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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书包网 > 福气女史 > 第十章

第十章

日逾迈兮君亦知

莫蹉跎兮空徘徊

心黯然兮妾怀忧

难两全兮勿相催

这首诗的意思是说:您也知道时光飞逝,既然如此,就别再蹉跎岁月,把握自己的前程吧!尽管妾心也黯然忧伤,只恨世事难以两全,还请您体谅,万勿催促。

两首诗前后出现,显然是赠答之作。于是,人们忍不住开始臆测,诗歌里的「伊人」与「君」究竟是谁?

在深宫内院里,后妃禁止与帝王或皇子以外的男­性­接触,能如此大胆地在禁苑中以诗歌表白心意的,恐怕是已经绝望到极点且颇有文采的宫人。

也许是一名爱上宫女的官员,偶然见到了佳人后,念念不忘,却碍于后宫森严,难以亲近。

也或许是经常在宫里发生的太监与宫女的情感纠纷,透过诗歌的书写,来表达内心的倜怅。

也许也许……种种的也许不断地被人臆测着,然而始终没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因为从来也没有人亲眼见到写下诗歌的人,宫人们只是在御河中三番两次看见那写满心绪的槐叶随着御河河水悠悠流过深宫,从冬天到春天,整整一个季节。从追求、到追求不果,到心灰意冷决意放弃。

人们看到的最后一首诗,是出自那位男「君」的手笔。诗笺上只有简短两句——

心欲狂兮情难抑

意相违兮将远去

自那久冬雷震震的一夜后,他总在深夜时来拜访她的香闺,在天明前离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福气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既无法拒绝他,也赶不走他。

隐秀来时,往往只是一味索求,从来不提一句要她放下一切跟他走的话。

他只是一再地写着那槐叶上的诗,向她表明他的心意。

这是后宫里的一桩奇事;对宫人们来说,这些诗歌仿佛是寂寥岁月里的慰藉。身为女史,自然有人为她送来「证物」,于是她的桌上摆满了槐笺,句句诗里都藏着他不再在她面前提起的隐隐情澜。

隐秀,她该拿他怎么办?他现在之所以还留在宫里,是因为还在丧期中。等到丧期在一个月之后结束,他就会离开了。

深夜里,他一如往常地前来造访她的寝房,像花又像雾。

缱绻过后,他在黑夜里拥着她,耳边低语:「我只问妳一句,肯不肯放下一切跟我走?」

终于还是得面对这个问题了吗?「隐秀,你知道我不能……」

「没有能不能,」他悲伤笑道:「只有爱得够不够的问题。福气,妳爱我终究不如我爱妳。在妳心中,妳把写史这件事情看得比我还重。」

福气猛地摇头。「不是这样的,真的不是!」她从来没将隐秀和写史这件事拿来比评过。他是她心中最重要的那个人,但她仍必须留在宫里记史,不能伴随他到天雪高原去。这原该是两件不相­干­的事。

几个春梦般的深夜里,他在她耳畔述说着那雪原上的种种。她知道他想要回去。在那里,可以自由地笑、尽情地表现自己。

然而他也要她。他表达得非常清楚。

常常,福气都忍不住为那份情意深重流泪。偏偏,世事难两全……

隐秀一直以他的方式试着打动她的心,无奈小小福气的心却坚定若盘石。

她从来没有在两难的情况下选择他,即使在他们已然如此亲近,几乎要融入对方体内的情况下,她将自己给了他,却仍给得不够。

那使他无法忍受。瞥见桌上的槐笺,他拿起最近的一片。

「心欲狂兮情难抑,意相违兮将远去。若是妳,妳怎么回应?」

福气闭上眼睛,轻吟:「路迢迢兮途漫漫,愿珍重兮身常泰……」

尽管早有预期,隐秀仍不禁苦笑。

他摘下颈上的玉饰放进她的手里。「这是当年我出宫去担任大司空时妳给我的平安符,我现在把它还给妳。福气,我不会再回来了。以前妳给我十年的时间,现在距离十年的约期还剩三年,换我给妳三年的时间考虑清楚,对妳来说,到底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妳要我,那么这一次,妳得自己来找我。我得先说清楚,我只接受全部的妳,全部,而不是一部分,妳懂吗?」

福气无法点头回应,她紧握着那块玉饰,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

隐秀最后一次拥她入怀。「福气……不知道我会不会终究将为妳而发狂?」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在深夜中见面。

丧期结束,隐秀出宫,他真的再也不曾回到这个宫廷过。

半年后,她就听见了他的死讯。

隆佑二十八年初秋,北夷穆伦单子前来朝觐天子。这是两国间前所未有的大事。两国虽曾通婚,但过去北夷从不曾派遣使者前来盛京朝觐过。

在无预警的情况下,穆伦单子带来隐秀的死讯。

七皇子在高原上不慎坠马,跌入深谷中,粉身碎骨。

尽管福气怀疑这死讯的真实­性­,但在听见宫人转述这个由穆伦单子亲自带来的讯息时,她还是捣着胸口,「哇」地呕出一口血,当场昏厥。

三日后,福气清醒过来时,是深夜。彤笔阁里来了意外的访客。

她睁开眼睛,虚弱地看着父亲、兄长——大哥、二哥、四哥……以及,许久不见的三哥,北风。连他都来了!

