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的那场大雨,让青鸟市的空气更清新了。
青鸟市天河集团总部大楼,总裁办公室内,叶倾铃正在看一本《华夏十大未解之谜》。
今天是星期一,又是下午一点半多了,要是搁在往常,叶倾铃早就去工作了,才不会这样清闲。
今天特殊。
没办法,感冒了,实在不愿意动弹。
早上一上班,叶倾铃就告诉秘书,说自己昨天周日傍晚去爬山来着,没想到天会下雨,结果她淋雨感冒了,不在状态,转告姚副总他们几个,先替她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
其实叶倾铃的感冒,也不是太严重。
主要是气的。
她活这么大了,还真没遇到昨天傍晚那样的臭男人!
就因为帮她救了宝宝,不但索要救援费,还把她按在河水里淹了个半死!
想到那混浊的河水了里,肯定有死老鼠死蟑螂啥的,而且自己貌似也喝了一口——叶倾铃就想吐,大吐特吐。
在这种状态下,怎么可能还有精神干活?
“混蛋,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绝不会!所以,你万万不要让我找到你,要不然我会让你死的很有节奏感。”
咬牙切齿的发了会恨后,叶倾铃接连深呼吸几口气,才强迫自己镇定了下来,从桌角随手拿起了一本书。
她希望,书中那一排排的文字,能给她减轻郁闷的烦恼。
直接翻到了这本书排名第九的未解之谜,看了小半段后,叶倾铃才慢慢静下心来。
传说,在边北省那片连绵起伏的群山中,藏着一口古井,直上直下的深不可测。
山里有一口古井没什么奇怪的,奇怪的是每隔23年的秋分这一天,都会有三个人跳进去,再也不会上来。
这三个人可不是普通人,是23年来江湖上最出色的盗贼。
上千年来始终如此,23年一次轮回,每次秋分这一天都会有三个盗贼跳井,所以那口古井又被称为盗墓。
盗贼的坟墓。
谁也不知道盗墓的具体位置在哪儿,为什么每隔23年就会有三个盗贼跑哪儿自杀,但这个传说却一直在当地流传,至今已经一千多年。
岁月如梭,眨眼间又是23年过去,今年的秋分即将到来,还会有三个盗贼去那边跳井自杀吗……
看到这儿后,叶倾铃合上了杂志,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晃了晃搁在桌子上的双脚,刚端起茶杯,房门被敲响了。
听到敲门声响后,叶倾铃忙把双脚从桌子上拿了下来,双手放在笔记本电脑键盘上,做出一副正在工作的样子,而后才淡淡的说:“进来。”
房门开了,客服前台的小隋走进来,垂首低声说道:“叶总,外面有人要见您,小赵秘书外出不在,打您电话打不通。”
叶倾铃看向桌角的座机,才发现刚才把双脚搁在桌子上时,不小心把话筒趟了下来,随手把话筒放上去:“哦,是谁要见我?”
小隋回答:“一个叫秦昭的年轻人。”
“秦昭?他是哪个公司的?”
叶倾铃黛眉微微皱起想了想,记忆中对这个名字没啥印象。
小隋犹豫了一下,才小心翼翼的说:“他不是哪家公司的,倒像是来自乡下。”
“乡下来的?呵。”
叶倾铃眉头一下疏散开来,带有一丝不屑时,忽然想起这个名字貌似很耳熟。
她那个未婚夫,好像就叫这名字来者。
不过,叶倾铃也知道,她那个从没见过一面的未婚夫,这些年一直在国外鬼混,没听说回来。
嗯,这个叫秦昭的,肯定不是他,而是个同名的。
想到自己那个从没见过面的未婚夫后,叶倾铃就有些不自在:天河集团是你家的好不好?结果却让我来这儿当牛做马的给你打理。幸好公婆对我还不错,全权放手给我。
当然了,尤其是想到自己给秦某人扛活,其实就是给自己干之后,叶倾铃心中的怨气,就更没多少了。
芳龄23岁的叶总,别看长相俊美,眼眸清澈的好像人畜无害,但眉宇间却带着让人不敢轻易接近的冷傲,要不然小隋在她面前也不会那样局促。
所以在她沉吟时,小隋没有敢打搅她。
说起来也是,叶倾铃那是什么身份呀,别说是乡下人了,就是一般公司的老板,想见她一面也很难:女孩子,哪有爱抛头露面,随便是个人就想见的?
