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哪见过?”
看他这反应,林江才认真的打量了几下,觉得好像确实有点眼熟。
“上......上个月,江城电子科技大学附近的小巷,我们打过一次照面......“黄毛支支吾吾的回答。
那可是他独自带队以来,损失最为惨重的一回!
也是混混生涯中最为丢脸的一天!
不光是在外头被人胖揍一顿,回去之后,更是被老大当众骂了个狗血淋头。
这种让自己颜面尽失的经历,黄毛实在不愿意回想起来。
不料偏偏今天冤家路窄,竟又碰到了这个瘟神!
天杀的!不过是出来吃个宵夜,老天爷不用这么整我吧?
而且身后还跟着一群小弟!
可惜对面那人似乎也认出了自己,想蒙混过去是不可能了,只得实话实说。
“哦,你一说我就记起来了,原来是你小子!”林江恍然大悟,两个黄毛的身影在眼前重合。
没错,是那天找温莎莎麻烦的那个!
还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不是冤家不碰头啊!
这么多吃烧烤的地方,这么多摊位,这么多宵夜的人,你谁都不惹,精准的找到了我头上。
是不是该感慨一句:缘,妙不可言呐!
“是是,是我,嘿嘿!”
黄毛可是亲自领教过这位厉害的,即使没有刚才那一脚,也不敢不对他客客气气。
“黄哥,你认识?他谁啊,跟哪个老大混的?”
离得最近的一名小弟疑惑的问道,其他人也纷纷投来不解的目光。
最开始的震惊过后,许多人都反应过来。
在他们想来,对方不过是趁刀疤脸没留神,而且是在喝多了的情况下偷袭得手。
身手算得上不错,但也就那样吧!
再加上整桌就他一个男的,后面那边估计被吓破了胆不敢吱声,咱们七八个兄弟还搞不定吗?
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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