这种举手之劳,他自然不可能拒绝。
林开云在路边的纸笔店里写了封信,封好,让他私下里转交给林若鸿,还给了他两块五两的银锭。
林开云让他私下里交又给他钱,那自然是不想让别人,或者更确切一点说是高府的人知道的。
刘家的知道这有点不太妥当,但也没当成什么事。哪家的少夫君没有点什么不想让妻主家知道的事啊。这也是他的造化,能遇到种事,以后,说不定能成为少夫君的心腹呢。
他虽说只是个粗使,但也是藕花院中的,那一阵林若鸿不大出屋,身边又总有人,但还是让他在第二天找到机会,趁着无人的时候将信送了过去。
这件事他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哪知道第二天林若鸿就上吊了。
此时,他开始怕了起来,他隐隐的觉得林若鸿上吊和他送的那封信有关,但他不敢说,更不敢让别人知道。
可是越不敢越出问题。他和林开云当时是在街上见的面,说的话,没有背着人,而也是有些巧合,就被也是那一天放假的德茗家的看到了。
虽然不在一个院里做事,但都是在高府,也都是嫁了人的,两家住的也近。不知怎么的,那一天两人一块儿洗衣服的时候,德茗家的就提到了这个事。
本来德茗家的也就是随口提提,但刘家的有些做贼心虚,就被德茗家的看出了端倪。
之后出言哄骗了两句,刘家的也正在惶恐中,就把遇到林开云的事说了。当时德茗家的还对他说,要他不能让别人知道,他还很感激的感谢了。哪知道不过两天,那德茗家的就开始找他借钱。
一开始也就是几文、几十文,没过两天,就成了一两、二两,再之后,直接狮子大开口要开了二十两!
他不过就是个粗使,家中的妻主也只是在高府打杂。高府对下人是不错的,每年的衣服,赏例都不少,但银钱却不多,毕竟他们吃住都在高府,早年又都是卖断的,月银更少。
当然,二十两他还是凑得出来的,但他实在受不了这种天天索取。他自己也知道,德茗家的,就是拿他当肥羊了,那封信,会让他被宰一辈子。
也是被逼的太厉害了,他就想着吓一吓德茗家的,让他知道不能太过分,哪知道一棍子下去,就把人给打死了。
他一个男人,虽然平时在自家女人面前有几分霸道,说到底也不过是嗓门大些,行事刻薄些。
在高家做事,他又不是负责厨房的,那真是连鸡都没杀过几只,更何况人了。
他慌张之下,又不知道做什么,想要跑,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又怕跑了之后连累了自己的孩子妻主。想要自首,又不敢。
后来冷静下来,就又想着也许不会被发现,毕竟谁也不知道他要去找德茗家的,也许,就能这么算了?
是没有人知道他去找德茗家的,但高府这么大,他从藕花院到红芍院怎么会没有一个人见到?
没有事,大家也就不在意。出了这么大的事,高老夫君一让排查,自然就问出来了。当然,也是他太没用,一见挑灯,就认为是败露了,当下什么就招了。
等他说完,高老夫君道:“我问过了,他实是不知那信上写的是什么,也找人到那执笔店去打听了,但咱们那位姑奶奶是那店里的常客,她去借纸笔,也没人在旁边盯着。那封信中到底写的是什么,恐怕也就只有少夫君知道了。”
高平沉吟不语。
高老夫君让人都下去后,道:“我本觉得少夫君可恼,但现在看来倒有些误会他了,这件事,你知道也就罢了,也别太放在心上。你和你母亲说话,我也乏了。”
高平送他出了东竹园。
送高老夫君回来,高平一直沉默着。她不说话,高太尉也不开口。过了好一会,她才道:“母亲,此事,和朝中有关吗?”
“关系不会很大。”高太尉停了停,道,“就像你父亲说的,这事因为和你有关,才让你知道的,你也不用太在意,总算少夫君也没有什么,以后……恩,也总不会太委屈他的。”
虽然并不知道那封信里写的是什么,但高太尉也可以猜出,必定是有什么为难的。
往小的地方说,也许是林家那位姑奶奶想着让自己的弟弟再帮自己盗篇诗文;往大的里面说,很可能就是宁王嘱咐了她什么事,让她做,而这种事是和高家有关的。
自然,高太尉希望娶进来的女婿都一心为高家着想,但是这只是她的愿望。林若鸿嫁进来还不到一年,还没有圆房,更没有孩子,怎么也不可能完全舍弃娘家的。
他拒绝不了娘家,又不愿意对不起高家,只有上吊了。
这种做法她自然不欣赏,可是总要比真的再做些对不起高家的事强。虽说因为此事,高家声誉上受了损失,但也好过以后跌跟头。
也就是知道了这一点,她对林若鸿的态度也好转了不少。
这些她知道,高平也知道,而比起高太尉,她更多了几分叹息。
也是觉得这个话题有些沉闷,高太尉又道:“你离京的准备做的如何了?”
“已经差不多了,船也找好了,孩儿准备出京后从花园口上船,然后一路南下到桉州,孩儿想到那里找一个人。”
在这个时代出行,最方便的还是走水路,虽然高平想的是一路马车,顺带游览风光,但在跑了趟花园口,她就知道,这种想法就和小时候学弹吉他一样,想象中,抱个吉他在深夜房顶弹奏,说不出的潇洒浪漫与孤独,但实际上想要达到那个境界,先要把几个手指都磨出茧来。
同样,她要是想乘着马车旅游,就要先有ρi股出茧、大腿磨出泡的觉悟。
所以到了最后,她还是决定乘船,然后在有特色的城市停留,好在蓝春海也要和她一起赶路,有这么一个活的地理百科全书在,这方面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关于这些,高太尉也没有意见,只是点点头:“这方面你自己拿定主意就好了,缺什么就对你父亲说,再不行,就来找我。”
高平应了,高太尉笑道:“说起来,过两天就是你的好日子了,我和你父亲都盼着你能早日有个一男半女。”
高平前一刻还在感动,后一刻这感动就变成了尴尬,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有干笑着点头。
这个高老夫君定的好日子很快就到了。甘草是由通房抬为侍夫的,没有礼聘媒人,这在大雁,地位就比较下等了。但高老夫君抬举他,一直留到住在自己那里,又给他办了四台嫁妆,高平的西厢房,也被收拾了出来。
在一般人家,就是东边住正夫君,西边住侍夫。当然,甘草住这里也是暂时的,也是高平就要离京,同时林若鸿目前也住在高平的房里,否则是断没有正夫君住在别院,而侍夫和妻主住一个地方的。
这一天,高平房里的东西都系了桃红的绸缎,林若鸿也被人服侍着穿了正装,束了发。
第四十四章 桃红 (中)
一般的婚礼有很多繁琐,就是娶侍夫也要有一顶小轿来抬,但这种由通房抬举上来的却不同。
高平也不用盛装,只是和林若鸿一样正装就可以了。说起来,也就是头上比平时多Сhā几根钗,发式复杂一些。把什么皇帝赏的金鱼袋戴出来。
也没有敬天地,反而是甘草要跪下先给她磕头,再给林若鸿敬茶。
高平看着他穿着桃红的衣服,在使年的搀扶下一跪又跪,不免有几分怜惜。这孩子从她来了之后就是温顺的,想来在过去也一样。这样的人,其实是应该找一个对他一心一意的女人好好过日子的,哪怕是清寒一些,想来他也是不在乎的。
想到这里,不免对过去的前身有几分不满,拖着这样破烂的身体还去占身边人的便宜,也合该她在床上躺那么多年!
但是就算怜惜,也只能当他磕了三个头之后才能将他叫起,然后拿出准备好的一根金钗,这代表她允许甘草以后脱离下等人的身份,可以佩戴金器了。
甘草收了,那边使年递上茶,他又跪着举到林若鸿眼前。林若鸿有些迷茫的看着高平,高平笑着点点头,他就笑嘻嘻的接了茶,那边立刻有使年在托盘上压上红包和这玉四样。
四样是一对玉耳坠,一只玉镯,一只戒指,还有一只玉钗,这是代表,作为正房的林若鸿认了他的身份,以后他就是嫁了的男子的身份了。
到了这里,也就是礼成了。像这种场合,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都不回出席,高晨等人也不过是随了一份礼罢了,所以倒也简单。
周围的使年管家一连声的祝贺,恭喜这个恭喜那个,高平听了有些哭笑不得,恭喜她和甘草也就罢了,恭喜林若鸿什么?
不过好在因为这些声音,场面也显得热闹些。
林若鸿不知道别人恭喜他什么,但听起来像是说好话,他也就跟着笑。
甘草被送回了西厢房,高平陪林若鸿吃了饭。
随后道:“今天你要自己睡了。”
林若鸿瞪着眼:“为什么?你答应过和我一起睡的。”
“是啊,可是我只答了一晚啊,现在都一起睡了这么多天 了,早已经超过我答应你的。”
每次看林若鸿瞪着眼,一脸疑惑,高平都忍不住想逗他,她有时想想,也觉得自己有些邪恶。但是这个时候的林若鸿实在太像聪明机灵的哈巴狗了,特别是在配着他的名字,就算觉得不好,高平也改不了。
林若鸿想了想,高平的确没说过要一直陪着他的话,于是立刻嘟起了嘴:“那,那要怎样你才会一直陪着我睡?”
“这个嘛……”
高平想了想,有些为难。若是对别人,可以说认了多少字,学了什么东西。但林若鸿虽然失了忆,过去的底子却都在,学任何东西都够快的。不仅是诗词文章,连带着琴棋书画都没有什么问题。
因此她最后道:“等你什么时候成了大人。”
“我已经十六了。”
“是啊,但你还没有真正的成为大人。”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成为大人?”
“这个……”高平想想,“等你成了大人,你自然就知道了。”
“那我现在就是大人了。”
高平笑着捏了下他的脸:“如果你真是大人,就不会说这句话了。”
说完,摸了摸他的走,走了出去。林若鸿看着他的背影,有些不满,但是他现在已经不会像刚刚醒来那样拉着高平的袖子不放了,他知道那是不好的了。
高平来到西厢房,甘草坐在床上,两个年长的使年站在那儿陪着他,一看到她进来,两个使年连忙过来行礼,将说过的吉祥话又重复了一遍。
高平笑着听了,让他们下去领赏,那两个使年笑嘻嘻的走了,高平来到床前,甘草连忙站起行礼:“小姐。”
他低着头,身体紧张的哆嗦。高平心中叹了口气,拉住他:“该改口了。”
甘草的头垂的更低了,过了片刻,才蚊子哼哼似的叫了声妻主,也亏得这房间里没有其他人,否则高平是必定听不到的。
“这样的人做弟弟很好,做丈夫……”这个念头刚冒出,就被她摇头摔掉,这里是女尊,甘草这样的,正是做夫君侍夫的好人选。
这样想着,她开口:“甘草,你怕我吗?”
“不怕!”
“不怕我,你低着头做什么,地上有银子捡?”
甘草摇摇头,但头还是低着的。
高平无奈,看到桌上摆的盘子道:“过来吃点东西吧。”
虽然不像正式娶亲那样摆着合卺酒,但也有各种吉祥瓜果,比如花生、莲子、红枣、桂圆之类的。高平想他一早被折腾过来是必定没吃饭的,就算吃,也吃不多,此时虽不能正式用餐,但多少还能垫一些。
甘草的确白天没吃东西,但他现在也感觉不到饿,只是高平叫他来,他也就乖乖的到了桌前,高平让他坐下,他也坐下了。
高平抓了把花生到他面前,自己也慢慢剥着吃。
“我记得,你不是高家的家生子,是吧。”
甘草点点头。
“那还记得你过去叫什么呢?”
甘草想了想,最后摇摇头:“已经忘了,只记得,有一个小名,叫条子。”
高平正在吃花生,听到这一句,差点没噎着,甘草连忙站起帮她拍背,又倒了杯茶给她。
高平缓过劲,还是不由问道:“怎么会起这个名字?”
对于她这种反应,甘草是不理解的,他想了想道:“好像,我家母亲姓柳……”
“所以你就叫条了,这、这倒也通顺,只是为什么又要叫条子?”
“只是混叫,还有叫狗子的,小的这名字还是好的。”
“也不见得好到哪里了。”高平喃喃,见甘草有些疑惑的看着她,她笑了笑,转口,“恩,那我以后就叫你小条吧,至于名册上,就写柳,可好?”
甘草是他来到高府之后被高老夫君起的,是奴婢的叫法,他现在成了侍夫,自然不能还叫这个,而且成了侍夫,也脱离了奴籍,名字也就罢了,却是要有一个姓的。
像他这种情况,一般是冠妻主的姓氏,然后再加上排行,高平这样说,就是让他有自己的姓氏,虽然在名册上只是一个“高柳氏”,但总要比“高氏侍夫”强些。
对于自己的父母,他的印象已经非常淡薄了,也不觉得姓了自家母亲的姓就如何,但还是非常感激高平的照顾,听了这话连忙起身行礼。
高平拉着他:“以后有件事,你要慢慢习惯。一是在称呼上,二是在礼仪上。你我已是夫妻,不要再把自己摆在下人的位置上了。”
“小的,我、我还……”
他本来就紧张,这时候一急,就有些表达不出意思了,高平拍了拍他的手:“我知道,侍夫和夫君不一样。不过,你总要比以前有些变化对不?你现在也是有使年小厮伺候的了,若还和先前似的,又让他们怎么办?”
也的确是如此,甘草点点头。
“既然你不吃,那我们就洗洗睡吧。”
甘草刚缓过来劲,一听这话,脸又红了,其实也不是没有过,只是隔了这么久,而且高平和过去也仿佛是不一样的,所以即使他告诉自己没什么,但还是又是紧张,又是羞涩。
他做了半天的准备,麻木的让人帮自己洗了手脸,又麻木的躺到床上,等到高平也上床的时候,更恨不得将头埋在被子里。
他闭着眼,躺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但过了好半天,也没发现高平有什么动作。
偷偷的睁开眼,却发现高平已经睡了。
他一愣,有几分放松,刚多的却是失落。
这也算是他的洞房之夜吧,妻主、妻主却只是睡觉。是嫌弃他?可是,刚才小姐的表情又那么温和。那是不想?但是小姐已经有将近一年没有了。或者是在外面有,而他们不知道?
不会,无论是老夫君还是府尊都不会让小姐在外面随便的,外面的、外面的多脏啊。
他想来想去,想到最后还是觉得自己被嫌弃了,否则小姐怎么又会不要他?小姐过去就不是多喜欢他,要不是甘露不愿意,也不会轮到他。现在他虽然被抬举成了侍夫,但想来应该是老夫君的意思,小姐自身是不想的吧。
想到这里,更是悲苦,忍不住就捂着嘴哭了起来。
正哭着,突然听到一声叹息,他一惊,更用力的捂嘴,可是这声音又哪是捂得住的?
“我本来是不想告诉你的,但现在不说,恐怕你是要多想了。”
甘草看去,就看到高平已经睁开了眼。
“你知道我过去身体不好,这一年之所以好些了,也是因为年初在书上看到了一个练气养身的法子。”
“小姐练了?我听人说这东西是不能乱练的。”听到这里,甘草连忙道。
高平恩了声:“我也知道,不过你也知道我那身体,就那么拖着,实在觉得还不如死了算了。”
“小姐……”
“所以看到了,我就试着练了,现在看来,效果还是好的,但这个法子有一个忌讳,那就是快则一年,慢则三年才能有小成,而在这之前,是要禁房事的。”
第四十五章 桃红 (下)
高平现在觉得,人得潜力果然是无限的。
想她在现代,作为正宗的宅女,连和人说话都不怎么会,出去买东西讨价还价的时候经常被忽悠,倒也不是不知道那价格虚高,但她天天在屋里藏着,能在网络上肆无忌惮的调戏别人,但在现实里,般都是被调戏的份。
而来到这里之后,她的语言能力迅速提高,说起谎话,那是信手拈来,面对高太尉高老夫君这样的高人,也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当然,说起谎话来,还要思虑再三。
甘草怎么会想到她在这件事上撒谎,讷讷了一会儿道:“那、那老夫君那里……”
“老夫君那里不知道,这又不是多么光彩的事,我本不想对人说的,反正如果快的话,也只有一年,我现在的身体,已经比先前大好了,说不定,也不用等三年的。”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她恨不得张口来个五六年,但是她也知道这不现实。而且她也知道早晚是要的。虽然高太尉没说,但想来也是盼着她能早日生女有子,她继承了这个身体,自然也继承了这份责任。
更何况,她自己也是有欲望的。早先还没感觉,自她身体越来越好,这种感觉也越来越明显,有时夜深人静的时候,就会觉得□空虚,有潮意,有时候她甚至会忍不住的摸两下。
在现代的时候,她已经是二十八岁的剩女了,再没谈过恋爱,也是有生理上的反应的。
她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心理年龄成熟,还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女子思想开放,身体也有所不同的关系。总之这具十八岁的身体,倒也有些如狼似虎的感觉。
这种生理本能,她也不觉得有什么羞耻的。现在之所以还在抗拒,更多的原因除了心理隔阂外,也是因为她对林若鸿和甘草都还没有多少男女之情。不过她相信随着越来越适应,也会越来越好吧,将来,就算没有男女之情,起码感情总是会有的。
甘草听她连高老夫君都不说的事,独独告诉了她,又是欢喜又是惶恐,同时还有几分迷惑:“我并没见小姐练气啊。”
“你见过,不过你不知道。你以为我为什么天天在院里、房里散步,又为什么让人铺了条卵石路?”
甘草恍然:“原来这就是练气啊。”
“恩,这是锻炼身体的一个方法,安全,没什么危险。你如果想学的话,我明天就教你。”
“我、我还是不要了……小的,恩,我的身体挺好的。”
听高平说没有危险,他本来还有几分心动,但再一想,起码要在房事上禁一年,就立刻打消了注意。
虽说作为男人他不应该想着这些事,但他怎么说,也是小姐的侍夫了,少夫君又是那个样子。昨天老夫君还特意对他说,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为小姐尽快的生下一女半男。
小姐这已经过了大半年了,也许再过几个月就成了,他要是再来一年,那成什么样子?
高平也不勉强,她本来就没什么教的,要是甘草真要学,她说不得真要把瑜伽上的什么吐气吸气拿出来糊弄一番。只是那瑜伽据说练不好容易出问题,她又没做过研究,别到时候真练出毛病了。
帮甘草拉了拉被子:“睡吧。”
这一夜高平睡得并不好,虽然说最近她已经比较习惯身边多了个人的。但林若鸿就像个孩子,而甘草再怎么说也是少年了。这一个男童和一个异性少年躺在身边的感觉是绝对不一样的。
而甘草睡得也不好。他一会儿想想高平的身体,一会儿又想想高老夫君交给他的传宗接代的大业,有时候又不免想想林若鸿。
总之第二天早上,两个人的眼圈都有些黑,这让服侍他们的使年小厮的神情中都颇带了几分暧昧。
作为侍夫,甘草也有了两个随身使年,一个叫玉树,是高家的家生子,今年十六。另一个叫暖风,是从外面买来的。这两个本来都是四等使年,其实也就是小厮。
在高家,一等使年就是高老夫君房里挑灯那样的,不仅银钱丰厚,体面也大,说起来,与其说是使年,更像是管家,连高平高晨平时见了,也要给几分面子。二等的,就是像甘露抱琴这样的高平等人身边的贴身。而三等的,则是几个侍夫身边的贴身了。
再之后四等的,就是小厮粗使。
这第四等,每月的月钱只有两钱,做的是粗俗的活不说,高家稍有些体面的使年就能使唤他们。
而升为三等,不仅月钱涨了一倍,更重要的是以后有了面子。虽然只是三等,但并不是说没有往上升的可能,若是甘草得宠,或生下长女,他们甚至会比二等一等的还有面子呢。
因此都心中暗喜,等高平吃了早饭离开后,这两人更是上前恭喜。
不管怎么说,也是过来人,甘草自然知道他们恭喜什么。虽然其实没什么,也被弄的面红耳赤,唾道:“休乱说,这话是还没嫁人的男子说的吗?”
从他被接到高老夫君那里,这两人就跟在他身边了,知道他性子好,此时也不怕,反而笑嘻嘻的道:“什么话?我们就是恭喜少侍夫啊,我们说什么了?说什么了?”
当然,说是说,两人也不敢太过分,将东西收了,就出去了,留甘草在房里缓解情绪。
高平这边一出门,就看到了林若鸿,林若鸿正蹲在池塘边,拿了根树枝在那里抽打水面。
池子里养的鸳鸯被他打的只敢躲在旁边,很有些可怜兮兮的味道。
他身边的茗翠一直盯着他,怕他不小心一头栽倒水里。
“小白,你做什么呢?”
林若鸿抬起头,扔下树枝跑过来:“平平,平平。”
一边叫着,一边就扑到了她怀里,也亏得高平现在身体壮了些,否则这一下就要被带倒了。
“平平,你出来了?”
“恩。”
“平平,你昨天是和甘草睡了吗?”
高平有些尴尬,但还是点了点头。
林若鸿看着她,带着一点点的疑惑带着一点点的委屈。高平本来是很坦然的,此时也不由得窘迫起来了。明明是没有什么的,但在这种注视下,就有一种愧疚,仿佛做了什么对不起人的事似的。
她有些讪讪的开口:“早饭吃了吗?”
林若鸿点点头,茗翠过来道:“少夫君早上吃的不多,只喝了半碗小米南瓜粥。”
高平看向林若鸿,林若鸿嘟着嘴:“我难受,不想吃,我、我这里闷闷的。”
他捂着自己的胸口,又重复了一遍:“闷闷的……”
高平摸了摸他的头:“走吧,我陪你再吃点。”
林若鸿跟着他走了两步,又停下来道:“平平,你跟他睡,是因为他是大人吗?”
高平哭笑不得,同时又有几分酸涩。
在现代,多少男人在外面包二奶,这要有多狠的心才能做到?她对林若鸿并没有太多的感情,此时也觉得愧疚难受,而那些和自己的妻子经历过风雨,养育过儿女的男人,为什么就能坦然的找了一个又一个?
在现代,男人如此。而在这个世界,女人恐怕也是如此吧。
这是风气?长久遗留下来的传统?还是习惯?
抬举了甘草,她的离京也上到了日程上,十月八日,易出行,也是她离京的日期。
而在这一天离开京城的并不仅仅是她,花园口的码头一向是热闹的,特别是进入十月以来。
现在已经是十一月初,按照往年来看,十月初旬,甚至十月下旬,珠河就有可能上冻结冰,虽说冰不会太厚,也有临近的渔人负责专门凿冰,但总有些不顺。而只 靠陆路的话,不仅耗时耗力,还承载不了多少东西,因此,各个商户都忙着或往京里送东西,或将京城的新奇玩意往各地运输。
因此就见花园口繁忙一片,河上船只来往不绝。
林开云也是在今天离京,其实真说起来,她可以拖到年初再去上任,但她实在是迫不及待的想赶赴阳州上任。因此一接到任命,稍加收拾了一番,就定了日期,正巧,也是在今日。
一般的官员上任,大多走陆地,住宿在驿站,又有各地官员接待。像她这样的六品通判,放在外面,也算是实权人物,一州之内的前三把手,各地官员自然会有所表示。
这也是官场通例。
但林开云却不想如此。她到地方上,自然是造福一方的,而且他们林家向来清贵,份例的冰炭孝敬也就罢了,这种程仪又算什么?只靠俸禄的话,那些官员又哪里有能力给每位路过的都送上程仪?
靠的,还不是民脂民膏?
她林开云,林得逸的后代,又怎么会要这种银子?
而且,水路总要比陆路快一些,虽说这要她自己付运费,但这一点钱,她还是出得起的。
同僚、亲戚是已经聚过的,此时围在她身边的就是一干好友,众人为她斟酒,给她送行,她也来者不拒,反正一会儿上了船,就睡觉,倒也不怕耽误了行程。
几人正说着,坐在窗边的汤桥突然道:“咦,那不是高家的车队吗?”
第四十六章 离京 (上)
即使在车来人往的码头前,高家的车队也是显眼的。
不说物品,只是护卫丫头使年小厮就一大堆。
十六个配着刀跨着硬弓的护卫,三十二个粗使丫头,另外再加上粗使的小厮,贴身的使年,竟有七十人。
和现代父母恨不得送到目的地不同。高平作为晚辈,是不能让长辈送行的。她若是走陆路,高太尉和高老夫君还能送到十里亭,而走水路,却是不能送到码头的。
所以代为送行的就是孔青山和高府的大管家高池,这两人当然也不可能只是单身前来,身边也是跟着丫鬟仆役,再加上高平林若鸿甘草,一行加在一起竟有八九十人。
当然,最惹眼的还是十六个护卫。弓箭向来是管制品,特别是这种硬弓,那是一般人家绝对不允许拥有的,就算某个商户使银子打通关系,也最多弄一两副防身,断无可能有十几副的。
旁人一见,就知道这若不是皇亲国戚就是高官显贵,因此纷纷避让。
汤桥是个随性爽朗的,她上次对高平的印象好,虽说前段关于高平有一些传闻,但她也没有太放在心上。女人嘛,私节上有些亏欠也不是什么大事,何况这种传言也不见得可信。因此看到她,就大声招呼了起来。
高平刚下车,正和孔青山说话,听到声音,向这边看来,看到汤桥她也是一喜。
她对这位字架空的翰林印象很是深刻,而且喜欢她的爽朗,因此一看到她趴在窗口对自己招手,就连忙也挥了挥手,转身对孔青山说了两句,就走了过来。
汤桥一看到她过来,也去下楼迎接,两人说笑着上楼,一进门,高平就愣住了。在这里看到汤桥,她本也想到她是来送亲朋的,却没想到这个亲朋却是林开云。
汤桥自然是不知两人的恩怨,她也不知高平是要离京,因此见她来这里,甚至想着她是不是来送林开云的。至于说那么多人,自然是因为带了男眷——林开云要出京,那做弟弟的林若鸿总要来送送吧。
她正这样想着,就听高平道:“没想到在这里遇到开云姐姐,不知是哪一位姐姐要出京。”
高平一边对着林开云拱手,一边道。
林开云还没有回话,那边汤桥已经奇道:“咦,你竟不知道吗?开云这是要到阳州做通判啊。”
“小妹自然是知道的,却没想到开云姐姐却会这么早就上任。小妹也是今日离京,不想却凑到了一起。”
林开云看了她一眼,却没有问她为什么离京。毕竟在外人面前,高林两家是联姻,她若连高平为何离京都不知,那也太显眼了。
这样想着,不仅有些怨恨,这高家真是欺人太甚,连高平离京这样的事都不与她说,显然是看不起她的。
她知道自己通判的位置有高太尉的关系,因此前几天,还有几分感激,但到了此时,这感激都化为了羞耻——以为这种小恩小惠就能打发了她吗?
“我弟弟在你们高家变成了傻子,就换来一个通判?”
她不好问,那边汤桥却没这个顾虑,已经开口道:“怎么好好的要离京,是到通州吗?”
高家的本家在通州,现在又眼看要过年了,高平代母回去参加祭祀问安倒也说的过去。
高平摇摇头:“却不是到通州,小妹先前身体不好,如今就想四处走走。古人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小妹在功课上是不行了,好在还可以四处看看。架空姐姐对阳州了解吗?不知那里可有知名或不知名的才女没有?”
“这个我倒不是很了解,你为这个做什么?难道也准备到阳州?那正好和林姒一起去,这就是跟着才女走啊。”
汤桥说着,笑了起来,高平也跟着笑了两声:“这却不行,我现在身体虽大好了,但阳州苦寒,恐怕我是熬不过去的。只是我想着开云姐姐大才,一首梳洗罢名动京城,若那阳州没有可和开云姐姐交流的人,却是遗憾。”
她说着,对林开云笑了笑,饶是林开云最近不同往日,也是被弄的面红耳赤,羞愧之后更觉愤怒——这是在讽刺她!这个高平竟然敢讽刺她!
“高太尉身为武官之首,你作为其长女却连阳州都不肯去,实在恬为簪缨门户!”
这话一出,汤桥等人都有些变色,林开云这话简直就是在明指高平贪生怕死,不肯为国出力。
在人们的观念中,就是将门虎女,高太尉是武官之首,那高平也要勇武不凡,就算是先天条件达不到,也要勇往向前。说直白一点就是哪怕你身体瘦弱,也要有一颗勇敢的心。
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全大雁都知道高太尉是绝对不能算一个好将军的,真的说起来,她连仗都没打过一次,是从委属前锋参领、护军参领这么一步步升上来的,再往前,却是当今皇上的伴读。
而且高平又是出了名的病秧子,这母女俩是怎么也和将门联系不到起的,而且高家虽然是高门大宅,也出过几个武官将军,但也说不上簪缨。
簪缨是世代将门,说起来好听,但在大雁朝其实并不好过。乱世重武功,但现在大雁虽然西北有柔然,东北有眺国,在这两个国家交叉的地方还有一个初芽牧场。
但对于大雁来说,这些都是疥癣之疾,而大雁自然还是盛世的大雁,高家作为世家,出的更多的还是文官。
林开云这番话,不仅有讽刺高家母女的意思,更有贬低整个高家的意思。众人对于高家虽然不见得有好感,但是对于这种世家也是轻易不敢表露轻蔑的。百年家族,有多少人脉,多少潜伏的势力,今天说了一句,不定将来会有什么麻烦。
汤桥暗暗叫苦,很是后悔招呼高平过来,更是后悔自己多嘴问那么一句。但是她又怎么想到林开云会说出这番话?
高林两家的矛盾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但这次林开云的位置不是因为高家的影响才活动过来的吗?还是说林若鸿真的……
她正想着,突然看到一个有些眼熟的身影。那人穿了一身|乳黄|色的长衫,旁边有使年小厮簇拥着,看起来应该是哪家的少夫君。
大雁并不禁止男子上街。但是高门大宅中的男子即使外出购买首饰珠宝,也是乘坐马车轿子,到了店铺才下车下轿,而现在那人出现在码头,显然是准备上船了。
汤桥稍稍一想,就认出了那是林若鸿。这倒不是她对林若鸿很熟悉,虽然她和林开云的关系不错,但也只是远远的见过林若鸿一两次,此时能认出还是因为高平。
高平先前就在那个地方,那边又是高家的车队所在,她再认不住那才是有问题呢。
正在此时,林若鸿身边的人可能对他说了些什么,他转过头,拿下遮脸的纱巾,向这边张望。
高平就在汤桥的身边,也看到了林若鸿,连忙走到窗前,对他挥了挥手。看到她,林若鸿心满意足的笑了起来,然后在身边人的劝说下,又戴上了纱巾,转身登船。
“高妹妹和少夫君果然是鹣鲽情深啊。”看到这一幕的汤桥叹道,“看来民间传闻实是最不可信的。”
她一边说,一边向林开云看去,她倒是好意,想着林开云也许和高平有什么误会,所以故意这么一叹。但听在林开云耳中就不同了。林若鸿的情况,是她有意无意的散播出去的。
这一是为了染黑高家和高平。第二则是怕林若鸿无意中,说一些不该说的话。
其实真说开来,林若鸿也不能说什么,但对她的名声总是不好。但若是众人都以为他是白痴傻瓜,那么无论他说什么,众人恐怕都只会认为是傻话。
此时听汤桥这话,就以为是在怀疑她,因此道:“可怜我那弟弟,本也是名动京城,此时却如此……”
不等她说完,高平已道:“若鸿天真浪漫,惹人怜爱,说起来,的确是我的福气,在此,却说不得要敬开云姐姐一杯了。”
说着,斟了杯酒,双手举给林开云:“在这里,妹妹祝姐姐一帆风顺一展宏图。只叹姐姐是要到阳州,而若鸿又要跟我前往他处,希望姐姐一切顺利,若真有什么事情,派人传书即可,若鸿的事就是我的事,万不要客气。”
林开云此时也不能不接,她接了过来,正要说些什么,高平又似漫不经心的道:“只是姐姐要传信的话,务必找一个妥当的,否则传到他人手中,总是不美。”
林开云的手一颤,惊骇的抬起头,只见高平正笑吟吟的看着她,脸上倒是一片坦然。
“她不会知道的,她若是知道,此时必定笑不出来。不不,她就算知道了又能如何?她没证据?她故意刺激我?或者,只是凑巧?只是巧合?”
一时间,林开云思绪纷杂,原本要说的话,也不知跑到哪儿了,只有草草的喝了酒,胡乱说了几句。
看她这个样子,高平暗笑,总算是稍稍的出了口气。此人到阳州是必定要吃苦头的,此时倒不忙敲打,让别人白看戏事小,让她有了警惕才不美。
第四十七章 离京 (下)
虽然这对个林开云没有半点好感,但高平也知道不能让外人看出高林两家明显不和。因此又寒暄了几句,就以日程已定不好耽搁告辞了。她走后片刻,有寿就就带了两个小丫头,捧了两盘白银过来。都是五两的银锭子,一盘十个,银晃晃的很是晃眼。
有寿来了,先给众人行了礼,然后道:“林姑奶奶,这是我家小姐和少夫君的一点心意。我家小姐说,林姑奶奶是林文公的后代,必定是恪守克己的,怕奶奶有什么不顺手的地方,这点程仪虽寒薄,但想来总是有些用处的,万望奶奶不要推辞。”
林开云一愣,勉强道:“倒是你家小姐费心了。”
有寿笑道:“我家小姐说,都是一家人,就算有什么误会,也不会有死结。奶奶以后有什么事,还要尽管传话。”
这种话,高平说来没什么,有寿一个丫鬟,就算是贴身的,也有点不妥当,因此她一离开,就有人道:“果然是高家出来的,一个丫鬟也如此拿大。”
又有人道:“我看那高平还是个和善的。”
“奴大欺主。林秭,我看林二公子也是个好脾气的,进到这高门里恐怕也……前段时间传出的那些流言,说不定就是那些下人弄出来的。林秭既然和高家是姻亲,还是不要有误会才好。”
江杭兴开口,因为那几处改动,她对高平的印象也不错。她为人刚直,虽然有些不合适宜,但却很有几分声望,因此一说这话,其他人纷纷附和。林开云心中恨得牙痒痒的,面上却还要微笑点头,说不出的郁闷。
这个话题说的差不多了,众人也不再议论,毕竟事关林若鸿,他们虽是无心,也不好总拿着一个良家子做话题。
又有人道:“这高平也满大方的,自己出门,还送来一百两的程仪,林秭这次到阳州,一两年内,想来是不愁了。”
一百两并不多,但也不算少了。林开云现在是正六品,每年的俸禄为一千旦,这一百两,正差不多相当于她一年的俸禄。有这一百两,再加上俸禄,哪怕不收孝敬,一两年内也应该够用了。
林开云心中郁闷的要死,此时也不得不笑着点头。忽然码头处一阵骚动,几人勾头去看,也没看到什么,正疑惑间,突然听汤桥道:“快看,是小神舟!”
众人顺着她指的的方向看去,果然就见一个长十余丈,高两重的大船,那船已经开动,在远处看来并不觉得什么,但是和身边的船舟、码头一对比,立刻就显得巨大。
“昔闻明安帝造神舟,弘扬我大雁天威。今日得见这小神舟,也可遥想当日盛况了。”
江杭兴赞道,她在京城出生,最远的,也不过来过花园口,但都是送人,过去的那几次,虽见过些大船,却是无法和这小神舟相比的。在座的都是和她差不多, 只有一个叫齐豫的,出身代州,因此道:“当年我在家的时候,见过真正的神舟,是此船的三倍,不过那样的大船也不好在内河行走,那就是海船了。在珠河上,这 小神舟也是最大的了吧。也不知是哪位的坐船。”
她这一说,就有人笑了:“还能是谁的?自然是高家的了,今儿这里还有谁能坐这样的船?”
还有人想反驳,就见下面高家的车队开始回返,显然是正主已经上了船了,就算没亲眼在那船上看到高平,但联系在一起,也不用证据了。
林开云看着那渐渐远行的大船。
高家、高家!早晚有一天,她要让高家的人来求到她!早晚有一天,她要让这天下的人都知道她!
此时,高平也正对自己所乘坐的船啧啧感叹。她在现代的时候,知道宋代的造船业发达,没想到这大雁的也丝毫不弱。
这样一艘船,用九百料,长十五丈,可装两千斛栗,乘坐百人。比起现代的轮船,当然不如,但这是全部用木头所造,用一根木头做龙骨,造出来这样的大船,也真是不易了。
蓝春海对于这些旁门左道很是精通,在旁边为她解释,哪个仓位做什么,哪个地方有什么用,高平一边听一边点头。
过不大会儿,就有人来报,说快到归化县了。高平一愣:“这么快?”
蓝春海在旁边笑道:“这归化本就离京城不远,骑马的话也只需要半天。咱们走水路,又是顺风,自然更快了。此时说快要到了,实是要再等一会儿的,衙内若有兴趣上岸看看,可以吩咐他们停船。”
“这归化可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蓝春海想了想道:“这里产枣。”
高平笑了:“若只是产枣也就罢了。春海,若是如此速度,那到桉州要几日?”
“若是不停歇,风向也没大变的话,到桉州境内想来只需要两日,但若是要到叶县,恐怕就要三四日了。”
高平这次要到桉州,主要是为了蓝春海的另外一位友人。虽然高平当日让她举荐,但她也不敢随便乱来。若是找个才干平平,没有擅长的,高平就算用了,对她的印象恐怕也要大跌。
虽说她已没想过什么建功立业,封夫荫女的,但也不想就此在高府终老。过去没机会也就罢,眼见衙内赏识,自然是要抓住机会的。因此她思来想去,才给两个人去信。
当然,她认识的有才干能力的自然不止两个。但那已经做了官的自不必说,那些和她一样有落脚处的也不用她来举荐,还有那在文章策论上有能力而又不被赏识的,高平也不需要。
把这些条件都算上,剩下的,除了凌泽义,也就只有一个叫韩悦,韩心俞的。凌泽义收到她的信,拿着高平送去的路费就跑来了。那韩心俞却只回了封信,大意就是非常感谢她的举荐,但她已经决定在家乡终老了。
此人没有来,那路费也没有退回来,弄的蓝春海哭笑不得,好在高平也没有在意,反而决定在去往代州的路上先到桉州,当然,这也是为了迷惑高老夫君。
不过高平到桉州,却没想过要对韩心俞怎样,蓝春海举荐的凌泽义给了她惊喜,所以她希望这个韩心俞也是个惊喜。
不过她也知道随便一抓就能碰到个超级人才的这种事那需要相当好的人品,她会想着到叶县,还是因为知道那里产煤。
大雁的居民目前对于煤的使用还有些懵懂,就算是蓝春海,也只是不确定的知道,那东西是可以烧的——这还是听韩心俞说的。
而一般人家的取暖,或用碳或用木材,几乎没有用煤的。
高平记得中国古代对煤的利用大概是开始于北宋的,明清时期才得到真正的发展,国家开始收煤税。
她在现代时经常听说煤老板怎么怎么有钱,怎么怎么发大财,此时听到那里产煤,就有些动心思。
如果她能把这个煤发展出来,虽然说古代不能像现代那样,将煤用到各行各业,但只是取暖烧火,也绝对是一条财路。而且现在人们对煤还没有什么认识,她去把那些煤矿占了,以这古代的开采水平,起码,能挖到孙女那辈了。
在归化没有停,高平和蓝春海刘欣一起用了餐,回自己的舱室,还没进去,就听到呕吐声,她一愣,推门进去,就看到甘草和执笔等人,正围着床忙碌。
“怎么了?”
众人看到是她,连忙行礼,她挥挥手,已经看到原因了,林若鸿正抱着个盆在那里可怜兮兮的看着她呢。
明知道不该,但看到林若鸿红着眼,撅着嘴,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就忍不住想笑。
“这是,晕船了?”她强忍着笑意道,“怎么不去对我说呢?”
执笔道:“少夫君不让人去回报。”
高平惊讶的挑了下眉,林若鸿嘟囔着开口:“只是晕船,我看书中说了,吐着吐着,就好了。”
高平嘴角抽搐,点头:“是极,吐啊吐啊,就习惯了。”
这句要放在现代,必定惹来一片笑骂,此时众人却只是愣愣的看着她,显然是不解的,高平也未免有些遗憾,看向周围,一片诧异,她咳嗽了一声,开口:“现在好些了吗?”
林若鸿点点头:“好多了,呕——”
刚说完,他就又抱着盆干呕了起来,执笔茗翠等人又连忙扑上。高平看了,暗暗摇头,虽然她没有晕船经历,也不是太懂,但知道此时最需要的是新鲜空气。自然,他们的仓位在二楼,通风也好,但这么一大堆人围着,总是污浊。
因此道:“除了茗翠,就都出去吧。”
众人一愣,高平挥挥手:“这里也没什么事,有茗翠一个就够了,都围在这里,浊气也多,都出去吧。”
见她这样说了,众人向外走去,甘草走在最后,要出门的时候就听到高平道:“小白,为什么不让人对我说呢?”
这话,温和中又带了几分调笑。这种温和甘草是不陌生的,小姐和他说话时,也总是温柔的,但是,却从没有向现在这样还带着亲昵。
突然的,他就觉得一股酸涩。
第四十八章 珠河夜话
林若鸿虽然不时的干呕,但其实是吐不出东西的,高平坐在床头,他自动就靠了上去,对于他来说,已经习惯向高平身上偎了。高平一开始觉得有些别扭,次数多了,他又是这么一副孩童样,也就渐渐习惯了。
“为什么不让人给我说呢?”高平又道。
林若鸿撅了撅嘴,道:“我是大人了,不要什么都麻烦你。”
高平失笑:“你觉得大人就是这么做的吗?”
林若鸿哼了哼。
“那好吧,你若是这么觉得,下次我病了,也不告诉你好不好?”
“不好!”
“什么不好?”
