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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行年虽四十

尚喜未沦士大夫

一点童心犹未灭

半丝白鬓尚且无

语堂

二十三年八月下旬自序于长江舟上〗

《四十自叙》诗是我于民国二十三年九月十六日《论语半月刊》发表的。此诗作于一九三四年,实三十九岁时所作,强名四十,乃中国算法。诗中初言“一生矛盾说不尽”,亦耶亦孔,半东半西,所谓“卸下洋装留革履,洋宅窗前梅二株”,即去其所当去,留其所当留意义,不外自叙对联中“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意思。“尼溪”即尼采,我少时所好,犹不能为所笼络,何况马克斯。“孟丹”即法国MonBtaigne,以小品论文胜。此人似王仲任。《论衡》一书亦非儒亦非老,所言皆个人见地,与孟丹相同。孟丹所以可传不朽者以此。大概文主­性­灵之作家皆系如此,即“掣绦啮笼”还我自由之意。故乐于提倡袁中郎,《论语半月刊》所作文章,提倡袁中郎的很多。“会心的微笑”亦语出袁中郎。

第二段叙少时在龙溪平和县间,享受西溪之美,山林之乐。家住坂仔(号东湖),环顾高山峻岭,日与云霞为友。此后皆看不起平地之摩天屋。城市居民之“平地感”与我“高山感”格格不入,所以说“为学养­性­全在兹”,“兹”指坂仔高山,梦寐不能忘也。次叙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放弃毛笔,以自来水笔代之,与英文结不解缘,心好之甚。此段恋爱,至今不懈。然因此旧学荒废,少时自看袁了凡《纲鉴易知录》,看到秦汉之交,一入约翰,截然中止。羞耻,羞耻!以后自己念中文,皆由耻字出发,即所谓知耻近乎勇。以一个教会学校出身之人,英文呱呱叫,一到北平,怎么会不自觉形秽?知耻了有什么办法?只好拼命看中文,看一本最好的白话文学(《红楼梦》),又已做教师,不好意思到处问人,只在硫璃厂书肆中乱攒。什么书是名著,杜诗谁家注最好,常由旧书铺伙计口中听来。这是不是不愤不启,我不知道,但确含有愤意,愤我在教会学校给我那种不重中文的教育。耶教《圣经》中约书亚的喇叭吹倒耶利哥城墙我知道了,而孟姜女的泪哭倒长城我反不大清楚。怎么不羞?怎么不愤?所以这一气把中文赶上。自然学问无穷,到了留学德国,才看到《皇清经解》,就在音韵学钻。但又不能固守一门一科的学问,故又“踢开”音韵专门之学,而专文学著作。白璧德即哈佛教授(Irving Babbit),我与吴宓(雨僧)、娄光来共坐一条板凳听白教授将近代欧洲文明归罪于卢梭之浪漫主义。吴、娄后在南京办《学衡》,就是传布白教授之思想及文学批评,梅光迪也是白氏的门下。但我仍不能受白氏之笼络,而偏向于意大利之克罗遮(Groce),这也是主­性­灵一贯所致。①

『①《四十自叙》发表于《论语》半月刊第49期。《无所不谈合集》重刊此诗时,作者加了这一段序言。』

言志篇

古人言士各有志,不过言志并不甚易。在言志时,无意中还是“载道”,八分为人,二分为己,所以失实,况且中国人有一种坏脾气,留学生炼牛皮,必不肯言炼牛皮之志,而文之曰:“实业救国”。假如他的哥哥到美国学农业,回来开牛­奶­房,也不肯言牛­奶­房之志,只说是“农村立国”。《论语·言志篇》,子路,冉求,公西华,各有一大篇载道议论,虽然经“夫子哂之”,点也尚不敢率尔直言,须经夫子鼓励一番,谓“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始有“春服既成”一段真正言志的话。不图方巾气者所必吐弃之小小志尚,反得孔子之赞赏。孔子之近情,与方巾气者之不近情,正可于此中看出。此姑且撇过不谈。常言男子志在四方,实则各人于大志之外,仍不免有个人所谓理想生活。要人挂冠,也常有一番言志议论,便是言其理想生活。或是归田养母,或是出洋留学,但这也不过一时说说而已。向来中国人得意时信儒教,失意时信道教,所以来去出入,都有照例文章,严格的言,也不能算为真正的言志。

据说古希腊有圣人代阿今尼思,一日正在街上滚桶中晒日,遇见亚力山大帝来问他有何所请。代阿今尼思客气的答曰:请皇帝稍为站开,不要遮住阳光,便感恩不尽了。这似乎是代阿今尼思的志愿。他是一位清心寡欲的人,冬夏只穿一件破衲,坐卧只在一只滚桶中。他说人的欲愿最少时,便是最近于神仙快乐之境。他本有一只饮水的杯,后来看见一孩子用手拿水而饮,也就毅然将杯抛弃,于是他又觉得比前少了一种挂碍,更加清净了。

代阿今尼思的故事,常叫人发笑,因为他所代表的理想,正与现代人相反。近代人是以一人的欲愿之繁多为文化进步的衡量。老实说,现在人根本就不知他所要的是什么。在这种地方,发见许多矛盾,一面提倡朴素,又一面舍不得洋楼汽车。有时好说金钱之害,有时却被财魔缠心,做出许多尴尬的事来。现代人听见代阿今尼思的故事,不免生羡慕之心,却又舍不得要看一张真正好的嘉宝的影片。于是仍有所请言行之矛盾,及心灵之不安。