他们全家人已经很久没聚在一起过了,大家都很忙。

不论是在朝廷还是民间,总有记不完的事件、查证不完的真相。福家人一向缺少自己的时间,他们忙着为后人留下信史,却忘记多留一点时间来审视自己。

房里挤了一堆大男人,大家以眼神无言地讨论之后,决定让南风来开口。

南风走到榻前,坐在福气身边,犹豫片刻后才道:「小妹,考妳一个问题。」

福气不敢相信,在她吐了血、身体如此虚弱的情况下,哥哥们竟还有心情考她!

她理智地拒绝:「四哥,你还是有话直说吧。」

伎俩被戳破的南风只得陪笑道:「好吧,那我就说了。小妹,妳,有娠了。」

福气胀红了脸,似乎没料到自己的情事会让父兄知道。她又羞又好笑地瞥了站在远处的楼然一眼。

「别开玩笑了,四哥。」如果她怀孕了,早在隐秀离开的几个月内,她就会知道了。距离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已过半年,如果她怀了孕,现在早就大腹便便了。

叹了口气,看来小妹傻归傻,可一点儿不笨哪!南风总算决定切入重点。「小妹,妳把女史的职位还给我吧。」

福气瞪大双眼。「四哥——」

南风打断她的话。「难道妳还不明白吗?尽管我是男儿身,但我比妳适合待在后宫里。我跟妳一样,从小就想入宫写史,我从来不觉得我当女史是一种牺牲,相反的——」

「他乐在其中。」站在角落的楼然有些嘲讽地开口道。

南风回以一笑。「多谢妳的补充,楼然。」

「是、是吗?」福气无法相信,转而向父兄们以眼神征询。

福太史首先点头。「确实是这样,女儿。」[爬书网 ]

东风与西风也点头。「没错,老四打出生起,我们都当他是女孩。」

福气转头看向北风。「三哥,你怎么说?」

福北风一身褴褛,不知道刚从什么地方回来。他天香国­色­地微笑道:「我想我不会用『乐在其中』来形容老四对于当女史的热中。」

「哦?」总算有人持不同的意见了。福气松了口气。

但北风接着说:「老四的情况,比较像是如鱼得水、逍遥自在、游刃有余。」

福气的小脸垮了下来。

南风拥着她的肩膀,安慰道:「小妹,妳当女史十分地尽责,也十分称职,但是妳并不真的快乐。妳可以问问爹,他写国史时开不开心?妳也可以问问老大和老二,当他们捉到君上言行上的小辫子时,有没有很有成就感?再不然,你还可以问问老三,他在民间和三教九流的人混在一起街谈巷议痛不痛快?」

福气再度以目光逐一询问。

男人们纷纷点头如捣蒜。

「而我,」南风说:「我确实喜欢女史的工作,特别是有楼然在一旁协助我。」

「不用客气。」一旁的楼然忍不住Сhā嘴道。

当下,福气沉默地低下头看着自己沾满了朱红­色­墨水的手。这几年来,以彤笔记史使她的指缝中经常沾染朱砂的颜­色­,一时间很难洗去。

她辛苦耕耘着自己熟悉的领域,付出青春,而今却得被迫承认,她当女史当得并不快乐。不,她不同意。

南风看出她的不豫,他说;「小妹,人一生中有无数可能的际遇,最初决定的方向未必就是最好的选择。人会老、会成长、会改变,今日之我与明日之我,在面对同一个情况时,也许会有不同的看法,因为考量的层面不再相同。因此,尽管妳一心想在后宫里完成自己从小立定的志向,但眼下,妳却必须问自己一个问题。妳……爱他吗?那个让妳无忧无虑的眼神蒙上一层轻愁的人。」

南风一席话像是一首古老的歌谣,道理简单,却撼动人心。

福气闭上双眼后,又再度睁开。她不是不明白父兄们今日齐聚一堂的原因。他们关心她。可惜,她早已决定——

「爱。」她毫不迟疑地说。与隐秀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将近十年的岁月里,她从来不曾怀疑过自己对他的感觉;种种深厚的情谊背后,是她对他无法克制的关切、不舍与思念。能让她轻易接受了他的一切的人,这世上,唯有隐秀。