“不告诉我不好!你病了自然要告诉我的。我、我下次也告诉你。”
“恩,这才是乖小白。”
高平摸了摸他的头,让茗翠用蜂蜜兑了玫瑰露,用温水调开,拿着调羹慢慢的喂他喝了。
知道他晕船的症状还没好,也就不勉强他吃东西。林若鸿本身也没有胃口,他看书中说,这种症状最好就是睡觉,但他又偏偏睡不着,就巴着高平给他讲故事。
自从听过了那个改编的花木兰,他就爱上了高平的故事,虽说他现在史书也能通读下来,高平也不限制他看民间话本。但那些话本,就和中国古代的演艺小说一样,除了极少数比较经典的,其他都是一个模子下来的。
或是劝说忠君爱国的;或是富家公子和穷秀才私奔的。文笔不见得不好,但看一本两本也就罢了,看的多了,也就生厌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那些话本不够狗血刺激。高平是从现代来的,一掌山崩海啸媲美洲际导弹的电视剧都看过,小时候还经历过琼瑶阿姨的洗礼,还有什么她不敢编的?
何况她有的时候也不用现编,只要划拉一下看过的故事就好了。对于这些故事,她也没有什么侵权的愧疚。她又没想过靠这些故事扬名发财,只是当做哄林若鸿玩的东西,就和孩子的床头故事一样,因此用起来也非常随意。
不过无论她用什么故事,都有一个标准,那就是重点宣扬故事人物的坚强坚韧,对那些懦弱的、没骨气的,都表示了绝对的轻蔑。她实是怕,若林若鸿哪一天回复了记忆,再想不开。
虽不知这些故事能不能起到效果,但有一点总比没有好。
此时林若鸿要求,她想了想,就讲起了三个小猪的故事。当然,这三个小猪到了她嘴里又不一样了。本来那故事突出的是小小猪的勤奋努力,而她这里则突出了面对暴风雨的坚韧,和上面两个姐姐的抗争。
在她的故事里,那两个姐姐不仅懒惰,还非常厚颜无耻,自己不劳动,还剥削小小猪的劳动。小小猪在这个过程和它们斗智斗勇,终于将它们赶了出去。
“万般无奈,大猪和二猪只有走出小小猪的房子。小白,你觉得小小猪以后还能收留它们吗?”
林若鸿想了想,道:“若它们能改过自新,那就可以再给一次机会,若是不能,就不可以再收留了。”
高平头:“小小猪也是这么想的,后来,二猪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变得勤快努力起来,大猪却始终无法改过,最后在草原上被狼吃了。所以小白,你一定不能学大猪啊。”
“我才不会变成大猪呢,我又刻苦又聪明,是小小猪。”
高平忍着笑意道:“是是,你是又白又嫩的小小猪。”
听到夸奖,林若鸿笑了,后来想想又觉得不对:“平平,我怎么觉得你是在骂我呢?”
“我是在夸你。”
林若鸿将信将疑。高平颇有一种孩子大了,没过去好骗的感觉,好在林若鸿虽然觉得不太对,但也说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对,因此也就被糊弄了过去。
林若鸿的身体素质不错,第二天晕船的症状就轻了很多。第三天,当到达桉州境内的时候,已经无事了。
小神舟虽然大,但说到底,范围还是有限。而且一干男眷,都只能局限在二层,最多也只能在高平或使年的陪伴下,在甲板上转转。下面的底舱是绝对不能去的。
当然,那地方空气污浊,光线黑暗,林若鸿等人也没有兴趣。
这两天高平的时间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和蓝春海刘欣在一起,听这两人谈论河川地理,天下大势。另一部分则是和林若鸿甘草等人在一起,或是谈话说笑,或是做一些简单的游戏。
古代没有什么游戏机。在船上,也没有什么运动。所谓的游戏也就是九连环、围棋这种室内游戏了。
高平对这些过去从未涉猎,陪着两个夫君玩的时候只有在旁边看的份。她倒是会五子棋,本来还指望着用这个为自己翻翻本,挽回一下形象,结果没两局就被林若鸿杀的丢盔弃甲。
而且在渐渐的看懂一些围棋后,她也要承认从趣味上来说,五子棋是比不上围棋的。五子棋最好的就是易学,当然,也难精,以她的脑子这辈子是没有希望了。
不过下棋实在不是她的爱好,她也没想过这个培养情操。所以就又琢磨出了纸牌。
在这上面,她着实风光了几把,但是后来又不行了。林若鸿比她强不说,到最后连甘草也比她厉害。
特别是在玩真假话的时候,每次都是她捧了一大堆的牌在手里。
“妻主就是想的太多了。”玩的兴起,甘草说话也放的比较开了,“要毫不犹豫的出张,别人就不知道你说的真假了。”
被自己的学生教导,高平也只能苦笑的点头。她平时说谎能信手拈来,玩起牌来却不对付,这个毛病在现代就有了,想不到来到这里这么久,学会了说谎,玩牌上却还是不行。
不过也许是因为甘草的提醒,也许是因为她牌运转变,后来的几把竟都赢了。无关金钱,其实只要是来赌,就没有想过要输的,高平也不例外。但是后来她就看 出不对了,再细心观察,发现果然是林若鸿在让他,他手里本明明是有六的,却拿张七出去,被甘草掀开,十多张牌就都跑到他手里了。
“小白,你在做什么?”
“啊?”
“我看你里面有六,为什么要出七?”
“我准备等到下一把出嘛,啊,好啊,平平,你偷看我的牌!”
高平不说话,微笑的看着他,片刻,他就低下了头,嗫嚅到:“我怕平平不高兴嘛。”
高平又是惭愧又是欣慰,颇有一种,吾家儿子终于长大的感觉,她笑着揉了揉他的头:“恩,我现在高兴了。”
看了眼甘草,然后一把抓过他的牌,老脸又是一红,原来让她的不只是林若鸿,连对面这位也在让她,只是甘草显然比林若鸿含蓄,因此比较隐蔽。
高平倒没有什么女人不能让男人想让的大女人思想。只是她比这两位的年龄都大,又是纸牌的“发明人”,到最后弄的让两个徒弟让着哄开心,这感觉也是很复杂的。
除了在舱室内玩乐,高平偶尔也带着一夫一侍出去钓钓鱼,不过一般她只在旁边看,却不会亲自动手。更多的情况都是和林若鸿甘草,一起看蓝春海和刘欣垂钓。一是她不觉得这种运动有什么乐趣,二来也是看到那鱼被勾着嘴上来,她就觉得自己的嘴角生疼。
不过她也不是卫道士,从不去干涉蓝柳二人,钓上来的鱼也非常捧场。
等到第三日,船已经进了桉州,高平等人在一个叫六连县的地方停留了几日。
这六连县本身平常,只是境内有一座出名的山叫六连山,而这六连山唯一奇特的地方恐怕也就是有六个相连的山峰,这一点特色说出去,真不算什么。但是山里又 有一个叫六连庵的,却是有名,据说非常灵验,号称有求必应,不仅是附近人家去拜求,就连一些较远的州县,也过来烧香求拜。
高平对于这个倒无所谓,现在来看,她也没什么好求的。父母慈祥健康,家境富有,身边还有两位虽然不能说理想的吧,但也都对她一心一意点夫君。
虽说有些烦心事吧,可是人活在世上,又那能事事顺心如意?接触到的都是坦荡君子?
而且这种事就算她求了,恐怕佛祖菩萨也是不能帮她解决的吧。
不过既然路过了这里,她又一心想游览风景名胜,倒也不愿错过,更何况在船上呆了几天,也想到岸上活动活动。
因此也带着林若鸿甘草去爬了一次山,对于这次的行动,两人都非常兴奋,特别是甘草。在他的印象中,最远的也只是去过静夜庵,虽说他老家并不是京城的,但是对于他来说,家乡的印象已经是非常淡薄了。
而且,高平并不仅仅带着他们去爬山,也领着他们在六连县逛了一圈,虽说县里设施简陋,但毕竟有个新鲜,更何况两人都是没上过酒楼的,也不知京城的酒楼饭庄是什么样子,所以也不会觉得这里寒酸。
一行人先在县城里住了一晚,第二天才赶去六连山的,那山也不高,下面还有软轿抬送,不到半个时辰,就能把人送上去。
按一般高门的规矩,林若鸿和甘草是要坐到轿中的。但高平并不想把两人弄成那种走路都要人搀扶的男子。何况两人都如此年轻,如果现在都是下了车就坐轿的话,以后要如何?
在京城也就罢了,高府的规矩在那里摆着,多少双眼睛看着,她也无能为力。但是现在,她也是可以称称霸王的了,因此就让两人跟着她徒步向上爬。
因面纱遮挡视线,又让两人将面纱去了,只是外面多有护卫使年簇拥着,以免被人冲撞。
路过的人虽然会多看几眼,但也不觉得这是有伤风化,毕竟大街上不蒙面的男子多了。虽然说有钱人家的男子多会遮掩一下,但也有不遮挡的。
也因为这种做派,六连庵的尼姑虽然也派了一个知客专门接待他们,却没有太过隆重,显然是只将他们当做普通富人了。
直到吃过饭,一个护卫不小心露了藏在衣服里的佩刀,负责接待的尼姑才知道他们身份应当不是普通商贾——那种宽背刀就和硬弓一样,不是普通人能佩带的。
不过任那知客说的再天花乱坠,高平也不吐露自己的身份,只是在离开的时候给了饭钱,又象征性的加了点香油钱,只让一干尼姑在后面骂她吝啬。
“平平,为什么你不给佛祖烧高香呢?”回到六连县后林若鸿问道。
“小白,佛祖菩萨是不是心怀慈悲,与人为善的?”
“是啊。佛祖割肉喂虎,菩萨舍身入狱,都是为了解救众人。”
“对呀,佛祖菩萨都是这么好的,你说他们是愿意自己受高香呢,还是愿意我们把那钱用在更需要的人的身上呢?你看那一炷香就要十五两银子,节省用的话,甚至可够一个小户人家一年的费用呢。”
林若鸿瞪大了眼:“十五两有这么多吗?那、那我一年有二十四两,平平都拿去给需要的人吧。”
“小白你是好心,但是却不能这么做?”
“为什么?”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高平沉吟了片刻,把子贡赎人的事情说了一遍,最后道,“子贡用自己的钱赎人,这是他的善心,但他做的太好了,却起到了坏的作用。别人也许不如他那么有钱, 也许不如他那么豪爽,在过去国家会贴补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是愿意赎买被当做了奴隶的鲁国人的,但是子贡这么做了之后,别人就不会再做了。”
林若鸿想了想:“我明白了!我把自己的月银都拿出来,是因为我还有平平,我的那些银子没有用,但是别人却和我不一样。如果我只拿出一点,别人也许会跟着学,那么也许一开始少了,后来就多了。一个人一两,十个人十辆,一百个人一百两,比我的二十四两要多好多好多。”
高平含笑点头,正要说什么,旁边的房间里突然传出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高家小姐果然聪慧过人。”
第四十九章 在路上
突然传来这么一句,房间中的护卫都站了起来,高平摆摆手,示意她们不必紧张,她已经听出这声音是谁的了。
果然,立刻就又听到那声音道:“在下木兰,不知是否有幸与高小姐喝杯薄酒?”
“他乡相遇,正是有缘。上次承惠木姊照顾,正要感谢。”
说话间,就传来敲门声,有寿去开了门,林若鸿甘草两人已经戴上了面纱。
大雁对于男子的管束并不是严苛,但是一般女子会面,男子是要避让的。如果女子将家眷介绍给对方,那就表示双方的关系已经相当好了。
比如蓝春海和刘欣就不用太避讳。当然也有例外的,比如上次的宁王那样的聚会,参加这种聚会不见得彼此都关系相近,但可以说都是一个圈子中的,一般上面又有地位尊贵的人在,因此倒也无妨。
当然那一次静夜庵的是比较仓促的,虽然也是男女分席而坐,但离得还是比较近,自然,这里面也有环境因素。
现在这种情况,高平与木兰的关系当然没好的可以互相介绍家眷的地步,但在这个包间中,林若鸿等人也无处可避,只有先戴上面纱了。
那木兰也懂规矩,除了行礼外,就不再向那边看一眼,只和高平说话。两人随意闲聊,木兰称自己是戈阳路厚州人士,家中做一些山客类的生意。说自己长到二十一岁,也还未出过门,这一次是第一次离家,因此送过货之后,就不想马上回去,准备先游历一番。
高平也对她讲了类似的话,两人一副惺惺相惜状。最后又非常可惜,一个带着家眷要坐船,一个又是刚到六连县,还没来得及拜菩萨,否则也好一路同行。为此,两人还着实遗憾了一番。
“平平,你要真舍不得那位木小姐,我们可以等她的。”
高平哭笑不得:“小白,这话可不要乱说,否则会让人误会的。”
“误会什么?”
高平噎住了,在现代,别说同性了,就算超越了物种时空也有可能把两个人……或者两个不是人的联系在一起,而在这里,显然大家的思想都还是非常纯洁的。
她想了想,只有道:“那木小姐并不想和我们同行的。”
林若鸿瞪大了眼:“为什么?我见你们聊的很开心啊。”
高平微笑:“人家自有人家的理由。”
其实,她也不想和那位木兰同行。要说这个人,外表出色,谈吐不凡,为人爽朗,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朋友人选。但她总觉得这个人带着一种古怪。
她说自家是经营山客的,高平现在也知道,所谓山客,就是指人参、山珍等深山中出产的东西,再广泛一些,或许还要带上兽皮、巨木。厚州也的确是出产这些的,说要做山客发财,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高平总觉得,这人,并不是简单的商人,最低,也要是某个世家出来的,而且,要是某个实权人物。
居移气养移体,高平过去不是多信,但是来到这里后,越发觉得这话正确。不说别人,就是她自己,对着镜子的时候也非常惊讶自己的变化。
当然不是说容貌,而是那种气质。
在过去,她对着镜子照了几千几万遍,从没在自己身上发现过半点贵气,她还记得自己曾在影楼中穿过黄袍照相,结果出来的让她终于了解了什么是沐猴而冠。
而到了这里,以前照铜镜还不觉得,前不久贴着银片的镜子终于弄出来了,她也第一次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样子,好歹还放在后面,但是镜中的人却自带着一种尊贵雍容。
当然,这应该是这个身体本就有的底蕴,但若换个环境,恐怕也不会如此。现在她是有人天天簇拥着,说一句话,下面立刻有人响应。像蓝春海、刘欣这样的在现代最最起码,也是硕士级别的,而且绝对是有有特长有学识的那种类型的,却对她恭敬奉承。
吃的用的都是最上等的,虽然失去了种种现代化的便利,但只从衣食住行上来说,她却没有感觉到太多的不方便。
夏天有冰,冬天有炭炉。就连出恭用的马桶,也有专人负责清洁。在这种环境里,不自觉的,也就把她养出了一份从容,一份坦然。如果换个朝不保夕,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身体,那就算这身体原来是什么天潢贵胄,恐怕也要面带惶然了。
不是她妄自菲薄,如果单从气质上来说,那木兰比她还要强上几分,甚至很有一些高太尉的感觉。
只是如果说高太尉是一把藏鞘的剑,偶尔才露出锋利的话,那那个木兰就是鞘还没有完全的包裹好的剑。
她不相信这样的人只是普通的贩卖山客的商家。大雁虽然对商户优待,但商人的地位还是低下的,特别是面对官家的时候。
她好歹顶着一个高衙内的名头,高家的嫡系大小姐,在朝在野都要超出商户多少倍,而那木兰对她不仅不见半点局促,还隐隐的要压她一头。
这样的商人,在资本主义的社会有可能出现,在社会主义的社会也有可能出现,但在封建主义的社会,哪怕是红顶商人,全国首富,也不可能的。
那木兰知道她的身份,却将自己的身份掩的结实,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哪怕她并没有什么意图,也不可深交。
就在高平和林若鸿谈论木兰的时候,那位木兰也正和人谈论着高平。
“王姨,刚才的话你也都听到了?”
被叫做王姨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子,本名王寒佑,长了张白白净净的脸,腰身有些粗,看起来就像个逍遥自在的富家翁。的
她点了点头,沉吟不语。木兰又道:“王姨觉得此人如何?是否有收买的可能?”
“小姐很看好她?”
“看好是看好,但并不确定。据我所知,高乐宇和高乐思那两位已经准备进京了。若高平真准备接高太尉的位,恐怕不会在此时离京。我看她的性子,倒是只想图个逍遥快活的。”
“小姐说的不错,这高平不像是有大志的,那么小姐的打算是以留后用了?”
“这是其一,其二,世事无绝对。当年高太尉进京,谁又能想到她有今日的地位?恐怕最惊讶的,就是高家的吧。”她说到这里,笑了笑,高太尉当年几乎算是高家的弃子,别的人都被安排在或有势力或有背景的宗室身边,只有她连个去处都没有。
说起来,也是堂堂高家嫡系,最窘迫的时候,只能蹲在街边吃烧饼。但也就是这样,她才会结识到当年也落魄的安乐帝。
一个弃子,一个也差不多相当于是弃子。但就是这两枚弃子,一个成了今日的大雁之主,一个位极人臣。
“今日那高平无大志,不代表将来不会改变。”她微笑道,“两个月前,我在京城见过她,当日温和谦让,虽说不错,但也只能说的上中规中矩,今日再见,就有些不同了。”
王寒佑想到高平说的那个故事,点头道:“此人甚是明白,若是将来有心,加上高远航的扶持,难说不会登上高家家主之位,我们以前倒对她忽略了,属下立刻去安排人调查。”
木兰点点头。只有将一个人调查清楚了,才好下手。这也是她刚才为什么只和高平泛泛交谈的原因。
像高平这样的,必定是不太在乎金钱的,从她为人处事上来看,也不像贪婪之辈,至于说名家真迹,据说此人卧病十多年,估计也不会有心欣赏字画的。不过只要是人,必定就会有弱点,必定就是能够被收买的。
因此,她只要等到更多的资料到手就可以了。
现在没有心,但是,一个人的心是可以被影响、被左右的,若是将来需要的话……
木兰看着对面的蜡烛,微笑。
对于这场对话,高平自然是不知的,反正她早就把木兰定为,以后少接触的对象了,将来遇上,淡淡的打个招呼也就罢了,绝对不会深交。
再之后,每遇到一个大点的县城,她都会让停留,或是只在码头区看看,或是只和蓝春海等人到岸上溜达一圈,碰到有什么名胜的地方,这才会将男眷也带下,住上几天。
虽说珠河快结冰了,但他们是一路南行,是越走越温暖的,而且她也不赶时间,真的不能走了,就在某个州府停留,过了年之后,再赶路也来得及。
当然,路上碰到有特色的,又能存放的东西,她也会搜集一番,准备将来给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送去。
就这么一路走走停停,玩玩看看,到叶县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下旬了。高平等人是在一个叫蓟县的地方下的船。其实无论是从距离,还是条件来看,都是应该从桉州的州府,大鑫府下船的。
从这里下船,一是她听说这里的珠河鱼很有名,第二则是她听说桉州州府钱书希和高家很有些关系,她若路过了,那是必定要拜访的,到时候免不了又是应酬,还不如避开省事。
在船上还不显,这次来到路上,才发觉带着家眷有多么麻烦,蓟县又是个小地方,光找车都是一个问题。
当然,倒不是说这个挨着码头的县城连十几辆车都凑不出来,而是要找到足够舒适的很有些困难。
后来还是到当地的一个富户人家借了两辆,这才算解决。也多亏了有寿等人都是能干的,刘欣又擅长组织,否则只是将几十口人带上岸也困难。
这次不比先前,她又要到叶县,还准备看看能不能把煤矿买下,少说也是要半个月的,如果路途不顺,或有什么事情,一两个月也不是没有可能,因此船上也不能不留一些人手。
说起来最好是将蓝春海或刘欣留下。但这两个,一个是那韩悦的朋友,一个擅长谈判策划,如果她真要买矿置产,有这么一个人在是绝对会大大方便不少的。
因此到最后,只有把留年带四个护卫留了下来。
虽说大雁现在边境不是太太平,但境内还是安稳的,虽然还到不了路不拾遗的地步,但要说公然在县城的码头劫掠船只……当然,不能说完全没有,但要说真遇上了,那也是非常需要人品的。
更何况,这艘小神舟是高太尉以禁军的名义造的,里面也有一定的攻防设施,一般内河上的水贼,恐怕是没这个能力的。
因此高平倒也不是太担心,不过临走的时候还是交代留年,安全是第一位的,人的安全更是第一位的。
她也不觉得自己婆妈,如果她现在身处乱世,或者是准备组建军队,那不用说,必定要培养下属悍不畏死,宁死不退的气节。
但无论将来如何,目前大雁表面上还是太平的,更重要的是,她也没想过弄一只自己的军队——她若真这么干了,以她的身份来说,才是离死不远了。
至于说神舟被毁……她现在腰里有钱,心里不慌,最多,也就是玻璃的配方卖出去一份,虽说以后玻璃方面的收益会减弱,但并不是承担不起。更何况,凌泽义这些天天天缩在自己的屋里研究钟摆,加上她那虽不知道细节,但知道大方向的指点,倒也有些眉目了。
因此,不出意外的话,她应该很快就又有一条财路了。
既然最坏的结果也承担的起,那就不如用一些贴心话收拢人心了。果然留年等人听了,虽说不上大是感动,但也觉得跟着这样的主子起码有个依靠,也很是振奋了一下精神。
特别是那些护卫。
留年有寿跟在高平身边也有一段时间,知道她规矩少,出手大方。而那些护卫却是这一次被精挑细选出来,虽说一路都很是恭敬,但要说个个都愿意跟着高平来回奔波,却是不然。
特别是那有家在京城的,更有几分勉强。
这也是因为高平的情况比较特殊。若换成其他世家,嫡长女正是众人巴结的对象。但高平过去无所建树,虽说现在身体好了,但要当家主,估计是不太可能了。她现在又离开京城,显然是也无心走仕途了。
这两条路她都不走,那跟在她身边,她们以后不还是只能做护卫吗?虽说高家的护卫也是不错,但又有几个不想着高升的?高升无望,跟着的主子还算不错,倒也多少是个安慰。
第五十章 炼焦 (上)
蓟县离叶县并不远,高平听蓝春海说,大概也就是二百里左右。因此她一开始还没有太放在心上,真走起来,她才知道古代的二百里,和现代绝对不是一个概念。
颠簸不说,更令人郁闷。他们虽然是沿着官道走的,但一路上除了县城,那真可以说是荒无人烟。
更糟糕的是第二天中午还碰上一场雨,雨水倒也不大,但弄的道路泥泞。这种时节的雨滴到人身上,更有一种冰寒。
高平让所有人都躲到了车中,因此这一天,他们甚至是在荒野住宿的。
即使如此,蓝春海却道:“这还是好的了,当年出去来京城赶考,连遮蔽的地方都没有。”
这样走了四天,总算赶到了叶县,从上到下都松了口气。
收拾了一番,高平叫来掌柜的,闲着问了一些叶县的风土热情,县中有什么大户豪绅,有什么出产。
看他们这一行的做派,掌柜的也知道必不是普通人家,此时听她问来也没有多想,只当她是对叶县的风土感兴趣,因此有问有答,回答的还非常尽心。
因此,高平很快就知道,这县里,最有钱的,就是一户叫叶万万的,之所以会叫这个名字,是传言她家的财产有一万个一万贯,后面的背景更是大的吓死人。
高平听了,也就是笑笑,没有太放在心上。一万个一万贯是什么概念?那就是一万个一万两,也就是十亿两,兑换成现代的人民币的话,那就是万亿。
世界首富也不过如此,这个县城里能出一个首富吗?这个叶万万,能有一万两,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因此她重点问的就是煤炭的事,那老板对此倒是知道的,不过显然是不放在心上的:“听说村里有人用,但烟大,还有一股怪味,我们县里的人是都不用的。”
听到这句,高平有些发愣。
她在现代的时候,只知道有好煤坏煤一说。所谓好煤,就是容易烧,耐烧,烟少。所谓坏煤,就是正好相反的,而且烧出来的煤渣很容易碎的那种。
她小时候见过家中的大人打煤块,有时候要掺头发,还有土,其他的倒没什么。
现在说怪味……是说媒本身的味道吗?
这一点,要真看了才知道,听说这里的知县姓付,大雁朝的几代世家,并没有姓付的,再问了刘欣,也没有特别的印象,高平也就比较放心了。
休整了一夜,第二天她就带着蓝春海并几个侍卫出门了,那韩悦虽说是叶县人,但其实并不是县城的,其本人住在叶县下面一个叫大叶村的村庄,正巧,按照掌柜的说法,那里的煤也是最多的。
与他们同去的还有一个叫叶旺的,是店中的伙计,正是大叶村人,因此被找来带路。
蓝春海不知她一心打着煤的注意,还以为她是求才若渴,很是感动,打定心思,一定要尽力说服韩悦。
一行人赶了一个多时辰的路,也就到了大叶村。
因为道路难走,他们这一次没有坐车,而是骑马,除了高平的是从京城带出来的,其他的几匹都是从蓟县和叶县找来的,所以,那马的样子实在不怎么样,但即使如此,已经让大叶村的人目瞪口呆了。
跟他们同来的叶旺更是得意非凡,刚进村口,就大嗓门的吆喝了起来。
天寒地冻,天阴又没有太阳,但被她这么一喊,村中的人都出来,簇拥着她们向韩悦家走去。
下面还有人议论:“这是哪来的?大鑫府吗?这么气派!”
“不知道,就听说是来找韩疯子的。”
“怎么,韩疯子到大鑫府得罪过人?”
“这不像是来找她算账的吧。”
“我听说了,是韩疯子的亲戚。”又有人神秘兮兮的Сhā言。
“真的?那这一次韩风子要威风了!”
“要是真的,大有这她次可能要回自己的钱了。”
“再看看吧,说不定是要倒霉呢。”
……
就在这种议论声中,高平一行来到了村尾的一个院前,还没去敲门,就听到一个声音:“韩疯子,无论如何,你要把欠我的钱还了!我知道你难,但咱们大叶村有几个富的?你别说你没钱,我可听说了,你前段时间还到叶县也去拿药呢!”
那声音停了片刻,又响了起来:“韩疯子,你家那口子的病是好不了了,再治……”
“你住嘴!”
“行,我住嘴!我不说,你家那口子就能好了?要是这个办法真管用,从此以后,我都不说一句!你现在对我发脾气有什么用?这么多年,你但凡有用一点心,找个好营生,你家的就不会累成这个样!哟哟,你还发脾气了?怎么,借钱不还还要打人吗?”
高平等人都是一愣,蓝春海更是觉得尴尬,正要上前敲门,一个圆胖的女子就从里面退了出来,显然是被人推出来的,蓝春海又正站在门边,结果两人就撞在了一起。
也亏得旁边的护卫见机快,否则蓝春海是必定撑不住那个女人的。
“钱,我会还给你!早晚都会!你以后、以后不准再来拍门!”
“嘿哟!倒是你厉害了?”那女子虽然知道后面有人,倒也没在意,只以为是自己声音大引来的看热闹的,这正好,因此也不回头,直接道,“韩疯子,你自己 说,我叶大有是不是对不起你!你当年要上京城赶考,是谁借给你的路费?这么多年你连个正经营生都没有,家中的地都是男人帮你种的,又是谁一直照顾你?二十 两啊!二十两都够买四亩好田了!怎么,你还准备赖债了?”
“我、我没有,不、不是……”
“哪里不是?哪里没有?当年不是你找我借的钱?不是你自己写的借条,按的手印?诶,大家伙都评评啊……”
她说着,转过身,顿时愣在了那儿,老天爷啊,这都是哪儿来的贵人啊。
韩悦也愣了,她虽然是正对着门的,当刚才的心思都放在了叶大有身上,也没有注意自家门前来了什么人,此时也是大惊,第一个念头竟然也是在想自己是不是惹了什么祸。
“几位……”
她有些犹疑的开口,蓝春海此时已经站到了叶大有的前面:“韩姊,是我。”
“春海……?”
“正是小妹。”
韩悦立刻手足无措起来,她一边说着请,一边又不让路,面孔赤红,说话磕磕巴巴,一会儿拱手,一会儿又伸手做邀请状。
蓝春海知道她的性格,也不见怪,转身把高平介绍了出来:“这是我家小姐。”
韩悦的脸更红了,如果说先前只是赤红的话,那现在简直就是红的发亮,红的冒光了。
高平看了暗暗好笑。她先前对韩悦的印象并不好,觉得这人若真是不想进京的,那就该连钱带信一起给她退回来。收了银子只回信,那就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此人贪婪;第二,此人欲擒故纵。
无论哪种她都不喜欢,贪婪的是自不必说的了。欲擒故纵的……她不是刘皇叔,也没想过要三顾茅庐。何况,按照真实的历史来说,诸葛亮其实是毛遂自荐的,三顾茅庐不过是小说家的演绎。
再说白一点,就是文人喜欢真遇到一个这样的对自己青睐有加的主上,以国士之礼待之。
但是用现代的一句话来说,这个世界,最缺的永远是人才,最不缺的也是人才。
若真是顶尖人才,那自然要花大力气留,但,顶尖人才又有几个?诸葛亮那种人才,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才出现几个?更何况,连诸葛亮本人都是自己跑去找刘备的。
既然想出名,想建功立业,那就要主动,反之若只想隐居山林,就不要想着哪个明主来三顾茅庐。
可以说,要不是叶县产煤,她根本就不会在这里停留。
但是现在看来,事情却并不她想的那样。这个韩悦,怎么看都不像是拿乔的,不去京城,恐怕更是因为自家男人,而之所以将银子留下,想来也是穷的厉害了。
这个人不会说话,还迂腐,过去可能还有些不通俗物,不过知礼义廉耻,倒比故意拿乔可爱,因此当下笑道:“久闻先喻大才,特来上门求教。”
韩悦更是窘迫了,又是摆手又是拱手的,嘴中更是连称不敢,而高平这边更是把一箩筐的恭维话都送了出去。这种话,她过去看过不少,来到这个世界后又听过不少,过去是脸皮薄,现在早已把脸皮练厚实了,说起来不仅一连串,更是显得陈恳无比。
听的围观的村人如同做梦。
这韩疯子最出名的就是发疯,什么时候这么有才了?但是这样的大人物,也不是韩疯子能找来演戏的吧。
那叶大有更是疑惑,她当年借钱给韩悦,就是想着她若能高中好沾光,后来她落榜回来,她也没有太逼迫,毕竟这是村里多少年都没出过一个的举人。
举人啊!
不仅有朝廷分的地,还有县衙每年给的银子,能和这样的大人物攀上关系,那是多大的福分!
结果此人既不知道到县里和那些大人们走动,连持家都不会,甚至还为了做什么研究把地给卖了。
一个堂堂的举人奶奶,若不是有一个好汉子,说不定还能活活饿死!
不过这也倒罢了,你说你举人出身,却不到县中教学当职,连个进项都没有,这不是眼看着就还不了她的债吗?
二十两可不是个小数目,她可不能平白无故给人。
她这样想着,胆子一大,喊道:“韩疯子,那二十两你到底什么时候还!”
她嘴中喊着,眼睛去看向高平,她也不敢直盯着高平,只看着她的嘴。韩悦羞愤欲死,张口道:“不、不是二十两,我、我就借了十、十……”
“是啊,你借的不是二十两,但是利息呢?我白借给你这么多年就不要利息了吗?我……”.
她还要说什么,高平已道:“拮据拿了吗?”
叶大有一愣,她虽是来要债的,却没想过真能要来,因此并没有带借据。高平一笑,道:“有寿,你跟她回去拿借据。”
叶大有还是愣愣的,有寿斜了她一眼:“走吧。”
叶大有还想再说什么,但见高平身边侍卫众多又一个个都是鲜衣怒马的,也不敢再说,低着头走了。
“高小姐,我……”
韩悦要说什么,高平不等她开口,已道:“高某千里而来,韩先喻不请高某进去一坐吗?就算嫌弃高某是个俗人,也不该将蓝先喻拒之门外吧。”
韩悦连忙手忙脚乱的说请,那脸红的,简直就有些发黑的迹象了,高平看了暗暗好笑,同时又不免感叹自己真变坏了,连这样的老实人,都下得去手了。
韩悦开了大门,那院子倒也真不小,她们这么多人进去也装的下,不过就连井边的木桶,都让人觉得这地方,是真破旧清寒。
至于屋内,更是很好的诠释了什么叫一贫如洗,韩悦的夫君还拖着病体为她们倒茶,看着他那瘦的只剩一把骨头的身体,高平就不免胆颤,原本对韩悦的好感,也去了大半。
起身接过粗陶碗,她开口道:“韩夫君身体不适,还是在内屋休息的好。”
那韩氏连忙还礼,正要说什么,就咳嗽了起来。韩悦扶着他,羞愧道:“我家这位,实是受我劳累,上次的程仪……”
“实是我拖累了妻主,若不是我,妻主已到京城大展宏图了,都怪……”
“两位误会了。”高平连忙道,这两位比着自我批评,倒显得她是恶霸了,“我实不是为那点程仪来的。韩先喻知道我的来历,因此我也不藏着了,说到底,我其实也是一个没有大志的,对文章兵法实是没有兴趣,说起来,也是愧对先人。”
说到这里,她遥空抱了抱拳,搬出一个这么大的帽子,韩家两口子也不敢说什么了,只是愣愣的看着她。
“也是惭愧,高某只对格物一类有兴趣,看到从自己的手里出现一个没有东西,就会觉得格外兴奋。只是我过去身体不适,在这些方面上也没有太多的研究,因 此,所能做的,也只是邀请各方人才了。蓝先喻向我推荐了先喻,蓝先喻广识搏记,实有大才,我相信,她的推荐是不会错的。”
韩悦愣愣的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我现在已经、已经不研究丹药了。”
第五十一章 炼焦 (下)
古代不像现代,每门学科都恨不得细分到每一个步骤。
文科还好一点,有人擅长诗词,有人擅长文章,但说到格物,就无所谓分类了,格物就有一个通称。
蓝春海对韩悦的介绍是:“此人曾与丹药方面有所涉猎,对奇门怪谈甚有研究。”
高平对后面一个还没有太多感觉,对前面一个却有了几分兴趣。据说火药就是中国的道士们倒弄长生不老药的时候弄出来的。从某个方面说,道家可以算是中国化学的先行者。
除了火药,她想不出化学能做什么——像那种什么石油化工了,什么放射性的东西了,实在太遥远了。
不过她并不介意当一个启蒙人,也许她最终做不了什么,但是整理出一些资料,让后来者少走一些弯路,也算是她做了些事情,反正不过是多养一个人,她又不是养不起。
此时听韩悦说不研究了,她也是一愣。韩悦更是非常的愧疚。她拿了那十五两路费已经非常不安了,刚才叶大有的二十两,也是高平帮她打发的。三十五两银子,在她眼中那已经是一笔非常大的数目了。
虽然她知道高平不见得在乎,但想到自己一点用也没有,就有些愧疚。因此又道:“我最近在烧煤,虽、虽还没烧好,但已经、已经比过去好用了。”
这话别说别人不懂,高平也不懂。不过高平是抱着寻找高科技人才的目的来的,因此还是道:“可以让我看看吗?”
韩悦立刻点头,片刻后拿来一个包袱,摊开,是几块黑黢黢的东西,高平拿起一个仔细看了,立刻惊住了。这应该……是碳吧。
她还没开口,蓝春海已经道:“韩姊,这应是黑炭吧。”
韩悦道:“和普通的黑炭不同,这种烧起来更好。”她说完,又补上一句,“烧的好。”
其他人还面面相觑,高平却是一喜。
她想到了,这是焦炭!
焦炭是什么,她其实并不是太知道的,她印象最深刻的,也就是有一段时间网络报纸天天说什么取消“十五小”,这“十五小”就包括小炼焦,也就是私下采取土办法炼焦。
据说这种做法污染环境,消耗能源,但见利快,要求也不高,所以是屡禁不止。
她对焦炭的用法并不是太清楚,但既然在现代的时候经常出现,那想来就是工业上能用的到的了,毕竟现代社会用煤的都不多,更何况是碳了,再说碳的价格在现代并不低。
而现在韩悦又说烧的好,那么也许就可以理解为是温度高,由此一点,她的大块玻璃,说不定就又向前迈了一步!
而如果真如她所想的那样,恐怕就不只是玻璃了,还有钢铁,有了好钢铁,还可以再向其他东西辐射。
想到这里,她笑了起来。
韩悦并不知她笑什么,还以为她是嘲笑自己,当下又是羞愧又是愤怒。她也知道自己烧出的这种碳没有大用,但她就觉得这个过程非常有意思。为此还卖了中举分得的田地。可以说,这几块碳就是她的心血,若不是高平,此时她已经要赶人了。
“高小姐,我知道这东西看不到你眼里,但这是我、是我……”
“韩先喻误会了,我绝不是嘲笑,而是高兴,这东西虽于民居上无甚大用,但在其他方面,却很是重要,先喻研究出此种神物,如若不出意外,甚至能流芳百世。”
韩悦一愣,直觉的,认为她还是在嘲弄自己,但偏偏她又那么正经,说的又非常诚恳,一时也有些拿不定不主意。
“先喻也许不信,但将来自知我所说属实。不知我是否有信能看一下炼制这些东西的场所吗?”
韩悦的脸色缓和了很多,如果真是只为嘲笑,也不会专门去看吧。
她自从开始烧煤,就受到诸多嘲笑,除了自家夫君,可以说听到的都是闲言碎语,连过去尊敬她的童子秀才,也对她不一样了。
眼前这高平可以说是她见过的身份最尊贵的人,愿意去看她烧制煤炭的场所,她高兴都来不及。当下就领着过去了。
那地方也不远,看起来也是破旧,高平看了好一会儿,除了知道那是个窑外,也看不出什么,不过这当然是不重要的,她知道这东西真是韩悦弄出来的就可以了。
看完了 窑,她先安排人送韩悦的夫君去县里:“先喻,韩夫君的身体,是要找一个高明些的大夫看看了,如若叶县不行,咱们就去大鑫府,再不行,就送韩夫君到京城。在 下常年卧床,对于病症,也有几分心得,看韩夫君的身体倒没有大碍,主要是拖的了,要知道病是最不当拖的,眼下还无事,再拖下去就难说了。高某的夫君此时也 在叶县,还有韩先喻也认识的凌先喻,韩夫君到了叶县是绝不会却人照顾的。”
韩悦本还想说什么,但听她拿出自家夫君的身体,也不好再推辞,只有红着脸受了,她不会说话,只是拱了拱手,高平知道,这个人可以说已经落入她的夹袋里了。
送走了韩夫君,高平跟着她又看了产煤的地方,此时里正叶大富早赶了过来,不过她见高平的这个架势也不敢上前,只是在后面跟着,后来还是高平看到她,才将她叫上来。
叶大富受宠若惊,开始话也不敢说,后来见高平像是个和善的,才一嘟囔起来,高平听了片刻,才知道原来是在说叶大有的事。
原来这叶大富叶大有是堂姐妹,叶大富先前不敢上来,也因为担心自家堂妹惹了不该惹的人。
叶大有是个傻大胆,她可看的清楚,这些人骑得马,配的刀,哪是普通人家能用的啊,还有那当先一位,头上还带着金器,这就是官身啊!
高平早把叶大有丢到了一边,听她此时说了,不免失笑。本想就此揭过,转念一想,又停了下来。倒不能让这当地人觉得她是太好说话了,虽说这些人也不能怎么样,却也要让他们心里存着敬畏,毕竟她还有心在这里置产开矿。虽要优待当地人,可也要恩威并施。
因此也不接她的话,只是道:“这里的地都是谁家的?”
叶大富有些迷惘,愣了愣才道:“大人说的是哪里的地?”
“就我脚下的这块吧。”
“这是荒地,是无主的。”
“也就是说,是朝廷的了,我若是想买,又怎么说。”
叶大富更加想不出来了,但还是道:“大人若想买,要到县里去办手续,这地,除了黑圪塔,也没有别的,便宜的紧,想来一亩用不了半贯的。”
高平点点头,也不再问了,这种事情,将来交给有寿他们去做即可,若由她亲自来,倒显得太重视了。
看完了产煤的地方,高平也就回去了,她看不出那到底是什么煤,但是只要是煤就好了。
不好烧?自可以让人试验,反正她有大把的人力物力,现在又有韩悦这个“专家”总会试验出来的,就算真弄不成民用的蜂窝煤,全部弄成煤炭也一样用。
至于说污染方面,她也想好了,这个烧炭是绝对要保密的,到了代州,找一块地方专门给韩悦用。
水不和外面通,产生的废物也专门处理,想来问题是不会大的,而且炼焦在现代还有不污染的办法,韩悦自己一个人倒弄出来了小炼焦,难说以后不能弄出大的,反正现在这还是一个想法,都不急。
她们是骑马的,韩悦不会骑,有一个侍卫带着她,至于说高平自己,在京城的时候,她已经练习的差不多了,虽说不能疾驰,但慢慢溜达,却是可以的。
两个侍卫在旁边护着,一路溜达,虽说不快,但也不必韩夫君迟太多,高平等人回去的时候,找来的郎中刚给韩夫君把过脉。
那郎中说了一大堆,高平最后总结,韩夫君也没什么大病,就是过去过的太苦,因此熬成了一个富贵身体。以后是不能累不能饿不能冻了不能热了,时不时的还要找好东西滋补一下。
若是这样养着,倒也无妨,若是照顾不妥当,那也难说了。
听那郎中说完,韩悦就傻了,愣了半天,扑的一声跪倒了高平面前,她也不说话,只是那么跪着,头挨着地,身体微微的颤抖。
高平翻了个白眼,这些人,有事没事就喜欢跪。跪一跪就能解决问题了?不过她也知道,在这个时代,杀人不过头点低,特别是对读书人来说,面子是相当重要的。
从身份上来说,她倒也不是受不起韩悦这一跪,虽说举人甚至有见知府不跪的权利,但她真说起来,却要比知府更有面子。不过韩悦这一跪,却是为了求人。这意义,自是不同。
她正要说什么,那韩悦又道:“小人、小人在炼丹上也有所得,今后必为大人练出好丹。”
高平一句话没说出去,差点被口水呛死。练出好丹,这是什么话?而且,她什么时候表现的对丹药着迷了?
