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的曾祖父的身上。
曾祖父默默地喝着茶,一直在听其他人的意见,而现在大家的眼睛都看着他,等待着这位最有威信的最*的长者的意见。等待的人中,数莫斯最为急切,他是多么希望能得到这位长者的同意。他认为这是他一生中出人头地的最佳机会。
莫斯已经50多岁,大学毕业10几年都还没有找到工作,没有工作就没有女孩子愿意嫁给他,所以到现在他还在光棍一条。这个时代不愁吃不愁穿,生活的意义就只有工作和爱情,没有工作和爱情,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他有很多的钱,他就可以自己创一份事业,就有了工作,那样的话,就会有爱情,想想这一切是多么的顺利,多么的美好。而且这样的机会已经摆在面前,他想他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
曾祖父看着大家都看着自己,知道到了自己作最后决定的时候。他放下茶杯说:“我不同意你去。”
听到曾祖父的回答,莫斯激动起来,问:“您为什么不同意我去,难道您不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让我出人头地吗?”
曾祖父说:“不是这样。这的确是个很好的机会,但是你想过你这次去的后果吗?”
“后果?后果就是我回来以后会有一份工作,接着会有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如果不去,我的这一生都只会像现在一样,整天游手好闲,孤独终老。您还是答应让我去吧!”
曾祖父说:“你说的我都知道,但是那个星球现在还只是知道大概的方位,距离有多远还不太清楚,如果你冒然就去,能不能到达那儿都还不知道,我怕你这一去就回不来了,这不比在太阳系里游玩。”
莫斯说:“既然不知道有多远,或许很近也说不定呢。”
曾祖父说:“你不要说了,我是不会同意你去的。”
虽然结果是这样摆在面前,但是大家肯定都能猜到,年轻人决定的事就一定会去做。这件事的最后结果是,莫斯还是去了。但是在临走之前,他留下了一个便条给家里人,便条是这样写的:这次的机会对我来说很重要,就算我这次去真的是有去无回我也认了,那样总比现在这样活着要有意义的多,我要用自己的生命换取生活的意义。
莫斯最后还是走了,他架上了家中唯一的一辆宇宙飞行器走了。他不知道去那颗星球要多长的时间,所以他最大限度的带上了够自己50年吃的食物和水,给飞行器也最大限度地加上了50年使用的燃料,如果50年到不了那儿,那他就会死在太空,成为一个宇宙中的天体。书包 网 想看书来
这一次的旅行真的很不一般,他花了47年的时间才到达那颗星球,总还算幸运,他没有死在这一次的旅途中,接下来,他将会有很多的钱,有工作和爱情,尽管已经是人过中年。
他的飞行器降落在了一条小河边,他戴上氧气打开舱门,一股强烈的热气扑了过来,感觉至少有60摄氏度,比地球的平均气温还高10几摄氏度。这让他很难受,想去河里洗个澡。
他来到河岸边,望着这弯弯曲曲的河流傻了,这哪里是水,河里流淌着的是一种银白色的液体,经化学仪器检测才知道,那些全都是汞。
没办法,他回到了飞行器里,去寻找金山和金叶子树。绕了这颗不大的星球飞了一圈,都没有发现金山和金叶子树,只有一些和他一样来此寻金的人。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了地方,他把这颗星球找了个遍,还是没有找到,这颗星球什么都没有,是颗荒凉的星球来了些不速之客。
他开始失望起来,降落在了一座小山上,走下舱,想要发泄一下自己的情绪,他像狼一样嚎叫了一阵,心里就平静了许多,开始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飞行器的燃料和带来的食物和水只剩3年使用,想要回到地球那已经是不可能的事实了,现在的他关心的不再是黄金,而是食物、水和飞行用的燃料。
“怎么办?难道我真的要死在这里?”莫斯这样想着,“不能,我一定要想办法。”
这是一个不分昼夜的星球,一个标准的球体,在它的两边是两颗呈对称分布的恒星,大约在250万千米。奇怪的是这两颗恒星发出的光不同,一颗发出的光是金黄|色,有点像太阳,达到这颗行星的温度在60—70摄氏度之间。而另外的一颗则发出深蓝色的光,被照射的一面的温度却在零下20—30摄氏度之间,行星的两个半球的温差很大。
此时莫斯降落在蓝光这一边,这让他感觉到寒冷,但是总比在另一边强,冷了多穿些衣服躲着不出去就好了,热的话,剥了皮还是不够的。
莫斯想到了用火取暖,就取出了点燃料,看看能不能点着,幸运的是,这颗星球是有氧气的,火很快就生好了。此时,从天上降下了十几架的飞行器,从舱里走出来的都是和他一样想来这里寻找黄金的地球人。