她想她非常爱他。

北风在这时候拍手大笑。「那问题就解决了。」

福气好笑地说:「好­精­采的演说。四哥,你果然是宣讲女箴最合适的人选。可惜你们是白忙一场——」听到这里,所有人的表情都垮了下来。

福气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先前……呃,我昏睡几天了?不管,总之,先前我一听见他死了——这一定不是真的——可当下我还是明白,我没办法继续若无其事地留在后宫里。我得去找他,亲眼看见他活得好端端的才行。」她抬起一只手臂伸向她的父亲。「爹……」

福临门上前抱住女儿。「傻孩子,爹知道。」

福气认真地道:「我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我不能放弃他。」

见此情景,男人们纷纷松了一口气。北风笑道:「那么接下来,就是安排出宫和一趟北境之行了。小妹,我自愿当妳的车夫,这种深厚的手足之情,真教人感动吧。」

相貌几乎一模一样的东风西风不约而同道:「你少耍点嘴皮子,会让人更感动一点。」

福气破愁为笑。

而楼然,站在角落的楼然看着这一幕,也不禁欣羡起来。

南风不知何时来到她的身边。「羡慕吗?」

楼然瞅他一眼。「我不回答这种私人的问题。」这句话使南风也随之微笑。

终章苍雪卷

九月,天雪山夏季牧场已开始降霜,今年霜期稍晚,牧人们正准备迁徙牛羊群到山下过冬,羊儿马儿牛儿纷纷对这块土地上的草根报以留恋的嘶鸣。

谷口,一匹快马飞驰而至,报信的牧人远远便高呼起来:「阿思朗!你有访客!」

正躺在结霜的草原上看着羊群的年轻男人一跃而起,顺手拍去身上的草屑,回应道:「就来。」随即往报信人的方向走去,发现是沃萨克家的人,他的一位表兄。「咦?罕木夏,你不是在冬季牧场那里修补栅栏?怎么上山来了?」

罕木夏道:「山下来了一个客人,说是来找你的。」

「找我?」年轻男人笑道:「该不会又是其他部族的女财主吧。」

这半年来,又有不少人去向穆伦提亲。笑话!穆伦哪里能代他决定终身大事。天雪山上的人们可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大事绝不能儿戏,要慎重考量才行。

「想得美。真搞不懂那些姑娘是看上你哪一点?要胸没胸,要膀没膀的。」罕木夏摇头。「不过这回不是那些水姑娘,是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说是从山那边过来的,走了一千多里才到咱高原这边。」

山那边?年轻男人瞬间瞇起了眼。这是北夷人对天朝所在之地的称呼。两国以天雪山为界,而北夷疆界大部分都位在高原中。

一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走了一千多里?有可能吗?

穆伦日前才启程到盛京去传达天朝珐玉皇子的「死讯」,他人也才刚刚回来而已,有可能那么快……是她吗?

罕木夏没留意到阿思朗脸上微妙的表情变化,他开拉大嗓门说:「呼伦要我来催你下山,他说你可能会想看看那个小姑娘。」

那么,应该就是她了。阿思朗眼中有一闪而逝的激动,他将马鞭收进腰带里,回头看向羊群。「我再个把月就会回去了,你其实不用特地跑这一趟。」

高原地形崎岖,光是单马来回夏季与冬季牧场两地,就要花上半个月的时间,更不用说要赶着羊群下山时,时间得花上双倍。呼伦让罕木夏特地上来这一趟,有点太过焦急了。

罕木夏终于发现阿思朗似乎没有很高兴的样子。他皱着眉问:「你不打算先下山吗?呼伦特别要我好好看一看你听到这消息时的表情,他说你会开心到在地上打滚。呃,可是我还没看到……」

阿思朗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呼伦年纪大了,他喜欢开玩笑。」

「我怀疑。」穆伦不知何时来到他们身边,双手Сhā在挺拔的腰后,带着笑意的碧眼闪烁好奇的光芒,直勾勾地看着身穿北夷皮毛服装的阿思朗。「如果来的人就是『那位姑娘』,照理来说,你现在应该已经抢上了马背,冲下山去才对。」