不过想到中国古代,好像不少高官显贵都喜欢这个,她也只有无言了,沉默了片刻,开口:“韩先喻请起,此事既然让我见到了,自然不会袖手,我家小……恩,我家夫君对韩夫君也是一见如故,情同兄弟,此事,就算我不管,他也不会不管的。”
她这话说的也是半真半假。高平突然送了个男的回来,林若鸿和甘草都是一惊,特别是林若鸿,他思想单纯,也没有想太多,只以为是又有人来和自己分享高平了。
后来知道那是别人的夫君,不会和他分高平,立刻又高兴了起来,再听人传话,高平要他帮忙照顾,立刻就忙前忙后,比对自己的事还上心。他一心想快快长大, 这又是高平交给她的第一件事,所以那个热情啊,害的那韩夫君若不是肯定自己没有兄弟落在了外面,还以为他是自己失踪的兄弟呢。
韩悦愣愣的,高平又 道:“我对丹道一学并不是……恩,虽然也有些兴趣,不过也是一般,今日见了那碳,倒有些别的想法,先喻也不必着忙,我这一路正要去代州,先喻与我同去自然 知道。至于韩夫君,先喻更不用担心,我自幼体弱,家母家父都非常担心,因此一些药材备的就有,还有一些宫里用的,倒要比外面的好。”
韩先喻对代州是不甘兴趣的,和所有的读书人一样,在她眼里,代州,几乎就是在另一个世界,是只有贬官才会去的,但此时她也没的选择,自家夫君是为她累成这样的,现在这种情况,她就算来县里教书,或做人的西席也是不够的,只有跟着高平,何况她还欠高平的钱。
因此当下跪倒,就认了高平为主上。
高平一愣,随即又是一喜。韩悦称她为主上又行此大礼,就是认她为主了,这和蓝春海刘欣等人又不同。
这两人是高太尉夹袋中的,刘欣她不太清楚,但她知道蓝春海只是一般的先喻,也就是将来还可以改换门庭的。当然,这也是因为高太尉不怎么看的上蓝春海。
而韩悦此时称她为主,那将来若不是有大变化,是轻易不能离她而去的,否则就算是她改投的那人,恐怕也要看她不起。
而至于所谓大的变化,则是她做了特别天怒人怨的事情,比如变态奸尸,或是学一把李自成,将手下的夫君强占了,总之,必须是道德上有大亏损。
除此之外,哪怕她要改朝换代,自己去坐一把凤椅,韩悦也是不能去出首的。这就和中国古代的子不能告父,妻不能告夫一样。
当下高平一笑,亲手倒了杯茶,递给韩悦,这就表示会宽待于她,也就是认了她的身份了。
韩悦接过喝了,蓝春海第一个上来祝贺,有寿等人也纷纷贺喜,高平自己也很高兴,毕竟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将来可能是某某之母的人认了她,这在某方面来说,也是她个人魅力的展现。
当然,她也知道,韩悦会认她也是形势所逼,否则也不会这么容易就卖了终身的。
若是韩悦能认识到自己炼出的煤炭的价值,恐怕就要换成在她后面追了。
这边正要说庆祝,如意进来道:“小姐,掌柜的刚才来说,叶家下了拜帖。”
“叶家?叶万万?”
“正是那个叶家。”
“知道什么事吗?”
“只说有帖子,想请小姐前去一聚。”
说到这里,她的声音是带着几分怒意的,她家小姐什么身份,一个县城的土财主,竟要她家小姐去拜访?
第五十二章 叶万万 (上)
看了叶万万下的帖子,高平也是有些稀奇。他们这一行是有些显眼,但住在客栈中,又没有出什么事,怎么就惹来了叶县的首富注意?还专门下帖子邀她前去?
帖子上的语气,是很客气的,托词也是准备举办一个赏梅会,知道她是个雅人,所以邀她前去。
高平看着帖子失笑,面都没见过,就知道她是雅人俗人了?而且这时候不过十一月初,梅花开的也有些太早了吧。
她想了想,决定先将这个帖子放在一边。她没有想过和当地的大户交恶,但是以她的身份,就这样贸然前去,反而会让人看轻。
她放下帖子,吩咐有寿:“我准备在大叶村买几块地,就是今天我看过的那几块只出黑圪塔的荒地,你到县衙去问一下,那样的地有多少,怎么作价,先不忙表明身份,咱们就按平常的市价买就好。”
有寿去了,她和众人客套了几句,回房梳洗。虽是在外面,她的生活质量却没有太多的下降,连这木桶,也是从高家带出来的,她本来还觉得有些夸张,结果抱琴的一句话,就将她顶了回去:“小姐能用外面的木桶吗?”
古代没有淋浴,洗澡大多用桶,要让她用别人用过的木桶……那还真有些别扭。因此也只能装作没看到的别过脸,任下面的人忙活了。
这几天忙着赶路,昨天虽也洗了澡,但很是匆忙,今天把该办的事情都办的差不多了,她也放松了,泡在大桶中,不知不觉的就闭上了眼。
她倒也没有睡熟,只是处于似睡非睡之间,正有些要彻底的睡过去,突然又觉得有人在看自己。
她睁开眼,就对上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
“平平,你洗了好长时间了,水都快凉了吧。”
“小白,你怎么进来了?”
“你洗了好长时间啊。”林若鸿理所当然的道,“你不是说还要和蓝先喻、韩先喻她们吃饭吗?”
“……你可以在外面叫我。”
林若鸿看着她:“我不能进来吗?”
这句话有几分不解,又有几分委屈,高平无奈的翻了个眼:“小白,男女有别。”
“我知道啊,我不会去别的女人的房间的。”他说完,又加了一句,“蓝春海的房间也不去。”
蓝春海如同一个会走动的百科全书,讲起风土人情,头头是道,而且风趣幽默,在林若鸿的心中,已经荣升为,除了高平外,最会讲故事的女人了。
高平觉得,若要把这个问题说清楚,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因此道:“我现在就出来,你先出去吧。”
“我帮平平拿衣服。”说完,停了停,又道,“擦身体。”
……
高平看着林若鸿,林若鸿看着高平。
一个无奈抽搐,一个天真无邪。
“小白。”高平道,“如果你今晚上还想听我讲故事,现在就出去。”
林若鸿非常委屈,他一心为平平服务,结果平平却不领情,还凶他。他想说什么,但见高平的脸色和平时有些不同,也不敢多嘴,只有心不甘情不愿的出去了。
临走,还哀怨的看了高平一眼。
高平捂着眼,抑制住仰天长啸的冲动。
要说,她和林若鸿是夫妻,互相坦诚,也没什么。所以,林若鸿没错,有问题的还是她。但是,总要给她个适应过程吧。
让异性帮着擦身体穿衣服,她总觉得,比真的发生了什么还有问题。
抛开这些,她站起来,自己擦了身体,换了衣服。现在她总算能自己穿衣服了,当然,外面麻烦的东西,还要人帮她收拾,特别是头发,这方面实在是不行。
过去帮她收拾头发的,一般是甘草,现在则换成了抱琴,林若鸿在旁边看了,嘟着嘴生气。
高平见了,对他招招手,林若鸿虽然还生着气,但也扭过去。
“帮我把这个戴上。”高平将一对金坠递给他。
出京城后,她身上一般只戴一件金器,不过今天她才收了韩悦,倒不得不显得隆重些。
林若鸿帮她戴好,又可怜巴巴的看着她。
她一笑,道:“小白,你现在会给自己梳头了,以后再帮我梳头好吗?”
林若鸿眨眨眼,用力的点头。
高平摸了摸他的头,等抱琴将她的头梳好后站起。
已经是十一月,这个时节外出的实在不多,因此酒楼的整个后院连同二楼都等于被他们包了。
像这种地方酒楼的菜当然说不上上佳,可也凑合了,而且一些当地风味如油爆白鱼片、冬笋鸡丝、三鲜封芹都有些特色,一干人吃的也算愉快。
在座的,刘欣长袖善舞,蓝春海口齿便利,高平又是一个温和好说话的,虽然韩悦和凌云都有些不在状态,但也无碍大局。
饭后,有寿对高平道,那地果然是便宜的,一亩半贯,那小吏还暗示,若有表示,还能再便宜些。
“她要表示就给她表示,价钱倒不用再降了,主要是文书要弄清楚了。”
有寿应了,高平又对如意道:“这两天你打听打听,哪里有合适的院子。不用太大,三进院就好,主要是不能邻着闹市,附近的住户,也不要龙蛇混杂的。”
虽说她是要到代州的,但既然这里产煤,将来免不了要过来看看,再住客栈,总是不方便。
如意等人去了,高平思忖着下一步。想来想去,总觉得要先等韩悦炼出焦炭才好。当然,在她炼焦的同时,还要找人试验煤球,打造煤炉,毕竟要她弄的煤有出路,总要让人们觉得有用才行。
这些事,不是在叶县不能做,但这样一来,她就要守在这里了。虽说已经离开了京城,但做起事,总还没有代州方便,在这个内陆地区,她弄出的东西,也无法假借“外海”。
“看看有多少地方产煤吧,倒也不好都要了,能买下三分之一,已经足够了。”
如果煤将来真有大用,那么现在不值钱的煤矿,将来必定就是肥肉了,她要都攥到手里,那就是引别人来割自己,倒不如让出大半,让其他人互相争夺的好。
她觉得自己要求不高,但没想到连三分之一也买不下来。有寿第二天到县衙去办手续的时候就碰了壁,她本以为是那小吏刁难,还递了几封银子,哪知道对方银子也不收,连面都不见了。
有寿又惊又怒。宰相门前七品官,她作为高家大小姐的贴身丫头,在京城倒也罢了,出到外面,那是连知县、县丞也要巴结的,现在连一个小吏也敢给她甩脸色?
不过她也知道,突然有变化,那必然是有人从中作梗,因此又打听了那小吏的住处,当天晚上包了封五十两的银子递过去。
这次那小吏终于收了,却没露面,只是让家人给了三个字:叶万万。
“倒是小瞧了这叶万万了。”听完有寿讲的,高平倒没怎么生气,只是觉得这地方上的土皇帝霸道起来,还真不一般。
她本想和那叶万万打好关系的,这样一来,却不好先示弱了。因此道:“你拿我的名刺,直接递给那位付知县吧。”
叶县的知县付成,最近的日子过的不是很好,其实应该说,自她上任,就没太舒心过。
任谁,头上有个太上皇,那都不会舒心了。
其实,天下大多知县都是不怎么管事的。下面的琐事自有师喻、小吏、县丞处理,知县所要做的,就是赏好花、听好曲,然后还有一点,就是不要出昏招,不要无辜加税,不要为了博取名声让百姓额外出工,然后只要不倒霉的碰上天灾人祸,没有在政治斗争下被当做炮灰。
一般来说,都能赚个不错的考评,若是能再稍稍的做出一两件,有益于百姓的事,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个青天之类的称呼。
付成也不是一个多有野心的,也没有想过要做出什么了不起的成绩,能按部就班的上升,她就心满意足了。
但她偏偏分到的这个县,县里没有多杀出息不说,县里还有个叶万万,不说有多少田多少铺子,只是这县衙上下,也都是她的人,那叶万万说一句话,比她这个知县还管用!
付成很愤怒,但她也无奈,若她有门路,也不会被分到叶县了,她现在想的,只是能赶快熬过三年,然后换个地方,真正的做一个自主的知县。
有寿的名刺到的时候,她正在作画。她本就喜欢书法绘画,来到叶县后,更是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其中。
门子突然来禀报,她的手一抖,一幅画立刻毁了。
她大怒,粗声道:“什么事?”
“大人,那户姓高的,递了名刺来。”
“姓高的?”付成转念想到了,高平的车队那么显眼,这两天叶县的百姓没少讨论,不过她这个叶县的知县会知道,却还是因为知道叶万万挤兑人家。
想到这里,付成更是愤怒。那些黑疙瘩地,什么用都没,一下雨还弄的黑乎乎的,现在好容易来个冤大头要买,却被叶万万挡住了。
虽还没见过高平,付成却对她很有好感,第一自然是因为同仇敌忾,第二则是她也听说了,叶万万之所以阻拦,是因为人家不理她。
想到叶万万吃瘪,她也是很爽的,不过这个名刺她却不打算接,毕竟,她还有两年才到任期。
“大人,小人觉得,这名刺,大人还是看看的好。”
那门子却没有马上离开,付成有些奇怪,但还是决定看看,这个门子是她的老家人,和她私用的很多人一样,也是听说她出息投奔来的,虽没什么能力,但难得的还算忠心。
她看了那门子一眼,终于让身边的小童去开门,一边看名刺,一边道:“老三,这次,我给你这个面子,下次无论收了多少……”
她瞪大了眼,看了名刺好一阵,又晃晃头,再看,没错!
高!高家!果然是那个高家!
“快快,拿我的官服,拿我的官帽,备轿!”
她一叠声的吩咐着,人已经向外走去,被外面的冷风一吹,又清醒了过来:“不要官服,就拿我新送来的那件淡青色的衣服!”
不到一刻,她已经出了门,然后急匆匆的赶到了高平下榻的酒楼,那掌柜的见知县驾到也不敢阻拦,她就几乎连滚带爬的赶到了高平面前,嘴中说着万死,不断的向高平磕头赔罪。
她这个样子,倒令高平有些愣,她想过亮明身份后,知县要给自己面子,但这,也有点太过了吧。
心中疑惑着,面上却不露,只是淡淡的叫她起来,她这副做派,更令付成惶恐。
高家啊,对别人也就罢了,对他们这些桉州内的大小官员,那都是太上皇啊!
想到高家的大小姐在她的地方上受了委屈,叶万万是没好果子吃,她这个做知县的,也是要倒霉的。
她忐忑不安的站在那里,高平让她坐,她只敢卡着半片坐了下来,看屋内的摆设明显不是客栈原有的,丫鬟的气派,也与普通人不样,最重要的是,屋内两个侍卫带的刀,明显和普通的不同。
看到这些,她又是安心又是担心。
安心的是,这高平的身份不像作假的,担心的是,既然不是假的,她恐怕是真要倒霉了。
不过又觉得自己冤枉,你大小姐早早的表明身份,我就是拼着得罪叶万万,也不敢得罪你啊。
高平待她看的差不多了,才开口:“我这次来,主要是接韩先喻。我本想带她离开,但韩先喻对故土很有些留恋,而且她一直在研究这里的黑圪塔,所以我就想买下一些。我问得那地也是荒芜,本想着没有关系,哪知道却是处处受阻,说不得,只有来找付大人问一问了。”
付成更是冷汗直流。
而就在付成和高平说话的时候,叶万万也收到了本县知县去见高平的消息,接到这个消息,她是又惊又怒。
“那姓高的是谁?付成吃了雄心豹子胆了,竟然敢给我去见她!”叶万万砸了手中的青瓷小碗,咬牙道,“找刘师喻来!”
“府尊,这事,是不是先给京里……”
“这点小事还要往京里报?我不管那姓高的是做什么的,有什么来头,她还能大过李家?大过京中的那一位?我本想给她几分体面,她既然自己不要,那就不要怪我不给她面子了!”
第五十三章 叶万万 (下)
“这是,什么状况?”
高平看着面前不断磕头的掌柜,有些无言。
“实不敢赶大人,只是小人一家上下都在这叶县,我家东主将这铺子托付给小人,小人是万不敢自作主张的,还请大人给小的一条活路,给小的一条活路。”
字字血泪,说的万分凄惨,高平差点以为是自己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但真实情况确实对方要赶她。
是的,他们这一行按数交付了房钱、饭钱,打赏也不吝啬的客人被酒楼赶了。
掌柜说的含糊,但只要稍稍一想,就知道是为什么了,叶万万。叶万万要赶她,这掌柜的也就不敢留他们了。
她看向付成,付成此时是又气又怒。叶万万是叶县的太上皇,但是,一个酒楼的掌柜就敢当着她的面赶人,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她在叶县毫无威望,不过是个摆设!
发现高平在看她,她按耐住心中的怒意,起身行礼:“大人,这酒楼太过简陋,小人的内宅虽粗糙,但也要比这里好上几分。”
这种反应,倒令高平有些惊讶,这么快就给她找到了梯子,而且又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付成,倒也算是有急智的了。
不过虽然她并不是很有争斗心的人,也不想难为这掌柜,但是,她以后还要在这里开矿置产,不出意外的话,这里会是她将来的据点之一,若是就这样灰溜溜的走了,倒要令人小看了。
没有理会付成,她径自道:“如意,你拿我的名刺,到大鑫府拜访钱知府,就说我在这里被人伤了。”
“大人!”
付成大骇,汗出如浆,无论真假,这消息传出去,她都没好果子吃的。
“付知县,暂且安心,我必不让你为难的。”
付成诺诺,也不敢再说什么。高平又道:“我现在有一件有些危险的事,谁敢替我去做了?”
她这样一说,众人纷纷请缨,虽然她说是有危险,却没有人当真。她们十六个护卫,跟着高平来到叶县的也有十二个,个个都是从千军万马中挑选出来的,以一敌百有些夸张,以一敌十却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而且她们配的刀,配的弓,外表虽有差异,内在却是和御林军一个规格的,御林军虽说是表演性质的军队,武器却是绝对上等的。
同时,自被挑选成高府的护卫后,她们就日日练习各种配合,若真的动起手,全叶县的班房都上来,也是不够看的。
更何况这里是桉州,和高家本家所在的通州是紧邻相挨的,桉州知府是高家出来的门人,他们有什么好怕的?
高平见没人胆怯,也很满意,总算高府的日日米肉,月月高薪没有白费。因此点了护卫队的副队正:“白皙山,你带一个嗓门大的粗使出去,让他从这楼下开始高喊,要那叶万万半个时辰内,一步一叩首的来向我赔罪,否则必不轻饶。”
白皙山应了,高平又道:“当然,必要咱们的粗使同意,恩,就说,有愿意做的,赏银百两。”
这话一出,连一些护卫都想自告奋勇。她们吃住都在高府,每季有按例的衣服,每年有规定的赏赐,每月还能领到四两的月钱,若是成了家,还有额外的安置费,这次她们跟着高平出来,也都领了二十两的安家费,月银更是涨到了五两。
可以说,这份薪水,也不比七品官差了。但百两的赏银对她们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也是高平说了要找粗使,白皙山等人怕有损面子,否则必定是要毛遂自荐的。
接着又点了队正:“冯学,你带人将闲杂人都赶出去,前门后门都给我守好了。”
这酒楼本就没有其他的住客,此时又不是饭点,这里的闲杂人等就是酒楼里的伙计、厨子粗使等人了。她有信心,有这十二个护卫在,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但就怕内部出了问题。
这里是叶县,看叶万万的架势,那简直就是活脱脱的土皇帝,难保不会有胆大动手帮她,若找人将这些人看起来,还要浪费人手,倒不如都赶出去。
听她这么说,那掌柜的更是几乎吓晕,声音凄厉的道:“大人、大人,可怜小人!可怜可怜小人吧!”
“掌柜的放心,必不会让掌柜的有损失的。”说完,对有寿道,“找个干净的房间,请人陪掌柜的说话。”
伙计等人可以赶出去,掌柜的却要留一留,将来打起官司,这也是个重要证人。
有寿带人将掌柜的拉走了,付成见高平终于腾出手了,连忙Сhā口:“大人……”
“让付大人见笑了,还有一件事敢问付大人,这叶万万,背后的是哪一位?”
付成苦笑,你都不知道叶万万的后台就敢这样动手,也未免太鲁莽了。但转念一想,这若换成自己是鲁莽,但若换成眼前这位,却是正好。
这也正是高平的想法。她知道那叶万万必定是后后台的,否则付成不可能沦落到如此地步。
但,就算她有什么后台,又有什么关系?
不,高平并不认为高家就是独一无二,在大雁朝是无人敢惹。据她所知,大雁有四大世家,分别是高、张、李、徐。
这其中,高家在通州;张家在岭州;李家在永州;徐家在江洲。
可以说各有势力范围,也各有经营,各有朝中关系。而他们四大家的关系也是错综复杂的。说敌对,有联姻,说友好,又互相拆台。
当然,这也是应有之意。若他们四大家团结一致,那若不是皇帝施展手段打击他们,就是四大家联合起来把持朝政,然后改朝换代。
从表面上来看,因为高太尉的关系,高家是最风光的。这也令其他三大家族,隐隐的对抗着高家。因此,在地方上来说,高家目前又是最脆弱的。
而除了这四大家族之外,更有其他的皇亲国戚,宗室豪门。高平并不认为自己是唯一的。
但是,她有把握,无论是谁,哪怕是那位宁王,都不会为了一个叶万万而得罪她。
这是在最开始就注定的了,所以,无论那叶万万的后台是谁,对她来说,都无所谓。
付成也想通了这一点,因此也不再说什么,只是回答她的问题:“据在下所知,那叶万万是李家门下。”
“李家的门人?”高平有些惊讶,“她不是本地人?”
世家门人多有放出去为官经商的,叶万万要手段高超,成为一个县的首富也没什么,但是若不是土生土长,长时间经营,叶县又怎么会被她弄成这个样子?
“这个……在下所知不多,只知员外郎李大人,是被她养到十岁,才被李家接走的。”
高平一愣,一时也没想起那李大人是谁,后来经过提醒才知道是上任探花李如蓝,说起来,倒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对于李如蓝她倒还有些印象,记得此人容貌不俗,口齿便利,只是貌似对她很有几分意见。
“这算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吗?”
高平一笑,也没放在心上,她相信,就算那个李如蓝对她再有意见,也知道该怎么处理的。
此时,白皙山已经带着粗使满大街的吆喝了,高平说的还有几分文绉绉,那粗使也喊不出来,就按照那个意思自己发挥了。有那一百两的银子做鼓励,他恨不得把自己的嗓子喊破。
叶县总共也没有多大,不出一条街,已经有人报到了叶万万耳里,叶万万几乎气炸了肺。
她在叶县二十多年,从来都是横着走的,早先还顾及官府,自自家小姐中了探花,当了京官,辅佐宁王以来,就连知州也要给她几分面子,而因为当年的情分,和她这么多年的经营,连自家小姐都没给过她一句重话,什么时候被人这么骂过?
“来人!带人去把那姓高的给我捉来,我要她一步一叩头的来给我赔罪!”
真有人听了就要去布置,旁边的刘师帅连忙拦着:“府尊,那姓高的敢如此张扬,必定是有所持的,莫不是高家人?”
叶万万道:“你多想了,在酒楼登记的是一个姓刘的,鱼符是京城的。”
刘师帅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姓刘?不是姓高吗?”
“姓刘的是她身边的人!”
叶万万没好气道,刘师帅明白过来了,这高姓必定是自己这位东家探听过来的,她正要说什么就听叶万万又道:“通州高家在京城的只有那么一位,她那年龄,怎 么也不可能是那个太尉。那个太尉只有一个女儿,还是个病秧子,断不可能跑到这里的,不是通州高家的,姓高的我又怕谁?”
说完,又催促刚才的家人:“还不快去!”
虽知这位东家向来执拗,刘师帅还是劝道:“那付成是个懂事的,这次会如此必定是有缘由的,府尊倒不好弄的太不好看了。”
叶万万冷笑:“自然是有缘由的,她这个逍遥知县不想当了,这次总算是等来个机会。”
话已至此,刘师帅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希望这事不要闹的太大,否则恐怕就要惊动京城那位了。
她不再劝说,叶万万也不开口,其实在心中,她也是有些发虚的,当然她并不是怕高平怎么怎么样,而是怕此事过后,受自家小姐的责怪。
她家小姐一直对她的要求,就是不惹事,不生事,打理好叶县的产业。她也是一直这么做的。想起来她也很自豪,十多年了,那个秘密都没有被揭穿,自家小姐还受到了宁王的青睐,这其中,也有她的一份功劳。
可是,随着她家小姐的要求越来越多,知道那件事的人也就越来越多,而她,也就越来越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要把那个秘密守好,她就必须彻底的掌控叶县,所以,她绝对不能让人撼动自己的地位,她必须给所有人一个警告。
“我不该只下一个帖子,我应该派刘师帅去请的,若是那样,恐怕那姓高的也不会不来。”
她在心中暗道,可是现在也没有办法挽回了,高平扫了她的面子,她就必须以雷霆手段报复,断不能让人看到她叶万万被一个过客轻视。
想到这里,她叫人准备笔墨,写了经过,当然,重点写了高平的蛮横和自己的为难,然后封好,叫了两个家人,让她们送往京城。
这边刚打发了过去,那边一个家人就披头散发的跑过来,边跑边大叫:“府尊府尊,完了完了……”
“混账东西,什么完了!”
“府尊完了……”那人正要再喊,被叶万万如冰似的目光一刺,终于冷静了几分,僵了片刻,然后又大叫了起来,“完了府尊,咱们的人……被、被杀了……”
叶万万的手炉掉在了地上:“你说什么?”
“被杀了……”那家人哭喊,“咱们到吉祥酒楼抓人,那姓高的把门都关了,咱们去拍,上面就有箭射了下来,当场、当场就死了三个……”
那家人说着,身体打着哆嗦,一脸惊恐。死人她不是没有见过,叶府里犯错的丫头小厮,也有被打死的,还有那个地方,也是每年都要抬出几具尸体的。
但是这也太恐怖了,一阵箭射下来,当场就死了三个,人人带伤,刚才还在说笑的朋友属下,要不在痛苦哀号,要不就变成了尸体,这种血腥,是她从未见过的。
“有箭?”
叶万万知道自己可能要想错了,有刀有剑也还罢了,若是还有弓箭,那必不是普通人家。
“府尊……”刘师帅上来,“要不,就这么罢手吧。”
叶万万咬着牙,脸色阴沉。
在叶万万左右为难的时候,高平正在和付成闲谈,她对兵事并不了解,更没上过战场,既然是外行,就不要冒充内行,与其真的去指挥,还不如交给手下去做。
因此,在把各方面都吩咐好之后,将林若鸿甘草等人叫到一个房里,一起等待的同时,听付成叶说县的典故趣闻。特殊时刻,也无所谓男女之别了,反正她这个做妻主的也在,也无碍名声。
付成毕竟是当地的知县,虽然没做过什么事情也没有什么实权,但对这些还是知道一些的,而且她从衙门里的记录中翻出来的东西也要比掌柜的说的更靠谱,说到叶万万,更是如数家珍,可见没少做研究。
“这么说,十年来叶万万倒将叶县的大半良田都买到了手里?还开了两个绸缎铺两个首饰行?只这叶县就有十二家铺子是她的产业?”
付成苦笑:“要不,怎么会被叫做叶万万呢?”
高平沉吟不语,付成又道:“只是还有一个传闻,说她手中,还有一个银矿。”
第五十四章 红色 (上)
听付成说到银矿,高平一愣,据她所知,大雁的银矿是允许私人开采的,但要上报朝廷,同时每年按人交税。
也就是说,一个银矿的矿工有多少,就要交几个人的税,而人头税是每人每年八两,而要维持一个银矿,哪怕是小型的,最最起码,也要几十人。毕竟有技术限制,所有的一切几乎都是靠人力来维持的。
要有人点矿,要有人采矿,要有人淘洗,要有人融化。而且,开矿这种事,在现代还经常出问题,更何况古代了。
不过说起来,银矿又哪有小型的?
虽说是人人都能申请,可是若没有能力没有背景,一个平民百姓能随便申请开矿吗?
就算真的申请下来,恐怕不出三天,也要横死街头了。
而豪门大家申请到开采权,哪有不下大力气开发的?一个银矿一两千人也不稀奇,这也就是说,一个普通的银矿每年要上交国库的,起码要八千两。这个税,比农田租佃制还要重,但对于开采银矿的矿主来说,却是极低的。
这一点,是皇帝不知道的,或者说,就算皇帝知道,也无能为力,因为这就和土地兼并一样,是一个阶层的事,要动的话,牵扯的面就太广了。
而高平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高家在通州就有一个银矿,高太尉无事的时候和她谈起过。
高家之所以能从一个地方豪门跳跃为世家,和那个银矿有不小的关系。
但不管银矿交多少税,起码有一点,税是要交的,也是一定要让国家知道的。如果叶万万手中真有一个银矿,那就和现代的私印钞票一样,是死罪。
想到这里,高平有些头疼,若是早知道有这么一个银矿,她说不定就把这个地方舍了。
她倒不是怕,而是她知道这个银矿必定不会是叶万万自己弄出来的,就算一开始是她自己弄的,到现在后面也绝对有人扶持。
表面上看来,扶持的应该是李家,她却知道,更有可能的应该是李家的某一个人,而且那个人应该是私下做的。
越是世家大族,在一些方面就越是注意。像是高家,打死几个人、欺女霸男,哪怕是强占别人的家产土地,这都不算什么,但哪怕对一个普通宗室,也会将该有的礼都尽了,家中上下什么人穿什么衣服用什么料子带什么钗也都是按要求来的。
银矿铜矿,都是国家命脉,按大雁律,也都是国有的,瞒下不报,说小了,是敛财逃税,说大了,就是有谋反的嫌疑。
更何况,一个银矿的产出和付出是不成正比的,一年一万多的税收又算什么?以李家的能力又不是保不下这个矿,又怎么可能私开?
“这些都是一些传闻,也是近来才有的,真假却是不知的。”付成也知道这里面的关系,因此又连忙道。
她倒没有高平想的那么多,只是想,万一真有银矿,而且真和李家有关,这种事由她说出来,高平自然是没有关系,恐怕她就很有问题了。
高平笑笑,银矿的事,恐怕还真不是传闻。
叶县只是一个普通的中下等县,土地并不肥沃,人口也不多,那么叶万万是哪来的钱又开铺又买田的?最重要的是,这样的铺子田地又能有多少的出息?
这和现代不同,大雁虽然商业是比较发达的,但说到底还是农业社会,商品的种类也有限,一个县城,自然也要有几十家铺子,但要由一户开十二家,这里面就有问题了。
特别是,其中还有四个算是奢侈类的铺子。这么一个县城,有多少人穿的起绸缎?能穿绸缎?又有多少人需要佩戴金玉首饰?
一个铺子已经足够满足市场,两个,能有多少生意?这种铺子的存在,更多的恐怕还是掩人耳目吧。
她正想着,冯学进来回报战绩,说叶万万派来的人已经被赶走,其中有三个被射死。
她说的平淡,也不觉得有什么好骄傲的,这种对手,打赢是应该,输了才是有问题呢。
高平一愣:“死了三个?”
“是,孩子们下去捡箭的时候,已经确认了,小姐,那尸首是要就那样放着,还是抬回来?”
一轮齐射,本来气势汹汹的叶家家人就散了,只要还能动的,带着伤也要往外面爬。附近是早就没有人了,她们一走,整条街都空荡荡的。
冯学见没有危险,就安排人下去捡箭,她们的箭都是特造的,箭头都是精铁,能回收自然是要回收的。
叶家的人刚才被吓破了胆,一个个只恨爹娘少生两条腿,哪还想到要把同伴的尸体带回去?于是护卫去回收的时候,就发现有三个人被射死,听到这个消息,冯学也是一愣,她们并没有故意要将人射杀,但叶家的人挤在一起,这几个倒霉的就被正中要害。
不过虽然说杀了人,她也没有太放在心上,她们这一行都是见过血的,而且于她们来高平等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虽说她自信结成战阵也可以守好前后门,但这 家酒楼并不是堡垒,若是有心,左右两边都可以潜入,她们只有十二个,若一个疏忽,令人进到了里面……就算只是惊骇住了高平身边的一个使年,于她也是大罪。
现在能将人吓跑,自然是最好。至于杀人,却没有太放在心上。在她看来,叶万万一行就和土匪水贼样,虽然她们的身份上也许是良民,可是意图绑架高平,那也就是匪类。
高平倒有些发愣。的
她让人满城的吆喝,就是要激怒叶万万先动手,以取得大义的名义,但是她没有想过这么快就会死人。
她让如意到大鑫府搬人,是为了向叶县的人展示自己的背景;她挑动叶万万动手,是为了展示自己武力。
她相信,当大鑫府的援兵到来,而叶万万也始终不能得手的时候,也是整个叶县都知道她的时候。以后她做起事也就得心应手了。
但是她从来没有考虑过死人这个问题,当然,她也知道总要见血,可是她最多也就想到会有人受伤,哪怕就是有伤亡,也不会这么快,这么的……轻描淡写。
“小姐,这些人,围攻闹市酒楼,意图绑架朝廷命官,试图谋反,本就罪该万死。”刘欣是个聪明的,又和她相处过一段时间,此时见她脸色难看,也就明白她在想什么。
“对对,她们该死!该死!”
付成一边哆嗦 一边道,听到死人,她也吓一跳,此时她已经欲哭无泪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她是把叶万万得罪惨了,同时,她也算是彻底得罪了李家。她背后没有家族势力, 也还没有抱上什么大粗腿,李家要碾死她,不会比对付一只蚂蚁更麻烦,现在她唯一的出路,就是紧跟着高平,若是能拜在她门下,倒还有可能因祸得福。
因此她稳定住心神,就站起来,先对高平一揖到底,然后道:“小姐,叶万万藐视王法危害一方,早就天理难容,此次更视小人如无物,聚众县城意图绑架小姐与小人,此等匪民,正该斩于市,以正国法。”
刘欣先前的那一句已经把叶万万定性为匪类了,付成现在这话就是表示可以做证人。
就算是高家,无故射杀三个平民,就算无碍,但被人抓住,总是把柄,可若是杀了三个土匪,反而是大功。
高平有些迷茫。
那叶万万自然不是好人,欺女霸男的事情估计也不是没有做过,但若说是土匪山贼,却是冤枉。
她这一次派人来这酒楼,想来也不是要杀她,更多的,恐怕是想给她点颜色看看。
但就这么被定为土匪,她自己固然是难逃一死,其家属子女恐怕也是要被流放的吧。
“小姐,那三个尸首,还要让人收了。”
刘欣提醒道,高平回过神,点点头,吩咐冯学去做。
此时,也只有把叶万万那么定性了,若只是一个叶万万,她也许还能周旋一番,想办法收她一些家产便罢,但是她背后还有那个李如蓝,更还有那个宁王,此时,却是万万不能让她们抓到把柄的。
冯学下去处理了,高平也没了谈性,看着自己的手指发愣。
三条人命,以后说不定有更多。而原因,只是因为她想要有煤,想要有钱,想要有自己的势力,更远的,还想要能对这个世界,这个国家,起一些促进作用。
她的这些想法都不能说错,可是,还没有施展,就已经有人死了她。没有煤没有钱,就算什么都不做,她的生活也不会变得更糟糕。
那么,还要继续吗?
她正在出神,突然就听到外面有什么声音,好像有人在叫喊,那声音还有点凄惨。
高平抬起头,屋中的人也纷纷向声音传来的地方侧耳。
“叶华川……叶华川向高小姐……叶华川向高小姐赔罪……”
声音终于传到了房间中,刘欣和高平的脸色都是一变,刚才她们已经听付成说了,叶万万的本名,就叫叶华川!
不等高平吩咐,有寿就站了起来到外面查看。此时还不到酉时,但天有些阴,又是冬天,光线已经有些阴暗,不过她还是能看到一大群人,再向这边慢慢的移动。
那些人个个身穿白衣,列成两队,一边走一边喊,中间仿佛还有什么东西,她眯着眼看了片刻,发现那是一个人再不断的站起、趴下。
看到这里,她连忙转身,向高平禀报。
此时,声音已经越来越大了,那声音里还带着几分颤抖,高平愣了片刻,摇头笑了起来。
“小姐,这事……”
刘欣有些犹豫的开口,高平抬起头:“付大人,还要你陪我走一趟了。”
付成有些愣愣的,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但既然她开口了,她也不好拒绝。
高平站起,对身边人道:“你们守好这里,我下去会一会那个叶万万。”
众人都是一愣,只有刘欣隐隐的猜到她要做什么,想要劝说,但已经被她的神情阻止了,最后只有道:“小姐,你千金之身……”
“刘先喻放心,我自有分寸。”
她向外面走去,冯学要跟,被她拦住了,只带着有寿留年出去了。
叶华川不断的站起,不断的跪下。她觉得很累,每一次跪倒就不想再站,但她还是咬着牙爬了起来。
这些年养尊处优,除了祭祖拜佛,她已经没有行过这样的大礼了,不,她甚至没有走过这么远的路,坐车、坐轿,连马都很少骑,更何况这种一步一叩首。
屈辱吗?
她不觉得,她只知道自己必须要这样做,她给自家小姐惹了大祸,她必须以这种方式挽回。她家小姐,那么不容易才有如今这样的成就,不能毁到她手里。
又一次跪倒,就在要她站起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前面有个身影,抬起头,先看到的是一件鹅黄|色的绸缎下摆,再向上,是一个绣了兰花的金鱼袋,再之后,就是一张有些消瘦的脸。
那张脸也说不上是好看还是不好看,虽然带着笑,却还有一种疏离的感觉,这种感觉她见过,李家的很多主子脸上都有。那是上百年高高在上的血脉积累下来的,那是像她这样的人,养尊处优一辈子都无法达到的。
立刻,她就知道,这人,就是自己要找的,恐怕也正是,她以为不会出现,但就偏偏出现了的高家嫡女!
噗通一下,她又跪了下来:“小人,叶华川向高小姐请罪,小人有眼无珠冒犯了小姐,罪该万死罪该万死。”
“叶老说到哪里去了,我也是方才才得知,原来叶老竟是李姊的家人,这实在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叶老快快请起,说起来我和李姊……”
她说着,就去拉叶华川。叶华川有些迷糊,高家的人就这么好说话?还是她真如所说的,她和小姐的关系好,这只是一场误会?就在她这么想的时候,突然觉得手中多了个东西,再然后,就听到一声惨叫。
她还在发愣,就听到一句怒吼:“叶华川,你竟然敢行刺高小姐!”
“行刺?”叶华川终于反应了过来,“我没有!我没有!”
“众目睽睽之下,你还敢辩驳?真是胆大包天,竟然敢行刺当今太尉嫡女,皇宫内侍,陛下亲封命官!来人,将她给我抓起来!”
“我没有!我没有!”叶华川叫着,却发现自己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银钗,上面还带着血迹,她松开手,那银钗掉在了地上,她绝望的愣住了。
第五十五章 红色 (中)
叶万万傻了,被她带了众家人也傻了,就连从大鑫府赶来的余上一也傻在那儿了。
钱书希作为大鑫府的知府,仓促之下也没办法马上赶到叶县,就令两个家人并通判余上一先赶来处理。
余上一并不是高家出身,但和高家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高家大小姐的事她自然是不敢耽搁的,可以说是连夜点人马往这边急赶。哪知道一来就被告知,高平被叶华川刺伤了,现在还昏迷不醒。
郎中诺诺的说:“小姐的伤看样子倒也不重,只是……只是小姐体弱……”
余上一的心顿时凉了。高家大小姐的身体,那是有名的。连她都知道,这位大小姐是没事的时候还要在床上躺躺,有个风吹草动……
想到这里,不仅对高平有些腹诽,你好好的在京城呆着多好,出来做什么?出来也就出来了,为什么偏偏来桉州境内?来了也就来了,何苦和一个地方豪绅斗气?
您有什么事,递个帖子来大鑫府,暂时忍两天,整个桉州还不是你让横着走的?现在好了,被人伤了,这万一有个好歹,从上到下哪个担当的起?
不过再腹诽,对高平她也没办法,于是一腔怒火都冲向叶华川——平时看你孝敬的多,又和李家有关,让你三分,倒让你真以为这天下是姓叶的了?
高平昏迷着,有寿在外面挡驾,余上一站在外面,只能听到隐隐的啜泣声,想来是男眷在哭。
她在外面站了一会儿,除了付成,也没有人对她的到来表示的多么热络,她也知道,此时高家上下是没心思接待她的,因此只有先把付成叫到一边打听情况。
付成把所知道的都说了,前面她就原原本本说的,也不夸张也不偏向,直到最后才道:“高小姐先前是不知道那叶华川和李家小姐的关系的,直到后来才听属下 说,当时就说误会了,后来叶华川来请罪,高小姐就带着属下下去了,哪知道叶华川却突然发难,也亏得高小姐躲避及时,不然这一下,恐怕就不是伤到肩膀 了……”
她说着,打了个寒颤,仿佛非常惧怕似的:“属下看那叶华川的手,是冲着、冲着高小姐的喉咙去的……”
余上一见她面带青色,眼中还带着几分惊恐,不像作伪,不由得就信了。她本来还想,一个银钗能有什么用?现在又是冬天,穿的又厚,说不定那银钗根本就没刺到高平的肉里,再说的深一些,那叶华川就算要行刺,也要换个匕首之类的。
但若说一开始就是冲着脖子去的,那银钗倒也说的过去,想来是叶华川行刺,高平一躲,银钗就顺着脖子扎到了肩膀上。
她想的没错,只是叶华川并不是自己往高平的脖子上扎的。
当时她跪在地上,高平俯身去拉她,她迷迷糊糊的,就被高平拉着起身,在感到手中多了一个东西的时候,手已经被高平带着向前送了。
之所以会是个银钗,也只是因为只有这类东西好掩盖,送到叶万万手中的时候她才不会马上惊觉。当然,从效果上来说,金钗会更好一些,只可惜高平的金钗都是从京中带出来的,有一些还是内造的。式样做工都和普通的不同。
她倒是也想到,叶华川手中说不定也有这样的钗子,可是并不能保证,因此最后才会从甘草的房里拿了根普通的银钗用。
至于付成的惊恐,倒不是伪装,她是真怕了。
当时,有寿站在高平的身后,而她就站在高平的身边,她看的清楚,那一下,是真狠,若不是她那个角度,正好看到高平将银钗塞到叶华川的手中,说不定她也会认为叶华川是真的行刺。
这些自然是余上一不知道的,在她想来,付成过去是和高家没关系的,而且其本人虽有几分才干却没有魄力,叶县几任知县,虽说都受叶华川的挤迫,但委屈到她这个样子的却不多,当然这也和她本身没有背景有关。
不过只此一点也可以知道其人只是求稳,是绝对不敢随便乱压注的。想到这里又不免对付成有几分恼恨——若是她这个知县强硬一点,又怎么会闹到这个地步?