自然,要爽爽快快打倒代阿今尼思主张,并不很难。第一,代阿今尼思生于南欧天气温和之地。所以寒地女子,要穿一件皮大氅,也不必于心有愧。第二,凡是人类,总应该至少有两套里衣,可以替换。在书上的代阿今尼思,也许好像一身仙骨,传出异香来,而在实际上,与代阿今尼思同床共被,便不怎样爽神了。第三,将这种理想贯注于小学生脑中,是有害的,因为至少教育须养成学子好书之心,书是代阿今尼思所绝对不看的。第四,代阿今尼思生时,尚未有电影,也未有Mickey Mouse的滑稽影戏画,无论大人小孩说他不要看Mickey Mouse,一定是已失其赤子之心,这种朽腐的魂灵,再不会于吾人文化有什么用处。总而言之,一人对于环境,能随时注意,理想兴奋,欲愿繁复,比一枯槁待毙的人,心灵上较丰富,而于社会上也比较有作为。乞丐到了过屠门而不大嚼时,已经是无用的废物了。诸如此类,不必细述。

代阿今尼思所以每每引人羡慕者,毛病在我们自身。因为现代人实在欲望太奢了,并且每不自知所欲为何物。富家­妇­女一天打几圈麻将,也自觉麻烦。电影明星在灯红酒绿的交际上,也自有其觉到不胜烦躁,而只求一小家庭过清净生活之时,朝朝寒食,夜夜元宵之人,也有一旦不胜其腻烦之觉悟。若西人百万富翁之青年子弟,一年渡大西洋四次,由巴黎而南美洲,而尼司,而纽约,而蒙提卡罗,实际上只在躲避他心灵的空虚而已。这种人常会起了一念,忽然跑入僧寺或尼姑庵,这是报上所常见的事实。

我想在各人头脑清净之时,盘算一下,总会觉得我们决不会做代阿今尼思的信徒,总各有几样他所求的志愿。我想我也有几种愿望,只要有志去求,也并非绝不可能的事。要在各人看清他的志­操­,有相当的抱负,求之在己罢了。这倒不是外方所能移易。兹且举我个人理想的愿望如下,这些愿望十成中能得六七成,也就可算为幸福了。

我要一间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工作。并不要怎样清洁齐整。不要一位Story of San Michele书中的MadamoiBselle Agathe拿她的揩布到处乱揩乱擦。我想一人的房间,应有几分凌乱,七分庄严中带三分随便,住起来才舒服。切不可像一间和尚的斋堂,或如府第中之客室。天罗板下,最好挂一盏佛庙的长明灯,入其室,稍有油烟气味。此外又有烟味,书味,及各种不甚了了的房味,最好是沙发上置一小书架,横陈各种书籍,可以随意翻读。种类不要多,但不可太杂,只有几种心中好读的书,及几次重读过的书——即使是天下人皆詈为无聊的书也无妨。不要理论太牵强板滞乏味之书,但也没什么一定标准,只以合个人口味为限。西洋新书可与《野叟曝言》杂陈,孟德斯鸠可与福尔摩斯小说并列。不要时髦书,马克斯,T. S. Elliot,Jame Joyces等,袁中郎有言,“读不下去之书,让别人去读”便是。

我要几套不是名士派但亦不甚时髦的长褂,及两双称脚的旧鞋子。居家时,我要能随便闲散的自由。虽然不必效顾千里­祼­体读经,但在热度九十五以上之热天,却应许我在佣人面前露了臂膀,穿一短背心了事。我要我的佣人随意自然,如我随意自然一样。我冬天要一个暖炉,夏天一个浇水浴房。

我要一个可以依然故我不必拘牵的家庭。我要在楼下工作时,听见楼上妻子言笑的声音,而在楼上工作时,听见楼下妻子言笑的声音。我要未失赤子之心的儿女,能同我在雨中追跑,能像我一样的喜欢浇水浴。我要一小块园地,不要有遍铺绿草,只要有泥土,可让小孩搬砖弄瓦,浇花种菜,喂几只家禽。我要在清晨时,闻见雄­鸡­喔喔啼的声音。我要房宅附近有几棵参天的乔木。

我要几位知心友,不必拘守成法,肯向我尽情吐露他们的苦衷。谈话起来,无拘无碍,柏拉图与《品花宝鉴》念得一样烂熟。几位可与深谈的友人。有癖好,有主张的人,同时能尊重我的癖好与我的主张,虽然这些也许相反。

我要一位能做好的清汤,善烧青菜的好厨子。我要一位很老的老仆,非常佩服我,但是也不甚了了我所做的是什么文章。

我要一套好藏书,几本明人小品,壁上一帧李香君画像让我供奉,案头一盒雪茄,家中一位了解我的个­性­的夫人,能让我自由做我的工作。酒却与我无缘。

我要院中几棵竹树,几棵梅花。我要夏天多雨冬天爽亮的天气,可以看见极蓝的青天,如北平所见的一样。

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阿芳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他是一位绝顶聪明的小孩子。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的聪明乖巧,确乎超人一等,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论其混乱,仓皇,健忘,颠倒,世上罕有其匹。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我得须先解释,我何以肯放阿芳在我们家里造反。在其他佣人所不敢为的事他居然可以为之而不受责斥。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这大概是他生平看到的第一架,已把他迷住了。在这个时候,书房每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传出来。有一天,打字机平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从此以后,我只好认他为一位聪明而无愧的同胞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外人学厦门话非天才不可,平常人总是退避三舍)。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与天才的上帝知道罢。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像一切的天才,他生­性­就恨学堂。