一定是因为血缘关系作祟,不然穆伦不会这么清楚他的想法。「听罕木夏的形容,我想是她没错。」

话才说完,他就发现罕木夏和穆伦纷纷期待地看着他,似乎真的很想看他在地上打滚。可惜他们要失望了。

「我不能现在就下山去。」不待询问,他自己招了。「万一她只是来看我死了没有,那看到我以后,她就会走了。」他不能让她走。

罕木夏完全不了解这是哪一国的想法。他搔搔头,偏着脸道:「可是你不去见她的话,万一她等得不耐烦想走了,可来不及留住她。」

穆伦赞许地瞥了罕木夏一眼。说得好。

阿思朗沉声道:「那我就更不需要提早下山了。」他早已说过,这一次,如果她要他,那么她得自己来找他。给出全部,他才会接受,否则他宁可思念至死。

穆伦若有领悟地告诉罕木夏说:「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高原上的姑娘都爱他了。」

罕木夏非常有求知意愿。「为什么?」也教教他吧,他到现在还娶不到老婆呢。

穆伦咧嘴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罕木夏可不欣赏这种方式。「可是我想被人得到。」

阿思朗爆出一声笑声。那不再怀有幽愤的清朗笑声在秋季雪原上,响彻天地。

那拜访沃萨克家冬季牧场的姑娘,确实是福气。

北风将她送到临穹后,历经多方的打听,才找到沃萨克家的营区。

时值深秋,她单薄的身子骨很难适应这极北的高原气候,更不用说那较平地稀薄的空气使她无法上山寻找隐秀,只好与北风暂居好客的沃萨克家族的冬季牧场,等待隐秀归来。

起初,当她表明她要寻找的人是隐秀时,所有人都一致咬定那位天朝皇子已经死亡。然而北风早已得到消息,在这高原上,有个人的形貌和特­色­恰如隐秀,他们猜测那就是他,一个叫做阿思朗沃萨克的年轻男人。

北风闲不住,早早启程拜访沃萨克家族和其他雪原上的部族,做起了边境史料的搜集工作。

福气苦于身体不够强健,坐困冰天雪地。当她听说那个阿思朗不打算提早下山时,她立即明白,她不能坐在这里光是等待。她得找些事情来做。

比方说,她不会骑马,于是她开始学、努力地学。[奇书手机电子书网 ]

又比方说,她不会在天寒地冻的高原上生火煮饭,于是她虚心求教,努力把食物炊熟。她不能去想,万一阿思朗沃萨克不是隐秀,她下一步该怎么办?

一个月后,她终于稍稍适应了高原的生活。北风则到了另一个部族去,仿佛非常放心她一个人待在这里,接受呼伦的指导。

「妳得多摆几块石头在锅子里,­肉­才煮得熟。」呼伦是上一代的族长兼首领,虽然年事已高,须发尽白,但是身体仍然十分强健。

福气照着他的话在大锅子里放下洗净的圆卵石,再赶紧把锅盖盖好。这里虽是地势较低的天雪山下,但还是位在高原区,食物不容易煮熟。

「把柴火再烧旺些,就这么丁点火,东西只会煮烂,可熟不了。」

呼伦边说,福气边添火,直到双颊被柴火给烘热,水滚了,她捞出­肉­块。「这样可以了吗?」

呼伦拧着眉头看着那半生不熟的­肉­。「姑娘,妳以前没煮过饭吗?」

福气倏地胀红了脸。「当然煮过啊,我当过三年的宫女耶。」呼伦的表情使她惭愧地低下头。「是说……也没有煮得很好啦。」

「这样下去可不行喔,姑娘。」呼伦很实际地说:「沃萨克家的阿思朗在高原上很有名气,每个女人都想要他,如果妳不加把劲,恐怕只好将他拱手让人。」

那怎么可以!绝对不行。福气坚定地说:「如果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我不会把他让给别人的。」

呼伦正想开口说些什么,忽地,他远远地看见一群肥壮的牛羊从山上的坡道往牧场的栅栏奔去,后头有一群驱赶着牛羊的牧人。

「啊,羊儿都回来了。」他转过头,咧嘴笑道:「姑娘啊,快去把脸上的煤灰洗掉,沃萨克家的阿思朗回来了,妳可以去看看他是不是——」

福气早已拔腿狂奔,但不是跑去洗脸,而是奔向羊群所在的地方。

当男人们正协力将牛羊分别赶到不同栅栏里时,福气就在远远的一旁看着。

等到所有的牛羊都安顿好了,马儿也喂饱了,男人们都跑进主屋里洗脸吃饭了,福气才真正走向他们。

她没有在第一时间见到隐秀。

因为所有的男人都穿着类似的衣着——毛皮衣领、窄袖紧腰的皮制上衣、长裤、长靴以及腰间赶牛用的马鞭,头发则隐藏在毛帽底下,看不清楚谁是谁。

直到那群男人注意到她的存在。想必经过罕木夏的大肆宣扬,她千里寻人的事情已经传扬开来,不然这群牧人们不会用那种「原来就是妳」的眼光放肆地打量起她来。

「你们看,我就说这姑娘­干­巴巴的。」瘦小得不象话。山那边的姑娘如果每个都这么娇小,那还是高原上的姑娘们比较高挑美丽。

­干­巴巴?是在说她吗?福气横眉竖眼起来,正待反驳,孰料已有人见义勇为。

「她没有­干­巴巴,起码,我不觉得。」

这声音……她飞快地望去,果然在人群中找到了他。

是隐秀没有错!她就知道他没有死!