“你说叶华川一开始也是不知道高小姐的身份的,那为什么还邀请高小姐?”
“这个,属下却是不知……”
余上一大怒:“你还知道什么?朝廷出米就养了你这样的废物?你来当知县就是做摆设的吗?”
付成只是诺诺,见她这个样子,余上一又气又恼,不过也知道就算打她一顿,此时也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道:“那叶华川在什么地方,带我去看她。”
叶华川在第一时间就被冯学关了起来,当时叶家上下的人都蒙了,虽说她们站在高平的对面,但当时高平弯着身,因此也都是只看到自家东家突然伸手。那叶华川穿着白衣,当时光线又不好,她们到最后都没有太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冯学带人的时候,也有忠心的人想抢人,但付成虽是个摆设,到底还是叶县的知县,何况她们也有些忌惮高平那一连串的名头。她们可能不太清楚太尉是什么,也不太知道内侍是做什么,但她们都知道皇帝是什么。
她们都知道,在叶县自己也许可以横着走,但要到了大鑫府,就要夹起尾巴做人了,现在高平那一连串的名头中又有皇帝亲封这样的字样,因此,就算那忠心的,要动手的时候也都有些迟疑。
这一迟疑冯学等人已经把人都带走了,再之后,就腾出手将她们都圈了起来,面对冰冷的箭头,再没人敢反抗。她们一路喊来声音之所以哆嗦,并不是假装的, 而是她们中的很多都是刚才被吓跑而又没有受伤的,剩下一些虽没有亲身经历,见同府的人带血跑过来,满脸惊慌,也受了影响。
更何况,她们是来请罪的,个个都手无寸铁,面对手上挽弓,腰上跨刀的护卫,哪还敢真的动手?因此一个个也都被关了起来。
不过叶华川自然是被单独关押的,余上一到的时候,就看到她被绑在椅子上,低着头在喃喃自语,身上倒也没有伤。
听到动静,叶华川抬起头,看到是她,立刻激动了起来:“余大人!余大人!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啊!知道她是高家大小姐,我还怎么敢惹她?我一步一跪,按照她说的来请罪,就是想让她消气的啊,我就算再笨再傻再蠢,也不敢动高家的大小姐啊。”
这一番话她已经翻来覆去的背了无数遍,此时一看到人就一股脑的都倒了出来。
余上一没有接她的话,只是对看守她的护卫道:“大姐,能否让我单独问她几句?”
那护卫道:“大人言重,小人不过是高家的下人,当不起大姐的称呼了。大人贵为大鑫府通判,自有提审询问之权,只是我家小姐还未醒来,少夫君也未发话,小人实在不敢自专。”0 k' L* `% b0 f- R
她说的客气,意思却很明白,你是通判,审犯人本来是要由你做的,但现在还不是在牢里,你见见她也就罢了,单独谈话却不要再想了。
其实余上一作为六品通判,又是看到高平的名刺后从大鑫府赶来的,她本要给她这个面子,只是高平受伤,虽说当时她们这一干护卫都不在身边,但这并不是和她们无关。
毕竟她们的职责就是保护高平,现在就算是意外,是高平自己一意孤行,她们也难逃个失责。
被拒绝了,余上一虽然有些郁闷,却也没有太多愤怒。宰相门前七品官,世家中出来的下人也自然是不一样的。
只是原本要问的话,却不好在这里问了,只有道:“叶华川,你和高小姐过去有过节吗?”
叶华川连忙道:“没有,小人从未见过高小姐。”
“既如此,你为何阻拦高小姐买地?”
“小人本是钦慕高小姐的风范,因此下帖邀请,当时小人并不知高小姐的身份,见高小姐不理会小人,就生了气。实是小人有眼无珠。但就算小人不知高小姐的身份,也是不敢随便伤人的啊……”
说到这里,旁边的护卫哼了一声:“按你这样说,还是我家小姐自己弄伤了自己?或者说是付大人有寿留年姐姐她们下的手了?”
叶华川想说就是高平自己弄的,但此时她也不敢将这话说出来,只是不断的说自己无辜。
余上一沉默不语。
付成告诉她的整个经过,前面的都没有问题,就是最后这一幕,总她有一种违和感。
她倒是不认为付成骗她,而是她知道,有些案子就算亲眼见了,也不见得是真的。表面上看来可能只是很小的事情,里面却很可能另有乾坤。她任通判四年,见过无数的案子,这一点,是再清楚不过的。
若先前叶华川不知道高平的身份便罢了,既然知道了,又怎么会行刺?若真是她动的手,那这里面牵扯的就太广了,说不定还有高李两家的恩怨,或是她不知道的东西在里面。
但若不是叶华川,那就,只有是高平自己了?但这更没有理由了,叶华川服软了,她何苦自己弄伤自己?
她想着付成说的,突然想到一个可能,顿时一惊。
有可能吗?有可能真是那样吗?若是那样这也、也……她一时想不到形容词,只有坐在那里发愣。
当时高平的护卫虽射杀了三个人,但这三条人命却完全是可以推脱掉的,余上一不用想,也知道能找到什么借口。但是紧接着,就发生了叶华川请罪。
素衣白服,一步一叩首,这是怎样的低姿态,但同时,却又把高平给逼到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地步。
叶华川来请罪,她若是允了,那三条人命怎么算?若是拒绝……那将来的舆论又会成什么样子?
因争执射杀对方的家人,其家主来请罪还不依不饶,就算她作为高家嫡女不怕什么,但总会被拿着大做文章,若是再被人利用了…….
余上一打了个寒战,回过神,就看到叶华川正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心中叹息,你若是不上门请罪,说不定还有几分活路,现在这样,那真是无人能救了。
虽然没有半点证据,但余上一知道,自己的这个推测八成就是真相了。想到这里,她又是担心又是安心。
安心的是,是高平自己弄伤了自己,想来是不会有什么大碍了。担心的是,这件事被她知道了,又卷了进来,不知道将来会有什么影响。
但此时她也顾不得将来了,站起身,向外走去。
“余大人,余大人……”
叶华川在后面叫道,声音凄切,余上一回过神,犹豫了片刻,开口:“你好自为之吧。”
叶华川如遭雷击,面如死灰,过了片刻,疯狂的嘶吼:“余大人此事和我家小姐无关,和我家小姐无关啊……”
余上一却已经出了门,听到她的声音,摇头苦笑。有关如何,无关又如何,这里的事,已经不是她能Сhā手的了。
她来到大厅,就听到一个好消息:高平醒了。
她连忙赶过去,不过再次被把门的有寿拦着了:“余大人,我家小姐刚醒,郎中还在里面诊脉,请大人稍等。”
作为大鑫府的通判,余上一很少被这样拒绝过,但此时也只有老老实实的站在外面等着。
不过在房里,郎中是已经诊完了脉的,此时正在开方,而高平则忙着安慰自己的两个夫君。
她一醒来,就被一双核桃眼吓住了,甘草的两眼肿的几乎眯成了一条缝,倒是林若鸿,看起来和平时没两眼,只是在她睁开眼后开始掉泪。
有些事,是可以明白而不可以明言的。
刘欣猜到了她要做什么,付成就算一开始没猜到,后来也会知道,但就算她们知道了,高平也是不会说的。
对她们不会,对林若鸿甘草她也不会,因此林若鸿和甘草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知道她出去了会儿,就被人抬了回来。
“好了,都不要哭了,我没事了。”
甘草擦干了眼睛,林若鸿却依然在扑嗒扑嗒的掉泪。
“小白,你不是说要做大人吗?大人是不会哭的。”
林若鸿边抽噎边道:“我不要做大人了,我不要平平有事。”
第五十六章 红色 (下)
高平有些头疼,她一向对眼泪都有些没办法,现在见林若鸿说的可怜,也有些愧疚,哄了两句,却没有效果,只有道:“小白,你只有长成大人了才能帮我呀。”
林若鸿瞪大眼,她叹道:“只是哭是没有用的,你哭了,我的伤也不会好对不对。还记得我给你讲过那三个小猪的故事吗?若是冬天的时候,小小猪不是加固房子而只是哭,说不定它的房子也被压倒了。你若不想我有事,就只有长大,哪,现在不要哭了。”
林若鸿怔怔的,过了片刻,擦了擦泪:“我、我不哭了。”
“这才是乖孩子。”
此时郎中已开好了方,站在外面很是尴尬。林若鸿一说话她就知道有些不对,虽然很奇怪一个看起来这么俊秀聪明的公子,怎么变成这个样子。天生痴呆的她不是没见过,但眼前的这位却明显不一样。
不过虽然好奇,她也是不敢打听的,这两天的动静,就连她这个郎中,也知道叶县变得不一样。
看到站在那里不再动,抱琴询问:“先喻可是开好了方子?”
她连忙道:“是的是的。”
这声音传到里屋,高平开口:“请先喻进来说话。”
郎中进到屋内,也不敢抬头,只是看着自己的脚尖,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一个气虚的声音:“敢问先喻,我这伤,到底如何?”
郎中松了口气,连忙道:“小姐的伤虽然伤口不浅,却没动到筋骨,只是小姐体弱,因此需要调理一番。”
“那麻烦先喻了。”
说完,吩咐抱琴送郎中出去。虽然知道银的硬度一般,但是在当时,她只怕伤的不够狠,更怕叶华川反应过来僵持,因此那一下,是用尽了全力的,一下子扎到肉上,本来还站得住,有寿撑她的时候却觉得有些晕了,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睁不开眼了。
因此她也很怕这一下把自己扎出个什么,虽说是苦肉计,可是也不能真苦到把小命赔进去。
这边抱琴送郎中出门,回来的时候道:“大鑫府的通判余上一来了,现在在门外等着,小姐要不要见见?”
高平愣了愣,还没说话,林若鸿已道:“平平受伤了,要休息,谁都不见。”
高平笑了:“小白,这个人却是要见的,你和甘草先回自己的房间。”
林若鸿有些不乐意,但还是应了。
余上一一进来,就先请罪,一揖到底,口中更是谦卑的很。
“余大人如此,实是折杀下官。”她一边说,一边就起身想给余上一行礼,因为用力太大,肩头又有些见红,本来发白的嘴唇更是泛紫,吓得余上一连忙拦住她。
“小姐万万不可,小姐在大鑫府境内受伤,实是在下失察,致使有叶华川这样的刁民竟然胆大妄为到行刺朝廷命官的地步,在下必上折请罪。”
“余大人说的是哪里话,这等刁民各地皆有。下官有此一难,也是下官疏忽,且自视甚高。说来也好笑,那叶华川本是下帖子邀请下官的,帖子写的也客气,若当初下官去了,说不定也没今天的事了。”
“只是下官想和她并不认识,当初也不知道她和李姊的关系,再加上下官虽然只是荫恩了一个七品内侍,好歹也是朝廷命官,若只因为一个地方豪绅的帖子就贴过去,却是丢了朝廷的脸面。”
说到这里,叹了口气:“也是下官年纪小,没经过事,这才惹出了这么一段,说起来,也是有些对不起李姊的。”
这番对话一说完,两人心中都是一叹。
高平叹的是,这余上一好滑溜,一上来就说要请失察的罪,那叶华川在叶县能将知县挤成摆设,她这个通判会一点不知道?说不定还有包庇之类的嫌疑,而现在一个失察,却是把自己洗干净了。
那余上一更是叹高平会说话。
她又是说自己年轻,又是说自己不会办事,好像所有的错都是她的,但却把所有可以下手的地方都堵住了,再拉着朝廷的面子这面大旗,以后无论是谁,也不能用骄横自满在她身上做文章了。
余上一又道:“那叶华川胆大妄为,按理,是要将此人转到大鑫府的,但小姐为此事的苦主,免不了是要麻烦小姐的,此时小姐又受了伤……”
“余大人为大鑫府通判,自是有经验的,下官年少无知,全凭大人做主。”
这话一出,余上一脸上一僵。她虽和高家关系不错,但和钱书希那种从高家出来的不同,就算她在此事上偏向高家,她也不想做那只出头鸟,得罪李家、宁王的果子是好吃的?
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叶县是审不了叶华川的案子的,起码要转到大鑫府,但到了那里,那就是她和钱书希主管此事了,钱书希也就罢了,她的位置却是微妙。一个弄不好,就是两边受气。
因此,她是希望叶华川能留在叶县的,将来若闹大了,是进京城,还是送到巡察使那里,都是更上面的事情了。她一个六品通判,何苦夹在两个世家里受累?
而高平这个姿态,却是表明无论在哪里,她这个年少无知的,都是不管的。
“这位高家小姐倒也……”
余上一时也不知道是该说高平奸猾,还是说她没有担待。正这样想着,高平又道:“自然,李姊那里,下官是会去请罪的,只是其他事还要麻烦余大人了。”
余上一一愣,抬起头,就看到高平脸色苍白的看着自己,那神态是虚弱的,表情确实诚恳的。
她在心中暗叹了声, 这世家中出来的,果然不同,她不想管此事,就是担心夹在中间受气,而高平刚才的话却是说,李家那里就由她来应付了。而除了李家,这个案子其实还有什么好审 的?就算里面别有乾坤,但上有高平的伤口,下有付成的作证,还有这酒楼的掌柜、伙计,再包括县衙中的小吏,在知道高平的身份,又有她这个通判来审的情况 下,哪有还敢为叶华川说话的?
这个案子既然定了,其他的,也不过是小事了。她是想将这事拖到其他地方,而在高平想来,自然是想将此案早早定下。
这位高家小姐,一步跟着一步,却是步步不给别人喘气的机会。
她心中思忖着,其实却是高估高平了。高平愿意将李家那边担了,并不是怕案子拖,她暂时还没有想到拖久了会变成什么样子。她之所以愿意担当李家那边,只是知道,无论如何自己都是绕不过去的。
与其半遮半掩,倒不如一开始就撕掳开。何况这里面还有银矿一事,她倒也不怕李如蓝能怎么样她。
当然,得罪是一定的了,可事已至此,也没什么好说的了。既然如此,又何苦让余上一在中间为难呢?
余上一并不知道她的想法,只想着这位高家小姐年纪不大,手段已经如此了,下任高家家主说不定就是她了,她并不知道高家的本家已有两人上京,也不知道高平此去是打算另开局面。只想着若趁此机会,倒也可以结个善缘。有高平挡着李家,她这也是举手之劳了。
因此道:“高小姐放心,此事在下一定会秉公办理。”
在高平昏迷的时候,关于此事的经过,已经是连夜送到了京城。高家那边一份,李如蓝那边却收到了两份。
一份是叶华川自己写的,猜到高平的身份后,她不敢耽搁,就派人给李如蓝送出了信。
一份却是高平写的,知道叶华川背后站的是谁后,她就命刘欣写了两份信,一份是给自家母亲的,一份却是给李如蓝请罪的,说不知道叶华川的身份,没有应邀前去,实是得罪。
这两份信,几乎是一前一后到的,说起来,倒是高平的信更早到一些,她手下护卫的骑术自然是要比叶华川派出的人好的,拿着高家的腰牌,也可以在驿站中换马。
因此李如蓝先接到这份信还有些莫名其妙,再接到叶华川的信后又急又气:“那个混蛋,她好好的给人家下帖子做什么?高平要买地就让她买啊,那个地方离大叶村远着呢,她就算买下那些地也不过是凑个数,难道还真能天天住到那里不成?”
李如蓝是在叶县长大的,自然清楚附近的环境,在她想来,高平要在那地方买地,纯属就是瞎闹,就和她在京城附近买那块荒地一样。
不同的是,京城那块地怎么说也和高老夫君本来的庄子相连,而且也还算有点景致,而那个地方,却是除了黑就是脏,出去一趟回来就要洗两次脸,高平就算买了地,也不过是个摆设,怎么也不会住到那里的。
心中虽已气急败坏,面上却不露,只是道:“她给高平下什么帖子?”
送信的道:“小的不是太清楚,只是隐约的知道……”
说到这里,那送信的停了停,李如蓝冷然道:“说!”
送信的吞了吞口水,开口:“家主听说那高、高小姐的马不错……”
李如蓝的脸都青了,正要开口,那边有家人来报:“小姐,宁王家的李管事来了。”
李如蓝连忙起身:“快快有请。”
一边说着,人已经迎了出去,李管事见了她,也没怎么寒暄,径直道:“李大人,王君让我给您带句话,高家的那位大小姐被您在叶县的那个家人给刺伤了。”
第五十七章见面(上)
李如蓝两眼发黑,一时间,就觉得两腿发虚,身子发软,她吸了口气,挺了下身,开口:“只不知那位大小姐现在如何了?”
李管事有些欣赏的看了她一眼,这么快就稳住了神,倒也不枉殿下的栽培:“具体如何还不知殿下也是刚收到消息,怕你不知情况,这才让我来说一声,想来,高家现在也该收到消息了。”
李如蓝起身抱拳道:“多些宁王关心,在下必会妥菩处理此事,请宁王放心。”
李管事点头,起身告辞,李如蓝送到她到门外,在出了二门的时候,李管事停了下,开口:“李大人,你在那里的产业 还要妥善处理丁。”
最后一句,说的很有些意味深长。李如蓝一僵,一揖到底:“多谢李管事教诲,下官必会谨慎。
进走了李管事,她连忙换了衣服赶到高府,高太尉不在,高老夫君接见了她。真要论起亲属关系,李如蓝还要说是高平的某个拐弯的表姐,不过这一表也表的太远了,弯也拐的不是一般
的大,因此基本上是没有人在乎的。
但有这份关系在,就算高太尉不在,她打着来拜访探问的旗号,高老夫君也总要应酬她一番的李如蓝一进去就说请罪,高老夫君只说自己一个夫道人家,不懂外面的事,又说高平自小身体
不好失了教养,李如蓝即是她的姐姐,教训她也是应该的。
说的,仿佛高平会被刺伤,就是因为李如蓝要教训她。李如蓝听的连称不敢,一直到最后,她都没能从高老夫君这里得到什么有用的话。
从高府出来,李如蓝是有些郁闷的,她本想探一下高府这边的态度,可高老夫君虽表示了几分愤怒,却不代表什么,她想了想,又赶到宁王府,宁王倒是见她了,却只是道:“我要说的,已经让淮安都给你说了,你若是觉得不好处理,不如让人给永卅递给信。”
李如蓝一僵,宁王又道:“如蓝,有些事,我是不好出面的,自李家出面却正合适。梓山已经四十九岁了,你才二十有二,二十年后,中书令的职位定然是你的。只是梓山集二十年名望于一身,如蓝,你若想让人信服,必然要有所依仗啊。”
这番话说的苦口婆心,李如蓝表现出一副受教的样子,心中却拧的如同麻花。
青年一代中,她可以算做是翘楚的,林开云当年虽是状元,但也不过就风光那么一阵。这一次能到阳卅任通判,还有高家的影响。
而她却是全凭自己的能力,爬到了现在的位置。李家家主三妹的四女,听起来,倒也是嫡系.
但在她十岁之前却是在外面长大的,十岁之后被接回去,也是饱受冷落,一直到后来她中了探花这才有了几分地位,但李家对她的要求却是,自动请缨到阳卅任知县。
“我女年少成名,在朝恐为人妒,不如下到地方积累资本,三年生聚,三年积累,十年之后,必与凡人不同。”
这是她母亲李溥历给她的信,说的很是有道理,但只是一眼,她就知道这并非她母亲所写,她那位母亲,出了名的不学无术,长了一副好面皮,有一张惯会哄男人的嘴,诗词歌喊也小有成就,但若说天下大事,恐怕也就知道当朝凤座上皇帝的名号了。
这信,自然是她大姨李溥心的手笔,这封信不能说错,也不能说李溥心特意打压她,世家子弟中,总有一些在科举上有成就的到下面为官,从知县到知卅,若能有出自的走到知府、巡察使那一步,也有了几分竞争家主的资格。
但是,那不是她要走的路.
李家家主对别的李家人有吸引力,她却是不稀罕的。她的父亲死在异乡,一直到她中了探花,牌位才入李家祠堂。
在她被嘲笑的时候,李家人没有帮助过她,在她熬夜苦读的时候,李家的下人甚至克扣她的蜡烛.在她十五岁前,身上甚至连一件金器都没有。
她对李家没有半分感情,她也不想做什么李家家住。不,她从来没有报复李家的心思,因为她知道,李家是一个怎样庞然大物,要动这样的世家,哪怕是当朝凤座上的那位也要思忖再三,就算她有朝一日为中书令,执掌天下权柄,也不太可能无故将这样的家庭扳倒的。
她只想走出自己的路,她只想,尽可能的脱离李家。
而现在宁王让她向李家求助,那她过去所有的一切都化为流水,她过去所有的一切都化为笑柄。在宁王这样说的时候,她又有一种疲惫。这就是自己效忠的人吗?以后记事此人登上大位,又能给她留几分的情分?
她知道自己是无法和李家的分量相比的,若是能说动本家出手,那在某种关系上,也算是拉拢到了李家,宁王的实力,必定大增,但她呢?她又算什么?
“自然,你的才学也不让当年的梓山,就算是寒门出身,二十年后,也必然有一番成就。叶县的事情你处理好就行了,要怎么做,我都没有意见。”
宁王笑着端起了茶,李如蓝知道下面宁王也不会再说什么了,又寒喧丁几句,行了礼,就退了出来。
她走后,一人从里屋出来,宁王笑道:“梓山怎么看,此女会找李家求助吗?”
“年轻人,难免会有些气盛。此女才华心智都不同一般,就是在李家的问题上有些偏激,此事对她正好是一个磨砺,想来经过此事,她会更上一个台阶。”王梓山笑着分析,“倒是高家那位,倒令人有些诧异了。高远航自几最擅长的就是扮猪吃老虎,调教出来的女儿也不差相让。不过还是年轻,此事若是高远航处理,必又不同。”
“是啊,陛下当年若没高远航相助,恐怕也难登大位,只可惜此人近些年越发失了当年的锐气否则若肯助本王,何愁大事不成?”她说到这里,又连忙道,“当然,有梓山助我已是足够。”
王梓山一笑,谦虚了一番,两人都没再提叶县,更没有再提李如蓝。对于她们来说,这都是不重李如蓝是个英才,但也只是如此了,若没有李家嫡系的身份,她和大雁成百上千的进士也无甚区别。
当然,此女知进退,有谋略,手里还有一个小型的银矿,对新党也还算忠心。但是知进退有谋略的并不只是她一个,至于说银矿,没有上报的银矿,一年的开采量也是有数的。
李如蓝虽将四成拿了出来,但每年也不过六千两的出产,就算去年增加到一万两,那每年四千两的分成,宁王也不是多看到眼中的。
当时愿意收下,更大的原因,就是因为那是一个没有上报的银矿,这样的银矿,早晚会被人发觉而到了瞒不住的时候,李如蓝就算是不想告知李家也是不成的了。
自然,她们是绝对不会安排人告发的,可是这种事,又哪需要人告发?只要开采的量大了,上面的照顾漏了点缝,就自然如破了缝的蛋招苍蝇了。
“我本以为此事,还要再过个一两年,倒没想到提前了,梓山看那高平此去是真的退让,还是以退为进?”
王梓山想了想:“现在还看不出来,要看她下一步了,若是她就此留在桉卅,恐怕就是以退为进了。”
宁王点点头,转口谈起其他事。
李如蓝从宁王府出来,又是气愤又是迷茫,她隐隐的知道自己也许一开始就落到了局中,可笑她当年还笑林开云不懂事,哪知道自己也和林开云一样。
那银矿,她本一直瞒的紧紧的,直到中了探花,入了新党这才拿出来,一是为了表忠心,另外也是想找个庇护。
她怕的,就是出现今天这样的状况,她所想的,就是希望宁王能在这种情况下扶持一把。
她不是没想过也许拿出来,就被吞了,但她也知道,宁王并不在乎那区区几千两的银子,而且,宁王向来以贤能著称,对年轻官员也是扶持有加,就算是作秀,但是她相信,比起财富,宁
王更需要的是名望,是天下归心。
“是啊,她不在乎银子,但她在乎李家 ”
咬牙惨笑了一下,她长吸了口气,跺了跺脚,喊道:“到内城 ”
她要去请假,然后赶向叶县,无论如何,她都要先过去看看再说。
请了假,带了两个家人,她连夜出城,到花园口包了船,星夜赶目叶县,虽说走陆路,在驿站连续换马可能会更快一些,但她这次出来毕竟是私事,而且不拿出李家的身份,她一个六品官,能换的,也不见得是什么好马。
总算运气还好,河水没有结冻,就算有些地方结冰,也对她所包的小船没有多大影响,一路不停终于在三天后赶到了大鑫府,然后又雇马车,紧赶慢赶的在第五天早上到了叶县。
她到的时候,高平正在看高太尉给她的来信,开头对她进行了一些褒奖,后面则是狠狠的教训了她一顿,她正看着,有寿来报:“小姐,李如蓝来了。”
高平一挑眼:“快快有请。”
第五十八章 见面 (下)
李如蓝进去的时候,就看到高平半靠在软榻上,脸色苍白,精神看起来倒不错。
这件事有众多疑点,不说别的,她是怎么也不相信叶华川会在知道高平身份的情况下行刺她的。
如果说不知道她的身份,那叶华川更不会来赔罪。对于这个家人,李如蓝是了解的。
有几分鲁莽,因为早年的遭遇,这两年发迹后还有些跋扈,就算她没有真的看到,也可以料想到,她在叶县的情况。
但不管有多少疑点,高平被刺伤了就是问题,李如蓝来的时候,一直都在担心,高平要是真有个好歹,那她后半辈子就不用说了,能留下一条命都是幸事。
此时见高平看起来貌似还没有生命危险,她也松了口气,但同时有更是惊诧。高平设了这么个局,为什么不顺势装病重?
她只要躺在床上,虚虚的应两句,原本三分的事情,就要变成七分。
“她想做什么?有什么目的?”
心中疑惑着,面上却不露,进屋的同时就开始请罪了。高平也不相让,连称是自己的错。
两人互相道歉了片刻,谁都没有说到实质的,有寿又进来道,说林若鸿熬了粥,要来给高平送。
“这小白,来的倒及时。”
高平心中暗笑,面上却装出一副非常遗憾的样子:“李姊前来,本该长谈,但可惜我这身体如今还在病中……”
听她这样说,李如蓝连忙站起,她是想尽快的将事情解决了,但也知道是急不得的,何况她现在还一头雾水,贸然决定,倒不好。反正她这次的主要目的就是看一下高平的态度。
虽说这个目的没完全达到,但是她一来,就过来拜访,也算表明自己的态度。
她说着就要告辞,高平客气了两句,就让有寿帮她送客。
李如蓝来到外面,正要下楼的时候,就看到一男个子端着一个盘子走过来,那男子穿件黄|色衣袍,系着明玉色的腰带,脸如白玉,眼如漆墨,一头黑发Сhā了根玉钗,正是林若鸿。
李如蓝微微一愣,随即别过脸,但眼角还在注意着林若鸿的动静,但令她遗憾的是,林若鸿的脸上没有任何反应。
她可以确定的是,林若鸿也看到了她,但是,那目光,就如同看一个陌生人似的。
她想到林开云的话,难道,林若鸿真的变成了傻子?只是他这个样子,又哪里有傻笨痴呆的迹象?还是说,他真的,就是把她当成陌生人了?
说起来,她和林若鸿也只是见过几次面。
但是没有亲属关系的未婚男女能在结婚前见面的已是不多,更何况,他们之间还交谈过几次。
即使谁都没有说什么,但彼此,也有些明白对方的心意。
淡然若竹,幽静如兰,这样的男子,恐怕没有女子会不喜欢,她也不例外,,但是她并没有马上提亲。这第一是因为林家已经落魄,虽说堂堂女子不应该靠男人,可以她的情况,也不愿受男人娘家的牵扯。
林家的门第是不错的,她一个李家庶女,娶了这样人家的少爷,就算不是高攀,也不算委屈了。但她实不愿和林开云联姻。
她倒不是觉得林开云的脾性早晚要出事,她是欣赏林开云的才学的,却不愿像林开宇那样,天天被教训——若她娶了林若鸿,林开云必定会在她面前端姑奶奶的架子的。
第二也是因为,她虽喜欢林若鸿,却也知道,他不像是能操持家务,打理琐事的夫君。
她这样尴尬的身份,虽说不缺银钱,但上无母父帮衬,下无姐妹扶持,她又一心脱离李家闯出自己的名堂,内府后院之事,也非常重要。
而林若鸿,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帮她打理、周旋的。而就这么一犹豫,高家那边已经下了聘。
听到这个消息不是不怅然的,年初在静夜庵见面的时候,虽有些心喜高平的平庸,却也为他嫁了这样的妻主遗憾。
那样的女人,可以与他雨下对诗吗?可以与他傍晚说文吗?可以与他月下论曲吗?
不过,高家就这么一个女儿,倒也,少了些麻烦。
有时候想想,又觉得自己可笑,明明就是李家出来的,就算她再不想承认,这个身份也不会改变,她还总想脱离,若是乖乖的按照李家子女的步骤走,又哪有这许多麻烦?
当然,这些念头都是一闪而过,她努力了这么久,若此时改变,那她的过去又算什么?
只是就算是如此,想到林若鸿,也总是有些遗憾。而此时林若鸿和她对面走过,还是脸如玉,眼如漆,但却没了过去的淡漠,眉宇间更有一种她过去从未见过的东西。
这样想着,她已经下了楼,出了酒楼,来到外面,被冷风一吹,她突然恍然,那是幸福,那是满足,林若鸿……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一时间,李如蓝只觉得百般滋味涌上心头,她的家人走过来,小声道:“小姐,我们现在是去哪儿?”
“先回叶府。”
李如蓝回过神,暗暗的握了下拳,在这个时候她还想什么林若鸿!就算要想,她想的也该是个高平,原本只以为那女人是被高太尉要求的谨慎,现在看来,却是她想错了!
高平自不知李如蓝正在想自己,此时,她正靠在软榻上,让林若鸿一勺一勺的喂粥。
对于这个工作,林若鸿很是喜欢,喂的非常小心,每一次都吹了又吹,然后再小心的送到高平的嘴边,手里还拿了个手绢,时刻注意帮她擦拭嘴角。
高平一边吃着,时不时的夸赞一句:“小白的手艺越发好了。”
听的林若鸿心花怒放,不住的点头,邀功似的说:“我现在不只会煮粥,也学会炒菜了,平平你明天伤好了,我做给你吃。”
这些男红厨艺,他本来就是学过的,而以她的性格天赋,那是学了就要会,会了就要精,虽说现在忘了,但底子都在,此时重新拾起,也快的很。
高平这次受伤,他对成长为大人,更加有执念了。打听清楚了男子都要会什么,他也跟着学。
男红上还没有拿出什么成果,但厨艺上,已经给高平炖了几次粥了,只因为高平说他做的粥好喝,他就天天煮,一门心思都放在了这上面。也好在高平受伤,要忌口,不喝他煮的粥,也吃不了别的什么,否则这天天喝粥,也是一种折磨。
她喝着粥,想着高太尉给她来的信。
信的大概内容就是对她这次的应变表示赞同,但又对她先前的处置非常不满:“既有心在当地置产,也不必与其无畏争斗。虽我高家与他人不同,前往它处,也须小心谨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此次自残,你父亲大是伤心,半夜垂泪,以后万不可。”
虽然高平去信说了一些关于煤炭的想法,但在高太尉看来,那不过是她受到玻璃成功的鼓舞。
她倒也不准备打击高平的积极性,但并不认为还真能成功,而且,就算是能成功,在她眼中,也不算什么。
自然,这其中也有高平没有说详细的缘故,她也无法说详细,毕竟她用的是“看到韩悦的研究,突然迸发出的灵感”这样的理由。
高太尉不了解,也就认为高平在最初不该和叶华川斗气,就和余上一想的一样,一个名刺递到大鑫府,又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
这一点,高平有自己的看法,不过她也要承认,在这件事上,她处理的不够沉着。如果她来到这里,不是马上就忙着买地置产,而是对那叶华川多打探几分,现在自然也就不一样了。
“李如蓝追到了这里,要怎么处理呢?”
吞下最后一口粥,她开口:“请刘先喻过来说话。”
听到她要找别人来,林若鸿有些不高兴:“平平你总是在忙。”
“没有,你看我这几天不都是躺在这里吗?”
“你的伤还没好呢。”
“恩,放心吧,我只是和刘先喻说几句话。”
林若鸿嘟着嘴走了,片刻后刘欣敲门而入,两人闲谈了几句,高平道:“李如蓝先前过来了,先喻觉得此事,我应该如何处理?”
刘欣没有马上 回答,而是道:“不知小姐有什么想法?”
高平挑眉:“什么想法?”
“据我所知,李如蓝在李家并不受重视,而此人却甚有才学,虽说此时她投身宁王,但以此事来看只是表面风光,那宁王待她并不宽厚,小姐若有心……”
“先喻知道我为什么离京,无论如何,她都是李家子女,我却是无心纠缠于此事的。”不等她说完,高平已开口道。
刘欣又道:“银矿一事,在下也有打听,虽说出产不多,但那是开采不利,若衙内出手,买下那块地,之后上报朝廷,每年的出息必在五万之上!”
她说着,眼睛眨也眨不眨的看着高平,高平沉默着,然后悠然一笑:“先喻也来和我开玩笑了,那银子虽好,却是不好拿的。”
刘欣这才真正笑了:“小姐既然心志已定,想来是有了主意了。”
高平笑而不答,刘欣又道:“小姐来问我,不过是还有些意难平,在下倒有个主意,也许,能令小姐平意。”
第五十九章 私产
“碰!”
青花白瓷花瓶应声而碎,宁王的脸都青了:“过去我只觉得那高平窝囊,现在看来还要再加上个愚笨!叶县那里有什么她不知道?绕了这么大的圈子,只收了房产,高家的嫡女什么时候混到这个地步了!”
她一发脾气,王府的下人都退的远远,连比较得宠的几个侍夫也不敢接近。就在众人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王梓山来了。
“殿下这是做什么?”
看到是她,宁王吸了口气,挥手让下人收拾房间,自己带着王梓山走出去,来到另一个房间,她开口:“叶县的消息梓山收到了没有?”
“属下正是为此事而来,李如蓝此次回来,殿下还要多家笼络才好。”
宁王哼了声,虽然没说什么,但不屑之意溢于言表。
王梓山在心中叹了口气,宁王还是不够成熟,虽说在权术上,已是运用自如,但却不懂克制,没有耐心。
不过这也正是她所需要的,宁王要的,是权势带来的尊荣,此时她为王,已不是太有心打理自己的产业,将来真登上凤座,对于这天下……
“梓山,你说那高平,是真没有发现那里有银矿吗?”
“殿下,无论她是否发现,此事已过,她接收了李如蓝在那边的房产,叶华川也已死在狱中,我想两年内,李如蓝是不会再开矿了。”
宁王咬牙:“高家的人都和我做对!”
王梓山一笑,没有接话,转而道:“已是要到腊月,殿下还要上表,请鹤翔将军归朝。”
宁王的脸色又难看了一分:“表我是会上的,不过那位将军大人却不见得会回来。”
“今年是不会的,但明年,鹤翔将军就不好推辞了。”
宁王一愣,随即恍然,明年是凤巢二十四年,虽不是十、二十这样的大庆,但也是一个甲子年,届时鹤翔再不回京,那就很耐人寻味了,毕竟已经过了十年了,和 四年前又是不同。几个宗室里,最令宁王忌惮的,就是表妹鹤翔,若能将她调回京,也是去了一个心腹大患,若是不能,也必定会令当今陛下厌恶。
“不就是守了边关十年吗?”宁王暗自道,“眺国这十年,从未有大动作,这也算是她的功劳了?五十年前,眺国那边就只是打草谷了。”
把心思用到鹤翔身上,也就把高平忽略了过去,而高平此时,正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新房子。
其实也不能说是新房子了,但是维护的很好,而且地方够大,虽然有些地方看起来俗气,但也不是不能修改,更何况,她也不是常住在这里。
“果然说是土皇帝土皇帝,只说这幢房子,叫叶万万也不亏。”
这房子,正是原本叶华川的。
高家在京城,占地已经算是广阔了,但这房子,虽然格局只是一般的三开间,但只说面积的话,甚至要比高府更大一些。
院墙也够高,有些地方真追究的话,甚至是有些违例了,不过高平住到这里,倒也合适。
整个叶家,分为东西两个部分,高平此时在看的只是西边的,已有四个院子,三个水池,房子都修的宽敞明亮,家具虽俗气,可都是用上好的木料,漆也上的好,一层层泛着光。
大概的看了看西院,就又让人抬着她来到了东边,一过去,就立刻感觉到了不一样。如果说西边是太过俗气,那这里就是太过雅致,或者说是竟有些飘渺了。
院子不多,只有两个,到处是林子,还有一条小河绕着整个院子转,河上修的木桥,高处修的凉亭。
“这里是住人的,该不会是住仙的吧。”
高平笑道,蓝春海在旁边凑趣:“是啊,这地方倒清雅,却是赏月听曲的好地方。”
高平眼一抬,叹了口气。
她本来还没想到,此时听蓝春海这一说,也明白了过来,这地方,恐怕是那叶华川给李如蓝准备的。
那个叶华川,不管有多少缺点,对李如蓝却是忠心耿耿的。据说,在见了李如蓝一面之后,她就自杀在狱中了。
也许,是李如蓝对她说过什么,也许没有。但据高平所知,她是真正的自杀,她这边并没有安排,李如蓝那边也没有安排。
再联想到她一直以来的表现,高平推测,她应该是真心求死,怕的,就是自己有可能连累到李如蓝。
想到这里,她游兴大减,又沉默了片刻,就说累了要回去,蓝春海等人早就等这一句了。
此时已进入腊月,他们身上穿着皮裘,带着手炉,也不觉得多冷,但高平身上的伤还没利索。
当然,伤口是早就结痂的了,高平自己也觉得不碍事了,但她过去给人的印象太深了,从上到下都觉得,她有个头疼脑热,就要在床上躺上一两个月,现在受了这么重的伤,躺个半年都不稀奇。
而且众人对于她这么有兴致游园也觉得奇怪。
这叶府是不错,但若论布局那比高府差的又何止一等,她作为高家的大小姐,对这么一个县城里的住宅,也不该看到眼里。
这点本来不错,但那前提条件是,高平要是正正经经的高家大小姐。要知道她来的那个时代,能有一套三居室就很不容易了,她在现代拼死拼活,累的手发抖,也就才买了一个二手的两居室,而且还没有钱马上过户。
虽说她在高府养了这么久,也不怎么把银钱看到眼里了,但突然有一幢完全是属于自己的房子,也非常新鲜,毕竟这是真正的,属于她的。
不仅这幢宅子,叶华川在叶县所有明面上的产业,现在都是属于她的了。
这一次她受伤,若抓着不放,施展手段,很有可能把那个银矿攥到手里,就算不是全部,起码,也能占一些份额。
但是这种麻烦事,高平是不想沾手的,而且,她也无心和宁王开战,更不想对李家怎么样。
至于说李如蓝……她本人对李如蓝是没有太多感觉的。虽说在静夜庵的时候,这人给过她一些难看,但那也可以说是各为其主,两人从那之后,就再没交集,她早忘了当初的事。
现在想到了,也就是还有些不舒服,但也就是如此了,绝对到不了,念念不忘,孜孜以求的想报复的地步。
当然,若是就此算了,她又有些不舒服,因此就听从刘欣的意见,在李如蓝第二次上门的时候,就以自己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但又想置地买宅为借口,请李如蓝给点建议。
她这样一说,李如蓝哪还有不明白的,第二天就把房契、地契捧过来,这里面有一部分的产业用的是叶华川自己的名字,有一部分则用的是李如蓝的。
李如蓝自己的是不说了,叶华川那边,也有个远方侄女出面过户。
叶华川自己死了,高平又没有抓着不放,李如蓝再上下打点一番,而且大鑫府上下过去都收到过好处。此时见高家的不说话,李家的又出面了,像余上一这种 的,就以为两方打好了协议,因此虽把叶华川定了罪,又将其家人流放的流放,关押的关押,她的产业,却没有没收——当然,众人都知道那产业不会是叶华川自己 的,所以从一开始就被人忽略了。
在人们的印象中,叶华川是有一个小女儿的,不过一直都没有怎么见过,有人认为她是到了京城,有人认为她是远游了,甚至还有人认为她已经死了。
这次事发,大鑫府的没能找到她,就下了个通缉,然后当李如蓝来到后,这些产业就算是叶华川的那个侄女的了。
而现在,自然算是高平的了。不过高平也不是白要,还是给了钱的,虽然说价钱给的极低,但将来别人也抓不到由头。
再回去的路上,下人来报,说李如蓝来了。
蓝春海道:“想是来辞行的。”
李如蓝的确是来辞行的,虽说当时她请了长假,带上过年的假期,她可以休到年后,但这边的事完结了,她再留下来也没有意思,而且京城那边,她也不能久离。
站在客厅,她看着四周的摆设,又是心酸,又是感叹。
不是不知道叶华川的性格不好,不是不知道将来会出问题,也说过几次,但总不忍心训斥。
当年,是这个人护着自家父亲来到这里,母亲死后,是这个人养大自己。这个人交上来的账本,每年都是清清楚楚的,虽说自己用了,奢侈了,却从没昧下过一文。
当年李家找来,她本要和自己一起回去,是自己不让,当时,她跪在自己面前,一边哭一边保证:“小姐,我留下,你让我留下,我就留下。我帮你守着这里,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你的,你什么时候来,我什么时候都在!”
