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幸自从被餐馆的余老板收养后,就过上了特别美好的生活。
他每日三顿都可以吃上热饭,还顿顿都能吃饱,再也不用去翻垃圾堆找吃的了。
而且,他以前是没有衣服穿的,全身上下脏兮兮,还有一股子垃圾堆,潲水桶的臭味。
但现在,他每隔几日就会用热水洗澡,给自己抹上滑滑的香皂,再换成干净整洁的衣服。
虽然衣服有点旧,上面还有补丁,但穿在身上却是十分的暖和。
就连前些天下暴雨时,他都没感到一丁点的冷。
这要是放在从前,他兴许就在那场暴雨中死去了。
余幸很感恩余老板收养他,于他而言,这是救命之恩。
为了回报余老板的恩情,他每日很早就起来了,然后开始给店里干活,比如打扫卫生,擦洗桌子,搬运长凳……
虽然,余老板一再告诉他,这些事用不着他,但他还是每日都这样做,甚至还觉得自己做得不够。
余老板说了几次,见自己说不动,也只得笑着摇摇头,随余幸去了。
而这会儿,余幸正端着盆水,在擦拭一楼的八仙桌。
余老板立刻朝他喊道:“余幸,快过来,陈叔要念报纸了,快过来听。”
余幸闻言,擦拭完手上这张桌子后,就立马朝柜台走去。
“余叔,是《包包历险记》吗?”余幸好奇地问。
余老板点点头,“没错。”
余幸顿时眼睛一亮,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模样乖巧着等听故事。
他以前是不知道《包包历险记》,也不认识字的,被收养后,余老板告诉他,他就是看了《包包历险记》才开始帮助流浪儿,并决定收养他的。
于是,余幸就对《包包历险记》充满了好奇。
后来,陈掌柜开始念《包包历险记》,他坐在旁边听,听着听着,就喜欢上了这个故事。
《包包历险记》就是写的他以前流浪的生活,困难,窘迫,悲惨,可怕……全都写了出来。
但他没觉得听这个故事会让自己感到难受,反而觉得包包实在是太厉害了,简直是他的偶像。
聪明乐观的包包,遇到任何事情都不会害怕,他总是能化险为夷,要是有伙伴,还能将伙伴一起救走。
不仅如此,包包还能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赚钱,并用这钱买到美味的大肉包子。
余幸流浪了好几年,都没能赚到钱买肉包,只能在垃圾堆里翻找吃的,唯一能吃上的荤菜,还是从餐馆门口潲水桶里找出来的,有好几次还被比他大的孩子给抢走了。
要是他那时候有包包这么聪明就好了。
不过,现在的他,也不会再流浪儿了。
想到这儿,余幸脸上就忍不住露出了笑。
陈老板瞧见这抹笑容,不知为何,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原本还想再算一笔账的他,当即放下纸笔和算盘,端过余幸给他倒的热茶润润喉,开始念起了报纸。
前不久,善良的包包做了一件见义勇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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