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到底坚不坚强,就看她敢于不敢于直面那个让她怕的那个人、那件事、或是那故意忽视的顽疾。有的人,选择了不去面对,一次、两次、三次,除了躲避还是躲避,看不见它就认为那个东西永远不在,尽管它伤痕累累,尽管它惨不忍睹,躲避了就可以无视、无感、无伤,不管是真是假。
这样也好,可以避免了再次揭开伤疤的血淋淋,留个疤固然难看,却总好过伤到无路可退。
外表强悍也不代表内心的坚强,就像牡蛎里面软到不堪一击,才用厚厚的壳包裹起自己。
她并不是个坚强的人,她自己也知道。但不坚强,不代表软弱,不代表可以任人欺负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代表那个自我可以无限缩小到微尘般渺小。
每次看到他,她就觉得自己会变成牡蛎,必须用重重的壳把自己武装起来。不要屈服,她自己鼓励自己,只要在他面前足够强悍就好,就算是硬撑着也要坚强。
几步路,她却走得气喘吁吁,电梯一关上,她全身重力就靠在侧面,软软的,没了力气。
下降过程中的电梯,忽然叮咚一声开了。
进来的是一个带着墨镜的男人,进来之后就站在中间,忽然有些不可置信的又打量了她一眼,很漫长的一眼,仿佛要将她整个人收在眼里,炙热的目光仿佛能烫出一个洞。
她直起身子,又往边上靠了靠。
“景纯?”男人终于用确认的口气开口。
她侧头,这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墨镜、冲锋衣,穿着牛仔裤的长腿,很户外的装扮,皮肤也略显黝黑。
她迟疑,显然不认识眼前这个人。
男人将墨镜一摘,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能做广告的白牙,“是我变化太大,所以你都认不出来了?”
她礼貌的点了个头。
“我,是丁朗啊。”他笑得灿烂。
丁朗!!!这回轮到她惊讶了,这名字听得都快起茧子了!眼前这个竟然是本尊!
她扫了他一眼,扔出俩字,“职业?”
他显然有点应接不暇,呐呐道,“摄影师。”
“怎么,不做豪门大少爷了?”她揶揄。
有些人,头次见面就会让你觉得面善,有种不用当对方陌生人的感觉。他们,天生带着无敌的亲和力和充沛的自信,老少皆宜。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性格,我就是这样的人。”
叮的一声,电梯门又开了,这次到了一层。她要出去,却被他拉住胳膊,“不叙叙旧?”
她看着他,摇摇头。
“不会吧,这么不给面子!”他夸张的惊叫。
她微笑,继续摇头。
“我拍了很多很棒的照片,”他说得眉飞色舞,“撒哈拉的骆驼,芬兰的极光,北冰洋的雪狐…”
也许是他热情的表述很有渲染气氛,让人不忍拒绝;也许是见过凌希文之后,她需要做点什么让脑子停止乱想;又或是由于千呼万唤始出来,想了解一下终于冒出头来的本尊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总之,结果是,她跟着他又上了楼,他也是住在希尔顿。
“你失忆了吗?”一关门,他就冒出这么一句话。
她疑惑的看着他,不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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