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年训练已经让我们这群野狼十分的有组织性,很擅长群体作战,总教官根据我们的作战风格将我们分成三十个小组。而我们的小组,叫不死群狼。
小组有三个黑人,三个白人,全部都是战斗力爆表智商又高的怪胎。自然墨索里尼孙也在其中。我和他的关系一直不是很好,不能这样说,具体的来说我和这里的黑人的关系一直不是很好。因为我对他们心里只有恨,愤恨,不!很他妈隔应!知道那次我们小组在阿富汗战争中,我才改变了这一看法。
记得那次在阿富汗执行反恐任务的时候。阿富汗是一片极为荒芜的土地,人民生活也极为艰难美国政府已经对表面上的军队经费支持力度下降,当地士兵大幅度撤离,人民处在当地恐怖分子的暴乱当中。而我们的任务说简单也简单,端了塔利班政府的老巢。卫星在一天前已经侦查到塔利班武装力量的聚集地。是在阿富汗边缘的锁山上。当地地势极其隐蔽,这为我们提供了行动的必要。军队一百八十人分为三十个小组。而我们组的战斗力是最强的要执行的任务也极为艰巨。找出并立刻发出信号毁灭塔利班武装基地。
基地的四周有极为专业的有战斗经验的士兵放哨,一旦惊动了一个士兵塔利班基地便派出大面积的军队扫荡所有附近的山区。
这让我们十分头疼,如果白天行动必死无疑,只能等到夜幕降临再去找机会端掉老窝。天色渐晚这正是行动的好时机,我们带上了夜视眼睛悄悄的一步步的接近塔利班基地。
基地周围的人员很分散,只能让我们兵分六路,沿着地道匍匐前进,基地周围全部被高压铁丝电网拦住,基地终究是基地。落后的科技终究还是不行,现在战争的核心就是军事技术。墨索里尼孙(以后就简称他为孙)用绝缘手套把铁丝网撕开一个进能容纳一人大小的洞,至于为什么不直接剪断,想必就不用我说了吧,因为剪断会导致电流出现短路,警报就会想起,那我们所有的人就成了探照灯下的活靶子。
情况紧急,探照灯的周期大概是十秒左右。我们要在这十秒间钻进去六个人,然后立即躲进战壕之中。
为了能保证行进的速度,我自动选择最后进去。一秒,两秒,三秒,我从未这么紧张因为此刻一百八十人的性命就落在我的手上。
估计时间还有三秒左右,我起身一跳直接扎进了战壕,孙又那上将铁丝网恢复了原状,现在真的是有进无回,前有狼后有虎,只能拼了。
我们计划兵分六路,每个人 干掉哨所的两个士兵。我悄无声息的慢慢靠近最远处的那个哨所,士兵正在抽烟,我趁他踩烟头的时候,直接上去一刀抹脖,他手里攥着枪要朝我这边动弹,我又补了两刀。那个士兵呼噜呼噜了几下就断气了。另一个士兵举起强对准了我的太阳茓,左手刚要按倒警报的时候我身体一蹲,快步冲上去。一刀Сhā进了他的腋窝。他手中的枪直接掉了。一个过肩摔把他摔倒在地上,又一刀 干掉了一个。
我们行动的太快了,以至于根本没有人察觉出来,摆探照灯的士兵也被我们 干掉了。为了不引起注意,我们留下了一个人继续按相同的 频率摆探照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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