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长时间没有小胡出场了。并不是因为我把他给忘了,相反,我们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小胡长得少年老成,其实说白了就是十五岁的人,五十岁的面孔,长得太老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吧,我们的班主任居然看中了他(而不是我)去当另一个兄弟班的班长。为什么说是兄弟班呢?因为我们这个专业的人本来应该是一个班的,可是这次招的学生太多了,一个班放不下,只好分成了两个,但还是一个班主任。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就少得很多了,可是我一直都把他当做是我的兄长。当我告诉他我对他的看法时,他显得很得意,但是听完我后面的话就得意不起来了。我诚肯地告诉他,我把他当成兄长,完全是因为他留的小胡子看上去比我叔叔还老,和德高望重挨不上边儿。其实这只是玩笑,自从来到这个学校,他确实像哥哥一样照顾我和其它的兄弟们。和眼镜老大相比,小胡更多了一份沉稳(我们把这叫做阴险)。因为相处的时间少了,所以关于他的描写当然会少了一点儿,但我绝对不会把他“抛弃”的,呵呵呵呵。
刚来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认真地处一个女朋友,正像人家说得那样,我不会为一棵树而放弃一片森林的。于是“拈花惹草”成了我常做的事情。您可能已经注意到了,这个词上加了引号,说起来惭愧,我所说的拈花惹草只能是口头上花一些,可是实际上却有那个色心没那个色胆儿。倒和柏拉图式的恋爱相似。
每逢周末,学校都要在食堂二楼的礼堂里办舞会,这是我们最期待的时候。这天,我们兄弟六人梳装打扮好,个个觉得精神焕发,身体倍儿棒,一起朝礼堂扑去。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的音乐声,这声音就好像一只小手,在我心里面抓,抓得我心里痒痒的。我想这应该是可以谅解的,因为我们那时正处在这样没出息的阶段。我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进去。用我专业的眼光扫了一圈后,我惊喜地发现我们班的一个漂亮的女生小英居然没有和别人跳,这不是老天专门给我制造机会吗?如果不好好把握真是上对不起天,下对不起自己了。我用我自认为比较绅士的步子走过去,(当然,只是我自认为,后来小胖说我就像是一只受了惊的兔子一样蹿过去的。)和小英并肩站在一起。我并没有急着请她跳舞,而是一边和她聊天,一边看着昏暗的灯光下那一对对跳着的人。也许是那样的气氛下,也许是灯光的衬托下,我越看越觉着小英长得漂亮。圆圆的脸盘儿,大大的眼,再加上她那动听的嗓音,真得挺迷人的。第二曲响起的时候,我请小英和我一起跳舞,小英很开心的答应了。我的舞是新学的,学校的学长学姐们都很热心,为了让我们新生更快地熟悉学校生活和其它同学,他们专门开办了舞蹈班,教我们这些新生跳舞。我天资聪明,当然学得很快,不到两个月,我就学会了慢三,快四两种舞步了。一曲跳完,我们已经聊得很投机了。我直截了当地对她说:“小英,我要追你,你当我的女朋友吧。”小英笑了笑说:“你还没有开始追,我怎么答应你呢?你先追追看吧。”这不是向我挑战吗?好强的我当然不含胡,非常坚决地说:“行,我现在宣布:我开始追你,两个月之内让你做我的女朋友!”现在想来,这样的行为是挺可笑的,可是当时我觉得自己挺英雄的。起码我特自信。
在后来的一段日子里,我把在电视、电影和书里看到的追女孩子的办法几乎都用过了。说几乎是因为有一些办法太奢侈了,不是我能够承担起的,所以就没有办法用喽。而我几乎就成功了。也就是说,最后还是没有成功。原因是什么呢?这不得不提起眼镜老大。
我说过,我们班里只有九个男生,所以坐坐位时很受气,有七个都坐到了最后一排。只有两个是例外的,一个是眼镜老大,一个是我。眼镜老大太近视了,离远了根本看不清,所以坐到了第四排,而他说,一个男生坐在一群女生里很不自大,所以就把我也拉到了前边去。我们俩坐第四排,我们的前桌就是小英。所以我可以在课上课下都疲劳轰炸,不停地向小英献殷勤。有一次我还赋诗一首:
《坐在我前面的女孩》
坐在我前面的女孩,
请你回过头来,
你会发现,
有一个人在为你等待。
从在我前面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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