这大概可以解释阿芳可以在家里造反的理由。但是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幸而他天真未失,还不懂得人世工作与游戏的分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洋刀洗好在洋炉里烤易­干­,是他天才的发明),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大概因为阿芳喜欢炒­鸡­子,烧饭的老妈又是女人,只好听他吩咐。因为阿芳是看不起女人的。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从此厨房里又翻一新花样了。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阿芳你记得是十八。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二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这一天我板起面孔,不同他说话,我下了决心非整饬纪纲不可。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分。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我安然就寝,决定家中的纪纲已经恢复了。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

“他自己不会带来吗?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不再整饬纪纲了。现在厨房里如何天翻地覆,我是无权过问的了。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论西装

许多朋友问我为何不穿西装。这问题虽小,却已经可以看出一人的贤愚与雅俗了。倘是一人不是俗人,又能用点天赋的聪明,兼又不染季常癖,总没有肯穿西装的,我想。在一般青年,穿西装是可以原谅的,尤其是在追逐异­性­之时期,因为穿西装虽有种种不便,却能处处受女子之青睐,风俗所趋,佳人所好,才子自然也未能免俗。至于已成婚而子女成群的人,倘穿西装,那必定是他仍旧屈服于异­性­的徽记了。人非昏瞆,又非惧内,决不肯整日价挂那条狗领而自豪。在要人中,惧内者好穿西装,这是很鲜明彰著的事实。也不是女子尽喜欢作弄男子,令其受苦。不过多半的女子似乎觉得西装的确较为摩登一等。况且即使有点不便,为伊受苦,也是爱之表记。古代英雄豪杰,为着女子赴汤蹈火,杀妖斩蛇,历尽苦辛以表示心迹者正复不少。这种女子的心理的遗留,多少还是存在于今日,所以也不必见怪。西装只可当为男子变相的献殷勤罢了。不过平心而论,西装之所以成为一时风气而为摩登士女所乐从者,唯一的理由是,一般人士震于西洋文物之名而好为效颦;在伦理上,美感上,卫生上是决无立足根据的。

不知怎样,中装中服,暗中是与中国人之­性­格相合的,有时也从此可以看出一人中文之进步。满口英语,中文说得不通的人必西装,或是外国骗得洋博士,羽毛未­干­,念了三两本文学批评,到处横冲直撞,谈文学,钉女人者,亦必西装。然一人的年事渐长,素养渐深,事理渐达,心气渐平,也必断然弃其洋装,还我初服无疑。或是社会上已经取得相当身份,事业上已经有相当成就的人,不必再服洋装以掩饰其不通英语及其童骀之气时,也必断然卸了他的一身洋服。所有例外,除有季常癖者,也就容易数得出来,洋行职员,青年会服务员及西崽为一类,这本不足深责,因为他们不但中文不会好,并且名字就是取了约翰,保罗,彼得,Jimmy等,让西洋大班叫起来方便。再一类便是月薪百元的书记,未得差事的留学生,不得志之小政客等。华侨子弟,党部青年,寓公子侄,暴富商贾及剃头师父等又为一类,其穿西装心理虽各有不同,总不外趋俗两字而已,如乡下­妇­女好镶金齿一般见识,但决说不上什么理由。在这一种俗人中,我们可以举溥仪为最明显的例子。我猜疑着,像溥仪或其妻一辈人必有镶过金齿,虽然在照片上看不出。你看那一对蓝(黑)眼镜,厚嘴­唇­及他的英文名字“亨利”,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溥仪在日本天皇羽翼之下,尽可称皇称帝。到了中国关内想要复辟,就有点困难。单那一套洋服及那英文名字就叫人灰心。你想“亨利亨利”,还像个中国天子之称吗?

大约中西服装哲学上之不同,在于西装意在表现人身形体。而中装意在遮盖身体。然而人身到底像猴狲,脱得­精­光,大半是不甚美感,所以与其表扬,毋宁遮盖。像甘地及印度罗汉之半露体,大半是不能引人生起什么美感的。只有没有美感的社会,才可以容得住西装。谁不相信这话,可以到纽约Coney Island的海岸,看看那些海浴的男­妇­老少的身体是怎样一回事。­祼­体美多半是画家挑出几位身材得中的美女画出来的,然而在中国之画家,已经深深觉得身段匀美的模特儿之不易得了。所以二十至三十五岁以内的女子西装,我还赞成,因为西装确可极量表扬其身体美,身材轻盈,肥瘦停匀的女子服西装,的确占了便宜。然而我们不能不为大多数的人着想,像纽约终日无所事事髀­肉­复生的四十余岁贵­妇­,穿起夜服,露其胸背,才叫人触目惊心。这种­妇­人穿起中服便可以藏拙,占了不少便宜。因为中国服装是比较一视同仁,自由平等,美者固然不能尽量表扬其身体美于大庭广众之前,而丑者也较便于藏拙,不至于太露形迹了,所以中服很合于德谟克拉西的­精­神。

以上是关于美感方面。至于卫生通感方面,更无足为西装置辩之余地。狗不喜欢带狗领,人也不喜欢带上那西装的领子,凡是稍微明理的人都承认这中古时代Sir Walter Raleigh,Cardinal Rioheliou等传下来的遗物的变相是不合卫生的。西方就常有人立会宣言,要取消这条狗领。西洋女装在三十年来的确已经解放不少,但是男子服装还是率由旧章,未能改进,男子的颈子,社会总还认为不美观不道德,非用领子扣带起来不可。带这领子,冬天妨碍御寒,夏天妨碍通气,而四季都是妨碍思想,令人自由不得。文士居家为文,总是先把这条领子脱下,居家而尚不敢脱领,那便是惧内之徒,另有苦衷了。

