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起字来得心应手,比起在现代的“蚂蚁爬”好上不知多少倍,写着写着我不禁洋洋得意起来,才练了没几天,便去找到王献之的母亲郗氏,说道:“娘,您看我写的这篇《兰亭集序》如何?”
本以为会得到夸赞,不料郗氏微嗔:“黄口小儿,练字要由笔画起,练好后再写字,然后临摹名帖,最后才能自己写出佳作。你的一笔一划都没有羲之的万分之一。”说着郗氏拿出王羲之的一幅作品。
我看着那幅字,觉得果然差距甚远。于是默默拿了那幅刚才还引以为豪的字回到了自己的屋子。一笔一划开始?于是我便拿出字帖,一笔一划的临摹着。这样坚持了数日。
郗氏看到那些笔画总算有了些笑意,我以为该练字了,便自作主张开始练字。结果郗氏看到,微微蹙眉:“你的书法功力虽有进步,火候却不足练字。”这下我受了极大的挫折。
只好又回到了那一笔一划的日子。这样写了三个月,郗氏的评价依然是“火候未足”,我不禁有些恼火了。这要我练习多久?于是我摔了那支陪伴我多日的笔。
仙子的声音再次响起“既然对书法失去了耐心,你也注定无法成为一代名家,你又虚度的王献之的青春,可还要继续吗?”我不免有些丧气,只垂着头不作声。良久,才开口,“我想,我还是回现代吧。古人的日子并不好过。”“不行。”仙子说道。我听了大惊,险些哭了出来。“你不是一心认为古代比你的现代更胜一筹吗,”仙子一笑“此刻又如何认为呢?
要回到现代也可以,只要你说出你这两次穿越的收获即可。”
我仔细回想这两次经历,第一次骆宾王,我因为没有恒心而失去了作诗的机会,第二次王献之,我先是犯了自傲、容易满足的毛病,又对自己的事业失去了耐心。
这两个人本来都是天才神童,却因为我的几个小毛病而变得和庸人没有分别。
想到这里,我打了个寒颤。若我再这样放任自己的不足之处,是否也会失去很多……我把所想的告诉了仙子,然后仿佛看到了一张满意的笑靥。
“很好,你已意识到了该意识的,这回让你度过了两次青春,你虽荒废了却也领悟了,第三次青春是你最后一次青春,也就是你本人的青春。希望你谨记该记住的。”
风吹树叶,发出飒飒的悦耳声,你总喜欢拿一本书坐在梧桐树下面;伴着和煦的春风,有着挺拔的梧桐,有一个清秀的你,还有一个俏皮的我。我们每次都到那儿去。
你喜欢安静的看书,我却特调皮,没事找乐子。你背靠着梧桐,那种帅气的姿势成为校园一角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我却大煞风景,我用手指去抠梧桐树上的树皮,竟没想到落了你一身。
你也不生气,抬头冲我笑笑,又安静的看书,这种温馨和谐的场景我想永远也不会打破,可是我错了,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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