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生猪办,我又想起在2013到2015年的时候,调整机构、转变职能被政府部门说得沸沸扬扬,其中隶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大框架中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调整交接工作却因为陷入僵局而被很多单位部门有意隐瞒着。
某些记者从接近商务部、农业部的知情人士那里打听报道称:由于两部委利益分歧无法达成共识,致使交接工作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其分歧在于农业部提出“屠宰职能带走、人不要”、只承接管理职能的划转而不接收商务部此前生猪屠宰管理的行政人员编制;而商务部只想“交出生猪屠宰场的监督管理职能,留下屠宰的行业管理职能”。
对此,另有记者在分别质询商务部和农业部发言人时,双方都以“职能调整还在进行中”为由表示没有更多内容可透露。不过,商务部被传言的“不舍”,让此前一些揣测商务部早想卸下“杀猪刀”这一苦差事的业内人士大感意外。
其实很多人知道,职能转变的难处在于核心的人员编制以及卸权之后放心肉体系建设缺少职能。生猪屠宰管理固然有着一定的风险和压力,但也恰恰凸显商务部在猪肉食品加工流通领域行政监管的话语权。一旦抽掉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职能,商务部的“放心肉”体系建设可以说是失去了最核心的拳头职能。与此同时,对于商务部具体司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行政官员而言,职能被拿走之后极有可能意味着没事干。在“处处讲关系”、“位位都值钱”的官场里,约定俗成的是“每得到一个位置都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得到那个位置就最好不要乱动直到退休”。
于是不难理解,在接到中编办有关方案之后,商务部相关行政主管人员就开始思考如何将屠宰的行业管理职能留在商务部。据说,某些人甚至提出给总理写报告的想法。
在调整机构、转变职能工作中,政府部门常常强调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界线。按照政府部门的说法可以知道:在提出留下屠宰行业管理职能的意见前,商务部应该厘清肉类加工流通管理过程中除了定点屠宰外,还有哪些职能是政府必须管理的、哪些是可以放手的。既然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职能是属于商务部的,那么在调整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无论是农业部还是商务部都很应该学会“放权”。
比如在肉类加工流通管理中,除了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外,屠宰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新厂等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扶持升级政策、制定屠宰行业标准等的确都是行业管理内容。如何管、怎么管,关键在于政府部门用什么手段来管。必要时候,不妨借鉴国际惯例交付行业协会来代理,政府部门大可不必再继续大包大揽。在我曾经生活的年代,“既做裁判又上场踢球、累得一身臭汗还输掉比赛”的现象可谓随处可见。
商务部对猪肉的职能管理除了生猪定点屠宰之外,还有一项是生猪储备。生猪储备对稳定生猪价格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建立信息贸易平台对解决整个市场养殖和加工业脱节、信息不透明所带来的需求波动问题有着极大的帮助效果。后者,恰恰是商务部在猪肉食品流通领域大有可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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