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红姐一脸认真的表情,叶晨不禁愣住了。
“红姐,你昨天喝多了之后做了什么,你不会不知道吧?”
叶晨啼笑皆非的看着红姐,直呼冤枉:“我是真没对你做什么啊。”
“难……难道昨天不是我在做梦?是真的?!”
红姐的表情,变得古怪了起来,想到昨天自己对叶晨做的事情,俏脸上就一片血红。
只是,红姐也只记得,自己亲吻了一下叶晨,剩下的事儿,她是真的没什么印象了。
“就……就算是我昨天喝多了,主动亲了你,你也不能趁人之危呀!”
红姐责备的看着叶晨。
叶晨跟着姜初然都搞在了一起,看上去应该也不是有色心没色胆的人,自己平日里的暗示还不够多吗?只要叶晨再主动一些,自己不就顺水推舟了吗。
可……可……可叶晨这个怂货,怎么能趁着自己喝醉了,就要了自己的身子呢?
那可是自己的第一次呀!
原本,红姐还憧憬着,自己的第一次肯定会很美妙。
但是一场醉酒,害的自己什么都没有体验到。
这全是叶晨的错。
“红姐,你可误会死我了。”
叶晨直呼冤枉:“昨天,你抱着我就亲,我想反抗都反抗不了啊,后来,你亲着我亲着我就吐了,吐了咱俩一身,我就帮你换了身衣服,把你的床单被罩一起换掉了。”
“是吗?”
红姐狐疑的看着叶晨,叶晨说的这些事儿,自己怎么没一点印象呢?
不过,看着屋子里的情况,叶晨不像是在说谎。
“那……那……那你给我换衣服的时候,有没有对我做什么坏事?”
红姐红着小脸问道。
“没有。”
叶晨一脸认真道:“我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可也不是趁人之危的小人啊。再说了,红姐,如果我真对你做了什么,你身上会没有异样吗?多少肯定都会有感觉的吧。”
红姐闻言,觉得叶晨说的很有道理。
别人都说,女孩子的第一次交出去了之后,身体上会有撕裂一样的痛感,可自己的身上,丝毫感觉不到半点疼痛。
红姐已经相信,叶晨没有欺骗自己了。
心里有些安慰的同时,又有些丧气。
哼~
昨天,自己都那么主动了,不就是中间吐了一场吗,可……可……可叶晨完全可以趁着给自己换衣服的时候继续呀!
可叶晨,居然什么事儿都没做!
是自己不够漂亮,对叶晨没有吸引力吗?
可恶!
叶晨还算什么男人。
“行了行了,你出去吧,我再睡一会儿。”
红姐眼神幽怨的看着叶晨,轻声吐道。
“行。”
叶晨古怪的看了红姐一眼,心里不禁有些嘀咕了起来。
自己刚才,是看错了吧,红姐的脸上,怎么会有失落的表情呢?
难道,红姐是在责怪自己,昨天没有趁人之危?
“我肯定看错了,红姐是昨天喝多了,酒后乱X,所以昨天亲了我一下。”
叶晨呢喃自语道。
……
中州大酒店。
套房。
“有叶晨在,事情就变得有些棘手了啊。”
章士奇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抽着雪茄,远眺郑市美景,却露出了一脸的愁容。
红梅必须要跟自己回江城去!
否则……事情就不好办了。
这时,房门铃声响起。
章士奇走了过去,打开了房门,见到了门外的人后,眉头紧锁:“你怎么来了?”
门外,站着一位将近六十岁的女人。
她穿着一件淡绿色长款桑蚕丝的旗袍,旗袍上绣着花,很是好看,穿着银色的高跟鞋,手腕上带着一个价值不菲的翡翠手镯,手里拿着一个名贵的手提包。
头发全都向后梳,是一个丸子头的造型。
脸上的皮肤虽然已经有所松弛,但是美人样还在,可以想象得出来,她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一位漂亮的女人。
她叫胡娟,是章士奇入赘的老婆。
“我怎么就不能来了?”
胡娟眼神冰冷的看着章士奇,一把推开了他,迈着优雅的莲步走了进来:“事情办得怎么样了?那个小野种,肯不肯为我儿子捐骨髓?”
“你的话,说的不要那么难听行不行?”
章士奇生气的看着胡娟,道:“再怎么说,小梅也是我女儿。”
“是你跟那个贱女人,生下的野种。”
胡娟冷冷一笑,道:“她的存在,只是为了捐骨髓,救我儿子。”
“怎么?你心疼她了?”
胡娟脸色骤然一沉,抬手一巴掌抽在了章士奇的脸上,冷喝道:“别忘了,是因为我们胡家,才有了你的今日!虽然我爸退休了,可他在任的时候,也培养了不少亲信呢,你要是不听话,我打几个电话,就夺走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章士奇闻言,脸色变得难看了起来,但是,他却不敢多说什么。
胡娟说的一点没错。
九十年代初期,国家的经济进入了一个井喷式的发展时期,许多公职人员都开始下海经商,赚的盆满钵满。
正是在这么一个大背景之下,胡家看上了敢打敢拼的章士奇,把他扶持了起来,表面上看上去风光靓丽的,可其实只是胡家扶持起来,为胡家赚钱的傀儡而已。
章士奇为了摆脱掉这一个困境,就对离异,并且大他十岁的胡娟下了手。
那时候的胡娟三十多岁,又离了婚,正是寂寞的时候,很快就跟章士奇勾搭在了一起。
再后来,胡娟发现了章士奇在郑市,居然有老婆女儿,不由大为震怒,说什么都要跟章士奇离婚。
但是,胡家在见识到了章士奇的赚钱能力之后,不允许胡娟离婚。
再加上,章士奇对胡娟保证,以后会跟红姐母女断绝关系,这才忍了下来。不过,他们两夫妻的关系,却降到了冰点。
胡娟除了有生理需求的时候,会让章士奇上床之外,别的时候,都跟章士奇分床睡。
前不久,儿子章豪被诊断出了白血病,需要换骨髓,找了许多家医院,都没找到相匹配的。
后来,胡娟灵机一动,就想到了章士奇留在郑市的野种。野种跟自己的儿子章豪是同一个父亲,骨髓肯定能配得上。
因此,这才有了章士奇突然回郑市,要带红姐回江城一事。
“小梅的骨髓,不一定跟小豪相匹配,咱们还得想另外一种办法。”
章士奇苦涩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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