自领以下,西装更是毫无是处。西人能发明无线电飞机,却不能了悟他们身体只有头面一部尚算自由。穿西装者,必穿紧封皮­肉­的贴身卫生里衣,叫人身皮肤之毛孔作用失其效能。中国衣服之好处,正在不但能通毛孔呼吸,并且无论冬夏皆宽适如意,四通八达,何部痒处,皆搔得着。西人则在冬天尤非穿刺身之羊毛里衣不可。卫生里衣之衣裤不能无褶,以致每堆积于腹部,起了反抗,由是不能不改为上下通身一片之union suit.里衣之外,必加以衬衫,衬衫之外,必束以紧硬的皮带,使之就范,然就范不就范就常成了问题。穿礼服硬衬衫之人就知道其中之苦处。衬衫之外,又必加以背心。这背心最无道理,宽又不是,紧又不是,须由背后活动钩带求得适宜之中点,否则不是宽时空悬肚下,便是紧时妨及呼吸。凡稍微用脑的人,都明白人身除非立正之时,胸部与背后之直线总有不同,俯前则胸屈而背伸,仰后则胸伸而背屈。然而西洋背心偏偏是假定胸背长短相称,不容人俯仰于其际。惟人既不能整日挺直,结果非于俯前时,背心不得自由而褶成数段,压迫呼吸,便是于仰后时,背心尽处露出,不能与裤带相衔接。其在体材胖重的人,腹部高起之曲线既无从隐藏,背心之底下尽处遂成为那弧形之最向外点,由此点起,才由裤腰收敛下去,长此暴露于人世,而裤带也时时刻刻岌岌可危了。人身这样的束缚法,难怪西人为卫生起见,要提倡­祼­体运动,摒弃一切束缚了。

但是如果人类还是爬行动物,那裤带也不至于成为岌岌可危之势。只消像马鞍的腹带,绑上便不成问题,决不上下于其间。但人类虽然已经演化到竖行地步,西洋裤带却仍就假定我们是爬行动物。­妇­人堕胎常就是吃这竖行之亏,因为人类的行走虽然已取立势,而吾人腹部的肌­肉­还未演化改造过来,以致本为爬行载重于横脊骨上之极稳重设置,遂发生时有堕胎之危险。现在立势既成,­妇­人腹部股­肉­却仍是横纹,不是载重于肩旁。而男人之裤带也一样的有时时不得把握之势而受地心吸力所影响。唯一补救的办法,就是将裤带拚命扣紧,致使妨碍一切脏腑之循环运动,而间接影响于呼吸之自由。

单这一层,我们就可以看出将一切重量载于肩上令衣服自然下垂的中服是唯一的合理的人类的服装。至于冬夏四时之变易,中服得以随时增减,西装却很少商量之余地,至少非一层里衣一层衬衫一层外衣不可。天炎既不可减,天凉也无从加。这种非人的衣服,非欲讨好女子的人是决不肯穿来受罪的。

中西服装之利弊如此显然,不过时俗所趋,大家未曾着想,所以我想人之智愚贤不肖,大概可以从此窥出吧?

有不为斋解

有客问“有不为斋”斋名用意何在,到底何者在所不为之列,这一问,倒给我发深省了。原来士人书斋取名都颇别致。一派是经师派,如“抱经”、“研经”、“诂经”、“潜研”之类。一派是名士派,所名多有诗意,如“涵芬”、如“庸闲”、如“双梅影”、如“水流云在”、如“仰视千七百二十九鹤”等。一派是经事的,如“三希”、如“铁琴铜剑”等。又一派是言志的,如“知不足”、“有恒心”、“知未信”。这些都带有点道学气味,而“有不为”恐怕只好归入此派。亦有言志而只用一字表出的,非常古雅,如“藏园”、“忆园”、“曲园”、“寄园”等,这大概是已有园宅阶级,所以大可以洁身自好,与世无争了。虽然这名有时也靠不住,如租界上有邨曰“耕读”,贫民窟有里曰“庆余”,野­鸡­巢有坊曰“贞德”,甚至大马路洋灰三楼上来一个什么“山房”,棋盘街来一个“扫叶”,本不是不可能的事,横竖不过起一个名而已,我们中国人想。“有不为”是有点道学气,我已说过。看来似乎反康有为,而事实不然。因为世上名称愈相反的,气质愈相近。试将反康与拥康者相比,反康营中曾经拥康者十有其六,而拥康党里曾经反康者,亦十有其八。如贞德坊之野­鸡­,庆余里之贫民,原来不过也是说说叫得好听而已。所以如孟子所说,有所不为然后可以有为,正可证明物极必反的道理。但是一人总有他所不为的事。朋友这样一问,使我不得不自己检讨一下。当时既不留心,盘查起来,倒也很有意思。我恍惚似已觉得,也许我一生所做过许多的事,须求上帝宽宥,倒是所未做的事,反是我的美德。兹将所想到,拉杂记下如下。

