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奶奶,你是不是和王爷吵架了?这夫妻呀床头打架床尾和,你别看王烨这身子骨不行,但是得到的赏赐多呀,你可千万别想不开。”
听到沈清瞳卖特别值钱的东西,林老板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姑奶奶缺钱了。
可是这姑奶奶已经嫁给了顾清之,又怎么会缺钱呢?唯一的可能就是两个人吵架了,这姑奶奶心里是个有主意的,说不定就要和王爷合离了。
虽然说以沈清瞳的能力和离之后再找一个更厉害的男人那是小菜一碟,但是放眼望去,整个京城哪一户人家能比得上顾清之啊?
就是平常皇帝手里露出来的一星半点的赏赐,那也是顾清之拿的居多。
“不是这回事,你的朋友想空手套白狼,我总得向他讨点儿利息吧。”
听到沈清瞳又提到萧千帆,林老板也是一阵又一阵的心虚。
“我们两个虽然是志同道合的好友,但是毕竟已经多年未见了,只是我记得,他全身上下最宝贵的东西应该就是他的血了。”
“此话怎讲?”
在古代可没有什么稀有血型这一说,就算是有人真的发现了血液的用途,那也不知道该怎么去用。
“因为他从小身中奇毒,从小到大喝过的药那是一样比一样多,不过这都没有要了他的命,久而久之。他身体里流淌的血液也不是单纯的血液了。”
沈清瞳听懂了,这萧千帆就像是一个容器一样,每天都在喝不同的毒药,时间长了之后,身体自身就成为了一味最好的毒。
而流淌在身体里的血液也因为不同的毒性混合在一起,所以在这个男人的毒未解之前,也勉强可以算得上是百毒不侵的体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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