对上他调侃目光的那一瞬间,她突然啜泣出声,仿佛已等候千年。

不待催促,她冲上前抱住他,没注意到他迟迟没有回应,双手也垂在身体两侧,像是在等待些什么。

直到她说出:「隐秀,我不能没有你。你要我来,我来了!」

之后,他脸上的冰雪开始崩落。

她又说:「你说我爱你不若你爱我的多,你错了。我可以不当女史,但我不能失去你。」

冰雪溶化,他眼中闪过一瞬间的激狂,双手扶上她的腰。「福气——」

「唷,阿思朗,这听来好像是在向你求亲呢。」人群中,一名红发碧眸、蓄着大胡的男子调侃地道。不是谁,就是穆伦。

其他男人纷纷鼓噪起来,笑声不绝。

隐秀正想制止这些亲戚的捣乱,福气脸皮不够厚,他不想让她害臊。

但穆伦先发制人。「这位姑娘,妳可能不知道,在这片高原上,沃萨克家的阿思朗人人抢着要,身价极好。身为沃萨克家的族长兼高原十三个部族的首领,我有权利向提亲的人收取聘金,因此我得先了解一下,妳有多少财产?」

福气傻眼。她是听说高原上的富有女子可以招婿入幕,但是她没想到……要带聘金来?女子招婿,在天朝可是惊世骇俗的事。

隐秀全然不理穆伦的玩笑。「福气,妳不用理会他。」

穆伦火大了。「谁说的!我可是北夷首领,这块土地上的所有人都得听我的。」他难得露出蛮横的霸气来。

福气皱着眉道;「那个……我没有聘金,不然我写封信让我兄长——」福家不是最富裕的家族,但也不穷,起码过去她从来没烦恼过钱的问题,所以也不知道家里的收支状况到底怎么样。而在宫里,凡事俱足,也花不了什么钱……

「什么,妳没有聘金?!」罕木夏很夸张地大喊道:「没有财产怎能成家!」

福气小脸眼红。

又听见罕木夏问:「那妳会牧羊吗?」

福气摇头。

罕木夏玩出兴致来,又问:「妳会采矿吗?」

福气仍然摇头。

隐秀蹙起眉。「福气,妳不用回答这些问题。」

穆伦再度介入,不理会隐秀明显的护短。「没财产、又没能力养家活口,我不能答应妳的提亲,否则部族里的姑娘们会不平的。她们个个家财万贯,畜牧能力一流,又会持家,是高原上不可多得的好帮手,然而阿思朗却不要她们,这叫她们的颜面要摆到哪里去?」

「穆伦。」隐秀警告出声。

但穆伦全然不理会隐秀的警告,他有义务仲裁高原上的纷争,于是他咧开嘴说:「为了公平起见,避免不必的纷争,维护高原上的和谐,身为头儿,我决定这高原上将举办一场招亲大会。至于你,阿思朗,我以首领的身分命令你,在招亲大会以前,不准再跟这个姑娘见面——嘿,大伙儿逮住他!」

罕木夏和其他男人纷纷涌上前去,将隐秀与福气分开。

「而妳,姑娘,」穆伦笑道:「我建议妳好好想一想,要怎么在大会上夺魁。」

福气傻眼。她看着被几个大男人困住手脚的隐秀,忍不住抱着肚子笑了起来。如果北风在这里,他也会跟她一样觉得事情发展得很好笑吧。

「隐秀,没关系,我不会把你让给别人的。」她转身跑开,去找呼伦求助。

半个月后,沃萨克家冬季牧场里涌入了大量的人群。一车车的篷车搭载着高原之人的家当,往沃萨克家的领地而来。

一场招亲大会即将展开,参赛者多是历年来向阿思朗提亲却遭到拒绝的女财主们。她们在牧场上扎营,准备在这次的盛会里抱得美男归。

空地上搭起了一个个穹庐状的帐篷,福气第一次看到那么多盛装打扮的北夷美女齐现一处。这些女子个个身材高挑、容貌秀丽,有着浓密的眉、丰满的­唇­与窈窕的身材,以及­色­泽美丽的头发和眼睛。她们穿上最华丽的服饰,戴上闪亮的金银珠宝,尽情展现所拥有的财富。

无数的牛羊、矿脉与上地,是高原财富的象征。

这些人到底有钱到什么程度?连福气也看得瞠目结舌。

反观自己,她穿着呼伦送给她的冬季服装——因为她所带来的衣服不够保暖,偏她又怕冷——身上毫无缀饰,乌黑的长发编成长辫垂在背后,不适应高原气候的脸庞因­干­冷而脱皮,在厚重衣物包裹下的身材更看不出什么曲线。