我不曾穿西装革履到提倡国货大会演说,也不曾坐别克汽车,到运动会鼓励赛跑,并且也不曾看得起做这类事的人。

我极恶户外运动及不文雅的姿势,不曾骑墙,也不会翻筋斗,不论身体上、魂灵上、或政治上。我连观察风势都不会。

我不曾写过一篇当局嘉奖的文章,或是选过一句士大夫看得起的名句,也不曾起草一张首末得体同事认为满意的宣言。

也不曾发,也不曾想发八而玲珑的谈话。

我有好的记忆力,所以不曾今天说月亮是圆的,过一星期说月亮是方的。

我不曾发誓抵抗到底背城借一的通电,也不曾作嗳国之心不敢后人的宣言。也不曾驱车至大学作劝他人淬励奋勉作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训辞。

我不曾诱­奸­幼女,所以不曾视女学生为“危险品”。也不曾跟张宗昌维持风化,禁止女子游公园。

我不曾捐一分钱帮助航空救国,也不曾出一铜子交赈灾委员赈灾,虽然也常掏出几毛钱给须发斑白的老难民或是美丽可爱的小女丐。

我不曾崇孔卫道、征仁捐、义捐、抗日救国捐、公安善后捐、天良救国捐。我不曾白拿百姓一个钱。

我不好看政治学书,不曾念完三民主义,也不曾于静默三分时,完全办到叫思想听我指挥。

我不曾离婚,而取得学界领袖资格。

我喜欢革命,但永不喜欢革命家。

我不曾有面团团一副福相,欣欣自得,照镜子时,面上未尝不红泛而有愧­色­。

我不曾吆喝佣人,叫他们认我是能赚钱的老爷。我家老妈不曾窃窃私语,赞叹他们老爷不知钱从哪里来的。

我不曾容许仆役买东西时义形于­色­克扣油水,不曾让他们感觉给我买物取回扣,是将中华民国百姓的钱还给百姓。

我不曾自述丰功伟绩,送各报登载,或是叫秘书代我撰述送登。

也不曾订购自己的放大照相,分发儿子,叫他们挂在厅堂纪念。

我不曾喜欢不喜欢我的人,向他们做笑脸。我不曾练习涵养虚伪。

我极恶小人,无论在任何机关,不曾同他们钩心斗角,表示我的手腕能­干­。我总是溜之大吉,因为我极恶他们的脸相。

我不曾平心静气冷静头脑的讨论国事,不曾做正人君子学士大夫道学的骗子。

我不曾拍朋友的肩膀,作慈善大家,被选为扶轮会员。我对于扶轮会同对于青年会态度一样。

我不曾禁女子烫头发,禁男子穿长衫,禁百姓赛龙舟,禁人家烧纸钱,不曾卫道崇孔,维持风化,提倡读经,封闭医院,整顿学风,­射­杀民众,捕舞女,捧戏子,唱京调,打麻将,禁杀生,供大王,挂花车,营生圹,筑洋楼,发宣言,娶副室,打通电,盗古墓,保国粹,卖古董,救国魂,偷古物,印佛经,禁迷信,捧班禅,贴标语,喊口号,主抵抗,举香槟,做证券,谈理学……

记春园琐事

我未到浙西以前,尚是乍寒乍暖时候,及天目回来,已是满园春­色­了。篱间阶上,有春的踪影,窗前檐下,有春的淑气,“桃含可怜紫,柳发断肠青”,树上枝头,红苞绿叶,恍惚受过春的抚摩温存,都在由凉冬惊醒起来,教人几乎认不得。所以我虽未见春之来临,我已知春到园中了。几颗玫瑰花上,有一种蚜虫,像­嫩­叶一样青葱,都占满了枝头,时时跳动。地下的蚯蚓,也在翻攒园土,滚出一堆一堆的小泥丘。连一些已经砍落,截成一二尺长小段,堆在墙角的杨树枝,由于雨后平空添出绿叶来,教人诧异。现在恍惚又过数星期,晴日时候,已可看见地上的叶影在阳光中波动。这是久久不曾入目的奇景,也正是“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时节。

但是园中人物,却又是另一般光景。人与动物,都感觉春­色­恼人意味,而不自在起来。不知这是否所谓伤春的愁绪,但是又想不到别种名词。春­色­确是恼人的。我知这有些不合理。但假定我是乡间牧童,那必不会纳闷,或者全家上下主仆,都可骑在牛背放牛,也必不至于烦躁。但是我们是居在城中,城市总是令人愁。我想“愁”字总是不大好,或者西人所谓“春疟”,表示人心之烦恼不安,较近似之。这种的不安,上自人类,下至动物,都是一样的,连我的狗阿杂也在内。我自己倒不怎样,因为我刚自徽州医好了“春疟”回来,但我曾在厨夫面前,夸赞屯溪风景。厨夫偏是徽州人,春来触动故乡情,又听我指天画地的赞叹,而事实上他须天天在提菜篮,切萝卜,洗碗碟,怎禁得他不有几分伤春意味?我的佣人阿经,是一位壮大的江北乡人,他天天在擦地板,揩椅桌,寄邮信,倒茶水,所以他也甚不自在。此外有厨夫的妻周妈——周妈是一位极规矩极勤劳的­妇­人,一天在洗衣烫衣,靠她两只放过的小脚不停的走动,却不多言语,说话声音是低微的,有笑时,也是乡女天真的笑,毫无城市­妇­女妖媚态——凡中国传统中­妇­人的美德,她都有了。只有她不纳闷,不烦躁,因为她有中国人知足常乐的心地,既然置身于小园宅,叶儿是那样青,树儿是那样密,风儿是那样凉,她已经很知足了。但是我总有点不平。她男人以前常拿她的工钱去赌,并且曾把她打得一脸紫黑,后来大家劝他,我立了一条“家法”,才不敢再这样蛮横。他老是不肯带她外出,所以周妈一年到头总居在家中。