一群人围坐在火堆旁,商量着大家都很着急的一个问题——要怎么才能回到地球上去呢?每一个人带来的燃料、食物和水都所剩不多了。怎么办呢?看来他们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回到地球上去。没有人想出了解决的办法,谈话顿时陷入了僵局,静极了。
很长时间过去了,突然有一个人说:“我们可以查查看离这儿最近的有生命的星球有多远,或许我们可以先去那颗星球,然后补充所需再回到地球上去。”
听到这个提议,大家都来神了,认为这会是个希望。拿出仪器,接收到的信号显示离这儿最近的一颗又生命的星球的距离是390光年,那就是说,最快,飞到那里也要39年。谁又能去呢?他们所有人的燃料、食物和水加起来也就只够一个人用40年,可是这里有10几个人啊。
一时大家又都默默不语了。莫斯彻底地失望了,他想他是不可能活着回到地球上去了。现在不要说是活着回到地球上去,就是死了也不可能回去了。他开始想念家里的人,和他们在一起是多么的快乐,即使没有工作,没有爱情,至少还拥有亲情,但是现在什么也没有了。想起了曾祖父的话,后悔没有听他的,不应该来这里的。想的累了,寻了以僻静处休息去了。
迷糊之中,他被一阵吵闹声和争斗声吵醒了,原来其他的人已经厮杀起来了,在作生死的搏斗,地上已经躺着好几具的尸体,头部正在往外流着血。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所有人的想法都是一样的,只要能得到这里所有的燃料、食物和水,自己就能去另一颗星球,最后或许还有回到地球的机会,但是没有人会愿意给你的,所以他们用了几千年前的最最原始最最野蛮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要生存,就只有厮杀,把这儿所有的人都杀死,抢走所有的东西。
地上的尸体一具具地增加,打斗的人越来越少,声音也越来越小了。莫斯看着这一切,他慌了,没有想从那样一个高度文明的时代来到这儿的人竟然变得这样凶残,消失了几千年的杀人犯,又在这儿出现了,他们正用最最原始最最野蛮的方法去残杀和自己一样的处境的同胞。
莫斯上前想去阻止,但是一切都是徒劳的,那杀红了眼的人,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想怎么样,反正他就是不想在这儿看见第二个生物,迎上来就是一拳。莫斯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鲜血就崩了出来,那个人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只想致他于死地。没办法,莫斯和他厮杀了起来。
很明显,最后是莫斯胜利了。他看着一地的尸体,傻了,没想到自己成了杀人犯,他害怕起来,全身发着抖。
莫斯成了这次搏杀的最后胜利者,但是他并不快乐,尽管现在他可以离开这儿,也许还可以活着回到地球上去,但是当他看到那些还在淌着血的,和他同样可怜的同胞的尸体时,他的心在痛,也倒下去了。
他是被一道非常耀眼的金黄|色的光射入眼中而惊醒的,原来他现在所处的地方,现在已经被金黄光照射着。
突然间,他发现几千米之外有一座发着金光的山,这令他兴奋不已,原来这儿是真的有金山。他迅速地回到飞行器中飞向那座山。
到达山前才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假的,那些只不过是表面光滑的可以反射光线的石头罢了。
他悻悻地回到了原来的地方。那些尸体在高温下有得已经在腐烂了,肤色已经成紫黑色。看着这些尸体,他又难过起来,在不久之前,大家还围坐在火堆旁一起讨论着离开这儿的事情,想不到现在,他们将永远地留在这颗荒凉的星球上了。
突然,他的眼神变得凶恶起来,“如果这些人不死,我又怎么回到地球上去呢,我不杀死他,他就会杀死我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他的眼中充满了杀气,冲到那些尸体旁,用石块拼命地砸着那些尸体的头颅,一直砸,一个个地砸,直到全部都砸得粉碎,面目全非,这让他的精神得到了满足,带给了他前所未有的*。
砸完后,他也累了,吃了点东西就躺在粉末边睡了。
当他再次醒来时,迫不及待地装好所有的东西,向那颗有生命的星球飞去。
39年的光阴在他的太空飞行中过去了,39年的时间,他如同只活了一天一样,什么记忆都没有,他所有的记忆只有那场惊心的厮杀了。
他已经离开地球86年了,86年都地球来说那只是短暂的犹如一眨眼的时间,但是对于一个人来说那却是很长的一段时间。此时,莫斯已经是一个已经140多岁的老年人了,他的曾祖父,那个在他离开时就179岁的慈祥的老人,恐怕现在已是一堆黄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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