一站出去与人相比,她就输了。

可是为了隐秀,她不能那么轻易认输。

一大早,回到牧场的北风一边惬意的与呼伦聊天,一边对她挥手,祝她好运。

因为今天她们将以抽签决定要用哪些方式来一决胜负,抱得郎归。

而奖品,此刻正被人关在屋子里,不能见客。

看着覆盖着皑皑的天雪山头,福气不觉得她会好运到哪里去。

总之,豁出去了。

在穆伦的主导下,招亲大会如期展开。

共有八名竞争者,包含身无家产的福气。

为求公平,八支签里,有三支是可以决定竞赛内容的主签,谁抽到主签,就可以决定比赛的项目。当然,可以挑选自己的专长。

福气没有抽到主签,因此比赛的项目分别是——赛马、赶羊、以及采药。分三场举行。

第一天的赛马,福气不仅殿后,还摔得鼻青脸肿。

第二天赶羊时,其他人都俐落地将走失的羊赶回栅栏里,只有福气跟着羊一起迷路,到了天黑比赛时间结束时,才被人找回来。

到了第三天,福气已经几乎没希望了。因为夺魁呼声最高的两位竞争者已经出炉,分别是夺得赛马第一的隆赛尔家的丝珈丽,以及赶羊第一的特纳家的菲娜。

福气背着药篓上山采药时,已经忍不住一边哭泣、一边抹泪了。

最后一项采药的比赛,不是比速度,而是比所采回药材的珍贵。

天雪山群中有不少珍贵药材,然而福气完全不懂药理。她出发前一晚,才拜托呼伦告诉她,在哪个山区里可以采到哪些药。

北风怕她迷路,让她带着恒指北的磁石针和多日的粮食,因为不知道要在山里待多久。这是一项考验体力、耐力的挑战,因为冬日的高原上常有觅食的雪狼出现,因此也得懂得防身。

在众人担忧的目光中,她启程去采药。

两天之后,丝珈丽带回一朵老灵芝,暂居第一。

两天半后,菲娜也带着难得一见的雪心莲回来,与灵芝几乎同样珍贵。

五天之内,参赛者陆续返回,但都没有人可以胜过丝珈丽和菲娜。

到了第七天,福气还没有回来。被限制行动、只能在牧场看着竞赛进行的隐秀已经担心得吃不下饭,他无法再继续忍耐而不行动了。

虽然穆伦打凉地说:「聪明的男人要懂得哄抬自己的价值,偶尔也得让女人等待一下才行。」

可已经七天了。福气从来没有到过这么偏远的地方,更不用说进入地势险要的高原地带采药了。她哪里会懂得这些事!她从小养在深宫中。

先前看她被马儿摔下地,幸亏地面上覆着厚厚积雪才没有受伤。又看她在寻羊时迷路,当大伙儿出动去找她,她怀里抱着一头小羊,眼泪涟涟,已看得他心痛不已,恨不得一把抄起她远走高飞。

若非她眼中的坚持告诉他,她还没放弃,他会比她更早放弃这项竞赛。

已经不需要再证明她的心意,他只在乎她的平安。

到了中午,还不见福气踪影。她身上只带了七日粮食步行上山,可能已经撑不下去了。

不待穆伦终于下令组队找人,隐秀早已准备出发。他焦急得没注意到其他人在做些什么,但突然间,他听见了他们逐渐吵杂起来的声音。

「看哪,在那儿,姑娘回来了!」人群中,不知谁先喊出。

隐秀倏地往山隘口望去,只见一名娇小的身影缓慢地涉过积雪三吋的地面踽行而来。

心上一块大石落了地,隐秀想冲上前去,但穆伦阻止他。他说:「阿思朗,这是比赛。」

「去他的比赛!」他粗声道。但仍强迫自己留在原地。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那小小身影终于艰难地走向人群中心时,喧闹的人群逐渐安静下来,待看清楚她狼狈的模样时,每个人都说不出话来。她四肢伤痕累累,好像跌进山沟里过。

只见她拿出空空如也的药篓后便颓坐在地,掩着脸孩子般嚎啕起来。

她失败了。她没有采回珍贵的药材。

所有人还是说不出话来,只有隐秀温柔地将她拥进怀里安慰着。

好半晌,穆伦终于找回声音。他清了清喉咙,对众人道:「既然这是比赛,一切还是要照规矩来……」

隐秀根本不理他,很明显地涉嫌图利特定对象。他轻轻抹着福气脸上的刮伤,怕她痛,温温地替她呼着气。

「隐秀……」福气担忧她将失去他。

但隐秀轻声耳语:「没关系,我们私奔吧。」去他的比赛。

穆伦好笑地看着隐秀,无奈笑道:「作啥私奔?你的姑娘已经带回无比珍贵的药材,足够当你的聘金了。」

福气眨了眨眼,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穆伦来到她身边,从她乱糟糟的头发里取下一坨被冻结住的东西。「这是雪鹰石,价值连城,足够买下好几座牧场了。」

「呃?」福气整个人呆掉。什么雪鹰石?那是鸟粪吧?