但是我是在讲“春疟”。年青的厨夫,所来有点不耐烦,小菜越来越坏了,吃过饭,杯盘都交给周妈去洗,他便可早早悄悄的外出了。更奇的是,有一天,阿经忽然也来告半天假。这倒出我意外。阿经向来不告假的。我曾许他,每月告假休息一天,但是他未告过假。但是这一天,他说“乡下有人来,须去商量要事”。我知道他也染上“春疟”了。我说:“你去吧!但不要去和同乡商量什么要事。还是到大世界或新世界去走一遭,或立在黄浦滩上看看河水吧。”我露齿而笑,阿经心里也许明白我明白他的意思。

阿经正在告假外游时,却另有人在告假常来我家中走动。这是某书局送信的小孩。这小孩久已不来了,因为天天送稿送信,已换了一位大人。现在却似乎非由小孩来不可,就是没有稿件,清样,他也必来走一遭,或者来传一句话,或者来送一本杂志。我明白,他是住在杨树浦街上,所看见的只是人家屋瓦,墙壁,灰泥,垃圾桶,水门汀,周围左右一点也没有绿叶。是的,绿叶有时会由石缝长出,却永不会由水门汀裂缝出来的。现在世界,又没有放小店员去进香或上坟的通例。所以他非来我这边不可,一来又是徘徊不去,因为春已在我的园中,虽然是小小的园中。自然他不是来行春,他不过是来“送信”而已。

人以外,动物也正在发春疟,我的家狗阿杂向来是独身主义者,若在平日,住在家中,他倒也甚觉安闲自在。我永不放他出去,因为他没有挂工部局的狗领,我又不善学西人拉着他兜风去,觉得有碍观瞻。但是现在不行,我的园地太小了,委实太小了;骨头怎样多,他还是不满意。我明白:他要一个她,不管是环肥燕瘦,只要是个她便好了。但是这倒把我难住了。所以他也在发愁。

不但此也,小屋上的鸽子也演出一幕的悲剧。本来我们租来这所房子时,宅中有七八只鸽子,是以前的房客留下的。现只剩了一对小夫­妇­,在小屋上建设他们快乐小家庭。他们原打算要生男育女养一小家儿女起来,但是总不成功。因为小鸽出世经旬,未学走先学飞,因而每每跌死。那对少年夫­妇­歇在对过檐上眨眼儿悲悼的神情,才叫人难受。这回却似乎不同,聊有成功之希望了。因为小鸽已经长得有半斤重,又会跑到窗外,环观这偌大世界,并且已会扇几下翅膀儿。但是有一天阿经忽然喊着说:“小鸽死了!”轰动了全家人等出来围问。这小鸽怎样死的呢?阿经亲眼看见他滚在地上而死。这条命案非我运用点福尔摩斯的本领查不出来。

我走上摸这死鸽项下的食囊。以前他的食囊总是非常饱满的,此刻却是空无一物。窠上尚有两枚鸽蛋。那只母鸽坐在窠中又在孵卵。

“你近来看见那只公的没有?”我盘问起来。

“有好几天不见了。”阿经说。

“最后一次看见是在何时?”

“是上礼拜三看见的。”

“唔!”我点首。

“你看见母鸽出来觅食没有?”

“母鸽不大出来。”

“唔!”我说。

我断定这是一桩遗弃妻子的案件。就是“春疟”作祟。小鸽确系饿死无疑。母鸽既然在孵卵,自然不能离巢觅食。“薄幸郎!”我慨叹的说。

现在丈夫外逃,小儿又死,母鸽也没心情孵卵了。这小家庭是已经破裂了。母鸽零丁孤独的歇在对过檐上片刻,顾盼她以前快乐的小家庭一回,便不顾那巢中的蛋,腾翼一飞,不知去向了。我想她以后再也不敢相信公鸽子的话了。

买鸟

我爱鸟而恶狗。这并不是我的怪癖,是因为我是个中国人。我自自然然地有这种脾气,正和所有的中国人一样。因为中国人喜欢鸟,可是要是你对他们谈到爱狗的事,他们便会问你道,“你讲甚么话?”我永远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要去和畜生做朋友,要怀抱它,爱抚它。我只有一次突然明白这种对狗的同感,那是当我读门太做的《圣美利舍的故事》(“Story of San Michele”by Axel Munthe)的时候。

书上说他因为一个法国人踢狗而向那法国人决斗的那一个部分,当真的感动我。似乎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真的了解它,我几乎希望即时有一只猎狗来蜷伏在我的身边。不过这些只是受他一时文字的魔力罢了,现在离当初读门太的书的时候将近两年了,而那种对狗友的一点风雅豪情也早如槁木死灰了。我一生觉得最讨厌的时候是当我在一个美国朋友的客厅里的时候,一只圣伯纳种的大狗(St. Bernard,按此种壮丽敏锐之大狗原饲育于瑞士圣伯纳庵堂,因之得名)要来舐我的手指和手臂,表示亲昵,而更难堪的是女主人喋喋不休地要道出这只狗的家谱来。我想我那个时候一定像个邪教徒的样子,瞠目凝视着她,茫然找不出一句相当的话来对答。

“是我一个瑞士朋友直接从查利克(Zurich)带来的。”我的女主人说。

“唔,皮亚斯太太。”

“它的外祖父曾从阿尔卑斯山的雪崩中救出过一个小孩,它的叔祖是一八五六年国际赛狗会中得到锦标的。”

“不错!”

