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小以前来过这宅子,粗粗的看过一眼,没有人带着几分阴气。
现在看,宅子已经打扫干净,家具摆件添置齐全,加上一群丫鬟小厮人气也旺。
这处外面是三间敞亮的门面,里面住的宅子周正宽阔,就算他们家人来暂住也不憋屈,多好!
宅子大门后的房屋有两进,房间多,院子大,还隔出几个小院。
虽说才修葺不久,院子里大多空旷,但已看得出几分雅致,每个院子都有枇杷、李子、杨梅这样的果树,最绝的是院子的东南角还有一口井。
在城里过日子什么都得花钱,若是没有井,要么就得去公井挑,要么就要花钱请人送,总之有井洗刷做饭都能痛快不少。
一家人吃过老大家的暖房饭,热闹了一番,等到城门快要关闭的时候才回村里。
如此,大哥大嫂搬去了城里,林小小继续过自己的小日子。
如今她和堂姐也都有了贴身丫鬟,家里的男人则每人都有了一个跑腿的小厮。
林小小喜欢金子,两个丫鬟一个叫金盏、一个叫金壶,秦川给自己的小厮取名金竹。
度过几天书的林小顺忍不住道:“俗气。”
他给自己的小厮取名叫金羽。
堂姐的丫鬟则一个叫金玲、一个叫金铛。
白白净净的下人干不得粗活,林有田又从庄子上弄来四个能干粗活的婆子,林家正式进入了使奴唤婢的大户人家生活状态。
林家平白添的人多,左邻右舍岂会不知?以至于谁也没觉得林家另外带回来的男子有什么不对,那位可不是卖身的奴仆。
说起来那位伤患也是运气好被林香芝看到地上的血迹才能救得两个孩子,如是也算在太守面前露了脸。
临走前太守还请名医特意给他看过,伤势算是稳住了,只是头部受了伤醒过来谁都不记得了只拉着香芝的衣裳不肯放手。
失忆了就失忆了呗,只要不是朝廷的通缉犯林有田觉得这样也挺好的。
“为何要带个来路不明的人回来?”在珍宝楼受了惊吓,林小小是不愿意再招惹是非的。
林有田则满是得意道:“这人带回来过了官家明路,等好了之后刚好给香芝做上门女婿。”
买女婿还要花钱,这个现成的不要钱,医药费还是太守掏的,划算。
林小小敬佩。
“万一他以后想起来了呢?”
“想起来就想起来,他自己失忆怨不得人,实在留不住给你堂姐留个孩子也好。”
林小小五体投地。
“爹,我这么聪明一定是随你。”
林有田得意道:“那是自然。”
“如今家里什么都不缺,你也好好的与女婿处着,这夫妻两总会有点磕磕碰碰,早点生个孩子才是正经事。”
林小小瞪大了眼睛,她才十六岁而已,她爹就迫不及待催生了?
还有,她为什么要和秦川生孩子?不过是老道士的一句胡话而已,她爹至于这么深信不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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