她没有食言,当她中了探花,当她需要钱财的时候,这个人果然没有让她失望。
她非常清楚,若没有那些银两打点,她也不会那么快的被同年同事接受,也不会那么快的就进入中书,就算在宁王那里,也不会有这样的体面,就算,只是徐家的体面。
想到这里,她突然一阵悲戚,再也没有人,再也没有人会像叶华川那样对自己了,再也没有人,全心全意的为自己考虑了。
从此以后,自己就是真真正正的一个人了。
眼睛有些发热,就在这时,她突然看到一个身影。
第六十章叶县生括(上)
那个从窗外过的人,披了件猩红的大氅,围着白狐毛领子,黑发简单的束起,别了—根紫金钗。
那人打扮的素雅,嘴却微微的嘟着,脸±还有几分不满,看起来就像是正在对大人撒娇的孩子。
正是正在找高平的林若鸿。
李如蓝正心思恍惚,突然看到他,不知怎的,就开口叫道:“林公子!”
她出声之后,就后障了,但林若鸿已经站住了,他知道自己姓林,虽然很少人这样叫他,但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姓。
“林..高少君近日可好?”
李如蓝来到外面,抱了抱拳,开口。高平这次带出来的人不少,住在客栈里还觉得挤,但撒在叶府,就不多了。特别是新接手这么—个府邸,原本的人高平是不敢留的。
也许那些人都没有问题,也许还都有几分可怜,也许没了这份工作,家中甚至有可能吃不上饭但是她也不敢—时心软留下什么祸害。
普通人也就罢了,见她这么大的威势压下来,就算对她有什么不满,想来是也不敢怎么样的,何况她从不做自龙鱼服那—套,也不怕有危险。
但在这叶府就不—样了,万一哪个是受过叶华川的思的,或者存了什么心的,就算现在没什么以后也难保。
当然,也许只是她多想了,可是她何必冒这样的风险?
因此从±到下,个个给了—个月的薪水就都打发了出去,那些卖身在叶家的,额外多开了—份的薪水,给了卖身契,有几个,还在外面对她扣了头。
这事高平知道了,也月是—笑。对于怨限她的,她不生气,对于感谢她的,她也不在意 她做这些事,月是为了自己,即没想过要与谁结仇,也设想过要与谁施思。月是这样—来,人手
就显得有些少了。
高平林若鸿身边跟的人自然还是不动的,只是像门房客厅这样的地方几乎就没什么人在。
也是李如蓝在这里,这才有—个小丫头在旁边跟着的。这要换成有寿如意,此时必定上前Сhā话。但这小丫头却月知道在旁边亦步亦趋,倒是林若鸿身边的茗翠道:“李小姐,我家少夫君正戛去找小姐呢。”
“倒是我鲁莽了,月因我和开云是好友,又和高少君有过几面之缘,此时在这里见到高少君,不免就有些失态。”
“原来你认识我呀。”林若鸿笑道,“对不起,我把过去的都忘了。”
李如蓝—愣,那边林若鸿已经眼睛—亮,陕步向那边赶去:“平平,我正要找你呢。”
他—高兴,也忘了还有外人在场,直接叫开了高平。
高平坐在滑竿上,穿了件墨绿色孔雀翎斗篷,围着红狐毛毛领,那毛是极好的,在这冬天,只是远远看到,就有—种喜气 火热的感觉,但穿到她身±,月越发衬得她虚弱。
这份虚弱,放在—般人身上,那就只显得萎靡。但若是一个有气质的,特別是再带着几分贵气那就又不—样,这就和高平所处的现代,爱生病的贵公子,总是更惹人尖叫—个道理。
此时林若鸿站在她身边, —自—红,倒也是—对清雅璧人。
“跑这么陕做什么,小心摔了。”
“才不会,平平你出去好—会儿了,要吃药了。”高平干笑。
“虽然药不好吃,但你不能不吃啊,我煮了甜粥,放了好多雪糖,你吃完药,就给你喝。”
他说的认真,高平也不好打击她。她在现代就不怎么爱吃甜食,来到这里后,就更不爱了。
第—是不喜欢那种黏黏的感觉,第二是因为这里的糖都是红糖,就算是雪糖,也不过是相较当然,红糖有营养,红糖也有甜味,月是那颜色实在不怎么好看。
“好,我等着。”她说完,转向李如蓝,“实在是失礼,不知李姊要来,有失远迎。”
李如蓝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林若鸿。月是这几句对话,她也能听出大概了。林若鸿也许不像林开云所说的那样变傻了,但的确是出了事。
她心中有些遗憾,却还有几分说不出的喜悦,不过这个复杂的感情只是—闪而过,转而就把心思放到了高平身上。
她先是拱了拱手,然后才道:“高小姐客气,你我两家又何来远迎—说?难得在这里和高小姐遇到,本要多多来往一番,只叹我京城还有事,也不得不先走了。”
高平故作惊讶:“这么快?”然后又面露遗憾,“一向是佩服李姊的才学的,只是过去无缘,本想趁着这个机会请教—番,那知李姊又要这么快离开,却是遗憾。”
李如蓝也说了一番谦虚佩服的话,两人交谈了片刻,高平突然道:“只顾着和李姊说话,倒是失了礼数,还是屋里说话。”
见她仿佛要和李如蓝长谈,—直自着让她回去吃药林若鸿不高兴了起来。他不知伪装,脸上自然就带了出来。
高平看出来了,李如蓝自然也看了出来,脸上神色不变,心中就有些发苦。
她推辞了两句,最终终于忍不住道:“我和开云交好,当年也和少君见过几次,现在看来,少君却和当年有些不同了,不知是否还爱梅花?这院子里,倒有一处梅林,却是不错。”
这话—出,蓝春海等人都有些变色。此时女大防并不严苛,即使是世家公子,也能在家人的陪伴下出门,年轻 女在公共地方见过几次也不算什么。但此时林若鸿已是高家夫君,李如蓝再
说这话,已是过了。
李如蓝—看她们的脸色,就知道自几又说错了话,大是后悔。若是平时,她也不会如此,但这几日,她发现自几过去拥有的东西连续丢失。先是在宁王那里,再是叶华川,再是叶县的产业和那必定短时间内不能再用的银矿。
因此在发现林若鸿也和过去不—样的时候,她就忍不住的,想抓住什么。这些心理,她—时自己也设想清楚,只是觉得今日总是出错,因此又连忙道: “这也是当年和开云—起赏梅时,她说的,也不知我是否记错了。”
“既然是林姐姐说的,想来是没错的了。”高平笑了笑,“李姊可还有什么短缺的?若有高某能帮得上的,万不要客气。”
李如蓝连忙道了几句客气的,然后不等高平再说,就匆匆告辞了。高平安排人送她出去,这边和林若鸿—起回到内院。
回去后,喝了药,又喝了林若鸿煮的甜粥,粥是糯米红枣配莲子—起煮的,本来很是清香,高平也爱吃。但林若鸿月旧苦了她,很是加了不少糖,偏偏刚吃了药又不能喝茶,月有喝水,喝的高平—边喝,—边想咸菜。
喝了好几口水,才觉得不那么腻,—口头,就看到林若鸿正眼巴巴的看着她,高平心中发笑,面上却不动,只是道:“小白,做什么?”
“那个李小姐,我是不认识的。”
“思,我知道。”
“就算我过去认识,也是绝对不会喜欢的。你看她皮肤又黑眼睛又大,就和夜叉—样,也就是白天,若是晚上,吓也吓死了。”
高平心中好笑。
无论是这个时代还是她所来的现代,李如蓝其实都算的上美女,小麦色肌肤,大眼睛,宽额头,高平还记得大半年前,她在静夜庵中的神采飞扬,就算是这几天相见,她少了那几分意气风发,却也不见萎靡。
林若鸿这样说,显然是在夸张。
“这小自,虽然看起来傻傻的,其实已经聪明的很了。”
高平心中暗道,面上却不露,林若鸿又道:“而且我也不爱梅花,我就爱竹子。”
“这样啊,我本来还 赶两天下雪了,咱们到那梅林中去烤肉,既然你不爱,那等到明年再吧。”
这话—出,林若鸿的脸就垮了下来,他瘪了瘪嘴想说什么,见高平眼中带笑,立刻不依了“平平,你、你坏。”
高平再也忍不住的笑了起来,林若鸿更加急了,他伸出手,又放下来,张张嘴,又不知道说什么,还是高平见他眼睛都有些发红,连忙道:“好好好,是我坏,这样,过两日,咱们就去吃烤肉。”
林若鸿撇了撇嘴,正要说什么,那边抱琴在外面道:“有寿和刘欣来了。”
林若鸿退避了,高平让有寿和刘欣进来,这两人却是来回报叶华川的那十二个铺子的事的。
高平快刀斩乱麻的将府里的人都打发了,铺子里的却不能也这么干,她身体上有伤,也不太耐烦—个个的铺子去查账梳理,就交给了刘欣和有寿。
这两人行动倒也算迅速,不到—个星期,就整出了个大概。果然就和高平所想的那样,十二家铺子,也月有—家米铺 —家杂货铺是赚的,—家桐油店—家衣料店,却只能说是不赚不赔.
而那百饰店虽不能说是大赔,却也要往里面添人工,这还是因为那房子是被叶华川买下的,否则还要再带上—个租金。
“赚的先动,够本的也先不动,这几家赔就关了吧,铺子能租出去就租出去,租不出去就先放在那里。”
高平大概的看了—下,道。几人正说着,那边又有人来报,知府钱书希来了。
第六十一章叶县生活(下)
钱书希来了也没什么要紧的,不过是来问安、关怀,说一些请罪的客套话。高平淡淡的应付着,既不冷落,也不热络。
这钱书希是高家本家培养出来的,她既然不想趟那个混水,自然没必要下力气拉拢,不失了礼数就好。
钱书希弄不懂她到底是不动声色还是不将自己看在眼中,但反正高家的大小姐都是她要敬奉的,因此也只是伏低做小,这倒令高平惊讶的同时又有些佩服。
知府已经是正五品的官员了,放在现代,就是一个地级市的市长,虽还说不上高官,但也是一方父母,下面不知有多少奉承。这人没有因此而失了礼数,倒真是难得。
钱书希毕竟是一方知府,这次来,还是打着巡视叶县的旗号,也不可能长时间停留。
因此在叶县停留了两天,见高平也是无事,其他方面也没有麻烦,就告辞了。
她来的匆忙,去的也匆忙,只是倒给高平捎带了不少东西。
普通的土特产除外,还有两盒珍珠,几件上好的皮子,另外更有不少上好的丝绸布料。
除了这些,竟然还有两只鹿,四对熊掌,两个驼峰。
用钱书希的话来说就是:“这些小姐必是不稀罕的,但马上就要过年了,小姐在外面不比京城,这叶县也是小地方,一些东西,却是不好买。若是小姐能跟小的回大鑫府是最好的,只是这路上颠簸,天又冷,个的也怕冻着小姐呢。”
高平本就没打算到那里,路上倒也罢了,她这一去,恐怕就要天天应付来探望的人了。虽说必定是能赚到一些孝敬的,但她还没贪财到那个地步。因此就以自己伤还没好,推了。
不过被钱书希这话一提醒,她才惊觉,竟是要过年了。
她倒是知道现在是十二月了,但在她的感觉里,十二月,离过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却忘了,这里的十二月,就是腊月,这一个月过完,就真的是新年。
在她原本的计划里,这一年的新年是要在代州过的,却不想停留在这叶县,再想到这古代可不比现代,超市大年初一都开门,这里的年,可是要过一个月,甚至更久的。
因此连忙叫人来问,那边刘欣来了,也笑道:“正要为此事来找小姐,不过这里过年倒也便宜。
人口不多,咱们现下又有米铺、店铺,还有酒楼,却是什么都不缺的,小姐还要关一个首饰店,一些货物,正好用来打赏。不过这是外面,内宅里…,,还有个当家的出来才行。”
高平也知道,不可能让刘欣内宅外宅一把抓,哪怕就算是个撑面子的,内宅也要有人,而且还必须是男子。
内宅总共也没几个人,又都是熟悉的,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大事,她虽然还没完全修养过来,但也不是处理不了,可是这种事,就是男子做的,她一个女人Сhā手,双方都不好看。
此事,最妥帖的人选本是林若鸿,可是他虽然比过去大有进步,要管家,却是缺了一点。
高平想了想,到底还是交给了甘草。
甘草听说要她做这个,连忙摆手,磕磕巴巴的说,没有侍夫管家的道理。
“哪有那么多的道理?你不管,是让我管还是让小白管?”
甘草听她这样说,才应了,又有些惶恐的说:“那让少夫君在旁边指点吧。”
林若鸿现在能做的,也就是做个饭,写写字,再多一些,还能再做做男工。但若说指点,那是不添乱就是好的了。甘草这样说,显然是怕别人多嘴。
高平看着他,叹了口气,拍拍他的手:“难为你了。”
自她穿过来后,几乎就没对甘草做这么亲密的动作,突然来这么一下,甘草的脸顿时红了。
高平看了,对他又有几分怜惜。
这里的男子,几乎就和中国的女子一样,一生好坏,就看妻主了。无论家世、背景如何,若嫁了个不好的,这一生也不好过。不要说什么自立自强, 《红楼梦》中的王熙凤那是出挑的了,手段、背景、容貌哪一项不是一等一?但就因为那位琏二爷,那一生又是如何?
想这里,不由得想到在京城庄子里的甘露。也觉得自己对他有些过于冷酷了,可若是不如此又能如何?
没有感情,那一位又是处处要强,到时,恐怕就是四个人一起遭罪。即使现在,她有时也觉得对这两位不公。
倒不是装。而是从在现代开始,她就觉得找一个合心合意的人过日子,是最好的。
现在虽说身份变了地位变了,连一些观念都要改变,但一些想法却不是那么容易改变。
甘草是个温柔体贴的,林若鸿现在又一心一意的对她。这令她觉得,无论对哪一个偏向了,都不妥当,但是这世上又哪有完全公平的?
林若鸿也就罢了,高兴生气都表现出来。甘草却总是沉默的,这其中又有身份的缘故,因此,有的时候她就将他忽略了。
“以后却要多注意了。”
打定了主意,再吃饭的时候,就硬拉甘草上桌。按照规矩,吃饭的时候,在正房在的时侯,侍夫是要在后面服侍的。林若鸿虽没这样要求,甘草自己也会回避。
过去高平对这些不是太在意,现在留心了,这才发现,因此硬按着他:“在京城的时候,也罢了。此时就咱们三个,哪有那么多规矩?”
甘草别不过她,也只有坐了,一开始有些胆战心惊,后来过了几日才习惯。见他又是管家,又上了桌,他身边她身边的人都很是欢喜。玉树道:“小姐是对主子好的,莫不是要抬举主子做平君?”
这平君虽不是正夫君,但却要比侍夫体面的多,将来有了孩子,也可以自己认养。像是侍夫生下的,却是都要认正夫君为嫡父的,当着别人的面,却是连爹都不能叫一声。
甘草听了一怔,玉树又道:“只是主子却要早日生下小小姐才好。”
“掌嘴,又乱说!”
甘草啐了一口, 自己坐在那里发愣,愣了一会儿又笑自己真是想多了。小姐对谁都是温和的,连那李家小姐来了,都客客气气的,对他体贴一些,也不过是连带的。
他什么身份?被抬举成侍夫在别人眼中已经是福气了,哪还能想什么平君?府里的王氏那么出挑,儿子也挣脸,不也只是个侍夫吗?
这样想想,也就把这个问题丢开了。
过了几日,就到了年根,甘草虽然是个温和的,但管家也没出问题。这一是因为人不多,第二也是因为他过去虽没管过,但在高府那么多年,一些套路自然也就看会了。
因此到过年的时候,该买的也买了,该添得也添了。从上到下都按照规矩发了新衣,几个管事并高平的贴身丫头,也提前给了布料银子。
此外还又从大鑫府买了一些人过来。他们这一行是从高府出来的,高平可不想留在这里,因此也就额外买了几个老实的,一是过年的时候添些人手,第二也是让他们将来看守门户。
高平再给高太尉送礼过年的时候,已经去信,要高老夫君再派一个管家过来,届时,那管事带来的人并留下的人,也可以撑住场面了。
到大年三十那一天,高平并林若鸿坐在大厅里,接受众人的拜年,再一个个的发红包。
红包的分量,一是按照等级,第二则是按照平时的表现。跟她出来的,都算是老实能干的。
但有那句话说的好,就怕货比货。
这么几十人中也总有更出挑一些的,更懒散一些的。于是那出挑的,就多一封,那懒散的,就少一封。
一开始众人还有些不解,看了几个,也就渐渐明白了。他们知道这家目前是甘草当的,对他也多了几分佩服。
等到年过了,高平的身体也大好了。平时除了找刘欣等人谈话,就是和林若鸿甘草谈笑。也真带着人到后面的梅林里来了次烧烤。
当初她看红楼梦的时候,就对那段烤鹿肉作诗的场面很是向往,这次终于轮到她风雅一次了。
不过真尝试了,却觉得这种风雅还是不要经常来的好。
那梅林是真的漂亮,这时候还没有空气污染、温室效应的,雪下的也好。红梅白雪分外美丽,但是这风一刮,那就要在后面再加上冻人两个字了。
也亏得他们一行穿的都厚,亭子四周也放了火盆,也正是在做烧烤,否则一顿饭吃下来,别人也就罢了,高平说不定是又要躺床上了。
叶县小地方,元宵节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不说高平这个在现代看过大型灯展的不说,就是丫头粗使,也不稀罕。
刭腊月十六的时候,高平要的管家也就来了。
那管家姓张,也带了几个帮手,高平虽没有印象,但看起来像是妥当的。随着她来的,还一些高太尉、高老夫君给高平带的东西,并两份信,都是叮嘱她小心的。
高太尉的信中,更多的是叮嘱她小心行事,而高老夫君的信中,则更是偏向于要她小心身体。
高平看了,很是仔细的收了,又问了高太尉高老夫君的情况,管家说一切都好,只是本家来了两位表小姐,说是要等春闱的。
高平听了,又问了那两位表小姐的事。知道一个叫高乐宇,一个叫高乐思,一个十九,一个不过十八。
听起来,高乐宇的容貌更出色一些,但高乐思却更稳重。才到京城不久,两人都已经很有了几分名气了。
高平听了,也只是笑笑,随即就让她下去领赏了。这两位是不是有才名,是不是会中进士,她都不是太关心,此时会问,也是因为知道说不定这两位中就有一位是下任的高家家主了。
不过那还是很远之后的事,她也就是听听罢了。
处理好身边事,左右看不到林若鸿,有些奇怪,就问了。抱琴笑道:“少夫君刚才来了,听你在见人,就出去了,看样子,是又要到梅林里去了。”
高平听了,也笑了,披了大氅,就慢悠悠的向梅林走去。一边走一边想,看来人的喜好是很难改变的。林若鸿过去喜欢梅,这失忆后见到了仍然喜欢。
“恩,这也是,我过去就爱吃辣,换了个身体,却还是馋。”
这样想着,就到了梅林,远远的就看到一个身穿猩红带帽大氅的人站在一株梅树下。那人的头发被刮的有些凌乱,眼神有些迷茫,表情有些淡漠。
高平的心咯的一声,犹疑的开口:“小白…,.?”
林若鸿身体一震,仿佛突然从天边回过了神,然后转过头,看到高平,立刻笑了起来:“平平,你说完话啦。”
高平笑道:“恩,你又跑过来了,小心冻着。”
“才不会,我身体好着呢。”
他说着,仰起脸,很得意的样子,高平笑笑,拉住他的手:“身体好,也要小心,出来也不带个手炉。”
话是对他说的,却看了眼旁边的茗翠,茗翠还没说话,林若鸿已道:“我穿的暖,也不用那些东西,你看,我的手还是热的呢。”
果然,真要比起来,林若鸿这个在外面站了好一会儿倒要比高平的更热些。他手指修长,高平平时接触,也没什么感觉,但刚才见了他那个样子,此时再握,就有一种异样感。
有时候她也会想,林若鸿会不会一辈子都这个样子她,也不知道到底是希望他回复记忆,还是不希望。
她并不想林若鸿一生都如此,但是,在她本心中,又觉得现在的小白更可爱。
“平平,你怎么了?”
见她不说话,林若鸿问道,高平回过神,笑道:”没什么,你刚才再看那支梅花?指给我看看。”
“我不是再看梅花,我再看、我再看…,.平平,我仿佛、仿佛看到了自己。我看到自己好像也在看梅花,但我穿的不是现在的衣服,梅林….好像也不是这个。真奇怪,我怎么会看到这些?”
他瞪着眼问,高平心中叹了口气,却还是道:“不是看到,是回忆。小白,这也许是你过去的,恩,可能你过去就这么看过梅花,所以现在想到了。”
“真的?这么说我能想到过去的事了?”林若鸿很是惊喜。
“也许可以,不过这事,也不是强求的。你能想到自然是好,想不到,也没什么,对不对?”
她这样对林若鸿说着,也是在告诉自己,这种事,不是她想怎样就能怎样的,也要看天意了。
第六十二章惊变(上)
出了正月,高平一行就开始准备离开了。派人去问了珠河的情况,到底是在二月中旬的时候才启程。
这次高平有了经验,马车收拾的很舒服,干粮也准备的美味充足,还从付成那里,弄来了两个军用帐篷,以预备应付荒郊野外的露宿。
少了叶万万,高平又没有想过做太上皇,付成终于算是真正的体会到了做一个知县的滋味,春风得意的同时,也忙的很。
高平对于她当时一直站在自己这边很满意,虽说她也知道付成会这么做,也是因为没有别的路,但这种事情,只看结果就好了,至于别人有过怎么样的心理斗争,那就不用追究了。
因此在余上一、钱书希面前对她也颇有回护之意,虽然没有明说将她收到麾下,可也令别人知道,此人和她关系甚深。
付成对此很是感激,她知道不出意外的话,自己以后的仕途要好走很多,虽说这样也会被高家的对手视为眼中钉,但只要高家不倒,高平不抛弃她,她总是有好处的。
跟了高平,她只用担心被高平一个人放弃。而先前,却是什么人都能放弃她的了。
因此对于高平的要求自然是竭力满足。她却不知高平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大规模的焦煤能不能练出来她没有把握,但做个冬天取暖用的炉子,她还是有几分自信的。
叶县是她目前知道的唯一产煤的地方,只要炉子能推广出来,自然要用到这里的煤,将付成这个当地知县绑在她的船上,以后当然会方便很多。
二月初六,益远行,益嫁娶,高平等人也在这一天离开了叶县,回去的路上还算平稳,也没有遇到雨雪,不过三天就回到了蓟县,那里自然也是一切安好。
在蓟县休整了一天,众人上了船,继续南下。就这么一路,过桉州,进通州,不过几日就要到樊川,到那里入海,然后就可直达代州。
要说内河船和海船是不样的,但高平的这个小龙舟,比起海船,也不相一差,而且他们还是在近海行驶,因此也不用换船。再有一天,差不多就能到樊川了。
这一日,高平蓝春海等人一边在船头垂钓,一边闲谈,说到日程,蓝春海如此道。”进了海,若是顺风,差不多二十天,就能到代州了,衙内可要在樊川停留?”
樊川那里是入海口,高平本有些兴趣的,但想了想,还是摇了头。说起来,他们现在在通州境内,这通州也就是高家所在的地方,按理她是应该去拜访一下本家的。
不过若一过去,少说十天半个月,多说两三个月她可能都脱不了身,这还不算路上来回的时间。当然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那里面的圈圈道道,她想起来就头疼,巴不得一辈子都不要去打交道。也好在高家本家所在大令府差不多在通州的中心位置,并不邻着河,否则她是必定要过去的。
这樊川虽然是要入海了,但还是在通州境内,她还是快快的出海比较好。
这样想着,突然舱内传来清丽的笛声,那曲子高平是陌生的,但也能听出婉转悠扬,虽无别的乐器相配,可也自有一种韵味。
蓝春海一怔,之后笑道:“这应该也是少夫君了,昨晚听了少夫君的筝,今天再听笛,也是好的。”
高平笑笑。
要说,林若鸿无论吹笛还是弹筝都要避开外面的女人的。但一来船上狭小;第二也是因为蓝春海等人已经不能算是外人了。
当然,林若鸿作为高平的正夫君,这种才艺让其他女人听了,也还是有些不妥当,可众人都知道他情况特殊,此时听见曲子,也只是当一个孩童做的。
这里面,也只有高平知道,林若鸿已经和先前有些不同。当然在大多数时候,她还是那个小白,只是在恍然间,他会显出失神的状态,然后那时的神情也会陡然一变。
高平问过,林若鸿自己也不是太清楚,只是觉得大脑一片空白,然后,仿佛就看到另一个自己,再之后,他就有些不受控制了。
这种状况一开始还只是出神发愣,这几日,却已经发展到弹筝吹笛了。高平此时面上带笑,心中则有些苦涩,她的小白,是不是要消失了呢?
“好一首荷塘秋色!敢问前方可是高姊?”
突然后面传来一个声音,高平回头,就见后面一艘大船,船首已经和他们的船尾平行了。
高平听着那声音有些耳熟:“敢问是哪一位?”
她这一出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其实是传不出去的,在这珠河上,四方空旷,声音无法相聚,两艘船虽然离得近了,但还有一段距离。她的中气又不是太足,平时说话还没什么,这样扯着大嗓门喊,就显得有些气短了。
这人的声音倒大,或者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内功?
好在冯学就在旁边,此时已经跑了过来,见高平了点下头,就提起声喊道:“这里是通州高家的,对面又是一位?”
这时两个船又近了两分,高平已经隐隐的能看到对面的人影了,虽然不是非常清楚,但也大概猜出了是谁,果然,只听那边回道:“在下厚州木兰,也和高姊有过两面之缘。”
得到确定,高平丝毫不为自己的猜测感到兴奋。这个木兰身份成迷,和她又屡屡巧遇,她总觉得古怪,若是能不见,还是不见的好。
但她虽然这样想,那木兰显然有不同的看法,知道确实是她,非常兴奋,连忙让人放了小船,就赶了过来。
对方如此热情,高平表面上的礼节还是要做到的,因此也摆出了一副欣喜的姿态,两人又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了一通,又在一起吃了饭。得知高平要到代州,木兰更是兴奋,连连说,正好能够一路同行。
说的高平只恨不得改口,说自己根本没有目的地,不过是瞎转悠,不过这样一来,她又怕木兰打蛇随棍上——若此人真是有心,无论她说要到何处,恐怕都会被她说是也要同去。
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大可不必如此担忧,就算这木兰镇有什么打算,她也不见得就怕了。
过了一日,船到了樊川,高平船中的物资充足,也不用补充,那木兰船上的东西好像也丰富的很,两艘船都没有停留,直接入了海。
一出海口,众人的精神都是一震,天地宽广,一望无涯,让人忍不住有放声长啸的冲动,就算是高平,也想背几句古代诗词应景,好在到底忍住了,不过就算如此,当天晚上给林若鸿讲故事的时候,就把海的女儿变成海的儿子,听的一干人眼泪直流。
林若鸿更是一边擦泪,一边撅嘴道:“平平,你真坏,为什么要讲这样的故事,为什么不让那个女人认出小美人鱼啊。”
高平心想,这哪是我编的,要说坏也是安徒生的问题,嘴上却道:“因为我们经常犯这样的错误。”
林若鸿怔怔的,高平趁着他发愣,走了出去。
其后的几天,众人对海也不新鲜了,也不再天天趴在栏杆上看了,日子又恢复到了过去的样子。
只是高平,除了每日和蓝春海等人闲谈外,也会和木兰在一起谈论饮酒,交流的多了,虽然对木兰还有警惕,但也要承认此人见识不凡,而且为人豪迈中自带着一种优雅,就算高平总觉得她来历不明,但也很难产生恶感。
茫茫大海上虽就他们这两只船,几个女人也互相走动。木兰的船虽比不上小龙舟,但也是难得,跟着高平一起上去的冯学更发现,那些护卫的行动之间,更有一种规矩严谨,事后偷偷的对高平道,这木兰也许来自军方。
因此高平着实怀疑了一把,这木兰是不是就是那位鹤翔将军,但又想到那鹤翔镇守边关,身边不知有多少眼线,她要想偷溜出来,不是一般的难,就算出来了,也是绝对不敢到京城的,除非她身上带了什么人皮面具这种武侠小说里出现的匪夷所思的东西。
后来想想,还为自己的猜测雷了一把。
这一日木兰的船上钓了两条大鱼,送了一条过来后,又邀请高平等人过去品尝。
这两日,船在海上走,不时的能钓上一些海产,若是一般的也就罢了,若是好的,都会给另一条船打声招呼,前日高平的船上还钓上了一条海豚,也是高平想到在现代看过这些可爱的家伙们的表演,因此就算船上的厨子一再表示可以处理干净,最后还是不忍心的放生了。
接到木兰的邀请,就带着冯学并两个护卫走了过去。
高平过去就对海产有偏好,这几日虽然日日吃,也没有过瘾。而且木兰船上的厨子,比她所带的厨子功力还要高深,再加上这次钓的鱼也味道鲜美,吃的高平不住的感叹现在的幸福生活。
吃完饭,喝上一杯茶,高平正觉得有些睡意,想要告辞的时候,突然脚下一晃,再之后竟然站不起来了。
她先是以为自己着了道,再之后看到不仅是她,连木兰舱室里所有的东西都在晃荡,这才知道恐怕是海浪。
果然,刚这样想,一个丫鬟就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面上很是惊恐:“小姐,咱们遇上暴风雨了!”
第六十三章惊变(中)
高平木兰都是一凉,他们船上都带着跑过海路的人,先前都没有预警。不过大自然这种事,连现代的天气预报都有可能出错,更何况在这个连温度计都没有的古代了。
高平扶着墙,跟着木兰跌跌撞撞的来到舱室前,一开门,就感觉到强烈的劲风,若不是两人早有准备,几乎要被吹出去。
顺着门向外面看去,只见浪一层比一层大,天色以可以看到的速度阴沉下去,这种情况下,高平显然是无法回到自己的船上了。
“高姊在这里稍坐,我去看看。”木兰道。
高平点点头,碰到这种事,木兰自然是要去看看的,至于她嘛,就不要去拖后腿了,何况,这又不是她的船。
木兰要出去的时候,冯学等人终于赶了过来,高平让她带着的两人跟着木兰一起出去查看,也好在必要的时候帮一把手,毕竟现在她也在这个船上,万一出问题,都不好过。
那两个护卫跟着木兰去了,高平和冯学找了一个地方将自己固定好,然后也只能等待了。
“小姐放心,咱们的船用的都是上好的料,水手也都是有经验的,必定是不会有事的。”
高平点点头,她倒不是太担心是否有事,毕竟若是那艘船有了事,估计这艘船也不能幸免,到时候也轮不到她担心了。
她想的是林若鸿和甘草等人此时必是又惊又怕吧,她若是在那里还能安慰安慰他们,此时却是无能为力了。
外面电闪雷鸣,高平只觉得船越来越颠簸了,正想着木兰也出去一段时间了,就听到急促的敲门声。在这样的天气中,那声音几乎要被掩盖过去,也亏得两人此时都留心着外面,这才没有忽略。
先前木兰出去后,高平怕有海水灌进来,就把门给上了栓,冯学扶着墙,拉着绳慢慢的走过去开门:“刘迟,怎么了?”
外面的,正是先前跟着木兰出去的护卫之一,只是此时此人身上带伤,面孔泛白,嘴唇发紫,从里到外都湿透了,冯学将她拉进舱室:“怎么回事?”
“小姐、小姐不能在这里。”刘迟靠在墙壁上道,“那木兰小姐的手下有人叛变了。毕封护着她在另一边,我来给小姐报信。”
听了这话,高平和冯学都是又惊又怒,高平更觉得不敢相信,在这样的天里起事,弄不好就是同归于尽,这到底是有怎样的利益才会出现这种事?
不过现在也不是探讨的时候,冯学道:“小姐,我们再换个地方。”
高平想了想,摇了下头。
“小姐,那木兰和小姐不过是泛泛之交,小姐大可不必为了她…”
“是的,我和她只是泛泛之交。所以,那些人不见得就会对我动手。”
冯学一愣,又道:“但是…”
“而且,你能保证其他地方就是安全的吗。现在情况不明,我们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叛变,也不知道形式如何。贸然行动,还不如在这里静观事变。若是木兰赢了,自然大好,若是她输了…那我们就看看能不能做一场交易吧。”
冯学想了想,也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有理,现在情况怎么样,她们完全不知道,若是跑出去,被两边都认为是敌人,那才是冤枉。而且现在越来越颠簸,一个不好,说不定就被抛进海里,倒不如在这里等着。
她帮刘迟脱了外衣,查看伤口,她们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到有危险,因此也没有穿铠甲,此时倒也方便,当然,若是穿着铠甲,刘迟也不见得会受伤。
伤倒是不重,只是现在没有办法帮她医治,只能简单的包扎一下。高平在舱室里看了一圈,只在软榻上找到两张皮子,就让她把衣服脱了,先裹上皮子。刘迟一路走来,身上早就湿透了,此时又受了伤,若不想办法保暖,那是没事也要有事的。
那刘迟也是洒脱,何况此时又没男子,立刻就脱了个干净,拿着皮子裹在身上。
这边刚收拾好,那边就一声巨响,众人眼前一黑,又一亮,在电闪雷鸣中就看到木兰站在外面,大踏步的走进来:“木兰手下有人判主,不知高姊是否能援手相助?”
此时她身上已经湿透,房间中的蜡烛已经被风刮灭了,高平只能看到她的一双眼,亮的惊人。
就是说着祈求的话,她的态度也是不卑不亢,充满诚意。
她这边还没有回答,那边就听到一声叹息,这声音带着几分悠然,但在这样的天气中,竟清楚的传到了每个人的耳中。
“大少爷,属下不过是按照场主遗愿行事,属下跟在大少爷身边这么久,一直对大少爷佩服的很。大少爷以国土之礼待我,属下虽不能国土相报,却也能为大少爷留一条生路,只要大少爷交出印鉴并写一封说明真相的信,属下拼死,也要护大少爷周全的。”
说这话正是当初在京城中和木兰坐在一起的中年女子,高平此时已知道此人姓童,木兰对此人很是有礼,见面是必称姨的。在高平的印象中,此人不爱说话,有些冷漠阴沉,冯学曾对她说过,此人下盘极稳,想是个高手。
当时她还很好奇了一阵,后来得知这个世界的高手也不过是身法快,力量大,出手稳,那种一掌下去山崩水分是绝对做不到的。
听到姓童的女子的话,高平一愣,那边木兰已道:“童姨所说的话,我是不理解的,母亲好好的,又哪里有什么遗愿?”
“老场主已经归去,现在由大小姐主持大局。老场主去世前曾留话,作为男儿家,嫁人还是正途。大少爷虽然男生女相却也是不愁嫁的,只要大少爷将印鉴归还给大小姐。大小姐必定会为大少爷找一门好亲事的。”
木兰冷笑了两声,转身对高平道:“高姊勿怪,木兰实为男身,只是自幼被当做女儿长大,更对女儿身钦羡,这才男扮女装。木兰已过二十,穿男装的次数却不到五次,实不是故意欺骗高姊。”
高平没有说话,心中则在大叫,真是狗血啊狗血。
她没有说话,木兰又道:“实不相瞒,木兰出身初芽牧场,家母身体欠妥,五年来,牧场中事物皆为我在料理。若高姊愿意相助,在下愿与高姊结为异性姐弟,必不背弃。”
这些天的相处,他已经知道高平虽然看起来温吞,却也不是好欺负的,虽然没有太多的野心,但也想有自己的势力。
他这话的意思就是虽然我现在落魄,但我还是很有实力的,若你这次能助我,以后我必将回报。
“大少爷,若是老场主还在世,你这话,倒也有几分力度,只是现在,若是和高小姐结拜的话,却是要拖累高小姐了。”她说着,也转向高平,“若是高小姐此次愿意帮忙,我初芽牧场必承此情。高小姐放心,我家新场主初掌大权,绝不想得罪高家的。”
她这话虽然看起来是泄了自家的底,有示弱的嫌疑,但也说的明白:你不用担心我对你有什么不利。
一时间,两方的注意力都在她身上了,高平不得不开口:“此乃初芽牧场的内事,我却是不能掺手的。”
她这话一出,那姓童的脸上闪过一丝喜色:“高小姐的这个情,我初芽牧场日后必有厚报!”
木兰目光一暗,却是神色不改,他叹了口气,朗声道:“海棠、芍药,这五年来,我可有做不利于牧场的决策?”
被他点到的两个人一震,然后迟疑看,摇了摇头。
“木槿、红棉,这五年来,我可有做对不起牧场上下人的事?”
剩下的两人也摇了摇,脸上闪过一丝愧色。
姓童的见跟随者都有些动摇,连忙道:“大少爷,论手段论心思论处事,你都是一等一的,若你是女子,我童永必定生死相随。但你是个男人,大少爷!我初芽牧场历经七代,先人呕心沥血这才有了今日的规模声望,怎可交与你一个男子之手?若你他日嫁人,我牧场归谁?大少爷,望你以我牧场为重,以我李氏为重,将印鉴,交出来吧。”
她这话说的大义凛然,又是夸赞又是感叹又是表态,但却正中木兰最薄弱的环节——男人!
他是一个男人,所以就算他千好万好,再有能力再有本事再处事公道,他也没有资格成为初芽牧场的主人。
果然,原本有些犹疑的四人听了这话又坚定了起来,海棠开口道:“大少爷,您就交了印鉴吧,我海棠对大少爷一直佩服的很,若大小姐、大小姐将来对大少爷不好,我海棠愿为大少爷效死!”
她这话,也堵住了自己的路。她参与这样的事,本是有大功的,但此时说出这话,最最起码,以后也是升迁无望了。
但这话,却比童永刚才所说对木兰的打击更大,他脸上一白,随即笑了起来:“男人!男人!果然就是因为我生为男人吗?”
“这是注定的。”
木兰哈哈一笑:“童永,你过来杀了我吧,印鉴我是不会交的,信我也是不会写的。我身为李氏儿女,就算不坐那个位置也无甚,但我却万不信我那个大妹妹能将牧场主持好的!”
第六十四章惊变(下)
外面已经开始下雨了,舱室门大开,雨水顺着风洒了进来,也好在童永等人站的靠外,挡住了一些风雨,不过即使如此,高平站在里面,也还是觉得一阵阵发冷,若不是气氛太不对,她真想对童永等人说:“不管你们想做什么,进来再说。你们武功好,身体壮,不怕风雨,但这要被甩到海里,恐怕再好的武功也没用了。”
也仿佛就是为了对应她的想法,又是一个大浪,高平这样被绳索固定着身体的还差点被甩出去,门口站着的海棠几人,若不是反应迅速的扒着门,估计已经要落海了。
但是高平发现,在其他人都东倒西歪的时候,木兰和童永都还站的稳稳当当的,那样子,就仿佛站在平坦的地面上。”难道这木兰也是个高手?”高平一愣,想到木兰先前出去的时候也是歪歪斜斜的,不过又转念想到,那恐怕是做给看她的了。
她这样想着,只听童永已道:“大少爷果然了不起,我只以为少爷在武学上天赋平平,却不想,原来是堤防我呀。”
木兰神色不变,扬眉道:“我一直以为,有童姨在我面前,永远也没有要我自己动手的一天。学武也不过是想着强身健体,却不想,第一次动手,面对的就是童姨。”
童永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犹疑,但随即又平静了下来:“大少爷果然字字诛心,我童某人自然是做了对不起大少爷的事,但,我对得起祖宗!”
说完,就欺了上来,这一下当真是快如闪电,迅若惊雷。高平只觉得眼前一花,再然后就看到两个身影纠缠到了一起。
此时浪越来越大,原本站在门边的死人也不得不拉扯着来到屋里,靠在墙壁上。但是原本舱室的门被劈坏了,此时也只能勉强的掩着。几人虽然能勉强不摔倒,但也不要说去帮忙了。
冯学挡在高平前面,以免两人波及到高平。
高平看着场中的两人,却紧张不起来。这第一是因为她知道无论谁赢,和她都没有太大的关系;第二则是随着浪越来越大,她越来越觉得此时的场景荒唐。
他们在这大海上,遭遇暴风雨,船只随时都会被淹没,本应该是同心协力,共度难关的,结果却自相残杀起来,这让她觉得很有喜感。当然,这份感觉并不针对木兰,毕竟木兰是为了保命。
而只是觉得这童永实在没有大局观,她不知道,童永本也不想在这种天气动手的。但是两只船一直走在一起,如果这边出了意外,难保高平那边不支援。高平那边的护卫都是军队出身,单打独斗,她是不怕,但若组合到一起,她也知道厉害。
眼看这行程已经走了一半,再不动手,就要到代州了,因此才会在这种天气下仓促出手。当然这也是因为她久在陆地,从不知大海的恐怖的缘故。
她也感受到脚下越来越不稳,船只仿佛随时都要被淹没,心中也有些怕,但走到这一步,也没有别的选择了,只有先解决了眼前再说。
想到此,下手更加凄厉,原本还存了几分香火情,此时却再也不顾了。她这一认真,木兰立刻就露出不支的状态。本来他和童永的水平就有差距,再加上从未和人生死相搏过,先前也就是憋着一股狠劲,这才能和童永不相上下。
童永此时一不再留情,他就立刻遇险,眼看童永一掌劈过来自己就再无可避,他一咬牙,反而迎面对上,一把匕首已从袖里滑到了手中。
这匕首是在他来之前,就藏在袖中,用细绳固定好的,为的,就是这一刻。
毕竟多年奉他为主,童永见他自己迎上来,也有些迟疑,而就是这一疏忽,就觉得下腹一凉,然后就是剧痛,她又惊又怒,手中全力勃发,一掌劈在木兰的胸口,木兰身体横飞,贴在舱室的墙壁上。
将他劈飞,童永也不忙赶上去,先查看了一下自己的伤势,只见匕首全入,只留把手在外,也好在木兰仓促之下,无法对准她的要害,否则这一刀,恐怕就要了她的命。
她是老江湖,知道此时还不能拔刀,否则刀身带着血出来,恐怕就有大危险了。
“你们还不将他杀了?”
她对海棠等人怒视,海棠几个面面相觑了一番,最后红棉开口道:“董先喻,少爷已经受了伤,我们请他交出印鉴也就罢了。他、他毕竟是我们的少爷。”
“好、好、好!”
