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上党,便到了冀州魏郡。
山还是那座山,延绵环绕,水还是那样的清澈,奔流不息,青翠的丛林中,点缀着红枫许许,天上,不时的飘过几片枯叶,秋凉已渐重,旅人也该多备几件衣物了。
日渐荒废的官道上,刘封与赵云一主一仆不紧不慢的往前赶着,并不急着赶路,却仿佛是在游山玩水一般,赵云身着一身光鲜锦秀劲服,骑着一匹大宛宝马,马上横着一把宝剑,挂着一架铁胎弓,还有两壶箭矢,这次并沒把将他的钉钩亮银枪带來,看他那样子,只像着一个游学归來的世家子弟,而不是沙场上斩将夺旗的大将。
刘封则更简薄一些,一身淡灰劲服,马上挂着一杆梅花枪,腰悬一口宝剑,甚是古朴,也挂着一架铁胎弓,型号却比赵云的小了许多,倒是有五壶箭矢,他的马虽较赵云的坐骑差上不少,却也是中原难得的良驹了。
这一次,他的身份是赵云的书僮,赵云化名赵琼,字叔宝,常山真定了,刘封则化名为赵匡,字元胤,不过呢?以他现在就一书僮的身份,估计也沒有人会有兴趣问他字什么?给自己取个字纯是自己高兴罢了。
别说,赵云身长八尺,身材魁梧结实,剑眉寒星玉面薄唇姿容雄伟,更兼温文典雅待人彬彬有礼,往大街上一摆,满大街的怀春少女都直接把身高还不足七尺的小孩子刘封给忽略了,换身衣裳,说赵云是刘封的主人,还真像那么一回事,试想,有哪个女的会在身边给自己要个比自己还要漂亮的侍女來找不自在呢?男人其实也是这么一回事。
当然了,两人在具体举止礼仪上面也不必太过讲究,搞得真像那么一回事似的,一则办事不方便,二则赵云也不自在。
从某种程度上來说,刘封这个做“仆人”的还得恃宠而骄一点,沒事抢在赵云前面说话,表表态度,而赵云这个做“主人”的,则要大度自信,必要时还得目中无人一点,让刘封这个做仆人的出來周旋就行了,事实上,这种事赵云也不怎么干得來,毕竟他跟随童渊在深山修习了十年,都有些不见天日了。
远远的看着一家小店座落在官道旁,风幡招扬,似着有几分人气,刘封打马紧了几步,笑道:“公子,是不是可以歇会再走!”
赵云有些窘迫。虽然走了几天,却显然还不太适应这个身份逆转,看了一会,摇了摇头道:“这条道已经半荒废了,左近都是匪盗,还有人在这里开店,怕是有诈!”
这一路上,两人已经打发了不少不自量力的家伙,眼看着,再过两天就可以到达邺城了,该出现的人却还沒有出现,刘封有些着急,就多转了几条弯路。
“那就不进了!”刘封声音压低了点:“怕是人家还不答应了!”
正说着话,从那店里走出來一个跑堂的,肩上披着一条毛巾,满嘴堆着笑,乐呵呵的迎了上來:“公子,二位,进店歇会吧!天可热着呢?”
说着张着手就要來给赵云挽马缰。
“强拉客呢?”刘封脸色一沉:“唰”的长枪递出,将这人拦下。
“哪敢,哪敢呢?”那跑堂脸上一颤,差点沒给撞上,抬眼见着刘封势沉力稳,不由的大吃一惊退开两步,步子却也不慢,忙做惶恐状:“小的是看二位爷走累了,请二位爷进來休息一下,沒,沒别的意思,二位爷!”
“滚吧!”刘封嘿嘿一笑:“这大路朝天的,我们爷两赶了大半天,连个鬼影都沒有,你们在这里开店,等鬼上门呢?”
“呃!”那跑堂的心下一虚,苦着脸陪笑道:“爷说得是,谁不知道,现在这到处都闹匪呢?寻常人家,哪个敢随便出來的,也就二位爷艺高人胆大,要不小店还真招不到生意了,二位爷,今天您可得住下,让小的好好的伺侯您二位!”
看着赵云眼皮都不抬一下,略略扫了四周一眼,沉着脸只自驱着马往前走,这跑堂的一张笑脸都递给了刘封,恨不得能把他拦下來,只畏惧刘封手中的梅花枪,不敢上前。
“我说,我这枪可是不长眼睛的,你少近來,小爷我一下就扎你一个窟窿!”刘封手底一抬,在这跑堂的脸上晃了两晃:“爷急着赶路呢?谁知道你这是不是黑店!”
“妈呀!”只见着两点晶亮的光芒就向自己两只眼睛上扎來,这跑堂的吓得魂飞魄散,两腿一软一ρi股坐倒在地,豆大的汗珠一下湿透了全身,惊恐的张大了嘴巴再不敢说话。
“好了!”赵云微微一笑,头也不回的训了声:“少与他啰嗦,我们赶路!”
“得令!”刘封卖弄的耍了个枪花,将梅花枪收了起來,朝那跑堂的做了个鬼脸:“喂,沒吓着你吧!瞧你那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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