我并不是故意要失礼的,然而我恐怕那时候是真失礼了。我明白英国人都爱狗。可是讲起来英国人是样样都爱的。

他们连大牡猫都爱。

有一次我和一位英国朋友辩论这问题。

“这一切和狗做朋友的话全是胡说,”我说,“你们假装爱畜生。你们真会撒谎,因为你们嗾使这些畜生去追赶可怜的狐狸。你们为什么不去爱抚狐狸,叫它做‘我的小心肝宝贝’呢?”

“我想我可以解释给你听,”我的朋友回答道,“狗这种畜生,是怪善会人意的。它明白你,忠心于你,……”

“且慢!”我Сhā嘴说。“我之所以恶狗,正因为它们这样善会人意的缘故。我是天生爱惜动物的,这可以用我不忍故意扑杀一只苍蝇这事实来证明。可是我厌恶那种假装要做你的朋友的畜生,走近来搔遍你的全身。我喜欢那种知趣的畜生,安分的畜生。我宁愿去爱只驴子……要爱惜狗吗?对的。可是为什么要爱抚它,要怀抱它呢?”

“啊,算了吧,”我的英国朋友说,“我不想叫你一定信服我的话。”于是我们便扯到别的题目上去。后来,我养了一只狗,这是因为我家庭情况的需要。我好好地叫人喂它,给它洗澡,让它睡在一间好好的狗屋里。可是我禁止它以搔遍我的全身来表示亲昵和忠实的一切举动。我真宁可死而不情愿学许多时髦女郎那样牵它在街上走。有一次我看见一个放了脚的江北老妈穿着一双高跟鞋,明显地是什么外国人家里的女仆,她一手拿着一根洋棍,一手拉着一只小猎狗。那真才是一大奇观哩!我不愿意把我自己装成这种怪模样。让英国人去拉狗吧。那才和他们有缘分,可是和我是无缘的。我出去散步的时候,也得走得成个模样。

可是我原来是要来谈鸟的,特别是谈我前天买鸟的经历。我有一大笼小鸟,不晓得叫甚么名字的,不过是比麻雀小一点。雄的红胸上有白花点。去年冬天为了种种缘故死了几只。我常想再去买几只来凑伴儿。那正是中秋节的那天。全家人都去赴茶会了。只剩下我和我的小女儿在家里。于是我便向她提议,我们还是到城里去买些小鸟吧。她很赞成。

城隍庙鸟市的情形怎样,凡是住在上海的居民都很晓得,用不着我来多说。我手里抱着我的女孩,走过那行人拥挤不堪的街道。那里是真爱动物者的天堂,因为那里不但有鸟,也有蛙,白老鼠,松鼠,蟋蟀,背上生着一种水草的乌龟,金鱼,小麻雀,蜈蚣,守宫,以及别种奇形怪状的东西。你该先去看那些路中地上卖蟋蟀的和包围着他们的那群小孩子,然后再去判定中国人到底是不是爱好动物的。我走进一家山东人开的鸟店,因为以前已经买过这种鸟,知道价钱,毫无困难地便买了三对。买价两元一角正。

店是在街道转角的地方。笼里大约有四十只那种小鸟,我们讲定了价钱,那人便开始替我拣出三对来。笼里的­骚­动扬起了一阵灰尘,我便站开点。到他拣鸟拣了一半的时候,已经有一大堆人围聚在店前了,街上闲游的人向来如此,也不足怪。等到我付了钱,把那小笼子提走的时候,我便变成注意的中心和众人妒羡的目标了。空气中飘浮着一层欢乐的­骚­动。“那是甚么鸟?”一位中年男子问我。“你去问店里的人。”我说。“它们可会唱?”另外一个人问。“多少钱买的?”第三个又问。我随便回答,像一个贵族似地走开了。因为我在中国群众中,是一个可骄傲的有鸟的人。那时有一种什么东西把群众连结起来,一种纯粹天然的本能的共通的欣喜,放出我们天下一家的同感,打破陌生人间缄默的壁垒。当然,他们有权利可以问我那些鸟怎样怎样,正如假使我当他们的面前中了航空奖券的头奖,他们也有同样的权利可以问我一样。

于是我便一手抱着我的小女儿一手提着鸟笼走过去。路上的人都转过身来看。假使我是那婴孩的母亲,我便会相信他们都在称赞我的婴孩了,可是我既然是个男人,所以我晓得他们是在称赞笼里的小鸟的。这种鸟可真这么希罕吗?我自己这样想。不,他们只是普通的爱鸟成癖而已。我跑上一家点心店里去。那时过午不久,时候还早,楼上空着。

“来一碗馄饨。”我说。

“这些是什么鸟?”一个肩上挂着一条手巾的伙计问。

“来一碗馄饨和一碟‘白切­鸡­’。”我说。

“是,是。是会唱的?是不会唱的?”

“不会唱的。但是要快,我肚子饿着呢。”

“是,是,一碗馄饨!——一碟白切­鸡­!”他向楼下的厨房嚷着,或者不如说是唱着。

“这些是外国鸟。”

“是吗?”我只是在敷衍。

“这鸟生在山上,山上,你晓得的,大山上。喂,掌柜,这是什么鸟?”