董永惊怒交加,只想把这四个也一起劈死了。是她不想留这个大少爷一条命吗?是他自己找死!走到这一步了,这大少爷的命是绝对不能留的了。
她本想怒斥一番,但此时人心不稳,她自己又身上带伤,倒不忙教训这几人,等过了这一关,自有机会收拾她们。
打定主意,她径自向木兰走去,红棉等人面露迟疑的向前走了一步,她冷笑道:“怎么,真想让他主持牧场吗?”
红棉等人还想说什么,董永又道:“不要忘了,你们的家人还在牧场!”
这最后一句,关键无比,红棉等人身体一震,不由得就退了回去。木兰此时坐在墙角处,有两边的墙壁做支撑,他也能勉强稳住身体。
他坐在那里,嘴角带笑,似笑非笑的看着董永:“董先喻此次立了大功回去,不知会受到怎样的奖赏?”
“大少爷,我董家世代守护牧场。我董永此次的作为,也是为了牧场!”
“是吗?这么说狡兔死,走狗烹,董先喻也是不在意的了?”
董永眉毛一挑:“大少爷,没有用的,你就别费心计了,我最后再问你一次,印鉴在什么地方?”
“印鉴在…”
董永又向前了一步,但并不俯身,只是道:“大少爷,事已至此,我是无法留您了,但我必定会妥善安葬您的尸首的。您若是不说…我搜遍全船也不见得找不出来,说不定…不用搜遍全船,只是在这舱室里就…”
她正说着,突然听到一声抽气,立刻觉得不对,正要回身,就觉得后心一凉,再之后,就看到明亮的剑尖从自己的左胸透出。
她正要回头,那剑又抽了回去,如果说刚才她只是感觉到冰凉生疼的话,那这一下,却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在迅速流失,她回过头,只看到脸色苍白的高平提着一把滴血的剑。
“怎么会是她?”
在最后一刻,童永更多的不是愤怒恐惧,而是疑惑。怎么会是高平?她想过木兰的临死反击,想过海棠红棉的干预,甚至想过,冯学说不定会动手。
是的,就算高平说了两不相帮,但她也不是完全相信的。毕竟从交情上来说,高平和木兰的关系更近一些,所以,她一直在留意冯学甚至留意受了伤的刘迟,但惟独没有留意高平。
这也是高平表现的太不堪了。她身体本就弱,再在这样的环境里来回晃荡,早就被晃的脸色发白,嘴唇发紫了。她又一直把自己用绳捆着,看起来就是被吓的很了。
董永怎么也没想到她会动手,她敢亲自动手!
但高平就是自己动手了,在刘迟回来报信后,她也拿了一把剑,而现在,她就把这把剑刺到了董永的身体里。
这一出,所有人都惊在了那儿。
红棉等人愣了片刻才回过了神:“你、你做了什么!”
“身为属下,对主上动手,是为不忠;木兰一直以国土之礼待她,此人却两面三刀,是为不义;董家世代守护李家,此人却对李家嫡系子孙下毒手,是为不孝。如此不忠不义不孝之人,还不当杀?”
她这样一喝问,红棉等人又是一呆,过了片刻才道:“董先喻,也是为了….,”
“为了什么?为了牧场?”高平冷笑,“我是外人,对这些是不懂的,在此只问各位两个问题;第一,老场主真的去世了吗?第二,就算老场主去世了,临终前真的是那么嘱咐的吗?”
几个人都说不出话,还是海棠先开口:“但是,董先喻有老场主的亲笔信。”
“这更没有道理了,既然那老场主已经去世了,又哪里来的亲笔信?好吧,就算是老场主生前写的,而那封信也是真的,但那也只能证明,老场主曾写过这么一封信,却并不能证明老场主去世了,更不能证明那封信中所写的就是老场主的本意。更何况,那信是否是真的,还值得思量。”
她这一样说,海棠等人更是犹疑。她们实在不知信谁的好。从本心上来说,她们是佩服木兰的,但是,他毕竟是一个男人。能干的男子,打理家务,管理一些事情,这她们也能接受。但成为正式的场主,却是她们无法接受的。
也就是因此,在董永拿出那封信后,她们才会听从。当然,这也是因为,董家世代为李家的贴身护卫,她们这些护卫都曾受过董永本人,或其家人的指点,对她一直甚是信服的关系。
她们从未想过董永会背叛李家,而此时听高平一说,却又觉得,董永也许不会背叛李家,却不见得不会背叛老场主。
此时,木兰咳嗽了一声,断断续续的开口:“海棠、红棉,母亲对我如何,你们是知道的,就算我是男子,你们觉得,母亲会逼我如此吗?”
第六十五章风平
船只依然在忽高忽下。
海棠红棉犹疑的站在那里,看样子一时也拿不定主意。
高平有些急了,开口:“看看外面的天,看看这船,不要觉得这船是结实的,一个大浪,说不定就将我们全部都卷进去了。此时第一要务,不是那封信的真假,而是我们是否能活下去!”
“高小姐说的对。”木兰也道,“刚才我一路走来,都没有见到船员,也未见到张先喻,不知是否已经…,,”
高平知道,这所谓的张先喻,就是这艘船上懂航海的,其实不是什么先喻,只是木兰礼遇她,这才有了这个尊称。
此时听到这么一句,高平顿时说不出话了。她是不懂航海的,但只是看电视上,每次遇到风浪,从船长到船员,上下都忙碌不堪,怎么她坐的这艘船,现在外面竟空无一人?
此时她只觉得自己的人品真是太好了,这样的情况下,这艘船竟然也没有沉没!这比什么永不沉没的船都厉害啊。不过,她这个人品还能支持多久?总不可能支持到这场风暴结束吧。
好在这时海棠开口:“没有,张先喻王先喻等人都无事。”
她说着,把经过说了一遍。
原来大概在半个时辰前,那位张先喻已经看出了天气有些异常,本是要来报告的,却被童永拦了下来,童永立刻认为这是一个机会,于是在暴风雨来之前或下药或突入袭击,就将其他人都料理了。
木兰带的,都是在初芽牧场有些根底的人,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根红苗正,也许不是多么重要,但都有庞大的关系网。
童永也不敢随意的将这些人都杀了,何况就算她不懂航海也知道,没有船员,在茫茫大海上,自己是无能为力的。
在她的计划中,是速战速决,尽快的将木兰的事处理好,就去放船员。她倒不是没想过将高平和木兰都迷晕了再行事,但是第一,刚才高平和木兰已经在用饭,第二,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她的最主要目的还是尽快拿到印鉴以及逼木兰自己放权。
而且说到底,童永在最开始对木兰还带着几分香火情,并没有想过一定要他死,否则她只要趁着无人注意的时候,将木兰抛下海,以她的身份地位,也不见得马上就会被人拆穿。
听到那些船员和张先喻都无事,高平和木兰都松了口气。
木兰道:“母亲的事,我现在也不甚清楚,若将来得到证实,必定会给各位一个交代的。此时,还望各位一起助我度过眼下这关。”
他这样一说,海棠等人都有些讪讪的。
木兰见几个手下都暂时得到了安抚,又对高平道:“在下现在行动不便,这船上的事物,还要高姊多费心了。”
高平也知道现在要有人主持大局,木兰此时的情况显然是有些不妥当的,身体是一方面,这全船上下,此时也难保没有对他还有意见的,就是海棠红棉等人,此时看起来是收手了,但若是木兰马上站出来指挥,难保不会有心理抵触,倒不如由她出面处理更好。
因此也不推辞,谦虚了两句,就点着海棠红棉等人的名字,令她们或去叫人,或去给放关起来的船员,等到王寒佑全身湿透的赶过来的时候,高平木兰两人都是心中一松。
就连高平也知道,这王寒佑和木兰的关系不一般,虽然和童永一样都是被木兰张口叫姨,但明显的亲疏有别。
果然,王寒佑来的时候一脸焦急。
在高平的印象中,王寒佑很有点孔青山的样子,不是说容貌,而是那种处事那种姿态,总是从容总是智珠在握,很少情绪外露,这样的惊恐焦急那是从没有过的。
王寒佑来了之后,只是扫了一眼童永的尸体,然后就把心思放在木兰身上了,在确认她无碍后,这才对高平行礼感谢。
此时情况危急,两人也没有怎么客气,高平顺手就把指挥权转移了。现在那些被关的船员已经放了出来,大多侍卫因为被下了迷|药,一时也派不上用场,但王寒佑一边督促还清醒的人,一边亲临甲板,和张先喻一起督促众人。
她自然是不懂航海的,但众人都知道她是木兰的亲信,她出现在这里也有稳定军心的作用。
再说那些侍卫,对张先喻也不是怎么看得起,有她在,才会真正听话。
其后的半个小时,高平终于知道,原来自己先前不是人品好,而是,先前的那些浪头根本就是开胃菜,真正的风暴,根本就不是那个样子的。
本来固定在舱室中的家具也被抛的有脱离的迹象,若不是冯学护着她,就算有绳绑着,她也难说不被抛出去。
高平是不晕船的,又在海上航行了这么多天,早就适应了,但此时也被抛的头晕目眩,先前吃的都吐了出去。
不过,也不是她一个人有这种症状,冯学等人也都是在勉强支撑。
这其中,最难过的就是木兰,他身上带伤,在这样的环境中是最难熬的,高平等人吐的还是食物和酸水,他却不时的要吐两口血出来。
不过即使如此,他也咬着牙,不出一声,看的高平很是感叹,这人要是生在中国古代,绝对是一代枭雄。
就在高平觉得船只要被淹没的时候,暴风雨突然停了,仿佛就在一瞬间,就回归了平静。乌云散去,再看天空,正是碧空如洗,夕阳明媚,半边海水波荡着一种嫣红的色彩,看起来很有几分羞涩。
众人一时都有些恍惚,原来,才不过是一两个时辰的事吗?
再之后,也就是例行的事情了,修补船只的修补船只,找人的找人。在最后发现满船上下还是失踪了四人。这四个,到底是因为反抗童永被杀了,还是不小心掉入了海中,此时也不好追究了。
海棠红棉等人要如何处理,高平也不愿知道,这毕竟和她无关。令她欣喜的是,毕封无事,虽然受了伤,却也不是养不回来,显然是童永也不想得罪死了高平,这才没有下狠手。
不过有这一喜,却有更大的忧,那就是高平的船不见了!或者说,木兰的这艘船在先前迷航了。
在暴风雨中,又没有船员操控,这艘船自然就被刮的偏离了原本的航道,至于说到了什么地方,连那位张先喻也不敢确定,说要到晚上再看看星空才能辨认。不过他们一直在近海行驶,想来问题不会太大。
因此高平冯学等人也只有暂时滞留在木兰的这艘船上。
木兰对她自然是礼遇有加的,专门给她安排了舱室,言谈之间,更是多有感激。
“不瞒高姊,木兰自幼就为男儿身苦恼,从小就发誓要做出一番不让于女儿的事业,却不想处处受阻,此次若不是高姊援手,几乎要丢了性命。高姊却是母亲王姨外,第一个知道我的身份,却没有鄙夷的人呢。”
他靠在床上,惨白着脸,虚弱的说着这话,高平听了,却没有半点怜惜心软,只觉得一股股恶寒。
木兰也许说的是真的,但是,高平怎么也不相信他是愿意将这等姿态露于人前的,就像他自己说的,发誓做一番不让女人的事业,又怎么会随便的露出这种男儿姿态?
更何况,几次相处,此人都洒脱优雅,说是女人,绝对不会让人有半点的怀疑,又怎么会突然的变得这么软弱?
说这些,恐怕还是为了满足她的大女人心态以及博取同情罢了。
想到这里,高平有些叹息,若是身份没有暴露,他此时说的必然不是这些。这么快的转换角色,又这么放的开….,高平简直有些郁闷了,为什么她遇到的这些人,一个比一个厉害?
心中这样想着,嘴上却还是要客气。
两人客气了一通,木兰道:“却是我疏忽,竟忘了对高姊说真名。我姓李,单名一个靛,木兰却是我的字号。”
高平一直对初芽牧场有几分好奇,听他这样说了,立刻就问了起来,那木兰也不隐瞒,大大方方的就说了,当然,至于说的是真是假,有多少水分就难说了。不过就算如此,高平对于初芽牧场也总算有了大概的印象,对于木兰的境况,也有了一些概念。
最后木兰道:“按祖训说,是不能给大雁贩卖的,但木兰这次出来,却是想给牧场另一找条出路。”
”如此也好。”高平笑笑,“却是我失礼了,你还带着伤,正是需要休息,如此,我明日再来看你。”说着,站了起来。
她走后,木兰躺回床上,闭眼养神,过了片刻,王寒佑走了进来:“你也太费心了,好好养伤才是正经。”
“不费心?不费心我说不定永远都没机会养伤了。王姨,我也知道牧场有人看我不惯,也知道身为男子总有诸多不便,但总想着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却不想,是我天真了。”
他睁开眼,淡然道,王寒佑要说什么,他已经又开口道:“王姨,你不用劝我,我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现在要做的,是要拴住高平的这条线了。”
说着,冷哼道:“大雁缺马,高远航又身为太尉,我就不信,她不动心!”
第六十六章 浪涌
高平很动心,在听到木兰的话后,她差点问一句当真?
不过总算是忍住,来到外面,被海风一吹,彻底冷静下来,不由得长吸口气,心中更是暗道好险。
相传中,初芽牧场的马,比柔然、眺国的都要好上三分,一般富豪家中若有一匹这样的马,
那是必定要炫耀的,就连高平的坐骑,也是眺国和柔然的马配出来的。
不过,虽然走私猖獗,初芽牧场的马在大雁还是不多,因为初芽牧场一直对外宣称那个所谓的祖训。
不向大雁贩马,起码,不公开的向大雁贩马,也正是因此,才令初芽牧场的马用价值千金来形容,都是委屈。
若是能由她打开初芽牧场的这道门,那以后…
很有诱惑,非常的具有吸引力,不说财富如何,若她能为大雁打开一条马途,那么说不功在千秋,起码,也是她做些什么。
有马的大雁,也许也不会向北宋那样灭亡。
是的,这个蛋糕很大,可是,要吞下这个蛋糕,又要拿出什么?
高平看着海面,思忖。
初芽牧场此时可以说是处在混乱中,老场主是不是死,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人是真的拥护木兰的,同样不知道。木兰的那位叫李初的妹妹是不是已经掌控牧场更是不知道。
木兰的优势很明显,此人有手段有能力有眼光有谋略,可以说是一个绝佳的领导人。
他只有一个缺点,其实这并不算缺点,但是在这里,在这个时候,却是致命的。
他是一个男人。
连他带出来的,愿意以前途甚至性命来为他保命的护卫,连直跟在他身边,保护他教导他的人,都会因为他的这个缺点,而发生叛变,那么,其他人呢?
他再好,别人不愿意接受,又有什么用?
就像在現代,男人可以在外面花天酒地,只要回头,就会被称为浪子回头,甚至他的妻子都会原谅他,说不定还会觉得幸福。而女人,只要一次出轨,只要有一次被抓住了,恐怕一生都难以翻身。
当然,这两者还是不同的,可是,都是人们的观念,这是几千来所形成的,要改变,不是一般的困难。
纵观中国的整个历史,也只有武则天一个人真正称帝,而且是在大唐那么一个开放的氛围,但就算如此,她的大周朝也不过只有十五年,甚至在她在世的时候,就被人逼退位了。
要打开初芽牧场,那么必定是要木兰掌握到实权,并起码对牧场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控制。
那初芽牧场就如同一个国家,她要想得到那牧场的马,就要帮木兰上位。这是容易的吗?
更何况,谁又能保证木兰上位后就一定会遵守诺言呢?
不过那些马,她还是很心动的,只是,她要好好的想想。
其后的时间,她不时的去拜访拜访木兰,毕竟现在知道他的性别了,虽然说木兰是男是女在她眼中根本就不重要,但是该有的姿态还是有的。
因此她只是每天礼节性的去问候一下,然后更多的时间还是和王寒佑交谈。她知道王寒佑是一个老狐狸,因此绝口不提任何有关马的事情,哪旧王寒佑绕到这里,她也不是把话题转开,就是闭口不言。
王寒佑虽然心中焦急,却也不会表现出来,只是心中思忖这高平油水不进,木兰想通过她,拉拢高家,真的有可能?
就这么航行了十多天,终于到了代州。
在得知和自己的小龙舟失散后,高平也想过是要找个地方靠岸回头,还是按原计划到代州。
在考虑了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
这第一是因为此时路上交通更是不便,港口又少,她随便找个地方登岸,倒弄的不上不下。倒不如到了代州之后再做打算,毕竟那里可以说是大雁目前最大的港口之一,就算要回去,也能找到合适的船只。
更何况,他们的目的本就是代州,刘欣是个小心谨慎的,把她丢了,必要先寻找一番才会回报的,这样想来,在发现她失踪之后,刘欣蓝春海等人选择的应该也是先到代州再说。
船还没进港,就见港口一片繁忙,一眼看去,竟发现触目所及都是各种各样的船只。
有三层的,有类似于福船的,还有舢板不断的在各个船只间穿梭。
众人都是在海上呆了这么多天,猛然见到这样的情景,都很有感触。从樊川入海,众人是想大叫,而来到这里,却都觉得眼睛发酸。
“见到人了,终于见到人了!”
有个护卫失态的大喊,却没人笑她。
从港口到上到岸上,还是非常繁琐,不过有银钱开路,自然一切方便,高平来到岸上,还没站定,就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小姐!”
她回过头,就看到白皙山正带着两个护卫向她这边疾奔而来,来到她面前,又激动的叫了声:“小姐!”
高平见到她,放了一半的心,起码不至于没有头绪了,她长吸了口气:“难为你了,船上的人都还好?”
“有两个粗使失踪了,想是…不过少夫君和柳侍夫都好,刘先喻蓝先喻也都是好的,现在能见到小姐,就、就…”
白皙山也是个内敛的,目前对高平也不见得多有感情,但高平若有事,她们就算不给其陪葬,也是得不了好的,因此此时见高平无恙,也是非常激动。
高平听到林若鸿等人无事,大是安心。
码头不是说话的地方,她又和白皙山说了几句,就去找木兰告辞,过了这么十多天,木兰的伤也有所好转,不用人扶,也能行走了。
听到高平的话,他笑道:“本也该去拜访少夫君的,只是此时还有些琐事要处理,却是要失礼了。在这代州,木兰也有些产业,高姊若有需要,万不要客气。”
高平眉一扬,开口:“这个自然。”
和高平失散了,蓝春海刘欣等人也无心置产,就找了一家酒楼住了下来,然后一边日日派人到港口打听寻找,一边又在来往的船只中打探。
他们的船要比木兰的好些,一开始又没有太偏离航道,因此已经来了三天了,这三天,众人只可以用愁云惨淡来形容,今日突然见白皙山领着木兰来了,那真是又惊又喜。
和一堆人寒喧之后,她来到酒楼的右半侧,男眷都在这里,一干人先前就得了信,早就在这里等着了。
见到她,有叫的,有笑的,有请安的,有问好的,高平一路走过去,就看到那个正在怔怔看着她的林若鸿。
隐隐的,高平有些怪异感,不过还是走过去:“小白,怎么了?”
林若鴻先是脸一红,然后眼也红了,再之后脸上闪过一抹怪异,最后才有些磕巴的开口:“你、你来了…”
高平一笑:“是啊,我来了。”
“你、你没事吧。”
“我既然来了,自然就是没事了。”
林若鸿的脸更红了,高平发现他连脖子后面都是红的,耳朵更是红彤彤的,她突然有些手痒,不过就算要捏,也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因此只是笑笑,又和其他人说了会话。
所说的内容也不过是分开后各自的情况。林若鸿这边自然不像木兰那边那么多事,只是船上懂航海的虽然也提前发现了暴风雨,却要比张先喻发现的晚,等她示警的时候,童永那边已经开始行动了,两艘船也拉开了距离。再之后,就是全船上下齐心努力,终于熬过了暴风雨。
再坐的一干男眷大多是高府的家生子,哪经历过这种事,就算是甘草这样幼年受过苦的,也不过是吃不饱,穿不暖,像那种仿佛天地都要灭绝的境况那是从未见过的。
这些天,高平失踪,他们的精神也一直提着,虽然害怕,也无法对别人说,此时高平终于无事,又知道她的性子向来是好的,因此纷纷诉说。
高平听了,或微笑点头,或安抚两句,对于自己的经过,只是用一句差不多就概括。
说了一会儿,她露出倦意。抱琴等人都是有眼色的,于是纷纷收声,或去帮她准备热水,或去帮她准备饭菜。
等这些人都出去了,高平走到林若鸿面前:“小白?”
“啊?”
林若鸿一凉,几乎跳起来。
“我是老虎吗?你这么害怕?”
“不、不是。”
高平一笑,点了下他的鼻子:“小白,我回来了,你却还没叫我呢。”
“叫、叫你?”
“是啊,你不该叫我吗?”
林若鸿期期艾艾了一阵,然后才用蚊子哼似的声音叫了声平平。
高平一笑,摸了摸他的头,转身去找抱琴,在海上这么多天,她是要好好的洗洗了。
林若鸿看着她的背影,眼中,很是复杂。
高平躺在木桶中,想着林若鸿先前的样子,有些遗憾,又有些好笑。
以后,恐怕很难看到那个小白了吧,不过也许会有别的乐趣?想到这里,她突然觉得自己很邪恶,这种心思,自己过去是绝对不会有的吧,就像,在过去她绝对不会,亲手去杀一个人.
她摊开自己的手,手指修长,纹路清晰,没有任何的伤疤和老茧,但是…
她低低的笑了,又把手放回手中。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有些事,是让不得的。
第六十七章逗趣 (上)
高平回来了,原本计划中要做的事也不能耽搁了,首先一点,是要买个合适的宅子,一大堆人总不能长久住在酒楼里。
好在蓝春海等人已经来了三天了,对一些事物也比较熟悉了,只是他们一是不知道高平的意思,二是也怕被高太尉知道,所以只是私下再找高平,也是不敢惊动官府的。人生地不熟,
要想获得消息,也只有大撒银钱,此时要买房产,找的也是那些人。这几日,他们早给当地人留下了一个钱多的印象,因此一听到他们要买宅子,中人立刻纷纷拥上门,将一幢幢宅子说得天
花乱坠。
刘欣把那些获得的信息搜集了一下,就来问高平的意思。
高平听了,想了想道:“明日早饭后,你和蓝先喻随我一起去见姚金,日后既要在此常住,这是免不了的。”
姚金是当地知府,在计划要来代州的时候,高平就将此人调查清楚了。此人是凤巢六年的进士,当时才不过二十四岁,也说得上少女英才了。但就和大多数的平民才女一样,虽然挤上了
这个独木桥,但没有后台,也限制发展。
姚金算是一个会钻营的,因此才能在十五年的时间里从九品到七品又到六品。然后在前年,被升为知府。
从六品到五品,虽只是一品的差距,但却可以说是质的飞跃,不过来到代州,却难说是升是降了。
从履历上来看,此人也是有一定的野心的,也算是个识趣的,想来应该是可以合作的。
她这样说,刘欣自然没有异议。于是在第二天,姚金就看到了高平的名刺,一开始她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确定这个高平就是那个高家的嫡女后,立刻跳了起来。
一边换衣,吩咐下人准备,一边又在心中思忖,还有点怀疑,真是那位高家的?不是来行骗的吧。
在官场多年,姚金也见过假冒世家出身的诈骗案,不过她一看到门外的高平就立刻打消了这个怀疑。
那些侍卫的装备,那带出来的人,特别是那骑得高头大马,若一个骗子能下这么大的本钱,那也不是一般的骗子了。
将人迎进去,奉了茶,一边小心的打探高平的来意。
高平也没有瞒她,就说了,听她的意思还准备在代州常住,姚金有些发傻,虽说五品到六品是一个关卡,但她心中,还是宁愿到江洲、通州这样的地方做一个通判,也不想来代州这地方
做知府的。
虽然海商富裕,在这里做一年知府,起码抵得上其他地方三年甚至五年,但这是什么地方啊?
指射之地!
流放之地!
那是犯了重罪,做官的才会被流放到这个地方。姚金甚至有一种感觉,在这个地方做官,简直要令祖宗蒙羞!
但是这高平竟说要来这里常住?是被高家流放到这里了?但是高太尉还在位,既然高平犯了什么错,最多,也就是将她圈在家中,又怎么会让唯一的嫡女来这里?
但若不是,又是为何?
高平知道,自己主动来代州,不说惊世骇俗,也是引人注目的,因此早准备了一套说辞,大意也就是年前,她差点一命呜呼,后来做梦,梦到一个神仙似的人物,说她命中要来东南方,
否则必有血光之灾。
她在梦中说自己虚弱,就算有心,也无法远行。
那神仙就又说和她前世有缘,因此愿意给一些照顾,只是叮嘱她必定要前往东南。
“这种梦语,我本是不信的。”高平说到这里,叹了口气, “但也是奇怪,自那之后,我的身体就越来越好,原本是二门都不能出的,后来也能出大门了,竟然是大好了。说来惭愧
,我早年身体病弱,常年在家修养身体好后,就日日出门游玩。”
她做了一个羞赧的表情,之后才道:“竟然将那个梦忘了,直到差不多半年前,又梦到那人,催我启程,我这才想起。虽说此事也有可能只是巧合,但也是我胆小,实是不敢试的。”
她这一样说,姚金也就释然了。
梦境仙人她不见得怎样信,但高平的身体本就是大雁朝出名的,此时突然好转,又做了那样的梦,自然是要奉行的。
两人又闲谈了几句,高平就说初来乍到,还下榻在酒楼,虽叫了几个中人,却不知此地情况如何,不知大人有什么指教。
对于这种顺手的忙,姚金当然是要帮的,她本来还想将自己的一处院子让给高平,被高平推了,后来她又想到两人是头次见面,高平又是要在这里常住的,也不好太过热情了,因此就叫
了一个家人,对高平介绍:“此人叫茂春,是这里的当地人,对此间最是熟悉,小姐有若有需要,尽管吩咐她就是。”
高平受了,临走时道:“高某以后在此常住,免不了还要麻烦大人,大人莫要嫌弃才好。”
姚金连连谦逊,等到高平走之后,回昧这句,却再也坐不住了。
“这高衙内的意思是说以后要和我经常来往吗?这、这是要拉拢我吗?她要在此常住,自然要和我打好关系,但、但她那表情,那声音,却还有别的意思……”
姚金并不是一个浮躁的人,但她实在对代州这个地方生厌,心心念念的,就想离开这里,而她偏偏又知道,若不出意外,自己却是有可能在这个地方连任的。一想到要在这里呆五年,甚
至更久,她就觉得要发疯。
姚金在这里来回思忖,那边高平已经带着茂春回去了。
茂春并不知道高平的身份,她是本地人,从未出过代州,高家、京城都离她太远了,但她见姚金对高平如此礼遇,也知道她是个大人物,因此很是小心。
由她这个地头蛇出面,众人又都知道她是知府的家人,很快就找到了一处合适的院子。
房子不是很大,不过是个五进院,前主人是一个贬官,她还算是幸运,家中还有些财产,过去的一些朋友也没有因为她被贬,而太过疏离,因此来到这里之后,还能置办一些产业
作为一个贬官,她平时也无事,就将整个院子收拾的很是风雅,但虽然在这里生活的还不错,她自己却还是整日的郁郁寡欢,最终不过几年竟去世了。
她死了,她的家人自然不会再留在这里,于是就将这院子出手了,本是一个富商买的,那富商买的时候,是贪这院子精制,款待客人,也能显得自己很有雅骨,但买来之后却越想越别扭
,只觉得晦气,因此只是派了个管家在这里照顾,竟是一日都没住过的。
高平倒没有这种忌讳,她看那院子布置的漂亮,布局也合理,觉得实在是一个好地方,至于那个贬官嘛,她觉得这人与其说是可怕,不如说是可怜,竟然能活生生的郁闷死。
因那房子一直都有人照料,但也不用太过收拾,只要打扫打扫,再添一些家具就可入住。
同时她还买了个偏僻的庄子,那庄子是没有什么出产的,只是邻着一个山,要价也是极低的,买的时候,茂春还小心翼翼的道:“大官人,那里的风景,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
高平一笑,她哪是准备度假山庄,不过是安排韩悦去研究罢了,那里越没有景致,越偏僻越好。
因最近夫君的身体大有起色,韩悦的心情也开朗了许多,没有那么多忧心,研究家固有的那种劲头就上来了,天天就想着自己的煤,倒比高平还心急
处理了这些大块,下面的琐事也就不需要管了,天天没事,就逗林若鸿。
“小白,来帮我梳头,你不是说以后要天天帮我梳头的吗?”
“小白,我发现你现在认生了,都不怎么叫我平平了。”
“小白,今天不听故事了吗?好吧,是你自己不要听的,明天可别说我不守信哦。”
林若鸿不像过去那样天真浪漫,众人也都渐渐发觉了,抱琴还曾笑着对高平道:“经过那事,少夫君也变了不少呢,一开始少夫君也怕的很,后来还安慰我们呢。”
抱琴所说的,就是那日的暴风雨,当时他们这些男眷在一个舱室中,都吓得哆嗦,林若鸿更是吓的厉害,不断的在甘草的怀里叫高平,但后来暴风雨真正厉害的时候,他倒平静了,反而倒过
来安慰其他人。
“看来小白就是受了刺激,才彻底想起来的吧。”
听了这话,高平心中也就有数了,不过却仍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依然对林若鸿嘘寒问暖,吃饭的时候,不是让林若鸿帮她挑鱼刺,就是她自己帮林若鸿夹排骨。
没人的时候,更爱捏捏他的耳朵,摸摸他的头。
林若鸿每次都被弄的面红耳赤,有心躲避,高平又道:“小白,抱琴说你长大了,看来真是长大了,过去你还说要天天跟着我呢
林若鸿听她这么说,更是羞得恨不得钻不到地里,纠结了好一会儿,才磕磕巴巴的说:“平平,那我长大了,就和过去不、不太一样了。我、我看书中说,男女有别,我们……”
见他这个样子,高平笑的肠子都要打结了,但还是一脸惊讶的道:“那你不想看到我了?你过去可不是这么说的呀。”
林若鸿看着她,半天说不出话。
第六十八章逗趣 (下)
林若鸿最近很纠结,从那场暴风雨后,他就在纠结。
他想到了过去的所有,想到了最初,他曾怎样幻想过和自己的妻主琴瑟和谐;想到了自己知道被许给高家时的无奈;想到了在高府一个又一个的夜晚,他独自思忖着自己的未来。
不,他不是不知道高平的好。
在生病的情况下还来看他,给他带东西,在他在高老夫君那里立规矩的时候帮他说话。
这些,他都是知道的。
那时候,他就想,这个女人也许没有什么惊世才华,但却绝对是一个合格的妻主,和这样的人生活一生,已经算是他的幸运。
可是他不知道要怎么迈出第一步.
他在林府长大,在他的印象中,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就是那种相敬如宾的典范,在他小时的记忆中,好像还有父母共读一本书的情景。但是后来,也只是母亲偶尔到父亲的院子,父亲偶尔
的问一句母亲的衣食罢了。
在一起吃饭,也是食不语的,偶尔说起话,也不过泛泛。
在才女佳人的书中,他看过一些男女相处的情况,也幻想过,但是他知道,那在他和高平之间是无法施行的。
嫁过来一年,妻主的身体已经大好,他们却还未圆房,他表面上淡然,其实也还是有一些忐忑的。
虽然这不是他一个男人该想的事,但他已经为人夫,为妻主生女育子,也是她的责任。
但这种事,他又怎么能主动?
他等待着,就在他以为自己等到老的时候,却又出现那样的事情。他的姐姐,他过去尊敬、敬佩的姐姐,竟然突然变得那么陌生可怕。
“高家城外有一处庄子,目前颇有动向,弟可代姊留心。”
就这么一句,仿佛也没什么,但他看到后却只觉得浑身冰凉。
他虽是二门都难出的男人,也知道朝中局势复杂,也知道高太尉和宁王关系微妙。
而他的姐姐却在这个时候要他留心,要他留什么心?
他不需要知道具体的事情,他只需要知道他的姐姐想让他做什么就可以了。
论感情,他的父母、姐弟自然要比高家、高平更深刻,可是他的骄傲他的自尊他过去所接受的一切都让他做不出来那种事。
也不想做。
他不知道要如何处理,在整个高家,他没有人可以商量,而回娘家,又让他如何说自己的姐姐?
他知道,自己的父母对大姐抱有多少期待,若他们不能接受这种事,那要怎样的失望?若他们接受了……那对他来说是更可怕的事情!
不知道是怎么想到要死的,可是,看到那根绳,看到那高高的房梁,却只觉得亲切。
然后,就那么做了。
“少夫君在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他正想着,就见茗翠端了一个盘子过来,上面是红彤彤的草莓。
“这是今天才送过来的草莓,小姐专门让人捡了全红的来个少夫君尝呢。”
林若鸿的脸一红,一时竟接不上话,茗翠倒也不觉得稀奇,只是见他没有动,才有些诧异的道:“少夫君不过来尝尝吗?小姐专门吩咐让去了后面的蒂,加了蜂蜜雪糖,说少夫君一定爱
吃呢。”
说到这里,他再不去吃,就不对头了,林若鸿走过去,拿起旁边的勺,挖了一颗,放进嘴中,果然甜甜酸酸的,口感极好。
草莓好吃,但他的心中却更为扭曲,茗翠见他恹恹的,还以为他生病了,不敢耽搁,连忙叫人去给高平说。
高平也在吃草莓,不过只是拿着筷子叉着吃,她这动作是极为不雅观的,但在这里,天老大,她老二,谁又会去说她?
她一边吃,一边想,这代州什么都好,海鲜也多,水果也多,也没有那么多麻烦事,就有一点,天气很是烦人,现在还好,再过两个月,就难熬了,虽说可以用冰,但总不能天天闷在屋里吧
,这里又没有电脑。
要不干脆效仿某个穿越前辈弄个循环水帘?当时看书中描写的,好像不是太难。
她正在想着找人试试,那边茗翠派的人来了,说了林若鸿的情况。
高平一听,就知道是为什么了,嘴角不由得上勾,其实,她将那份草莓送去的时候,就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了,只是她本来想着林若鸿总要做好表面功夫的,哪知道反应却这么大。
“最近是不是欺负他欺负的有些狠了?”
她在心中想了想,又觉得应该还不过分,她对林若鸿多好啊,吃饭的时候夹菜,睡觉的时候讲故事,现在听到他“病”了,还连忙去探望,若是过去的小白,不知道要多开心呢。
这样想着,已经来到了林若鸿的院子。
这院子本来只是个摆设,后来是林若鸿自己说自己要长大,需要一个单独的院子,这才让他真的住过来的。当时高平还很有些失落的叹息了一番:“以前你缠着我的时候,我还总想
着要你长大,现在你真长大了,我
却又觉得不若过去那样的好。”
她说这话的时候是在打趣,但其实也是有几分真心的。
再没有人,会那么全心全意的依赖她;再没有人,会那么全心全意的喜欢她。也许,只是一种雏鸟情节,但是,这种全心全意的依靠,也总是令她满足。
她摇摇头,终于承认自己还是过分了点,小白消失了,也不是林若鸿的错,何况,小白也不见得是真消失了。
林若鸿此时正对着草莓纠结,看到她来了,顿时一惊:“平、平平……”
他瞪大眼,有几分尴尬,几分慌张,脸皮迅速的变红,高平先前找到的那丁点良心,立刻抛到了九霄云外,只觉得这么有趣的人,如果就这么放过了,以后不见得要怎样后悔呢。
走上前,温声道:“茗翠说你病了,哪里不舒服?”
林若鸿摇摇头,高平又道:“病了一定要说,不要怕吃药苦,我让郎中给你开不苦的药,吃完后,再让你多吃两块点心。”
林若鸿只是摇头,心里有几分喜悦,但又有几分心酸。这么好的人,他却错了过去,现如今……
他微微的有些出神,那边高平已抬起手,试了试他的额头。
轰的一下,林若鸿的脸更烧了,他自己都觉得简直可以拿去烫鸡蛋了。
“果然是有点热,让人请郎中来好不好?”
她笑的更加温和,林若鸿怔怔的看着她,然后终于一咬牙:“我、我有话要对你说。”
高平拉着他的手坐下来:“你要对我说什么?”
“我……”
林若鸿看了眼旁边的茗翠,后者立刻识趣的退出来。
他长吸了口气,咬咬牙,就要再次开口,高平已挖了颗草莓放在他嘴边:“不要急,先吃颗草莓再说,总会听你说的。”
林若鸿看着她,高平笑道:“吃啊。”
看着她温和的面孔,他不自觉地张开了嘴。这个人,这样的温和,这样的好,即使在那样的情况下,在他惹了那样的麻烦,变成了一个白痴,也不嫌弃,反而一直细心的照顾他、教导他。林
若鸿知道,他当时那样的情况,高平随便将他扔一个地方,都不会有人说什么的,但高平没有,在高府的时候没有,出了京城之后没有,来到这里依然没有。
突然的,他有一种恐慌,如果他说了,那么,是不是这一切都要消失了?是不是他又要和高平恢复到那种相敬如冰或者说是冷漠如冰的状态?
原本下定的决心突然动摇了起来,他不知道怎么做回过去那个淡然自持的林若鸿,但是,他又做不成真正的小白了。
“好了,看把你吓得,不想看郎中就不看吧,温度也不是很高,我让人给你煮莲子粥喝,好不好?”
林若鸿愣愣的点点头。
见她这个样子,高平原本被抛掉的良心又捡了起来,叹气道:“小白,不管你是否长大了,你我都是夫妻,是要一生生活在一起的,有些事,你不用想太多的。”
林若鸿猛地回过神,但只见她又笑吟吟的挖了颗草莓送到他嘴边,他不自觉的张嘴又吃了,那草莓个大多汁,他又魂不守舍,一些汁液就顺着嘴角流了下来,高平顺手帮他擦了。
她做这些很是习惯,当初林若鸿才醒过来的时候,吃饭喝水都是要人盯着的,虽然这喂饭、擦嘴角已经有一段时间不做了,但现在做来,也没半点勉强。
倒是林若鸿,本是发红的脸迅速变成了白色,身体也在一瞬间坚硬的如同木棍.心中直想着,地上出个缝,让他跳进去算了。
高平这个动作真是无心的,此时见他这个样子,又从地上捡了一点良心,开口笑道:“你若不想吃这草莓,也不用勉强,我让人去给你做粥。”
等她出去后,林若鸿才松口气,同时,又有些怅然若失,然后,他不自觉的抬起手,摸了下自己的嘴角。
“那个人……”
他怔怔的出神,直到茗翠进屋才惊觉自己在做什么,然后,他腾地跳起,急匆匆的回到自己的房里,爬上床。
“少夫君,少夫君,小姐让人给你做了粥,你不喝吗?”见林若鸿躺到床上,又担心的问道, “难受的厉害吗?还是请郎中吧。”
“不要。”林若鸿抓着他的手道, “不用,我就是困了,休息一下就好。”
是的,他要休息一下,他现在的大脑太乱了,他要睡一觉,清醒过来,然后再好好的想想,到底要怎么办。
第六十九章红楼 (上)
高平看了一眼才送上来的帖子,又看了一眼同样是不久才到的信,叹了口气。
来到代州这一个月,她没事逗弄逗弄林若鸿,买了房子,安排了韩悦,找人调查了代州的一些基本情况。
在这段时间里,木兰一直没有打扰,到了最后,她几乎要将这个人忘了。
而高太尉的这封信是三天前才送到的,今天,木兰就送来了名帖邀她去听曲。凑巧吗?还是说她府里出了内奸?
除了这两个可能之外,她更愿意相信,木兰是料定她必定要和高太尉说的,然后算准了时间,要她的答复。
和木兰合作,这件事可大可小,被人抓住做文章的话,很可能落个有嘴说不清的下场,因此,是必定要给高太尉说的。
她又看了一眼高太尉的信,那里关于木兰的事情只有一句话:“此事吾女可自行其事,若能助那木兰上位,实乃大善。”
在去信的时候,她还有些忐忑的,从她本心上来说,毕竟马匹,正是大雁所需,但是她也知道此事有些棘手,很怕高太尉反对,而她又不能说没有马,大雁危险这样的话。
哪知道高太尉的回信却这么干脆,倒令她有些意外了。
她正想着,那边就有人来报,说林若鸿来了,她一愣,这才想起,是要到吃午饭的时刻了。
林若鸿是带着食篮来的,两个食篮,放着四碟小菜,一碗汤。小菜是炒菜心,青菜豆腐,清蒸石斑以及蒜臺腊肉,汤是酸辣冬瓜汤,此外还有一个食盒,专门放着碧玉米。
菜都是偏清淡的,而汤则是酸辣的,既是用来清热,也照顾了高平的口味,看林若鸿有些发窘的将那些碟子一个个放好,高平只在心中暗笑。
“看来这小白长大了,也是有好处的,否则只会给做我甜粥。”
她心中想着,嘴上却道:“我的小白真是越来越能干了。”
林若鸿低着头道:“我、我跟厨房学的。”
“学是有学,但恐怕还是本来就会吧。”高平暗自思忖,她家夫君简直算是这时代的典范了。
要学识有学识,要样子有样子,琴棋书画不说,连男红厨艺也无所不精,若在现代,她为男人,林若鸿为女人,恐怕她再投胎八辈子,也找不到这样的人。
想到这里,她突然一愣。
林若鸿见她半天不说话,还以为自己哪点表现的异常了,纠结了一下.还是开口道:“平平……?”
