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伸手去捏他的鼻尖:“还说没生气!”
他沉默。她把头枕在他的腿上,幽幽地说:“对不起,我不该对你发脾气的,可是你知道在这座城市立足有多么艰难?你在a城有那么好的工作,有那么好的未来,来到这里,所有的一切都要重头再来。”
“我不在乎。”他信誓旦旦地说:“我明天就出去找工作,只要有你在,我无所畏惧。”
她咧嘴笑了,抬手去抚摸他的脸,轻轻叫着:“傻瓜,你竟这样傻。”
他真的很傻,甚至还有几分任性。如果他继续留在a城,留在那间收容他青春岁月的公司,他将收获一份难得的安定,生活将踏着踏实的步伐稳步向前。可是为了她,他毅然舍了这份安定,背起行囊,一路向南,为爱奔波迁徙。即使他们最终收得了那样一个结局,他仍旧没有后悔当年的奔赴。直到现在,他仍时常会想,假如当初他没有去到她的身边,他们的结局会是怎样呢?会不会渐渐疏远,各自过着无波无澜的生活,然后平淡分手?他不确定。
老友聚会时,乔东淡淡地问:“后悔吗?”
他摇头:“如果后悔,当初便不会去。”
他想,也许人的一生中总要任性那么一回,哪怕前方面对荆棘险阻也在所不惜。一个人能够心甘情愿地把心交付于另一个人的手中,本身就是一场冒险,不管结局如何,都应全心接受。到如今,那些爱恨纠结早已变得云淡风清,他仍感激她曾经参与过他的生活,倘若没有那段日子,他的青春将是多么寡淡无味。
乔东说:“有些事情,该放下就放下吧,理想主义的生活其实并不存在。”
他举起酒杯,笑着饮下心中愁苦。他忘不了那一天,广州下起了很大很大的雨,空气里满是黏湿的气息,翻涌着人身体里的烦躁,他和于婉馨从街角的那间咖啡厅出来,望着那些密密斜斜的雨,静静地等。凉意渗进皮肤,漫漫浸入骨骼里。
她说:“看样子,这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了。”
他说:“停不了也好,就这样一直下下去吧,那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停留在这里了。”
她抬起头来看他,抱歉地说:“我下午还有工作,得先走一步了。”
他把身上的外套披在她的身上,温柔地说:“天冷了,别着凉。”
她说:“谢谢。”
那声谢谢成为他们那场狂恋的终结词。他一直记得那一天,2001年的7月13日,中国在4年前以一票之差败给了希腊,失去了2004年奥运会的举办权后,隔了4年,终于以绝对的优势赢得了2008年奥运会的主办权。那一夜,举国欢腾,只有他一个人在雨里静静地走,雨水打湿了他的心。他在雨中轻吟:今朝如醉终须醒,病马昏鸦踏前程……
从此,那一天在他心里成为永恒。
斯诺没想过会再次见到乔东,她陪张明辉回到a城只是为了一单生意。他们是最佳拍档,曾一起携手策划了许多项目。她感激他,在她最潦倒的日子里用爱救赎了她。有一段时间,他的事业停滞不前,她陪他在公司里一起吃盒饭,喝着从超市里买来的速溶咖啡,困倦的时候趴在办公桌上便睡了。那个时候,他们天天守在一起,谈工作,谈理想,谈很远很远的未来。他们相亲相爱,把彼此视为知己,从内心深处投射着对方的影子。后来他的事业稳步向前,她退居二线,心甘情愿地成为他“背后的女人”。他对她自是爱着的,这次带她来a城,除了生意,还为给她一个甜蜜的假期。只是,他不知道,这座城市曾给过她那么那么多伤心的记忆。
她曾设想过再回来时的场景中,每一帧,每一幕都刻着哀愁。可是爱情竟如此奇妙,有时甚至有着催眠大师的功力,让人轻易忽略掉过去的那些反复与悲伤,一心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哪怕曾经伤痕累累,颠沛流离。
斯诺是在一场聚会中重遇乔东。出席那场聚会的都是社会栋梁,他们或有权,或有钱,托着高脚杯走来走去,与身边人肆意寒暄,说的全是中规中矩的场面话。斯诺坐在角落里看张明辉成为众人中的几分之一,心头竟涌起几分倦意。当初,她带着一颗受伤的心离开a城的时候,并没想到有一天会坐在本城最豪华的一间俱乐部里与各界精英共享盛宴。张明辉在不远处向她招手,唤她过去,她低调地穿过人群,来到他的面前,展一个淡然地笑,然后,她见到了乔东。
那一眼啊,众神缄默,众声皆无,穿Сhā在他们之间的只有那些琐琐碎碎的记忆。时间被拉回到十年前,他们同为那界高考的落榜生,被安排在同一个复读班里。那时候她喜欢穿浅蓝色的连衣裙,所到之处总会泛起层层浪花。他则喜欢穿黑色t恤衫,领子永远立起,隐隐遮着下巴上的青春痘。他们坐前后位,他喜欢伸手去戳她的肩膀,叫一声:“喂,穿蓝裙子的,能不能坐得低一些,我看不见黑板了。”她微侧头,小声说:“我不叫‘穿蓝裙子的”,我叫“斯诺,林斯诺。”他笑:“好吧,穿蓝裙子的林斯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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