只见隐秀进一步解释道:「雪鹰终年只在人无法到达的地方栖息,只吃一种仅能生长在天雪山壁间的龙珠果,龙珠果的籽据传有回春之妙,但因为稀少珍贵,再加上无法采集,因此只能透过雪鹰粪石来获得这种珍贵的药材。」揉着她的发,他笑了出来。「福气,妳果真福气!」

「所以,现在有三位姑娘胜出。」穆伦宣布:「阿思朗你可以——」

「不,只剩下一位了。」丝珈丽和菲娜同声道:「我们退出这场比赛。」

「呃?」穆伦顿时哑口无言。真搞不懂这些姑娘的心思啊。

只见有着一头金发的丝珈丽嘲讽地道:「这场比赛从头到尾都不公平。」

高姚的菲娜也说:「没错。打一开始就很明显了。」她指向福气说:「这个平地姑娘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在高原上几乎是个废物。」

福气肩膀一缩。她的确很废,不过她有别的才能啊。谁料得到她这辈子会有来到高原的一天,她本来是要当女史的哩。

丝珈丽说:「像她这样的姑娘,除了阿思朗以外,大概没人敢要。」

「连赶个羊也会迷路的露露儿塔玛非,还是生平仅见。所以我们决定——」菲娜故意停顿了下。「大发慈悲,阿思朗就让给她了。」

当两名姑娘落落大方地退出时,所有人一致为她们喝采。

隐秀颔首向姑娘们致意,随即不再理会众人,径自抱起他脸儿红红的姑娘往主屋走去。她需要洗个澡,还要上药。

「隐秀……什么是露露儿塔玛非?」福气疑惑地问。

「北夷话。」他简单地说。

「我知道。我是问这话的意思是?」

隐秀扬起­唇­。「愚人之妻。」

「愚人?」指谁?

「就是我。」

一个月后,依旧是冬日,他们在高原上举行了盛大的高原婚礼。

这位「愚人之妻」终于在高原上混熟了一些,也交了不少其他部族的女­性­朋友。虽然她还是很拙于家务,但她总算知道「露露儿塔玛非」是什么意思了。

北风将在婚礼后离开,再度浪迹民间,写他的野史去。许多年后,民间开始流传着一部与官方正史不同的边境史,署名福字,有人怀疑是福北风所著。然而他却否认。

新婚之夜,福气对丈夫道:「你骗我。」

她的丈夫——阿思朗沃萨克——停止亲吻她的脸颊。「我骗妳什么?」

「露露儿塔玛非不是愚人之妻的意思。」

「哦,那是什么意思?」装傻。

「意思是……你别脱我的衣服!我话还没讲完……」

隐秀才不理她,继续努力地完成丈夫的责任。毕竟,他可是她以重金聘入的夫婿,必须让妻子觉得有价值才行。

「那意思是……」唔,要被吻住了,她喘息地道:「为爱痴狂的女子……」

隐秀没有回应她。他早已知道,她为他痴狂。就像他为她痴狂一样。

漫漫久、季即将要结束了,从寂寥宫廷到这极北的高原,他的心终于自在了。

散佚之章南风卷

某年某月春日,女史在彤笔阁无意间看到一卷史料,是前任女史所记,内容相当有意思,竟是女史自记她自入宫后与某位天朝皇子的纪闻。

从相遇、相识、到爱情萌生滋长,这名女史最后决定放下宫廷,到天地尽头去寻找今生至爱。

彻夜读完后,南风惋惜这篇记载并未署名,诚如过去在彤笔阁里鞠躬尽瘁的无名女史们一般,也诚如他。

斟酌半晌后,他取来朱笔,在卷轴最后补记:

女史氏福气,为隆佑朝太史福临门之女。于隆佑二十一年至二十八年间任后宫女史,与天朝七皇子相恋。今乃不知所终。

然而信史不可尽信,后世人若有见此记者,是非真假,由人自断。

彤笔阁女史氏福南风

小妹,妳会幸福吧?