“啊,没事,我只是在想一件事。”高平回过神,拍了拍他的手,又道, “小白,你真是我的福星,那件事我想了几天都没想通,你一来,我就想通了。”
林若鸿又是惊又恐,想通了,该不会是,想通了他其实……
其实他完全误会了,高平只是想通了高太尉为什么这么痛快就让她助李木兰。
就和初芽牧场的人反对他是一个道理,他是个男人。
不管他再优秀也是一个男人,就算他掌控了初芽牧场,但这,总是他最大的隐患。
如果他上位了,那么只是维持局面,恐怕已经要费力,更何况向外扩张了,或者,再说的险恶一点。在内部不稳的情况下,木兰要保证自己的位置,那么就要靠外援。
那时候大雁,或者说高家,就是他的外援。
木兰不是不知道这种依靠,其实从某方面说,又是自己头上的刀,但在这种情况下,他又不得不依靠。
他那位妹妹说会让他嫁人,可是,真的容他嫁出去?或者说哪怕嫁出去了,恐怕也不会落下什么好下场。
生死相搏,容不得退步,就算是毒药,也要先吞了,想到这里,她叹了口气,再看一眼眼前的林若鸿,不由得心生怜惜,
男人男人,就是身为男人,手段如李木兰,脱俗如林若鸿,也不得不委屈不得不妥协。
“小白,来一起吃,以后天气热了,这些事也不要做了.”
她说着,拿起碗,将食盒中的米分了一半放在林若鸿面前,林若鸿低着道:“没事,反正、反正我也没有别的事做。”
高平一愣,是啊,她虽窝在家中,却还可以做很多事,而林若鸿却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事情做的。
要说作为正室,他是应该管家的,但他这个样子……起码在别人眼中看还是个孩子,虽说是由他和甘草一起管家,但别人若有事,又哪会真的找他报告?
她想了想,一时也想不到给她什么事情做,只有道:“小白,你会算账吗?”
林若鸿一愣。
高平不等他回答,又道:“如果不会的话,那就学吧,你不是一直想长大帮我吗,学会这个就能帮我了。”
林若鸿点点头。
两人一起用了饭,高平吩咐了给林若鸿找一个会算账,懂看账本的男子做老师。众人都知道林若鸿作为正夫君,早晚是要管家的,虽说现在忘了过去的事,但总能学会,因此也不惊讶。
大雁也有男子做老师的,当然,一般是负责教导未出阁的富家公子管家、礼仪,代州虽然偏僻,可是富商不少,因此也有这方面的老师。不过高平要求的精通算账,就有些稀缺了,但还是找
到了一个。
当然,这都是之后的事情了,此时,高平吩咐完,收拾了收拾,就吩咐外面的人准备,拿着木兰的请帖出去赴宴了。
宴会的地点,是一家红楼,高平来到外面,先细细地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布局、环境,这才不慌不忙的走进去。
进去之后,也不动声色的留意观察,红楼啊,这就相当于中国古代的青楼,据说是穿越女必到的地方。
要说她在京城的时候也是有机会去的,只是第一高老夫君管得严,怕她迷恋这种地方伤了身体,早就对众人有吩咐,因此不管是驾车的还是她身边的丫鬟都是是绝对不敢向这种地方带她的;
第二,当然也是最重要的
她自己对这种地方虽然有些好奇,但并没有太多的兴趣。
青楼,倚门卖笑的地方。
多少污秽多少泪水多少不甘,这种地方,是旅游景点吗?有什么必要特意去看?
更何况,古代的妓汝和现代的从本质上来说又有什么区别?现代的妓汝招人鄙视,古代的就真被人高看?还一堆王爷皇子的争着?
因此虽然偶尔她的马车路过,她也只当做不知,只是这次既然来了,倒也不用假正经的做肃穆清高状。
不过她的目光还是大多停留在布置、格局上,对于来往的人,看上两眼,也就罢了。
她这种目光,落在有心人眼中,自然又给她加了个不好色的评价。其实这倒是有些高看她了。
不是她不好色,想当年对着众男星名模她也是留过口水,在心中YY过的,这里的男子虽然美丽漂亮的不少,但一般……也就是她让YY男男恋。要说,把哪个据为已有或是非君不娶这样
的念头却是从没有过的。
因此虽然这红楼里来往的都是粉嫩的少年,但她也就是看看罢了,不是在现代,这种少年相对稀缺,她府里—大把这种类型的呢。
那边木兰已经得到了消息,这时已迎了出来,两人客气了一番,木兰将她带到二楼。
一边带着她向里走,一边道:“这一次,我倒不能说是东家,却是一些海商在聚会呢。”
高平笑着点头,在收到请帖的时候,她已经派人调查过了,这又不是什么私密的事情,自然也不难查。
原来这海商,有走短途的,也有走长途的。短途就是附近的几个国家,在高平看来,大概也就是类似于日本朝鲜这样的地方,长途则要远的多,高平自动代入了欧洲。
短途是见效快,运气好的一年能跑个两次甚至三次。而长途虽然一两年甚至三四年才能跑一次,但只要一次成功,却抵得上短途的五六次甚至十次,
跑的地方不一样,带来的东西也就不一样,因此这些海商也会不时的举办一些聚会,互相拿出些新奇的东西炫耀,同时交换一些信息,甚至交易一些生意。
内陆的一些大商户也多有参与,因此,说主办房是海商,倒也不差。
来到尽头,却是一个楼梯,两个粗壮的护卫把守着,看到木兰自然是没有阻拦的。
那楼梯逼仄,很容易令人联想到地下通道之类的地方,但拐弯绕道的走完,眼前却是亮。
原来已经来到了一个院里。
只见那院子占地广阔,林木花枝随风摇曳,石桌上摆着各种冷盘,男女互相谈笑着,亭子处还有一个黄衣男子在吹笛,宽袖长袍,笛声飘渺。
“劳烦木妹妹亲自去迎接的,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不知这位是?”
他们刚下来,就有一个矮胖女子走了过来,那人穿着倒也普通,只是右手上戴了个青中泛红的玉镯,现在高平已经比过去有眼力多了,知道这不是暇疵品,反而很有讲究,像这种玉里带
有血丝的,恐怕没有两代人是
喂养不出来的。
“这位是刘江宇刘孜,江洲金玉商号的当家人,”
木兰介绍道,那刘江字何等乖巧,一听先介绍自己就知道对方的身份要比自己高,表情立刻更谦和了三分。
第七十章红楼 (中)
“这位是来自京城的高姊。”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刘江字已经猜到了高平的身份。高平并没有想过要藏着自己的身份,否则当初也不会拿着自己的名帖去找姚金了,
姚金作为知府,在本地也是诸人关注的对象,她的家人为高平多方奔走,自然就落在了众人的眼中,有和她交好的就利用机会打探了起来,她虽然没有直白说出来,但也多有暗示
众人就算一开始没明白过来,回去一分析,一打探,也就差不多了。刘江宇虽不是海商,但也来代州一段时间了,对于高平也多有耳闻,她倒是也想过上门去拜访的,但和其他人一样,没人
引荐,也不好贸然前去。
要换做一般人,她们还可以乱攀个由头上去,但高平世家嫡女,这身份比起一般的世女郡主还要高上一些,她们若是随便冒认,恐怕还会引来恶感。
此时一听木兰的介绍,是又惊又喜,立刻拱手行礼。木兰带高平来的时候,就引起了别人的注意,此时又见刘江字先行礼,立刻就围了上去。
高平一样的拱手回礼,说一些客套话,不怎么热情,说起来还有几分冷漠,但众人知道她的身份,只觉得如此已是相当礼遇了,竟没一个不满的。
客套了一圈,那边有人道:“韦大家来了!”
高平抬起眼,就看到一个红衣黑发的男子,那男子,头上束了一个银冠,一张素脸,但就这么款款而来,却给人一种妖艳邪魅的感觉。
“这是此处的头牌,韦大家,歌声甚是出众,高姊听过便知。”
木兰对她介绍道,高平点点头,说是来听曲的,就算是个名义,也总要有人来唱一首。
高平的地位最高,众人纷纷让她上座,她谦逊了一番,也就坐了,那韦大家来到前台,先对四方行了礼,手一扬,已有音乐传出。
从上辈子开始,高平的身上都不具有雅骨,那种悠扬、有韵昧的音乐从来都不是她的最爱,当然偶尔的听听倒也无妨,不过却不会特别喜欢,因此坐下来的时候,也是听听也罢的心态,哪知
道那韦大家一张口,她就一震。
音乐也就罢了,关键是声音,磁性的,带着一种很强的穿透力,这不仅令她想起在现代看过一个动画,那动画不是她喜欢的,但就因为其中的配音太好听,她硬是把五十多集的动画都听完了
,还是日语的。
而此时这个韦大家的声音,比她听过的那个配音,还要更有一种张力,只是这声音,也不怪她为头牌。
她这样感叹着,一边听着,一边观察四周,果然,这种声音不仅对她有杀伤力,周围的人都是一副着迷的样子,更有的,一边沉迷着,一边那目光,就有些不堪了。
她一个个的看过去,就看到木兰也是一副色授魂与的样子,高平连忙捂着嘴,差点没被一口口水呛死。
不是吧,难道来到这里,她还能见证一场伟大的男男恋?还是说,木这兰的伪装,已经深刻到骨髓了?
一曲罢,众人纷纷叫好,那韦大家对四方行了礼,随即就退下了,然后两个黄衣小童端着木盘上前。
高平来之前,曾找刘欣问过,知道这是要打赏,这打赏也就是个意思,平时的话,给些银钱也就罢了,但像这种头牌,自然要给一些特殊的,因此把一早准备好的戒指拿了出来。
那小童都是经过训练的,最知人意,但毕竟年岁小,又在红楼这样的场所见惯了金钱交易,此时见只是一个银戒,不由得脸上就带出了几分。
但毕竟训练有素,因此也没说什么,道了谢,就向下一个走去。高平一边喝茶一边用眼角查看,见有人放银锭,有人放金饼,最贵重的,是一块宝石,离得远,也看不出好坏,但从其
他人的出手来看,大概,都是在二十两银子左右,想来那宝石,也不会是太贵重的。
她微微的有些失望,说起来,二十两已是不少,现场有十二三个人,就算不带上她那个戒指,也有二三百两了,换算到现代,就是二百多万,可以说这韦大家的出场费已经是现代的天皇
巨星的级别。
只是她看小说中,多出现一掷千金的豪爽,不由得也有些期盼,这韦大家不管各方面看都是拔尖的,难道就没个狂热粉丝?
看这里的女人,多有对他有些想法的,结果出手也只是普通。
等那小童去了,就有一个高瘦的女人站出,高平先前听木兰介绍,此人姓朱,单名一个宁,算是这些海商中实力最雄厚的一个,家中几代跑的都是远途,只从财富上来说,是绝对不让四
大家族的。
那人说了一通,大意就是,按照老规矩,听过曲了,吃饭前,先看点新奇的东西,高平在木兰的带领下向里走,然后就看到一个圆形木桌,上面看样子是摆的有东西的,但是都盖着红布
。
朱宁拿了一杆银杆将那红布挑开,就看到一片光华,将近一人高的珊瑚,成盒的宝石、珍珠,流光光润的水晶……即使高平不同以往,一时也有些看呆了,不过总算她家中也开的有首饰
铺,一愣之下就回过了神,再看其他人的神色,都只是平平,显然,是习惯了。
旁边更有人道:“朱姊,年年都是这些东西,这次听说你的船队才从海外回来,必有稀奇的,莫要再拿这些东西糊弄我们了。”
那朱宁也不生气,只是道:“匡妹妹,这盒珍珠,可是你家的东西。”
那匡妹妹道:“我家的这个也就是凑个趣,如是知道高小姐今日要来,说什么我也不敢拿这盒珍珠来献丑的,朱姊就不要卖弄玄虚了,莫要让高小姐笑话了。”
朱宁一笑:“说起来,我这次还真是得了一个有趣的东西。”
她说羞,拍拍手,一个护卫捧来一个盒子,她亲手将那盒子打开,又拿出了一个小盒子。
众人见她这么慎重,都伸长了脖子,高平也有些好奇,令几代海商的朱宁都说有趣的东西,想来一定非常稀罕。
朱宁将那东西方在桌上,然后打开:“各位请看。”
高平是站在最前面的,其他人虽然都上前了一步,但也不会在她身边拥挤,没人遮挡视线,因此,她第一眼就看出了那是什么,然后顿时,呆在了那儿。
“朱姊,这、这是……?”
“这是镜子。”那朱宁很是得意, “这东西可以说是我此行最大的收获,此次我共得了两块,这一块,是不准备卖的,而另一块,却是准备送上京的。”
众人啧啧称奇,围着那一小块镜子看来看去。此时高平也回过了神,为了保持和众人一样,她也多看了两眼,其实,那东西,她太熟悉了,那镜子,就是她家出产的。
在第一次试验成功之后,又烧出来的大块透明玻璃都被她下令做了镜子,当然,也没有多少,毕竟要透明,块头又比较大的还是不多的。
临出京之前,她记得总共得了七块。
一块在她手里,两块在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那里,剩下的三块,被她安排送到了通州、桉州和永州。
也没有打上高家的标记,因为这东西毕竟有些扎眼,不比那带颜色的,那最多也就是个欣赏价值,而这个,却是有实用的,若是机缘凑巧,或哪个聪明的,甚至有可能开发出其军事作用。
这三块镜子是在她离京后卖出去的,高太尉在给她的信中也提到了,说卖了高价,三块镜子,总共卖了两万两,当时还在信中赞扬了她一番,又叮嘱了一番。
赞扬的是她能干了,叮嘱的是,这些都是小道,虽利润丰厚,却也不可过于沉迷,就是要经商,也要知道哪些是可作的,哪些是不可做的。
其他的,却没有说什么,当时她还有几分自嘲,想着自己真是看小说看多了,不过弄出一块镜子就认为会引人注目,这世界之大,不知道多少稀罕东西呢,这镜子也就是新奇,对人们
的作用也不过是能清楚的看郅
自己的样子罢了,难道还真能再出一个穿越者指出利用其中的玻璃可以做望远镜?
她本来已经把这事丢在一边了,哪知道却在这里看到了自家的出产,而听这些人所说的意思,这镜子,还是从海外得来的?
她知道其中必有猫腻,也不表露出来,只是跟着众人一起称奇了一番。
然后又是吃饭听曲,这里的食物倒也是精美,只是高平想到身处的地方总有一种怪异感,因此只是夹了两筷子便罢了。
此后那韦大家又出来了一次,只是这一次却没有再讨赏,唱过一曲,还给众人敬了酒,之后就退了下去,然后就是其他的一些男子,或吹笛或弹筝,也都没有再讨赏,而众人也不像韦大
家出来时那么安静,反而两三
个在一起说话喝酒,显然是在谈论什么事情了。
高平的桌前自然也是络绎不绝,本来就没什么交情,也没什么话,但只是为了在她面前混个脸熟,不过她们也知趣,怕引起她的反感都不多谈,要是看她没有接话的意思,自然就会离开
。
虽然明知是她们营造出来的,高平也不得不承认,和这些人谈话是非常舒服的。
在宴会差不多结束的时候,一个黄衣小童走过来:“大官人,我家公子有请。”
第七十一章红楼 (下)
高平一愣,还没有反应过来他说的韦大家是谁,那边正在她身边的朱宁已笑道:“果然是高小姐,这韦大家可是鲜少邀人进入内室的。”
这话一出,旁边人都带着有些暖昧的神情笑了出来,高平也笑笑,跟着那小童去了,这次却不是走先前的楼梯,而是顺着一条石子小路向前,拐了几次,就看到一个木楼。
周围花木扶疏,楼前有池,看起来很是幽雅,高平被引入前厅,先有人奉了茶并瓜果点心,等了会儿又有人出来道歉,说那韦大家要换衣装扮,高平听了一笑:“既如此,那就罢了,
高某还有事,就先回去了。”
那出来说明的小童一愣,顿时接不上话,高平正要离开,就听里面一个声音传来:“高大官人好没耐心,就连这盏茶的功夫也等不及吗?”
“盏茶的功夫我却是等了,只不知韦大家想让我等几个盏茶的功夫昵?高某虽是一个闲人.却也没有这许多盏茶功夫呢。”
那边停了一下,然后传来一声叹息,说起来,这声音幽幽,带上那种穿透力很是惑人,但高平却只觉得寒颤,一想到一个男子对镜长叹,她的鸡皮疙瘩就要出来了。
“本以为韦大家找高某是有事,若无事,那就罢了。”
她说着,就要离开,那韦大家终于走了出来,此时他已经换了身鹅黄|色的衣服,头上束的也是玉冠,比起先前,少了几分邪魅,多了几分清雅。
他出来后,先看了高平一眼,这一眼看似普通,却带着几分哀怨,就仿佛埋怨高平的狠心似的,高平嘴角一抽,避过了脸。
韦大家气的几乎要磨牙,在他面前也有女子装清高的,但又有哪个,是这么嫌弃的?而且还口祼的表现了出来。
但他总是历经风尘的,虽然心中气恼,面上去不带分毫,声音更加哀怨:“其实也是无事的,只是如此贵重的东西,小弟实不敢收。”
他说着,送出先前的银戒,高平嘴角又是一抽,这“小弟”又是怎么回事?没听说过红楼中的男子用这样的称呼啊。
正想着,就有一个小童进来说:“公子,刘官人来了。”
韦大家看了高平一眼,想说什么,终于只是一笑:“高官人若不介意,小弟就要请刘官人进来了。”
“我正要离开,自是不介意的。”
“高小姐是要避开小妹吗?”那边刘江字已经走了进来, “小妹却是因为高小姐在此才会来拜访韦大家的。”
高平一笑,却没答话,那刘江字脸色一变,随即又笑道:“是我的不是,该罚!小弟,拿酒来,我自罚三杯!”
那边就真有一个小童却拿了酒壶酒杯,刘江字倒了三杯,当着高平的面都喝了干净。
“实不是故意隐瞒高小姐的,只是外面人多,不好说话,在下虽想上门拜访,也怕成了不速之客,万般无奈,这才让小弟代邀,还请高小姐勿怪!”
其实她这话只说了一半,今天已经认识了,她明天厚着脸皮上门又有什么,一次不行还可两次,去的次数多了,每次都尽到礼仪,高平总要见她。她之所以用这个方法,也是因为见高平
对韦大家仿佛有些意思,听曲的时候就难得专注,出手更是豪爽。
别人看那银戒只是普通,但她家世代经营珠宝的,一眼就能看出上面镶嵌的,是最近才流传到江洲的玻璃,虽说只是一小粒,但若是在江洲的话,也要五十两。那高平看着也不像纨绔,
若不是对韦大家有所爱慕,出手又怎么会如此好爽?
她看在眼里,当下记住,事后就找人安排了。
她本想着由这韦小弟出面,先引得高平欢心,再谈事情也就容易了,哪知道高平却不吃这一套。
她表面功夫做的十足,高平也不好追着不放,因此也只有一笑:“却不知刘官人找高某何事?”
刘江宇看了眼韦小弟,后者立刻摒弃了左右,自己也退了出去。
“不知高小姐对朱姊拿出的镜子,怎么看?”
“很新奇。”高平不动声色的回答,看了她一眼又道, “怎么,你那里也有?”
“却是让高小姐说对了,那镜子,我这里也是有一块的。不仅是镜子,我这里,还有一样东西,却是高小姐的家里出产的呢。”
她说羞,又拿出一根金叉,那叉子倒也普通,只是上面镶嵌了七彩玻璃,看起来很是漂亮。
她将那钗子放在桌上,笑道:“我家有一个老工人,几代都是在我家做工的,看了这镜子和这钗,却说上面,都是一样的东西呢。”
高平只是不语,刘江字心中慢慢有些发毛了,想着自己真是鲁莽。就算知道那镜子是高家弄出来的又如何?人家不打高家的标记,明摆着就不是想让外人知道,她偏偏要来揭穿,却不是来打
高家的脸吗?
想到这里,很是后悔,虽说她也不怕高平怎么样,但是,结这样的怨恨显然是多余的,她这边还想再说什么,那边高平已道:“却不知刘官人想做什么呢?”
此时再退缩已经没有意思了,倒不如把话说开更有回转余地。
“高小姐请了,在下实无恶意,只是在下几代经营珠宝,家中却无这玻璃首饰支撑,实在惭愧,因此……”
她说到这里,停了停,高平倒也不难为她,接道:“你的意思是让我分一些玻璃给你么?”
“却不敢,只是,想要一个差价。”她说完,见高平还不答话,又道, “若高小姐不同意,我们也可以只拿首饰的。”
高平笑了:“你单拿玻璃也成,不过这事,我却是不怎么管的,现在又在这里……恩,等我回去写信请示了家父,再给答复可好?”
这基本已经是同意了,刘江宇大喜,她却不知,高平本就是故意放那个戒指上去的,不过她本来是冲着那几个海商去的,却不想吸引来的却是刘江宇,这和她的计划不符,只是也不好推掉。
当然,她倒不是特意给刘江字面子,只是刘江宇已经看出了玻璃和镜子的关系,再将她撇开,反倒不好了。
她和刘江宇寒暄着,心中则在自省,以后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不要以为是新技术,其他人就看不出来,这世上的聪明人不知多少,她并不比别人拥有更多的优势。
又闲话了两句,高平就告辞了,回去后先洗了澡,想了想,又让人准备了热水,想着把头发也洗洗。
平时她洗澡的时候都是用水冲冲,过个两三天,才会让人准备好,再彻底的清洗一次。这时代可没什么洗发露护发素,用的也就是皂角猪苓,当然,作为高家大小姐的她还可以再用上鸡子蜂
蜜以她自己的感觉来说是不差,她现在的头发是要比过去多比过去长的,却也没见怎么发叉,也没见怎么掉头发,但总是不方便,没有莲蓬,她自己要洗的话会非常麻烦,因此总是由其他人
帮忙。
她昨天才洗过头,今天会想着又洗,不过是心理上有些不舒服。
这边刚说准备好了,那边就有人说林若鸿来了。
“怎么还不睡?”高平见他身后的茗翠提着食篮,笑道:“不会是想我这么晚还吃东西吧。”
林若鸿脸上一红,将食篮中的碗取出来才道:“莲子、莲子百合粥,我听说,不妨事的。”
“这样,那就先放到那儿凉着,你过来先帮我洗头吧。”
“啊?”
“怎么,你不喜欢?我记得你以前很高兴帮我洗头啊。”
林若鸿连忙摇头。
高平躺到专门的椅子上,闭上眼:“好吧,小白果然长大了,抱琴你过来帮我。”
“我、我来。”
她还没说完,林若鸿就走了过来。高平的头发长,洗一次头发,要低着头弯着腰半天,她在叶县的时候就弄出了这种类似于理发店的椅子,当时还给高老夫君送去了一张。
千里迢迢送一张椅子回去放在别人那里是荒唐,但高老夫君却大大的夸奖了她一通,作为高老夫君,金银珠宝已经无所谓了,高平就是只给他送一盒好吃的糕点,好看的花,他也会很高兴的
。
那边已经准备好了用茵樨香煮好的汤水,抱琴茗翠将需要用的东西放好之后,两人互看一眼,就退到了外面,虽说少夫君还没想回过去的事情,但现在已经一日一日变得不一样了,这种时候
,他们还是有点眼色的好
“平、平平……”
林若鸿一边帮她将头发放到茵樨香汤水中,一边开口,高平恩了一声。
“平平……”
林若鸿叫了一声又没音了,高平开口:“小白,什么事?”
“那、那百合莲子粥很好。”
“恩,我知道,小白做的嘛,一会儿我就将它喝光。”
林若鸿恩了一声,又不吭声了,高平道:“小白,你若有事,不妨直说。”
“也、也没什么事。”林若鸿心慌意乱,不自觉的手中的力气就大了些,高平倒吸了口气,他连忙道歉, “平平平平,你没事吧,我不是故意的。”
这句说的顺畅无比,高平几乎要以为,是过去的那个小自在说,但睁眼却看到林若鸿只是微微皱着眉,这才知道是自己的错觉,不过心中却是惊喜的,看来那小白已经是自家夫君的一部分了
。
她口气又温和了几分:“小白,我没事,你到底要对我说什么?”
第七十二章百合莲子粥
林若鸿很纠结,虽然他一直都在纠结,但他今天最纠结。
因为高平去了红楼。
他虽是大家男子,也知道那红楼是什么地方。当然他也知道,女人在外面的事,他一个男子是不该管的。
只是怎么想,怎么抑郁,还有一种恐慌。
成亲一年多了,他和高平一直未圆房,他后来又变成那个样子,那高平对他,亲昵有之,温和有之,但怎么看都像是对弟弟,甚至对孩子的,若是一直这样下去……
虽然这不是他一个男子该想的,但却又不能不想。思来想去,他做了这碗百合莲子粥,只盼着高平能立刻领会,哪知他都提了两遍了,高平却还是没想通。
“小白啊,不要怕,就算你做了什么错事,我也不会怪你的。”
林若鸿心中一动,开口:“什么错事都不怪我?”
“恩,不要光洗左边啊,右边也要洗的。”
“那、那若是以前做的错事呢?”
难道他是来想坦白的?高平心中暗道,有些遗憾,老实说,她觉得现在的小白相当不错。
虽然没了过去的那种完全直白,但这种混杂了林若鸿本来性子的纠结,还有总是想着要隐藏伪装的小心翼翼……总之每次见林若鸿露出那种尴尬、无措的表情,她都笑的肚子打结。
不过虽然可惜,林若鸿若真想坦白了,她也不会阻拦,因此道:“过去的嘛……过去的既然过去那当然也没事了,只要不要再犯就好。”
林若鸿沉默了片刻,过了片刻才道:“那,平平,你说,我现在长大了吗?”
“比起过去,自然是长大了很多。”
“那……那……”
高平不说话,等着他自己说,哪知道过了好一会儿林若鸿才道:“那百合莲子粥,我、我熬了好久。”
高平一窒,差点岔气,正要再说什么,突然心中一动。百合莲子、百合莲子……难道是她想的那样?
和甘草行礼的那晚,桌子上好像也摆着红枣桂圆之类的东西,但因只是抬举一个通房,各方面都是非常简陋的,也没人特意给她讲过什么,但如果只取字义的话,也许这百合莲子就和中国古
代的早生贵子粥一样?
瞬时,高平也有些尴尬了起来,如果只是小白做这种事,她可能还会出口调笑,但若再加上林若鸿……
她突然不说话,林若鸿就知道她反应了过来,顿时脸更红了,他本来发愁高平不明白,现在却只恨不得她真不明白才好。
高平不说话,他自然更不会说话,只是低着头,将高平的头发洗了一遍又一遍。
不知道过了多久,高平开口:“让抱琴进来换水吧。”
林若鸿连忙应了,抱琴等人进来,用准备好的方帕将她的头发包了,又换了清水,将头发上的猪苓洗净,之后又帮她用了茵樨香,最后才用方帕来回搓揉,到最后不再滴水了,才帮她换了件
衣服。
这些事抱琴等人都是做惯了的,林若鸿虽也能做,高平却从不让他做,毕竟这事情虽然不多,但繁杂,她身边有这么多使年,怎么也没理由指使自家夫君的。这就和做饭一样,林若鸿给她做
个菜,煮个粥是情趣,但
若还要他生火砍柴,特别是在家中有仆役的情况下,那就是欺负了。
林若鸿过去做小白的时候不明白,而现在却是懂的,看着抱琴执笔前前后后的服侍她,心中的念头愈发坚定。
换上干净舒服的绵绸衣服,披散着头发,高平终于开口道:“小白,过来一起喝粥吧。”
林若鸿低着头,但还是跟着去了。放了这么一会儿,粥已经有些凉了,不过代州此时的天气,喝点凉粥也是不妨的。
高平坐下,见林若鸿没有动,开口:“你不喝?”
林若鸿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高平又道:“这粥不是要两人一起喝的吗?”
林若鸿更是尴尬,但还是拿了碗,自己盛了一些。
高平吃了两勺,开口:“明天,我给家里去封信,请父亲帮我们定个日子。”
去信,告诉高老夫君,定日子,这就是相当正式了。林若鸿猛地抬起头,先是惊异愕然,再是羞愧愤怒,到最后,都成了感激。
她知道,她竟然早就知道了!她早就知道了,但却一直不说,不逼迫不勉强,还是和过去一样的温和。
想到自己这段日子小心翼翼而对方早就知道,他也有几分气恼,但再想到这人一直以来待自己的心意,又觉得这么一点不动声色又算的了什么?不说是他先隐瞒的,就算她真是存了心地
捉弄,这点捉弄,也是无伤大雅的。
他还要说什么,高平已摸了摸他的头:“好了,粥也喝了,回去睡吧。”
林若鸿又囧又羞,站起来走了,走前还不忘对她道安,但那步伐,怎么看也有点匆忙。
高平喝着粥,嘴角慢慢的勾起,笑了。
第二天,她写了封家书,经过一年多的勤学苦练,她的字总算是能拿出来看了,虽说不上什么风骨,但一手簪花小楷,倒也不算太丢脸了。
她先说了玻璃镜子的事,又提了一下林若鸿的事,其实高老夫君前几封的信中也多有提到。
当然,高老夫君的那时说的不是林若鸿,而是甘草,很含蓄的询问甘草那里是不是有动静了,又很明确的告诉她,她最大的任务就是开枝散叶,虽没有直说,但那意思也很明白了,若
甘草那里还没动静,就要她再找几个侍夫。
高平自觉现在思维模式已经很接近这个社会了,但要说再找几个侍夫,那是绝对谢绝不敏的,因此一直就当做没看到,不过她也知道,这种事拖不久的,再拖下去,高老夫君很可能就
直接派人过来了,甚至有可能将她揪回去。
不过就算她能接受圆房,生女……
当然,这里的男人怀孕不会大腹便便,但一想到由男人孕育孩子,她还是觉得有些怪异。
她揉了揉额头,再一次告诉自己这里是女尊女尊,男人生孩子是天经地义的。
她这边才写完信,那边就有人拿着木兰和朱宁的名刺来了,这两人倒不是一起来的,只是正好遇到了一起。 两人都是久经历练的,也不觉得尴尬,只是都知道,今天恐怕是没有什
么收获了。
高平对这种情况也有些无奈,朱宁是几代海商,家中必定是有好东西的,而且她也一直对海运很有兴趣,并不介意和这人合作,木兰那边更是早和高太尉说过的。
结果两人一起来,她倒一件事也办不成了,不过还是要打起精神招待,因她有心和这两人合作,倒也不能草率了,因此还留两人一起吃了饭。
这两人都是知趣的,一见这样,就知道合作有望,因此也不觉得郁闷了,三人一起用了饭,又闲话了一阵,木兰道:“说起来,我那里过两日会到件有趣的东西,不知高姊是否有兴
趣一看?”
“是吗?能被木兰说是有趣的,那倒要去看看了。”她也不问是什么,两人均知道,那有趣的东西在这里绝对不是重点,甚至是否存在都不重要。
她这么一说,朱宁也顺势邀请了高平,高平自然不会推辞,这一次会面,也算是皆大欢喜了。
送走了两人,高平见天还早,刚吃了饭,又不想回屋,就慢慢的在府里转。论布局大气这院子自然是无法和高府相比的,但南国自然有南国的风情,不说别的,植物也不同于京城。
来到一个院前,她停下来,想了下,还是往里面走去。
院子小,也就没有那么多规矩了,自然二门和前门还是有专门的使年丫鬟看着,但各个院子之间就没有再另设门房。
“主子啊,你就主动一下又有什么?”
她还没有走到房前,就听到一个声音,那语气虽是急切的,声音还是有些软绵绵的,高平虽听的不多,也知道正是甘草身边的暖风,果然,下面就听到甘草道:“暖风,不要乱说了。”
“主子,这次暖风却没错。”另外一个声音也加了入进来, “虽说小姐现在待您好,又让您管家,但说句诛心的,这都不能算是长久的,您最能长久依靠的,还是孩子,可您这么久…”
停了停,那声音又道:“就是去送碗粥,也没什么的,小姐若愿意,自然就明白了,若不愿意……不愿意也不过是一碗粥。”
高平停在这里,僵了下,然后慢慢的,转过了身,向外面走去。
来到外面,她摇摇头,顺着路开始往自己的院子走去,她并没有忘了甘草,可是对于这么一个人,她有时又会下意识的忽略。
在她的心中,一直有个概念,那就是,真的结了婚的才是夫妻,当然,她和甘草也是夫妻,在她心中,对甘草也是有敬有喜欢的。只是一个人,要同时对两个人都很好......
她摇摇头,把这些问题都抛开,若甘草真的送那百合莲子粥来了,她也只有喝了,只是需要再和林若鸿说一下,毕竟现在的林若鸿,已经不是过去的小白了。
第七十三章合作 (上)
“除了马,初芽牧场的刀也是极好的,一把圆月弯刀,在大雁,起码能卖到六十贯!”
蓝春海为高平介绍着,初芽牧场都有什么出产,什么谷子稻子金子都不用说了,这些东西大雁也都有,初芽牧场有而大雁稀缺的,一是马,二是刀。
说起来,大雁的刀也不错,像冯学等身上带的也都是百炼钢,极是锋利,但初芽牧场普遍佩带的,却都不比冯学等人的差。
这看起来好像也没有差别,但冯学等人的佩带,基本上已经可以说是大雁最好的刀了,而那种圆月弯刀,在初芽牧场却非常普通。
这边的上驷是人家那边的中驷,这就是差距了。
高平也问过为何大雁的刀比不过初芽牧场的,要说大雁地大物博,人力物力都要比初芽牧场强一些,没有马是因为没有天然牧场,刀也比不过,就有点稀奇了。
“衙内莫忘了那初芽牧场的传闻?都说那牧场和前朝有关,也是因为这圆月弯刀。”
蓝春海对她解释了一通,她才明白,原来这圆月弯刀本是宁朝出现的,宁朝赫赫有名的,就是圆刀队。
后来宁朝势衰,眺国柔然等国并起屠戮中原,等到大雁异军突起的时候,已是几十年后,前朝的很多东西都消失了。
这圆月弯刀也是其中的一项,只是却没有灭绝,后来又从初芽牧场流传出来,至于到底是初芽牧场沉寂吸取了中原当时的工匠,还是初芽牧场真的是前朝遗族,这就是众说纷纭了。
知道了这点,高平也只有叹息,当初大唐的刀也是极好的,只可惜唐末大乱,一些工匠被杀死了,一些工匠就跑到了日本,同时也将他们的手艺带了过去,因此,后来大唐,刀在日本
重现,也就是后来的世界四大名刀。日本武士刀。
一些手艺失传了,再想学,就难了。
高平知道,要想让初芽牧场交出国月弯刀的制法恐怕不容易,就看能不能多弄一些刀了。
高平就是抱着这种想法去见木兰的。
木兰所住的地方从外面看也没什么稀奇的,里面却很有乾坤,一桥一木都非常讲究,显然是专门找人规划过的。
高平带着刘欣蓝春海,木兰那边只有王寒佑一人,酒席摆在一个凉亭处,亭子四周挂着纱帐,此时虽还不是太热,但已有一些飞虫了。
树林中有人在操琴弄笛,看不到人影,只听到乐声飘渺。
几人吃着饭,喝着酒,闲谈几句,在吃的差不多的时候,木兰邀请高平去看他所说的那个稀罕的东西,高平欣然起身。
她虽然没经历过,但也听说了,像这种谈判,上面的人表明了态度之后,就是下面的人磨嘴了,他们在此倒伤了和气。
果然,她们这边一离开,那边王寒佑道:“高小姐今日和两位前来,想来是已经有了决定,在下鲁莽,却想要听个确切的消息了。”
刘欣和蓝春海对视了一眼,刘欣开口道:“王先喻这话却错了,我家小姐是否同意,却要先看木兰小姐这边的态度了。”
两边一开口都是剑拔弩张,双方都知道,此时让一小步,将来不知道要让出多少东西,虽然双方在此次见面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规划,也定好了底线,但这个时候多争取一些,往大里说,是代表了自己的国家,往小里说,也是展现了自己的手段。
几句之后,双方就丢了斯文客套,若不是都是自制力出色的,说不定就卷起袖子,亲自上阵了。
而在那边,高平正被木兰引着看那新奇的东西,那所谓新奇的东西一对挺像孔雀的鸟,尾巴很大,很漂亮,不过她向来对羽毛类的东西没什么兴趣,因此也不觉得这一对,据说是从海外得来的神奇品种怎么稀罕。
“这代州的产业,原是我父亲留给我的,我一直打理着,也不过是不想辜负了老人家的心血,却没想到最后却成了我的容身之地,木兰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高姊答应。”
他说着一揖到底,高平连忙避开:“木兰客气,若可以帮的,我必不吝啬,只是,只怕有心无力。”
“此事对高姊来说,想是不为难,但于我,恐是生死之别。木兰只望,若只能停在这代州,还望高姊照拂一二。
高平看着他,沉吟了片刻,终于道:“此事,却不是我能做主的。”
虽然高太尉没在信中说,她也知道,木兰的事,高太尉是必定要对安乐帝汇报的。木兰这样的身份,若停留在大雁境内……
“我知道高姊有为难处,届时,木兰愿为小姐扫榻铺床。”
高平吓了一跳,差点没被口水呛死,这扫榻铺床听起来也没什么,好像是仆人的工作,但放在这里,那就是说愿意委身于她做侍夫了。
“木兰男扮女装,见过的人也不在少数,若说真女儿,却少有能和高姊相比的。”
高平别过头,嘴角抽动,克制着自己咳嗽的冲动,事实上她更想做的是学一把狼人,仰天长嚎。
是的,若木兰成了她的恃夫,那也就能光明正大的庇护他了,他毕竟只是一个男人,放在这个时候的国与国之间,最大的作用,也就相当于古代的那些和番公主。
若是将来夺位不成,安乐帝所能利用他的也不过几点:一,自己收到后宫里;二,指给某个宗室,若是将来能生下个女儿,那女儿也许会在长大后被当做工具再去夺位。
她虽然不是宗室,但若说娶了木兰,也不会有大妨碍,这件事,于她来说,真不是特别难办。说不定还会有些好处,不说别的,木兰的产业,到时也要给她几分。
但是别说几分,就算是全给她,她也不打算接手。家里那两个,都算是温顺听话的,她还摆不平呢,更何况这个木兰了。
她甚至怀疑,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这人绝对会把她推到高家家主那个位置,然后她就可以学习唐高宗了。
“木兰虽少穿男装,但这世上男子要会的,木兰也是学过的。”
高平咳嗽了一声,终于忍不住道:“此事,高某是絕对不敢自专的,另外……”
她看了他一眼,又看向那被叫做五彩织的鸟,停了停,才慢慢的开口:“既然这五彩织可以过来,咱们这里的东西,也可以过去吧。”
她说完,就没有再说话,木兰也没有再开口,只是拿着手中的食物逗鸟,又过了片刻,有使年来送茶,两人喝了,又向回走,此时凉亭中已是一片和睦,双方的脸色都非常平和。
刘欣对高平点了下头,高平就知,事情谈的差不多了,又说了几句话,她就起身,带着刘蓝二人离开了,在马车中,刘欣道:“那王寒佑先不同意给种马,到最后也只同意每年给一匹。”
“一匹吗?能有一匹也不错了。战马她同意每年给多少?”
“五百匹,和刀一样,但却是让我们拿东西换的。”
听到五百这个数字,高平有些诧异,当然这个数字正是她所定的底线,可是刘欣完全不像那种勉强完成了任务就兴高采烈的人啊。
她正想着,蓝春海已道:“却不想真的能达到五百匹,若不是小姐先前给了这么个数,这次倒要吃亏了。”
刘欣是个知趣的,见她的神色就知道她还不是太懂,因此道:“也不怪小姐不清楚,说起来,阳州一地也有两万余匹的马,只是……若说是马,其实是不堪大用的,府尊守卫京畿,八十万禁军中,能骑的上这初芽牧场的,也不到一百个,虽各个宗室、世家中也有收藏,但想来也不会超过五百的,虽还有柔然、眺国的马做补充,却也稀少。”
她这么一说,高平就明白了,虽然五百不多,但贵在珍贵,只是,这每年五百匹……能有什么用?
她虽然没有进过军队,但对大雁的军事体制也是有一点了解的。
大雁有步、骑、水三军,步兵和水兵就不用说了,骑兵也是五五制的,也就是五人为一伍,五伍为为一两,五两为一卒,五卒为一旅,也就说一旅的正式骑兵要有六百二十五人。
而初芽牧场提供给她的,每年还凑不齐一旅,更不要说什么单人双骑了。柔然基本上是全国皆兵,每次都是号称什么三十万大军,眺国更厉害,随便拉拉也有个七八十万。
就算这些号称有水分,三五万还是有的,而这三五万,基本上都是骑兵!五百去对人家五万,怎么看都有点像儿戏。
虽说是有种马,但每年一匹种马,没有个十几年,也不要想弄出规模,而十几年后,木兰还会不会遵守约定,谁也不能保证。
“不过十年后的事情,十年之后再说吧。”她这么一想,将问题抛开,转而对刘蓝二人,说了一通夸赞。
刘蓝二人也很是高兴,就这么一次谈判,就为大雁争取到了五百匹战马,说出去,也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她们都知高平大方,此次谈判成功,赏赐想来也是少不了的,面子里子都有了,两人都非常亢奋,
过了片刻,刘欣道:“在下僭越,不知小姐要怎样助那木兰?”
74 合作(中)
“却不知那位高家小姐要怎么出手呢。”
几乎就在刘欣询问的同时,王寒佑也在和木兰讨论同样的问题,木兰喝了口茶,慢慢的开口:“也许不见得是她出手,说不定这一次我们能见到高远航的手段。这些年,我不信大雁在我牧场没有伏笔。大雁对柔然眺国都不怎么看重,却对我牧场心心念念不忘。”
说到这里,木兰冷笑了一声。
王寒佑皱了下眉:“但愿不知我们这次是不是开门迎盗。”
“王姨不用担心,虽然战马的数有些超了,却也无妨,我牧场毕竟地稀人少,又封闭这百年,从上到下都养成了骄傲自大的脾气,好一些的,也是不思进职,自以为能在那么一个不到一州的地方世世代代 ”
“也亏得大雁这两代的皇帝都不怎么出色,若再出一个天宁帝,哪还有我牧场的容身之地?”