本能的,叶倾铃正要抬手说让那个叫秦昭的走人时,却又转念一想,让小隋带他上来:反正今天算是给自己放假了,那就见见他也行。
总裁集团的一楼大厅,一些在外用餐的员工陆续走了进来。
大家进来后看向客服前台,都会愣一下:那儿怎么站着个叫花子?
这是个年轻人,乱糟糟的长头发垂下来几乎把双眼遮住,穿着一身冒着汗渍的迷彩服,大热天的脚下穿着一双脏兮兮的大兵鞋。
谁不知道天河集团,是青鸟市民企的龙头企业,来往皆白领啊?
这样一个人出现在大厅内,就像一群仙鹤中忽然钻进来个鸡那样,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要多别扭,就有多别扭。
自凡是看到他的人,无论男女老少,第一反应就是皱眉。
秦昭却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反倒用挑剔的目光审视着每一个走进来的都市女郎:“吆,这娘们长的倒也一般,不过身材不错啊,前出后翘的,尤其是ρi股更是惹人心醉,这要是……”
客服前台后面值班的小妹看他不顺眼,小声嘀咕道:“都混成这样了,还好意思看女人。”
她说话的声音很低,秦昭却听到了,抬手拢了下垂下来的乱发,咧嘴露出了一口白牙:“小妹,你说啥呢?”
客服小妹没想到秦昭耳朵这样灵,脸儿一红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了。
笑容一收,秦昭严肃的说:“这位小妹,我得更正一下你的世界观。是,我是混得很惨,但这并不妨碍我也有欣赏美的权力。其实我距离你最近,按说我该欣赏你才对,可你这没发育好的小身板,实在让男人失望。我建议啊,你以后多吃点木瓜啥的,那样对你有莫大的好处。”
“你、你……”
哪个女孩子愿意听这样的话啊,客服小妹红扑扑的小脸登时变青,正要发怒时,小隋从电梯内走了出来:“秦昭,你跟我来一下!”
“欧克!”
秦昭抬手做了个ok的手势,向那边走去时还没有忘记给小妹建议:“哦,对了,我有祛除鼻头雀斑的灵药,你要不要——不要算了,至于用这么凶巴巴的眼神看着我?怪吓人的。”
抢在客服小妹下意识要去抓花瓶摔过来之前,秦昭赶紧跑到了电梯内,问小隋:“那个啥,你们唐总要见我了?”
电梯门一合上,小隋马上就嗅到了一股子馊味,刚要抬手捂鼻子时,却又放了下来,盯着自己脚尖说:“是的。”
小隋是个善良的孩子,刚才放下捂鼻子的手,就是怕伤了秦昭的自尊,自然不会告诉他,叶总其实不想见他的,主要是闲着没事干。
小隋这个下意识的动作,让秦昭对她生出了好感,也灭了要调戏她的心思。
叶倾铃的总裁办公室,是在大楼的第十一层。
办公室的门半敞着,从外面就能看到低着头的叶倾铃,小隋敲了敲房门,轻声说:“叶总,秦昭钱=先生来了。”
“嗯,让他进来。”
叶倾铃双手放在桌子上,目光淡然的看向了走进来的秦昭,只看了一眼眉头就皱了起来,指着他说:“stop,stop!”
如果秦先生没有打扮成一副叫花子样,脸上满是污痕,叶倾铃绝对能一眼认得出:这个叫秦昭的家伙,不正是昨晚差点淹死她、还又抢走她美玉的混蛋吗?
