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手是小刚,一个文文静静的孩子,不摸琴跟本看不出他是玩摇滚的。平时总爱戴一没片儿的眼镜装斯文,特别是见了女孩子说话都酸得流水儿,其实丫就一小色狼,只要我们几个在一起,这孙子就贼会讲黄段子,当然,几个小子在一起,没点佐料也蛮没有味道的。
键盘是我的,从小练琴,比他们几个在行一其实,几个发小的分工并不是太明确,角色是经常轮换的。当然,我们还有不少外援经常过来客串。亏得我家地下室面积大,要么挤一大堆人玩摇滚肯定会不爽nAd3(
我们几个差不多都是发小,我是单亲,相对弱势一些。或许人们都有惜贫怜弱的善根,我在小圈子里被更多的佑护。周围的人没有谁去戳我的痛处,就算是一起看电视演到法制节目都会马上换台或是转移话题。其实,内心的阴影总是有的,只不过我尽量掩饰罢了。
我妈并不怎么管我,也不怎么教我东西,她有她的事。从小到大,如果凭良心说,我是让周围的街坊邻居们看大的。有时候,她一出去都是很多天,我要么在张家吃,李家睡,要么就在王家吃,赵家睡,钥匙挂在脖子上,想家了就自己开门回家。我并不孤独寂寞,因为身边有一群发小,我的“兄弟姐妹”们。
回忆起来,小时候的日子也挺有滋有味的。到地里偷玉米,怀里抱着几个玉米棒子蹑手蹑脚的溜回家,被大人打一顿ρi股,然后煮玉米吃,不过,我真没有挨过打,因为可以打我的人早就不在了。或者到护城河边捞鱼,也得偷偷地,从家里拿个筛子,或者把纱窗揭下来——还没有实力去买“作案工具”,几个小伙伴脱个精光,小半天能捞多半脸盆鱼,回到家里,照样是先打ρi股,后给炖鱼。再或者,爬到城墙上摘酸枣,衣服让隔针拉破几道口子,身上被扫虫蜇得红一块、肿一块,在高高的城墙上疯跑,回家被老妈扒下衣服数落一通,完事儿该咋着咋着。
鑫毛他们很羡慕我,因为我基本上不怎么挨打,因为我没爹。所以,小时候,我们聚在一块有时候就经常讨论怎么死爹的技术问题,可能是他们的爹命都比较硬,很多计划都未遂。可是,我更羡慕他们,家里有了爸,老妈就不会整天不着家了,我也就不用吃百家饭,穿百家衣了。我也特别嫉妒他们,看着他们一家人欢天喜地的去游园,在一起有说有笑地吃饭,我就说不出的难过。心里难受了,就和大黄狗说说话,愤不下去了,就拿小石子砸他们家的玻璃,然后一阵疯跑回家,锁上门,从门缝里看他们家的动静。
天台上冰冷冰冷的,不下雪还好,如果下雪根本没有办法练舞。三楼有一家安徽客,搞装修的,别的都好,就是那个男人特别色,只要他老婆不在,就没话找话跟妞子他们唠嗑。我早就看他不爽,现在正好缺少一块练功的场地,就找了个借口把他们家撵走了。一个电话,把鑫毛他们叫来帮忙,一整天算是把练舞厅收拾得象那么一回事了。这一切都瞒着我妈,天晓得到月底收房租她会不会发飙。这间屋子蛮大的,大概有五十多平方,安徽为了方便,加了一个隔断,一间屋变成了两间。现在,把中间的隔断拆掉后,感觉特别敞亮,为了加大屋子的顶高,我狠了狠心,把还算漂亮的吊顶也给拆掉了,这个空间应该足够大了。鑫毛找他爸托人把两组管子做了活动扣固定在屋子中央,不用的时候可以很轻松的拆下来。
有小房东做主,他们自然无所畏惧,连拆带砸,跟土匪进村差不多。收拾完了,每个人都灰头土脸,累散了架。别人都可以不管,过来帮忙装管子的师傅因为鑫毛他爸的面子死活不收钱,没办法,死拉硬拽地去鑫毛家饭店猛灌了一顿。
时间在奔跑,生活在继续,学在上,舞在跳。我们的练功场地终于转移到了室内,条件自是不可同日而语。妞子找来了专业的器械、服装,其实也很简单:防滑镁粉、长筒靴、紧身衣裤。我在屋子的两面空墙加装上了整面墙的镜子。一切布置妥当,我的苦日子就来了。
妞子绝对是我的克星,原来只是严格,现在简直就是严厉,真真是变本加利。她比我回家早,我到家她正好做好饭,吃完饭,就盯着我写作业,完成作业,马上就要进入状态,先是热身,劈叉、下腰、拧旋子、翻跟头,身上的零件活动开了,随着她的指挥杆上杆下,上下翻飞,两个小时下来,两条腿都在扑扑扑地抖,汗水灌得满靴筒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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