王寒佑叹了口气。
外面的人都觉得初芽牧场是世外桃源,但他们前有大雁,后有眺国,夹缝中生存谈何容易?
前两代,还有危自意识,知道厉兵秣马,到了这两代却月想着怎么享乐了。她愿意把全副身家压
在木兰身上,不是因为他是她从小看到大的,也不是因为木兰对她最尊敬,而是因为,这一代的李氏家族,有眼光,有谋略的,也月有这么一个男子了。
大雁目前储君不定,下任凤座上是谁很难说,若是那位宁王,也还好,但若是那位鹤翔将军,牧场危矣。
“却不知郑姨那边是否有消息了?”
王寒佑回过神,道:“正戛对你说,雪云那边倒是回了消息,只是模糊,不过看起来,老场主应该...还在世。”
“是吗?”木兰沉吟了片刻,“那就好。”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老场主就算还在世,但想来也不能主事了,否则也不会那么贸然的下令的就算想戛他让路,也只需要慢慢的消减他手中的权利就好。
气氛有些沉闷,王寒佑又道:“那件事...你和那位高小姐谈的如何?”
木兰苦笑着摇头:“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再有几分姿色就好了。”
这个话题本就尴尬,王寒佑虽然几乎从没将木兰当做男子看待,这个时候,也不好贸然说什么
过了片刻才道:“那位高家小姐却是个不爱色的,韦小弟在她那里也吃了个闭门羹,说起来倒还有件事没对你说,那刘江宇手中的镜子,也是高家的东西呢。”
木兰一愣,也没有太多的追究。他在代州虽有产业,也知道贸易利润丰厚,但说到底,他对这些还是不太在意的。
他知道钱的用处,可是在他来看,这些用处是在他有权势的基础±才有用,若他无权无势,就和那些普通商贾一样,是受人欺凌的。
而在这个时候,高平却在和蓝春海刘欣谈贸易的用处:“初芽牧场可以自给自足,那月是说他们不用为生存发愁,但总有他们缺少的。这南方的花草树木他们就没有对不对?南方的茶他们也没有对不对?还有我们的玻璃,他们也没有,对不对?”
刘蓝二人愣愣的看着他,不知道她讲这些做什么,这和他们帮助木兰夺位有什么关系吗?
“贸易,我们先用贸易来打开缺口。初芽牧场虽说闭关,但一直以来都有走私,而我们所要做的,不过是把这个走私的规模搞大!”
“小姐的意思,是要联系走这条路的商人吗?”
高平摇摇头:“我们联系他们做什么?我们有木兰在,他虽然现在自己回不去了,但一两个忠心的手下总是有的,帮我们介绍^个当地的商贾总是能做到的。”
蓝春海有些迟疑的开口,她虽然不是太清楚,但也知道初芽牧场的走私利润巨大,不说别的,只是一匹马,哪怕是不怎么出色的,只要贩运到大雁就能有几十倍的利润。
这样大的利润,后面怎么可能没有势力支撑?当然,高家是不怕的,只是这样一来,难免会引人妒限。
高平一笑:“春海,我记得你对我说过,初芽牧场有一个地方是邻着海的。”
她先前口口声声叫蓝春海蓝先喻,此时叫名字,却更体现亲近。蓝春海一愣。反应了过来:“只是那里并没有海港。而且走海运......”
她面上显出犹疑之色。
就像都知道代州油谁丰厚,但却还是鲜少有官员愿意来这里一样,大雁的商人们也都知道海贸利润巨大,但除非是家传的,否则同样鲜少有人愿意走这一途。
内陆国家的人,因为地大物博,一门心思都在土地上,就算是游牧民族,也月想到奇袭、 快攻,却很少想到水路。
当然,这和游牧民族水军不咋样很有关系。
只是大雁虽有水军,但那水军也只是护卫内河的,偶尔在近海扫荡扫荡海盗,其他的,就是天天吃饷度日了。
神舟?就和郑和下西洋一样。那是用来耀武扬威的,那是用来令附近的藩国膜拜的,那是用来赏赐的。唯独不是用来打仗的,甚至不是用来做贸易的,就算它有打仗的功能,能带来大笔的财富。
高平曾研究过大雁的地图,想着自己若是投胎到眺国或初芽牧场,说不定就会献上一个奇袭大庆府的计策,就算攻不下大雁,扫荡一下周边也够看了。
不过现在,她当然不会多那个嘴,月是看着那个几乎不设防的大庆府,她还是觉得非常不安生。
不过她也不能说那里会被攻打,纵观整个中原的历史,大大小小的战争不计其数,但在她的记忆中却没有一个,是一方沿海攻击另一方的。
她这番论调一说出,不知道会引出什么后果。不过她相信人对利益的追求是无穷尽的,只要那里成为一个繁忙的港口,大雁上下自然是会重视的。
毕竟大庆府不同于代州,那里离京城还不到两百里!
“但是船......”
蓝春海刚一开口,刘欣已道:“四奶奶那里倒是有船的,不过......”
高平一笑,她来之前,高太尉就对她说过,自家四姨在代州有点产业,也有两个门人在这里帮着打理,但同时也说了,若无事,不戛让她拈惹。
她末代州,本就是为了躲这些事,自然是不会去拈惹的,未了之后,那两个门人连上门行礼都没有,她自然也就清楚了。
自家娘亲和自己的姐妹有什么纠葛她是管不了的,也没必要知道,她老娘比她能干一百倍,怎么也不会吃亏的,她只要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
“这代州这么多船,总有我们能用的。”
见两人还有些犹疑,她也不管,月是问:“庄子那边怎么样了?”
她说的庄子,就是当初买下的那片荒地,稍加整理之后,她就将韩悦,凌泽义丢了过去,按时送钱粮日用,自己却月去过一次。不是她不操心,而是她总觉得发明创造是需戛时间的,她已经指明了大方向,下面的,她也无能为力了。
“却是弄出了一种东西,就是小姐说的煤炉。”
蓝春海笑道,凌泽义和韩悦都是她的好友,她向那边跑的次数也比较多一些。
高平一喜:“弄出来了?快拿来看看。”
“这个,并没有带回来,心悦说,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小姐若想看,明天让他们送过来。”
“那倒也不用,我明天过去看看吧。”
“小姐戛去,那朱宁那边 ”
“先让她等等,对了,也去给刘江宇打声招呼,过两天,这两个人,我就一起见了吧。”
第二天高平兴致勃勃的赶到了庄子那边,一见那煤炉,几乎没有抽过去。那煤炉真的按她所说的,有上有下,有通气孔,但,是一个方形的。
她不死心的向里面看了看,连那通道,也是方形的 韩悦不知看她的脸色,依然喜滋滋的道:“小姐所说的不错,煤放在这里面,果然更好用呢。”
倒是找来的铁匠经常和人打交道,看出隋况不对,小心翼翼的问:“小姐,可有什么不妥的吗?”
有什么地方不妥?
高平一时也说不出来,但是她相信经过时间沉淀下来的,必然是有道理的,煤炉煤球都是圆形的,必然是有它的道理,她既然不是真的行家,还是照猫画虎的好。
她想了想,开口:“我觉得,圆形的会更好。”
那铁匠连忙点头,但脸上的表情显然是不以为然的,她只有继续道:“这个煤炉,以后是用来烧火做饭的,既然我们的锅都是圆形的,那这炉子,自然也是要圆形的!
第七十五章 合作 (下)
一锤定下炉子的形状之后,她又看了韩悦和凌泽义弄出来的东西,她不懂,但听韩悦的语气,焦煤是很有进 展的。而相反,凌泽义那边则碰到了瓶颈,在她来看,凌泽义弄出的东西已经很类似于最初的钟表了,只是还 差一点,但到底差到哪里,她也说不洁楚。
这个时候高平产生了一种很多穿越人士都有过的念头:“早知道会穿越,说什么也不学文科啊。”
不过再想想自己理科的水平,也只有认命的安慰安慰凌泽义,让她不必太在意。
不过凌泽义依然是一张苦瓜脸,也不知道是否听进她说的了。高平见她愁眉苦险的盯着自己的钟,也不再说 什么,研究人员的脾气,她在上辈子就听说过。
高平在庄子里走了一圈,在回去的马车上对刘欣道:“第一,我要人;第二,还是要人。第一要的是懂水 性,能航海的人;第二,要可靠的、懂事的听话的人。"
刘欣面露为难之色,高平道:“这两种人都不好找,我也没有要你一下子都给我找来,只是以后却要留意了。”
刘欣应了,回去的时候,高平将从庄子里带来的账本交给林若鸿:“我家小白也学了这么长时间了,让我来看看学出点东西没有。”
林若鸿狐疑的拿过账本,翻了一眼,自然看出这不是院子里的账目,不过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红着脸收了。
自从把百合莲子粥送给高平之后,他就没再主动找过高平,每次见面,也总有些手足无措。
高平知道他的心理,也不勉强,在他这里喝了杯荼,就离开了。林若鸿盯着账本,过了好一会儿才叹口气。
两天后,高平找时间和朱宁刘江宇见了汝面,朱刘二人见了对方都有些诧异,但也没说什么。
高平也不和她们客气,直接抛出自己所需要的:“我要两条船,要结实的能装货的,两千料以上的,内河上的要四条,同样的要求,五百料以上。”
前一句是对朱宁说的,后一句是对刘江宇说的,刘江宇家中虽是做饰品珠宝的,但几代的老字号,家中也有专门的船拉用石料。
两人愣了下,刘江宇道:“不知高小姐要做什么?”
“装东西。”
刘江宇一窒,心说你不装东西还能用来游玩吗?朱宁正要再说什么,高平已道:“要装什么,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两位,第一,此事是否能成功,还有变数;第二,现在就知道对两位也未必有好处。当然,我也不会白用
两位的船,我这里有两个方案,其一,我为两位提供玻璃,按半价来折两位的损失;其二,我的船上不管拉什么,都有两位一成的分成。”
她说完,喝了口荼,慢慢开口:“两位可以回去考虑一下,不过要快,最好三天内能给我答复。”
她刚说完,朱宁已笑道:“我这里的船却多,小姐要用的话自管拿去无妨,一成的分例已经是多了,半成足 矣。”
高平点点头,还是道:“一成自然是一成,我用你家的船,只出护卫,水手由你负责。陆地上出了问题,损失是我的,海上出了问题,损失是你的。"
朱宁一愣,高平已道:“自然,这不包括人为之外的因素。”
她说着,看了眼朱宁,朱宁心中一凛,像她这样的海商世家,都和海盗有说不清的关系。
海商海盗,看起来是敌对的,但有时候前者又会化为后者,更或者,两方本就是一家。
她们家世代做海贸,若是海盗这一块不熟,光让人劫也劫死了。
“这高家小姐倒是个懂行的,也是,她们家本就有两艘船。”她这么想着,其实是大大高估了高平。
高家的船又不是高太尉的,高太尉自己都不是很懂,哪会特意提点高平?高平对海贸除了知道利润大,风险高外,也没有别的认识。她会说那一句,只是怕将来朱宁看她弄的东西眼红然后和人合谋谋取,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那么做。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足以令人拼命。
因此她才会加那么一句,总是小心无大错。其实从内心上来说,她是很高兴,朱宁选了后一条,毕竟这种共同承担利润风险的合作关系要比前者更牢固一些。
将要求和条件提出后,高平也没有和两人多作寒暄。她现在已经知道,它碰吐言行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太过热情了反倒会令人多想,
这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不是现代那个讲究人权要求平等的社会,在这里商人的地位虽说不上下等,可以她的身份,也不必太过贴近了,将来合作的时间长了,那是另外一回事,现在这样就正好了。
果然朱宁刘江宇两人也没有觉得不要,事实上在她们看来高平已经算是比较平和的了,还愿意亲自来和她们商谈,像其他的,不说世家,只是家中出了几个读书人,有几个做官的,就在她们面前摆姿态了,好一些的可能还会和她们客套一二,不好的,甚至一般只派管事的和她们商谈。
这也是刘江宇为什么当初要韦小j出面笛人的原因之一,虽然她们刘家已经不同于一般的商贾了,但高平要只派管事打发她的话,她也无可奈何。
两人出了高府,刘江宇开口道:“恭喜朱姊了,和高小姐合作,以后必定是鹏程万里,还望到时不忘提点小妹一二。”
朱宁一笑,她做海贸,珠宝金钱不说不放在眼中,但其实已经不是太在乎了,她来找高平,更多的还是来拉关系,再说白一点,简直就是来送钱的,却不想倒有意外之喜。
她不像刘江宇,家在江洲,家族中还出了几位举人进士,她家就在代州,祖上还是颇有些不光彩的,她虽然也一直上下打点着,但她也知道,那种打点有多么不牢靠。
至于说是不是就此上了高家的船,她也不是很在乎,因为她的根基在代州,高家好了,对她有好处,高家不好了……对她也没有太大的坏处,最多也就是在知府、按察使那里多打点一番,想那些被发放到代州来的官员也不会怎么为难她。
当然,如果真是那样,损失是一定有的,可是从现在来看,她的收益要大大高于损失。
因此笑了笑就道:“江宇若想的话,哪需要我提点?江家在金石上的地位,那高家最近听说又弄出了玻璃,正是合作的大好时机,若江宇想的话,在高小姐那里,自然是要比我受用的。"
刘江宇只是笑,她倒是想要那一成的货物,但是她也知道,家中必定是不会同意的。
她们家的根基在江洲,而江洲,却有一个徐家。她可以和高平保持良好的关系,可以合作做生意,但若要就此上了高家的船,那却是涡福难料了。
朱宁也是知道的,刚才那么说也不过就是客套,见她不语,转而就换了其他的话题。
两人在这边讨论生意上的事情,而高平此时的心思却转到了其他事情上,哦,倒不是出了什么事,而是,高老夫君来信了!
信中话不多,却有三个日期,分别是下个月的初旬、中旬、下旬,按照高老夫君的意思,这三个日子都是大大的好日子,都是适合迎娶、远行、搬家,当然,更适合圆房的。
而且按照高老夫君的意思,初旬的那个日子最好,若是来得及的话,就那个日子把事情办了是最好的。
“吾女和若鸿已是夫妻,虽说吉时妥当,然读书人心正自然也不必太过苛求了,开枝敌叶方是人伦大道。”您下载的文件由w w w.27 t x t.c o m (爱去)免费提供!更多好看小说哦!
高平看着这封信,只有苦笑,她这个连秀才都不算的,什么时候成了读书人?
看来自家的那位爹爹对于她的后代,已经是急不可耐了。
她拿着那封信看了又看,在一个个日期上点来点去。这一天,她是早就想到了,她也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是现在她才发现,原来,她还是有些情怯的。
她想了想,招人间道:“少夫君用饭了吗?”
抱琴看了一下房中的沙漏:“这个点钟,少夫君应该还没有用饭。”
高平点点头,站了起来,一边向外走,一边道:“将我今天的饭摆在少夫君那里。”
抱琴应了,跟着她出去去吩咐外面的小厮。
林若鸿正在核对账本,听到她要来,当下把一个数都算错了,手中的笔也是跟着一抖,高平到的时候,就见他正在团纸团。
“写的是什么,还不能让我看吗?”
“不是,只是算错了。”
林若鸿吸了口气,看了她一眼,又低下头,高平走到书桌前,就见前面放着很多记录着数字的纸张,看起来并不是正式的,但也是字体端庄饱满,和她那一手勉强能见人的大是不同。
“这本帐我已经算好了。”见她看着那些纸,林若鸿以为她是来间账本的事,立刻找出已经整理好的,一边给她,一边道,“铁的价格我不是太洁楚,间了胡管家,说是要比精铜低一半的,这账上的铁却是要有些贵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又翻页,告诉高平,哪里是贵了,哪里是便宜了,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大体上却是没差,高平听着,却没有往心里去,只是从他的手指川页着向上看。
修长的手,尖尖的下颉,薄薄的唇,挺直的貴,然后是垂着的长长的睫毛。
“父亲来信了。”她不自觉的开口,见林若鸿的手一抖,才知道自己无意间已经把纠结的话说了出来,“已经定好日子了。”
第七十七章 花好月圆
五月的代州,已经可以说炎热了,好在一早一晚,倒还有些凉意。
这一天全府上下部起了个大早,虽说只是圆房,也没有什么仪式,但毕竟和平时是有些不同的。
府里上下的管家管事都是高平从京城带出来的,虽然来到代州后,也补充了一些人,但也都被老人管的严严的,因此,就算有什么疑惑,也不敢轻易的议论。
当然,小道消息,传言之类的还是有的,但也都没有太过分,高平听到了也只当做不知,只要不出格就好,毕竟这种事是杜绝不了的。
在把日期定了之后,高平专门去找了次甘草,面对甘草,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是讪讪的问了一些吃的如何,是否习惯之类的话,越说她越觉得没意思,最后还是道:“小白比过去已经大好了,我选了这个月中旬和他……”
她想了想,还是没想到要怎么形容。
按照习俗,夫妻之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在成婚的时候圆房,之后是要再办一下的,这倒也不是什么难为情的事情,只是高平总觉得要把这话说出来,特别是对着甘草说……
总有些不太对,反倒是甘草道:“妻主是要和少夫君圆房?这倒是喜事。”
高平胡乱的点头,甘草又道:“少夫君比过去好了,侍会将账本转交给少夫君的。”
高平叹了口气:“这个家还是由你来管。”
甘草瞪大了眼,高平摆摆手:“小白那里,我自会去说,一切如常就好。”
“只是……”
“就这样吧,你很好,若不是……”
她看了甘草一眼,起身走了,甘草看着她的背影,想着她刚才的表情,一时有些心酸。
若不是……
若不是什么?
若不是林若鸿,还是,若不是……
甘草一直知道,高平对自己,是没有多少喜欢之情的,过去她喜欢的是甘露,现在喜欢的,恐怕是林若鸿。
因为甘露不愿意,所以,就是他成了替代品,而就有了这层关系,高平才会娶他。
他一直知道,所以,也就一直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也一直很满足。他是什么呢?不过就是一个农家子弟,不过是高府从外面买来的仆役,就算成了使年、侍夫,也是因为他老实、他听话。
是的,他只要老实听话就好了,但是刚才、刚才高平看他的目光又是为了什么呢?
高平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在见到甘草平和的甚至有些懦弱的表情的时候,她的心中,是有些怜惜的。
若是她先前没有娶了林若鸿,那么她一定会好好的对甘草,虽然他也许没有林若鸿的学识气度,更没有小白的可爱,但是这样的老实,老实的让人只想疼惜。若是这个前身没有占了这个孩子的清白,她一定帮他找一个可靠的、知道疼惜他的人。
只是现在,她所能做的,也只是尽力的在物质上给他一些补偿。至于其他的,她能做什么?
其实不仅是对他,就算是对林若鸿,她又能做什么?她喜欢小白,也不讨厌林若鸿,但是她知道,那并不是爱。
就算她从来没有爱过人,也知道,那不是爱情的,起码,不是她想象中的爱情。
缓缓的吐了口气,高平自嘲的笑了起来,原来在她心中,还是向往着爱情的啊。
高平挑的是那个中旬的日子,虽然高老夫君想的是上旬,但那毕竟有些太赶了,一些东西都来不及准备。
因不是大婚,也没有发帖,只是给府里的人从上到下部了两身新衣,发了一个月的银子,吃食上也加添了许多,如此一来,府中的人倒是上上下下都真心的说了声恭喜。
这一天,府中到处贴红挂花,高平和蓝春海刘欣一桌,还特意将韩悦以及凌泽义从庄子里请来。
这两人也算是给面子,就连凌泽义也换了身新衣,脸上也带了些喜色,后来高平从蓝春海那里知道,她的研究好像有了进展。对此,她也是非常欣喜的。
而 在内宅,则是林若鸿并甘草,和韩悦的夫君,以及几个体面的管事一起,当然也是恭喜贺喜的不断,林若鸿虽有些尴尬,但也坦然,看的韩氏暗自称奇。他和林若鸿 是在叶县见到的,在他的感觉里,林若鸿一直是小白的样子,此时见他虽有些羞涩,却也进退自如,处事说话无不透着大家风范,不由得思忖,难道这痴呆之症还是 能治的?果然世家不同于一般。
吃了饭,听了一些吉祥的话,又听了戏,有寿过来对高平道:“姚知府并朱家刘家都送了礼来,木兰小姐那里也有礼到。”
高平听了点点头,也没有说什么,像这种事,府里自有一套程序,收到的礼都会查点记清,然后放进库房。
虽然高平并没有下帖子邀请,但代州有点门路的,也都打听到了,多多少少都要随礼的,连她那位四姨的门人这次也终于上门了。
不过高平并没有怎么待见她,连面都没有露,只是收了礼,让人客气了两句,就打发了出去。
虽然要顾全高家的颜面,但一个门人,还不值得她亲自出面。
众人送来的礼都是丰厚的,像朱宁的贺礼就是一盒拇指大的黑珍珠,不过要论珍贵程度却还比不上木兰,她送来的是一对火云马。
若是放在眺国、柔然,这对火云马绝对可以换来五百匹上好的战马了,放在大雁,不是说贬值,而是就算是安乐帝也不见得能拿出五百匹一等的战马交换。自然,若换成别的,价值更为昂贵。
高平听了这个贺礼,也只是点点头,她知道,木兰送这么一对马,不仅是贺礼,更是表明自己在大雁,在初芽牧场都还有偌大的势力。
上演的大戏,高平没什么兴趣,但也要坐在那里听着,好在府里的人都知道她不爱这个,演了六出之后,就叫了赏,于是又是一片贺喜。
赏罢,虽然天色还早,但已是酉时,因此又下令传饭,这一次众人的贺喜声更是高昂,席面也和中午不同。
有专门的莲子拼盘,有专门的花生糕点,中午的饭菜讲究的是喜庆,而这一次的,却更有寓意。
蓝春海等人也去了平时的拘束,一个个拿着酒杯敬她,也亏得人不多,否则这么一圈下来,也别说圆房了,高平能不能自己回去都是个问题。
但即使如此,高平离席的时候,也是步伐趔趄。来到林若鸿的房中,韩氏等人已经退,只有四个管事的还在,见了高平,又是一通吉祥话,高平听的实在有些头大,但还不能发火,只能不断的点头。
好容易过了一个段落,高平正要喊赏,那四人又唱了起来。
其实说起来,这四人唱的倒不难听,还很有点古风,虽然有些听不太懂,但但都是一句一句押韵的吉祥话。若换做平时,高平端着一杯清茶,也不介意风雅风雅,但现在她虽不说急着圆房,但刚喝了酒,正头疼着,哪里还想听这念经似的咏唱?
她正想让他们停了,那边林若鸿偷偷拉了她一下,红着脸低声道:“这是古礼,不能、不能停的……”
“那能说话吗?”
林若鸿点点头。
“那他们唱的是什么?”
林若鸿的脸更红了,过了片刻才道:“他们说……这天气好,月圆,人也好。”
“就这?”
高平一愣,其实她对唱的是什么并不是太在意的,但现在又不能打断,又不能走开,也就只能听着了,哪知道她这一问,林若鸿的脸更红了,抬起头看了她一眼,见她不似作伪,才慢慢的道:“还有祝福……祝福多女多子……”
高平点着头,知道为什么不能打断了。
就在高平和林若鸿都有些尴尬的听那个祝福曲的时候,木兰也在听歌,他闭着眼,感受着韦小弟的声音,那副沉迷的表情,令赶来的王寒佑心中一寒。
听到动静,木兰睁开眼,见是她,挥手让韦小弟退下。
“小姐,这个韦大家……”
“王姨放心,我自有分寸。”
王寒佑是怕她男扮女装久了,真把自己当成女子,若在其他事情上也就罢了,若在男女之事上也是如此……她本想劝上一劝,但木兰这么说,却让她无法开口了。
“王姨匆匆赶来,可是有什么急事?”
王寒佑回过神:“是,刚得了确切消息,老场主还在世,但被关了起来,二小姐李初主政,已经以谋叛罪通缉你我了。”
木兰听了一笑:“她现在才走这一步吗?却是有些晚了呢。”
如果李初不是想着先夺木兰的印鉴,而是先将木兰手中掌握的明的暗的人换上一批,那么就算木兰逃了出来,想要再回去,也是千难万难,但是现在木兰早有准备,虽然李初占了名份,却也达不到突击的效果了。
“虽是如此,但小姐的处境却更为艰难了,小姐将火云马送给那高平……”
王寒佑倒不是心疼马,而是怕高平收了礼,却没有什么动作,毕竟到现在,此人也没拿出什么方案,反而要他们帮其打通商路。
打通商路?打通商路又能做什么?
木兰没有接话,停了一会儿站起身:“虽是十六了,月亮也还是圆的,花开的也挺好。王姨,这也算是花好月圆了吧。”
她是笑着说的,但不知为何,王寒佑总有一种悲苦感,她甩掉这个念头,也笑着开口:“是啊,花好月圆,花好月圆!”
说到这里,她突然愣住了,花好月圆,那人呢?
下卷
第一章 流水年华 (上)
第一章
寒冬,滴水成冰。
马蹄声从远到近,城头上的卫兵,一见那火红的旗帜,连忙跑下,正在入城的百姓纷纷避到旁边,以敬畏的目光看着疾驰而过的红色马队,有认识那旗帜的,更是满心激动,那是他们的鹤翔将军啊。
这一队,正是有大雁保护神之称的鹤翔将军的亲兵队,而当先被人簇拥着的,正是楚王的次女鹤翔。
进了城,一行人放慢速度,到了将军府,就有人迎了出来。
“平光可回来了?”
将马丢给下面的侍从,她一边向里面走,一边道,门人一边跟着,一边应着:“金先喻回来了,正在书房等将军。”
鹤翔点了下头,快步走向自己的书房,刚进院子就笑了起来:“平光总算来了,可让我好等!”
这声音刚落,那边就有一个蓝袍女子迎了出来,一边走一边行礼。鹤翔一把拉住她:“平光在我面前做这些虚礼做什么?你身子弱,可受不起这寒风。”
金平光也不和她客套,只是道:“先前在屋里正被炉子烤的发热,出来正好透透气。”
“一冷一热,于身体最不好了。”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已经进了房间,刚一进去,就感觉到一股热气,鹤翔刚从外面冰天雪地的地方过来,这种感受更明显。
她打了个哆嗦,一边在侍从的帮助下脱铠甲,一边开口:“今年这房里都装了炉子也不觉得,今天出去溜了一圈,就有些受不住了,这东西好是好,却有些消磨人的志气。”
“将军对自己的要求也太高了,我倒觉得这炉子大好,我一路北来,珠河以北的客栈里没有不装的,你也知道我是个怕冷的,今年却不觉得怎么难熬了。”
鹤翔点头:“这倒也是,前几天我还听说这炉子已经装到皇宫里了,除了几个大殿里用的还是银炭外,连皇夫那里,都开始用炉子了。”
金平光点头赞道:“皇夫勤勉节俭,却是后宫表率。”
这炉子虽然千好万好,但有一点却是不好的,那就是每次都会产生煤渣,若是能夹出来也就罢了,要是加不出来,却会弄的屋里尘土飞扬。
一个普通大小的炉子要二两银子,虽是贵了些,煤却是要比碳便宜的多的,若只用来取暖,两块煤就可以用一天,只要房间不是太大,足可以取暖,而两块煤,不过只需要两文,就算是上等的好煤,也不超过五文,比黑炭都要省,又不像柴禾那么有烟,因此但凡有些条件的家中部是要用的。
但这炉子有再多的好处,比起银炭来说,也还是粗俗了一点,宫里的皇夫用,自然是为了节省。
两人又说了会儿闲话,金平光道:“差点忘了,我这次回来,还给将军带了件礼物,也是高小庄那里的出产,南方那边已经很流行了,北方这边想也是快了。”一边说着,一边就让人去取东西了。
“哦,又是什么稀罕的物件?说来那位高岁安也是个奇怪的,出来的东西上都打了高小庄的名号,有叫高老庄的,高家庄的,这高小庄却是个新鲜的。”
金平光笑道:“就是因此,倒好记了。”
两人在这里谈论着,其实不仅是她们,很多人见了高小庄的字号都会猜测,有说是为了新鲜的,有说是为了避嫌的,甚至还有人说是为了风水。其中也就避嫌的,还有几分沾边。
高平会起这么个名字,一是高太尉还没有脱离高家,她也还没有自立门户,要打上高家的印记是必然的,但她又想和高家有些区别,因此就用了高小庄,之所以不用别的,却是为了和高老庄对应。
当然,这点恶趣味这里的人是不会知道的。
鹤翔和金平光谈了两句,那东西就取来了,鹤翔见是一个不大的箱子,大概不到两尺,宽也要一尺多,一个人就能抱过来。
金平光打开,只见外面也平常,不过是一个红木箱子,但前面却有一块圆形的玻璃。
鹤翔挑了下眼,现在玻璃已经不像刚出来时那么昂贵,但也仍不比珍珠差太多,这块玻璃又有手掌大小,又这么透亮,只单是这块玻璃,起码也要五十两,这还要有关系!
“这是高小庄出产的‘表’,比日晷沙漏都要方便准确,只要在这里拧上几把,就可以走上二十四个时辰,我想将军是必定喜欢的。
她把这表是怎么用的,有什么好处说了一遍,鹤翔听了连连点头:“这个东西去年我已经听说了,当时就想着能找来一台,只是听说起码都要一米多,运输实在不便,好在去年没有让人买,如今倒得了个小的。平光买这个东西花了多少银子?”
金平光比了个八的手势,鹤翔道:“八十?”
“八百两。”
鹤翔一口水差点没全喷出去,她咳嗽了两声,接过旁边丫筻递来的手帕,一边擦一遍道:“多少?八百两?”
金平光点点头。
鹤翔盯着那表看了又看:“这表确实是好,但八百两……”
对于她来说,八百两并不算多,但八百两却是她手下一千六百名士兵一个月的俸禄!八百两用来买粮食的话,可以养活三千名士兵一个月!八百两可以打造二十把上好的战刀!
想到八百两就换了这么一个表,鹤翔不免有些心疼。
金平光和她是老相识,自然知道她此时想的是什么,笑道:“将军不用忧虑,我身上哪有八百两银子来买这个东西?这却是那位高家小姐送的。”
鹤翔一抬眼:“我正要间你此事,你这次去代州……”
金平光笑了起来,她一直东拉西扯不谈正事,就是要看鹤翔什么时候开口,却不想,这位将军倒也忍得下。
一见她这个样子,鹤翔就知道事情差不多了,虽有些恼恨金平光吊自己的胃口的,更多的还是欣喜。
哪知道金平光开口却是:“金某无能,此次的事,可以说只成功了一半。”
鹤翔正要笑的嘴角收了起来:“那些商贾不认,还是……?”
“陛下的圣旨,大将军的威名,那些商贾怎敢不认?敢叫大将军知道,此次共得银两万八千两!”
就算是鹤翔,听到这个数字也是脸上一喜:“平光对自己真是太苛刻了,两万八千两,两万八千贯!我戈阳路一年的税收也不到三十万贯!”
大雁每年的税收差不多有一亿两千万贯,但戈阳路是四战之地,虽然这些年平稳了很多,但眺国每年都有过来打草谷的,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是谈不上什么农业的。
饭都吃不上,更何况是商业了,这里就是一个大兵营,而且还是一个吸取银钱粮食的无底洞。
鹤翔来这里十多年,苦惯了,一听说有两万多两银子,顿时就高兴了起来。
金平光心下叹息,开口:“将军可还记得自己在京城的庄子?可还记得京城八角楼的饭局?可还记得红楼中的大家?”
鹤翔一愣,笑道:“平光我知你的意思,大这是不能相比的。的确,我没出京之前,一顿饭,可能就要吃上十多两银子,我虽不管事,也知道王府里的开销哪年都不会低于万贯的。但是,咱们现在不是在戈阳路吗?在这里,我吃的最多的,就是牛肉、馒头。”
她说着,大笑了起来。
金平光神情肃穆,站起身,整了整衣服,然后恭恭敬敬的对他一揖到底。
“平光这是做什么?”
“将军高义,平光这一拜,是诚心诚意。”
鹤翔一边拉她一边道:“这么说你有时候拜我,就不是诚心诚意了?”
金平光和她关系好,拜过之后就笑道:”总有几次是虚礼吧。”
两人一笑,金平光又道:”平光初见这次募捐来的银子也和将军一样高兴,然我后来到高府,那位高家小姐却对我说了另一番话。”
鹤翔知道这就是重点了:“什么话?”
“那位高家小姐说……”
金平光回忆着当时的情景,拿着圣旨,虽不是正式的,但商贾们也认账,不过三天,就募捐了将近三万两白银,虽然知道代州富庶,但这个数字还是令她又惊又喜。
当然,放到一州,一个常年囤积二十万大军的关隘,这三万两是不多的,但也差不多帮他们解诀了一半的问题,再加上朝廷多多少少拨下来的,走私得来的款项,这个冬天,他们也能凑合看过去了。
那一天她去见高平,其实不过就是拜访一下,她知道这个躲到代州的高价嫡女是不会应承她什么的,更何况她的应承也不见得有用。
高家的高乐宇和高乐思都中了进士,此时分别在户部礼部历练,现在任谁都能看出,下任家主是在这两位之间产生了。
不过高太尉还在位,这几年风靡大雁的玻璃、煤炉都有这个高平的影子,更何况这一次高平也认了八百两的募捐,于情于理.她都是要去拜访一下的。
即使在严冬,代州也是温暖的,他们在一个凉亭处喝茶听曲,闲聊了几句,那高平突然道:“王先喻可知代州这一年的税收是多少吗?”
第二章 流水年华 (中)
第二章
“将军可知道代州一年的税收是多少吗?”
正等着听她说什么的鹤翔一愣,但还是道:“这个我却没有去查过,那高平怎么说。”
“她说官府的记录是六十万缗。”
鹤翔苦笑,一缗相当于一贯,也就是一两银子,这也就是说,代州一州的税收,比她一路的还要多一倍。
“代州富足,海贸利大,这是我们都知道的。”
“但是她说,现在朝廷的税收,其实收取的并不合理,若是详细规划,起码要再多上一倍。”
鹤翔一愣,立刻摇头:“这位高家小姐却是钻到钱眼里了,只想着怎么抓钱了,自古一来,民乱就是因徭役繁重,我大雁富足,是因为当年凤明帝就定下了种种规矩,若按她所说的,那代州恐怕也只是繁荣一时。”
“那高家小姐还对我说了很多,我虽不是太了解,却觉得她所说的办法倒也值得实行。”
鹤翔有些差异的看着她,金平光道:“我想了一路,只是才想到一些皮毛,待我整理出来,再给将军审看。除此之外,那高平还对我道,这两三万两对代州的商贾来说,不过是毛毛雨,只是这募捐的事情却是不能长久的。”
“怎么,她还说了什么办法?”
“是。”
“什么办法?”
金平光长吸了口气:“和眺国经商!”
鹤翔笑了起来:“这办法倒老了。”
大雁和眺国是敌国,两国到现在,也不时的会有摩擦,虽然碰到重大节日,比如双方死了皇帝皇夫会互相拜访一番,但对对方却都是时刻监视的。双方更没有什么贸易。
不过这只是明面上的,私底下的走私却是从没少过的,鹤翔自己,就可以说是最大的走私贩。
他们用大雁的茶叶丝绸,换眺国的战马银两。
她亲兵队的战马都是走私换来的,而她能在朝中多方牵扯下还坚持到现在,也和能从眺国得到一部分补充有关。
“办法虽老,可是,交换的东西却不同。殿下!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和眺国交换茶叶丝绸,主要还是茶叶,这其中大部分的茶叶,都是我们随便从内地搜集的,并不是什么好荼,得利虽然丰厚,却是靠量取胜。”
“上等荼我们也换过,结果如何,你也知道。”
用好荼珠宝换取眺国的战马,曾经也是大雁的国策之一。但可惜眺国最初非常警惕,后来虽然有所松懈,但效果也不甚理想,鹤翔当年来到大震关的时候,也曾主持过几次。
专门从江洲拉了上等的春荼,千辛万苦的送到眺国的首都,结果却几乎无人间津,虽然最后还是卖了出去,但收益还不如粗糙的荼砖。几次之后,她也就歇了这方面的心思,一心一意的想着怎么运粗糙的茶叶了。反正只要拉过去,就不愁卖,不愁没有收益,而且收益还相当不错。
金平光点头笑道:“当时我也是这样对那高平说的,她却说那是因为我们不会卖。”
“是吗,那按她说应该要怎么卖?”
金平光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当从代州的税收说到大震关的经济的时候,她还和高平争论了一番,她在大震关八年,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熟悉非常,而且,将军府的财政也是由她和郑巧曼两人处理的。
她虽然表面上不显露,暗地里却是有些得意的。朝廷拨下的物资一年比一年少,他们的开销却一年比一年大。
边军这里是不用说了,京城中的打点也丝毫不能少,每年交换来的皮毛,一半用到了边军身上,倒还有一半用到了京城里的各个要人那里,说起来,倒是京城那边的开销有可能更大一些。
这其中,她和郑巧曼两人可以说是殚精竭虑,左右旋转,这突然被人说“不会做”,就算以她的城府,也有些动怒。
当然,说是争论,她也不会脸红脖子粗的和高平争吵,只是淡淡的说,各方有各方的特色。
“诚然,每个地方总是不同的。”那高平仿佛猜到她心中是如何想的,先是一笑,又喝了口荼,然后才慢慢的开口,“但是,方法也很重要,平光看我这三个表,可有什么区别?”
高平说着,让人搬出三个表,大小一样,只是一个是普通的木头做的,上面也没有镶嵌玻璃;一个是由红楠木做的,中间突出了一块玻璃;更有一个,上面不仅镶嵌着玻璃,更雕刻着图案,或有云纹,或有喜鹊,喜鹊的眼睛嵌着碎玻璃,几道云纹更是以蓝玻璃铺就,极其奢华。
“这三个都是表,从功用上来说,它们没有任何的不同。当然,这第一个外面没有罩东西,可能容易有尘土……但这也不难解决,再在上面套一个盒子就可以了。”
“但是这三个的价格,却完全不一样,平光不妨猜一下,这三个分别都要多少钱?”
金平光来代州也有一段时间了,并不是第一次见到表,但是她这次来,主要是为了筹集军饷,哪有心思逛商铺?她知道这种奢侈品并不是戈阳路需要的,因此也没有留心,听高平这么一问,只有摇头说自己猜不出。
高平也不勉强她,只是笑着道:“最左边的这一个,是八十两,中间的这一个是八百两,最右边的这个嘛,平光估一估,能卖到什么价钱?”
听到一个表能卖到八百两,就算金平光一向稳重,也非常吃惊,她喝了口荼,笑道:“总不能卖到八千两吧。”
“这倒没有,只是六千八百两。”
金平光嘴中的荼喷了出去,她咳嗽了两声,才狼狈的开口:“高小姐莫不是在和我开玩笑?”
“代州有我高小庄专门的店铺,平光若不信,可以到那里看看,我是否是开玩笑。”
自然不是玩笑,但金平光还有些不敢相信,六千八百两!这是一个什么概念?这一个表,可以养活一个两万人的军队一个月!两个表就如此,那若是十个表,一百个表?
一百个这样的表就几乎是大震关一年的军饷!
她来回看那三个表,最左边的自然是最简陋的,但若不是有另外两个对称,看起来也是非常规整。而最右边的,自然是漂亮的,可她几乎掌握着一路财政,自然知道那些碎玻璃撑了天,也不会超过二百两的,就算那木头是最最上好的,这些额外的开支也不会超过五百两。
若是按中间那个八百两的算,右边那个能卖两千两已是相当不错了,而现在她却听到了什么?六千八百两!
她知道高小庄的东西是不还价的,说是六千八百两,就不会是六千七百九十九两,就算放在他处由他家代卖的也是如此。
“其实这玻璃的价格是极低的,我若说一两不到,平光可能以为我在说玩笑,那就是十两吧,带上工艺,就算一百两好了,这就是说,算上所有的杂用,这个表的价值也不应该超过三百两的。”
“高小姐说这个,难道就不怕我泄露出去吗?”
“我对平光这样透底,自然是因为我有意,和平光做生意了。”
“她说什么?”
听到这里,鹤翔打断她,金平光知道说到这里,必然会引起她的注意,也没有吃惊,只是又重复了一遍。
“真的?她真是这么说的?”
“是,不过殿下,她说,只是做生意。”
听她重点重复后半句,鹤翔也听出有些和自己所想的不一样,看着她道:“那么那高平的意思,就只是做生意?做什么生意?”
“是的,只是做生意,因为高家去年将玻璃的配方卖给了宁王,因此今年她要和殿下做生意。”
鹤翔听了愣了愣,然后摇头笑了起来:“这高家,看来是打定了主意不偏不向了。”
“其实我在帮鹤翔。”
高平躺在专门的椅子上,闭着眼,惬意的享受着林若鸿的按摩,心中暗道她家小白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以前帮她洗头的时候,就只是单纯的洗头,后来学会了按摩,现在已经知道哪里要用力,那里要轻揉了,|茓道把握的也越来越准确。
“帮鹤翔将军?”林若鸿一愣,“你更属意鹤翔殿下?”
“我和那位殿下面都没有见过,也无所谓是否属意,小白你知道,那趟子混水,咱们是不掺合的,我偏向鹤翔,只是因为她现在在边关。”
林若鸿知道了,自己的这位妻主平时对什么都淡淡的,再说的不好听一些还有点懒散。
没有事的时候,就天天研究怎么让自己过的更舒坦一些,这宅子里的一草一木几乎都经过改革。
别人修建院子是为了好看风雅甚至风水,自家的这位却是纯粹为了舒服。别人将水瀑修在假山上,自家的这位却将水瀑修在房门前,而且为了舒服,那是毫不吝啬,每年都要从珠河以北买来大量的冰储存,从六月份就开始在屋里用,一直到九月才会停下。
“赚钱,就是为了花,存起来有什么意思?”
想着她在夏天,一边喝着冰镇的果汁,一边慵懒的开口,他嘴边不仅露出一丝笑意。
说起来,自家的这位,却是真正的赚钱高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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