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内。
埃文斯已经布置好了。
然后他选了一张唱片,放进了留声机内。
交响乐,就在钟楼内响起。
他靠在椅子上,左手拿着红酒,右手拿着雪茄。
之前的几个月,他都是很颓废的。
每天的生活,可以用纸醉金迷来形容。
而且也没有人管他,就连冯猎的老婆赵敏,还会是不是来关心他一下。
那个时候的埃文斯,觉得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可却也没什么不好的。
因为他过的,还是人上人的生活。
他甚至在想,如果自己和刘闯对换身份,那么他会给自己这么好的生活吗?
他知道,他不会。
因为他当时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打败刘闯。
但他也不杀了刘闯,而是会把刘闯待在身边。
可却也不会折磨,但嘴一定要臭,要经常嘲讽刘闯就对了。
然后他就发现,其实刘闯不理他,何尝不是一种嘲讽呢。
就如奎恩所说的那样,刘闯已经不把他当做敌人了。
不配为敌了。
这是很大耻辱。
但是埃文斯已经不想再去报复了,因为他已经输过两次了。
不是说,他没勇气再输一次,而是没必要了。
刘闯的强大,是他无法超越的。
如果在继续不服,那就是没有自知之明了。
而且埃文斯知道,自己最不如刘闯是什么。
那就是,刘闯已经领先他们那么多了,可却还是在努力发展。
而他却是早就已经松懈了。
可是埃文斯怎么都没想到,当有人进攻自由港的时候,赵敏没有怕他闹事而杀了他,还把战时指挥权给了他。
同时给他的,还有一封信。
这信,是刘闯卸的。
而信上的内容,他也都记得,因为很短:埃文斯同学,是时候展示真正的技术了。
就这么一行字。
但是埃文斯知道,哪怕刘闯觉得他不配为敌了,可却还是认可他能力的。
最重要的是,刘闯早就意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了,而且提前就准备好了信。
轰轰!
这时候,爆炸声响了起来,是码头镇出口处。
也就是那些入侵者,目前躲藏的地方。
“猎杀时刻到了!”
埃文斯狞笑,起身穿戴皮甲,拿起武器就走了出去。
他骑着摩托车,很快就到了前线。
刚刚的爆炸,将藏身在民房内的入侵者都给炸出来了。
此时自由港的士兵,正按照他的布置,展开了围剿。
埃文斯给步枪上膛,向着敌人走去。
砰砰砰!
很久都没摸枪了,但是他的手感依旧火热。
出现在他视野中的敌人,都会被他立刻爆头。
而对方的几千人,此时就如热锅上的鸭子,无处可躲,却又无法反击。
他们试过反击,但却立刻被火力压制了。
指挥作战的托马斯,真的很想问问,为什么对方的护甲可以挡住子弹!
龟田一郎受伤了,左腿大腿中弹了,好在是没有打中动脉。
他背靠着残垣断壁,拿出了自己的钱包。
钱包里面,是他的妻女。
他们一家三口,都穿着和服,笑的很开心很幸福。
然后他就唱起了悲伤的小曲,他人是绝望的,他的歌声也很让人绝望。
来到死亡角,是因为他的女儿病了,需要很多很多钱。
所以他来卖命了。
到了死亡角后,他跟着一伙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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