叶倾铃没有认出秦昭,可后者却认出了她,稍稍一楞后,心中就喊道:乖乖,原来这傻瓜妞,就是哥们的未婚妻,叶倾铃?
嚓,一个视人命为草芥的弱智呀!
不行,说啥也不能要这样的弱智当老婆!
心中飞快的盘算着,秦昭抬手往下拉了下乱糟糟的头发(假发),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不解的问道:“啥,死到铺是啥意思,俺名字吗?”
“stop就是站住,让你站住!”
看到一个叫花子坐在自己沙发上后,叶倾铃很愤怒:哎哟,这可是刚换上的纯羊毛垫子啊。
“站住?哦,死到铺是站住啊。”
秦昭这才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瞅着叶倾铃纳闷的说:“明明长了个华夏人的脸,却说鬼子话,城里人这都什么毛病啊。”
“你——”
叶倾铃更加气愤,刚要让他滚蛋,但看到他已经坐下,沙发垫子已经脏了,只好把后半句咽了下去,深吸了一口气,重新装出淡然的样子:“你找我做什么?”
“你就是叶倾铃?”
秦昭看着叶倾铃,目光好像雷达似的在她脸上,身上来回的扫动。
当看到人家的胸脯时,眼神就猛地一亮,接着做了个吞咽口水的恶心动作。
叶倾铃被他看的心里发毛,赶紧拿起一个文件夹挡在了胸前,眼神一下子凌厉了起来,强压着心中怒火,对站在旁边的小隋淡淡的说:“打电话,让老周过来一下”
老周,是总裁集团安保处的处长,一个复员兵,是天河集团某位副总的表弟,因为为人厚道,工作努力,所以很受叶倾铃看重。
叶倾铃说话的声音虽然不高,可小隋听了后,心儿却是一颤:坏了,叶总生气了,这是要收拾秦昭啊。
小隋生性善良,看到叶总生气后,就有些着急的瞪秦昭一眼,提醒他别再这么无礼了,随即极快的点了点头,走到门后拿出手机,开始呼叫老周赶来护驾。
秦昭看到了小隋的警告,不过却假装没看到,笑了下终于挪开了目光。
叶倾铃那种被色狼盯上的不安感,这才蓦然消失,双眸微微眯起说道:“是,我就是叶倾铃。说吧,你找我做什么?”
秦昭没有回答问题,只是看着她桌子上的茶杯,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叶总,能来杯水不?赶了一上午的路,真有些渴了。唉,都说城里人没德性,还真是一点也不假,一瓶子破矿泉水就要两块钱。天啊,这不是坑人吗?哦,不对,用你们城里人的话就是坑爹……”
“打住,打住。小隋,给他倒杯水,用纸杯。”
叶倾铃见陆宁盯着她的水杯,吐沫星子的乱飞,看架势要过来拿她水杯,赶紧让小隋给他倒水。
“唉,这个人怎么就这样没眼力价呢?”
刚打完电话的小隋在心中叹了口气,在叶倾铃那杀人的目光注视下也不敢说什么,赶紧给秦昭接了杯水。
“谢了啊。”
秦昭接过纸杯道谢后喝了一口,就闭上了眼睛,不再动弹。
这人啥毛病?
看到秦昭足有十几秒钟没有动弹后,叶倾铃和小隋对望了一眼,搞不懂他在做什么。
又过了片刻,秦昭的喉头才骨碌了下,好像品绝世美酒那样,嘶哈了一声:“啊,好水,好水!”
本以为他喝水要噎死了呢,没想到刚才装模作样的竟然是在品水,气的叶倾铃真想采住他头发把他按在水池子里,最好是便池内,让他喝个够。
小口小口的把水喝完后,秦昭把纸杯递给小隋:“谢谢了啊,再来一杯。”
小隋嘴角抽了下,看向了叶倾铃。
叶倾铃不耐烦的摆了摆手,示意她去接水:不就是一杯水嘛,等他喝饱了,看我怎么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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