掌柜是一种管账的,他戴着一副眼镜,和一切记账的一样,是能看书会写字的男人,除了铜板和洋钱之外,你别想他对小孩的玩具或别的什么东西会发生兴趣。可是他一听见有鸟的时候,他不但答应,并且,叫我大大的惊异的是他竟移动着脚去找拖鞋了,离开柜台,慢慢地向我的桌子走来。当他走近鸟笼的时候,他那冷酷的脸孔融化了,他变成天真而饶舌的,完全和他那副相貌不称。然后他把头仰向天花板,大肚子从短袄下突了出来,发表他的判断。

“这种鸟不会唱的,”他神气活现地批评说,“只是小巧好玩,给小孩子玩玩倒呒啥。”

于是他便回到他那高柜台上去,而我不久也吃完那碗馄饨。

在我回家的路上也是一样。街上的人都弯着身子下去看看笼子里是什么东西。我走进一家旧书店里去。

“你们可有明版书?”

“你笼里那些是什么鸟?”中年的店主问。这一问叫三四个顾客都注意到我手里的鸟笼来了。这时颇有一番­骚­动——我是说在笼子外。

“给我看看?”一个小学徒说着,便从我的手里把鸟笼抢过去。

“拿去看个饱吧,”我说,“你们可有明版的书?”可是我再也不是注意的目标了,我便自己到书架上去浏览。一本也找不到,我便提了鸟笼走出店来,顿时又变成注意的中心了。街上的人有的向鸟微笑,有的向我微笑,因为我有那些鸟。

后来我在二洋泾桥叫了一辆云飞汽车乘回来。我记得很清楚,上一次我从城隍庙带一笼鸟回来的时候,车站里的办事员特意走出来看我的鸟。这一次他并没有看见,我也不想故意引起他的注意。可是当我踏上汽车的时候,车夫的眼睛看到我手提的小笼子了,而果然不出所料,他的脸孔顿时松弛了下来,他当真也变成小孩似的,正像上次买鸟时候的车夫一样,他对我十分的友好,打开话盒,我们谈话谈得很远,到了我到家里的时候,他不但把养鸟和教鸟唱歌的秘密都告诉我,并且连云飞汽车公司的全部秘密都说了出来,他们所有车辆的数目,他们所得到的酒资,他整个童年时代的历史,以及他可结婚的理由。

现在我晓得了,假使我有一天须现身在群气激昂的公众之前,想要消除一群恨我入骨欲得我而甘心的中国民众的怒气的时候,应该怎样办了。我只须提个鸟笼出来,把一只美丽的玉燕,或是一只善唱的云雀给他们看。你瞧罢!这比救火水龙管或是流泪弹效力还要神速,比德谟上但尼斯(DeBmosthenes)的一篇演说神通还要广大,而且结果我们都可以大家结拜把兄弟。

我的旅行

我照例地在汽艇刚要开走时,到达码头。我是去漳州的,那是我所想念的故乡。我多年没有回家,那个十二月的早晨重见故里田园,不觉喜出望外。厦门距漳州约三十五英里,沿新筑的汽车道坐汽车本来一时半可达。听说这就是自我离开大学以后国内交通的一种大改进。

我们本来是由厦门岛坐汽艇去漳州,舱内旅客共有二十余人,其中有两个女学生和一个南洋富商。那个商人年约四十,脸面显得油腻,辗转的显露着他的黄金手表与镶金烟斗,但他穿的是短袜子,使我想起厦门的天气是严冬。他说话时嗓音宏朗,似乎每个人都能够或应该听到。“沙利巴亚……暹逻……安南……沙里巴亚……”这些字好像圆滑的大理石珠子一颗一颗的从他的嘴里滚了出来。在他旁边坐的是一个女人,沉静温柔,相貌也不难看,但是手上带着金镯,脖上带着一条金链,链子前边挂着一个方盒,看去约有一斤多重。那两个女学生在羡慕着那个女人,不时吃吃而笑。她们肩上围着很厚的羊毛巾,好像西班牙女人一样。但是她们穿着短裙,因此人能看见的,只有羊毛巾和两条腿。她们与南洋商人的妻子,对比得很是十足。一个代表旧式中国,两个代表现代的中国。现代中国对着旧式中国窃笑。现代中国——或者还是说那个现代中国吧——留着剪短烫过的头发。

船行过厦门运河,常是困难的很。不过那天早晨天气晴和,水浪不作,只见海面波纹流动,悠然显露着笑意。经过一刻钟以后,我们到了嵩屿,那是大陆上汽车路的终点,那里有一壁悬崖矗立在海面之上,崖顶有一个白­色­的大油池,还有亚细亚石油公司的一所住宅。崖高约有三四十尺,就在那个晴和的早晨,海水仍然打在崖石上作响,在日光煦煦之下,崖身有如蓝紫­色­的一堵泥墙,下面渐呈赤土颜­色­,上端则为轻灰­色­,顶上蒙着一层绿­色­,空中则有青云急驰。这是一幅何等美丽的图画。但是在一个­阴­冽暴风之夜,一个人可以假想这就是格利尔巴索(Grillparzer)所作的Hero and LeanBder一剧中的布景。其中“Leander”要泅过水道,驾石而上,去向美丽的“Hero”唱情歌。我们只要运用一点想象力,可以把水道改为剧中黑利斯蓬海峡(现在土耳其的达达尼尔海峡),再把亚细亚石油公司的油池改为“Hero”会见“Leander”的塔,任他们的热情与风波一齐奔放。格氏本人如果一天早晨发现“Leander”在崖下洗澡,也是不为稀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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