朱墨­干­后,南风缓缓收起卷轴。而故事,仍未尽……

后记说不完的故事

天啊,故事怎么写不完啊……哀嚎声中,字数爆炸。

总之,当故事写太长时,后记就不能写太多,以免版面挤不下。请容我简要说明。只想单纯看故事的,这篇后记可以略过不看。至于还没看过故事,有先看后记习惯的,拜托也请看完故事再来看后记,因为下文有副作用,会使人失去想象的空间,请注意。

「天朝」一词,在中国历史中本指如汉代、唐代那样盛世的朝代。选定「天朝」作为故事背景,纯粹是因为看起来很帅、很厉害,适合一个盛世太平的王朝。

而「女史」一职,在历代后宫中原本不止设置一人,所掌理的事情也不完全与故事里的设定完全相同。最早关于女史的记载,出自《周礼》:「女史,掌王后之礼,书内令,凡后之事以礼从。」《汉书》亦载:「女史彤管,书功记过。」《诗经》曰:「诒我彤管。」彤管,就是赤管笔,也就是红­色­的笔,是女史所用。这大抵是在设定女史这个职位上的原型。「女史箴」原是西晋张华所作,历代有许多画家以此作为题材,其中以顾恺之「女史箴图」为代表,今存唐代摹本。至于历代后宫中的女史,官品与人数和职责各不相同。好在这是个朝代架空的故事,可以任意天马行空,转用典实。我想,写个四品女史,应该会很有趣。

基本上,故事中的朝代设定,比较接近宋代,以运河作为经济命脉的北宋时代。关于宋代的典章制度,除了正史以外,还有许多宋元笔记可以参照。南宋《东京梦华录》一书中,作者孟元老以前朝遗臣身分写下北宋时代的见闻,对于市井、节庆的描写生动有趣,可以对照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其后的《梦粱录》、《武林旧事》等,参照「梦华录」一书写成,记南宋史事。周密《武林旧事》中有一条极为有趣的记载,是关于宋代帝王赠花典故,讲帝王寿典上,百官侍卫吏卒等皆簪花从驾,各竞华丽,一片锦绣望去,只有君王不戴花的故实。书中引姜白石诗为证:「六军文武浩如云,花簇头冠样样新,惟有至尊浑不戴,尽将春­色­赐群臣。」另引杨诚斋诗:「春­色­何须羯鼓催,君王元日领春回。牡丹芍药蔷薇朵,都向千官帽上开。」对照宋史记载,相当生动有趣。宋人爱花戴花,连帝王招待新科进士的宴会上也要赐花戴花,可说史上有名,因此当时供人赏花的园林也特别多,非常时尚。整体来看,宋代虽然武功不盛,外族侵逼,却是个非常繁华有趣的时代。

至于在故事里出现的挽歌,是送葬时所唱的丧歌。《薤露行》与《蒿里曲》是古诗中少数留下的古挽歌,有学者考证,战国末年已有唱挽歌的记载。东汉人对于死亡非常重视,在佛教传入中国成为普遍信仰以前,汉人对死亡的想象极为神秘,如今已出土的东汉墓室以武氏祠为代表。这种对死亡极其看重的态度,或许影响到六朝人的死亡观?当时甚至盛行在吉庆场合表演挽歌。著名的田园诗人陶渊明也写下「自挽」的组诗,在当代已有学者在研究这块领域。直到唐人传奇里,仍有挽歌表演的相关记载,最著名的篇章应是白行简的《李娃传》。

品评人物是魏晋时期的时代风尚。「濯濯如春月柳」原是《世说新语》里有关美男子王恭的赞词,恕我借来一用。

再来,­骚­体诗自楚­骚­以降即相当盛行,适用于抒情的场合。反复斟酌后,最后决定以­骚­体来表现主角的情感,虽然被两位主角写起来有点像日本的和歌……当然,可能有读者联想到野史中,唐代宫廷里红叶传诗的典故。我想在每一个朝代的宫廷里,应该都有这样浪漫的情事发生,只是有没有被记载下来而已。毕竟,就现实层面来看,后宫实在不是女人应该久待的地方。

所以本来我信誓旦旦地说,我要写一个轻松嬉闹的宫廷故事,结果还是有那么一点沉重无法回避。这个后宫,除非只有皇后一个人,否则现实上很难避免得了种种的明争暗斗吧。

《正气歌》:「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每次看到这两句诗,都忍不住为这些不畏生死的史官们叫好。齐太史不畏生死,记载崔杼弒其君,崔杼杀之,太史弟复记之,又被杀,复记之。(显然这是个家族事业啊!否则哪有那么多人可杀?)此时有南史氏带着简册赶赴齐国要记下这件史事,在得知史实已被记载后才作罢,英勇得让我忍不住萌了。晋太史董狐也是类似的例子。因此,才有了福太史一家人。历史的角度应该是多元的,也因此,才有了不同的历史记载。

看到这里,大家昏头了吗?请原谅我已经语无伦次。回到故事里,得承认这故事不重在朝堂的斗智,想看这方面情节的读者可能得有个心理准备。这终究是个单纯的后宫故事,源自对女史职位的好奇,一心想写个小宫女的爱情,如此而已。

故事真是说不完的,且让小作者自我期许,书能写快一点,可以赶快再与各位见面。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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